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寫作時應否堅持區分「的、地、得」?
如何區分「的」、「地」和「得」?
我的小怪癖,我特別喜歡區分這三個字,如果給我來的信件中,這三字都能用錯的話,我就特別不喜歡待見這個人
我一直區分。
你管他國家定什麼標準呢。中文該怎麼用還怎麼用。
- 的:修飾名詞、所有狀態;
- 地:狀語前置、動詞修飾;
- 得:形容詞修飾動詞
很多人說堅持傳統,其實這和傳統沒有什麼關係,「的底得地」的區別是在五四之後受西方語言影響才有的,普遍使用是三十年代之後了,在這之前都是混用,如紅樓夢。後來「的底得地」退化成了「的得地」(台灣也退化),不區分「的底」會有一些歧義,不區分「的地得」歧義是很少見的。類似在五四時期「他她它牠祂」也有了區別,現已退化成「他她它」(台灣依然有區別),「你妳禰」也有區別,現已退化成「你」(台灣依然有區別)。這些都是不傳統,去今不過80年而已。
補充: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313639/answer/14720316
這個問題不像很多回答者說的那麼幼稚。因為,——
1)口語里「的」「地」「得」三者完全一樣,都是de,沒有造成什麼理解上的混淆。
2)三者分工的歷史很短,《紅樓夢》和《儒林外史》等經典著作就是「的」「地」一概用「的」,現代白話文著作也有很多用「的」代「地」的用例。而普通話是「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不是人為規定的。儘管,那些整體上是典範的著作未必每一個用法都可以視為典範。至少,那些用法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3)在「感到非常de難過」、「進入深入de研究」等動詞、形容詞名物化的情況下,的和地的界線比較模糊,不同語法體系對此解釋也不同,有不少作家用「地」代「的」。
4)「得」很少和「的」「地」混用,但還是有「的很」「得很」這兩種寫法。
關於這個問題的複雜性,請參考《咬文嚼字》2006年第11期文章《「的」與「地」:此時用哪個?》。其中,刑福義分析得特別透徹。
——————————
儘管如此,我的答案也是應該堅持區分三者。因為,——
1)這樣書寫提供了語音信息之外的語法信息,可以讓句子結構更清晰。
英文-"s、-s、-s"讀音一樣,但也要在書寫上區分。可見,就算是表音文字,為了使句意清晰,也會在書寫上添加些許語法信息。漢語形態標記約等於無,在書面上更需要讓語法清晰起來。漢字區分同音詞的條件充足得很。
2)規範雖不能一刀切,但是可以發揮良好的引導作用。
即便在個別情況下不好區分,盡量區分、不清楚時用「的」也比全盤放棄區分三者強多了。
3)已經有這樣區分的使用慣例和教育,沒有轉換成本,只要維持就行。
不是外加一條規定,引入一個什麼符號,這種區分已經有相當深厚的社會基礎。個人只要跟隨慣例就行,不怎麼耗費推廣的成本。
至於怎麼區分,非常簡單,上面給出的《咬文嚼字》文章末尾就有,還可以參考維基百科詞條「漢語語法」。
因為小時候語文老師特彆強調此三字的用法,所以我很難用錯它們。既然「的」和「底」能合併,鑒於目前很多人「的地」不分,而且分開也未見有什麼實際的好處,我也是贊成合併的。
我一直區分「的」和「地」。因為我覺得這兩個字的使用含義本來就不一樣,而且區分使用不僅能更清晰地表達句意,而且感覺文字更優美。我一直認為,如果我不區分,那麼看我文字的人會認為我沒有受過良好的漢語教育
一直在區分。習慣了,不分會覺得怪
我只能建議在國民政府現行漢字方案的基礎上「做一對一的簡化」了…
簡化過程當中的漢字映射真的不能再這樣折騰下去,唉…
「的」是形容詞詞尾,「地」是副詞詞尾,「得」是形容詞詞頭、且置於動詞之後。
為什麼不問書面寫作時應否堅持區分……
- 以、已、矣——沒逗你,真的會有人混淆!
