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葛宇路受學校處分?

【中央美院:葛宇路被處分非因放置不雅物行為】繼畢業設計自製「葛宇路」路牌事件引發關注後,中央美院近日發文稱,葛宇路因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被給予記過處分,但與路牌無關。同時,中央美院負責也表示,葛宇路受處分也並非因為他往學校的一根旗杆上放置不雅物的行為。http://t.cn/R9Gw3Tn


這是葛宇路自己的觀點,首先,我非常贊同他的這個觀點,違法了那就按法律辦,改處分那就給處分,但是是不是違法,有沒有被處分,都不是評價一個藝術作品好壞的理由。我想這應該是評價葛宇路一系列藝術作品的基本標準,也就是說,應該拋開所謂的法律、校規、道德,就藝術性來討論藝術作品。

我現在知道的葛宇路的藝術作品一共有三個,分別是與監控頭對視,「葛宇路」路牌,和這個往旗杆上放性器官。我覺得,這三個作品內在的涵義是相當連貫的,就是對權力和意識形態的挑戰與反抗。與監控頭對視挑戰的是監視權,路牌挑戰的是命名權,旗杆這個挑戰的則是符號的解釋權。這三個權力在福柯那裡都可以歸結為規訓的權力,葛宇路的作品實際上就是要追問,這種規訓的權力從哪裡來,又為什麼必須如此。為什麼必須是監控後面的人看我,而我不能看監控後面的人?為什麼道路的命名權在政府而不在我?為什麼我必須接受傳統所賦予的關於國旗和性玩具的意義?葛宇路用三個藝術作品,將他的藝術人格充分體現了出來,如果這三個作品只出現了一個,那也許可以說他嘩眾取寵,而這三個內部思想脈絡一氣呵成的作品的呈現,則充分說明了葛宇路已經具備了一位藝術家的素養。這種素養甚至是部分央美的老師都不具備的。

最後,閑話一兩句。art在希臘文裡面的本意是人自由的技藝活動,所以,那些以美不美,或者能不能獲得審美體驗為標準判斷藝術作品價值的人可以消停點了,不懂不是你的錯,亂說就沒意思了。至於想質疑葛宇路的作品是不是藝術的,只用回答兩個問題,是不是自由的?是不是技藝活動?從這個角度,葛宇路的作品比某個高票答案提到的所謂中國古代藝術,要更接近art的多。

補充回答:
我又看到了他的兩個作品,一個是把北京東湖的公交站牌插在了武漢東湖裡,一個是他把自己的名字塗滿了一面牆。這算是他很早的創作了,那時候他還是個本科生。東湖這個可以看做是路牌的一個先聲,他從本科開始就已經質疑命名權的問題了,這也充分證明,葛宇路的創作絕不是在嘩眾取寵。塗名字這個,我想他是在挑戰群體性的概念,這也是當代法國哲學很強調的一點。葛宇路可能是個福柯的信徒。

我歡迎討論,但只接受藝術方面的討論,我對所謂的法律和道德沒有興趣,這是兩個領域的事情,請道德愛好者不要插手!如果你們一定要插手,保證你們看過並理解福柯,多謝。

再次補充:
不想在評論區回復了,簡直烏煙瘴氣。我一而再再而三地說明,葛宇路的行為是否違法,是否應該受處分,跟他的藝術作品的價值無關。我不明白為什麼知乎上有如此多的邏輯不清的讀者,我沒有說他不該受處分,我只是說他的作品很精彩,藝術性很強。至於有些人說的他擾亂了公共秩序,我不否認這一點,但我堅決不同意用這一點來判斷一個藝術作品的價值。還有,請你們不要再說什麼看不懂的就是藝術,隨便什麼都可以成為藝術,獨一無二就是藝術,藝術應該供人欣賞這樣神奇的「理論」了,缺乏藝術學常識,我們是不可能愉快的交流的,你們要是想找同類,知乎上多得是。

評論里有提到說我們誤解福柯的。我當然知道福柯的整個考古學有更深刻的內涵,我也很清楚福柯一直很謹慎的將自己排除在任何的公共體系建構之外。但我認為,這並不影響藝術家根據自己的目的對福柯做二次解讀,福柯對於現代性問題的反思,他對於目光、觀看、視角、身體的規訓等問題的思考,完全可以作為一種思想的源泉去處理。藝術家不是法國哲學的專家,他們並不需要考訂福柯的文本,而是可以藉助這個文本展開更富有呈現效果的思考。福柯拒絕將自己納入任何一個體系,並不等於藝術家不可以以福柯的理論為視角將自己納入某個建構和體系之中。我認為這就是藝術創作和哲學研究最大的不同,也是藝術家的靈氣和靈性。

最後,我歡迎從事藝術學和哲學研究的工作者的交流,但是那些完全外行的,讀不懂我到底在說什麼的,試圖用道德和法律證明葛宇路的作品不具有藝術性的,胡亂給藝術這個概念下定義的,麻煩你們當沒看見這個答案好嗎?

再次補充:
老有人挑釁我,殺人算不算藝術作品,過來傷害我算不算藝術作品……我其實已經說過了,你做了什麼不重要,你是誰,你為什麼做,你如何做才重要,這就是我一直說的藝術是自由的技藝活動的內涵。你不能說你殺了一個人,這就是藝術了,這不是,你為什麼要殺?你通過什麼樣的方式殺的?你是誰你又殺的是誰?這些才是判斷你殺人的這個行為構不構成藝術作品的標準。如果真的構成了,是不是就可以不遵守法律了?並不是,法律判你故意殺人,判你死刑,那你就得伏法。但你伏法了是不是說明你這個藝術作品是失敗的?同樣也不是,藝術作品有它自己的判別標準。你殺了人所以你該伏法,你殺人的行為是一個藝術作品,這兩者連領域都不同,為什麼總是要互相否定呢?這腦子也太直了吧。

那些認為「應該拋開所謂的法律、校規、道德,就藝術性來討論藝術作品」和「我歡迎討論,但只接受藝術方面的討論,我對所謂的法律和道德沒有興趣」等於藝術家可以凌駕於法律和道德之上或者藝術創作可以無視道德和法律的人,回去重新學語文,不要在評論里陰陽怪氣,嘩眾取寵。

再次補充:
請記住,藝術批評是一個專業,它甚至是有自己的博士點的,如果任何人都可以無門檻的說道一兩句,那為了這個專業讀十年書的人是傻了嗎?發表看法並不是不可以,但是請不要用你規定的「藝術」,「技術」,「技藝」的標準去隨意嘲諷專業的判斷。
另外,評論區不許罵髒話,否則不管立場,一律摺疊!


最後補充:
評論區我看不下去了,所以我不回應評論了。算了,怎樣都會有人說我蹭流量,想聊天私信,聊的合胃口加了微信再說別的。
就這樣吧,晚安!


