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齋志異》中有哪些細思恐極的細節?
最近都在研究《聊齋志異》,有一個小故事我印象很深,可以說是細思恐極了呢。
這個故事叫《嘉平公子》,來自《聊齋志異》卷十一。
給大家梳理一下故事內容:說是嘉平有一公子,是個風度翩翩的美貌少年郎。他偶然路過妓院,被一美艷少女看上了,這少女於是夜夜拜訪,兩人夜夜笙歌美滋滋。
有天晚上夜雨忽至,少女脫口一句上聯,等待公子接下句,公子卻什麼都不知道。少女這個掃興啊,只好委婉勸說公子:「混蛋!別打遊戲了!還不快給我去提高姿勢水平(誤)!」
聽窗外雨聲不止,遂吟曰:「凄風冷雨滿江城。」求公子續之。公子辭以不解。女曰:「公子如此一人,何乃不知風雅!使妾清興消矣!」因勸肄習,公子諾之。
後來這個公子得知此少女竟是一個女鬼。女鬼還很貼心的設置了僅對他一人隱身可見的模式。可以說是趕也趕不走,攆也攆不動,百術驅之不去,整個兒一鬼纏身。公子是樂在其中了,公子的父母親人都擔心的不要不要的,就怕女鬼把兒子掏空。
後有一天,公子給僕人留了張便條,放在桌子上。女鬼看到了便條,發現公子竟然一口氣寫了三個錯別字!這不能忍了!女鬼憤怒而失望的說到——「有婿如此,不如為娼!」 如此,女鬼一下消失得乾乾淨淨。
(原文)公子有諭仆帖,置案上,中多錯謬:「椒」訛「菽」,「姜」訛「江」,「可恨」訛「可浪」。女見之,書其後:「何事『可浪』?『花菽生江』。有婿如此,不如為娼!」
發現了嗎?
你看,沒文化多可怕。
沒文化鬼都不要你。
要警鐘長鳴啊!因為,當你一下子打三個錯別字的時候,你就會失去你的女朋友啊!少年!
——————————更一句:評論區各位書生們說極其有可能是公子故意顯示出自己沒文化,逼走女鬼的。可以說是巧妙的分手方式了。
哇,更細思極恐了呢……(瑟瑟發抖.jpg)
長大後看《聊齋志異》,總會看到許多小時候不會看到的細節。
《犬奸》一篇,小時候看覺得新奇,長大了覺得可怕。這一篇講青州一個寂寞的商婦,因為丈夫長年不在家,就養了只狗改善生活。一天商人回家,與妻共枕,妻子養的狗突然衝進來將商人咬死了。
鄰居聽到動靜,就報了官。各種用刑,婦人還是不招(想來她是寧死也不願意這件事傳出去)。後來衙役將狗牽來,狗一見到婦人就過去撕她的衣服做交合狀,婦人無言以對。
官府差兩名衙役押著婦人和狗上解部院,一路上有人想看人狗相交的,就去賄賂這兩衙役,衙役便會把狗牽過來與婦人交合。
所到之處,常有數百人觀看,衙役以此謀利。
「有欲觀其合者,共斂錢賂役,役乃牽聚令交。所止處觀者常百人,役以此網利焉。」
如此情境,不敢細想。
《種梨》一篇在整本書里可謂平淡,講一個鄉下賣梨人,他的梨是又大又甜。
一個衣衫襤褸的道士就賴在他車前想向他討一個吃。賣梨人十分惱怒,就呵斥了這個道士。
道士說,你車裡有數百顆,給我一顆對你又沒損害,幹啥這麼小氣?
咦,這個邏輯聽起來是不是有點耳熟。
圍觀的群眾也附和道士,「你就給他一個不好的梨算了。」
賣梨人還是不願,終於有一個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群眾出了錢買給道士吃。道士吃完後說,「其實我想用一個核而已啦。」
於是就表演起了法術,將梨核埋入土中。一會兒就有樹枝破土而出,俄成樹、成花、成實,碩大方馥,滿樹都是。
道士倒是大方,將梨全部分於圍觀眾人,並叮叮噹噹的把梨樹砍了。
賣梨人也看呆了,待他回頭,發現自己車上空空,一顆梨都沒有,自己的車把也被砍斷。這才恍然大悟,原來道士剛才分的梨都是他的啊。
街上的人聽說這個事,都覺得很好笑。
蒲松齡也評價,這鄉下人真是愚蠢可笑,他被街市的人嘲笑理所應當。
看,所以不要說什麼世風日下道德淪喪,世風從來都是如此,道德也非今日淪喪。從古至今,慷他人之慨的聖母比比皆是。
人心從來都是一樣可怕,現在應該還好些。
但是人心可怕,妖鬼就一定是好的嗎?
妖鬼有情,也有兇狠殘忍之流,人或卑鄙,但也多本分良善之輩。
《聊齋》里《屍變》、《畫皮》、《賈兒》、《董生》、《廟鬼》……所謀害的不也是無冤無仇的普通人嗎?
所以,不要說人比妖鬼可怕,大家都一樣,鬼行善即人,人作惡亦鬼。只不過,我們很難分清楚我們身邊的人甚至是我們自己是人是鬼罷了。這也許才是整本《聊齋志異》最恐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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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齋志異》最恐怖之處,是如果這裡描寫的不是一個鬼狐世界,而是我們所處的現實,這些故事會怎麼講?
