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是一條艱難而漫長的路,是什麼讓你肯拚命堅持,堅守初心?
題主是在校大二大學生,在一個很棒很暖心的公益組織做一些簡單的公益活動持續兩年啦。最近有一個小講座要我談一談對於公益的感受。我也好想知道大家的看法嘻嘻嘻
第一次問問題,希望大家幫忙回答啦!
祝大家天天開心,心想事成噢^_^
兩年的話,大概還沒什麼資格談這個話題。當然我也只幹了6年,也沒什麼資格,但至少我見了很多人,來參與公益行動,三五次後,或者一兩年後,默默地淡出的。
我個人覺得,大概到10年上,可以談「不忘初心」這個問題了。
如果說有什麼感受,就是政府不作為的問題太嚴重了。
前幾天被這個新聞刷屏了:
然而,被闢謠此事是移花接木,一廂情願。
1983年,里根總統宣布艾坦失蹤的5月25日為「國家失蹤兒童日」
1981,《失蹤兒童援助法案》也在Walsh夫婦(孩子失蹤)的參與下通過。該法案呼籲在全美範圍內建立一條失蹤兒童免費報警熱線,以及全美失蹤兒童的信息匯總和甄別中心。同年,Walsh夫婦成立了非營利組織「全國失蹤與受虐兒童服務中心(NCMEC)」,打開了解決失蹤兒童問題的關鍵之門。
1996年amber失蹤被害案:當地居民要求當地廣播電台比照天氣預報,以同樣的頻率和力度不間斷播出失蹤兒童的新聞。半年後,在一場記者會上,有當事者回憶起在尋找安伯的過程中,媒體是如何幫上了大忙。這個信息終於傳到了警方的耳朵中,於是經過一系列打造升級後,一個接駁美國緊急警報系統,通過電台、電視台、電子郵件、交通提示、簡訊等,多種渠道,向全國發布失蹤兒童信息的龐大系統上線了。這個名為「Amber」的系統所發布的內容由警方決定,通常包含了失蹤兒童特徵、嫌疑犯特徵,以及嫌疑犯的車輛描述和車牌號碼。
經過政府主導,全社會共同參與,在一系列法案,組織,行動共同作用下。1990年時,全美只有62%的失蹤兒童可以被找回,而如今,這一比例已經變為97.7%。
而在中國,幾乎所有的公益活動的規範者-也就是政府角色,都是嚴重缺位。導致的後果就是
「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無路可走」
的三無窘境。
我正式呼籲,我國設立國家失蹤兒童日,為保護兒童,切實地做一點事情。
同學啊,不要來知乎操作業啊!
上面做了六年的都說沒資格談這個問題,那我就不敢掰扯了!!
其實,對我來說,我就是把這個行噹噹做一份職業來做的,以前在其他機構工作,那就是工作,現在自己辦機構,我把它當作創業。
不存在拚命堅守,也不存在堅守初心。
做事,要看前面。 風景無限,何必在乎腳下石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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