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讀《地獄變》意圖傳遞的思想?
在書的序言里說地獄變中的良秀在與權勢者的博弈中取得了勝利,可給我的感覺良秀最終並沒有與權勢者,大公,有何博弈。反而是大公通過燒死他的女兒達到懲治良秀的壞脾氣,良秀自殺結局。怎麼看出來良秀贏了博弈,博弈在哪,又是怎麼贏得。望不吝賜教,謝謝!
感謝邀了我這個「半吊子」,不勝惶恐。
《地獄變》這篇文章我並不是在書上看到的,看的是豆瓣上的樓適夷譯文,並沒有「序言」這個東西。看到題主的問題特意帶著題主的問題再看了一遍《地獄變》。加入了很多自己的理解,可能與作者想表達的無關,但我儘力。
首先,我先百科了一下「博弈」這一詞的概念。
表示在多決策主體之間行為具有相互作用時,各主體根據所掌握信息及對自身能力的認知,做出有利於自己的決策的一種行為理論。
引申義是:在一定條件下,遵守一定的規則,一個或幾個擁有絕對理性思維的人或團隊,從各自允許選擇的行為或策略進行選擇並加以實施,並從中各自取得相應結果或收益的過程。
既然序言中說良秀贏了,那按照博弈最理性的概念來看,也就是:
良秀做出了最符合利益的選擇而且收到了成效,大公則沒有獲得相應的收益。
問題就出來了,良秀得到了什麼?而大公又失去了什麼?理了理頭緒,再看一遍《地獄變》。
良秀原本有的,是一個他愛和愛他的女兒,是「歪門邪道的畫法」,是壞脾氣和壞名聲。
大公呢?有錢有權,有下人眼中「與民同樂」、「大神顯靈」這樣一類的評價。
女兒在救猴子良秀時曾說:
「它叫良秀,是我父親的名字,父親遭難,做女兒的怎能不管呢。」
父親遭難,做女兒的怎能不管?
而在女兒即將葬身火海時,良秀做了什麼?他看著她在如同地獄之火一般的大火中被活活燒死。
其實,他本能的想去救她:
良秀見了這景象可能已經昏迷了,只見他蹲著的身體突然跳起來,伸出兩臂,向車子跑去。上面說過,相離得比較遠,所以還看不清他臉部的表情。一剎那間,陡然失色的良秀的臉,似乎有一種冥冥之力使他突然跳起身來,在深深的暗色中出現在我的眼前。
但是後來:
最奇怪的,——是在火柱前木然站著的良秀,剛才還同落入地獄般在受罪的良秀,現在在他皺癟的臉上,卻發出了一種不能形容的光輝,這好像是一種神情恍惚的法悅的光。
……
奇怪的是這人似乎還十分高興見到自己親閨女臨死的慘痛。
他停了下來,甚至露出笑容。
為什麼?因為他真的看到了地獄,不是夢。不僅僅是他的女兒,他自己也身處這地獄之中。
大公看到良秀如此又是什麼反應?
而坐在檐下的大公,卻又像換了一個人似的,臉色一陣青一陣白,口角流出泡沫,兩手抓緊蓋著紫花綉袍的膝蓋,嗓子里,像一匹口渴的野獸,呼呼地喘著粗氣……
而之前「我」看到了什麼景象?
不用說,這姑娘正是良秀的閨女。今晚這姑娘完全變了樣,兩眼射出光來,臉色通紅通紅,衣衫零亂,同平時小姑娘的樣子完全不同,而且看起來顯得分外艷麗。難道這真是弱不禁風楚楚可憐的良秀的閨女么?——我靠在門上,一邊在月光中望著這美麗的女子,一邊聽到另一個人的腳音,正急急忙忙向遠處跑去,心裡估量著這個人究竟是誰吶。
閨女咬緊嘴唇,默然低頭,顯得十分懊喪。
我彎下身去,把嘴靠在她耳邊小聲地問:「這個人是誰?」閨女搖搖頭,什麼也不回答。同時在她的長睫毛上,已積滿淚水,把嘴鬧得更緊了。
今天我把這篇文章給同學看,她看到這兒問:「這人是誰?」我竟毫不猶豫回答:「大公啊!」她又問:「『我』不是破門而入嗎?那人走時『我』竟然沒有看到嗎?」
對啊,『我』站在門口,看見姑娘摔出來竟沒有看到另一個人嗎?她提醒了我。
雖然作為敘事者的『我』一再強調大公對姑娘沒有那種想法,但『我』也坦白:
我是笨蛋,向來除了一目了然的事,都是不能了解的。我不知再對她說什麼好,便聽著她心頭急跳的聲音,獃獃地站了一會兒,覺得這件事不好再過問了。
想到這兒,我心裡清楚明白了『我』根本不是一個合格的敘事者,這篇文章的幾乎每一句話其實都是對大公有利。
於是我決定重新再看一遍。
然後有了新的想法,良秀可能並不是因為執著於藝術或者是其他原因不去救女兒,他想救,但他救不了。若是在這大庭廣眾之下救下女兒,大公一定會借口懲罰良秀和女兒。考慮了一下這個借口的可能性,覺得還是挺高的:我按你的要求去做你還想違背我的意思你是不是看不起我?