1.處分得很好,是對葛宇路的一種保護,部分平息了葛宇路受更嚴重處罰的可能。

2.葛宇路創作方式的實質,實用符號的個體意義來反抗集體意義,反應的是現代社會,部分人、主要是中間階層,對「個體湮沒於集體」的焦慮。

3.不同人群對葛宇路看法的分歧在於,集體意義是否有原罪、或是政治不正確,以及公共道德和藝術性的關係。

4.我個人認為,不宜用違反公共道德的方式來進行行為藝術,集體意義也未必全是錯誤的。我更建議的方式是,首先請集體意義退場、用暗示的方式提示觀眾符號和集體意義的關係,然後個體意義再入場。譬如,可以在美術館中模擬出場景,再在其中加以創作,當然,社會影響就沒有現在這麼大了,而且成本也會提高。


處分的很好,其實算輕的,算是保護性處分了,真的按法律來,拘留15天至少,但這樣影響更大,反而不好,學校也是考慮過的。他自己肯定也已經考慮過了,早已準備好了要付出代價。

攝像頭對視的作品挺好。關於攝像頭對視作品評論區很精彩哦~不要錯過

葛宇路,除了命名權問題,沒有名字的路,靠開發商去城市規劃部門申請,批複,效率低下,十幾年沒人願意去干。葛宇路,只需放一個路牌,現代科技短時間內讓全世界人都能定位到這裡。科技的高效和政府的低效對比鮮明,也是好的。

但放陽具那個太直白了,不算好,把陽具作為有紀念碑性的標誌物的象徵很普遍啊。比如我走在路上,看到紀念碑或標誌性建築物了,都是直接這麼提醒小夥伴的:「看,一個陽具!」我的小夥伴也會這麼提醒我「快看那個陽具!」。

如果我是一個當代藝術家,想到了葛宇路和攝像頭對視這兩個方案,肯定抑制不住要實現他們的誘惑,因為,實在是,太贊了。。。

至於公共道德問題,於集體就盡量做到不損害集體利益,於自己則盡量降低違法成本,只能自己控制好度。比如你放陽具,你找個隱蔽的地方,別造成大範圍社會影響。比如攝像頭對視,你就另外架一個相機錄監控。葛宇路,就找偏僻沒名字的路,等等。這是在公共空間創作的藝術家都會面臨的問題,怎麼在這些因素之間找到平衡點,就看藝術家水平能力了。


處分的挺好的,這個處分也應該看作是葛同學的行為藝術的一部分。
就像演唱會上觀眾們的合唱也是演出的一部分一樣。


呃,謝邀……(竟然有人邀請我回答問題…

嘛,鑒於我是第一次被邀請,所以會認真回答這個問題的。

由於當代藝術本身的開放性,我會通過我的解讀,盡量讓這場以葛宇路為核心的媒介事件,意識到它自身。以此完成此媒介儀式的最後一步,雖然我沒有十足的把握,只能說盡量。

通過這個處分切入葛宇路的作品其實是一個蠻聰明的角度。首先來看一下葛宇路受處分的原因:

此處的重點是:

處分是基於他通過微信公眾平台發布在教學樓旗杆上放置不雅物圖片和視頻的行為作出的。

也就是說,處分不是因為葛宇路這個作品本身而作出的,而是葛宇路的傳播行為,他把這個作品放在微信公眾號這個大眾傳播的平台之上所帶來的。

當然,僅僅從這一句話推理出這個結論有些不嚴謹。但我們還有別的證據。 @苞米弗斯 在葛宇路是怎樣把假陽具放在旗杆上的?的回答中給出了這個名為《增高》/《登高》作品的原始出處

這個作品在2015年元典美術館的展覽《樓上樓下》展出過,葛宇路將這個假陽具放到旗杆上的過程錄像並展出。

而中央美院的處分,落款處寫的時間是2017.7.5距離2015年至少隔了一年半。據此,我們可以大概得出上面的結論,即處分不是因為葛宇路這個作品本身而作出的,而是葛宇路的傳播行為。然而,這個證據鏈還不是特別完整,我們並沒有葛宇路在微信公眾號上發布他《增高》作品的具體時間,如果時間比較接近2017年7月,我們就可以基本確信我們的上述結論是正確的。(希望知情人士能提供此方面的資料…)

我們又知道這個處分是在7.29被媒體披露出來,央美在當天公布了對這個處分的聲明。7月5日的處分在7月29日被公布,中間的時間就是葛宇路不斷在媒介中呈現的過程。

從7月11日《葛宇路》作品在網路上被曝光,葛宇路本人進入公眾視野,到7月29日央美的聲明,葛宇路在媒介中的呈現達到一個極值,我們對他的討論也在隨後幾天達到峰值,到我寫這個回答的時候,這個熱度正在快速下降。(嘛,來得晚了嗎……)不過,之前《葛宇路》這件作品已經存在了三年,在被網路曝光之前,它默默無聞,像一個真的路牌一樣站在百子灣南一路上,被信息採集員收集進各種數據系統。。。

嗯,話說到這,我相信各位已經看出我要說的重點了。

是的,沒錯,重點就是媒介化

當代藝術作品的意義一直處於延異之中,而媒介化使得藝術作品進入了一個更為開放的空間,當代藝術作品的意義在媒介所營造的空間之中不斷延宕。

我們被淹沒在媒體製造的擬態環境之中,身處於信息瀑布之中,在擬態環境之中,普通大眾並不是主體,而是信息海洋中的一顆細沙。而葛宇路憑藉其作品,引起了我們這些細沙的翻滾,《葛宇路》通過知乎的發布成為一個媒介事件,而葛宇路本人就是此事件的主體。

唯有在事件之中,主體才存在,葛宇路成為了一個單數的主體,而我們這些參與討論的人變成了匿名的複數主體。這樣,我們就合力完成了媒介儀式的架構,要知道主體既不是一個結果,也不是起源。它是一種程序的具體狀態,一種溢出某情勢的架構。

可以說,正是通過媒介化,通過傳播行為,葛宇路才作為一個當代藝術的作者在媒介事件中以單數主體的形式登場。但頗具深意的是,在這一媒介傳播過程中,主體本身卻因為他的傳播行為遭受處罰,而他因傳播行為遭受處罰這件事又反過來推動了他的媒介化進度,達到媒介事件中主體的峰值。這個微妙的複合反諷結構正是葛宇路的藝術在媒介化過程中被賦予的,它似乎向我們宣告了我們所處的這個社會的荒謬,現代社會本身的悖謬性…而知乎上圍繞關於葛宇路的爭論也是這個悖謬的後果之一,社會化媒體中的爭議真是為這個結構增色不少…

無論我們對葛宇路怎麼看,一旦這個媒介事件變成了媒介儀式,那麼無論是讚揚和激賞,亦或蔑視與諷刺,都變成了葛宇路作品意義的一部分,我們每個人都是作者。葛宇路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說:

最早注意到這條路的是我同事,他點外賣的時候發現可以定位到這個地方。我一直說,這個作品是屬於公眾的,整個社會一起完成的,我只是在每個節點上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把「葛宇路」選入地圖的人,可能在某種程度上發揮了比我還大的作用。很多人都是作者,包括告訴我這件事的同事,那一刻他也是作者。

這裡葛宇路所說作者還是在前媒介化時期的作者,根據我們前面的論述,知乎上的諸君都是作者,只不過是藝術媒介事件的作者,不過目前來看還是複數的匿名主體形式。各類解讀很不讓人滿意……只是對理論的簡單應用……比如某高票。

這種解讀沒有藝術欣賞的靈光,只是賣弄知識中各種理論,通過對理論的佔有獲得一種話語權力,反倒成了福柯批判的對象,而且對三件作品的解讀很「庸俗」(我的看法會在下面展開詳述),這就很容易招來反向抨擊……

我的解讀將構成這個作品意義的一部分,而且如果我能夠實現自己在開頭提出的目標,完成媒介儀式的最後一步,那麼我將成為一個顯明的單數主體,成為作者(儘管還是以匿名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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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入正題之前,我想先談一些自己的想法,所謂自己的想法就是毫不嚴謹,處於一種極端狀況之中的想法。由於這兩個性質,諸君基本可以認為我是在胡說八道

貢布里希講

實際上沒有藝術這種東西,只有藝術家而已。

博伊斯說

人人都是藝術家。

如果他們都是對的,那麼結合起來就是:

實際上沒有藝術這種東西,只有人人而已。這句話作為一個態度,它就是形式本身。暫且稱為態度A。

人人是什麼?人人就是我們自己,這個說法的顛覆性就在於,它實際上取消了「藝術家」這個稱謂。嗯,現在我們走到了一個絕境,我們取消了藝術,取消了藝術家,還剩下什麼?沒錯,就剩下藝術作品了。

態度A毫無疑問是革命性的,那些過去將藝術品放到某個高位進行頂禮膜拜,反覆瞻仰,表現逼格(理論)的行為,通通在「激浪派」的革命中被打翻在地,藝術不是什麼崇高的東西,不管你是偉光正式的崇高,還是歇斯底里的崇高。你花高價買了一罐安迪沃霍爾《藝術家的屎》罐頭,放在家裡收藏,沒事瞻仰一下,讚賞一下安迪對現代藝術的諷刺是多麼的高妙,順便感嘆一下我怎麼就想不出來呢...