《張鴻漸》
書生張鴻漸替人鳴冤為官員構陷,逃亡途中被狐仙舜華收留,在舜華幫助下回家探望,卻又因為殺了覬覦張妻的惡少被解至都,中途又被舜華所救。幾經周折等他們一家團圓時,兒子都已十八九歲了。
如果沒有遇到舜華,張鴻漸不是死在逃亡路上,也許就死在押解途中或者解往京都之後了,最後的團圓幾無可能。
《公孫九娘》
「於七一案,連坐被誅者,棲霞、萊陽兩縣最多。一日,俘數百人,盡戮於演武場中。碧血滿地,白骨撐天。」女鬼公孫九娘就是於七一案無辜冤死的女鬼,機緣巧合與男主成親,新婚之夜作詩兩首:「昔日羅裳化作塵,空將業果恨前身。十年露冷楓林月,此夜初逢畫閣春」,「白楊風雨繞孤墳,誰想陽台更作雲?忽啟鏤金箱里看,血腥猶染舊羅裙」。後來公孫九娘托男主收葬自己的骸骨,結果因為男主忘了問她骸骨的位置未果。
如果這不是個鬼故事,「昔日羅裳化作塵」就是公孫九娘最後的結局。
《晚霞》
吳越間端午節斗龍舟,常用小男孩在船尾作高難度表演,常有演出不慎墮水而死的。「故其購是童也,先以金啖其父母,預調馴之,墮水而死,勿悔也。」男主章阿端從七歲開始從事這樣的表演,到十六歲還在演出,結果也墮入水中,被龍宮編入樂伎隊伍。阿端一直不和道自己已死,與樂伎晚霞私定終身,後來晚霞發現自己懷孕,投江自盡,阿端聞訊也投水而死,兩人卻得以返回人間。
如果不是聊齋里所寫,阿端與晚霞也已早死多日。即便如此,回到人間的的晚霞還是差點被某王奪走,自毀容貌才得以脫身。
……
相比如此冰冷的人間,鬼狐世界倒成了溫暖的安慰。知我者其在青林黑塞間,是沉痛之語。王太常的獨生子痴兒王元豐,經常被人戲弄。太常年輕時救過靈狐,為報恩,靈狐便將自已的女兒小翠帶去王家,嫁給元豐。小翠治好了元豐的痴病,感情日篤,然而人妖殊途,小翠報答恩情已畢,想要脫身,就把自己的容貌一天天的改變成了另外一個女人,元豐拿出以前的畫像質問她,她就推說自己老了。可她變的那個女人並不老,也很漂亮,只是和原來不一樣了。她搶過畫像,一把火燒了,搶都來不及。一天她對元豐說:我不是人,不能為你生育,你應該納妾了。新人娶到家一看,和她長得一模一樣。再去找小翠,伊人已渺。
有很多事情,不能細想。小翠這一篇,讀完的時候,我有一個奇怪的想法,當我們所愛的人已經不在,而另外一個和她長得一模一樣,擁有同樣的氣味和行為方式的克隆人在我們懷裡的時候,我們是不是安之若素,根本不在乎是不是原來的人了。因為我們的生活沒有變,我們的親人也沒有變,這就夠了。小翠雖然離開了,但是王元豐的生活似乎沒有改變。
施瓦辛格有個電影名字記不得了,好像叫魔鬼複製,劇情是他作為一個特工,遇到意外,幾天後才回到家裡,然而在半夜的窗外,他卻在自己家看到一個和自己完全一樣的自己,看到一個自己不在多日的家庭,卻依然平靜運行如同自己在時。他的感覺是五雷轟頂。雖然主角其實自己才是克隆人,但是問題依然是一樣的,當技術進步到可以複製一個完全一樣的你的時候,竟然連社會關係也一同複製了,這是我們人類從動物界脫離以來遇到的最大的倫理挑戰。
知乎里某個答案曾經提到過遠程人體傳輸,說的是:在出發端全面掃描並毀滅我們的肉體,同時在遠端按照我們的人體結構從原子層面重組我們的身體,以完成一次遠程的人體傳輸。假設那個傳輸過去的人和我們從原子層面都一模一樣。一樣的身高體重,音容笑貌,脾氣秉性,思維方式。我們本人對「傳過去的人是不是我們本人?」這個問題,態度其實是很明確的,他再像我們自己也絕對不是我們自己。如果承認他才是你自己,那站在出發端的你自己,將被合理合法的肉體毀滅,灰飛煙滅。
但是我們的親人。。。恐怕不是那麼在意。
關注點有點清奇,第一個想到的是『封三娘』,講的是一個白富美范十一娘,她父母疼女兒,思想也比較開放,允許她自己擇婿,但遲遲找不到如意的對象。一天,一隻狐狸精(♀)封三娘因為貪戀美色(無誤,在上元燈會時悄悄尾隨,被范十一娘發現後,兩人一見鍾情,就交換了信物,約好再見面,結果封三娘一直沒來,而且給的地址也是個假地址。范十一娘朝思暮想,思念成疾,病得要死了,封三娘終於來了,一見面范十一娘立即百病全消,和封三娘你儂我儂好不恩愛,衣服換著穿,睡也睡在一起,感情好的不得了,而且父母也很高興女兒有個伴並沒有反對,但是封三娘特別擔心自己家窮,住在這裡會引起各種閑言閑語,有一天范十一娘的傻哥哥調戲了封三娘,封三娘就找了個借口又跑了,范十一娘就不幹了,整天哭得死去活來肝腸寸斷,就跟男朋友分手了一樣(咳咳,原文)。她的丫鬟在外面遇見封三娘後對她說,我家小姐想你想得快死了。封三娘於是又來見范十一娘了,但這次她見她的目的是為她挑對象的,封三娘說,你擇偶的時候別太在意對方家境啊(注意前面封三娘一直說自己因為家境問題所以不敢跟范十一娘來往balabala),范十一娘點頭,封三娘說那我給你推薦個男朋友吧……………………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才怪
封三娘這貨竟然把范十一娘送她的定情信物甩手就送給一個窮小子了,窮小子以為范十一娘喜歡她,興高采烈跑去提親,還沒見著小姐先被老爺夫人否決了。范十一娘就尋思著,定情信物都在他那,跟失身了差不多,就上吊自殺了。
