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戀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原答案
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心如死灰→心如死灰。。。死灰復燃…心如死灰


像一隻守著寶藏的巨龍,兇猛又天真,強大又孤獨,溫柔又狼狽,膽小又自由。


看他的動態就像做閱讀理解


這是在知乎得贊最快最多的回答,謝謝每一個讀我寫的東西的人。

很感謝。寫作與我、讀者與我,都是生命最珍貴的賞賜。


這兩天他都有聯繫我,只不過我回的慢,也無心多說。

他說他要去晨跑把路線、公里數、沿途建築都截圖(還有手寫的筆記)給我,我說你別感冒了。

然後今天看見他的朋友圈發了跑步的總結動態,其中一張照片是他和一個妹紙的合照。

妹紙是陪他跑步的吧,

..

..

..

......

呵呵。

下面粘取我今天的私密日誌內容,我要撤了。

親愛的在讀的你,我不知道自己要在一條兵荒馬亂的路上跑多遠,但是你們,要幸福。

170108

**,那天你說我想多了,我說我不信。

現在我信了。
照片上那個女孩子好漂亮,而且我覺得你倆好有情侶相。

真的。
原來你對我所有的主動真的只是為了維護普通朋友關係,真相撲面而來還是讓人,挺沮喪的。

**,雖然我人矯情又自以為是,自卑又毫無亮點。
可是我心不壞,我是希望你幸福的啊。我希望你幸福。

你聽著,我以後都不會和你有什麼交集了,所以我也希望你在努力的時間之外多花精力去對那個女孩子好,沒準你們真的能成一段緣分。

而我,而我, ...而我。又借了幾本書,除了塞一嘴書,我能做什麼呢。

我會變好,到哪一天才會好呢。

誰知道呢,我只知道這都不重要。
生命的各種形式都有它的意義吧,我已經懶得折騰,懶得給自己再找什麼借口,就在這祝好吧。

祝好,你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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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和你關係乏味可陳。

到決定放棄的時候,

就只剩下私密日記里的一句台詞。

就好像只要在日記的日期里加上一句,

**,我再也不要你在我的心裡來回溜達了。

太難過了。

可是我在11層導師的辦公室里隔離著手機,一個人靜靜的批改著試卷的時候,才發現自己的心在一點點掉落,像沉在水裡的棉花糖。

我的棉花糖是苦的,起碼是酸的。

因為你是解開封印的第一個人,

你知道么,

我開始慶幸了,可以結束得這麼早,要是時間再久一些,那我該多麼喜歡你呀。

我擅長對愛人忠誠,可是我不擅長選擇自己喜歡的人做愛人,被喜歡只要安分就好了,而喜歡就要在心裡分分厘厘的計算著啊。

豁達也不得,連看電影看到高潮的部分也是在想著你。

每天路上的時光也在想你,每次寫課題累的時候也在想你,每晚要總結一天得失的時候也是在想你。

想把這世間的美好都帶給你,看到有趣的鏈接就想要發給你。

我不是個不懂套路的人,卻允許自己在你面前一直輸。

逢著小節日就想要送東西給你,又怕唐突要一直忍著,還計划了認識一百天就一起去蹦極。

得你邀請又不許自己去,因為自卑啊,我明明有更好的自己可以給你,所以就一直要耐著心性等著。

哪個女孩子不願意在在乎的人面前展現得更好一點呢。

多情如我,可是多情的人除了矯情外,還擁有無限愛人的能力。

其實這樣也好,我就不用糾結自己被追的時候要怎麼跟人介紹你了,就不用怕父母會不會喜歡你了。更可以少分一點心給你,做好當下的事。

以前偷偷生你的氣的時候,我還勸自己,能讓你難過的人是因為他有讓你開心的能力。

你是有讓我開心的能力啊,可是我知道,只要我允許,可以讓我開心的人有很多很多。我只是希望,那個人是你,我也指定了那個人是你。

我的日記里寫了好多你,有時候我覺得你好傻啊,有時間覺得你好帥啊,有時候想鼓勵自己告訴你,你今天的衣服好好看啊。

更多的時候,我在日記里寫,

**,我生你的氣了。

可是你從來沒有道歉過,我卻一直在原諒著。

女孩子就是這種神奇的動物,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到要結束的時候,也記不得是哪件小事讓你清醒,自己再也不可以偷偷念你的名字了。

