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婦幼保健醫院產婦死亡事件究竟是怎麼回事?
2014 年 08 月 10 日湖南湘潭產婦之死 - 騰訊新聞專題
媒體煽風點火的能力太強了,實在不敢相信太多以誤導自己的三觀。
想請教知乎上的醫學人士:
- 為什麼產婦大出血病危沒有下達病危通知書?
- 為什麼沒有及時與家屬溝通產婦的相關情況?
- 集體跑路這個情況真的可能發生嗎?(私以為不太可能出現這種情況。)
---------------------------------------------2014-08-14 18:46---------------------------------------------------
現在事情已經越來越清晰了,我發現有網友說我是來問責的,我感覺有些搞笑,這麼多網友來討論這個問題,就你一個人說我是問責的?不希望知乎變成貼吧。
提這個問題的初衷一來是討論這個事情,二來同樣通過網友進行醫學科普,希望大家在以後需要就診時有些醫療常識。(本人作為一個經常出入醫院的病人,所謂醫患問題也不是僅僅從電視上看到而已)
最開始的新聞中也確實沒有提及溝通和病危通知書的情況,所以難免會有上面的問題,現在溝通問題和病危情況都已經很清楚了。
相關鏈接:
唐駁虎:孕產兇險 媒體報道更應懂基本醫學常識
湖南湘潭縣衛生局官員:沒義務守在產婦遺體旁邊
---------------------------------------------2014-08-14 23:13---------------------------------------------------
今天又有新的說法是不應該一味的指責家屬和媒體,也應該考慮院方真的有沒有過失:
誰來為「產婦之死」負責? - 騰訊話題
另外有關賠償問題,家屬要 120 萬,要得多嗎?
不針對這件事情:
- 如果其他醫院因為醫療事故導致病人身亡,這種賠償應該怎麼樣來度量?
- 如果院方不存在過失,那麼院方有義務給患者賠償嗎?
---------------------------------------------2014-08-15 10:34---------------------------------------------------
今天上午一醒,就看到微博推送的消息 一個認證 ID 張宇父親:Sina Visitor System
以家屬的身份說了整個事情:Sina Visitor System
---------------------------------------------2014-08-16 13:22---------------------------------------------------
最後報道:湘潭產婦家屬:我們對醫學缺乏了解 醫院已儘力
作為一個麻醉醫生,確實有必要向各位知友科普下為什麼產婦為什麼赤身裸體躺在手術台上。
對於剖宮產,麻醉界通用的作法是進行腰-硬聯合麻醉,而該麻醉常見的一種併發症就是尿瀦留。所以在打完麻醉之後,按照流程產婦就需要脫下褲子並插上尿管。之後便會蓋上中單(也就是手術中需要的無菌鋪單)以保護病人隱私,直至做完手術送回病房,等待病人下肢麻醉效果消失後再由病人自行穿上。
而對於多臟器功能障礙綜合征(MODS)的病人,經常會出現心率失常,此時就可能需要心臟電復律(也就是很多電影中,醫生拿著的兩個像熨斗一個東西,一接觸被搶救的病人胸部,病人就出現彈跳),此時脫開上衣也是正常的。如果病人死亡,手術室內也會給病人鋪上中單但不會穿上衣服,此時家屬掀開後媒體拍照也就不足為奇了。
這起事件中某些媒體所報道的產婦赤身裸體只能暴露出這些媒體人的無知。手術室都有操作流程,不會無緣無故多做事情。還望各位有良知的媒體人先調查後發言。
插播一條新聞:(= =謝謝學醫的朋友的朋友圈讓我了解這麼多)
要正確的解讀這起事件,只需要理清兩個問題:1.產婦的死亡是否是醫院的過錯?2.醫院是否不負責任的將垂死的產婦拋下集體離開?
【個人認為主要是1這個問題爭論比較大,各執一詞】
1.根據丁香園了解的消息:從13點診斷羊水栓塞到17點簽字同意切除子宮,家屬一直不同意,希望生二胎。據悉當天「下午整個湘潭市醫療系統都在為搶救這個病人努力,血站專門有人送血」。
2.當時記者拍下的畫面吧。
家屬衝進手術室,不幸的患者躺在那裡,她剛剛成為母親,卻沒來的及看自己的孩子一眼就離開了這個世界。但是,她並非離開的沒有尊嚴。
從畫面裡面我們看到:患者身上被清潔的布單妥善覆蓋,全身乾乾淨淨,沒有血污,連頭髮都被整理過,口中是否有血跡我沒看到,但絕非家屬宣稱的「滿口鮮血兩眼含淚」。
而手術室內,已經經過專業的清理打掃,搶救的設備儀器已經收好,手術器械的各種巾單也已經妥善整理,地上看不到一塊帶血的紗布。
這說明什麼?這說明事實根本不是如媒體所說「本應該在搶救的醫生和護士,卻全體失蹤了」。相反,他們是在患者搶救無效死亡後,認真對遺體進行了清潔護理,對手術室按照醫學常規進行了收拾整理,完成了醫務人員所有該履行的職責後才離開,而根本不是把垂死的患者扔在床上倉皇而逃。
原文文章
【最近看了不少麻麻或者准麻麻生孩子或者生孩子之前發生的事情,真覺得自己以後要跟自己的准老公問幾個問題,比如:老婆生孩子,你是先看孩子還是先看老婆、孩子出來了老婆還在手術室這時候你要做什麼,陪孩子還是陪老婆、老婆難產是保大保小,要是因為難產要切除子宮是要不要孩子。雖然可能會說我太誇張了,但一不小心就碰到渣男也是很痛苦的事情】
文章來源:鳳凰新聞客戶端評論員 唐駁虎
中國婦產科網編輯整理
孕產兇險之羊水栓塞 媒體的基本醫學常識去哪兒了?