窮小子以為范十一娘死了,灰心喪氣時又遇到了封三娘,然後封三娘大顯神通竟然把范十一娘救活了。然後窮小子就跟范十一娘結婚了,做了一點微小工作的封三娘就要跟他們夫妻告別,范十一娘哪干啊,死活都不讓封三娘走,為了留住封三娘就想了一個爛到極點的主意,讓丈夫趁封三娘醉倒把她QJ了,醒來後的封三娘竟然還沒恨范十一娘,而是幽怨地表白道,我是狐狸,之前見到你時就對你產生了愛慕之心,最終作繭自縛,才有今天,這是情魔之劫,如果我再留下去,劫就會更多。然後就消失了。
後面還有一點後續就略過好了,還記得自己當時看的時候,想封三娘好偉大,為了閨蜜做到這個份上也是沒誰了,後來接觸的東西多了,知道了百合,再來看這篇,卧草這是哪個晉江百合大手寫的虐文啊,腦補一千字好嗎?網上還有不少分析封三娘的論文,也都是從女同的角度分析,我才發現一些之前根本沒注意到的細節,像是「如失伉儷」之類的表達,還有百合版「一見鍾情→交換信物→相思病→偷偷幽會」的套路,像是直接表白的肉麻用詞,終於發現原來這篇根本不是什麼渣男妻妾雙收的雙飛爽文,而是一個男權社會下兩個少女之間無法實現的愛情悲劇,更何況還隔著一層人妖之別,簡直就是虐度X3。
鴉頭。
孜承奉甚孝;然誤觸之,則惡聲暴吼。女謂王曰:「兒有拗筋,不刺去,終當殺身傾產。」夜伺孜睡,潛縶其手足。孜醒曰:「我無罪。」母曰:「將醫爾虐,其勿苦。」孜大叫,轉側不可開。女以巨針刺踝骨側三四分許,用刀掘斷,崩然有聲,又於肘間腦際並如之。已乃釋縛,拍令安卧。天明,奔候父母,涕泣曰:「兒早夜憶昔所行,都非人類!」父母大喜,從此溫和如處女,鄉里賢之。
《聊齋之驅怪》結尾處:
異史氏曰:「『黃狸黑狸,得鼠者雄。」此非空言也。
有篇叫《促織》,就是縣官什麼的送了一個蟋蟀給上面,然後皇上一時興起,就隨便表了個態,結果底下就一層層的不得了的動員找蟋蟀,整的老百姓要死,蒲松齡寫到最後還感慨了,說皇帝老兒隨便一句話,底下的人得剝一層皮。忽然讓我想起《我不是潘金蓮》,李雪蓮告狀告到剛好被領導看到在會上當個例子即時講了下,結果是這個隨便舉例導致了一層層的官員全部落馬。感覺這兩個故事有相似之處。
還有篇忘了名字了,一個人找不起老婆,路遇一個女的,就調戲人家,跟那個女的好了後,那個女的說自己是狐狸,那男的說,狐狸不應該很容易搞到錢來嗎?找狐狸要銀子,狐狸給了,結果半年後發現是錫,根本不是銀子,這人質問狐狸,狐狸說,你命薄,享不了真銀子。接著這個人開始嫌棄狐狸說人家都說狐狸精傾國傾城,我看你怎麼不怎樣啊,狐狸說你自己這樣,還想我傾國傾城,而且我覺得我已經不錯了,又不是駝背,又不是大腳婆,要知道狐狸是根據人來變自己樣子的,不過你也快要結婚了,給你三兩銀子。那人說三兩銀子能找個什麼老婆嗎?狐狸說你娶了就知道啦。狐狸之後就走了,最後這人還真的只有三兩銀子搞定了一個老婆。然後發現這老婆是大腳婆和駝背。
先不說這狐狸的幽默搞笑,只想想這種類型的人生活中是不是很多就對了。
還有篇叫《武孝廉》的,有個人落難重病,沒有一個人願意搭救,一個四十多人的婦人救了他,並於難中跟他結為夫妻,結果在這婦人幫助下,這男的事業就高中了,然後就開始嫌棄這婦人年紀大了,私下找了小老婆,還不告訴她,等這女人聽到信息趕來的時候,這男的迫於無奈,只能兩老婆共一夫。有一天這男的官印掉了,這婦人說在哪兒,結果果然就在那兒,這人開始猜疑這婦人不是人類。有一日,這婦人跟小老婆一塊睡,結果顯出原形,變成一隻狐狸,這男人衝進來要殺死這狐狸,反而是小老婆不忍心了,說她一直處處為你著想,又沒有絲毫傷害過你,何苦要殺她呢?
仔細想想,生活中武孝廉這種類型的人是不是也很多就對了。
這就是《聊齋志異》能看的原因,好像在寫鬼怪狐仙,其實在寫你生活中實實在在的人。我所認為的,聊齋志異最恐怖的一篇。
這篇文章名叫《噴水》
內容大概就是萊陽有個叫宋玉叔的人,租了一套很荒涼的宅院。有一天夜裡,兩個丫鬟和宋母睡在正屋,聽到院里有撲撲的聲音,像裁縫向衣服上噴水一樣。宋母催促丫鬟起來看看,她們偷偷地往外看看。
院子里有個老婆子,身體很矮、駝著背,雪白的頭髮挽成髮髻,一躬身一躬身的圍著院子走,一邊走一邊噴著水,總也噴不完。宋母和兩個丫鬟一起觀看。忽然,那老婆子逼近窗前,直衝著窗子噴來,水柱衝破窗紙濺了進來,三個人一齊倒在地上,而其他家人們都不知道。
清晨日出時,家人們發現宋母和兩個丫鬟都死在地上。摸一摸,發現其中一個丫鬟還有體溫,她醒過來後說出了見到的情形。
宋先生聞訊,悲憤得要死。細問了丫鬟那老婆子隱沒的地方,便命家人們在那地方往下挖。挖到三尺多深時,漸漸地露出了白髮。繼續往下挖,隨即露出了一個囫圇屍首,和丫鬟看見的完全一樣,臉面豐滿如同活人。宋先生命家人砸她,砸爛骨肉後,發現皮肉內全都是清水。
此篇末尾有但明倫的評語:都中第宅,原多怪異之事,宣武門外有一宅,久無人敢居。某部郎以膽略自矜,居之,夜秉燭坐,桌上現一人頭。某方按劍欲擊之,忽見頭上又累一頭,瞬息間,已累接樑上矣,翌日乃遷去。
根據評論提示,我才發現另有一位答主寫了這個故事,回答時間比我早,但我之前沒看到,所以貿然寫了,希望大家把注意力放在最後一段吧
聊齋中我極愛《嬰寧》一篇,閱讀過多遍並且翻譯過這個故事,只有嘗試去翻譯才能感受到蒲松齡用筆之精鍊,語言之生動。通過不同人對嬰寧的身世描述,可以挖掘出嬰寧的父親(秦氏),養母(鬼母),生母(狐仙)的一段愛情糾葛。以下內容請在熟讀原文的基礎上閱讀,配合腦洞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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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嬰寧的身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說法,並不完全一樣。