一想到以後可以不用心心念念著你了,我倒有點開心了。


暗戀一個人什麼感覺?總感覺TA身上有wifi—— 但是又總不敢問TA要密碼……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在人群中一眼找到你成了我最擅長的事情


為了這次相聚
我連見面時的呼吸都曾反覆練習
言語從來沒能將我的情誼表達千萬分之一


拉黑他是維持正常生活的唯一辦法


想見到他,又怕正面接觸,遠遠的看著很滿足,嫉妒他身邊的異性。這種感覺會上癮。


就是會跑到這裡來,問這個傻瓜問題的這種感覺~~


這一段我自導自演的起起伏伏,是穿梭在東非大裂谷的河流。奔騰中的歡脫和被礫石磨礪的悲泣統統能幻化為今天又離你更近一點的錯覺。

我可以一邊列出一整張你也喜歡我的表現,另一邊因為你和其他女生的打鬧迅速瓦解自己的觀點。

每天重複上述過程,樂此不疲。

一邊想要離你近一點,一邊又懊惱情緒被你牽扯。

情感和理智反覆對抗,難捨難分。

所以扯著花瓣從你喜歡我開始一片一片確定你的心意也不是不可能。

有時會驕傲的想,我這麼多優點你肯定也喜歡我,更多時候默默看你一眼又強迫自己收回目光。如果那時候你也不經意的望過來,那就糟糕啦,我會忐忑好久,會臉頰發燙感覺哪個姿勢都難以迎對你的目光,你是不是會覺得有點誇張?事實卻是每一次四目相對都是一次短兵相接,而我總是又快又準的敗下陣來。

再見前反覆練習,到最後只敢屏住呼吸,我反覆解讀你的面部表情,茫茫然摸不到頭緒,只得到一覽無餘的我的感情。

和從前一樣,你挺直的鼻樑上足以構建一個讓我迅速跌落的滾滾紅塵。


謝 @德川咪咪 邀。

這是一個不真實的故事。

我是一隻普通的木衣夾。

和其他的木衣夾一樣,我是用緻密的木頭做的,塗了一層清漆防止腐蝕,鍍鋅的彈簧讓我咬住牙關的力道很足。多數時候,我喜歡咬著女主人乾淨的白色全棉小汗衫,在六月的微風裡掛在晾衣繩上,感受著嘴裡的纖維一點點變得乾燥、柔軟而溫暖。

這一點和我的損友老六不同。在這裡我得說說我們的名字。一包衣夾拆開的時候,第一個掉下來的就是老大,最後一個則是小十二。我排行第三,一個屬於聰明人的數字(格林童話里都這麼寫)。

老六是一隻非常色的衣夾,他的衣夾生涯主要就是為了女主人的胸罩與小內內而存在的。每次讓它咬著內褲,它就會高興上好幾天。老六的終極理想就是離開衣夾家族,去一個名為「情趣用品」的世界闖蕩,但我以為作為木頭夾子,想這些事情似乎有點太遠了。

作為一個本分的衣夾,我一直覺得自己會好好地工作下去,直到有一天我的彈簧鬆脫,口齒磨損。那時候,主人就會把我放進退休者專用的盒子里,那裡是我的前輩們。到那時候,我就可以說,我作為一隻衣夾,死死地咬住了每一天,直到最後一天。我沒有跌落到水溝里,也沒有被彈飛出窗外,而是工作到了最後一天。

每天晾衣服的時候,主人都會把我們裝在小纜車裡,在晾衣繩上滑來滑去。我挺喜歡坐纜車的。滾輪滾在晾衣繩上,晾衣繩微微粗糙的質感變成震動傳遞到身上,讓我很安心。但那一天,主人剛晾了幾件衣服,一場大雨就突然落下來。她急匆匆地收拾起衣服回了房間,忘記了纜車上還有最後一個衣夾的存在。

大風把纜車沿著晾衣繩吹到了遠處。我看到一扇窗口,人類似乎管這種屋子叫辦公室。

我記得,辦公室里也有種叫長尾夾的夾子,但我一向覺得,任何把手不是木柄的夾子,都稱不上是正統的夾子。所以我對辦公室也沒啥興趣。

但就在這時候,我突然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一個木衣夾?木衣夾在辦公室里幹什麼?