你的這種行為在態度A看來,簡直蠢爆了,這一點都不藝術。按照安迪沃霍這孫子的作風,我推測至少有6成的把握,這罐頭裡啥都沒裝,就是一團空氣,其實這樣諷刺意義反倒更大。正確的做法是,回家準備好攝影機,然後帶著你的攝影機和罐頭,到一個公共廣場,用攝影機記錄下你打開罐頭的過程,如果我的推測正確,那麼你會發現罐頭裡啥都沒有。

藝術家不是什麼自帶光暈的人,他們只是普通人而已。藝術與生活也沒有什麼明確的界限,為什麼一些當代藝術看起來就像生活中的一些惡作劇,為什麼把一些傢具進行一些搞笑的加工就成為了藝術?

因為「藝術」不存在了,這種態度造成的後果就是,藝術走向了終結。

藝術消融在生活之中,但我們似乎無法把我們的生活直接命名為藝術,走向終結之後的藝術需要一些越出日常生活的創意。你周末待在家裡,把本來正常放置的椅子放倒,斜放在地上,然後饒有趣味的看看這個椅子,這就是藝術。只不過藝術不再具有崇高的價值,你不用去畫廊展覽,也不用指給你的家人看,說「看哪!這是我的藝術作品」,甚至不用給你的椅子拍張照片。

當然,你會問這樣做有什麼意義,這還是藝術嗎?當然如果你把這事發到網上,或許會有一些好事之徒給你的行為做一些解讀,說啥「反對庸常的生活」啊之類,這些在某種意義上可以理解為哲學對藝術的剝奪。

如果你還是要追問這個問題,那我只能說,藝術已經終結,追問是不是藝術是一個沒有意義的無聊問題。什麼才是藝術?什麼又不能是藝術?試圖為藝術下一個定義,做一種本質主義的觀察,是一件很傻的事情。藝術終結之後,我們不需要關於藝術的定義,我們只需要描述就好了。

既然藝術走向了生活,人人的生活總是在一個公共空間之中進行的,那麼公共空間藝術就具有了邏輯上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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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扯了那麼多,終於要進入正題了。

正式開始我們的解讀。

目前來看,比較受關注的是葛宇路同學的三個作品…

  1. 《葛宇路》
  2. 《對視》葛宇路凝視/對視監控器
  3. 《增高》/《登高》(旗杆上放陽具那個…)

我們一個一個來說。

首先《葛宇路》這個 作品,不會是質疑命名權這麼簡單,說用實體符號的個體意義反抗集體意義,個體被淹沒的焦慮,倒是有這個意思,不過有點粗略……還是來看我們的分析吧。

要想理解這個作品,關鍵是從「葛宇路」三個字的含義入手,這是破題的關鍵。

這一步不能讓我們直接得出作品的意味,但我們會發現在作品的意義中底層的結構,這個結構對我們理解作品的意味很有幫助。

葛宇路作為一個符號在這件作品中至少有四個內涵:

  1. 作為葛宇路本人的名字 (A)
  2. 指代葛宇路這個人(B)
  3. 作為路牌的葛宇路(C)
  4. 作為街道實體的葛宇路【其實是南子灣一路,這裡特指13-17年這條路被葛宇路掛名期間的路】(D)

(諸君最好多看幾遍這四條,為行文方便,我們接下來將用ABCD指代)

來看A與B的關係:

先來《每日人物》的採訪

每日人物:葛宇路這個名字怎麼來的?
葛宇路:我出生前,我爸抱著辭海、字典翻名字,決策了很久,直到我出生了,名字還沒定。登記的時候,剛好我爸不在,我媽腦袋裡冒出葛宇路三個字,說就先叫著吧,以後再改。

每日人物:你曾在很多地方都留下這個名字,是因為很喜歡它嗎?
葛宇路:我小時候非常討厭這個名字,因為讀起來會以為是「雨露」,像女孩子的名字。而且我小時候愛哭,「宇路」在武漢話里倒過來念是「漏雨」,長輩總拿我開玩笑,我就大喊:「我不是!!」。學校里罰抄名字100遍時也是,別人名字筆畫少,一下子就抄完了,我覺得天哪為什麼我的名字筆畫這麼多!為什麼我要叫這個名字!這也是我想要把名字和本人在某種層面上分離的原因。

對葛宇路本人來說,葛宇路這個名字帶給他本人的不是什麼好的影響。這個名字先天被決定的任意性,或者說隨意性,對葛宇路本人來說造成了一個原生性的創傷。

在接下來的經驗中,葛宇路因為葛宇路這個名字而承受了更多的痛苦,最終形成了B與A的分裂,能指與所指痛苦性地分離了,並且讓B產生了對A的離棄感。B想要放棄A,但我們生活在現實世界中的B總需要一個符號來指代他,否則他將沒有辦法存在。A被B放棄,但B得到了A"。(這種分裂感、離棄感葛宇路作品一個重要主題,在他的很多作品中都能發現他們的影子)

這一點,在澎湃新聞的採訪中有所表現。

……
還有個原因可能是因為我邋遢的外形導致了各種各樣的外號被高頻使用,比如說「老爹、葛大爺」,反而名字是不常使用的,某種程度上,名字也是在被陌生化。
澎湃新聞:你後來的一系列藝術作品都與這個名字有關。
葛宇路:對於這個名字,我始終沒有發自內心的認同感。從藝術角度來說,它比較接近現成品的概念,是一種外在於我的存在。當名字不再與我個人進行綁定,而是被我視為現成品,它就進入了藝術創作材料的範疇。


這樣,由於B的原始創傷,B和A產生了分離,B將A看作陌生的、異質的東西,對A產生厭惡感。但由此帶來的分裂感的痛苦是不可避免的,為了彌補這個創傷,B得到了A"(老爹、葛大爺)。

然而原始創傷不可能完全彌合,即便B獲得了A",他人對A"的使用總是包含對B的一種調侃,由於B邋遢的特質,A"總潛藏著一種對B的否定。B對A"的認同是被局限的,B想通過這種方式回復原初的B與A完全同一的狀態,但這是不可能的…

理解這一點很重要,我們可以從本科階段的創作看到,B沒有脫離他的原始創傷,他仍然在尋求一種彌補。A"在長期的使用過程中逐漸喪失了它最初彌合創傷的功能,A"固化以後,B無法在對A"的認同之中獲得治癒。因而B必須尋找一種新的方式去認同他的理想自我,那個沒有原始創傷的最初的同一。

在B的塗鴉之中,我們發現了他的方式,B選擇把A放置在公共空間之中,這樣可以幫助他恢復對理想自我的認同。當然了,我知道諸君可能不太理解這是為什麼,為啥把A放置在公共空間之中就能讓B恢復認同了?這到底是為啥???

