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患者是否應該將真實病情告訴他人?
我想說的是,我可以把自己的病情告訴給我的現實中所交往的朋友嗎?還有就是在找工作的時候告訴HR或者同事嗎?我自己在想告訴了HR或者同事肯定不合適吧,別人會不會歧視我什麼的。還有就是我以後在談戀愛方面是不是也要對TA開誠布公嗎?好糾結啊,現在我還沒有找到工作,真不知道以後該怎麼辦了。。。。。。。。。。
幾年前,出院後第一次相親,見到女孩就說了一句「我剛從精神病院出院4個月」,女孩甩頭出去大聲說誰給我介紹的神經病啊。當我準備追現任女朋友時,我也告訴她了,她說「你現在不好好的嗎?」所以深愛女朋友。
除了直系親屬,包括結婚對象。其他人都沒有義務告訴。
題外話。
由於一些原因,我接觸過的這類人當中,極少會有願意說自己病情的,向自己朋友,同事,領導,戀人隱瞞或是部分隱瞞是很正常的想法和做法。但是同樣,你不告訴他們,他們對你的態度和行為也就是他們固有的態度,不會有區別對待。
法律規定對談戀愛的對象(有結婚意向)是不可以隱瞞的,其他人可以不告訴。
是這樣的,在你的社交圈以外的朋友,比如網友,但說無妨。
但是身邊的朋友最好不要說。
然後戀愛關係的話,我個人認為,如果你很在乎對方,那麼不要說。如果是對抗孤獨、打發時間的那種戀愛關係,你不妨說出來看看對方的反應。
我前年把患病的事情寫長信、發快遞告訴了我的一個朋友,我們現在已經有一年多沒有聯繫了。
我感到痛心的同時也感到輕鬆。感到痛心是因為,認識了有十多年了,輕鬆是因為,還好已經知道了這個事實,那就是我在乎她的程度超過了她在乎我的程度。
我開誠布公地公開對很多人說了包括微信的朋友圈。我媽說,不是人人都像你這麼開放。病不可怕,可怕的是人的偏見和歧視。精分不是神經病,大腦生了病不是自己能控制的。很多人說看不出,看你很好很正常。我在考慮去應聘時說不說。我是重度的。現在吃藥好了。終生必須堅持吃。為此我也失去了很多曾經要好的朋友。現在覺得自己不會帶「別人會不會歧視我」這種心理了,自己不會這樣想這樣看這樣擔心,無論怎樣都接受。只是,的確病了就恢復不到沒病之前了,說,可能找不到工作,生存成了問題;不說,自己心裡不舒服,因為它已經是我歷史和身體的一部分,說出來也是對與人共處的一種責任。
本人已康復,我之前交往前告訴了前男友,我們還是高中同學,交往了一年後還是因為這個原因分手了。
告訴了現男友,現男友說「好心疼你啊」,把我抱在懷裡很久,現在一直交往的很順利,如果沒意外的話準備今年年底結婚吧。
還是那句話,男友要是因為曾經得過病而嫌棄你的話,以後生活在一起有什麼意義呢?還不如一個人活的自在呢。
不要說啦,好好治療,和朋友正常交往,如果談戀愛的話最好也不要說,不過結婚的話還是要說的。加油
談戀愛是可以不說,但結婚的話一定要事先說明噢,不然婚姻是無效可以撤銷的。
同事的話沒必要說,但同樣公司可能以隱瞞重要事實為理由辭退你,但這個明顯不重要吧。
家人的話應該說,也是方便家人照顧你嘛。
朋友嘛。。。自己掂量咯
同事神馬的就不要說了 對象神馬的讓她看人間喜劇
因為自己的病情給很多人造成了麻煩。
覺得隱瞞是對他人極度不負責任的行為。
所以就開誠布公了。
現在也很少跟朋友來往。
怕給別人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出了你以後都要生活在一起的人如妻子告知下外,(即便是這樣也未必會理解你)其他人還是算了吧,告訴一個你少個朋友少個同事,很多時候會慢慢疏遠你 避開你。不是每個人都會理解你,因為他們不懂這塊。(大部分被電影洗腦,認為是瘋子 瘋狂 打人殺人)很多時候我們很孤獨。
被精神分裂的怎麼活哦,天天炫耀自己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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