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歲以後,你還會痴情的愛一個不愛你,或是沒有結果的人很久嗎?
可能學生時代有這樣經歷的人很多,但是隨著年紀越來越大,是不是變得更看重結果了。
夜深了,但是還是想回答一下這個問到心坎里的問題。
當我18歲的時候我可以為一個姑娘努力五年,當我20歲的時候我可以為一個姑娘努力三年,如今我已經23了,我已經努力了一年多了,準備放棄了。雖然沒到25歲,但是我已經深深的感受到了23歲的一年和18歲的一年是不一樣長的,年齡越大,感情在生活中佔比重就應該越小。
我愛過你,記得你,可是我還是得不動聲色地走下去啊。
我什麼也沒忘,可有些事情只適合收藏。-----史鐵生
介於評論區有不少知友在詢問或質疑最後一句話是否真是史鐵生的句子,在此統一回答
我原答案里的最後一句話出自史鐵生的《我與地壇》第七部分第一句話,原句為:要是有些事我沒說,地壇,你別以為是我忘了,我什麼也沒忘,但是有些事只適合收藏。
謝謝
勇敢的人才會有愛情,而軟弱的人只會有婚姻。
年少輕狂,十年一夢。
願賭服輸。
我們絕大多數人只是年齡越大,權衡的越多,越需要婚姻罷了。
我仍然帶著我的熱情跟嚮往在等待那個風雨夜歸的人
網易雲音樂 聽見好時光
本來是不願意回答這個問題,因為怕三觀與大部分人不一致而導致衝突。
先表明我的觀點:人之所以為人,因為人是由感性與理性相結合產生的高等動物。而愛情是一種最純粹的感性心理活動。
我相信題主想問的不是二十五歲了能否為一個人奮不顧身。
而是想問一個已經心理生理雙成熟的人能否擁有不在意社會道德的看法,家庭壓力的束縛,經濟能力的制約下去追尋屬於自己的愛情。
我看見一位女生的答案,寫著有這些空檔為何不多陪陪家人不去旅遊散散心。
固然對家人感情的維護與自我素養的提升相當重要,但不見得一份令自己身心愉悅勇敢追隨的愛情就份量更輕。
一切把愛情與物質或其他情感混為一談的理論皆是耍流氓。
題主提出這個問題的勇氣我真的很欣賞,他不僅僅是提出感情的疑惑,更是提出了這個社會目前所佔主流的價值觀是否正確的命題。
是啊,都二十五了,也該知柴米油鹽貴了。
是啊,都二十五了,也該知世道炎涼事了。
是啊,都二十五了,也該知成家立業責了。
是啊,都二十五了,也該知愛情算個球了。
可這是真的嗎?
愛情與麵包真的可以放在一個天平上嗎?
如果你跟人說你要麵包
別人會告訴你努力干小夥子,有了麵包什麼都有了。
如果你跟人說你要愛情
別人會告訴你,你腦子瓦榻了。
目前社會人人皆諷刺拜金主義,但可笑的是人人都用自己切身實際的行為追尋物質。在追尋物質的同時順帶也嘲諷嘲諷愛情。
因為這樣做人們會有種我和大多數人一樣的心理。雖然這個觀點在夜深人靜時自己想起來很low,但非常樂意第二天和好哥們好同事一起low。
經常能聽到前輩教育一句話,有了錢你什麼女人要不到?
換而言之,有了錢你什麼感情找不到?
現在我寫出來大家都看了覺得很弱智的話可明天又得將它奉為真理。
我老闆經常帶著我出入燈紅酒綠的場所,經常懷抱兩三陪酒妹對我重複以上的話。
這個時候我都會不捨得把眼神從知乎上質量優良的妹子照片移開。告訴他:
你開心就好。
他道:阿宇,努力奮鬥。你要對你家人負責,以後有錢了找個小妹。不然你現在那麼看重感情,你以後怎麼過活?年輕人要看開一些,你看,我現在一把年紀呆會還帶兩個妹子趴通宵。
他不會知道,我付錢給陪酒女們的時候,圍著我讓我求情。
這一把年紀在老娘身上嗝屁了怎麼辦?
再說一位老表,帶著厚酒瓶底似的眼睛,帶著單反走天下。
只要有書和風景便能不吃飯的人。
他常與我交流思想,也經常說到愛情。
他說他不需要,他現如今已經滿足。立擁名山大江,坐享馬克馮唐。
要什麼愛情?
他每次走的背影都是蒼老凄涼的,他今年早過二十五。
可看馮唐的人會不指望愛情嗎?