不要著急,其實B自己給出了答案。

澎湃新聞:《葛宇路》這個作品在你本科的時候就已經有雛形了,那個時候的創作初衷是什麼?
葛宇路:不可能說有絕對不變的創作初衷。這個東西從開始到現在,我都在反思這個作品,也在不斷地修正一些不合適的地方。最開始思考的點,可能相對比較簡單和直接,就是想要研究私人符號出現在公共場所的趣味性。

在《新聞周刊》採訪中說的比較直接

這個過程是一直變化的,最開始的時候一定是個人的動機比較多了,畢竟能把自己名字元號藏在這麼一個公共系統裡面,我認為是非常有意思。

簡單說,這裡的關鍵是有意思趣味性。把A放置在公共空間的行為,讓B產生了趣味,讓他覺得非常有意思。而B在這有意思的趣味之中,產生了認同,得到了彌補。

這裡的機制需要解釋一下,B把A放置在公共空間之中,不如描述成B把A拋棄在公共空間之中,讓A以被公共空間中行動的人厭惡的姿態出現,B的行為沒有老師的支持,也被同學厭惡;這樣的場景其實是對B原始創傷場景的再現,公共空間中的人對A的厭惡,(比如說在葛宇路後面加上SB)就像童年時期B對A的厭棄一樣,都造成了分裂。

看到自己童年的原始創傷被重複,B產生了一種趣味,一種有意思的心理,就像生活中有時候缺乏同理心的我們一樣,自己童年受到的苦難總是希望施加在別人身上,受害者變成施害者,這種趣味著實是一種惡趣味。

需要提醒的是,此機制發揮作用是以無意識預期的方式,B未必意識到了這一點,讓A以被公共空間中行動的人厭惡的姿態出現,就是無意識的預期。但在我們闡述之中,B的無意識得到了揭示。

B在這一階段通過上述手段完成了對理想自我的認同。但這個認同還是失敗的,人們對A的討厭一開始就轉移到了對B本身的厭惡,B很快就得從自己有意思的迷夢之中走出來,承受人們對他的指責。B在指責之中回憶起了他的原始創傷,認同失敗了…

但這個方案還是有優勢的,比起A"這種不易得到且容易失效的方式,把A放置到公共空間中,A在公共空間中的映像會讓B得到一個虛幻的B",B"與A之間的聯繫是緊密無間的,人們討厭A,實際上是討厭從A在公共空間中映射出來的B",但B"是虛幻的,人們找不到它,於是就找到B。

雖然B由於指責,回憶到了原始創傷的場景,讓B"與A之間的緊密聯繫發生了斷裂,導致認同的失敗。但是B為什麼會覺得有意思呢,除了上面那個粗糙的心理學解釋之外,更有說服力的闡釋是,這是由於人們把B和B『混淆了,他們誤認了B,這當然就顯得很有趣味了…

至此,我們把本科階段B的創作做了一個不那麼粗略的說明,雖然很多東西仍然是模糊的,但我已經不想解釋了(碼字真累……),就這麼樣吧。

我們來進入下一個階段吧!!

在北京期間,B進入了央美學習,前面的失敗讓碩士階段B的認同方式更加複雜了。

也就是說我要用更多的字來闡述了…(誰邀我答的題!!你出來,看我不打死你!!!)

所以我打算偷個懶,先簡單地概括一下B的認同方式。、

B通過把A做成C的方式獲得了D,而後B在D的現實活動重新將B與A的聯繫恢復了,B以這種形式認同了他的理想自我,確證了他的慾望。

這個方式的高明之處在於,A被具象化了,它從一個只具有能指的符號,變成了兼具能指與所指的符號。B不需要直接認同能指的部分,這一部分在原始創傷中被永恆性地分隔了。B只要建立與所指的聯繫,建立與C和D之間的親密關係就可以。特別地,由於D是一個具有廣延的空間,D還為B進行更充分的現實活動提供了條件。

那麼B是怎麼做的呢?

B與C建立的關係:

新聞周刊:這個路牌和正規路牌都是一模一樣的,當時是怎麼做出來的?
葛宇路:我去那一帶調查了一下,看那邊的路牌製作的規格和尺寸。拍了圖片在淘寶上搜一下就有了,現在淘寶非常發達,他們都會有這種訂單。

新聞周刊:路牌上面的路標也是你當時裝上的嗎?
葛宇路:這個路既然叫了葛宇路,我就覺得我跟這個路有很深的聯繫,我應該對這條路進行一些我力所能及的維護,(路西頭)停車的標誌曬褪色了,符合標準的路牌禁止停車的應該是紅藍色的。我就把這個東西歡換成新的。

B在D的現實活動並與之建立的關係:

我甚至為了拍一段錄像,在那條街待了整整24小時。當太陽照著旁邊蘋果社區的樓,它的影子在路上滑過軌跡,到晚上半夜三點喝醉的人從酒吧回來,來來往往上下班的人,我每一個都會觀察,很有意思,他們每天都和這條路發生各種各樣的交集 。

這條街我待了很久,(這條街)沒有垃圾筒,我覺得很不方便,本來還想過來補幾個垃圾筒,反正力所能及地想讓這個街道完善一點。

可以看到,B在這裡的表現簡直堪稱道德模範……

與本科階段的方式相比,這個方式在媒體曝光之前並沒有為B帶來指責,可以說B規避了本科方式的弊端。與本科方式相反,C為公共空間中的人提供了一些功能性的幫助,B本人也在D之中獲得了一定的意義,而不是只有「有意思」。當B決定把C作為自己畢業設計的作品展覽,並將它命名為《葛宇路》時,B與A建立了至目前為止最好的關係,似乎實現了到理想自我的認同。

但慾望是不可能實現的,這個方式依舊存在問題。問題在於,我們預設了符號是一個由能指和所指構成的完整整體。只有預設這樣一個前提,B才能依靠C和D恢復與A的聯繫,但這個前提是不成立的。因為A與C和D的關聯是B自己建構的,然而B沒有賦予這個關聯以合法性的能力。

獲取合法性的能力不在B,在權力。

因為它位於公共空間。

在被曝光之後,摘下那塊牌子只是時間問題了。公共秩序的權力時刻制約著B的認同,在它面前,B建構的關聯十分脆弱。在這個意義上講,正是個人意義對集體意義的反抗。

B對理想自我認同之不可能,正表明了我們尋求自己本心,發現一個純粹自我之不可能。

嗯……來一段葛宇路自己的話吧。

但是,現在這條街和我的某種聯繫似乎被剝奪了,所以我可能也不會補這個垃圾桶了。

自然,葛宇路通過這種方式獲取對理想自我的認同遭到了慘敗。

但主體永遠不會停止追求自己的慾望,葛宇路的還在找他的認同。留下一些片段,讓它們組成故事在網路上傳播,成為徹底的虛構的能指,隨著時間的綿延,這一事件最終被遺忘。

在媒介中葛宇路對理想自我的相關追求被暴露,進行了媒介化的呈現,並在我的這篇回答中得到展示。葛宇路是這場媒介事件的單數主體,在媒介儀式中,在我們這些匿名複數主體的運作下,主體的慾望得到確證,構成「慾望」敘事的一部分。

每日人物:你設想過如果沒有被曝光,「葛宇路」會是什麼樣子?
葛宇路:如果「葛宇路」沒被曝光,可能就不會死,可能還繼續在這個城市的縫隙裡面生長。但是現在這樣也還好,「葛宇路」不再作為實體的路,而是以另外一種方式存在,以故事的方式存在於人們的腦袋裡。

原始創傷是不可能完全彌合的,葛宇路只能通過種種方式,對能指進行各種運作,去不斷追求自己的慾望,去確認理想自我。

無論是A"、B"還是C和D,在一次又一次能指運作中,能指鏈不斷滑動,但在底部永遠有一個剩餘,理想自我之不可能就是因為剩餘的存在。由於這個剩餘,這樣的人我們可以命名為「人渣」,渣滓就是人被語言切割之後的剩餘物。

「慾望」敘事還會繼續,在慾望敘事中不僅包括葛宇路對理想自我的認同力量,也包含在此過程他遭遇到的種種阻礙力量。兩股力量從葛宇路一開始追求的時候就一直共同存在,一直到知乎,這個平台上所有贊同的構成認同力量,所有反對的構成阻礙力量。這些聲音都是慾望敘事的一部分,並且是對它最好的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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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這裡,你可能還是要問,我這神神道道地說了一堆,這《葛宇路》到底有什麼意義啊?