轉載
湘潭一產婦剖腹產後大出血不幸離世」的新聞成了這兩天整個中國互聯網最轟動的話題。新聞本身及其反響這裡就不贅述了。筆者在這裡只簡要的說明兩個問題。
首先,一看到描述,「孕婦死亡時滿口鮮血」,筆者立刻想到了羊水栓塞(最後的診斷也證實了這一點),這個孕產科最兇險的惡魔,人類醫學至今未能攻克的疑難病例。
簡而言之,羊水栓塞就是指在分娩過程中,羊水突然進入母體血液循環。由於羊水中含有各種各樣的污染物質(胎兒胎脂、胎糞、毛皮)和促凝成分,既可以直接阻塞血管,又可以作為強凝物質,引起急性肺栓塞、嚴重的休克情況。
尤其是彌散性血管內凝血,將使產婦發生不可控制的全身大出血;而其他污染物質進入血液,則會引發全身大面積急性感染、導致腎衰竭;這兩者都有極大的可能導向死亡。
引發這個急症的原因一般是子宮收縮過強,導致胎膜破裂,羊水從子宮創口進入血液循環。至今人類醫學的產前檢查對此仍沒有找到查出先兆的辦法,也就沒能研究出足夠的措施來預防。然後胎膜破裂後病人發作很迅速急迫,搶救往往來不及。
羊水栓塞的發生率雖然只有大約兩萬分之一,但孕婦和胎兒死亡率高達80%,是產科最兇險的併發症,也是至今殘存的孕產婦死亡主因。
很多人都不太能接受,在醫學昌盛的今天有孕婦死亡的現實。但其實孕婦分娩的風險,雖然在當代醫學幫助下大大降低,即使在發達國家,孕產婦死亡率也有約十萬分之十左右,也就是萬分之一。
其中在發達國家,孕婦死亡原因近一半是羊水栓塞引發的大出血和急性感染。而在非洲,那些孕產婦死亡率高達10萬分之1000,也就是百分之一的地方,則主要是難產和不安全墮胎。
孕產婦死亡原因圖解
就中國而言,全國萬分之二,大城市不足萬分之一的孕產婦死亡比例總體來說已經很低,但落在任何一個家庭仍是天崩地裂般的大悲劇。
至今為止,在地球這顆行星上,人類醫學還沒有找到產前檢查確認羊水栓塞風險的辦法,屬於不可預知極難搶救的醫學難題,做手術之前都會告知這種不可抗力及可能性,並由病人和家屬在手術協議書上簽字。筆者這裡要說,每一個孕婦都很偉大,向母親致敬。
從目前視頻報道和描述的分娩和搶救過程來看,因胎兒個頭過大,醫生一開始建議剖腹產,家屬堅持順產;後來產婦太痛(子宮收縮過強),被迫轉為剖腹產,嬰兒生下後,發現羊水已經進入血液循環,產婦陷入危險。
【關於一些不同意該筆者的觀點:我覺得家屬堅持順產也是導致孕婦死亡的原因之一,預防羊水栓塞的方法之一就是避免產傷、子宮破裂、子宮頸裂傷等還有.不在宮縮時行人工破膜。也有可能造成子宮表面裂痕的原因,可能是自發性的,例如子宮收縮引起】
【關於羊水栓塞的個人見解 知友分享的,希望可以看看】
有準備的剖腹產恰恰是減少和避免羊水栓塞的最有效方法。切開子宮瞬間吸引器首先是吸羊水,刀口是安全可控的,因為有止血鉗鉗夾,可以防止羊水進入靜脈血管。
【關於剖腹產這個方法,我看了好多也只是建議方法,沒有找到避免羊水栓塞最有效的方法,這也是羊水栓塞死亡率高發的原因吧】
家屬對醫學不了解,沒有及時同意轉為剖腹產,這是導致羊水栓塞未能避免的主要原因。而在病情告知後的家屬的進一步應對失措,則是孕婦死亡、未能救活的直接原因。
【關於家屬的問題,我個人認為,能叫一幫人去醫院的人素質也不很高】
醫生根據病情發展,建議切除子宮保大人——這是應對嚴重羊水栓塞,不得已搶救的關鍵之一,主要是為了能減少羊水、胎膜與主創口的接觸面,並迅速止血,簡而言之,要保命必須摘子宮止血(而不是媒體報道的切子宮引發大出血)。
同樣是由於家屬對醫學不了解,醫生下達病危通知,建議摘子宮保大人,家屬特別是媳婦的婆婆反對,說「這以後還怎麼生二胎,做不了就轉院」。可這時還能轉院嗎?