話是說得好玩了些,但良秀在一瞬間的確(應該)想到了這點。救了女兒,他活不了,而她更會受盡屈辱。是讓女兒死在這地獄之變還是活在地獄,恐怕在那愉悅之情中已有了定奪。
而大公呢?他希望良秀怎麼做?應該是去救女兒吧,這樣他能「順理成章」佔有她,否則只能收到滿是冤魂的《地獄變》屏風。但他輸了。他把籌碼押在了良秀對女兒的愛上,然後全盤皆輸。作為賭徒,身著華服的他遠沒有赤腳的良秀狠。
有一句話,叫作:賭場無贏家,放在這兒我認為再合適不過。良秀和大公在這場博弈中究竟誰輸誰贏,還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為好。
那地獄變屏風,則是良秀送給這個人間地獄最藝術的寫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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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打字的過程中冒出了一個令我毛骨悚然的想法。我必須把它說出來。
我要理一下思路。
- 女兒的的確確被大公侵犯,而且作為敘事者的「我」是知道的。
- 這樣一來,外界的流言就不是空穴來風。
- 但是大公自己不會把這事傳出去,而慣於奉承的類似於「我」的人,更不會,甚至在地獄變一文中反覆為大公洗白。(反覆洗白也是我產生懷疑的原因)
- 那最有可能傳出這消息的便是被反覆潑髒水的良秀。
- 良秀嘗試過用溫和的方法帶走女兒,無一成功。
- 在「我」眼中,大公因女兒對良秀產生不快後,讓他作《地獄變》。
- 原文「卻說良秀自從奉命以後,五六個月都沒上府,一心一意在畫那座屏風,平時那麼惦著的女兒,一拿起了畫筆,硬連面也不想見了。」大公想要的,也許正是這五六個月的時間。沒有良秀的保護,女兒在這五六個月會經歷什麼?
- 原文「倘一定要講,那末這倔老頭不知什麼緣故,忽然變得感情脆弱起來,常常獨自掉眼淚。」「可是一邊良秀髮狂似地一心畫屏風,另一邊,他那位閨女.也不知為了何事,漸漸地變得憂鬱起來。連我們這些下人,也看出來她那忍淚含悲的樣子。原來便帶著愁容的這位白哲靦腆的姑娘,更變得睫毛低垂,眼圈黝黑,顯出分外憂傷的神情了。開頭,大家估量她是想念父親,或是受了愛情的煩惱。這其間,有一種說法,說是大公要收她上房,她不肯依從。從此以後,大家似乎忘記了她,再也沒人講她閑話了。 「這位父親終究還是知道了女兒受到了怎樣的屈辱,卻毫無辦法。
- (這條為我腦補,但我認為有其可能性)女兒終於對父親說,我不想再這樣活下去了。在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後,父親同意了,策划出了「檳榔毛車」這一畫面。而在火燒之前半個月,女兒為了能成為車中一位華貴的嬪妃,故意去犯罪。
- 「車子里捆著一個犯罪的女子,車子一燒,她就得皮焦肉爛,化成灰燼,受最後的苦難,一命歸陰。」女兒若是沒有犯錯事或者她不想死,良秀大可以喊冤,但他沒有。任火燒。
- 畫完這屏風也許是女兒的遺願,所以良秀把一切都傾注於此。「無論誰,凡見到過這座屏風的,即使平時最嫌惡良秀的人,也受到他嚴格精神的影響,深深感受到火焰地獄的大苦難。」在完成女兒遺願後,懸樑自盡。
所以,看似大公佔盡了便宜,但若是父女倆自己決定死亡,那大公從地獄變屏風開始創作後,可能始終是父女倆逃離苦海的一顆棋子,自己卻從頭到尾不知情。明明一直是個掌控一切的人,卻被瀕死的螻蟻玩弄,對大公來說我認為是比得不到女兒還要輸得更徹底的局面。也許父女倆付出了生命的代價,但是女兒用自己的生命、父親用自己的才華,創作了改變良秀一生評價的《地獄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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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僅為個人拙見,實在是考慮不了太周全。猴子良秀,那條兩次妨礙良秀創作的蛇,以及敘述者「我」,想考慮的東西太多,我個理科生大腦已經爆炸了。QAQ
感覺鏈接中這篇文章對地獄變的解讀很不錯。
http://culture.163.com/editor/special/021121/021121_67653.html
下面是個人的一些觀點,可能有點亂。
補充說明中的「博弈」可否理解為是良秀與大公的博弈?兩者對小女侍的喜愛都無法保證她的安全時,良秀選擇要求帶回女兒與大公想把小女侍留下之間的博弈?
對於女兒來說,與其在活在人間地獄不如一死以求解脫。
良秀是一個為藝術而癲狂的畫家,這樣可以解釋他在作畫過程中的種種奇怪甚至殘忍的行為,以及他最後和大公要求製造火燒毛檳榔車的景象云云。最終小女侍,或者說良秀的女兒成為被火燒的模特,可以有兩種理解,一種是這對良秀而言出乎意料,所以他想去救,但是因為女兒如果獲救有可能淪為大公的玩物(之前已經有女兒遭受性侵的情節),同時從良秀與女兒的反應來說他們都是不願意的,取捨之下死是更好的選擇。第二種就是,良秀與女兒的共同選擇,通過這個行為來救出女兒,同時良秀畫完地獄變赴死。
個人感覺這第二種解讀會更符合良秀的人設,一個為了藝術有些痴狂的畫家,同時愛女心切,他完全有可能通過這種方式來達到對女兒的保護:親自送女兒去死以使她免於在人間可能受到的更多迫害,同時為他的畫作得到最生動也最深刻的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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