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要捉妖?

最近在微博上看到一組圖片 感覺Po主腦洞開的不是一點點。山海經里的妖怪為什麼那麼萌?結合最近很火的電影捉妖記(不做評價),覺得有一個問題挺有趣的:為什麼人要捉妖怪?人和妖怪就不能好好相處嘛? 微博鏈接:Sina Visitor System


謝邀。

因為妖,本來就沒那麼壞,最初是人類幻想的超自然力的化身,《山海經》時代,人類也沒想打妖。
人之所以要去打妖怪,是因為後來,人類自己慢慢把妖怪給妖魔化(這話有點彆扭)與對立化了。

自己腦補出來妖怪這群對手作為自然邪惡面的存在,於是人類打他們就是征服自然,是一種政治正確,是一個虛構的沙袋。說難聽點:人類需要把妖怪編得壞壞的,然後才好去光明正大的揍。
而這進程中,人類又越來越看不起動物,所以就把動物和其他自然體系一起人類化,然後去征服。這樣打爆了妖怪,就有種「我們征服了自然」的快感。
同樣,人類需要把女妖設計得又妖艷又美麗又喜歡窮書生,然後來讓人類拯救之,以便滿足人類自己的虛榮心……


按早期,人類構思超自然神靈妖怪時,基本是將自然擬人化。這時候,神和妖形象差距是不大的。
《山海經》里的神靈妖怪,也都是半人半獸的。
中國人始祖伏羲和女媧,都是人面蛇身。

這時候女媧看上去有點像葫蘆娃蛇精吧?

這不奇怪,因為人類原始宗教,會將自然力擬人化人格化。更乾脆的,就是把人與動物合體。
比如埃及的阿努比斯,就是負責給人心臟稱重那位,是狼頭人身。

獅身人面像眾所周知,就不提了。

奧德修斯歸航時,遇到過塞壬。塞壬女妖就是人頭鳥身。傳說里的哈爾庇厄,其實也是人頭鳥身。

以及人頭馬。

印度天龍八部,最後兩個:一個是緊那羅,人頭馬身、馬頭人身、人頭鳥身、鳥頭人身都有;一個是摩呼羅迦,人身而蛇頭。

就是說,長了人與動物合體的姿態,在古代並不奇怪,也不算太邪惡。
原始宗教里,總想像萬物有靈,於是把自然人格化。天神地神,水神火神,雷公電母,不一而足。很方便的,就是將人類和自然的某樣東西揉起來,這樣,超自然力也就人格化了。比如《荷馬史詩》里覺得天氣好,是神幫忙;起洪水,是神搗亂。


但後來慢慢有個特徵:神越來越人格化,所以後期的伏羲女媧、上帝宙斯,都會盡量像人;而妖怪就越來越不像人,於是,擬人化自然物,本來是神妖共享的,後來越來越由妖怪獨自享用了。

《山海經》時期的妖怪群,更多像是「怪物」,並不害人。
《山海經》有鮫人,是人和魚合體。

你以為只有中國人才有這玩意么?《海賊王》粉絲來認領。

大概是到漢朝董仲舒後,中國人開始相信天人感應。所以國之將亡,必出妖孽。王充又說:
「故妖怪之動,象人之形,或象人之聲為應,故其妖動不離人形。」
即是說:妖不算人,但越來越像人。到魏晉時,就有干寶《搜神記》,我們很熟悉的「宋定伯捉鬼」一類了。

以前討論過狐妖,其實狐妖的進化歷程,是中國妖怪進化歷程的縮影:
先是假設狐狸可以人格化,然後,根據「狐狸很狡猾多謀」,推論出「狐狸通靈,狐妖可以變成人形,但比人類狡猾」。
《朝野僉載》說 :「唐初以來,百姓多事狐」,就是民間拜狐狸大仙。這裡狐狸就不是狡猾多智,而是善於變化有神通了。到《太平廣記》,又演變出狐狸有勾引人的法術。

你看:妖怪就是一步一步,從超自然力的虛構,再到動物與人的複合體,最後被人類設定成帶有人格化的壞東西的。

還是以伏羲為例。既然認作了祖宗,就不再有蛇身了,而是人身。說穿了,人類開始看不起動物了,覺得神仙聖人都是人體,妖怪才是人和動物混合呢。

終於說到正題了:為什麼我們要打妖怪?因為妖怪已經被我們設定為邪惡的東西了呀!