根據臨床醫學博士徐蘊芸的描述,協和醫院救回過一例羊水栓塞患者,切除子宮,光輸血就輸了一萬多毫升,是人體血量的兩倍多,相當於50多個獻血者所獻的全部血量。最後救活了孕婦,但胎兒沒有保住。
而且這是在協和醫院這個中國最頂級的醫院,得益於北京這個超級城市的多個血站資源。很多小城市整個血站都沒有備有這麼多的單一血型血源。
在這個縣級婦幼保健院,醫生們在家屬阻撓關鍵救治措施的情況下,用盡了一切可行的搶救舉措,還請來市裡專家進行協商。整個事件過程中,院方積極搶救,進行了多次病情告知與溝通。
實際上,當天下午,整個湘潭市醫療系統都在為搶救這位孕婦在努力。從下午1點一直搶救到晚上9點,可謂是盡了全力,盡到了救死扶傷的醫者天職。
如果已經確定患者死亡,醫護人員撤離也是正常情況,沒得說患者已經死了一堆醫生護士要留下來圍著守屍的。何況是家屬情緒激動的情況下,都站在那裡乖乖的等著挨打么?
當然,家屬遇到這種天崩地裂的悲劇,說什麼做什麼,甭管對不對,心情可以理解。但一些媒體這麼報道,就是嚴重的不及格。
媒體人其實是一個「奇特的存在」,既然聲稱「負責報道一切」,這就要求報道者是個通才。但實際上,這個世界上通才早已不存在了。
限於時間,往往很多連門都沒入的媒體人就開始根據自己極有限的學識、很狹窄的知識結構體系(相對複雜的世間萬物來說)開始對世間萬物夸夸其談了。
沒有見識並不可恥,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是通才。可恥的是在互聯網時代,用幾分鐘就能了解的一些淺顯常識都不去了解,就去嘩眾取寵,用震撼性、爆炸性的新聞標題引發公共話題,製造更大的社會矛盾。
家屬可以沒有醫學知識(當然事先有所了解的話最好),但受過高等教育的記者,在承擔「社會公器」這一神聖身份的時候不應沒有。事先不知道很正常,可以快速的簡單學習一下,請教一下專家。
既然要在互聯網上以「社會公器」的身份去傳播新聞,為何不本應先用互聯網這個工具本身快速了解一下?再請教一下各路專家的多方觀點?有了一些基本的常識和了解,再對這個問題發聲,這總共花不了幾分鐘時間。
尤其在醫患矛盾突發的今天,自稱「社會公器」「道德良心」的媒體記者在報道這些案例時要格外謹慎,不要輕易直接斷定這是醫生和醫院的責任。最起碼,要先諮詢一下專業醫生和醫學界學者,不要鬧出「羊水栓塞為何沒有事先檢查出來」的無知笑話。
這些工作不做是一個媒體在技術上的缺失;故意不做,製造話題煽情,達到炒作目的,無端加劇社會不安,則是道德上的無良和無恥。
醫患關係走到今天,雖然各方面都有很大關係,但一些媒體不負責任的報道也是其中推波助瀾、無中生有的很重要一環。還記得八毛錢治結腸閉鎖、助產士縫肛門、醫院「烤嬰兒」等等事件嗎?
願逝者安息,願無謂的紛爭不再。願醫者救死扶傷,願記者肩負正義。願我們每一個人作為社會中的一份子,都能有職業操守、道德良心。
PS.
開始的時候是鏈接放在後面不明顯所以不要說我沒註明了好嗎?,
已經修改了轉載放到前面了,
是在朋友圈裡的分享看到的
再PS
我同學是個護士,可以說養尊處優吧,當護士受很多氣我也知道,每個工作都不容易
還有一個朋友是醫生,是主刀的
做一個手術不容易,特別是長時間的手術,需要很大的精神力和耐力,其中什麼東西也不敢吃,怕耽誤患者,
每一個手術里發生的事情都是未知的,誰也不想看到死人的後果
而且醫生們往往要求學歷高,技術好,但賺的錢按照他們付出的東西來說,真的不算多
希望能互相體諒些
畢竟還是有醫學的盲點 不可能所有的病症都會得到治癒
但願我們在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
知道我們曾經為了某件事情努力過
就夠了
再再PS...