她的身材修長,顏色自然。即使在堆滿了各種人類精心設計的小玩意兒的辦公室里,她的樣子也毫不遜色。雖然我並不知道她在那裡究竟要做什麼,但她似乎露出了認真工作的表情。

雨下在我身上,下在纜車裡,下在晾衣繩上,把玻璃也打得模糊起來了。我突然覺得有種深刻的無力感。為什麼她沒有和我在同一包衣夾裡面呢?

雨停了,我也被主人收了回去。但從此之後,我的心就不在衣服上了。陽光美好,咬著主人的衣服,聞到上面清新的洗衣粉味道,我卻沒有辦法安心。

我故意在咬繩子的時候往裡咬深了一點,繩子卡在我齒間的圓形縫隙里。這樣做很危險,也不是個好夾子該做的事情,但這樣能讓我在晾衣繩上隨著風滑動。聽晾衣繩說,曾經有一個衣夾就喜歡這麼在繩子上跑來跑去,而不是乘坐纜車。結果有一天,那夾子從繩子上掉下去,再也沒人見過那個夾子。

聽上去很可怕,但我還是每天都找機會在繩子上滑動。風向好的時候,我就能到她所在的窗口去看她。

這時候我才發現,原來她還是一支筆。每天,都有個女人用她設計漂亮的圖案。從我的方向看過去,看不出那人的模樣。但我看得到那是一隻女性的手,挺漂亮的。老六一定會覺得,被她握在手裡很舒服。

本本分分做一個衣夾也許也挺好。但現在我想的是,如果有一天,我可以去她的辦公室,那該多好。哪怕我沒法像她那樣做一支筆,我至少可以夾夾文件什麼的。

其他衣夾雖然都很鄙視我的相思病,但他們給我出了不少主意。

「找一天天氣熱風又大的時候,你乘著風滑過去,跳到她的窗口裡,跟她搭訕唄。」老六嘿嘿笑著。

「可我說什麼呢?」

「就說你是個曾經環遊世界的衣夾,非常厲害的。」小十二插嘴道。

「可我哪環遊過世界啊?」

「那她也只是支筆而已,懂什麼啊?你跟她吹吹牛唄。」老大一副老氣橫秋的樣子,他明明只比我早五秒鐘。

「可這麼一來,就要跟你們分別了……」

「切,辦公室里比我們這兒好多了,不用沾水,不用風吹日晒的,天天夾文件,多有成就感。」老二爽朗地笑道。

「再說吧,我還沒準備好呢。」話音未落,主人的手伸進了裝架子的纜車裡。我被抓了起來。我再也沒想到,還來不及再和兄弟們說一句話,還來不及再看到她一眼,主人就帶著我環遊世界了。

主人背著包去環遊世界了。從非洲沙漠到澳洲草原,再到歐洲的古鎮,我為她晾乾洗過的衣服,固定她的畫稿。很少有一隻衣夾走過比我更多的路,但我每天都想著回家。

我想我的纜車,我的兄弟,還有我想見她。

一轉眼,兩年過去了。終於有一天,主人回到了家。我咬著她的畫夾和畫稿,期待著她把我放回纜車,這樣我就能看到她了。

沒想到,主人沒把我從包里拿出來,而是帶著畫稿去了另一個地方。我很失望。

在一張桌上,她把畫夾拿出來,扔在桌上。我張大著嘴咬著畫稿,打量著這地方,越看越覺得眼熟。

就在這時,我看到了她,正用薄薄的唇噙著一支鉛芯。她看到我,問:「你是?」

我傻笑著說:「你好,我是個曾經環遊世界的衣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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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發於網不易。

裝衣夾的小纜車是設計師 Avichai Tadmor 設計的;

