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時如何規避「浮誇感」?

問題展開:
1,新手寫作時如何避免「看似辭藻華麗,實則內容空洞」?
2,如何在做到文章「樸實」的同時又不顯得「口水仗」?
3,太忠於真實故事的文字會不會缺乏必要的「美感」?
4,優秀作家一般記性都很好嗎?為什麼他們在記人載事時總是能把很多小細節刻畫出來(對話,人物面部表情等),即使年代久遠?

誠邀圈內人士前來作答。

也歡迎對問題不當之處予以指正。


汪曾祺在寫《小說筆談》時說,語言的唯一目標是精確。在另一篇文章里,他又說:「作品的語言是作家文化修養的體現,語言的美不在一個個句子,而是句子和句子之間的關係。」


我們解釋下什麼是精確。這裡我們對比另外兩個作家,先看古龍的一段外貌描寫。

他已不再年輕。


他眼角布滿了皺紋,每一條皺紋都蓄滿了他生命中的憂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卻是年輕的。
這是雙奇異的眼睛,竟彷彿是碧綠色的,彷彿春風吹動的柳枝,溫柔而靈活,又彷彿夏日陽光下的海水,充滿了令人愉快的活力。


也許就因為這雙眼睛,才能使他活到如今。

(&<多情劍客無情劍&>,1968,30歲)


好不好?好。眼睛很美。不過,我們再看下一個,這是海明威寫的。

老人瘦削而憔悴,頸背皺紋深刻。熱帶海上陽光的反射引起善性的皮癌,這種褐色的瘡包便長滿了雙頰。兩手時常用索拉扯大魚,也留下了深折的瘢痕。這些瘢痕卻都不新,只像無魚的沙漠里風蝕留痕一樣蒼老。


他處處都顯得蒼老,唯獨他的眼睛不同:它們有著大海一般的顏色,不會沮喪,也不會被打垮。

(&<老人與海&>,1952,53歲)


我們先善意地揣測:這是古龍向大師致敬。


哪個好?


顯然是後者。為什麼?更精確。精確會帶來真實感。第一句話的前半段:「老人瘦削而憔悴」。你看,半句話就交代了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態;後半段呢,「頸背皺紋深刻」,突出了蒼老。為什麼是頸背?為這個我專門去看了看我爺爺的頸背:老人的皮膚很松,容易起皺,而頸背上皺紋比其他部位更密,所以更讓人印象深刻。除此之外,老人還有漁夫的職業病:皮膚癌和漁網割出來的傷痕。這些真實的描寫讓人感到一種厚重,這是真切的磨難帶來的重量。古龍呢,就只有一句話:「他眼角布滿了皺紋,每一條皺紋都蓄滿了他生命中的憂患和不幸」。他筆下沒有這種重量,很空。在他的作品裡,苦難在天上飄著,人物的傷痛都沒割到肉里。忘了是誰,好像是柴靜,講在社會節目怎麼營造氣氛:真實自有千鈞之重,做到了真實,效果自然就出來了。


除了這個,還有什麼?節制。兩位作家的意圖是一樣的:通過描寫蒼老,反襯眼睛的活力。古龍描寫眼睛多,對於蒼老所用筆墨太少,厚重不足,所以襯不出來,給人的印象更多是眼睛很漂亮;海明威呢:蒼老多,眼睛少,反而有種四兩撥千斤的效果。古龍的問題可以理解:對於自己想表現的事物,作家在描寫時,往往會不自覺地傾注更多的筆墨。但是,刻畫越細,效果不見得越好,因為整體效果更重要。會為整體效果做出克制和犧牲,這就是大師和年輕小說家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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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個回答樓主的問題:


1,新手寫作時如何避免「看似辭藻華麗,實則內容空洞」?

真誠,不要寫你不能理解或沒有體會的東西。


2,如何在做到文章「樸實」的同時又不顯得「口水仗」?

克制。句子言簡意賅,一個成語能說清就不用句子,兩字能說清就不用成語。此外,副詞和形容詞能少則少。


3,太忠於真實故事的文字會不會缺乏必要的「美感」?