鬼母說是自己嫁到秦家,沒有生育,嬰寧是庶出,狐仙生下嬰寧就改嫁了,把嬰寧留給她撫養。(媼曰:「老身秦姓,並無誕育;弱息僅存,亦為庶產。渠母改醮,遺我鞠養。)
吳生卻說秦家姑媽去世後,姑父一直獨居,後被狐仙纏住,病死了,狐仙還生下了嬰寧並帶到了秦家,還經常來秦家,後來秦家請了道士,這才帶走了嬰寧。(吳曰:「秦家姑去後,姑丈鰥居,祟於狐,病瘠死。狐生女名嬰寧,綳卧床上,家人皆見之。姑丈歿,狐猶時來。後求天師符粘壁間,狐遂攜女去。)
嬰寧說自己生母臨走前,把自己託付給了鬼母,相依為命十多年吧,而她生母還留了一個婢女小榮照顧她。(女哽咽曰:「曩以相從日淺,言之恐致駭怪。今日察姑及郎,皆過愛無有異心,直告或無妨乎?妾本狐產,母臨去,以妾托鬼母,相依十餘年,始有今日。)
以上這些信息很重要。
每個人的說法都有相通的地方,卻又不完全一樣,是不是有點「羅生門」的感覺 。
讓我們打開腦洞分析一下,如果他們說的都是真話,那麼秦生、鬼母、狐仙隱藏的一段三角戀或許應該是這樣的:吳生有兩個姑媽,小姑媽嫁到了富裕的王家,大姑媽嫁到了貧困的秦家(因為貧困,老得也更快,所以鬼母是以一個老婆婆的形象出現的),兩家幾乎沒什麼來往。大姑媽嫁到秦家,因為某些原因(不孕不育?)沒有為秦家生下後代,在秦家必然是備受冷落,得不到丈夫的喜愛。而更打擊她的的是,丈夫又有了新歡,和一隻狐狸精搞在一起了。於是她心中有怨,鬱鬱而終,靈魂不化,成了鬼母(也就是故事裡的老婆婆)。人妖殊途,秦生和狐仙在一起付出的代價就是折損陽壽。幾年後秦生也就得了重病,快要死了。此時狐仙已經懷了秦生的孩子,且即將臨盆。在秦生臨終前,狐仙終於生下了嬰寧,秦生看了自己女兒第一眼同時也是最後一眼之後就撒手歸西了(好狗血的劇情啊)。然而狐仙是異類,秦家人還是很恐懼的,所以請了道士驅趕她。狐仙只好帶走了嬰寧。鬼母和狐仙畢竟都愛過同一個男人,斯人已逝,兩人冰釋前嫌,隨後狐仙改嫁,將嬰寧留給鬼母撫養,還留了個婢女照顧嬰寧。鬼母也沒孩子,正好帶大嬰寧。一般說來,人死後化為鬼是因為有怨氣,沒有了怨恨,鬼母的靈魂也將散去,再不能照顧嬰寧,讓王生帶走了嬰寧。嬰寧感念鬼母的養育之恩,找到鬼母的屍骨,和秦氏合葬在一起,完成了鬼母合葬的心愿。
很美的一個結局,是不是?
如果腦洞再開大一點?!吳生,鬼母,嬰寧他們有沒有可能說的不是事實呢?完全有可能!
鬼母有怨氣,她陳述的事情會不會只是站在她自己的角度?
王秦兩家本來就來往得少,秦生戀上狐妖,是家族中的醜事,吳生在敘述的時候難道不會有所掩蓋?
嬰寧說的也不一定能信,她那時那麼小,她所知道的事情完全可能是來自鬼母的對她的洗腦灌輸。
那麼生母狐仙對自己女兒的態度究竟是什麼樣的?她真的是改嫁嗎?為了改嫁她就敢把女兒丟給自己情敵撫養嗎?如果真對女兒這麼無情,為什麼又還要留下婢女小榮照顧嬰寧?鬼母的無法生育是先天原因還是後天造成的?如果是後天造成的,會不會是狐仙所為?鬼母對嬰寧生母的怨恨多少會轉移到嬰寧身上,「庶養女者不忍溺棄」會不會是真有其事,西鄰子的相關情節可以看出嬰寧並不傻,那麼嬰寧的天真爛漫和痴傻愛笑會不會是對自己的隱藏和保護呢?
這是一場細思極恐的宅斗大戲啊!!!
文章看得出鬼母對嬰寧的態度並不是非常親熱的,平時也沒少責罵批評嬰寧。但王生帶走嬰寧的那天。「至山坳回顧,猶依稀見媼倚門北望也」可見鬼母還是很捨不得嬰寧的。
相依為命十幾年,即便是有再大的恨,怕是也轉變成了愛吧。
雖然一直知道封建社會是男尊女卑,但讀了《聊齋》才切實體會到古代女性的卑微地位。
1.
成生髮現妻子出軌,殺害妻子後割掉她的頭,將腸子掛在樹上。
姦夫是家裡的奴僕,不過只斷一臂。
可見古時做妻子卻連奴才都不如,丈夫可以美妾在懷,妻子必須守身如玉,否則就會招致殺身之禍。
成生的弟弟以為嫂嫂是被盜賊所害,自覺愧對於成生,評價此事是「酷慘可悼」。
在成生告知其實情後,弟弟不僅沒有憤怒,沒有勸哥哥自首,沒有為嫂嫂的遭遇不平,不過是覺得錯愕而已。
2.
許多書生都會選擇在外遊學,家中生計、贍養老人、撫養孩子的重任都紛紛落在妻子身上。
若是書生沒有成績,往往連家都不願回,家裡就跟沒有男人一般,諸事全由妻子承擔;若是書生有幸有了成績,有可能讓妻子下堂,好迎娶高官之女。
退一步說,即使書生保留了糟糠之妻的正妻之位,在之前年復一年的操勞中,妻子也往往不復年輕貌美,而書生還可以廣納美妾。
3.
前面講了出軌,和人出軌不行,那麼和非人類呢:
一女子丈夫為商人,經常外出。女子寂寞遂養了一條白色的大型犬慰藉自己。丈夫回來後與女子同床共枕,被白犬見到後,妒忌心起,咬死了丈夫。
衙門聽說後,判處女子剮刑,即將身上的肉一寸一寸地割下來。
在處刑之前,好事群眾只要給看守官員賄賂點小錢,就可以把女子和白犬的獸交當成表演看。
蒲松齡這樣的士大夫聽聞後,不僅不會同情該女子,反而覺得刑罰不夠重,不能懲治這種行為,卻無人會去想想這種悲劇的根源何在。
4.
小時候看到電影《倩女幽魂》,為小倩和寧采臣的凄美愛情所感動。
重讀《聊齋》,才發現寧采臣當時已有妻室,小倩只是個妾。
說好的愛情不過是讓她為妾?