中國人一向推崇與天斗與地斗與人斗其樂無窮。人類又特別喜歡征服自然。

想像一下:如果《西遊記》里唐僧西行,沒有遇到會噴火的紅孩兒、會發妖風的黃風怪,而是單純寫玄奘法師遇到了火災和妖風,是不是就沒意思了?如果他在獅駝嶺遇到的不是獅子精、大象精和大鵬精,而是獅子、大象和大鵬,是不是就不夠驚險了?


以前聊過女妖的問題:

做書人的世界觀這麼解釋:首先,妖精品德有問題,是原罪;其次,妖精通常得要吸人類的陽氣,要吃人心之類——因為妖魔鬼怪傷害過人,所以人妖不兩立。問題是,這是人類角度,妖害人類,好比人類吃豬肉吃牛肉。妖類何必為此有心理壓力?
大多數女妖,都被設定成了妓女的幻影。她們溫婉美麗,勝於大多數人間女子;她們明明有凌駕人類的能力,卻不去統治人類,卻還要像黑社會洗底一樣委曲求全,像妓女一樣等待被救贖,一旦有個人類拿點真心,就捨棄一切迎難而上。好像妖天生就低人類一等、對人類有歉疚之情,活該倒霉似的。
這麼設定,最後的得益者是誰呢?書生。首先,因為對妖(或妓女)付出真心,書生們道德上很是偉岸;引得女妖們死心塌地跟他們後,肉體上又獲得了回報,真是精神肉體的雙豐收啊。這就是做書者的結論了:把女妖們設定成妓女一樣待拯救的、給點真心就願意死心塌地一生一世的角色,再賦予她們完美容貌,然後就可以樂滋滋的享用她們啦……

同樣的道理。男妖也被設定成壞東西。任何妖怪,彷彿先天有罪,註定要被滅似的。

雖然偶爾也有《白蛇傳》、《聊齋》這類對妖怪比較友好的篇目,但大體上,妖怪這個概念,就是被人類設定了的壞東西,是自然的負面因素的人格化變體,是人類編出來嚇唬自己同時讓自己砍起來爽的、征服自然與邪惡力量的活靶子。哪怕是白素貞,也是設定「她是人形時便好,喝雄黃酒現了原型就不對」這樣的。

至於CAPCOM出了《怪物獵人》,然後光榮就出了《討鬼傳》。你會想:怪物和鬼做錯了什麼,要被人類討?
沒法子,因為人類把你們設定成那種不太像人的超自然嘴臉,就是打算把你們砍著玩兒的呀!


反正就是這樣:
妖怪是人自己編的,人格化了,與動物與自然搞在一起的邪惡自然力。所以我們人類要打。
有妖怪我們要打,沒妖怪我們就編出妖怪來打,顯得人類牛叉。


信不信由你,人最開始捉妖,說不定是為了「吃」。

閑來無事,讀讀《山海經》,陡然發現古時的人真是飢腸轆轆,看什麼都想吃兩口。

我們印象里,《山海經》的妖怪要麼是如鳳凰炫麗,要麼是如天狗兇悍,總之都是上古神獸,出場自帶柔光煙霧和音效,山河變色、地動山搖。而渺小的人類只能匍匐在地,恐懼流淚。

不,不,不,其實老祖宗們流得,是哈喇子。

不相信,看看這幾段:

↑【橫公魚】生於石湖,此湖恆冰。長七八尺,形如鯉而赤,晝在水中,夜化為人。刺之不入,煮之不死,以烏梅二枚煮之則死,食之可卻邪病。

翻譯過來是:

菜肴:烏梅赤鯉
食材:橫公魚、烏梅
做法:清水內放入兩顆烏梅,水滾後整魚放入,5分鐘後關火食用,可以去除邪病。
注意事項:橫公魚夜間會變成人,心理素質較差者建議白天食用。

看完這段我腦補的是明月初升,一位俊秀的少年從水盆里探出頭來,濕漉漉的眼睛看著漁人,輕聲說:「先生,不要吃我……」嗯,古人真是毫無邪念,赤子之心。

水裡游的能吃,天上飛的當然也不能例外。看看這個:

↑【肥遺】英山,有鳥焉,其狀如鶉,黃身而赤喙,其名曰肥遺,食之已癘,可以殺蟲。
這段更好了,從「舌尖上的妖怪」變成了《本妖綱目》。要是李時珍先生早生一千多年,這段就會被寫成這樣:

禽部?肥遺

釋名
肥雀、黃鶉

氣味
肉:黃、溫、無毒。
喙:赤、苦、無毒。

主治麻風出疹。用肥遺五隻,治凈,炒熟,加酒同煮。每夜睡覺時服湯,至五更時,再服,至病癒為止。
蟲生腹瀉(黃胖病)。用冬季肥遺,去皮毛及腸肚,填入巴豆仁一枚,裝瓦煅瓦瓶中。以好酒煮黃蠟百沸調成丸倉。每服一、二十丸,用乾薑湯送下。

僅僅治療麻風病、寄生蟲這樣的生理疾病還不夠。《山海經》還相信,像妖精這樣集合天地精華長成的生物,一定可以作為治療精神疾病的藥材。比如像冉遺魚就可以治療失眠多夢,還能辟邪,簡直是居家旅行必備。

↑【冉遺魚】英鞮之山,涴水出焉,而北流注於陵羊之澤。是多冉遺之魚,魚身蛇首六足,其目如馬耳,食之使人不眯,可以御凶。

《山海經》還打破了我對某些妖的刻板成見。


在第一宅男蒲松齡筆下,狐妖必定風情種種,溫柔善良,看到貧困書生寂寞孤獨,就得千里送X、自薦枕席,一夜情或數夜情後匆匆離去,不給男主角留下任何麻煩。


這哪是狐妖?分明是古代免費的小澤、倉井呀。結合蒲松林常年遠離故鄉,兩地分居,窮困不得志的境況,我只能說,蒲先生,您玩的一手好YY。

相比之下,《山海經》時代的古人就顯得樸實得多。看到下面這樣的九尾狐,想的是「食者不蠱」,也就是「吃了它的肉就能使人不中妖邪毒氣」。

↑【九尾狐】青丘之山,有獸焉,其狀如狐而九尾,其音如嬰兒,能食人;食者不蠱。

當然,《山海經》里的妖,準確的說是異獸,並不光是用來吃的。有的可以吞噬貪官,有的可以預示戰禍,有的可以防止瘟疫橫行,有的可以治療腳底老繭(什麼鬼)……總之,體現的是當時人類的需求,而老祖宗對於它們的態度也非常有趣,或吃,或敬,或恐懼,或馴養,總體看仍是有種各有各路,和平相處。

但慢慢地,我們發現妖的形象變了,和人的關係也發生了變化。就拿咱們熟悉的白娘子來說,你以為她是這樣的:

但是,在唐、宋等話本里,和白娘子上床的結果是:

時李已漸覺恍忽,祗對失次,謂妻曰:「吾不起矣!」口雖語,但覺被底身漸消盡,揭被而視,空注水而已,唯有頭存。——《李黃》

看到沒,蛇妖勾引良家少年上床,把人家化成黃水。這種妖,怎麼可能不抓呢,於是殺了了事。

舉家冤駭,遽命僕人,於昨夜所止之處,覆驗之。但見枯槐樹中,有大蛇蟠屈之跡。乃伐其樹,發掘,已失大蛇,但有小蛇數條,盡白,皆殺之而歸。

問題來了,為什麼當時想像中的蛇妖非要用和上床的方式害人?答案很簡單,妖是人創造的,以動物、植物或無生物為原形的,具有超自然能力或人格化的超自然力量。本質上,妖是我們把自己的慾望、恐懼具象化的過程。讓蛇「用色殺人」,實際上更多是用妖來警戒世人戒色,這和當時的儒家學說影響都有關係。而後來,隨著啟蒙哲學思潮萌芽,市民意識影響,甚至有女性意識的崛起等等影響,蛇妖的形象變得更有人情味了,與人相愛,為人犧牲,志怪意味淡了,愛情意味濃了。

再有,估計當時的人也不像《山海經》時那麼食物緊缺,那麼餓,所以法海關了白素貞那麼久,也沒想著燉碗蛇湯。

從這裡我們就能看出,無論是自由奔放、重欲放縱或是陰狠毒辣、怪異癲狂,妖代表的是我們苦苦壓抑的特徵,是我們無法釋放的慾望。所謂的捉妖,就是把我們慾望或者恐懼外化後成妖,然後通過捉妖這一行為來控制自己、戰勝恐懼、滿足慾望的過程。