不會。真實的作用上文里有,不復累述;如果你認為你文章美感不夠,那可能是你的語言、結構、敘述和抒情出了問題。這些要素都應該為文章的美感,也就是你想達到的理想效果服務。在你描述一件事或者一個人之前,腦子裡就應該構想好了理想效果的輪廓,而你要做的就是用以上幾個元素去實現它。至於什麼是理想的效果,多看經典,多看名著。


4,優秀作家一般記性都很好嗎?為什麼他們在記人載事時總是能把很多小細節刻畫出來(對話,人物面部表情等),即使年代久遠?

不一定。我覺得他們寫的一定是他們最熟悉的東西。到現在,我都還記得我3歲時買的那個橙色蝙蝠俠。對,他是橙色的,大概10厘米高(這個不一定準),身上戴著兩條莫名其妙的背帶,我玩的時候基本不讓他戴斗篷,因為那斗篷就是一大塊塑料,帶上去很難看。另外,我還記得小時候住的小洋房什麼樣,大院什麼樣,幼兒園什麼樣,小賣部什麼樣,而我離開家鄉時只有7、8歲。相信這類東西你也寫得出來。實在想不起來,還可以編嘛。文學作品又不是考古論文,只要沒有明顯的事實錯誤,不會有人在意的。


剛和主編吐槽審稿時遇到的這類問題,正好來和大家交流一下自己在這方面的看法和經驗。

第一個,新手寫作時如何避免「看似辭藻華麗,實則內容空洞」。

這個問題可以從三個點來分析

其一,新手寫作

其二,辭藻華麗

其三,內容空洞

剛開始寫作的時候,很多人都會碰到一個問題:手中筆無法寫出心中事

為什麼呢?因為我們不熟練


就像畫畫,明明我們眼睛看到了,內心理解了,卻很難做到手腦協調,畫出眼中所見心中所想。只有經過充分的臨摹和寫生,了解畫面構圖、物體結構的基本規律和表達規則,才能將內心的畫面通過拿筆的手傳達出來。


而寫作也是如此,只有通過大量的閱讀和寫作,方能慢慢掌握寫作的基本法:怎麼樣描寫才能和讀者達到有效溝通,傳遞出你想要表達的東西。


至於辭藻華麗,這本應該是一個讚美的詞,但受到一代「青春傷痛文學」的熏陶,許多新人寫手會不由自主地追求華美的辭藻,精雕細琢的修飾,但這其實無異於買櫝還珠,本末倒置了。

那麼什麼樣的情況下,用詞華麗,不會讓人覺得你在刻意賣弄文采呢。

當然是內容充實,這個故事,或者作品背後的思想有可讀性的時候。


沒有可讀性的作品,用詞華麗,那是徒有其表。

有可讀性的作品,用詞華麗,才叫文采斐然。


怎麼樣寫出有內容,高可讀性的文章呢?篇幅所限不細說,總結起來無非「多看,多想,多寫,多反思。


第二個,如何在做到文章「樸實」的同時又不顯得「口水仗」?


我感覺提問者這裡想說的或許是「流水賬」?

其實文章樸實與否,和是不是「流水賬」,沒有太直接的關係。就像辭藻華麗和內容空洞沒有直接聯繫一樣。

木心說過一句話:文字的簡練來自內心的真誠。我十二萬分的愛你,就不如我愛你。

這就是樸實可以達到的表現力。

文章顯得像在記流水賬,主要原因不是用詞不夠華麗,語言太過樸素(這裡說的語言樸素不是說大白話那種),而是因為敘述平淡,沒有衝突,側重和聚焦。簡而言之,沒有高潮。

行文要一波三折,三折裡面再三折,不斷製造新的刺激和矛盾,文章才不會是流水賬。


如果,我理解錯了,提問者是想說「口水仗」的話。

那麼解決問題很簡單,分清楚口語和書面語,積累閱讀量和書面辭彙,歸根結底還是多讀,多想的問題。


第三個,太忠於真實故事的文字會不會缺乏必要的「美感」?


藝術來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寫作也是一門藝術。其中的度當然要寫作人自己去把握。


第四個,優秀作家一般記性都很好嗎?為什麼他們在記人載事時總是能把很多小細節刻畫出來(對話,人物面部表情等),即使年代久遠?