等司法局出結果吧
大家都不要傷心,也不要憤怒,做好自己的事情
那個板凳醫生的結果就比較公正
我相信這個世界是公正的
作為剛剛實習的」准醫生「,幾點看法。在醫患雙方的溝通上,很難做到「公平」,不是指態度、制度等,最根本的對於醫療知識水平的差異和作為醫患雙方本身情感和權利義務的差異。這些在現在的中國,更加顯著了。
1、醫生有無過錯,應該由專門、權威的鑒定機構來鑒定,是要按照法律走程序的。不是一部分人拉橫幅貼告示甚至尾行恐嚇威脅或者是通過媒體朋友們的宣傳來確認。我痛恨醫鬧,這不僅鼓勵恐怖,而且也造成公共場所正常的秩序受到影響。但是,有必要讓醫療鑒定的權威性和公開度進一步加強,所謂狗急跳牆,這跟拆遷一樣,其實很多時候大家都是無奈。醫療因為本身的一些特殊性造成對話的雙方心理不平衡,從以前把醫生當成神,到現在把醫生當成只認錢的強盜,太多的新聞和報道過於偏激。
2、醫療過程中是有對患者最有利這個原則的。最有利並不是僅僅指存活(我指的不是這個事情)。如果一個突發事件發生,在不損害其他「利益」的前提下,醫生應該傾向於採取一切辦法救護。前提是這是一個未預料的突發事件,並且不損害其他「利益」。像本文這樣的例子,有監護人在,選擇只能交給監護人。醫生只能做」解釋「。至於監護人的選擇出於什麼樣的原因,醫生並不是警察。我們的醫療法治都不健全,更不要說醫療倫理了。建議大家看看monday mornings這部醫療倫理劇。裡面有一集大致講的是患者事先簽署了一份秘密文書,一旦生命垂危直接放棄搶救和治療,但是經管醫生在危急關頭還是將是否繼續搶救的選擇詢問了患者家屬。後來他被告了,原因是將一個原本不需要造成家屬心理負擔和罪惡的選擇強加於對方。試想一下,放在我國,當前,哪個醫生敢不問。這是對醫療基本信任、對法律和行業道德基本認識的問題。
3、如果你相信ta,就放心地把選擇交給ta。醫生還是家人?每個人想的可能都不一樣,關鍵是你相信ta為你做了最好的選擇。
看我的id就知道了,開始上知乎不到1周,之前只是知乎日報,覺得挺好。上了知乎反而覺得很不一樣,因為好多人都會」噴「,其實只是分享見解和知識,每個人都想的不一樣,何必非得辯論或者辯駁讓別人屈從?
- - - - - - - - - - - - - - - - - - 以下是原圖和回答-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這圖建議能保命。
你在倖幸苦苦生孩子,後面婆家還要捅刀子—留子宮,生二胎。最後人死了,人家還要鬧,當然要鬧,不鬧,怎麼掩蓋自己人命關天時候的無知和冷酷,還能訛一筆不少的賠款呢!
為什麼醫務人員不在?他全家一大夥人在外面氣勢洶洶打砸,換你你會傻乎乎地在裡面等著挨打?你去給他講道理?告訴他什麼是羊水栓塞?他聽么?別搞笑好么?
什麼是羊水栓塞?就是羊水及羊水內的物質進了體循環,然後肺栓塞,這時候,什麼自身免疫反應纖溶亢進都來了,然後呢?呼吸衰竭,彌散性血管內凝血(DIC),全身多器官臟器衰竭,真真是九死一生。
羊水栓塞可算是產科最嚴重的併發症之一,誰都不想碰到,揪不救得過來還不知道,縱容救過來,後面難免有後遺症。
婦產科本來就是高危科室,因為計劃生育,個個孩子都金貴,碰上個萬一,家屬就會鬧,醫療知識普及又差,碰上惡霸人家就直接動手。現在懷孕,恨不得什麼都補,生怕孩子餓著,猛吃海塞,最後搞得巨大兒的數不勝數,又難生,又危險,產科真是難啊。
媒體我就不說了,這家人打砸鬧,還順便找來媒體拍,自己媳婦兒屍骨未寒,恨不得全天下都通過視頻看到死者,對死者最起碼的尊重都沒有,居然還罵醫院。太專業,太高明,太果斷了,真是惡棍家族。
最後醫院肯定賠錢,不管自己有沒有錯,要和諧嘛。人家要是趕明一火化,更是死無對證,醫院哭都哭不出來。
可悲啊,做醫生做到這份上,也真是夠了。
依然記得第一節專業課,老師就說,第一,為醫者,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第二,學會保護好自己,才能保護好患者。大三婦產課的時候,我們婦產科老師講到產後併發症,最常見的是產後出血,最嚴重的是羊水栓塞,說當醫生這麼多年,她只碰到一例,先是胎盤娩出後不斷滲血,全身血換了兩遍,子宮填塞子宮切除各種方法用盡。也只能看著血壓猛降。老師難過至極,那個媽媽問老師,我是不是快死了。我老師也是個媽媽,當場淚崩。老師說,事隔多年,那一幕她每次想起來,心裡就難受。但是,在當今的現有條件下,一旦出現了羊水栓塞就幾乎死路一條。醫院的醫生該做的都做了,該通知家屬切子宮的時候,家屬反而因為愚昧的思想拒絕溝通。人死了又開始暴力對待,醫生也是人,換作你,你不暫時迴避嗎?不能說孕婦的死是天意,如果要歸結責任,婆婆因為要二胎耽誤治療,這是不可推卸的責任!孕婦已死,婆家人沒有尊重死者最後的尊嚴,反到召集無良記者大肆渲染醫院過錯,死者照片不斷曝光,請問你是出於一個白髮人送黑髮人痛苦難過還是為躲避自身自私的過錯而不甘就此罷休?
