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戰鬥機發生意外後總是表彰英雄而不去追究研究部門的責任呢?

每次戰鬥機失事或者出現意外後總會提到飛行員做出關鍵決斷避開居民區什麼的,卻沒有新聞媒體跟蹤報道是什麼原因導致了事故的發生?是由於操作失誤還是飛機故障?如果由於飛機故障導致事故是不是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這樣的相關報道沒有常常看見是為了保護科研人員嗎?或者戰鬥機作為高端武器出現一些意外屬於正常情況?還是其實有報道只是我沒看見?請大神指教~


幾種情況:

  1. 作為軍事器材,有時候是故意要挑戰它們的實際極限(而不是說明書上的設計極限)的,這樣才能更好地了解它們的能力。例如說有人把ak放到泥漿中泡上好幾天,然後再拿出來洗乾淨打,我覺得ak的說明書上應該不會說可以這麼干;
  2. 像飛機這種大型複雜的技術器材,要查明原因,也絕不是三兩天能查出來的。例如說民航史上單機死亡最高的空難:日航123,發生於85年8月12日,而空難的調查結果報告,是發表於兩年後的87年6月19號;
  3. 作為軍用飛機,即使以後出了事故調查報告,出於保密因素,也很可能不會公開發表(因為這可能涉及很多技術機密);
  4. 作為軍事設備,安全性固然重要,但是有些時候,也許一些其他指標會更重要。例如說F104雖然號稱「寡婦製造者」,但是依然不妨礙它成為一代名機、類似的還有號稱「打火機」的M4謝爾曼。

先來個段子,真事兒。

我導師是個大牛,在二十多年前為某型被解放軍使用的運輸直升機做過一個子系統。某天他們團隊正在某機場等著去試飛點,突然聽到消息,這個型號的飛機掉了一架。整個團隊當時就嚇懵了,這種追責和查原因是極其嚴格的,不查到原因絕不收手,查到了責任人,處理絕不會手軟,而且當時有可能還會上綱上線。過了幾天結果出來,和他們做的軟體沒有關係,大家這才鬆了一口氣。

說嚇尿了一點不過份。

所以說軍方事故不查責任,簡直是開玩笑。


不過軍機方面許多東西是保密的,把戰機的薄弱環節告訴媒體,容易被敵方利用。所以真正能對外公布原因的,不多,可能就給題主造成了錯覺:只報功不查原因。其實不是這樣。

題主你看看民機的安全調查就知道了。 航空安全這東西,就是靠錢和人命堆,這不是我危言聳聽,題主你看看空中浩劫系列紀錄片就清楚了:

1、 飛機上黑白雷達不給力,雲的類型沒看清楚,明明是火山雲卻一頭扎進去墜機,換雷達;英國航空009號班機;修正一下,有評論指出英航009備降成功,沒墜掉。
2、 飛機上娛樂系統布線不好,沒用阻燃材料,燒了一飛機,換材料標準; 瑞士航空公司SR111航班;
3、 飛機方向舵會因強大溫差而卡住,卡住就掉下來,還掉好幾次。聯合航空585號班機,全美航空427號班機等 ;

最牛B的洛克比空難調查,都炸成渣渣了,調查人員還能一塊一塊拼圖拼起來,查到真兇,這種精神和專業水平真是令人嘆服。

所以呢,題主你說上億人民幣一架的高級戰機,出了事故會不徹查嗎?

呵呵。


不不不,很多故障是沒有責任人的,你遇上了就是點背。
一般人認為找個人負責,處罰一下,然後世界就和諧了。其實沒有卵用,因為那很有可能是技術或者工程的極限。找個人出來頂缸的想法,只會促成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文化而已。


一、國際飛行事故調查通用規則:

飛行事故調查僅以調查事故原因為目的。不調查誰是事故的責任人,不進行人員,單位的事故責任承擔處理。除非人員/單位故意阻礙事故原因調查過程。

調查報告出來後,對於如何處理形成事故原因的單位/個人,也不進行建議或者指導。

飛行事故調查報告僅僅會針對如何避免下一次事故提供建議。

中,美,俄都是這樣操作的。而我國專業飛行事故調查體系的建立,學習於前蘇聯。

eg:飛行事故是由飛行員錯誤操作造成的。

飛行事故調查將調查導致飛行事故的原因會是:飛行員疲勞或訓練不足,飛機設備複雜或存在誤操作隱患等。

而不是將事故原因歸結到飛行員身上。

最後給出的處理建議也會是:
完善飛行員訓練制度;
改變容易誤操作的設計;
完善飛行員身體狀態監測;
等等。

而最後空軍如何處理飛行員,由空軍自己的決定,跟飛行事故調查團隊沒有關係。


二、所有國家軍機飛行事故調查報告為國家機密級別,解密的歸解密的。

因為飛行事故將會直接反應出戰機可能存在的缺陷與不足,直接危害到國家安全。

三、飛行事故調查周期基本上都是以年作為單位,甚至十幾年的案例都有,很少有人會一直關注到結果出爐或解密。


軍事武器大多數為了追求極限性能,可靠性很低,比如坦克要求每次用完就檢查。

戰鬥機需要追求極限的機動能力,飛行速度等,可靠性有多低?世界上只有少數幾個國家做到隨時80%的飛機能作戰。像阿三這種,僅有50%的飛機隨時能飛,天天掉飛機。一般來說從服役到退役,15%的飛機會損失於墜毀。