捉妖,捉的是我們自己。

當然,如我這樣的吃貨,真遇到青面獠牙、角尖牙利的妖精,第一反應恐怕是:
「這是什麼妖?能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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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寶《搜神記》里對妖怪的解釋最符合古人對其的想像:

妖怪者,蓋精氣之依物者也。氣亂於中,物變於外,形神氣質,表裡之用也。本於五行,通於五事,雖消息升降,化動萬端,其於休咎之徵,皆可得域而論矣。

妖怪這種東西,本身就是有精氣的普通動植物,如花,如草,如狐,如兔。這些東西,原本可以做一個五好青年,可偏偏,它們的精氣亂了。
如果說對精氣亂大家沒什麼感受,那麼單說氣亂,總是有人會有些體會的。古人說的氣亂,會有病變的外在反應。程度很低的氣亂,放在人身上,人就會有極度的不適感。
如女子經前胸脹,古人認為這是氣滯導致的,屬於亂的一種。此類人總是煩躁不安,肝鬱氣滯,久則成瘤;憂思過度,久則成癭(頸項上的瘤子)。無論是癭還是瘤,能長出這種東西來,都不會讓人好受。它們其實就是「氣亂於中,物變於外」的產物。正常的東西變成怪的東西,簡稱怪物。

人對怪物,既恐懼,又厭惡,所以總想消滅它。
怎麼消滅?
上乘的做法,是斬斷妖怪出現的根源。

《搜神記》里,往往就是這種情況。它將氣亂而成妖的原因,歸結為有人犯了傻逼。譬如有一則是這樣說的:

漢景帝三年,邯鄲有狗與彘交,是時趙王悖亂,遂與六國反,外結匈奴以為援。

漢景帝三年,邯鄲有個狗把豬給日了,這就是妖相,不同物種之間進行了一次友好的交媾。這意味著這個國家有妖氣,如果沒有妖氣,是不會產生這種現象的。就好比,你不手賤摸烙鐵,你的手指是不會被燙成豬蹄的。
果不其然,趙王與六國勾結造反,而且還跟匈奴交媾,這就是出現妖相的原因了。後世的太史和諫議官員常常拿這個做文章,一旦出現反常情況,即所謂的「有怪物」,就要求皇帝檢討自己,並聲稱這一定是有什麼貓膩,不是國內出現了災荒,就是朝廷出了姦細。許多皇帝本身也對此深信不疑,常常因此齋戒。
這是上層的捉妖。

說到下層,道士出面捉妖就有門道了。
除了得道高人和那些吸風飲露的仙子,普通道士捉妖,是要收酬勞的。有的道士能一眼看出某地方是否有亂葬的屍骨,如有冤魂,則讓人挖掘,下頭居然真的有一具屍骨,奇准無比。風水不佳,則出妖孽,是因五行氣亂,坎離失濟,人能成病,物能成妖。收服妖精,自然要看法力。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若你是漂亮的妖精,法力雖高,卻不幸碰見的是呂洞賓大師,就只能讓他先捉後日了。

道士捉妖,並不是統統打死了之,因為還有剩餘價值。有藥用價值的妖怪,可化而為葯。妖性大偏,用妖精製藥效果出眾,正因其偏。當然,葯才值幾個錢?有靈性,易感化的妖怪是不會被浪費的,它們會被收服成為上師的坐騎,仙人也有類似於寵物交易市場的坐騎買賣。
在天上賣得個腰纏萬貫,學得生死咒,騎鶴下揚州,又在人間落下個捉妖的美名,人生就是如此的完美!
這就是道士捉妖的動機。


謝邀。

張公子已經答得很好了,我就稍微補充一點點。

首先,妖怪代表的是什麼。

遠古時期,由於人們知識水平的局限性,人們無法對世界上發生的種種事件做出科學的解釋。面對神聖而神秘的世界,人們會不由自主的產生敬畏的感情。聖人孔子雖然可以說是最了解妖怪的人之一,仍然對鬼神保持著敬而遠之的態度。直到今天,人們依然對那些自己無法了解的東西保持著敬畏,比如宇宙,比如死亡。
在這之中,災害性的自然現象又更能引起人們的恐慌。比如地震,比如乾旱,比如瘟疫。人們將這些災難歸咎於超自然的神力或者魔力。在西方,這些災害大多來自於整日享樂,不把人類當人看的的奧林匹斯眾神。但是中國的中原諸神基本上都對人類充滿了慈愛。鍊石補天的女媧,日嘗百毒的神農……諸神以他們最大的愛,護佑著中原大地。

你覺得這位充滿慈愛的母親會給人間帶來災禍嗎?