不說患者如何,也不說醫生如何。但願人心所善,天下皆安。
依然相信天下人心依然單純美好。下次我碰到有病人需要我給予幫助,我依然願意傾我全力去給予安慰和幫助。下次我作為患者去醫院,我依然願意相信我眼前的醫生,依然願意體恤他們的工作不易。
媒體工作得非常努力認真,有效地把矛盾集中在了醫患之間,從而避免有些民眾把責任歸咎到體制上去。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特地開了電腦,考研黨傷不起。
前兩個問題,醫院在確診羊水栓塞後和患者家屬進行過溝通,家人不同意切除子宮,因為還想要二胎,耽誤了最佳治療時機,如果要追究罪魁禍首,應是她的家人才對。21時左右院方宣布患者死亡,該院副院長和患方在手術室門口溝通,被家屬圍攻。23時,家屬在召喚記者後闖入手術室,此時距宣告死亡已兩個小時,難道還要醫生繼續進行心肺復甦嗎?於是就有了早上那個聳人聽聞的標題「產婦赤身裸體死於手術台,醫生集體失蹤。」
集體跑路這個情況可能發生嗎?在醫院一年半後,我覺得很有可能。手刃醫生的報道屢見不鮮,(哈醫大傷人事,安醫二附院砍醫案http://365jia.cn/news/2013-12-24/E83E5B401FB6ED7B.html)
這時候不走遠點等著被砍嗎?老師曾和我們說過她親歷的一件事,她實習時有一個醫生被患者家屬架著從三樓的窗戶里扔了出去,命尚難保,談何尊嚴?
羊水栓塞是個什麼病情?羊水栓塞_百度百科羊水栓塞是指在分娩過程中羊水突然進入母體血液循環引起急性肺栓塞,過敏性休克,彌散性血管內凝血,腎功能衰竭或猝死的嚴重的分娩期併發症。十分兇險。醫生醫生,醫病不醫命,有些病真的是束手無策的。
自從學了醫之後,我漸漸成了一個憤青,看見媒體的不實報道會想去抨擊反駁,可是醫學的專業性註定使它不易被大眾理解,無良媒體的錯誤導向更使醫患矛盾越來越深,醫生只是一份職業,並非道德的勳章,不可能每個醫生都會捨己為人無私奉獻,他們也是人。醫院也不是等價交換的場所,任何的治療手段都存在風險,不是拿了錢就能換到命的。
以己度人,也知不忍。多給醫生一點信任,才是雙贏之道。
對了,剛才的新聞,死者家屬要索賠120萬。沒有高回報,哪有那麼多醫鬧。
巧舌如簧的妓者,一逮著社會的G點,就往死里舔。
具體專業解答各位已經說得很清楚了,我只分析醫療造謠事件。
一、事件為何層出不窮
1、醫患專業壁壘,雙方信任危機
2、醫鬧無責盈利,地點無權執法
3、媒體為博眼球,事後問責不濟
4、大眾不究真偽,網路難以問責
二、闢謠成功原因
1、謠言中明顯的專業漏洞
2、足夠證據還原事實
3、各方人士的關注及闢謠
4、患方無理進行打砸醫鬧
5、最終法院取證及判決
三、闢謠失敗的原因
1、事件無法還原(證據遺失、證據篡改)
2、醫患雙方私下調解(社會影響、法律傾向)
三、常見事件結果:
闢謠成功:(縫肛門、八毛門)
1、家屬致歉或賠償,患者精神創傷,事件中家屬長時間曠工,生活困頓
2、醫生正名,長時間停職,事件影響其日後行醫,醫院就診率下降或被降級
3、媒體致歉,可能解僱造謠記者,獲得足夠關注度
闢謠失敗:
1、法院判醫院「無過失補償」
2、患者得利
3、醫生被解僱或取消行醫資格,醫院可能停業
4、媒體獲得公信力及關注度
可知在醫患糾紛中雙方無勝者,媒體方勉強算有所得利。
四、如何避免
1、立法追究造謠者及患者民事責任
2、媒體監督報道真實性
3、杜絕醫鬧
4、以上三項純屬扯淡
五、我們應該怎麼做
1、批判地閱讀網路新聞
2、不盲目轉發和評論
3、追根溯源,多方取證
4、從自己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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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進展:
湘潭衛生局官方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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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多說兩句:
1、能通過法律解決的醫療糾紛,為何允許有百害而無一利的醫鬧行為存在?
2、中國「特色殺醫」行為背後,患者為何總患精神疾病?
3、醫患糾紛為何愈演愈烈,ZF和媒體扮演了怎樣的角色?
這不是第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誰都可能成為下一個。
完。不必過分解讀,更沒必要在事實未調查清楚前就先選擇立場。
同以往的類似事件不同,如今的輿論(至少在zhihu),竟是偏向醫生為多。也許是媒體長期偏差報道下,大眾心理的一種逆反?