夾子鉛筆是日本設計師 Yuta Watanabe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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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天前,他向我迎面走過,我們的對視——據日記本顯示長達5秒,那五秒後我的臉好燙。
43天前,我故意變換腳步和他靠近,走在他兩米遠的前方,我給自己打足氣,回頭「不經意」地看了他一眼。
33天前,午睡醒來突然想到未來某天你可能會拒絕我,我難過地偷偷哭了好久。
35天前,路過他們班時從窗口瞥見他和後桌女生聊天,看上去他很開心,那一整個下午我卻一直在忍著眼淚。
30天前,人生第一次,我主動問了聯繫方式,他看到我時臉上出現我看不懂的笑,他的眼睛好黑,像星星一樣亮。
23天前,在樓道里遠遠看見一個好像你的身影走過來,我特意停下腳步,你走近了轉頭看到我,然後你笑了,你看著我的眼睛對著我笑了,
你對我笑了,你牙齒好白,笑起來眼睛都變細了,或許是你心情不錯但你對我笑了,那是甜到冒泡泡的一天,在心裡唱了一百遍「春風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沒見過的人不會明了。」
18天前,我一天看到你六次卻開心不起來,因為我好怕接下來幾天的機會都被透支了。
15天前,在好朋友的「鼓勵」下勇敢走過你們年級的樓道,居然一秒也不差地走過你出來的那個門口,所以你明白嗎,我們差一點點就撞上,幸好沒撞上,不然我還怎麼看見你的眼睛啦。
7天前,我好想好想看到你,因為那天我的鞋好好看哦,果然我就遇到你,擦肩而過時我的表情很平靜吧,可走遠一些我轉過身倒著走時卻不小心被你發現了。
3天前,你看到我時瞪大眼睛努起嘴唇,似乎在說「又看見你了啊。」
2天前,我們擦肩而過的時候,你像是要打招呼發出了聲音,你的音調從高到低,我的心卻直直升到喉嚨,在那裡砰砰跳了好久。
1天前,我又從窗子走過,假裝漫不經心地瞟著,卻撞上你的眼睛,我害怕地趕緊低下頭,走到你看不見我的地方。
今天,我走過的時候你側身和朋友說笑著,我抬起一下眼睛,我保證就一下,你竟然對我挑了眉毛。那雙初見時就覺得很美的眉毛,竟然因為我在太陽底下迅速地升起又落下。
生活可以有多美好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有一個詞叫做「來日方長」。


16歲,高二,我喜歡上隔壁班的他,一見鍾情。
哪怕後來談了戀愛結了婚,我也認為,在我生命中真正愛情的發生僅有那一次,即使它並不發生在兩個人之間。
我經常不經意的想起那些年和他有關的細節,彷彿回到了當時當地。那是我人生最美好的時光,單純天真,勇敢無畏。

我追他追得盡人皆知,我告訴班主任我喜歡上隔壁班那個誰誰了,班主任笑了笑,說以後的事誰都說不準啊。

那時我偷偷記住了他相對固定的作息,他會在上午第二節課後、下午第一節課後去洗手間。男生洗手間要經過兩個教室之間的樓梯下一層。於是這兩節課鈴聲一響,不管老師是否在台上,我都像兔子一樣興奮的竄出去,在陽台上默默等著看他一眼。

只要他的一個微笑,就可以明媚我的一整天,即使那笑並不是因為我。

那時天總是藍的,雲是白的,上課時望向窗外發獃,想起的全是他的一顰一笑,紙上一遍遍寫的都是他的名字。

我試著去喝他喜歡的可樂,儘管我很討厭氣泡的刺激。我試著去聽他喜歡的朴樹,一遍遍聽著CD寫下歌詞,儘管我並不怎麼喜歡那種咿咿呀呀的感覺。愛屋及烏大概就是這樣吧,他喜歡的一切,你都想要試著了解。

我經常在晚自習結束熄燈後,偷偷潛入他們教室,往他的抽屜里塞情書,有時是幾個字,有時是一句話,寫的全是少女心事。

有天中午,空蕩的樓梯上只有我們兩個,我跟在他身後,連腳步都是輕輕的,那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清楚知道什麼叫怦然心跳。心跳的聲音那麼響,嗵嗵嗵的,我不得不按著胸口,生怕被人聽見。

放假時,我悄悄跟在他身後,一路上有很多的梧桐樹,我躲在梧桐樹後,小心翼翼,既希望他發現,又怕被發現。為了多看他一會兒,上了他那輛公交車,隔著人群偷偷看他,等他下車後,我再轉車回家。