既然諸神不會無緣無故降禍於他們深愛的子民,那麼為什麼還會有災害發生呢?人們將這些災害歸咎於諸神的反面——妖怪。
妖怪並不是自然誕生的。它們是五行混亂的產物。古人認為世間一切都是由五行之氣構成的。如果五行之氣清澈,就會生成聖人瑞祥;如果五行之氣渾濁,就會誕生惡徒罪孽。如果五行之氣發生了異變,妖怪就會產生。而五行的異變正是災難誕生的前兆。因此,妖怪可以說是混亂的五行之氣的實體化,看到妖怪,就預示著有災難將要發生。

所以魃出現就會有乾旱,蜚出現就會有瘟疫,朱厭出現就會有戰亂。
所以說「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那麼「妖怪」和「災禍」,孰為因,孰為果呢?

只是個人的觀點,我認為互為因果。災禍的出現以妖怪為先行,妖怪同時也會帶來災禍。

譬如說,天降大旱,但如果人們把魃趕走,那麼就一定會緩解旱情。

這就是古代人們要捉妖,除妖的原因。正如張公子所說,這象徵著人類對大自然的抗爭。


然而隨著時間的發展,妖怪的意義也逐漸產生了變化,它們從最先的藏匿於人跡罕至之處,到深入人家中。早在魏晉時期,《白澤圖》就已經出現。圖中記載了一萬一千五百二十種妖怪,有在山間水中的,也有在人家中作祟的。由於傳說這是由白澤提供給黃帝的情報,甚至可以用白澤的圖像或形貌來驅邪,因此有不少人認為白澤是中國妖怪的領袖。(不過怎麼看都像妖怪的叛徒吧……)

由此可見,人們之所以捉妖,開始傾向於保證自己的安全,避免自己或家人被妖怪所害。也正因為如此,鍾馗、石敢當、神荼鬱壘等抵禦惡鬼的凶神被人們所崇拜。甚至連自己也是妖怪的「十二神」都被收編來抵抗其他妖怪(總讓我聯想起王下75海),連關二爺後來都被封為了伏魔大帝。

時代變遷,妖怪的主體在繼續變化。明清時期,小說達到頂峰。這一時期的妖怪開始起到諷刺世上不平之事,隱喻人間不善之人的作用。種種妖異之象,不再象徵那些巨大的災禍,而是代表著時刻發生在人們身邊的尋常事件。

十分有代表性的就是《聊齋志異》。幾乎所有人都知道,《聊齋》中「寫鬼寫妖」,目的是為了「刺貪刺虐」。這裡不再贅述。在其他的故事中,妖怪的面貌也有了變化,就以我自己的頭像為例吧。

浙中有五奇鬼,四鬼盡瞽,惟一鬼有一眼,群鬼恃以看物,號「一目五先生」。遇瘟疫之年,五鬼聯袂而行,伺人熟睡,以鼻嗅之。一鬼嗅則其人病,五鬼共嗅則其人死。四鬼倀倀然斜行躑躅,不敢作主,惟聽一目先生之號令。
  有錢某宿旅店中,群客皆寐,己獨未眠,燈忽縮小,見五鬼排跳而至。四鬼將嗅一客,先生曰:「此大善人也,不可。」又將嗅一客,先生曰:「此大有福人也,不可。」又將嗅一客,先生曰:「此大惡人也,更不可。」四鬼曰:「然則先生將何餐?」先生指二客曰:「此輩不善不惡、無福無祿,不啖何待?」四鬼即群嗅之,二客鼻聲漸微,五鬼腹漸膨亨矣。

其中的諷喻意味很濃厚,大家應該都能看出來。


既然妖怪在這一時期已經代表了世上的不平之事,那麼人們當然希望有人能出現,剷除不平,為人作主。所以這一時期的捉妖,更意味著一種情感的宣洩。向妖怪挑戰,即向世間不公挑戰。就算在現實世界裡無法違抗命運,那至少要在小說里出一口惡氣。