連成熟的裝備都如此,實驗機就更別說,試飛員本來就是王牌中的王牌,其他人無法承擔此風險,實驗機摔了,只要不是設計存在問題導致的,都不可能追究科研的責任,不然飛機摔了不管三七二十一都是研發的鍋,誰還敢搞飛機?


1.飛機發生故障是不可避免的。
2.會調查追究,只不過一般不報道,所以你一般看不見……
3.引起故障的有可能是設計原因,也可能是製造原因,還有可能是維護原因,也有可能是其他原因。我理解你的意思,但單說「追究研究部門的責任」有失偏頗。


謝邀。首先,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其次,有些事就是沒責任人,難不成栽贓一個?


世界各國空中武裝都以把飛機操得狠為榮。以飛得像民航為恥。


1.凡事都要追究責任,非人為機械故障怎麼辦?栽贓一個?
你當全國各行各業都和醫生一樣?

2.
不管是操作失誤還是機械故障,
不管是單純疏忽所致的操作失誤還是機械設計不完善導致特定情況下容易出現操作失誤
不管是非人為機械故障,還是人為疏忽所致機械故障,還是自然不可抗力損壞機械
都、不、應、該、被、詳、細、報、道
一個大型軍事武器存在的故障,詳細故障原因、故障發生率及嚴重程度,
本就是不應該公開報道的內容。


關於你的問題,要確定分析的思路。那就是,為什麼會墜機?有沒有責任人?J10是不是老墜機?所以我就從這三個問題上回答。
1.這次事故是因為發動機空中停車出現事故,所以原因歸為故障,這是為什麼會墜機。
2.誰是責任人?目前J10發動機的型號還是毛子的AL31,所以責任人是毛子。那麼…宣戰么………當然不可能,所以如果非要找個責任人,你只能說國內發動機研究所不給力沒拿出好的國產發動機導致我們必須用毛子的發動機而引發了這個事故,這個邏輯鏈條太牽強了。因為就算科研單位不給力也沒有直接造成這個事故啊,所以這個事情找不到直接的責任人。
3.J10是不是老墜機呢?據我所能查閱到的資料來看,J10隻墜過兩次,一次是B型原型機試飛的時候撞了,一次是這次。服役超過十年只墜落過兩次,這個頻率算很不錯的,所以不用質疑這個墜機率,因為你這個老墜機的感覺僅僅是主觀感覺,沒有數據支持。
所以,這次報道整體上雖然有避重就輕之嫌,但邏輯上沒有硬傷,以上。


我現在終於明白了為什麼醫院不能死人了,一死人必須有責任人來頂。


國際空難調查有個規則,只追查原因,不追究責任,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人為逃避責任隱瞞真相,才能找到發生事故的真正原因。不知國內與軍航是否遵循。


每次發生重大事故都會組織全國各地相關的專家開評審會的。如果是因為設計缺陷,會進行改進,修改設計。如果是質量問題,很容易就能追查到相應工序的負責人,也會追究責任。如果是操作問題,也是會追查相關責任的。不過這些都基本不會出現在新聞里。


通常情況下,但凡一種軍機裝備部隊,都會經歷漫長的研製、嚴格的試飛檢驗、不斷的修改完善,即便裝備部隊後,科研院所和企業也會繼續跟蹤裝備情況,解決出現的問題。(也有特殊的,比如F100超佩刀,誰說美帝不在乎面子?這是體制問題呀(≧▽≦))

樓上有人說了,軍機墜毀可能是飛行員操作問題、可能是存在零件質量問題、可能是遇到不可抗力(比如雷暴),當然設計問題也不可避免。但只怪研究部門就有點以偏概全。

就像買回來一台汽車,剎車油過臟導致剎車失靈,車撞電線杆子上了,你能怪罪汽車設計師么?


航天就喜歡發射失敗追究責任,結果搞得航天部門天天只敢用成熟的老技術,慢慢的咱們的航天技術水平就落後美帝幾十年了。。。
這些東西故障率都是很高的,失敗了一般來說認倒霉就行了


因為你不知道。


題主沒看到不代表沒有……


這個問題看了我就呵呵


你怎麼知道沒有追責? 一摔的話 各種履歷文件 工作記錄馬上封存 立刻就有調研組下來 作訓領航地勤後勤研究所工廠 沒有一個跑的掉……


我就想知道,知乎出現這樣低質量的問題,污染我的時間線,到底該追究誰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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