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貝多芬巴赫莫扎特等的曲子都沒有名字?

比如G大調xxx這種,這種毫無意義的名字聽眾是如何區分的呢?


能問這種問題……還不是樂友吧……

一者比如說貝多芬的1-9號交響曲,是只記一個數字容易,
還是要記《英雄》《命運》《田園》《合唱》這樣容易?
絕大部分相熟的樂友聊天的時候都會用簡化的說法,
比如「馬一」是指馬勒第一交響曲,很少有人說全稱或者《巨人》的。
再比如莫扎特的G大調弦樂小夜曲,一般樂友要省事會說K525。

二者音樂如果能簡單的用文字描述概括就不是音樂了。
沒有那個名字的限制,你可能會聯想到更多東西。
而作者命名的標題音樂往往意有所指:

program music
  所謂「標題音樂」,簡單地說,就是有文字作標題的音樂。如李斯特的交響詩《塔索》、柴科夫斯基的幻想序曲《羅密歐與朱麗葉》等等。「標題音樂」是一種與「純音樂」(即「無標題音樂」)相對的音樂形式,它是一種帶有文學或圖畫聯想性的器樂作品。這就是說,作曲家在創作這種音樂的時候,腦子裡面總有某個文學作品、美術作品或民間傳說的影子,而「純音樂」則沒有文學或圖畫的含義。19世紀,「標題音樂」獲得了充分的發展,併產生了「標題音樂」的幾種常見形式。這就是「標題音樂會序曲」、「標題交響曲」、「交響詩」和「戲劇配樂」。「標題音樂會序曲」的代表作品有門德爾松的《芬格爾山洞》、柴科夫斯基的《一八一二序曲》等;「標題交響曲」的主要代表作品就是柏遼茲的《幻想交響曲》、《哈羅德在義大利》,李斯特的《浮士德》等;「交響詩」則以李斯特的《前奏曲》等13部交響詩為代表。「戲劇配樂」的代表作是門德爾松的《仲夏夜之夢》、比才的《阿萊城姑娘》等。「標題音樂」總的原則是強調音樂的文學性和描繪性,以顯示音樂與生活的關係。
  創作時按照標題進行構思,並要求聽眾依據標題的提示去聽賞的器樂作品。「program」為「綱領」之意,不是指題目。F.李斯特給標題所下的定義是:「作曲家寫在純器樂曲前面的一段通俗易解的話,作曲家這樣做是為了防止聽音樂的人任意解釋自己的曲子,事前指出全曲的詩意,指出其中最主要的東西。」(《柏遼茲和他的〈哈羅爾德〉交響曲》)。
  作品的題目有說明調性調式和體裁形式的,如《E大調夜曲》、《c小調變奏曲》、《F大調弦樂四重奏》等;有說明曲牌和板式的如《柳搖金》、《夜深沉》、《三六》、《老六板》等;也有說明作品的一般氣氛、色彩和情調的,如《悲愴奏鳴曲》、《春天交響曲》、《光明行》等,這些都不屬於標題的範疇。標題是說明作品具體內容的一段文字,但在特定條件下,也可以僅僅是一個題目,如幻想序曲《羅密歐與朱麗葉》,真正的標題是莎士比亞的同名悲劇;小提琴協奏曲《梁山伯與祝英台》,真正的標題是同名的民間故事。
  標題音樂可以根據作曲家自己的構思進行創作,如H.柏遼茲的《幻想交響曲》;也可以取材於文學、戲劇和美術等作品,如П.И.柴科夫斯基依據但丁《神曲》中的《地獄篇》創作的交響詩《里米尼的弗蘭契斯卡》、柏遼茲依據莎士比亞的同名悲劇創作的管弦樂序曲《李爾王》;李斯特的交響詩《匈奴之戰》則受德國畫家W.von考爾巴赫的壁畫的啟發。
  標題音樂作者意圖用音樂來表現自然現象和生活情景,這種意圖在不同民族、不同時代的音樂作品中都有鮮明的表現。中國古代音樂中有許多描寫自然風光、生活情景、狩獵和戰爭場面的樂曲,如琴曲《高山流水》、《醉漁唱晚》,琵琶曲《海青拿天鵝》、《十面埋伏》等,都屬於標題音樂的範疇。古代歐洲也有許多表現這一類內容的聲樂作品,如法國作曲家J.瓦揚的《小鳥經文歌》,C.雅內坎的《鳥之歌》、《戰役》、《狩獵》;器樂曲如英國作曲家W.伯德的鍵盤組曲《戰爭》,德國作曲家J.庫瑙的《聖經故事奏
鳴曲》等。但把標題構想作為創作思維的原則,把標題音樂作為一種美學範疇來對待,則是19世紀的事。標題音樂的名稱始於李斯特,他是標題音樂的熱情倡導
者。音樂會序曲、交響詩、標題交響曲、標題組曲等各種類型的標題音樂,大多音樂形象鮮明,內容引人入勝,易於為聽眾所接受。
  標題音樂在中國現代器樂作品中佔有很大的比重。不僅交響詩(施詠康的《黃鶴的故事》)、辛滬光的《嘎達梅林》、瞿維的《人民英雄紀念碑》、音樂會序曲(呂其明的《紅旗頌》、黃安倫的《春祭》)和標題交響曲(王雲階的《抗日戰爭》、丁善德的《長征》、羅忠□的《在烈火中永生》)都有鮮明的標題構思;就是那些過去慣常用於純音樂的體裁,如協奏曲、弦樂四重奏等,在中國現代創作中也常常是表現特定形象和意境的標題音樂,如何占豪、陳鋼的小提琴協奏曲《梁山伯與祝英》,吳祖強等的琵琶協奏曲《草原小姐妹》,踐耳、施詠康的弦樂四重奏《白毛女》等都屬這類標題音樂。
  標題音樂,是和不依賴文字說明具體內容的純音樂(又稱「絕對音樂」)
相對稱的。標題音樂的作者是以標題為經緯進行構思的,所以音樂所表現的形象比較具體,有時還有一定的情節。但純音樂同樣也是一定的社會生活在作曲家頭腦中
反映的產物;表現形象、意境和思想感情的深度和廣度,也不是以有無標題為轉移的。在歷史上,標題音樂本來是從純音樂發展起來的;反過來說,標題音樂的某些表現手法,也可以適用於純音樂。所以標題音樂和純音樂之間並沒有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