不一味罵醫方,這讓人欣慰,但是一邊倒的攻擊媒體和家屬,並不是好事。
事實尚且不清楚,我不懂為什麼那麼多人一口咬定就是羊水栓塞,很多醫護人員似乎也被帶進去了。其實羊水栓塞在臨床上並沒有那麼容易診斷,甚至可以說,壓根沒有一個客觀的診斷指標,而產科急症變化可以非常迅速兇險,很多時候,羊水栓塞就是一個診斷不明而又無法解釋的急症的垃圾桶。
當事醫生至今沒有出來說明具體的病情病程,而只是由醫院對當天的事件做了一個梳理彙報。我們作為第三方無憑無據又何以評價是非呢?那我們豈不是犯了和無良記者一樣的錯誤嗎?
醫院有自己的苦衷,在中國,由於孕產婦新生兒的死亡都是衛生行政工作中最大最重的考核指標之一(因為據說這可以反映一個國家的衛生醫療水平),死孕婦,是要省級通報的大事,主觀上醫院肯定盡了最大的努力。也因此才有了那個奇怪的醫患溝通,先向上級彙報,再由上級下達指示,和家屬交代。
也不要一味苛責家屬。雖然挾屍要價的做法卑劣,暴力衝擊醫院是毫無疑問的違法,但是在治療上是否有延誤,是不是和家屬有關,在未經調查前,並不好說
最早的報道水平低下,但是這樣的報道有市場,也是迎合讀者對醫療行業現狀的不滿心理。在這個報道基礎上,事實未調查清除之前,各方獨持偏見再做無非的紛爭,就是錯上加錯了。每每輿情激憤,真相反倒更不可及。
還是讓醫療的歸醫療,法律的歸法律媒體無良,只為了博眼球;政府只考慮維穩,沒有嚴肅的調查處理事件,只是一味地用花錢買清靜的方法來處理,最終縱容醫鬧,使醫患關係雪上加霜。
女生們結婚前不要鬧什麼掉水裡 救婆婆還是救媳婦兒了,
請嚴肅的問一問: 保大人還是保孩子?先摘自丁香園的採訪,與一般媒體的報道不一樣:
採訪涉事醫院工作人員,陳述如下:
患者8月10日上午11時許進入手術室,行剖宮產,12點05分,順利產下嬰兒。隨即出現產後大出血,13點,檢驗科電話報告,凝血功能明顯異常,纖維蛋白原檢測不出,初步診斷羊水栓塞;
14:20分,患者在手術台上出現心跳呼吸驟停,經積極搶救,5分鐘後心跳呼吸恢復;
湘潭縣婦幼保健院請上級醫院會診,15時左右,湘潭市中心醫院會診專家到達該院,認同羊水栓塞的診斷。建議切除子宮;
副院長與患方交待病情並簽字以後,17:15分切下子宮;
21時左右,切除子宮以後,仍未能搶救成功,院方宣布死亡;
患者死亡後,該院副院長與患方在手術室門口溝通,被圍攻;
23時左右患方,強行破門,沖入手術室。此時院方已經完成屍體護理,人員撤出手術室;
媒體所述得吃檳榔者是因為衝擊原因,脫下工作服在值班室內的醫務人員。
從15點診斷羊水栓塞到17點簽字同意切除子宮,這麼長的時間,居然死者的親人一直不同意簽字,希望將來可以生二胎。最後,是他們叫來了沒有沒有媒體,讓自己摯愛的親人,裸體暴露在媒體下,虛偽的哭天搶地對著攝像機控訴,醜惡的以死去的親人漫天要價。
至於醫護在產婦死亡後離去,但從視頻上來看,產婦手術鋪巾上無血跡,傷口被縫合,一切被擺放整齊,足以見得醫護人員是在妥善處理好遺體之後離開的,而醫生為什麼要提前離開?
產科醫生大多是女醫生,在如今醫生經常被打被砍被挾持下跪的今天,她們沒有任何方法來避免這場暴力衝突,只有脫下手術服離開醫院,否則又是一起醫護人員被砍殺的報道,沒有什麼方法能保證這些醫護人員的生命安全,經常看到的卻是砍殺醫護之後,法律對犯罪嫌疑人的從輕處理。
而中國部分媒體道德之敗壞,竟然協助醫鬧破壞醫院,並拍攝裸體的可憐產婦!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醫院有過失的前提下,索賠120萬,足以見得醫鬧是多麼專業。多麼習慣了地方政府的息事寧人。
那些所謂的媒體記者看看鳳凰網的報道吧,這才是一個有媒體道德有專業知識的應有的態度。
告誡女性,羊水栓塞雖然發生率不高,但死亡率高達80%,是產科最害怕遇到的殺手,作為患者家屬,在醫生告知切除子宮時便應立即簽字。所以不要把自己的生命全權交給把自己當生殖工具的丈夫,畢竟自己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以女性為生殖工具,不顧妻子生命安危並以無良媒體為工具,大肆的攻擊醫護人員,這就是網路暴民大罵醫護後面的真相。1.