如果按照左右腦分工來說,右腦發達的人更有成為作家的優勢,因為右腦主導的是創造力、想像力和圖像記憶。這麼一看,似乎作家記憶力要高於常人,確實是有一定道理。

但是,負責語言管理的,卻是左腦。很有意思。


我想作家之所以可以將多年前的小事記得那麼清楚,可能是因為作為一個寫作人,他本身對於身處的世界是很敏感的,這種敏感使相同景象帶給他的刺激,比帶給普通人的刺激要大很多,從而使他能夠印象深刻,時隔多年也記憶猶新。看在別人眼裡的漫天黃沙,伶仃人家,看在詩人眼裡,就是「大漠孤煙直,長河落日圓。」

舉個例子,如果你是做新媒體運營的,那麼別人看熱門,都是看熱鬧,你看熱門,就是看營銷切入點。

看待事物不同角度,會給人留下不同的記憶深度,我想這就是為什麼作家看起來記憶力超於常人吧。


希望能有幫助。


吐個槽,說點題外話。

最近審稿的時候,看到還有一個特別突出的問題,就是造詞

隨手舉個幾個栗子

純遠的眼神

靈曠的微笑

涼詭的邪笑

(黑人問號臉)

因為文字功底不夠,所以造詞不講基本法,又要強行描述自己沒有深入觀察過的內容,最後只好挑揀自己覺得順眼的字眼,硬塞進文章里,覺得不夠就再加幾個更不知所云的詞,恍惚間自我感覺意境到位了,頗為滿意,定稿,發送!

一個這樣的作者,我尷尬。

兩個這樣的作者,我微笑。

當這樣的作者越來越多,多到我開始懷疑自己的中文水平……

……我選擇狗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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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看到一個詞:「長悠悠的青發」

……

呵呵噠,真是用詞獨到,入木三分。

我:……???錯愕的人群?是不是所有人都是黑人問號臉走在街上?


我認為相對於記憶力來說,優秀作者更多具備的是一種洞察能力,銳利的辨別力,一種復原真實時不受陳詞濫調干擾的能力。

陽志平的一篇文章中舉了張愛玲《紅玫瑰與白玫瑰》中的例子:

嬌蕊熟睡中偎依著他,在他耳根底下放大了她的呼吸的鼻息,忽然之間成為身外物了。他欠起身來,坐在床沿,摸黑點了一支煙抽著。他以為她不知道,其實她已經醒了過來。良久良久,她伸手摸索他的手,輕輕說道:"你放心,我一定會好好的。"她把他的手牽到她臂膊上。
 她的話使他下淚,然而眼淚也還是身外物。
 振保不答話,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已經快天明了,滿城喑嗄的雞啼。

以下是陽的分析:

女方丈夫即將回來,偷情的兩人難捨難分。如果是韓劇編劇來寫,接下去,必然是男方的濫情回應。早年的白先勇來寫,很可能是「振保突然緊緊地抱住她」。然而,師祖姐姐寫法大不一樣——「只把手摸到它去熟了的地方」。一個妥貼的動詞,帶動情節,文氣自然流動,生動躍然紙上。

有過親密關係且記憶力不是太差的人都能在自己的過往經驗里抽取出場景,照理說不難寫。但絕大多數人一下筆卻被施了咒一般,不去仔細回想真實的場景,而是任由陳詞濫調的鬼魅在文本里穿行,遮蔽住真實。這些鬼魅(也就是「振保突然緊緊地抱住她」這一類腔調)來源於一切二流的文藝作品,包括文字、影視各種形式。以現代人文藝消費量之巨大,比從前的作者更難排除其干擾。王爾德說,生活模仿藝術。我們現在是藝術模仿模仿了藝術的生活,循環往複,每模仿一次,就添了一層虛妄和矯情。所謂優秀的作者一定是有火眼金睛看穿層疊的虛妄和矯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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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
這個辦法能解決寫作過程中遇到的大多數問題。

