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六歲小孩扔石頭砸狗,狗主人逼小孩對狗下跪惹眾怒」這則新聞?

附新聞鏈接6歲小孩扔石頭砸中貴賓犬 狗主人逼小孩對狗下跪引眾怒
老實說我覺得這新聞還挺複雜,扯到了狗與熊孩子兩個關鍵熱點。不知知乎內看法如何?


1、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是小孩扔的石頭,小孩後來道歉實在暴力脅迫之下做出的,不應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被男子抓住的小孩是岳先生6歲的兒子嶽嶽。「我們正在踢球,不知道誰扔了一塊石子砸到了那個眼鏡叔叔牽著的小狗,狗尖叫了一聲,那個叔叔就衝過來抓住我,說是我扔的石頭。」嶽嶽回憶,他說不是自己扔的,但是眼鏡叔叔依然不依不饒,他心裡很害怕,一直掙扎說「對不起」,小夥伴們也在一邊連連道歉,但該男子依舊很生氣。

無論狗主還是該報道,在沒有掌握監控錄像等事實證據的情況下就認定小孩砸狗,都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2、狗主在沒有事實證據的情況下以暴力脅迫要求下跪,根據刑法246,涉嫌以暴力方法侮辱他人。在本事件中屬影響惡劣,且被害者是未成年人,應予以公訴。

3、這事和狗一點關係都沒有,麻煩費點心先把人和人之間的事弄明白吧。


人家新聞原稿里都把事情和道理說得夠明白了,整件事情基本就是男狗主的傻逼,可知乎這兒卻一個又一個在跟熊孩子和狗粉較勁糾纏不清?我是打開方式不對么?
有說打熊孩子的也有說打死那隻狗的,真是令人咋舌。


神煩。就算熊孩子扔石頭砸中別人家孩子,該賠錢賠錢該追究監護人責任追究監護人責任,下跪是哪一出。成年人對一個小孩,甚至連到底是不是他扔的石頭都沒法確定,就恐嚇侮辱孩子,這事過分,這不是愛狗是拿自己的狗當作比別的人高貴的生物,無良狗粉有多遠死多遠。
另外打死狗也太激烈了,不如直接舉報一下,查查有沒有證,沒證沒收罰款唄,這不幹孩子家長的事兒,狗主若不給上證,就是他自己害的。


竟然有人說如果自己是孩子父母會打死狗@yilin wang,然後一票人贊
你爸是李剛還是你是李剛?
孩子受到欺辱父母憤怒可以理解,以暴制暴我不同意但能理解。
但是你特么去揍狗主人我還能理解,你打死汪算什麼鬼?
我本來真的不想說的,一下午刷了好幾次都隨機到@yilin wang的答案,噁心的我代碼敲不下去了,但願你不會真的這樣教育孩子,也不要撒氣到一隻寵物身上


熊孩子惹怒狗粉,鍵盤俠眾怒。


本人養狗,而且挺喜歡狗的。

但是這個人讓孩子給狗下跪的做法是明顯不對的。就算孩子把一個人傷害了,無論從法律還是道德講,可以道歉或者賠償,但是也沒有下跪的義務,何況是狗。

但是,我也希望人們,尤其是不養狗的人,都能理解狗主人的心情。

雖然很多對待動物過於擬人化,把它們當作人來對待,是很不恰當的。但是人對狗有一定程度的感情,或者情感寄託,也是事實,應該得到尊重。

或許更適當一點的類比,是把這隻被打傷的狗想像成一個已經去世親人留下的唯一一張照片,被孩子破壞了。從狗作為一種具有情感寄託的物品這個意義上來說,主人有理由主張一定的道歉或者賠償,只是這種道歉的形式不可能是下跪。當然或許還要加上前提是主人盡到了對狗的看管義務。

我不了解事件真實情況,夜深無意中看到這個問題,留下一點想法和大家討論。


這是一個人主導的世界。
在地球上,人的權力至高無上,,

所以不管這件事是熊孩子調皮也好,乖孩子誤會也罷。
狗主要人向狗下跪認錯,腦殘行為,,污辱了整個人類社會。。。
寵物的權利是人給予的,難道狗權還大過人權?


單看題主說的 我覺得孩子當然需要教育 但下跪就太過分了

網上好多人對所謂熊孩子的態度 真是不敢恭維 怎麼? 你真覺得你小時候很乖啊


我若是孩子的父母,會把狗打死。

然後讓對方按照出具購買狗的發票,造價賠償。

沒有發票?一分錢不賠。

哦,賠償前還要出示狗證,沒有?那不好意思,你無法證明這條狗是你的。

什麼世道,人和人平等還做不到,就要求狗和人平等?