甚至在寧采臣的妻子病重之時,寧采臣就迫不及待地把小倩介紹給了母親。
妻子病重,寧采臣也未有悲傷之意,日日與小倩廝混。
就這樣的男人,口頭禪居然是「我生平不會有兩個女人。」5.
土豪南三複有次偶然到農家避雨,看到農家貌美的女兒竇氏心動不已,就想拉著她共赴巫山雲雨。
竇氏憂慮這是無媒苟合,堅決拒絕。
南三複卻指天立誓非卿不娶,花言巧語哄騙了竇氏的清白。
下了床,南三複也冷靜下來了,難道自己真要娶一個農家女為妻?
南三複開始猶豫起來。
恰巧這時有媒人為另一個白富美提親,南三複當即就把竇氏拋到了這腦後。
這時的竇氏已經有了身孕,日日盼南三複前來提親,日日都落了空。
竇氏的父親也發現了異常,本欲打死竇氏,竇氏才告訴父親自己與南三複的盟約。
父親派人去問南三複,南三複卻不承認。
竇氏這時誕下了個兒子,卻被父親趕出了家門。
走投無路之下,竇氏只好抱著孩子投奔南三複,南三複卻命門人不要放她們進來。
第二天早上,竇氏和孩子都凍死在了南家門前。
與南三複訂下的白富美晚上夢見批發散發的竇氏抱著孩子對她道:『不要嫁給負心郎,如果要嫁,我一定會殺了你。』
然而白富美貪圖南三複的財富,對此置之不理。
白富美一嫁進來,就被發現弔死在了桃樹上。
南三複如果在當代,就是妥妥的渣男。而竇氏雖然可憐,但白富美也罪不至死。
不去找南三複算賬,卻轉而怨恨起無辜的插足者,這與今天男人出軌不去怪罪男人,反而會更加怨恨小三何其相像呀!
沒人說《噴水》這一章嗎?當時真是嚇死了
萊陽宋玉叔先生為部曹時,所僦第甚荒落。一夜二婢奉太夫人宿廳上,聞院內撲撲有聲,如縫工之噴水者。太夫人促婢起,穴窗窺視,見一老嫗,短身駝背,白髮如帚,冠一髻長二尺許;周院環走,竦急作鵷行,且噴水出不窮。婢愕返白,太夫人亦驚起,兩婢扶窗下聚觀之。嫗忽逼窗,直噴欞內,窗紙破裂,三人俱仆,而家人不之知也。
東曦既上,家人畢集,叩門不應,方駭。撬扉入,見一主二婢駢死一室,一婢膈下猶溫,扶灌之,移時而醒,乃述所見。先生至,哀憤欲死。細窮沒處,掘深三尺余,漸暴白髮。又掘之,得一屍如所見狀,面肥腫如生。令擊之,骨肉皆爛,皮內盡清水。
翻譯:
萊陽人宋玉叔在任四川按察使時,所典租的宅院十分荒涼。一天夜裡兩個丫鬟陪宋先生的老母親住在客廳里,突然間, 她們聽到院子里有一陣陣噗噗的噴水聲,如同裁縫在噴衣服一 般。老夫人催促丫鬟起來,戳開窗戶紙偷偷向外察看,丫鬟看 到有一個老婆子身材短小而且駝背,一頭白髮如同掃帚一般,頭上盤了一個髮髻,長二尺左右,圍著院子轉圈,伸長脖 子邁著鶴步一邊走一邊噴水出水不斷,丫鬟一看非常吃驚, 回來報告了老夫人,老夫人聽後也很吃驚,坐起來由兩個丫 鬟扶著她來到窗前,她們聚在一起觀看那老婆子,忽然逼近窗 戶,把一口水直噴在窗欞上,窗紙破裂,三個人一齊倒在地上, 家人不知道這事。
早晨太陽出來,家裡人集齊了,敲門不應,這才驚慌起來。他們撬開門進了屋裡,發現老夫人和兩個丫鬟 都死在一個屋裡,其中一個丫鬟胸口還有點溫熱,扶起來給她 灌水,過了一陣才醒過來,她便把她所看見的一切說了出來。 宋先生得報趕來時,悲憤欲絕,便下令仔細察看在院中, 深挖到三尺左右時,漸漸露出白髮,再向深挖找到一具屍首, 如同老夫人的丫鬟所見的樣子,臉部肥腫如同活人,宋先生讓 家人碎屍,打上後屍首骨肉都爛了,肉皮里都是清水。
不恐怖卻很有意思的一篇,
《土地夫人》,好多人不耐煩看文言,直接上白話。
淄川窵(音掉)橋村有個叫王炳的人,出村時,看見土地廟中出來一個美女,顧盼王炳,情意殷切。王炳用猥褻的語言調戲她,她卻很樂意接受。兩人想親熱一番沒有合適的地方,就約好夜裡幽會。王炳於是把自己居住的地方告訴了她。
到了夜裡,美女果然來到,兩人歡愛異常。王炳問她的姓名,美女不肯說。從此往來不絕。有時王炳和妻子同床,美女也必定來找他作樂,而王妻竟然感覺不到。王炳驚奇地問美女,美女說:「我是土地的夫人。」王炳非常害怕,屢次想拒絕和她往來,但是任何辦法都不能阻擋。就這樣過了半年,王炳的身體病乏得不能起床了。美女來得更加頻繁,家裡的人都能看得見她。沒有多久,王炳真的死了,美女還每天來一次。王妻叱罵她說:「你這淫鬼好不害羞!人都已經死了,還來幹什麼?」美女於是離去,再沒來過。
土地爺雖小,也是神,豈有讓妻子私奔的?就是糊塗也不至如此。不知是什麼淫昏東西,竟使千古之後說這個村裡有骯髒下賤不嚴謹的神,真是冤屈啊!
男人沉迷女妖美色致死的故事從來不新奇,新奇的是由誰來讀,拿《土地夫人》來說,我就居住在窵(音掉)橋村附近,從該村路過時腦子閃過這篇故事,頗有一番「今人不見古時月,今月曾經照古人」之感,另:窵(音掉)橋村王姓是大姓,我一直覺得這一篇記載真有其事。
古代的志怪小說我最喜歡看聊齋志異,很大原因是書里出現的好多地名都真實存在我身邊。
蒲松齡的《狼》曾經載入初中課本,記得當時語文課上對於這個故事的內涵解析是「對於像狼這樣的惡勢力,我們不能妥協姑息,而是要堅決地與其做鬥爭」雖然有過度解讀的嫌疑,然而實在是太適用於現在的世界了。
附原文:
一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
屠懼,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矣,而兩狼之並驅如故。
屠大窘,恐前後受其敵。顧野有麥場,場主積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擔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於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方欲行,轉視積薪後,一狼洞其中,意將隧入以攻其後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
狼亦黠矣,而頃刻兩斃,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
《聶小倩》這一篇太有名了,上學的時候讀也沒注意到其中的細節,直到今年重新閱讀,其中四個細思恐極的細節:劍仙的傳說以及皮囊中的怪物,不好色的寧采臣納妾,聶小倩是如何從鬼便成人的?!