能刪的全刪掉,刪到再動任何一個字都會影響文意,你就基本可以得到一篇及格的文字了。

接下來就是精準,讓你的每個字都能最精準的表達你想表達的,這需要你對每個字的意思都拿捏的特別到位,是真正要積累的硬碰硬的東西。
這時候你能得到一篇不錯的文字。

最後是文字之外的東西,比如生活的智慧,人生的格局等等。這一點做的好了,作協的大門就向你敞開了。


123可以一起回答。
用詞樸實和口水帳和美感沒什麼關係,寫的東西好不好看在於句子里包含的感情有沒有很好地表達出來,樸實的詞語一樣很有力量,就像一記直拳,縮回來,打出去,你看著只是縮手出拳,而力量則是從腳後跟順著腰部一擰燃燒蔓延到大臂小臂拳頭轟出來的。
舉個簡單範例,你今天丟了錢,不爽。
口水帳:我今天丟了100塊錢,雖然不多,但是我好不高興。沒了。
寫作:我的一百塊丟了,不知道什麼時候丟的,口袋沒洞,我也沒跳著走。可能是哪個狗日的王八蛋趁我不注意給扒了。
我想宰了他。
充分描述事實,表達最直接的感情,效果應該都會不錯。
可以多用排比句或者疊句來強化情緒。作為男生,用髒詞其實效果也很不錯。比如把最後一句改成」我想宰了他,我想宰了他,我他媽的想宰了他!「之類的。
還可以加」拿去買棺材吧!「不過可能顯得太嗯……低俗了。會有女孩兒不喜歡。只想自己寫個爽的時候請便。回想一下我當年之所以開始寫作就是因為寫了篇嘲笑同學的周記還被老師誇了……

浮誇:那一百塊像流雲一般去了,飄渺沒有痕迹。它會在我的回憶里留下了一道細小的傷口,偶爾回想起來,那股刺痛卻深入心底。
浮誇最大的毛病就是將感情過度表達了,成熟的人們會覺得假和傻。


至於4,記性也沒要求特別好,但閱讀量一定一定一定一定要大。看得多了,很多東西都模模糊糊地留在了腦子裡。這就跟張無忌練太極劍,令狐沖練獨孤九劍一樣,學個劍意。至於小細節的刻畫,寫作時候作者的腦子覺得事情就該這樣,說這句話的時候這個角色嘴角就該翹這麼一下,因為說這句話的時候他就是這個心態,這個心態的人說話就得翹嘴角。你別想太複雜,寫作和踢球一樣,到該過人的時候身體自然會告訴你該怎麼辦,誰還在腦子裡先列幾套方案嗎,這都是訓練的功勞啊。

另外還有剛回答的一個問題《如何用小說手法,描寫自己平凡的上班生活?》應該也能有點幫助吧。


這類問題也算是知乎寫作領域的月經問題了。基本上所有高票回答都洋洋洒洒長篇大論,然後告訴你「多讀多寫多看」。。。

——廢話,這還要你說?!

會看這種問題還有心看答案的,嘴上應該不至於這麼粗魯。不過心裡八成是百萬匹草泥馬呼嘯而過。

「老師,能不能給力點?」每個宛如照片上飢餓的兒童般伸出雙手的題主,都想要點觀世音菩薩凈瓶里的三界之水,妄想著可以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藥到病除。

學醫救不了中國人。著名辣舌作家魯樹人先生這樣告訴我們。
然而治病救人,本來就是基本。連一個人都救不了,何以救蒼生?

容我妄自尊大,試圖從方法論的角度給這類問題解決一下長期前列腺增生般尿頻尿急尿不盡式的痛苦。

總結一下,你的問題無非是兩點:
1.如何講故事。
2.如何描述。

針對第一點,我在別的答案里有提過,換個方法再說一遍就是:

「我今天早上在小區門口買了個包子」不是什麼好故事的開頭,「我今天早上在小區門口用兩枚袁大頭買了個人肉包子」就可以開始編點有意思的東西出來了。

「老漁民出海打漁」沒什麼吸引人的,「老漁民出海和大白鯊鬥智斗勇」才可以寫成諾貝爾獎。

寫故事,一定要搞清楚你要寫什麼。文似看片不喜平,說的就是你得波瀾起伏,才有看點。無聊的事情不會因為你擅長講故事就會變得不無聊。有些人舌燦蓮花,也是他在裡面加了十三香,你一嘗,嚯,有味道!