那麼,我覺得你可能沒有看懂我前面說的…

根據態度A,只不過存在人人而已,因而對《葛宇路》的解讀當然要從葛宇路這個人入手了。可以理解為從藝術家自身出發去解讀作品,「知人論世」嘛。

不過這塊還少一部分葛宇路本人對這個作品的解釋,我會根據他的解釋做一些補充,並列舉一些知乎上的相關解讀。

每日人物:你命名「葛宇路」,想要表達的是什麼呢?
葛宇路:我覺得這個作品是一種善意的、玩笑式的提醒,想要探討的是,個體在城市空間里,怎麼創造屬於個人想像的空間。另外也還是有點小期待,希望社會也能以開明、包容的態度來對待這件事,對路名進行徵集、求證,如果大多數人同意還叫「葛宇路」,也是一件美談。……

澎湃新聞:做之前有想過傳達什麼?
葛宇路:每個生活在城市中間的人,都是平凡的個體。面對這個社會和日常生活,都會有逐漸麻木的一部分。我希望通過這個作品能夠激活他們的一些日常體驗,重新審視自己的生活、看待自己跟城市的關係。有網友說也要找一條用自己名字命名的路,他們是藉由這種方式,表達了自己和這個城市空間的一種聯結,他們能夠找到和這個城市的某種關係,這種關係使他產生一種參與感。

新聞周刊:你的畢業作品大概是一個什麼形態,怎麼介紹你的作品是什麼含義?
葛宇路:這個作品是比較難以定義的,但是總得來說偏向於公共藝術或者行動藝術,因為它在某種層面上,喚醒了公眾對自己生活的城市,自己周遭空間的重新認知。葛宇路確實在這個過程中,引起大家對某種美的討論吧。當然這個美變得比較寬泛了,不是我們傳統說的好看,而是一種審美過程中的愉悅感吧。

葛宇路自己要傳達的意思是比較簡單的,核心就是:

以創造屬於個人想像的空間這種形式來重新定義個人與自己城市空間的關係。

那麼問題來了,之前我們是怎麼定義的?

當我們來到北京這樣的大城市,我們會怎樣定義我們與這座城市的關係。城市的空間和我是什麼關係?

葛宇路第一年來北京讀研的時候也面對這個問題。

但他給出了一個不同於我們的答案,這個答案如各位所見地那樣呈現給諸君了。

浮現在我們腦海的第一個答案也許是:我在這座城市有一所房子。

當我有了一所房子,我才能說,我真正在這個城市中有了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最好是所有權,更好是貸款已經還完了,拿到房屋所有權證…房子總是最具有個體特徵的。。

城市空間一般分為三類,私人空間,組織空間,公共空間。

私人空間是封閉的,具有明顯個體性的空間,獲取難度較大;

組織空間半封閉,個體性一般,獲取難度中等;

公共空間是開放的,幾乎沒有個體性,獲取難度較低。

個體與城市空間的關係,就體現在這三種空間之中,個體是是怎麼獲得城市空間的?個體特徵多大程度上表現在城市空間中?城市空間中,個體與其他個體的關係是怎樣的?

仔細思考一下這些問題,就能發現《葛宇路》這件作品高妙的地方了,葛宇路是一個個體性極強的城市空間,它直接以葛宇路本人的名字命名,而北京本只有三條以人名為名的路,這三個人都是抗日烈士,這樣它的個體性更被強烈突出了。

葛宇路獲得這條路幾乎不費吹灰之力,非常簡單,說獲得是不對的,因為他沒有這條路的所有權。這樣一個讓人輕易「獲得」的,具有強烈個體性的城市空間,同時具有很強的開放性,並沒有私人空間封閉的特性,葛宇路作為一個帶有明顯個體特徵的城市空間,歡迎其他個體的廣泛參與。於是,一種新的個體與城市空間被定義出來了。

同時,我想葛宇路本人在對這條路的活動中,是不是有一刻也獲得了一種對這個城市的歸屬感呢?不同於買一套房子的歸屬感,但卻可能比房子帶來更深的歸屬感。這樣獨特的建構自己與城市空間關係的作品,一定意義上表明了一種逃避城市孤獨感的可能。

嘛,總的來說,葛宇路的這件作品在我看來達到了他說的「重新定義個體與城市空間」,至於創造以個人想像的空間,這裡做得還不夠巧妙。具有一定的社會性吧,至少讓一些人(比如我)開始思考自己與城市空間的關係…

質疑命名權當然是一個解讀角度,不過從我上面的闡述看,至少在較前期的階段《葛宇路》這件作品建構的意義要遠大於質疑、批判、否定的意義。被拆除之後這件作品的意義就發生很大轉變了……下面的一些解讀對這方面說的不錯,我就不重複了。(其實是不想打字了- -)

放一些知乎上有趣的解讀吧

如何有新意地傳播自己的名字,同時又不騷擾他人?想出這樣的點子,也是需要天馬行空的想像力,出其不意地思維和對日常生活的深刻感受、洞察和理解的。
從這個角度想,葛宇路的點子是不是剛好地達成了「讓人記住自己的名字」的目的,同時手段也是別人沒嘗試過的?
當然有探索就有失敗,當代藝術中確實有很多失敗的作品,有些作品詞不達意,牽強附會,並沒有好好地表達出作者想表達的東西。但至少葛宇路這個作品,無論是對給定主題的詮釋,手法新巧,還是思想意義上,我覺得都是不但合格而且精彩的。

@Lea Liu

作為一個藝術作品,作為一次行為藝術,「葛宇路」路牌被相關部門拆除,是它最閃耀,最重要,也是讓它最終完整的一個環節。

@cOMMANDO

《葛宇路》——究竟誰有權利命名一條路?可以把它看成是一次對公共權力邊界的探究。特別是互聯網興起後,lbs技術(高德地圖在事件中扮演了將路名合理化合「法」化的角色)統治大街小巷之後,公共權力邊界的探究。
但如果拋開所有政治相關的意味,把這個問題延伸出去,又更加有意思——一條路的真實名字應該存在在檔案中?街坊的習慣里?高德地圖上?亦或是一個路過投機分子淘寶買來的一塊板板上?「葛宇路」本身就是一個人的名字,那能不能看成並非人去改路名,而是路偷了人的名字,成為了人的化身,那麼在那之後它遇到的網路熱議,政府強拆,都可以看做「一個人對自我身份的探尋和否定」。

@王諾諾

最後一件作品,可以看做是對「匿名」的反擊。16億中國人大多匿名,而葛宇路卻擁有了一條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路牌,並(一段時間內)安置在公共空間,供人觀看。看到牌子的人不會意識到「葛宇路」確有其人,而不僅僅是個路牌。儘管如此,葛宇路還是以個體之力與方式,完成了對不可名狀的宏大的一次反擊,用類似「恐怖分子」或者游擊隊的姿態,搖捍著或者說測試著權力之眼的「疏而不漏」的程度。然後繼續回到匿名狀態,因為匿名就是「地下」,地下的洪流終有一天會吞沒權力之眼。

@劉冠南就是大慶

他做這個路牌 在我看來 可以說是一種有關人類生活的調研 人們多久才能適應一條路的名稱的存在呢? 多少人會對一條路的名稱質疑呢? 一條路對人類社會的影響力有多大呢?當知乎上這個問題出現 新聞上直播路牌拆除 我想 這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就有了答案

@藤醬

這個就比較有意思了,某匿名用戶

其實這事在農村很普遍。
百度跟高德各種地圖上,關於我們村的土地名,很多都是我爺爺當村委書記時瞎編的。

還記得嗎,我們在開頭說過的…

當代藝術作品的意義一直處於延異之中,而媒介化使得藝術作品進入了一個更為開放的空間,當代藝術作品的意義在媒介所營造的空間之中不斷延宕。

相信諸君更能體會這句話了……不過我在這裡沒有列舉反面的,它們也是意義的一部分,都屬於「慾望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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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來說說《對視》

先上一段採訪…

新聞周刊:來北京後還有沒有進行過其它創作?
葛宇路:我在附近找監控攝像頭,搭腳架爬到和監控攝像頭很近的距離處,然後和監控攝像面對面看著。因為往常監控都是來監視我們的,我是不是也可以看它?在這裡,我質疑的是一種監控的權力。我對它並不能做出實質的改變,我只是盯著它,爭取盯幾個小時把背後看我的人看出來,或者說我們之間能夠有一瞬間的對視,我覺得那就很棒了。我覺得這是一個很浪漫的事情,因為其實每天在攝像頭背後看這些街道,突然有一個人雙目相交,我覺得那一瞬間會有一種溫情。