那時他們班男生組團打CS,於是十點鐘晚自習結束,我也跑去網吧通宵,也許是天意,我和他經常被分在相鄰或相對的座位上,83號位和84號位。經常是他在旁邊打遊戲,我在他旁邊揣著心跳在博客上悄悄寫情書。
我每天在QQ上告訴他我晚上做的夢,周圍的趣事,我的煩惱,焦灼的等著他在遊戲間隙發來的簡短回復,寥寥數字卻能讓我開心好久。

後來我和他們隊的幾個人成了朋友,有次我想和他一起玩遊戲,於是加入了他們,結果反應遲鈍,拿刀一直砍隊友,還興奮的邀功結果被罵了傻逼,然後他們都不帶我玩了。

那年冬天下了很大的雪,我聽說他和朋友要去便利店,於是把傘遞給他,看見他接過傘,心裡滿是雀躍。

還是那年冬天,依然有雪,我跟在他後面從網吧出來,看見他在大排檔等燒烤,鼓起勇氣要他伸出手來,然後放了一個果凍在他手裡,那果凍中間有一個玫瑰,上面寫著「水晶之戀」,看他接過了,我拔腿就跑,一個平日連圍著操場跑一圈都不行的人,那個夜晚竟然在大雪中一口氣跑進學校,跑過幾個教學樓,跑過操場,跑上幾層樓梯,進了宿舍撲在床上,激動的心跳了好久,居然沒感到累。

有段時間我很怕進宿舍的洗手間,於是那兩個月沒有住校,有天晚上下起了暴雨,我騎著單車從他身邊呼嘯而過,冒雨灌了兩褲腿沉甸甸的水,只為了痞子似的朝他吹個口哨。

為了吸引他的注意,我總是大哭大笑,表現浮誇,後來才知道,這會遭人嫌棄的啊~

高三那年的平安夜,昏黃路燈下紛飛著鵝毛大雪,我在溫暖的網吧門口向他表白。我扭扭捏捏卻用盡了真誠,我說我喜歡你,他說我知道的。「那你怎麼想呢?」我故意裝作若無其事來掩蓋自己的緊張惶恐。他說要考慮一下,然後就不了了之了。沒錯,他拒絕了我。

然而我們還是成為了朋友。

大一時,我18歲生日那天去隔壁學校找他,沿著操場走了好久,也不知為什麼,坦誠交談後我卻突然釋然了,我說我要交男朋友了,他說那樣很好。

後來他有了同校的女朋友,在他們交往兩年後,大三時,當初高三隔壁班的幾個朋友約我去旅遊,他也在,四個男生,兩個女生,我們去了湘西鳳凰。

晚上清冽冷清的青石板路上,我們吃著燒烤聊著天,他女朋友忽然說:「我終於見到你了,他經常提起你,說你作文寫得好好,他們班後面經常貼你的作文。」
我心裡還是有一絲欣慰,當初作為校草存在的他,追求者那麼多,無論他是以怎樣的眼光來看我,至少我也是在他記憶里存在過的呵。我感謝那些年老師的厚愛,讓我的作文經常在全年級被當作範文對待,才得以在我暗戀的男生心中留下記憶點。

旅行結束的夜班火車上,我們玩著撲克直到睡著,後來我凍醒了,看他們相擁著趴在我面前的小桌子上,那是很美好的畫面,後來他似乎也很冷,搓著肩膀睜開眼睛看著我。我脫下外套遞給他:「你們披著吧,我不冷。」

16歲時,有天下午陽光很好,他穿了件白色毛衣,陽光下發著光,我站在離他五米遠的角落凝視許久,很想上去摸下那毛衣的邊角,看看是否和想像中一樣溫暖。

20歲,我離他很近,我們可以暢快的笑談風生,他也會跟我傾訴煩惱,現在他披著我的外套。

那晚以後,我發自內心的希望他幸福,他已不再是我遙不可及的夢,而我也終將與青春與純真揮手。
滄海桑田,瞬息萬變。其實愛情也好,單戀也罷,最美好最值得懷念的早已不再是那個人,而是喜歡那個人時的自己,那個在最美的年紀里簡簡單單相信愛情從未受過傷害的自己,那個不計得失敞開心扉全心全意愛一個人時的自己。