每次都問我最新的網址也讓我很困惑呀。
讓你安分守己不對生活做出太大犧牲或許是一段好的愛情。
讓你顧此失彼日思夜想的也是一段好的愛情。
沒有什麼愛意是不美好的,傷害我們的只是那些過往的經歷。
愛情這本書里可沒趨利避害這四個字。
閱讀愛情這本書的年齡更沒有被限制。
老闆常常望著的桌上放著的全家福里的女人痴痴笑著。
老表的書也不會在他飢腸轆轆時端上熱湯,更不會在孤寂深夜與他相擁。
愛情和麵包一樣重要,人們不願意承認這殘酷的現實。苦心多年將市儈的淤泥抹在臉上,把社會人的頭銜貼在胸口,卻會被愛情的美好沖刷的一乾二淨。
可愛情才不管他們嘞。
哪天你會看到五十的大叔追求三十的大媽,他昨天才告誡你要實在。
哪天你會看到土豪拿著玫瑰戒指被婉拒,他昨天才告誡你金錢無所不能。
哪天你看到書獃子摘掉眼睛脫掉旅遊鞋,他昨天才告誡你情懷可貴。
哪天。。。。
哪天你遇到了那位讓你魂不守舍的女人。
愛情,才不管你們嘞。
祝願自己,不管是十八歲還是八十歲。
心的閘口永遠為愛情的洪流打開。
愛情可不是死板的道德,愛情可不是強加的責任。
愛情,她沒有別的名字。
愛情,她就叫愛情。我愛你,這個過程本身就是一種結果。
「你問我怕什麼,怕不能遇見你」——《牡丹亭外》
現在你已經25歲,應該知道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甚至連三分之二都不是;
現在你已經25歲,應該知道童話都是騙人的,小矮人再怎麼努力,公主終究是要嫁給王子的;
現在你已經25歲,應該知道生活的艱辛和現實的無奈,你需要做的事情太多,不能在感情上浪費太多時間;
現在你已經25歲,應該知道自己不是世界的主角,愛情小說中的主角光環並不會庇佑你;
現在你已經25歲,應該知道放下自己的執念,放過自己,也放過別人;
現在你已經25歲,應該知道並不是年紀越大,就變得更看重結果,而是你發現感情的可貴,不應該白白浪費,你的感情值得獻給真正適合你的她(他)。見的人多了,你就會發現你愛的是一類人,不是一個人。
「我不會喜歡上一個不喜歡我的人,不是因為我自戀,而是因為這個人的品味有問題。」
值得你去唏噓感嘆不舍的,是那些帶給你過美好回憶的人,而不是你自己感動自己的過程。
既然終究沒誰不可代替,那又何必苦苦強人所難。
我還沒有到25,但是因為愛著一個人,有話想說,所以碘著臉來答這個問題。
我覺得正是因為年紀越來越大,機會成本越來越高,人們會傾向於做一個穩妥的選擇。不願奮不顧身,不願投入過多,寧願要一個結果。
但夜深人靜,一個人走在大街上,會不會害怕,路燈的暗黃燈光,把背影拉的老長,卻只有那影子陪自己落淚?
誰不曾嚮往,愛著的人恰好也愛著我,想著的人恰好也想著我,兩個人手牽手,就可以一起對抗全世界?
可是長大了,面對現實了,知道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我愛的那個人,始終不肯說愛我。
她說怕我們沒有未來,怕我註定漂泊。
她說我臉龐堅硬如磐石,連眉目都不曾在淚光中模糊。
她說我弔兒郎當,一定不曾愛過。
可是我給不出她想要的承諾,巧舌如簧似我,也不敢欺騙一個愛我的女子。
我躺在床上,就是睡不著,念著她的眉,她的眼,她的淺笑,她的溫柔。
我想起那天午後,她說想看看我長大的地方,於是我帶她走街串巷,逛遍了這座城市。經過我母校時,一朵綻放的木棉砸在她肩頭。
我想起我初歸國,她忙前忙後為我做飯三個小時,而我因為時差早就疲憊的在沙發上睡著。醒來看到她蒸的螃蟹,她家狗正在強姦我的鞋第1001遍。
我想起我們第一次一起去打保齡球,她巧笑嫣然的嘲笑我裝逼,卻信任的把手機放我口袋裡。蹦蹦跳跳是她,歡呼是她,鼓掌是她,笑我是她。我把手肘撐在她肩上,她笑著說,又壓到我頭髮了。我以為那一刻就是永恆。
我睡不著,真的睡不著。
楊千嬅突然在歌里問我,「我的天,你可不可以暫時讓我睡,忘掉愛、尚有多少工作失眠亦有罪?」
我知道,我知道,已經3點了,我明天7點就要上班,但是我還是忍不住想給她承諾一個未來。
人們習慣用眼淚祭奠愛情,但我不會。墨鏡王在東邪西毒里,說過,當你不能再擁有的時候,你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再忘記。我不樂意。
有人問,25歲了,你還肯去愛一個可能不愛你的人么?你還願意冒著風險,去簽她的手么?