這個作品最後的結果是…出警了

葛宇路同學想通過對視監控攝像頭,來質疑監控的權力。

通常來講,只是單純地看監控攝像頭,不應該使用對視這個詞,因為對視總是在人與人之間進行的。但葛宇路把他的這個作品命名為《對視》,就另有一番深意了。

葛宇路看的是監控攝像頭,更重要的他想看到在另一端的監視器屏幕外,那個監控他的人。葛宇路覺得如果對視是成功的,那麼它就是溫情和浪漫的。

電子監控系統是現代社會對生命施加權力影響的一個重要治理術。監控監視的我們是匿名的,日常生活中我們很少會注意到這些監控,但同時,監控的那端,那些盯著監視器的人其實也是匿名的。

葛宇路的對視,就是要讓這兩端被政治治理術匿名的個體,重新顯現出來,讓他們兩個主體恢復到溫情的人際關係中,這樣就完成了對生命政治的超越。

另外,葛宇路想質疑監控的權力,他要追問的是:權力從何而來,權力是怎樣變成可能的?

權力來源於認知意志。

監控的監視為國家提供了它統治下的人的具體情況,國家具有強烈的認知被統治者的意志,國家的認知意志通過現代監控系統得以實現,國家根據監控獲得的個體信息進行更加高效的治理,對這些身體進行有力的操控。

這件作品以出警而告終,我們能從最後的結果中獲得什麼呢?葛宇路的《對視》,向我們揭示了權力作用的另一種方式。

權力來源於認知意志,當葛宇路試圖質疑監控的權力時,他就獲得了認知意志。但個體的認知意志並不總能成為權力,尤其它面對國家時。

我們通常會把最後的出警理解為國家暴力機構對個體的治理,但在這裡,葛宇路以凝視監控攝像頭的方式迫使國家機構出警,他成功地把自己的認知意志轉化為權力,實施了反向治理術。當我們在凝視的時候,我們總是迫切地想認知對方,了解對方,向對方施加自己的某種慾望。可以想像,監控那端發現葛宇路的凝視時,會有多麼吃驚,他們要怎樣覺得呢?這是一個瘋子、精神病、恐怖分子?總之,這是一個不安定的因素,需要剷除。

警察來了之後大概只能批評教育,罰罰款,葛宇路做做解釋,說點好話。前後結合起來看,貌似又多了點嘲諷的意味?反正如果是我的話,這個時候肯定在暗笑了。

知乎上很多人都很讚賞這個作品,確實《對視》完成了對監控權力的質疑,超越生命政治和反向治理,而且方式很巧妙,的確是不錯的作品。《對視》讓現代國家中的生命以主體的方式顯現自身,讓權力雙向流動。媒介化呈現以後,又為它增添了別的意義,天時地利的一件作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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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件作品《增高》/《登高》,與《對視》相比,就差了一點。不過還是有一些有意思的地方,值得和大家講講。

我個人是比較傾向於這件作品叫《登高》的……(希望不要被打臉吧…)

叫《增高》的話容易讓人聯想起來《為無名山增高一米》,如果認為這兩件作品表達的是相同的意蘊,那麼《增高》未免有點太直白了,有點蠢…從葛宇路拍攝自己爬上旗杆這一點來看,叫《登高》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參看 之前提到的@苞米弗斯 的回答)

我覺得陽具未必是表明生殖崇拜(這也太直白了……),生殖崇拜也可以用女性的乳房啊之類的來表達,而且乳房還可以找一些比較含蓄的暗示…

我想在政治解讀之外提供一些別的視角。陽具在精神分析里,叫作菲勒斯,它代表了父親的象徵秩序,也就指代了社會秩序當然也包括政治秩序。

重點來了,菲勒斯是怎麼建立的呢?我們的秩序是怎麼出現的?國家到底是怎麼建立的?

或許通過這件事在媒介中的呈現能找到答案,比如這個問題葛宇路是怎樣把假陽具放在旗杆上的?

嗯,很多答主也表示了驚異感,這尼瑪到底是怎麼放上去的???

諸君的表現就是,我們不知道他是怎麼放上去的,不知道菲勒斯是怎樣建立的,但我們看到,菲勒斯確實就出現在那裡,無法避免。我們命定就是要接受菲勒斯,菲勒斯無可逃避,參與到社會中就是要接受那些社會秩序。

啟蒙時代,政治哲學家們要論證國家的起源,無論是霍布斯、洛克還是盧梭都要假定一個自然狀態,但自然狀態實際並不存在,只是一個假設。即使到了現代,比如羅爾斯的《正義論》里,依然要假定一個無知之幕的原初狀態。可見,要解釋秩序的起源,菲勒斯的出現有多麼困難…

菲勒斯起源的不可知性,以及由此而帶來的神秘感和權威,與我們命定要接受它的宿命,是這件作品媒介化呈現帶來的意義。

而《登高》的原作除了不言而喻的政治內涵外,或許還表明了秩序最初設立的艱苦??

不掛旗子的旗杆和菲勒斯組合,或許闡發了被閹割了菲勒斯的主體尋求承認與菲勒斯自身的艱苦、神秘和權威的結構關係。不過這個太複雜了,就不展開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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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君可能認為我這是過度解讀……

但自「作者已死」之後,作品的意義就不再屬於作者了,作品的意義不是固定的,而是漂浮的,每一個人都可以參與到對意義的建構之中。

嗯,這很態度A,從來沒有什麼藝術,有的只是人人而已。

傳播學裡有一個框架理論,一個信息的傳播,信息本身擁有一個框架,影響受眾對它的理解;受眾本身也有一個接收框架,同樣影響他對信息的理解。

這個理論可以部分解釋過度解讀的問題。

對我自己來說,重要的問題是,有沒有讓這場以葛宇路為核心的媒介事件,意識到它自身,以此完成此媒介儀式的最後一步。

葛宇路的慾望敘事還會繼續,但我在一定程度上已經終結了「葛宇路事件」,呃,雖然這項工作完成的並不出色,但自認為還是達到了基本目標的……

至於葛宇路本人,他可能要免費去義大利留學了……

見這個新聞留學機構表示願意為葛宇路赴義大利留學提供全額獎學金

《葛宇路》這個作品還是有一定社會功能的,《人民日報》發評論說要加強城市管理,北京好幾條沒掛名的路掛了牌,濟南那邊也有掛牌、查假路名的。

算是實現了它的社會價值吧,這個價值可能只有在它以當代藝術的形式出現在公眾,出現在媒介面前的時候才會有的效果吧。

嗯,要比發現百子灣南一路沒掛牌去相關部門提醒強,畢竟相關部門可能根本不會理你……

算是對某些觀點的反駁,和對《葛宇路》的一個辯護吧。

以上。


為什麼這個問題問的是如何看待處分,卻有這麼多人從藝術的角度回答?

