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一種物質的毒性的標準是什麼?


毒性簡單來說分為急性毒性慢性毒性兩種,但是實際上是分為四種的:

1)急性毒性
2)亞急性毒性
3)亞慢性毒性
4)慢性毒性

這四種之外還有一些別的特殊毒性,比如皮膚、粘膜的刺激性/腐蝕性,比如致敏性致畸性致突變性,還有對生殖系統的損害,以及致癌性。當然這些其實也可以歸類到上述四類之中。

要完整的評價一種化學品,或者簡單來說,一種物質的毒性,是需要一整套嚴謹的實驗體系來輔助的。一般來說對於一種化學品的毒性評價實驗需要分四個階段進行:

分開來說。

第一階段,對於急性毒性,現在的鑒定技術已經可以做到比較好的量化了,那就是半數致死量LD50半數致死濃度LC50。也就是分別對實驗動物進行單次的吸入、皮下和口服三種給葯實驗,然後受試動物死亡概率為50%的給葯濃度或者給藥量。對同種動物在同樣的實驗環境下進行一樣的給葯實驗,LD50或者LC50越低的化學品,其急性毒性就越高
但是急性毒性實驗並不僅限於此。對一種化學品做急性毒性評價不僅僅是看能不能弄死實驗動物,還需要做皮膚刺激性/腐蝕性實驗眼刺激性/腐蝕性實驗。有些化學品可能不至於致死,但是會有極大的皮膚或者眼部的刺激性/腐蝕性,這在化學品毒性評價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另外還需要做的就是皮膚的致敏性實驗,如果某種化學品能夠誘導變態反應,那麼同樣需要有特殊的一些處理方式。
需要明確的一點是,現在化學品以劇毒、高毒、中等毒性、低毒這樣區分的,都僅僅是指的化學品的急性毒性

進入第二階段。那麼對於亞急性毒性呢?其實是接觸化學品時間段的區別。亞急性毒性指的是實驗動物在兩周~四周的時間裡,每天接觸化學品試樣後所引起的健康損害效應。這就需要做一個短期實驗,在14/28天里對實驗動物每天定量給葯,觀察實驗動物的健康損害情況。
在第二階段同時需要進行的是致突變性實驗,這個一般都是拿細菌或者動物細胞在體外做。同時還需要評價的是免疫毒性,即化學品對免疫細胞的形態和功能的不良影響;以及神經毒性,這個不多說了,就是字面意思。

第二階段的亞急性毒性實驗結束之後,進入第三階段,對亞慢性毒性的評價。亞慢性毒性指的是實驗動物在不超過其壽命的10%的時間段里,每天接觸試樣所引起的健康損害效應。這邊需要評價的除了亞慢性毒性之外,還包括對後代的致畸性,以及生殖毒性,和生長發育毒性。這些實驗的試驗周期就更長了,有些還需要做兩代動物實驗。

第四階段是試驗周期最長的,對慢性毒性的評價。慢性毒性指的是實驗動物在其正常生命周期的大部分時間裡接觸試樣所引起的健康損害效應。這一階段就還需要評價化學品的致癌作用

對於非急性毒性的評價,也有量化的標準。即無可見有害作用水平NOAEL,指在規定的實驗條件下,用現有的技術手段或者檢測指標未觀察到任何有受試樣品有關的毒性作用的最大劑量或者濃度)和最低可見有害作用水平LOAEL,指在規定的實驗條件下,受試樣品引起的實驗動物形態、功能、生長發育等發生有害改變的最低劑量或濃度)。

當然這些數據都是動物實驗的數據,將這些實驗數據換算到人身上時,還需要根據已經發生的人的中毒情況的資料推定一個安全係數,然後再依據換算的結果制定出相應的化學品的使用原則。包括:日允許攝入量(ADI,終身每日攝入化學物而不引起可檢出的健康損害效應的劑量);致癌物的實際安全劑量(VSD,化學品引起致癌率有99%的把握低於10^-6的劑量水平);最高容許濃度(MAC,工作地點、在一個工作日內,任何時間均不應超過的有毒化學物的濃度)等等。

所以說,其實評價一種物質的毒性是一個非常複雜而且系統的工程,對於平常沒有多少機會近距離接觸化學品的普通人來說,需要關注的是有可能接觸到的物質的急性毒性;而非急性毒性的評價,更多的是為各種化學品制定使用規範以及為那些必須要中長期接觸某種化學品的人制定相應的保障措施而進行的。


談毒性不提劑量都是耍流氓——知乎著名語錄


有毒並不等於對人體在任何狀態下都無用,只是對常態人體有損害


這個亞索有毒


環境標準里目前用的是半數致死量,但是毒物開始起作用的計量總是會比半數致死量低幾個數量級,所以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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