- 嘛、嗎、么——沒逗你,真的會有人混淆!
就不說普通話的「的」字在粵語區那裡怎麼看了。
漢字如果單單服務北京話,用不了多久可能很多字都合併了也不礙事(本題的情況目前仍然不適合合併)。問題是,漢字是全體中國地域方言母語者的共同語的統一的書面記錄符號,無論實詞還是虛詞,保持一定的書面區分度還是相當相當有必要的。
看了這個問題的答案,很感欣慰,知乎是網路世界裡一個比較乾淨的社區。
有些人整天邋邋遢遢,有些人則堅持把自己修理得乾乾淨淨,從中可以看出一個人生活的態度,用字也是如此。不管你是乾淨的還是邋遢的,別人都不會對你說什麼,但你留給別人的印象,卻在潛移默化地影響你的一生。
所以,是不是要區分,是不是要用標準的漢字,一切都由自己做主。但是別人看到你的字,評價的卻是你的人,它就是你在信息世界裡的穿著打扮。這甚至比你外表的穿著打扮更加重要,因為看到你的穿著的主要是你身邊的人,但是看到你的字的,卻可能是全網路的人。你的名氣越大,看到的人會越多,對你的影響也越大。
在網路流行語充斥網路的今天,堅持正確用字的人倒成了另類。所幸社會上總是不缺這些人,而我們的文化,最後也是由這部分人傳承下去。那些胡亂用字胡亂用流行語的人,他們和他們的行為,會像流行語一樣速朽。
如果你是用五筆的話,你會發現其實你還是能分清的……總的來說,這三個字的區別挺大,「的」和「得」有的時候會有誤用。比如說得好,還是說的好。(感謝一樓提醒。某些語境下都對)。 好得不得了,還是好的不得了。這個比較難分清。其他還是比較明顯的區別。
很多人都堅持正確的用法,如果接受過完整的漢語言文學教育的話。
從語言學的角度,究竟是通用、還是區分更好,不清楚。
從閱讀的角度,作區分,更有利於理解語意。
至於國標,國標管internet、互聯網叫「網際網路」(還不如叫因紐特網呢);"國標"讓把NBA說全嘍叫「美國職業籃球聯賽」……你家的地得打掃了
我還在堅持「的地得」。每次寫完東西,檢查這三個字是一個必經的環節。
的形容詞(修飾名詞),地副詞(修飾動詞),得表示這個字後面是個副詞
其實不必區分,畢竟出現時間還不長,還有過用底(人稱代詞後)的時候呢
如果你習慣用之表示這個含義的話。
一般會區分
但是給某些人簡訊的時候,為了避免歧義,會傾向於用「的」……
因為一個「的」,看起來多像一個空格啊
「地」和「得」起不到這個作用~
我十分注意區分。如果真合併了,那將是多麼的悲哀。AHA。
舉手,我一直堅持區分。又不難,而且不區分反而覺得很奇怪
1984年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學語文室編印的《中學教學語法系統提要(試用)》(以下簡稱《提要》)提倡「的、地」合寫為「的」。但是此後的教材「的」「地」混亂,於是後來又將「的」 「地」分開。但是「得」不能合併。在南方有些方言里 「的得地」口語里是三個不同的讀音來區分詞性的。
從書面語中的使用情況看,「的」與「地」、「得」的分工日趨明確,特別是在邏輯性很強的論述性、說明性語言中,如法律條款、學術論著、外文譯著、教科書等,更是將「的」與「地」、「得」分用。
答案是,日常使用的時候無所謂,考試,一些不太正式的地方,書面使用也無所謂。
但對於出版物,對於嚴肅場合,正式的書面場合,區分使用是有素質的體現。
推薦閱讀:
※「宵夜」和「夜宵」是一個意思嗎?
※北京話里的「嘿兒嘍著」有何來歷?
※你家鄉的方言如果寫成書面方言字,會是什麼樣的?
※助詞「的」字是什麼時候開始代替「底」而被廣泛使用的?一開始就讀 de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