因為總有人把規則與藝術混為一談:葛宇路違反了規則,所以他的行為是垃圾,所以美院是垃圾,所以藝術生是垃圾,所以當代藝術是垃圾,所以有不同意見的人也都是垃圾。這就是很多答案下的邏輯。這種邏輯招來反駁和批判也不足為奇。

另外有趣的是,明明很多對葛宇路作品進行藝術解讀的答案也都並不否認葛宇路違反法規,可還是有好多答主瞎了一樣,自說自話的舉一些諸如「讀書人的偷不算偷」等蹩腳的例子來進行反諷。

實際上葛宇路的陽具作品和道路命名比起來並不出彩,手法的確有些低劣,到現在,很多維護葛宇路的人也並非支持葛宇路,多少有點為了維護而維護的意思,辯駁焦點主要在是不是藝術,而非是不是好的藝術。不過這個問題下的回答雖然形形色色,但維護葛宇路的答案大多能理性清晰的闡述觀點,反對葛宇路的答案卻只是車軲轆話來迴轉:我不懂藝術、噁心、快手、國旗法、拉屎也是藝術、陽具放你頭上、藝術生也就這水平了,然後義憤填膺的配上!!!!!?????一大串標點符號。讓我看的十分想笑。兩派爭論也讓我想起了知乎上另一個問題:為什麼這麼多人支持轉基因?高贊回答大意是說:「並不是挺轉派,不過反轉的人表現得太蠢的話就忍不住要諷刺幾句,知乎上的其他「支持轉基因」的人,大概其實不是支持轉基因,只是單純反對SB而已。」所以這個問題下維護葛宇路的人也一樣,他們並不一定完全支持葛宇路,只是看到反當代藝術的人表現的太蠢就忍不住諷刺幾句。

而且很多抨擊葛宇路的人除了藝術與規則混淆的單線思維外,還犯了一個錯就是唯結果論。不少人以快手類比,那假如真有快手上的人做同樣的事情,他是出於什麼目的?自然是搏點擊,希望通過極端方式火起來。而葛宇路早在2015年就完成了這一行為,並且作品主要內容是他攀爬和放置的過程。要不是葛宇路事件火起來,旗杆事件也不會被翻舊賬翻出來,二者訴求明顯不同。再舉個例子,假設真有熊孩子爬上旗杆做了同樣的事呢?假如有一個日本右翼份子做了同樣的事呢?四個不同的人,做的事結果一樣,但由於目的不同,性質自然也是不一樣的。

「可是你用不著說這麼多沒用的,反正我就是不喜歡這樣的藝術,我還不能反對了嗎?」——你當然可以覺得任何你不喜歡的作品是垃圾,但這必須建立在一定的理解之上,並且不能把對單一作品的厭惡擴大到整個領域。

對葛宇路質疑的聲音中,提到最多的就是,這事一不高雅二沒難度,這也能是藝術的話,我在廣場拉屎,我去殺人也是藝術了。就算往輕了說,這也是個放大版的熊孩子搞的惡作劇。

上邊的言論其實和質疑當代藝術的人最常說的話如出一轍:某某作品三歲的小孩也能做的更好,某某作品如果擋著名字未必能看出來是大師作品。——這就是在用傳統的評價方式來評價當代藝術,只關注到了作品外在形式,可是創作者希望傳遞的核心是他表達的情感內涵。

菲利克斯·岡薩雷斯·托雷斯的愛人去世後他完成了一件作品《無題(完美愛人)》,形式上看非常簡單,不過就是兩個鐘錶時間同步掛在一起。但他所表達的情感是兩件一模一樣的鐘錶,時間步調一致。隨著時間的流逝,其中一個鐘錶難免會在另一個之前停止走動。兩個鐘錶如果能巧合的停止在同一時間的話,會是一件很完美的事情,就像一對愛人,不論生與死都永遠在一起一樣。看似簡單的行為其實是有所傳遞的,套換到中國的一句俗語就是但願同年同月同日死。

你在這裡如果遮住作者的名字,不了解創作背景,它就只是兩個鐘錶,去任何一個鐘錶店都能看到類似場景。在這裡鐘錶只是材料、媒介。喜歡這個作品的人產生了情感共鳴,而不是稱讚兩個鐘錶掛在一起多好看多有深度。

當然你也可以說我完全感受不到這種情緒,我覺得這樣表達很矯情,我覺得可以有更好的材料和形式去完成表達,可以不喜歡這件作品,但是這種不喜歡是建立在理解作品之後,而不是僅僅看了表象就說,小孩子也能把兩個鐘錶時間同步掛在一起。


看到他對監控的表述 我覺得他也許讀過福柯

看到他往國旗杆上放 我覺得他確實是福柯信徒


在這個世界上,每個人都有著表達自己想法的意願和衝動,這件事不取決於個人的見識,閱歷,知識儲備,而只是一種人性中自然的慾望。對於硬一些的理工科來講,複雜的公式和數據形成了一道屏障,隔絕了對此一無所知的人,因為理工科的表面形式就足夠晦澀。(即便如此,還是會有相當數量的評論稱得上是大放厥詞,比如對楊振寧的評論。)而對於軟一些的文科,繪畫,寫作,裝置藝術,這些藝術大體上都擁有著一個共性,即無論內在含義多麼深邃,表面形式都足夠直白,簡單。對於這一點其實不用過多的解釋,因為例子實在足夠多,畢加索的名畫你可以說他和小孩子隨手塗鴉沒有區別,魯迅的文章裡面每個字你都看的懂,寫得出。這也就造成了文科的表面門檻過於低,對於一部分人來講這些是作品,是藝術,而對於更多的其他人來講,這些毫無價值。(並不帶鄙視意味的說,對於他們,不能吃不能用不能掙錢的東西都不具有價值,他們還會把藝術往這些方面聯想,從而自以為知曉了其內在價值,比如某些回答中認為葛宇路是在憑藉這些獲得知名度從而變現。)

有人講他做的事情,我也能做到,熊孩子也能做到,這根本沒什麼了不起的。什麼是藝術,藝術的本質是表達。他做的事情你可以做到,但他想表達的含義你表達不出來,如果他不告訴你,你根本不知道他在表達什麼,這就是差距。有人說他的所作所為擾亂了公共秩序,如果大家都去效仿這個社會就亂套了。你會去效仿一個對你來講毫無意義,只有付出沒有回報的行為嗎?請允許我帶有嘲笑意味地說,如果藝術行為不能帶來利益上的收穫,是絕不可能有大批人群去效仿的,大家會去效仿的是什麼,隨地扔垃圾(不用費勁找垃圾桶),闖紅燈(不用等信號燈)。不說別人,讓你搬梯子去跟攝像頭對視幾個小時,你會去做嗎?講出這種理由的人,無非是在給自己理解不了的東西套上一個莫須有的罪名,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人類社會一步步走到今天,就是對舊有存在一次次的質疑和突破。我們該有的態度並不是抱著舊有秩序去壓制新生事物,而是應該用一種批判的眼光去看待一切事物,不斷地去除那些糟粕,發展好的部分。性器官和國旗放在一起,就是侮辱了國旗。性器官代表什麼?代表人類從古綿延至今的最根本條件,生殖。國旗代表什麼?代表一個國家吧。如果我們從人類的角度思考,到底是性器官更加神聖和偉大,還是國旗?我個人不想做出評價,我只是想說對於一件事,多種思考角度才是合理的,一竿子打死永遠是錯誤的。

某位答主所言:

對於我不了解的領域,我一般很謹慎。但我現在斷言這個東西不能成為藝術,可能是我的思想境地沒達到,但我有自信說中國甚至世界大部分人都不達不到

啼笑皆非,我也是很佩服「謹慎」和「斷言」這兩個詞的使用。如果要我翻譯,他的意思大概是「雖然我不懂,但是這東西絕對不是藝術,可能我錯了,但是我有自信世界大多數人和我想的一樣。」

對,沒有錯,世界大多數人和你想的一樣,這是因為只會有少數人走在世界的前面。我不敢樂觀地說總有一天藝術會被人理解,我只期盼人們能對藝術多些寬容,或者說只要客觀對待就好。比如葛宇路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代價,那就別再說些

他搞錯了一個邏輯,法律存在的目的不是為了處罰,而是為了起到震懾作用,然後不敢去犯法。你說我知道是犯法的,但是我就是要去做,做了法律處罰就好了,那麼你給社會帶來的影響?打著藝術的名擾亂社會秩序,浪費警力,然後覺得我受了處罰了就無可厚非了?