可豆腐腦也不會變成小龍蝦,是吧。

針對第二點,很難有什麼速效救心丸能用。不過我要是不拿點狠葯出來,對不起前面那麼多字。

現代人大多有個毛病,問他去一個地方路怎麼走,根本描述不來。問他一個人長啥樣,也根本說不清。小學時候的看圖說話早就還給體育老師了,描述能力大概也就比剛學話的小孩好那麼一點。

這個,那個,紅色,藍色。讓人聽了就急。

我倒是有個辦法。
找部你喜歡的電影,找出你其中最喜歡的一段,也不要長,十分鐘就行,然後試試用文字敘述一下你看到了和聽到了什麼。

這招練熟了,以後你再寫東西,就先在腦子裡拍電影,拍了再寫。

你說你想像力缺乏沒法在腦子裡拍電影?沒空所以沒法練這招?

我說。。。要不咱還是喝喝那些長篇大論的毒雞湯,然後懶洋洋地躺著拍拍肚皮:

飽了,真滿足啊!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認真思考了一番我算不算題主的圈內人士,另外,就算我是圈內人士我又沒有足夠的資格來回答這個問題呢?我越想越惶恐,不禁對自己的能力產生了懷疑。

為了不讓自己這點微薄的打字能力也失去意義,我還是腆著臉來了,懷揣著足夠的逼格。

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新手寫作時如何避免「看似辭藻華麗,實則內容空洞」?

一般來說,用詞華麗的人要麼是背了很多古詩詞文藝情懷泛濫要麼就是看郭小四之類的書看多了,那你說他們的內容不空洞呀,怎麼我寫出來就感覺怪怪的?

等等,這個問題似乎有點難,好難回答呀,那麼我們跳過,再看第二個問題:如何在做到文章「樸實」的同時又不顯得「口水仗」?

你看,其實你已經發現了自己的問題,你準備要返璞歸真了,但是你又覺得樸實的語言的逼格不夠,可以看出來題主真的好糾結呀。

不過不著急,瞪大爾等的狗眼再看第三題:太忠於真實故事的文字會不會缺乏必要的「美感」?

咦,這個問題怎麼感覺有點眼熟,在回過頭去瞧瞧,這三個問題好像都尼瑪一個意思啊!

題主,你花了三個問題的篇幅就只問出了一個問題的內容,算不算是辭藻華麗,內容空洞?

這真是病,得治。

我擅作主張替你整理一下問題,即為怎麼用接地氣的文字寫出有逼格的文章(建議用這個替換主題目)。


我們先來看看有哪些不接地氣(浮誇)的文字。

先從網上複製一段瓊瑤阿姨的經典:

「男:對!你無情、你殘酷、你無理取鬧!

女:那你就不無情!?不殘酷!?不無理取鬧!?
男:我哪裡無情!?哪裡殘酷!?哪裡無理取鬧!?
女:你哪裡不無情!?哪裡不殘酷!?哪裡不無理取鬧!?
男:我就算在怎麼無情、再怎麼殘酷、再怎麼無理取鬧也不會比你更無情、更殘酷、更無理取鬧!
女:我會比你無情!?比你殘酷!?比你無理取鬧!?你才是我見過最無情、最殘酷、最無理取鬧的人。
男:哼!我絕對沒你無情、沒你殘酷、沒你無理取鬧!
女:好 既然你說我無情、我殘酷、我無理取鬧,我就無情給你看、殘酷給你看、無理取鬧給你看!
男:看吧,還說你不無情、不殘酷、不無理取鬧,現在完全展現你無情、殘酷、無理取鬧的一面了吧。」

讀得累嗎?我只是給他們的對話加標點就已經覺得很脫力了。

如果這樣的文字出現在了你的文章里,語文老師會給你零分,編輯大大會扣你稿費,讀者會在網上爆你菊花。

接下來我們就來替這段病入膏肓的對話做做手術。

首先,我們要醞釀以下,明確我們筆下的人物是怎樣的,哦,他們是言情劇裡面的情侶,本著一切不以分手為目的的吵架都是秀恩愛的原則,我們應該在文字中加入甜蜜的感覺,推薦改造成文藝版本

「男:對!你無情、你殘酷、你無理取鬧!