29歲,現在。

如果你要問起後來,後來我看著他們分手、看著他們各自遇見新的愛人、結婚、生子,而我也是一樣。

故事總會這麼平凡無奇又意料之中的結束。

【別惆悵,來個彩蛋換個心情吧~】

——————

針對評論中出現頻率高的問題做些補充:

我愛人知道這些事,甚至有時會拿來調侃我,比如「你個小跟蹤狂,當年追人家追的那麼辛苦,哪兒像我是被一堆人追的!」「(看電影遇到暗戀男生的劇情)老婆老婆,你以前就是這樣的!挫挫的偷看人家!」

人不可能否認過去的美好,每個階段會有不用的感受,即便是對同一個人。我現在30歲,心境自然不會再似少女。當發現那個人早已不是記憶中那麼完美,當他褪去少年模樣成為男人,當看到他的缺點和不足,當我以種種成人世界的眼光來看待他時,他早已不是現在的我會選擇的對象。時間和現實就是這麼殘酷。

現在,即使那個人和我愛人站在我面前,即使我可以選擇,我依然會堅定的選擇各方面都更優秀的我老公,我很珍惜現在的幸福,細水長流相知相依。而我愛人之所以不介意,也是因為足夠自信。

青春期的悸動和感受也只是屬於青春期而已。
我願意記住它,記住那感受,只為深深懷念那時候的我自己,但事情過了也就過了。


2017.8.5更新
其實我們的故事也隨著高考的結束而過去,最終的結局就是分隔兩地。當然我覺得自己沒資格這麼說,畢竟不過是普通同學關係。
想了想,大概以後都不會再見面了。所以到高考前的那段日子,過得不是很煎熬。反而希望每一天都能漫長一點,我也能多看看你。即使只是在食堂的擦肩而過,體育課上看你打籃球,我都很開心。

有時候會奇怪,高中在學校學生會混的風生水起,怎麼就是和你不相識呢。是我太膽小,是我太懦弱,是我太好面子。很怕這些事說了,就會被人指指點點。無論如何,都希望你過得好好的。
平安喜樂,足矣。

暗戀從來都是一個人的故事,內心千迴百轉,你都不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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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原答案。除夕夜,QQ上收到他發的新年祝福,儘管知道是群發的,還是開心了好久。鼓起勇氣回復了他,得到一句謝謝。腦海中也曾無數次幻想過帥氣地和他搭訕,卻發現自己還是做不到。因為太害怕自己的喜歡驚擾到他。(,,??.??,,)


暗戀就是見到他明明開心得不行,還要裝作不認識的樣子擦肩而過,然後心裡早已經開出一朵花兒。

竟然過百贊了(′?`)σ

暑假和他一個補習班,白白錯失了當年搭訕的機會。那個時候好像也沒發現自己喜歡他。(,,?? . ??,,)


2017.02.10
明天就要去學校了,又可以假裝在食堂偶遇,打水偶遇,宿舍門口偶遇,體育課肆無忌憚地坐在場邊偷窺他打籃球。其實,暗戀的感覺也很幸福呢。離高考還有117天,我會好好努力,把喜歡轉換成動力的。感覺自己變得更好的話,說出喜歡你的時候也能更有底氣。

我加油,希望他也加油。
一定都要好好的:-)


距離產生美,現在我信了
居然也有30多贊了啊

收到他一句「在嗎」 我會興奮到原地滿心復活旋轉三百六十度炸上平流層七百二十度轉體狗刨蛙跳俯卧撐托馬斯回旋加速然後冷靜裝逼的說一句「嗯」


距離我提分手已經兩個多月了中間有很多小曲折啊,說真的有點想他但是已經不是以前的喜歡啦


暗戀一個人,就是每天在他不知道的地方想著他,默默地關注他的一切,他的照片你會偷偷的存在自己的相冊了,他給你回復的每一條信息都不捨得刪,時不時還會拿出來看看,然後很開心,但隨即又會很難過,會偷偷瀏覽他寫過的每一條動態,但是還會把訪問記錄給刪了,怕他看到。和他說話會讓自己顧裝淡定。。。就是很想他,很想和他在一起


明明是她偷走了我的心,卻感覺自己像個小偷一樣


卑微。


希望從未遇見他。
因為沒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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