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經歷那些美好事物時感覺不到應有的快樂和幸福,反而在回憶起來時竟是那般美好?

比如戀愛時的相擁接吻XX……
在經歷時覺得像是置身事外,回憶起來卻如此強烈


當我們沉浸在一本書,一部電影之中時,我們會知道自己在讀書,在看電影嗎?

當我們經歷某事時,我們會主動意識到自己正在經歷這件事嗎?

如果那是一件需要我們全身心投入的事情,我們便不會進行這種二階的反思。

當我們奮筆疾書時,我們的心思全在筆頭,而只有當思維陷入停滯,我們才感到自己正在寫作,而且寫得不順。

當我們在玩電腦遊戲時,我們的注意全都放在自己所操縱的角色身上,風騷的走位,極致的技能釋放,和隊友一起奮勇殺敵。而往往只有在遊戲結束時,我們才意識到自己剛才在玩遊戲。

當我們與所愛之人,一起漫步在海邊的步道,感受穿過指縫的海風,與對方手心的溫度,還有心跳的節奏,我們會感到幸福嗎?

會的,我們會感到幸福與喜悅,但我們不會感到「感到幸福與喜悅」。

美麗只在回憶里,幸福也只在反思中。只有當我們有閑暇的時光和多餘的精力時,才會去回味自己的生活,才會去反思自己的思想,才知道過去的幸福與美好,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未來與目標。

意識像是一盞探照燈,它只能照射極小的面積。但我們的人生,我們的行為與心理,卻都寬廣地無邊無際。無需擔心,黑暗處的小船,依然能航行,無意識的指引,比光明更順利。

當我們體驗時,我們正在體驗,而不是體驗某個體驗。當我們經歷時,我們正在經歷,而不是經歷某個經歷。當我們思考時,我們正在思考,而不是思考某個思考。

當我們生活時,我們正在生活,而不是生活某個生活。


人總是失去才懂得珍惜


Oasis Memory綠洲回憶。

這個詞我是在中信出版社的《品牌洗腦》中看到的,意指「回憶里的一切都是安全的、恰如其分的、閃閃發亮的,如同沙漠里的綠洲。」,被認為是一種普遍的心理現象而被商家用來做營銷,如在超市角落撒一些消費者童年愛吃的食物,讓他們聞到氣味從而對消費場所產生好感。

人們美化回憶里的一切,可能出於天生的利己本能,事情本身不見得真正有那麼美好。
亦或是因為我們對於美好的定義隨著年齡改變了,現在的我們認為美好的事物,小時候的我們未必有感覺,未來的我們可能也不會在意。

珍惜當下。


因為人在回憶一件事和親身經歷一件事時,頭腦中的細節不同。

人在回憶一件事時,並不像點開電腦里一個文件夾中的電影那樣,完美地提取這部電影,而是根據一些關鍵記憶印象(比如「擁抱的感覺很好/TA的胸膛真溫暖/嘴唇柔軟…」),在「回憶」的瞬間「翻拍」出一部的電影。而那些關鍵記憶之外的細節,都是根據關鍵記憶印象「憑空造出」的。而且,這些細節,都是為了證明那些關鍵記憶而出現的。腦中所有的細節都符合回憶中的印象,

比如,「擁抱的感覺很好,於是擁抱時的每個細節都讓我感覺很好——TA的發香,TA的體溫,TA的心跳…莫不如此」。與這些觀點相悖的細節,全都被大腦忽視了。

但親歷一件事時,頭腦不是通過「腦補」來感受細節,而是切實地體驗到這些細節,這些細節或大或小,或好或壞,但最終都影響著對這一經歷的評價,比如,「擁抱的感覺很好,——但怎麼沒上次感覺好了?——哎呀,我們是不是抱得太久了?——我兩天沒洗澡了,會不會被TA嫌棄啊?——TA的發卡颳倒我了!——TA的皮帶扣位置好怪…」——這些細節和想法,都會影響親歷這件事的體驗,而且多半是消極影響。

所以,在這些消極影響下,「複雜」的真實體驗反不如「純正」的回憶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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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順便說一下,經觀測,心理學家發現,想像/回憶中的痛苦/快樂,都比實際經驗時要強烈。
  • 本答案中的理論源自《撞上快樂(Stumbling on happiness)》(作者:Daniel Gilbert ),書中花了很大篇幅說明這個理論。

因為回憶不是死的 每次重新想起都是一次再創造 你說的情況 可能是當時愛得不深 回憶美化了當時


帕慕克的小說《純真博物館》中有一段:

其實任何人,在經歷時,都不會知道自己正在經歷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刻。

也許一些人在某些欣喜若狂的時刻能夠真誠地想到或者說,「此刻」他們正在經歷一生中那個金色的時刻,但是他們依然會相信,他們將在以後經歷比這還要美好和幸福的時刻。

因為特別是在青年時期,就像沒人一邊想著今後的一切將會更糟糕,一邊來繼續他們的生活那樣,如果一個人幸福到能夠幻想自己正在經歷一生中最幸福的時刻,那麼他也會樂觀到認為將來也會很美好。 ...

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去閱讀一番,前半本書非常精彩,後半本是關於戀物癖

但是,在我們感覺人生就像一本小說那樣快要有結局時,我們才能夠感知並選擇那個我們最幸福的時刻,就像我現在做的一樣。

要解釋我們為什麼從經歷過的所有時刻當中選出了那個時刻,那就需要把我們的故事像小說那樣重新敘說一遍。但是,當我們指出最幸福的時刻時,我們也會知道它早已過去並將不會再來,因此它給我們帶來了痛苦。

能夠讓這份痛苦變得可以承受的唯一東西,就是擁有那金色時刻留下的一個物品。那些幸福時刻留下的物品,會比讓我們體驗那份幸福的人們更忠誠地珍藏那些幸福時刻的記憶、顏色、觸覺和視覺的歡愉。


一剎那的光輝,就是永恆。


私心作祟罷了。很尖銳,是吧?我們都需要將自己升華至普愛的境界。


當時覺得自然而然,很久之後才知道那樣的美好多麼難能可貴,可意識到的時候往往再也回不去了,彼時那一絲回憶就是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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