女:時光荏苒,我們已走過了三年如梭歲月,沒想到我在你眼裡竟然就只是這樣一個女人!我再也不要和你在夕陽下奔跑,再也不要依偎在你臂彎里微笑,再也不要躺在你家浴缸里洗澡!

男:話已至此,我也不願再多費唇舌。只願在分手之後,你能在慾火焚身的夜裡偶爾想起我,那時你只要抬頭45度仰望星空,漫天的繁星會記得我們曾經的美好,即便我已不在,它們依然會代替我陪在你身邊微笑。

女:別做夢了,我不會想你的!即便是在星河之下,我也只願意追逐著夜風奔跑,讓清冷的風吹起我碎花的裙角,呼呼作響,像是唱詩班的歌聲,我會在寧靜的歌聲中,噙著眼淚,漸漸忘卻你!

男:但是我定然忘不了你,我會去你常去的奶茶店,點一杯你喜歡的東方樹葉,我知道那是苦澀的;我會去你看書的小河邊,痴痴看著水面的倒影,回想過往的點點滴滴,那也許是甜蜜的;我會去你約炮的小賓館,裹著冰冷的床單幻想你叫床的聲音,就算透著絲絲的酸楚。

女:夠了,即便你再怎麼煽情,我也不會原諒你,我的悲傷已經逆流成腦血栓,你的喋喋不休我已聽不見,我終會在歲月的長河中找到疼我愛我珍惜我的那個人,也祝願你早點忘記我,去尋找需要你需要你十分需要你的那個她。

(……詞窮了)

男:好啊,你果真是一個無情、殘酷、無理取鬧的女人!」

這樣改有沒有好一點?至少整個對話不再顯得重複空泛,我們從兩人的對話中可以洞悉到他們以前戀愛時的種種,比如說,女生喜歡喝什麼喜歡看書喜歡出軌,哦,她還有病(腦血栓),這是個伏筆,因此說不定他們的分手其實是因為女孩愛男孩呢。


怎麼,這樣還是不滿意,這麼火樹銀花的文字都不能秀出你的逼格?沒關係,我們還有更加厲害的改造方法,就用粗俗的語言從氣勢上震懾讀者

「男:你這個無情、殘酷、無理取鬧的婊子!

女:你個傻屌!

男:你格老子的再說一遍?

女:你個傻——

(啪!男人給了女人一耳光。)

女:你個龜兒子敢打老娘?!信不信老娘叫道上的乾爹分分鐘騸了你?!

男:老子信了你的邪!

女:狗日的,你等著!

(頂著地中海的乾爹上場,將男人痛扁了一頓。)

【注意,風格轉換了】

男(虛弱地):是你?

乾爹:是我。

男(笑):你最終還是選擇了她。

乾爹:對不起,我是直男。

男:不用道歉,你知道我今天為什麼要和她吵架嗎?

(乾爹搖頭。)

男:獃子,我只不過是想見你一面啊……

乾爹(哽咽):你這麼做……值得嗎?

男(長太息以掩涕兮):沒有值得不值得,只有願意不願意。

(扭頭作死狀。)

乾爹(痛心疾首):阿花!

女(拉乾爹):別管他,他活該!

乾爹:你這個無情、殘酷、無理取鬧的婊子!

女:你個傻屌!

乾爹:你格老子的再說一遍?

……」

你看,糾結的人物關係,接地氣的文字,引人入勝的情節(啊,我就是這麼不要臉),內地版《恐怖游輪》就這樣寫出來了。

我的答案就是這樣。

哦,還有最後一個問題:優秀作家一般記性都很好嗎?為什麼他們在記人載事時總是能把很多小細節刻畫出來(對話,人物面部表情等),即使年代久遠?

這個很簡單,你把你創作的人物都要當成自己的孩子來看待,他們都是活靈活現的,有著自己的喜怒哀樂,只有感同身受,你才能寫出讓讀者感同身受的人物,盡量讓他們的特點突出,詳情可見另一個問題(怎樣在小說中刻畫鮮明的人物性格?),好吧,我是在扯淡,其實你只需要在寫小說的時候準備一個小本本,記下你創作的人物資料就好啦。


作者可能用太多華麗的詞語了,造成華而不實的感覺吧?