第一:原文中燕赤霞以破革囊贈寧,曰:「此劍袋也,寶藏可遠魑魅。」,而在小說的最後,聶小琴反覆審視,曰:「此劍仙將盛人頭者也。敝敗至此,不知殺人幾何許!妾今日視之,肌猶粟栗。」
那麼何為「劍仙」?當然不是仙劍奇俠傳里的劍仙啦討厭。
值得注意的是,所謂劍仙還不是後來民國的玄幻武俠派整出來的,呂洞賓就是劍仙,前幾天看到陳攖寧所寫的關於劍仙的傳聞錄如下:「術,也是極端秘密的一種。上等的名劍仙,次等的名劍客。他們的戒律,不許管國家大事。」現在常聽人議,彼等為何不替國家出力?這都是門外語,決不可拿看小說的限光去猜想。究竟他們要費二十年光陰,犧牲一切,專練此術,作什麼用處呢?因為中國自古以來,就有這一派,乃地仙門中之旁支。他們修鍊,是要跑到懸崖絕壁,採取靈藥,服食辟穀,吐納呼吸,翕受曰精月華。其各種功夫,與金丹法門隱居城市修鍊者不同。假使在深山中,遇到毒蛇猛獸,肉體無力抵抗時,就用劍氣去降伏。待到二三百年後,道成屍解。肉體既不要保存,劍術遂於無用。他們若有不甘於小成者,半途上再求進一步的功夫,參透造化陰陽之消息,拿出旋轉乾坤之手段,將後天金氣變為先天金氣。於是又走回金丹大道正路上來了。這種人性情甚為固執而冷僻。若是你的資格不合於他的條件,無論如何,他決不肯相傳。」
按照聶小倩的說法,或許燕赤霞就是劍仙亦或是劍仙的弟子,劍仙的法術很高,傳說可以「口吐劍光取人首級於千里之外」,小說中的姥姥第一次被擊敗就是被囊中的小劍光芒所傷。
燕赤霞本人是劍仙的可能性更大,畢竟劍袋乃是隨身之物,而且原文中聶小倩對寧生說,燕赤霞是奇人,她不敢靠近加害於他。並且說與燕赤霞同室,可避免被殺。
聶小倩又說:「此劍仙將盛人頭者也」。那麼燕赤霞究竟會殺了什麼人?劍袋裡能放多少顆頭顱?不敢想。電影《倩女幽魂》里,燕赤霞會殺奸惡之人,倒是符合原著的設定。
第二:囊中怪物,能輕易摘取夜叉,不知道出處何在,劍仙的囊中居然還有鬼物可以輕易降服夜叉,可見其道力之高。
「寧視之,物如夜叉狀,電目血舌,睒閃攫拏而前。至門卻步,逡巡久之,漸近革囊,以爪摘取,似將抓裂。囊忽格然一響,大可合簣;恍惚有鬼物, 突出半身,揪夜叉入,聲遂寂然,囊亦頓縮如故。」
第三:聶小倩居然由鬼變成人?
一日,俯頸窗前,怊悵若失[58]。忽問:「革囊何在?」曰:「以卿畏之,故緘置他所。」曰:「妾受生氣已久,當不復畏,宜取掛床頭。」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與死,死而不可復生者,皆非情之至也。」第一次看到這段話,大為不解,根本毫無道理嘛。原來是我讀書少,不知道語出湯顯祖《牡丹亭》,這是讚美杜麗娘的話。杜麗娘為愛而死,因愛復生,是謂「情深無間生死」也,如童話的浪漫。《聶小倩》中,女鬼與人能一起生活,日久居然能食粥,最後還能生子,與活人無異。這不就是阿湯哥所謂的「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嗎?古人的筆記小說惜墨如金,對聶小倩的情感轉折,心理描寫幾近於無,所以我們今天讀原文如果不細加分析,實在難以理解啊。
第四個:寧采臣每對人言:「生平無二色」,最後寧采臣卻納妾了。「納妾後,又各生一男,皆仕進,有聲。」
這是指寧采臣不納妾,小倩跟隨寧生回家,寧生的妻子卧病在床,寧生當時沒有子嗣,也並沒有起納妾的年頭,可見此言不虛。不過在最後金華妖怪被掃除以後,小倩生了一個男孩,寧采臣卻納妾了,為何?聶小倩按照原文中的描述是絕色美女,寧采臣又是堅持一妻制度的高人,為何最後把持不住呢?
我個人覺得,這應該是寧生的老媽,婆婆要求的。一開始聶小倩想嫁寧生,婆婆就怕小倩是鬼不能生子而反對。就算現在生了孩子,婆婆必然還是擔心孩子是鬼所生,到底是不是正常人。於是寧采臣只好再納一房,妾又生了男孩,這才算踏實了。
最後,這篇聶小倩里有好幾處似乎都可以展開補充,比如燕赤霞的來歷,一開始院落夜晚私語的婦女和老嫗究竟是什麼怪物?老嫗似乎就是夜叉,那麼四十來歲的婦女是什麼?聶小倩最終的歸宿?