「矛盾主要存在兩方面,一是家屬不理解為何『羊水栓塞』產前未檢查出,也不了解這種情況的兇險性;二是家屬索賠120萬元,醫患雙方對於補償款數額未達成一致。」
-------------各大報紙
呵呵,杭州三墩繞城高速附近發生2車相撞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據悉,被大貨車埋壓的黑色奧迪駕駛員,救出後因傷勢過重死亡。家屬召集村民數十,圍攻交警大隊,稱交警為何在事故前不能預警。家屬向交警大隊索賠100萬,雙方未能達成一致。這個如果放到新聞怎麼樣?是個人都覺得荒謬對不對,醫鬧就敢在醫院玩這套,網民就敢在網上支持這套。
百度百科都有的內容,根本不是家屬不理解,而是不想理解。
2.醫護人員全體失蹤
家屬聚集村民若干,在醫院打砸,最後踹進手術室,擺明了,鬧事,要錢,不講理。你讓醫生留下來等死?這幫人聚眾以後,可以把本就不高的智商拉倒負數,加上可怕的從眾心理,每人上去一拳一腳,不死也殘。和他們講道理?呵呵。
這種情況下最明智的選擇,脫下白大褂,跑路走起!媽的生命誠可貴,別做正義鬥士。
3.最後提一點,2014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以法發〔2014〕5號印發《關於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
(一)在醫療機構內毆打醫務人員或者故意傷害醫務人員身體、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分別依照治安管
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的規定處罰;故意殺害醫務人員,或者故意傷害醫務人員造成輕傷以上嚴重後果,或者隨意毆打醫務人員情節惡劣、任意損毀公私
財物情節嚴重,構成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尋釁滋事罪的,依照刑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二)在醫療機構私設靈堂、擺放花圈、焚燒紙錢、懸掛橫幅、堵塞大門或者以其他方式擾亂醫療秩序,尚未造成嚴重損
失,經勸說、警告無效的,要依法驅散,對拒不服從的人員要依法帶離現場,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處罰;聚眾實施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极參加
者依法予以治安處罰;造成嚴重損失或者擾亂其他公共秩序情節嚴重,構成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依照刑法的
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在醫療機構的病房、搶救室、重症監護室等場所及醫療機構的公共開放區域違規停放屍體,影響醫療秩序,經勸說、警告無效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處罰;嚴重擾亂醫療秩序或者其他公共秩序,構成犯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定罪處罰。
8月11日零時許,產婦家屬實施了打砸醫院手術室、毆打工作人員、逼迫醫務人員向屍體下跪、封堵醫院大門,拉橫幅、擺花圈、設靈堂、焚燒紙錢香燭等行為。
呵呵,天朝的法律有屁用,你覺得有冤情,走法律途徑啊,司法鑒定啊。也理解地方政府,醫院在地方不夠強勢,地方領導怕鬧事,影響業績,「人道主義援助」數十萬了事。政府出一部分,醫院一部分,科室一部分。但願哪一天地方政府為了少點事情,可以至少自己全部負責援助,別讓醫院承擔太多。
最後的最後,產婦各個張鋒接受採訪說:
北青報:你們是否有打砸行為,對醫院造成了破壞嗎?網上說你打了醫院的人,有這個事情嗎?
張鋒:醫院破壞我們承認是有一點,那是在我們家裡親人死了的情況下,但是,我們沒打一個人。
您家出事就可以打砸了?還好醫護跑得快。
PS.同情產婦,表示理解,但這不是家屬鬧事的理由。
因為無法評論@蔡錦程老師的答案,所以寫下這個回答。
在微博上看到一些其它說法,非專業人士不知真假,只是希望補充一下更多的觀點。
有問題請指正,視情況修改或刪除答案。
病人方,目前沒有證據證明病人家屬的決定對醫療結果產生了負面影響。評論方,剖腹產有利於治羊水栓塞的說法,信息原始來源是維基百科中文版,查閱引用,發現論文到英文維基已被歪曲,英翻中又被歪曲一次。絕大部分婦產科醫生都沒見過的專業病症,由有經驗或權威者正式出面,用柔軟的語氣說較好。
原始論文報告了一例羊水栓塞,治療過程中採用了剖腹產,但並不是一篇證明剖腹產對該病有任何療效的論文(本人不專業,歡迎專業人士核查)。//@破破的橋: 剖腹產有利於治羊水栓塞的說
法,論文到英文維基已被歪曲,英翻中又被歪曲一次。
來源於騰訊新聞
但實際上,關於這起事件最初的媒體報道已經說了「下午5點左右護士才通知產婦丈夫簽字」。這個信息並非編造,最新的消息稱,湘潭縣衛生局副局長齊先強證實,「17時許,院方告知家屬需要切除子宮,家屬方面雖然有些難以接受,但還是簽了字。」齊先強表示,「並非如外界猜測家屬想要產婦再生孩子,延誤治療」,並認為家屬是正常反應。而且仔細看視頻的話,很難說家屬說的「轉院」是為了保二胎,更像是擔心醫院水平不足以搶救產婦。
按這個說法,評論員唐駁虎的說法是有問題的。