  1. 閱讀一些比較經典的範本(比如巴黎燒了嗎?江城等等)外,獲得良好的語感。
  2. 提升你的見識。寫作時產生的浮誇感,往往是因為性格上的浮誇所致,所謂文如其人。而浮誇往往是因為沒有見識導致。什麼是見識,我覺得一個很好的例子是,新浪新聞總監老沉講過他怎麼指導下面的人設置新聞標題。網路新聞標題往往都是在原來的基礎上改過的,老沉的要求是新聞標題中一定不能出現「驚現」兩字,「驚現」這種一驚一乍的表達往往讓人覺得大驚小怪。
  3. 在寫作中,一定要觀察克制住所有泛濫的情感表達和議論的衝動,堅持發生了什麼就記錄什麼。如果要想表達自己的看法,也只能在材料的編排中表達出來,而不是大呼小叫地喊出來。

我最近看的一本書是這麼說的:
1.只寫你知道的,不知道的不要寫。
2.認真想想你的主線,主線無關的不要寫。
3.不能證明你主線的也不要寫。
4.會導致故事主線核心漂移的更加不要寫。
5.描寫時盡量使用簡略簡要簡單的名詞,給讀者自我腦補的空間,有時候你形容詞堆太多了,碰上些過度較真的讀者,就算他只花上5分鐘來腦內還原出你想表達的景色,他都已經從前面故事好不容易營造出來的氛圍裡面齣戲了。

我個人總結就是想像你是在催眠自己,然後自己體會一下這種內容念出來到底嘮不嘮叨。
寫完之後自己看一遍,8000字內容看起來像是一眨眼就順溜地過去,而且每一個情節都不多餘的話,應該就可以了吧。

而且一般都是要先寫得「合格」,然後再研究怎麼寫得「漂亮」。
我平時就是寫短篇自娛自樂的,自認為離合格還需繼續努力,所以對詞藻華麗不華麗這個平時並不考慮。
表達清楚準確,確保沒有人來跟我糾結某某段那個姿勢到底要怎麼擺出來,某某句里那杯砸在女朋友胸前的葡萄酒到底是壓在山下還是砸在峰頂就萬歲…………
與其讓大家一起糾結葡萄酒有什麼紅什麼紅,是哪個色度的紅,哪一年哪國產,到底有多貴,你只要讓讀者知道:
【從茶几上晃倒的紅葡萄酒眨眼就砸在女朋友胸前,染濕了她半透明的白襯衫】就可以了嘛!
你不要形容葡萄酒有多紅!也不要形容白襯衫的透明度是30%還是80%……那白襯衫是真絲還是雪紡的……要抓住重點!重點啊!讓讀者自己腦補他們知道的見過的,比複製TB的賣家說明書都簡單有限啊!

……總之,在下是屬於直線飆車的黨派,一口氣華麗到站就感覺自己棒棒的了。
對詞藻綺麗華美動人這種關鍵詞總覺得哪裡很隔應……就不知道在長篇里是怎麼個說法,嗯。

不過說到故事的美感,從我過去的小說閱讀量來總結,寫得最好的,通常都是最不羅嗦的。
如果一個故事的美感只能通過賣弄文辭來堆砌……如果離開了華麗的詞藻就毫無美感可言……那這特喵的也太新手太業餘了吧!
就不能先回家自己敲個10萬字的廢稿,解鎖掉太監跟卡文的10086種姿勢再來談其他理論嗎?


朋友你看過小時代嗎?


今天是我的生日,爸爸媽媽很晚才回來,給我帶來了生日禮物。禮物是一個變形金剛。

今天是我的生日,可是爸爸媽媽好久都沒有回來,我以為他們把我的生日給忘了呢!我一直等到深夜,回來的時候爸爸竟然給我買了我最喜歡的變形金剛作為生日禮物,我高興極了!

今天是2月15日,12年前的這一天,我降生在了這個世界,今天,是我的生日。夜已經深了,大地被黑色的綴著珍珠的幕布遮蓋,人們膽小地躲進夢裡。我的雙親還沒有歸來,我得在屋裡等他們。他們回來了,爸爸沖我狡黠的一笑,扔過來一個什麼東西,我仔細一瞧,什麼!竟然是變形金剛!