時光荏苒。又到了建國之後……

妖怪也都被共產了,不許隨便成精了。
這一時期為什麼要捉妖?當然是為了上交給國家~


奧特曼為什麼要打怪獸?
然而確實有高斯奧特曼這樣的異空間存在。
人為什麼要捉妖?
我想也有人妖和平共處的世界吧,但是不是我們這個時空


因為妖能威脅到人類文明的生存。

我們之所以不去滅絕螞蟻或蟑螂,不是因為費事,而是因為它們不能從本質上威脅到我們的社會存在。想想歐洲殖民者對非洲和美洲土著的屠殺就知道,人類向來是喜歡團滅對手的。

至於什麼正邪問題,那只是強加上去的一種傾向而已。其實就是不同的種族之間的生存競爭,互相戰鬥互相殺戮而已,放到大自然里稀鬆平常。


人們捉妖,是因為他們以為「妖」是對人類有害的一種生物。

這其實是一種倖存者偏差。

通俗點來解釋,凡是人類能夠接觸到的妖怪都是心懷不軌的,要麼吃人的血肉、要麼吸人之精氣,甚至是先奸後吃。

而對人類無害的妖怪他們把心思都放在修鍊上了,壓根就不願意和人接觸。

所以久而久之,人們便以為所有的妖怪都是來害人的了。

借用我的小說《尋妖記》中陶弘景的話來解釋:

什麼是妖?

妖者,後天煉化所成,飛禽走獸,山石草木,皆可為妖。妖,本是無明無識之物,可遇上機緣造化,或是勤加修鍊,便有了神識。產育十年,可識人語。修鍊百載,可作人形。造化千秋,可受仙錄。不過這也要看各自的根骨天賦。妖類既有專心修行,與人無爭之善類。亦有磨牙吮血、殺人如麻之惡屬。害人之妖多半是想求速成仙果,才墮入邪道。譬如狐妖便是通過魅術攝取男子之精氣來輔助修鍊,而貓妖則是吮食人血來調養元靈。

妖怪為什麼不與人類好好相處?

「因為世間萬物,各有所歸。妖怪歸於山林,鬼類歸於幽冥…人間之事,與他們有何關係?故而少與人類往來,也是常理之中。人類偶有所見的妖魔鬼怪都是害人的,以至於認為所有妖魔鬼怪都是害人的,這當然是一種謬誤」

為什麼人類覺得妖魔鬼怪都是害人的?

「因為不吃人的妖怪和不害人的鬼類要麼生活在深山老林里,要麼居住在幽冥鬼府中,難以為常人所見;而那些經常往來人世的妖魔鬼怪,則一般都是心有邪念的:譬如妖怪吃人,乃是為了增強修為;怨鬼害人,乃是為了報復仇家。久而久之,人們便誤以為這世上的妖魔鬼怪都是於人類有害的了。」


種族歧視


1.

我在東北某個山區里躑躅而行,這地方遠離人煙,我用手裡的木劍當作拐棍,泥濘的土地,把我的草鞋都給粘掉了——我不能遺失我的草鞋,這是我的財產——私有財產。

我,一個冒牌的道士,奉村長命來捉妖。

傳說這裡有妖怪,一年前就有這個傳說,開始時候村裡只是丟失雞鴨鵝狗,再後來就是丟姑娘,年輕的姑娘家喲,水靈靈的,一夜之間,說沒就沒了。

沒人見過妖怪,大家都是道聽途說,傳聞是黃皮子精,也有說是蛇精的!

屁,都是胡說,沒人見過,咋不說是外星人呢。

後來村長挨家挨戶的收錢,湊錢僱人來捉妖精。於是一波又一波的和尚道士尼姑神父都相繼趕來,然後又相繼進山,再然後連個活著的喘氣的都沒回來過。於是最後就沒人來了,百姓傳言說,這根本不是妖精,是山神爺,山神爺在娶媳婦呢。

屁,哪家山神奶奶能讓山神爺一年到頭光娶媳婦玩,這婚姻得多不和諧,山神爺得有多好的腎!