科普一下,羊水栓塞是極其危重的產科意外情況,會導致DIC,發生率極低,死亡率極高,搶救難度極大。切除子宮是搶救產婦,控制出血的手段,但不是說切除子宮就一定能把人救活。
產婦從13點發生羊水栓塞到家屬17點才簽字同意切除子宮,就是因為家屬想生二胎,不同意切除子宮,錯過了搶救的最佳時機。
轉發一下在丁香網上看到的情況:
1、患者8月10日上午11時許進入手術室,行剖宮產,12點05分,順利產下嬰兒。隨即出現產後大出血,13點,檢驗科電話報告,凝血功能明顯異常,纖維蛋白原檢測不出,初步診斷羊水栓塞。
2、14:20,患者在手術台上出現心跳呼吸驟停,經積極搶救,5分鐘後心跳呼吸恢復。
3、湘潭縣婦幼保健院請上級醫院會診,15時左右,湘潭市中心醫院會診專家到達該院,認同羊水栓塞的診斷。建議切除子宮。
4、副院長與患方交待病情並簽字以後,17:15 切下子宮。
5、21時左右,切除子宮以後,仍未能搶救成功,院方宣布死亡。
6、患者死亡後,該院副院長與患方在手術室門口溝通,被圍攻。
7、23時左右患方,強行破門,沖入手術室。此時院方已經完成屍體護理,人員撤出手術室。
8、媒體所述的吃檳榔者是因為衝擊原因,脫下工作服在值班室內的醫務人員。
9、整個事件過程中,院方積極搶救,進行了多次病情告知與溝通。
剛剛把手機新聞客戶端刪了,在刪除之前我仔細翻閱了新聞評論,發現了下面這段茫茫瘋狗亂叫中沒有獲得一個贊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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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報道失實!從目前視頻報道和描述的分娩和搶救過程來看,因胎兒個頭過大,醫生一開始建議剖腹產,加叔堅持順產;後來產婦太痛(子宮收縮過強),被迫轉為剖腹產,嬰兒生下後,發現羊水已經進入血液循環,產婦陷入危險。有準備的剖腹產恰恰是減少和避免羊水栓塞的最有效方法。切開子宮瞬間吸引器首先是吸羊水,刀口是安全可控的,因為有止血鉗鉗夾,可以防止羊水進入靜脈血管。家屬對醫學不了解,沒有及時同意轉為剖腹產,這是導致羊水栓塞未能避免的主要原因。至於後來,醫生建議切除子宮保大人--這是應對嚴重羊水栓塞,不得已搶救的關鍵之一,主要是為了能減少羊水、胎膜與主創口的接觸面,並迅速止血,簡而言之,要保命必須摘除子宮止血(而不是媒體報道的切子宮引發大出血)。同樣是由於對醫學不了解,醫生建議摘子宮保大人,家屬特別是媳婦婆婆的反對,說「這以後還怎麼生二胎,做不了就轉院」。以上的評論是中肯而且專業的,建議網民多看看專業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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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我找到了這段話的原文,引自鳳凰新聞客戶端評論員唐駁虎的文章:
孕產兇險 媒體報道更應懂基本醫學常識
http://news.ifeng.com/a/20140813/41561102_0.shtml
網路上那些瘋狗我也懶得說了,我只知道等他們有病了還會跑去醫院求醫的,雖然他們天天喊著殺光醫生護士。。。
但我覺得媒體必須有人管管,或者有人站出來提醒那些手握一定話語傳播渠道的媒體。有些人,比如這篇報道的始作俑者,他們根本就不是在報道客觀事實。憑著自己的主觀臆想寫了個通篇醫學專業錯誤百出的爛報道就出來吸引眼球,引來一群無腦的瘋狗(對,中國不缺這種人),就以為自己是有多麼大影響力的媒體了。唯恐天下不亂,不負責任,讓人噁心。
後來我看到了微博@鳳凰新聞客戶端的一句評論:願逝者安息,願無謂的紛爭不再。願醫者救死扶傷,願記者肩負正義。願我們每一個人作為社會中的一份子,都能有職業操守、道德良心。
又讓我想起了《落水狗》里那句經典的台詞:be professional這次事件令人異常憤怒,媒體煽風點火起來真是一點底線都沒有!
我很想知道,如果家屬不知道孕婦的生死就直接聯繫記者來拍照,他們是想幹嘛?這個砸門明顯就是醫鬧行為,無良的新聞媒體就不要胡說八道!
大學曾經學過一年的新聞,新聞系第一堂課——倫理學,明確教導了在災難事故面前第一時間對遭受災難者進行採訪要求複述災難經過是有違倫理的。
老師舉的一個例子是一家人房子被燒了,火還沒有撲滅,大人小孩坐在那兒哭,記者過去說:你們談談感想,你們談談感想。
原因很簡單:
1、人通常會誇大自己所受的傷害,且不談故意不故意,這是人性不可避免。
2、這種採訪形式,容易給承受者帶來二次心靈傷害。
3、人在此種情況下,對於新聞事實的還原,由於情緒的原因很難達到完整、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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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視頻中大媽的表現和目前其他媒體的信息綜合來看:
1、家屬對於醫院的「不負責任」程度,是有一定的誇張(也可能是YY)的成分的。
2、事情的真相反轉也好,不反轉也好。大家還需要科學客觀的屍檢結果來判斷,而不是憑家屬哭鬧打砸的行為,或者醫院避諱扭捏的態度來判斷孰是孰非。
哪怕真相真的昭然若揭,媒體也不該越位行「審判」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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