我說我會的。總有一天我會死,我死的時候,沒人會記得那些小心眼的計算,沒人會為那個我不敢去追逐的人哭泣。但我那失落的靈魂會為我自己悲慟。
想愛就去愛吧,一輩子那麼短,那麼計較幹什麼。
也許等我再與她相見的時候,我會說,
「旅伴真的很難找。其實不僅僅旅行的旅伴難找,生命旅途的旅伴更難找。但如果是你的話,也許我們可以一起去看看阿拉斯加的極光,一起去遊歷斯堪地納維亞半島的蜿蜒海峽。在夕陽的餘暉下,隨非洲草原上的角馬群一起遷徙奔跑,追逐那些亘古以來一直存在的生命的壯麗流動。在迷濛的夜色中,聽著紛揚的音樂,在阿根廷的海灘邊上吃烤肉喝酒,但求我不一杯就倒。
請原諒我匱乏的想像力,但是能與喜歡的人一起踏足這個世界的每一個角落,看遍這個世界的高山流水,疾風怒濤,就是我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情了。如果還想要更浪漫一點,也許就是跟你一起。」
然後欣然拉起她的手。
一起走完剩下的路。
據說一個人厚著臉皮沒羞沒臊地去愛另一個人的概率一生只有一次,用完了也就沒了。
愛不愛哪裡是我等凡夫俗子可以控制得了的
到了25歲至少會明白,單方面的付出換回真正愛情的幾率微乎其微。
所以不選擇做一個單相思的痴情人,並非我們變的過於注重結果,只是更明白,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是你情我願的事,是會有未來的事。
不會,隨著年齡的增大,更明白並不是所有的事情,你去努力就能得到想要的結果,懂得萬事莫強求的哲理,更多的會理性的去看待,分析一件事情,更多的考慮自己的所做所為是否會給對方帶來困擾,但是,以前的美好回憶,我是不會忘掉的,也從心底希望對方能過的更好,更幸福。
不用等到25歲,23歲就已經不會痴情於不喜歡自己的男人了。
這麼珍貴的時間為什麼不拿來健身、閱讀、提升工作、旅行和陪伴家人?
這些事情都是帶來直接獲益,可以直接提升幸福感減少人生遺憾的。
21歲的時候敢於談沒有結果的戀愛,22歲的時候敢於站起來向男生表白,主動追求,23歲之後整個人冷靜了,對愛情的需求不再佔據情感主場。
好好活著,別自虐。25歲的時候我已經領證一年,一年後將要舉辦婚禮,而我少年時愛著的姑娘大概在半年後和相愛五年的男朋友分手。
在我們都單身的時候,她不要我。
她願意接受我的時候,我不是單身。
兩人各自錯過,有了各自的歸屬,我們參加了彼此的婚禮,我們最終就這麼不再有可能,我的青春往事終於划上了句號。
25歲,如果不是帶有自己青春印記的愛情,我是不願意耗著的。
因為這個年紀,應該已經懂的愛情之於生活不過是一部分。
我身邊有很多條件不錯的姑娘,她們年復一年的剩下就是因為她們把男人們對於愛情的耐性看的太重了。願意哄著陪著,讓你耍小性子,一遍一遍猜你心思。可惜陪你轟轟烈烈的男孩很多,男人很少。因為這個社會讓男人很累,他們更想要一個現成的,默契度很高的港灣,而不是自己慢慢經營一個。
謝邀
我今年25歲 之前沒有過 以後也不會。
長這麼大沒追過女孩子 一次都沒有 ,對 我就是那種打死也不說的人 就等對方先開口等對方追我。
寧願陪著一個愛我的 也不會去追逐一個不喜歡我 結果很渺茫的人 。
有時候也會想去你媽的 隨便找個人結婚算了 真的感覺很累 但我是個傻逼啊 我做不到 。
我會放過所有人,唯獨把自己逼上絕路 以前我是這樣以後依然是。會
當真心喜歡一個人的時候,理性什麼都變成了狗屁。
找不到女朋友就找不到吧!還老愛用痴情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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