狗是附屬與人的財產,而我的孩子是獨立的人。他打狗,打傷了,我賠償,沒打傷,但我會教育他。但若你是要讓他下跪,我肯定要讓你付出點代價。


我也是養狗的人,前幾天狗狗正好也被人打了個半死,是半死啊,不是小孩子拿石頭砸那種撓痒痒。一看那慘狀我整個就炸了,但是又沒看到兇手,除了認慫難道還能報警啊?男子心疼自家狗狗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小打小鬧的安慰一下狗狗也就罷了嘛。還有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沒有,孩子的媽媽一上來就喊:小孩子懂個啥?…………好了不說了,人家怎麼教育孩子是人家的事,誰都管不著,每個人都應該自食其果
最後,強烈建議立法保護!小動物!
之前打錯字了→_→是保護不是報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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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兩年半之後的夏天,給各位邏輯流的玩家解釋一下狗狗為什麼被打。
當年狗狗被帶回家過年,借住在爺爺家。然後那天我們要去親戚家做客,狗狗肯定不能帶對嗎?
本來一家子出門應該一起走,不是嗎?
偏偏我們家老爺子脾氣古怪,非要一個人走,否則他要發火的。
那麼我們就先走了。
狗狗肯定是想跟的,對嗎?那我只能叫它回房間,然後把門鎖上,對嗎?
但是我們離開之後,爺爺出門之前,突然想上廁所,這時候他把門打開了,狗狗是不懂事的,所以它跑出去了,但是已經出門的我們並不知情,在上廁所的爺爺自然也沒有注意到它從房間溜出來了。
然後事情就發生了。
我至今非常後悔,當時我應該冒著觸怒九十歲的爺爺的壓力,誓死留在家裡看住狗狗,鎖好門再離開,對嗎?
是我不負責任,我對狗狗不負責,我應該預判到爺爺會臨時想上廁所。
是我不負責任,我對狗狗不負責,我壓根就應該花三倍價錢把它寄養在寵物店兩個月。
是的吧?
就有點不舒服,寵物狗一出現什麼問題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別人不文明養狗,想法怎麼就這麼消極呢?再怎麼事無巨細,誰也不是先知吧?


狗主人是傻*,小孩子欠揍。這事兒如果我能全權解決的話,我會做三件事。1.把小孩子打一頓,讓他知道永遠不能欺負任何無辜的生命
2.把狗主人扭送到精神病院好好治療,他絕對心理有問題.
3.再給狗狗買個罐頭安慰一下,太特么無辜了好么。。。。


嗯。。。如此國民,如此不重視人權,嗯嗯


就是把狗砸爛了,也不應該強迫他人下跪道歉。


1.為什麼不報警呢?
2.狗有牌嗎?


實在不能理解某些人的腦迴路。

難道喜歡狗是一件罪大惡極的事情么。你可以批判那些為了狗而瘋狂喪失理智的人,可是不要把喜歡狗的人一棍子打死好不好。縱使人類之間的交往是十分重要的,可是人與動物之間的感情就可以被完全抹殺了么。

一副狗天生就只配做食物的姿態,一副這個世界人類就是最尊貴的和低賤的狗有感情的交流是可恥的姿態。

生而為人,就足以給你如此的優越感了么。那些生來是狗的動物,哪怕它們給人類信任,哪怕它們願意為自己的忠誠而死,也只能換來你這樣義正言辭的輕鄙嗎。

也許新聞里的兩個人各有對錯,可是不分青紅皂白就說狗這種東西只配做食物,實在是讓人覺得心涼。

補充:最高票里說把狗打死的人,你真是應該慶幸自己不是那條狗。被人拿石頭砸了還要被人打死,一條生命對你來說還真是卑賤的狠。


既然你當父母的不教,那就別怪他人來教了。


1、 看這個新聞標題就知道記者想達到什麼效果,一面之詞何必全信。
2、自己的孩子教育不好就不要怪其他人幫你教育。
3、自己孩子做錯了,主動給人龔恭敬敬道個謙,哪來那麼多破事?
4、孩子給人下跪是被侮辱,打狗不也侮辱主人?
萬一此狗是狗主人靈魂伴侶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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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您點贊,不好您消消氣慢慢噴。


吃狗隊伍太龐大不敢惹,把火兒沖個6歲小孩兒撒。「愛心」面具下藏著骯髒的懦弱。


忍不住還是說一下,第一 小孩子是6歲,各位回答的,你們6歲的時候是否也干過這樣的事情呢?並且並不一定是小孩扔的,一切還是尊重事實,苛責小孩的,基本上沒有站在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上考慮,小孩讀書也不過1~2年級,逼迫小孩下跪,這事情真的做的不該,惹人眾怒很正常,愛狗是正常,無論怎麼愛狗,總不能取代人的社會。


說白了就是以強凌弱罷了,王思聰也是熊孩子,開車把你狗軋死可能你連個屁都不敢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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