我兩天沒吃東西了,鄰居家的雞都被「山神爺」偷走了,我就去找村長,說,我要去捉妖。

我根本就不會捉妖,我壓根就不相信有妖精這回事,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村長家的院子里,還有最後一隻雞——瘦的像個耗子,不打鳴,不下蛋,渾身上下像是長了癩子的一隻雞。

我走進村長家的時候,甚至還有不少的村民跟著我進去,聲勢不小,粗略算下,得有十幾個。

村長剛吃完飯,斜著眼睛看我,我已經挺知足啦,早先他都不看我。

「你會捉妖?」

「會。」

「以前怎麼沒聽說過?」

「以前沒有妖怪來。」

「你憑啥說你會捉妖?你知道山裡的妖精是啥/」

「其實我頭些年一直學習周文王的八八七十二卦,你知道,讀書人,沒事就喜歡研究這些。」

「讀書人,戚,手不能提,肩不能抗,會算卦有啥用?」

「上知洪荒,下知玄黃,能推古往今來,能算四面八方。我小時候就曾拜過一個茅山的天師,開過天眼,喏,這是我從不外傳的武器,開過光的。」

我手裡拿著一把三尺長的木劍——昨晚上用凳子腿刻的,這對我來說,不是難事,我本來就是一個木匠。

「成!既然你都這麼說了,就試試。你去吧。」村長說完下了逐客令,拍拍屁股要進屋,我拉住他:「呀,這不對呀,不是得……那個……這個……」我目光閃爍,盯著屋裡飯桌上還剩下的一碗煮玉米。村長皺眉:「滾蛋,哪有不幹活就要工錢的。等你捉妖回來,肯定少不了報酬。快去吧快去吧。我要午睡了。」

看熱鬧的幾個百姓都在笑我。

日他娘。

我有一個百寶囊,裡面除了幾張黃表紙和一點硃砂,還有兩個銅錢兒,一支毛筆,半個饃饃。於是我只能上山。一個老太太攔住我,給我手裡塞進四五個雞蛋說:「孩子,拿著,路上吃。別餓著。」

我點點頭,老太太又說:「可得把我家姑娘給救回來呀,哎呀呀,我家姑娘,你認識的……」我又點點頭,她家姑娘我認識,小名阿花,大名也是阿花,大辮子挺長,臉上都是雀斑。

2

雞蛋是個好東西。因為這幾個雞蛋,我沒餓死,我第一天吃了兩個,真香。第二天時候,我又吃了兩個,我到了山跟前兒。第三天,雞蛋就剩一個了,我進了山。

昨天剛下過雨,山裡路不是很好,我漫無目的,總不能在山裡放聲大喊:「妖怪,你出來。」今天的天氣也不是太好,陰慘慘,沒太陽,灌木叢里窸窸窣窣,不知道藏著什麼山貓野獸。我不像是來捉妖的,更像是在苟且偷生,我開始後悔,但是開弓沒有回頭箭。

我兜里的零零碎碎一邊走一邊在叮叮噹噹的響,在這虛無沉悶的空氣中響出一絲生氣,我沒空欣賞,我得趕在天黑之前找個地方住下,免得讓野獸把我叼走。

前面一個小土包,好像有東西。兩團物事,一團黑色,一團黃色,在那裡一動不動。我激靈一下子,趕緊抄起木劍,將身子躲在一棵大樹後,站了一會,又蹲下。

那兩團物事根本依舊像兩個死人一樣在那裡巋然不動,我嘴角有些發乾,不管那是什麼東西,妖精,野獸,還是歹人,我總不是對手。

我還是很有耐心的。上次偷看我在阿花家房後的柴火垛上爬了兩個小時,就為了看阿花洗澡。

我在地上趴了快一個小時,我不動,那兩個物事不動,再後來天上竟然還出了太陽,暖暖的,我居然睡著了。

我夢見阿花了。阿花跟我說,哥,你咋才來呢,我都做好飯了。燉小雞兒,我剛想吃,村長一巴掌打掉我手裡的飯碗,說你個混蛋,你也配吃燉小雞兒。說完拉著阿花就要走,阿花忽然開始哭,嚶嚶嚶的,我拉著阿花的手說別走,村長忽然就張開大嘴,鋸齒獠牙,眼珠通紅。我媽呀一聲,醒了。

太陽早已不見,天色轉陰,已經開始稀稀拉拉的掉雨點。那兩團物事還在那裡安靜的一動不動,我狠狠心,向前爬了幾步,又爬了幾步,好像是兩個人呢?我覺得我有必要在繼續向前挪動挪動。於是我居然貓著腰站起來,當然我是有防備的,右手拎著木劍,左手拿著一塊石頭。不管這倆東西是啥,一旦有什麼異常,我一石頭丟過去,先下手為強。

