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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好讓別人幫忙,別人因為忙爽約,是誰的過錯?

具體例子如下,請針對這件事討論,不要跑太遠

來源http://weibo.com/3191568265/CbGaT1l0m#!/3191568265/CbGaT1l0m?type=comment#_rnd1428246853403
總結網友觀點:1、左邊的錯 2、右邊的錯 3、各打五十大板


謝邀。
如果本來約好了時間,男生錯。
如果本來沒約時間,女生錯。


我說句不太好聽的話,在這樣的事上還執著於對錯的人,顯然是沒搞清楚人際交往規則的。世間沒那麼多對錯,只有應該與不應該。我欠了你人情,你使喚我辦事,應該。我拿了你錢,你的事情優先順序高於我的雜事,應該。你求我幫忙,我礙於情面勉強答應你,但你的事,優先順序是很低的。親愛的小姑娘,人永遠是被利益驅動的,沒有利益人情牽扯的承諾,是沒有遵守價值的。這應該是混社會的明規則。


1 從對話看來,兩人關係不是很好,有點類似普通路人。所以兩人之間沒有人情債,男方不欠女方情
2 既然不欠人情,那麼求人的就是被動方,人給你辦是情分,不給你辦是本分

和男女有啥關係,又不是搞對象,公事公辦不行嗎,扯性別的都是蠢蛋。本人女。


說忙的那個人做錯了。
既然已經答應好那就要做到, 支線任務也是任務。
人家只是信賴你才請你幫忙, 大部分情況都是找這個人說好之後就不會再找其他人了, 這是需求幫助的人的禮貌。
然後你突然給我說你忙? 我怎麼辦?

總結: 幫忙常見兩大問題:
1、幫忙者臨時改變主意不幫忙。這很要命, 被放鴿子不單是心理不好受, 原本的事情也沒能做。
2、請求者臨時改變人選。這也很要命,打擊幫忙者的自尊心。
「學妹啊你那個 paper 我替你修改得差不多了, 晚點郵件發給你。」
「對不起啊學長, 我今天碰到那個讀博的大神, 他正在我旁邊給我修改呢, 就不用麻煩你了。」

請求別人幫忙只請一個人, 信任別人別人才會救你於水火之中; 接受請求答應好的事情就一定做好。
注意: 不拿錢不是你不守信諾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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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用免費來免責漸漸得到認同。社會果然越來越女性化和利己化了。
(防疫針:偽女權先去科普一下「女性化」。)


「誰會不厭其煩地安慰無知的少年」


我覺得這本身跟性別沒什麼關係但是既然大家要討論下我就以一個姑娘的身份來說下我的想法。
首先我覺得男方看起來並沒有爽約,因為並沒有約說要什麼時候給。女生說你禮拜一答應我的啊,我很想知道答應了什麼,是答應幫忙找資料還是答應當天把資料發給她。
其次,我覺得這個女生說話很欠揍哎,有求於人是不是該客氣點,剛開始幾句像領導交代工作一樣。
再次,我覺得男生最後一句說得對但是很是感覺很失禮,畢竟對方也是個妹子,要是真的手頭忙沒時間直接拒絕她就好了,也不要說什麼我拿錢了嗎這麼傷人的話吧。


另外,如果是我的話我應該會這麼跟那個男生開口:
不好意思啊,我上次跟你說的想請你幫忙找的資料你有找到嗎?找到了能不能先發給我一下?
假設對方說今晚聯繫我!
我比較急,方便的話儘早可以嗎?麻煩你了。

至少這樣不會被反問我拿錢了嗎!!!


我先不吐槽已經在各種各樣的地方見過這個對話了。。
由於沒有過多背景了解,單從對話內容來看
我覺得男的錯的稍微多一些
目前我的人生信條是「自己的事情盡量自己做,被拜託的事情也盡量不給他人添麻煩的完成」
既然答應了對方那麼就應該盡量提供幫助,如果自己很忙,或者我跟你不熟不太想幫你,一開始婉言拒絕才對。而且如果答應了後又突然很忙,好聲好氣地解釋一下也是必要的。


只針對這件事是吧,好。
現在點進微博看,評論里全在怪男人。
咳。
你們這些女的是不是以為賣個嗲賣個萌男人就全跪在石榴裙下了?不跪是不是就說哎呀你們這些臭男人怎樣怎樣?不是所有男人都吃這套,我們忙起來的時候天王老子也拉不動,尤其是專心做一件事情的時候不能分心。
真以為四海之內皆你媽?
退一萬步,你又不是我女朋友幹嘛這麼上心。看截圖這倆人關係也沒熟到「朋友」的地步。
【請勿自動對號入座


簡單的來說~男生沒禮貌~女生情商低


只給這麼點信息,怎麼可能作出判斷?

這兩個人一開始是怎麼約好的?是說好了某天完成結果沒有完成,還是說好了某天完成結果左邊要求提前完成,還是根本沒有說過什麼時候完成?

我倒是很好奇前面這些給出確定性回答的,你們真的覺得這麼點截圖就可以拿來對兩個人做出評判了?


和男女有多大關係?本來找人幫忙也應該謙遜一點的吧,就像上面一姑娘說的撒嬌不也應該找對對象嗎,人根本不吃你這一套你再怎麼賣萌人照樣不幫忙啊。對方已經表現出不耐煩的時候難道不該自覺地就撤了嗎,非讓對方說出最後一句那樣的話顯得自己多自找沒趣。


最討厭打太極,幫又不幫的,不知道幫不幫,等幾天又說要幫(感覺滿熱情),最後又開脫,耽誤好多時間。。。


得寸進尺的人不配得到任何幫助。
送佛送到西,送到半路不如不送。
遇到這樣的人乾脆拒絕。


幫你是情分,不幫是本分。。。。
不過如果約好了突然之間爽約。。。
法律上,無償幫忙有要約,有承諾,契約成立,如果因為你爽約受到物質損失,麻煩賠償,謝謝。。。。
道義上,不好意思,拉黑是輕的。


我覺得是找錯人。再坦白說人家壓根不耐煩應該適可而止。所有的撒嬌對象都是吃你那一套的把你當回事的人。這樣無休止反而很招人厭煩呢


世上沒有理所應當的事,求人家辦事,沒有情分的情況下,請先給好處,不懂這個道理的人一律不合適交朋友,不要勉強答應別人的請求,不要強迫別人勉強答應自己的請求。
這種情況下,女方不應該要求對方,男方既然答應了就應該信守陳諾,十有八九是女方理直氣壯的態度讓男方不爽了,呵呵噠。


既然是球求著別人。。。當然是求人的是孫子了。。。要不就別求,求了就做好當孫子的準備。


右邊的錯………………已經承諾了今天給因為忙就不在今天給是為言而無信…………


沒有男女之分,對於這樣的人盡量不來往就是了……


若求人方在求助時約好時間,那是助人方的錯。

如果沒約時間,那是求人方的疏忽,助人方有充足的理由按照自己情況安排輕重緩急。

撒嬌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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