神經病嗎這不是……


我覺得吧,語言風格這類的事是你過去積累的呈現,很難改變這是一個人的習慣,要檢驗自己的作品很簡單,如果你想發表試試,你就找一下同一個雜誌裡面的文章和自己對比試試,自然能看出來問題,還有一個就是,不要把自己的事情看的太重,發生在你身上的事情,能牽動你的全部神經,但這個故事對別人來說,只是很普通的一件事,很多作者認不清這一點,自己的故事很容易感動自己,所以大部分人都認為自己寫的不錯、怎麼編輯不認可呢,可要感動別人,需要你自己先跳出那個圈,再有技巧去書寫很多人還有一個弱點,那就是故弄文采。看看名家的文字,很簡單,很容易就說明白一個事情,讓人讀起來沒有負擔。
一點小小的看法,謝謝


多說實在話,別往郭敬明那方面發展就行。


少用形容詞。


這問題涉及到風格,而風格是寫東西最難確定的,說實在的沒什麼捷徑,只能多看多寫,很小白的問題!無他意!


1.成熟的寫作給人一種聊天的感覺,作者是面對面跟讀者講述什麼。而新手寫作多給人自言自語的感覺,沉迷於炫技,其實脫離了內心。
所以規避浮誇還是要沉下來,慢慢寫,你可以模擬一下讀者讀你文字的效果,這樣比較好找感覺。
另外,字詞的使用是整篇文章風格的磚塊,可以多看多學,少整那些看起來逼格高,實際上不符合整體的字詞。
2.文章樸實不代表廢話多,寫文章要學會刪改,大著膽子刪,不要覺得捨不得,留下來的才是精華。
還要注意為主題服務,包括伏筆之類的,點到為止,無需贅言,有心的讀者自然會明白。
3.忠於真實的故事和美感不衝突,表達要注意順暢,自然就能寫出美感,那些紀實文字有的就很好。
如果你說的忠於真實的故事指的是報紙媒體上所報道的,那是另一套路子,就當我沒說。
4.我不是優秀作家,也很少了解優秀作家的創作習慣。這個問題答不了,而且我也在學。細節刻畫方面,個人認為真的要多記多看,此非一日之功。另外,想像力也很重要。

最後我想說,寫作這事兒,還是要多讀書,多積累,多練習,多改正。從中慢慢積累經驗,摸索路數。以上。


我本是循著問題看答案來的,看到很多前輩的回答,也想發幾句牢騷,只當作強迫自己「發聲」,插入討論的野蠻行為吧。
一直很喜歡寫東西,也看過很多類型的文,從最初寫東西只是為了自我安慰自我放逐,然後在生活的間隙,靠文字來看清自己,就像身體里住了另一個靈魂,他時刻抽離出來,旁觀者一樣看著我。這是寫東西帶給我最大的收穫,不會輕易感到脆弱。包括孤獨,挫折,以及很多。
而我目前也只停留在這一步,我始終覺得自己還沒有能力去「寫作」,讓自己的東西被很多人喜歡,或者說,寫出我真正滿意的東西。
我感覺自己需要看更多的書,觀察更多生活,周圍的人,他們的細節,曾聽說,狄更斯有一種習慣,就是每天在街上遊盪,細細觀察生活所展露的蛛絲馬跡,所以他才說,這裡直通天堂,這裡直墮地獄。這樣的句子雖然用詞誇張,但並不浮華。
而我現在極力規避的就是,被當下不明所以的各種文學刊物充斥頭腦,帶離我寫作的方向,甚至思考的方式。
寫了太多正兒八經的東西,XX申請書,XX季度總結。。也寫了太多隨性的感情類隨筆。吐槽的時候毫無下限,正襟危坐的時候又像個木頭,就像我寫東西一樣。
看到前面幾位的回答受益良多,之所以也想來湊湊這好像已經過了很長時間的熱鬧,主要是想告訴題主,關於寫作,只有看的更多,讀的更多,想的更多,才能寫出與其他人不同的東西,很少有人能給你具體道路的指引,因為寫作是一個廣袤的天地,每個人都在走不同的路。才能寫出不同的風景。
而我現在依然在邊境之外,我強迫自己發出聲音,才可能聽見迴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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