走在世界前面的思想永遠不會被大眾所理解,希望所有的藝術都可以背負著唾罵,嘲笑和不屑,堵住耳朵,自顧自地走下去。


有些人真是急於暴露自己的無知,並試圖證明自己的無知十分正常。不談福柯什麼的吧,葛宇路這個人的行為有一個一以貫之的內核,那就是質疑權威的威信。

如果他只是到處亂改路名,那他只是一個熊孩子,可當公權力被帶拐,真的認為那條路叫葛宇路並加入系統,直到被人捅出來自己才反應過來,這就是一場藝術秀。

每天都有人去升旗,每天都有人對國旗行注目禮,然而在上面擺了個大傑寶,還要好幾天才能發現,充分暴露了人民實質上對符號崇拜的漠視。

一次你可以認為是巧合,三次都這樣,只能說明這個人就是個鐵打的藝術家,有自己的一套思考模式,不怪一般人跟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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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說葛宇路的這幾個行為藝術真的算不得多高明

——因為淺顯到我都看得出來是藝術。

然而不幸的是,竟然還有這麼多人看不出來。

還有一個逗比一直在四處說「殺人是不是藝術?犯罪是不是藝術?」

我要告訴你,如果你真能像《黑暗騎士》里的小丑一樣,弄兩條船,讓他們互相拿著引爆器,決定對方的生死,那這就是一場藝術。

還有一部講殺人狂花式殺人的電影名字叫《七宗罪》,豆瓣8.7分,討論了十幾年了,還有人在寫它的思想分析,是影史前一百的硬作,大家給這個殺人狂的行為定性就是「行為藝術」。

你說你不懂,誰也沒要求你懂,只是拜託你別跑出來亂抖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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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通過了,心裡很難受,因為看到了一個很喜歡的大V竟然在扯垃圾邏輯。

藝術不能違反道德法律??????

我很想問你們這些滿口道德的人一下。

電影、小說、繪畫、戲劇,這都是藝術作品,沒錯吧?

這些作品中,出現殺人、盜竊、搶劫、強姦、復仇等等等等……犯罪內容,是可以接受的嗎?

可以?那更過分一點呢?種族主義、性別歧視、歌頌犯罪、扭曲癲狂,這些如何呢?

《一個國家的誕生》宣揚種族主義,妨礙它標在電影史上嗎?

《小武》主角是個小偷,妨礙它成就了賈樟柯嗎?

金基德的電影可以把人壓抑到瘋,金基德是不是大師呢?

《末路狂花》、《第一滴血》這些挑戰國家機器的又如何?《華氏911》的作者是不是該斃了?

席勒的小黃圖又如何呢?

藝術就特么是藝術,只不過有些人看《色戒》會看硬,有些人會看到硬不起來

承認吧,你們和廣電沒什麼不同,舉著道德的牌子,試圖讓本該讓大家去討論的東西根本不出現在公眾視野前。

謝謝你們,以前我沒自信,但是看到世界上還有你們存在,我自信多了

無知不是生存的障礙,傲慢才是


沒啥,學校的行為藝術。


這個問題本不該有更多延伸,但通過它我看到了空前激烈的價值觀碰撞,這在知乎是非常罕見的。

我不想評價「葛宇路把假陽具放到旗杆上」這種行為夠不夠藝術,但我認為他因此受到學校處分合情卻不合理。


這麼簡單的事情為什麼要說得那麼複雜。

一、觸犯法律就該受到制裁,這一點幾乎全部的答主都同意,這位「藝術家」自己都說了。

二、冒犯了他人,給人造成不便的後果是否需要承擔呢?我不知道「道理上」是否應該承擔。可惜,人不是活在真空之中,不管當事人的意志如何,事實上他一定會受到「懲處」。

三、高贊答案 @杜雲飛 搬出了「藝術」的定義,我特意查了查,那個答案迴避了定義的一部分(下面黑體部分),它只是搬出適合前半部分:

Art is a diverse range of human activities in creating visual, auditory or performing artifacts (artworks), expressing the author"s imaginative or technical skill, intended to be appreciated for their beauty or emotional power

也就是說藝術的目的在於被人讚賞(這個定義來自大英詞典,也是wiki裡面認可的定義)。如果按照這個定義,藝術不在於觀眾是否喜歡,還在於創作者是否有這個意願,從他的採訪來看,的確如此,所以他的行為是「藝術」。在一般人的語境中,藝術、科學、民主、自由一般的意思是指「我喜歡的藝術,高端的科學,運行良好的民主,我承認的自由」。 原本一個比較「客觀」的詞語變成了褒義詞,這也是一個特別有意思的現象。再比如,在中國「科學家、數學家、學者」一般是指其中傑出的那部分,平庸或者拙劣的那些人就被開除了。承認「葛宇路」是藝術家、承認他的行為是「藝術」不等於贊同和讚賞他的行為。

利益相關:一個不太喜歡葛宇路藝術作品的人。


這是一個多群體多角度創作的藝術作品,葛宇路在其中只是做了一個開頭,剩下的行為藝術的創作是由中央美院的老師和校領導共同協作完成的。
這是一場註定留名青史的行為藝術秀。
從中我們能讀出強烈的對這個社會的控訴,對體制的嘲弄,
以及對某些低智商人群的無情嘲諷。

可以說,老師和校領導的加入,讓這場行為藝術的比格直接拔高了好幾個層次,正是校領導的處分,完善和升華了這場行為藝術的藝術性,使它由一場校園級別的表演,直接上升為一場全球級別的表演。
這場表演之於中國行為藝術的價值,如同三體之於中國科幻界的價值,平地讓中國的行為藝術上升到了領先全球檔次,從此中國的行為藝術人可以拍著胸脯對西方人大喊,「你們拉一泡屎就能讓中國行為藝術界低頭的時代一去不返了」。
不得不說,中央美院的領導里還是有高人的。


所以說,你們這些藝術生也是一般般啊!只能看到葛某的藝術,而看不到這個藝術的學校里老師和校領導的藝術,你們這點藝術審美,怕是還要再學幾百年才行啊!


基本贊同葛宇路本人的觀點

客觀是一種寶貴的品質

不過在這之前其實還有個問題就是因此希望他以後的創作能夠更加「獨立」

也就是說在「不影響其他人的生活軌跡」的前提下去完成他的創作


藝術性在於:對道德本身的諷刺惹怒了一群自認道德的人


處分應當,但並不影響對其行為藝術內涵的肯定。

或者說,這個處分一定程度上升華了其行為的藝術性


無論什麼原因,實驗藝術系對學生記過都是實驗藝術系和美院的恥辱。


請讓藝術回歸藝術,法律回歸法律……
作品的藝術性優秀,應該得什麼獎就是什麼獎;
同時,創作過程中違反了相應的法律,就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國人菲利普·帕特挑戰紐約世貿雙塔成功轟動了世界,並不影響紐約警察當場拘捕了他。

話說,學校這種處理無疑也是一種保護,是一種蠻有意思的中國特色~民煮文明國家都是直接交給警察處理的。


你看他不爽直接打車去他學校找領導加重處分,實在不行找幾個農民工一起拉橫幅寫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天天最校門口懟他。一個人做效率低你們就眾籌嘛。他犯法了就受處分,看不懂他的行為就學,社會學稍偏向理論類的都知道這人到底想要表達什麼。天天喊來喊去除了從legal high里學的那套右翼法律道德觀你們還有啥?倒是看著你們裝了大半輩子孫子看見一個稀有物種出現好奇可以理解,但怎麼一個個的還恨之入骨的想讓他來當孫子呢?


怎麼看呢?很簡單,葛宇路同學的行為觸犯了法律和學校的規章制度,所以被處分了,這很正常。
處分是因為行為違規,這和行為是否藝術無關。
以下為偏題部分:另外很多人說有些評論里藝術生和藝術愛好者們為他洗地開脫,但我看了他們大部分的對話,我發現他們只是說葛宇路的行為是藝術的,並沒有說因為葛宇路的行為是藝術的,所以不該被處分。這些藝術生及藝術愛好者們和他們的反對者們爭執點在於行為是否藝術,我總覺得雙方都在曲解對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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