古人寫故事,真是把故事當史書寫,惜墨如金,以至於我們今天讀起來,不摳細節,幾乎不能領略其中的妙處。我讀的是三會本的聊齋,即是[清]蒲松齡 著張友鶴 輯校《聊齋志異》會校會注會評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2版。78年第一版已經買不到了,我又沒去圖書館語言文學文獻中心找,所以就以此本為依據。
上個圖(在宿舍的涼席上拍的)
卷一有一故事叫《長清僧》,故事本身沒有什麼恐怖的地方,但是評論很有意思。
故事梗概如下(原文貼圖,想看原文的看圖)
山東長清縣,有一八十老僧,年邁圓寂而靈魂不滅,自己亦不知已死。魂飄至河南界,恰巧有一縉紳公子墮馬而死。結果老僧誤打誤撞,借屍還魂。老僧的魂魄公子的身。公子醒後大駭,說自己是老僧當然沒人信他,家人都以為墮馬受驚嚇思維不正常。老僧竟也不申辯,依舊不吃葷腥,不親女色,亦不沾染錢財。[馮評]還記得本來面目,是有定力。老僧想方設法回到長清縣故寺,問及弟子,得知自己肉身已經埋進黃土,則三尺孤墳。[馮評]冢頭人是冢中人。這是最細思極恐的地方,你看著自己墳,在那獃獃的看著,你會想些什麼?是樂於自己的生,還是悲哀自己的死。老僧返回河南,不久回到山東舊寺,說明情況,弟子侍奉如前。結尾異史氏曰:不異之乎其再生,而異之乎其入紛華靡麗之鄉,而能絕人以逃世也。最有意思的是[但評]八十年本來面目!
貼張圖
我在敘事的時候,就遇到一個問題,人稱不定。我無法判定這個主人公是老僧還是公子。蒲氏將主角人物定成老僧,儘管他用的是公子肉身。本故事與佛教的宗旨是暗合的,老僧並未因皮囊的改變而改變,一往如初。大抵老僧參破了「相」,故而不著於相。公子的家人應該是慶幸還是悲哀。公子的肉身存活於世,行的卻是老僧之事,竟也同死了無異。公子立於老僧墓前,終是何感想,不得而知。
《種梨》
總感覺有古代版知乎的意味
有個鄉下人,在集市上賣梨。梨的味道非常香甜,但價錢很貴。有個道士,戴著破道士帽,穿著破爛道袍,在車前伸手向鄉下人乞討。鄉下人呵斥他,他也不走。鄉下人生氣了,大聲地辱罵起來。道士說:「你這一車梨有好幾百個,貧道只討你一個,對你來說沒多大損失,為什麼還要發這麼大的脾氣呢?」觀看的人勸鄉下人拿一個不好的梨給老道士,打發他走算了,鄉下人堅決不肯。路旁店鋪里的一個夥計,見他們吵得不成樣子,就拿出錢買了一個梨,給了道士。道士拜謝,然後對著眾人說:「出家人不知道吝惜東西。我有好梨,請大家品嘗。」有人問:「你既然有梨,為什麼不吃自己的?」道士說:「我是需要這個梨核做種子。」於是捧著梨大口大口地吃了起來。
道士吃完梨,把核放在手裡,取下背在肩上的小鐵鏟,在地上挖了個幾寸深的坑,然後放進梨核,蓋上土,向旁邊的人要點熱水澆灌。有好事的人便到路邊店鋪中提來一壺滾開的水,道士接過開水澆進了坑裡。大家都瞪著眼看著,見一棵嫩芽兒冒了出來,並漸漸長大,一會兒就長成了一棵枝繁葉茂的大樹;轉眼間開花、結果,又大又香的梨子掛滿了枝頭。道士從樹上摘下梨子,分給圍觀的人吃,一會兒功夫就吃光了。然後,道士就用鐵鏟砍樹,叮叮噹噹地砍了好長時間方才砍斷。道士把滿帶枝葉的梨樹扛在肩上,不慌不忙地走了。
一開始,道士做戲法時,那個鄉下人也雜在人群中,伸著脖子瞪著眼看,竟忘記了自己的營生。道士走了以後,他才回來去看顧他車上的梨,卻已經一個也沒有了。他這才恍然大悟,道士剛才分的梨子都是他的;再細細一看,一根車把沒有了,碴口是新砍斷的。鄉下人心裡非常氣憤,急忙去追趕道士。轉過一個牆角,見砍斷的車把扔在牆角下,這才知道道士剛才砍的那棵梨樹,就是他的車把,而道士卻已經不知去向了。滿集市上的人都笑得合不上嘴。
異史氏評論:「鄉人煩悶昏庸的樣子,憨狀可掬,十分痴傻,他受市人嘲笑,也是有道理的。我每每見到鄉中富人,至親好友向他乞米求助,就表現出一副氣憤的樣子,就計較說:『(這)是好幾天的物資開支了。』 如果勸他救濟危難的人,給孤獨無靠的人飯吃,則又忿然,又計較說:『這是十個人、五個人的飯量。』 甚至連父子兄弟,也極微細的錢財也要徹底計較。(但是)一旦關乎荒淫爛賭,則整個囊袋家產也不吝嗇;(就算)刀鋸架在頭頸上,連贖命也來不及。諸如此類的事,正是說之不盡;而(相對而言)愚蠢的鄉下人的做法,又有什麼值得奇怪的呢?」
文言
有鄉人貨梨於市[1],頗甘芳,價騰貴。有道士破巾絮衣[2],丐於車前。 鄉人咄之,亦不去;鄉人怒,加以叱罵。道士曰:「一車數百顆,老衲止丐其一[3],於居士亦無大損[4],何怒為?」觀者勸置劣者一枚令去,鄉人執不肯。肆中佣保者[5],見喋聒不堪[6],遂出錢市一枚,付道士。道士拜謝。謂眾曰:「出家人不解吝惜。我有佳梨,請出供客。」或曰:「既有之,何不自食?」曰:「我特需此核作種。」於是掬梨大啖[7] ,且盡,把核於手,解肩上鑱[8],坎地深數寸,納之而覆以土。向市人索湯沃灌。好事者於臨路店索得沸瀋[9],道士接浸坎處。萬目攢視[10],見有勾萌出[11],漸大;俄成樹,枝葉扶蘇[12];倏而花,倏而實,碩大芳馥,累累滿樹。道士乃即樹頭搞賜觀者,頃刻向盡。已,乃以鑱伐樹,丁丁良久[13],乃斷;帶葉荷肩頭,從容徐步而去。
初,道士作法時,鄉人亦雜眾中,引領注目[14],竟忘其業。道士既去,始顧車中,則梨已空矣。方悟適所表散[15],皆己物也。又細視車上一靶亡[16],是新鑿斷者。心大憤恨。急跡之[17]。轉過牆隅,則斷靶棄垣下,始知所伐梨本,即是物也。道士不知所在。一市粲然[18]。
