歐美文學裡 19 世紀現實主義文學和 20 世紀現實主義文學的有什麼異同?


謝邀。

同就是大家都是現實主義。都是一副「擺副客觀姿態,寫實細節,描繪典型人物」。比做畫的話,之前就是隨意編,現實主義是試圖給人照片的印象。

異就是,早期現實主義那些位,斯湯達啊巴爾扎克啊甚至福樓拜啊,都受過一些浪漫主義熏陶。所以雖然刻畫人物到位,免不了有戲劇性,有飄逸勁。說實在點,斯湯達的心理描繪,巴爾扎克的長句+洞察力,都屬於「確實像真的,但還是讓人覺得像編的」。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算史上最偉大小說之一了吧,恢弘長卷,描寫面寬,但他也從來無意完全還原真實。
私人認為福樓拜算個分水嶺。他之後,作家們都有種自覺,即」我寫小說得剋制,不能盡著自己興緻出來做旁白啦「。他之前的牛人都還」像真的「,他之後的牛人都開始強調」是真的「了。

20世紀的現實主義有個很麻煩的勁:大家都覺得」現實主義得表現點什麼」,然後主題先行的破事很多。尤其是前蘇聯,特別重視「我寫的這個是否真實」、「我寫的這個能不能表達什麼」。於是大家都成了埋頭苦幹型工筆畫。要含而不露,要咬得住勁。雖然還是有不少傑作,但大多失之匠氣。


同:
都反映社會現實,具有批判性,塑造典型
異:
19 世紀現實主義文學 受實證主義和自然主義的影響,所以是力求寫實的,相對理性的
20 世紀現實主義文學 受尼采、弗洛伊德和現代主義影響,所以是內傾的,更重視內心探索


這個問題太寬泛了。用某某主義來概括一個作家乃至群體也是不夠的。如果非要說它們的區別,還是要從19世紀和20世紀作家所面臨的「現實」有什麼不同。比如世界大戰的影響,現代主義思潮等。


最近正好在看美國文學,就從美國這個稍稍滯後歐洲的文學流派發展角度來回答一下吧。

首先總的意見是,為了方便編纂canon或類似原因,我們對文學流派進行區別和分類,無論何時,在被稱作「某某主義「的下屬作家/詩人名單里,總是有一些特立獨行很不像是該流派的人物存在,如Edwin Arlington Robinson這位現代主義詩人,從各種詩歌形式,如韻律,上來說,都是十分遵循傳統的(如&<&&>),不過其主題出現了自殺這種現代常見文學主題。我個人認為文學內容或多或少會受社會現實影響,出現自殺等主題不足以將其劃分在現代主義範圍內。在美國,19世紀的現實主義和20世紀的現實主義是沒有本質上的差別的,活躍的作者們還是那一批人。自豪威爾斯開始推崇現實主義以來,馬克吐溫、亨利詹姆斯到薇拉凱瑟、舍爾多都是個人風格濃重的,這個問題我覺得其實更應該注重不同作家詩人的特點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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