2
音樂史上重要的標題音樂

  《第6交響曲》(「田園」)貝多芬
《幻想交響曲》 柏遼茲
《我的祖國》,其中的《伏爾塔瓦河》 斯美塔那
《展覽會之畫》穆索爾斯基
  《魔法師徒弟》 保羅·杜卡
  《動物狂歡節》 聖桑
  《蒂爾的惡作劇》 理查德·施特勞斯
《阿爾卑斯交響曲》 理查德·施特勞斯
《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理查德·施特勞斯
  《行星組曲》 古斯塔夫·霍爾斯特
  《太平洋231》 奧涅格
  《彼得與狼》 謝爾蓋·普羅科菲耶夫
《晨曲》格里格


標題是有的,只是不是類似於流行樂那帶著主題的標題。


私以為,因為許多古典音樂家的創作都是追求絕對音樂(absolute music),是music for music,不希望聽眾從文學化的角度來理解自己的音樂作品。他們相信,音樂本身是有自己的邏輯(和聲進行、主題發展等)的,這種邏輯不需要藉助於文字、圖畫等方式來進行理解。
如果加上一個標題,比如朱庇特、皇帝、春天、月光,其實對於聽眾反而有錯誤的引導作用。
當然,在音樂家發表作品之後,出版商或者聽眾有時候會出於銷售或者方便稱呼的目的,加上某個名字,之後約定俗成成為該作品的代稱。這就是另一回事了。
至於樂迷怎麼稱呼。貝九、馬五、布八、柴六……這種叫法夠方便了吧?


音樂為什麼必須要有名字?


追求形象的音樂是電影配音 在無視形象的年代 調性就是作品的名字


很多編號是由學者們搞出來的,這個也是一門學問啊。


不是他們的曲子都沒有名字,而是音樂本來就不應該有名字。但有的曲子的重點不在音樂上,所以會有名字。
音樂不是人,要起個名字才行。音樂要用號碼才行。

舉兩個例子
一個是柴可夫斯基的第六號交響曲。有一次,他自己聽這部交響曲的時候說了一句話:「多麼美麗!多麼悲愴!」他的弟弟聽到之後,強烈建議他在樂譜上寫上「悲愴」一詞。後來,這部交響曲就被叫做悲愴交響曲了。所以那雖然有標題,但不是標題音樂。
另一個是貝多芬的第六號交響曲。貝多芬與大自然接觸有感,於是創作了這部交響曲。創作是對著大自然的,是以描繪大自然為主的。比如,第一樂章,主要描繪大自然那美麗的景象和與大自然初次見面的愉悅心情。第二樂章,主要描繪溪旁景色。第三樂章,主要描繪人們的聚會和歡舞。第四樂章,描繪暴風雨——傾盆而下的雷雨。第五樂章,主要描繪暴風雨之後雨過天晴的景象和感謝之情。一個描繪景色的音樂,貝多芬甚至說這部交響曲不是他一個人的作品,這部交響曲是他和大自然以及生活在那裡的各種動植物共同創作的,所以那是標題音樂。


因為他們創作的曲子太多了 而且,聽曲子的人每個人都有不不同的感受可能想到的名字就不太一樣。個人覺得這有點像全命題作文和半命題作文一樣


說到怎麼區分這件事情,就像大衛梵娥玲舉的K515的例子一樣,著名作曲家的曲都有通行的編號的方案的吧。

巴赫主要就是BWV (Bach-Werke-Verzeichnis)編號,從1編到1000多。
莫扎特就是K(K?chel)編號,從1編到600多。
貝多芬好像反而沒有覆蓋全集的編號體系?發表了的作品直接用作品編號,沒發表的作品有個長長的沒編號作品編號(WoO多少多少),好像還有一些作品沒有WoO編號……

當然用總編號只是一個總是管用的辦法,並不是唯一的辦法。你也可以稱呼比如說貝多芬的第14弦樂四重奏(用同類型作品裡的編號),或者巴赫的康塔塔「Wer nur den lieben Gott l??t walten」(用唱詞的第一句),或者莫扎特的41號交響曲「朱庇特」(用作品標題)等等,稱呼方式多種多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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