異史氏曰:「鄉人憒憒,憨狀可掬,其見笑於市人,有以哉[19]。每見鄉中稱素封者[20],良朋乞米則怫然[21],且計曰:『是數日之資也。』 或勸濟一危難,飯一煢獨[22],則又忿然計曰:『此十人、五人之食也。』 甚而父子兄弟,較盡錙銖[23]。及至淫博迷心,則傾囊不吝;刀鋸臨頸,則贖命不遑。諸如此類,正不勝道,蠢爾鄉人,又何足怪。」[1]
[1]貨梨於市:在集市上賣梨。貨,賣。
[2]道士:道教的宗教職業者。巾,指道巾,道士帽,玄色,布緞製作。
[3]老衲(nà 納):佛教戒律規定,僧尼衣服應用人們遺棄的破布碎片縫綴 而成,稱「百衲衣」,僧人因自稱「老衲」。此處借作道士自稱。
[4]居士:梵語「迦羅越」的意譯。見《維摩詰所說經·方便品》。隋慧運《維摩義記》雲「居士有二:一、廣積資產,居財之士,名為居士;二、在家修道,居家道士,名為居士。」這裡是道士對賣梨者的敬稱。
[5] 肆中佣保者:店鋪僱用 的雜役人員。
[6] 喋聒(dié guō迭過):嚕囌。
[7]掬梨大啖(dàn 淡):兩手捧著梨大嚼。啖,吃。
[8]鑱(chán 饞):掘土工具。
[9]沸瀋:滾開的汁水。瀋,汁水。
[10]萬目攢(cuán)視:眾人一齊注目而視。攢,聚集。
[11] 勾萌:彎曲的幼芽。
[12]扶蘇:這裡義同「扶疏」,枝葉茂盛的樣子。
[13] 丁丁(zhēng zhēng 爭爭):伐木聲。
[14]引領注目:伸著脖頸專註地觀看。引領,伸長脖子。
[15] 表(biào 鰾)散:分發。表,分散。
[16]一靶亡:一根車把沒有了。靶,通「把」,車把。亡,失去。
[17] 急跡之:趕忙隨後追尋他。跡,尋,尋其蹤跡。
[18] 一市粲然:整個集市上的人都大笑不止。粲然,大笑露齒的樣子。《春秋穀梁傳·昭公四年》:「軍人粲然皆笑。」註:「粲然,盛笑貌。」
[19] 有以哉:是有道理的。
[20] 素封:指無官爵俸祿而十分富有的人家。《史記·貨殖列傳》:「今有無秩祿之奉、爵邑之入,而樂與之比者,命曰素封。」
[21] 怫(fú 弗) 然:惱恨、氣忿的樣子。
[22]飯一煢(qióng 窮)獨:款待一個孤苦的人飯 食。飯,管飯。煢獨,孤獨無靠的人。《詩·小雅·正月》:「哿矣富人, 哀此煢獨。」
[23]較盡錙銖(zī zhū茲朱):極微細的錢財也要徹底計較。錙、 銖,古代極小的重量單位,借指微少的財利。[1]
我覺得聊齋這篇《野狗》恐怖中透著無盡的凄涼,尤其是群屍起立如林那段,活著的時候受刀兵之苦,死了還要被野鬼妖獸欺凌,然而奈何!
於七之亂[1],殺人如麻。鄉民李化龍,自山中竄歸。值大兵宵進[2],恐罹炎昆之禍[3],急無所匿,僵卧於死人之叢,詐作屍。
兵過既盡,未敢遽出。忽見闕頭斷臂之屍[4],起立如林。內一屍斷首猶連肩上,口中作語曰:「野狗子來,奈何?」群屍參差而應曰[5]:「奈何!」俄頃,蹶然盡倒[6],遂寂無聲。李方驚顫欲起,有一物來,獸首人身,伏嚙人 首,遍吸其腦。李懼,匿首屍下。物來撥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屍而移之,首見。李大懼,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齕。李驟起,大呼,擊其首,中嘴。物嗥如鴟[7],掩口負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視之,於血中得二齒,中曲而端銳,長四寸余。懷歸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1]
還我覺得樓主最恐怖,我們看一眼聽一聲都覺得恐怖,樓主還得細思。。。。。。
說一個不細思都極恐的故事,出自卷二的《陸判》。《陸判》里有個「換頭」的情節讓我印象最深。
男主朱爾旦,因機緣巧合結識了一個判官,兩人很快成為摯友。陸判給朱爾旦換了一顆「慧心」,讓他考取了功名,後來朱爾旦心中煩悶,請求陸判給他的妻子換一個「美人首」:
朱乃攜陸歸飲,既醺,朱曰:「湔腸伐胃,受賜已多。尚有一事欲相煩,不知可否?」陸便請命。朱曰:「心腸可易,面目想亦可更。山荊,予結髮人,下體頗亦不惡,但頭面不甚佳麗。尚欲煩君刀斧,如何?」 陸笑曰:「諾,容徐圖之。」過數日,半夜來叩關。朱急起延入。燭之,見襟裹一物。詰之,曰:「君曩所囑,向艱物色。適得一美人首,敬報君命。」
陸判取吳家女兒的頭給朱爾旦的妻子換上,沒想到吳家還因此與朱爾旦結為良緣:
吳夜夢女曰:「兒為蘇溪楊大年所賊,無與朱孝廉。彼不艷於其妻,陸判官取兒頭與之易之,是兒身死而頭生也。願勿相仇。」醒告夫人,所夢同。乃言於官。問之,果有楊大年;執而械之, 遂伏其罪。吳乃詣朱,請見夫人,由此為翁婿。
讀完一臉懵逼……女性的相貌在當時如此被看重,以至於朱爾旦在取得功名之後首先想到的是通過「換頭」的方式使妻子變美,這本就已經夠荒謬了,沒想到後來死去的吳女竟然還託夢,讓朱爾旦和吳家結為親緣,等於說朱爾旦皆陸判之手得到了一個美貌的妻子,還附贈了一個有權勢的親家。這也許就是當時讀書人普遍的想法吧。
在現實世界中,通過這種方式改頭換面還沒有可能,但可以推測到的是,如果沒有陸判,一旦朱爾旦考就功名,他下一步可能做的就是改娶一個更美貌的妻子,原來的結髮妻子就很有可能被拋棄。
雖然這只是一個個例,但如果說它能反映蒲松齡思想的一個側面的話,那也許就是對美醜的過分強調和對任何可能的「換頭」方式的探索吧……
答主並非不贊同蒲松齡的某些先進思想,可對這種落後的,甚至不能算作正常的思想,也很有必要指出。「換頭」這篇真是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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