然後我終於看清了,這就是兩個人,死人。

兩個好像風乾了的屍體,從外表上看,黃色的是一個道士,黑色的是一個神父。我用劍戳了戳那個道士,一個耗子從他衣服底下跐溜一下跑出來,我向旁邊蹦了一下,才沒踩到這個瞎了眼的老鼠,然後又戳了戳另一具屍體,這下好了,神父屍體像一陣煙,砰的一下子,四散飛起,又被雨給打下,黑衣服變成了黑灰,人干變成了骷髏。

天越來越冷,我的上下牙已經開始打顫,乾脆索性把那個道士的衣服給扒下來,要不然用不了多久,我可能就得被凍死了。

「事由緊急,道友莫怪!」我嘟囔著,把道士的身體翻過來,這道士的屍體倒也跟骷髏差不多,也就多了一張皮而已。衣服倒是不錯,一個補丁也沒有。

我穿上正合適,杏黃袍,黃絲絛,五行八卦陰陽繞,要問我是哪一個,你大爺的死不了的木匠佬!

嘩啦,嘩啦!

直覺告訴我,後面有東西。我甚是警覺,這時候如果再跑,跟定來不及了,於是我順勢在兩具屍體旁邊趴下,一分鐘後,就在我剛剛潛伏的地方,一團東西悄悄出現,然後慢慢走近——是個姑娘。

我沒看到她的臉,因為我是趴著的,我只能看見一雙大白腿,雪白白。

那姑娘走到我跟前說:「哎呀,這怎麼又多了一個。」

我心下說,誰家姑娘膽子這麼大,該不會也是村長派出來捉妖的?

姑娘乾脆坐下,嘀嘀咕咕,撿起一根棍子,扒拉著老道的屍體,然後又扒拉了神父的黑灰,最後向我這邊走來。

「哇呀呀呀~」

我猛地站起來,姑娘「媽呀」一聲就往回跑,於是我就追,不成想腳下拌蒜,從土包上飛起來,來了一個向前翻騰,團身轉體一周半,狗啃式落地!

丟人丟到姥姥家了。

我抬頭,看見了這個姑娘,年輕,眼睛好看。

這混蛋丫頭回頭看見我的樣子,停下來開始笑我。

我喊道:「我腿摔壞了,你扶我一把。」

姑娘說:「我不信。你是碰瓷兒的。」

「真的。摔壞了。」

「你是人是鬼?」她問。

「我是鬼。」

「你撒謊。你是人,你不老實。你都穿著道服吶,哪有穿道服的鬼?」

「我腿真的摔壞了。」

「我不信,要不你起來走兩步?」

「小丫頭片子,挨千刀的,你怎麼一點同情心也沒有?你聾了?聽不見我的話嗎?」我頗有些氣急敗壞。

姑娘終於確認我是真的生氣了,「哎呀呀,哎呀啊,別生氣嘛。雨馬上就大了,你快點起來吧。」

我泄氣了:「看來你不是聾子,你是傻子。榆木腦袋的傻子。」

姑娘慢慢走過來,我略微細看了一眼,這姑娘長得不錯,就是有點瘦,臉上白的沒血色,不過比阿花好看多了。

姑娘的手將將要碰到我的時候,我忽然伸手抓住她手腕,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然後姑娘……

然後我就飛了起來。

姑娘的力氣大得驚人,反手擒住我的手脖子,一扯,我就從地上被扯起來,接著姑娘飛起一腳,蹬在我的肚子上——我的雞蛋啊,好像被蹬碎了——我貓著腰,姑娘雙手發力,然後,以姑娘的手臂為半徑,以這殺千刀的丫頭的身體為圓心,我被輪了一個半圓,「啪」,砸在地上。

「你看,你還是一個騙子。」姑娘說,「你腿根本摔壞。」

「姑娘,你到底是人要鬼?」這下我好像真的被摔壞了,報應來的太快。假如我要知道這姑娘是個武林高手,打死我也不會不自量力的。沒想到村長找了一個貨真價實的高手。

「我不是人,也不是鬼,我是妖。」姑娘笑嘻嘻,人畜無害的樣子很欠揍,「我是妖哇,你怕不怕?」

「怕。」

「你信不信?」

「信。」

「疼不疼?」

「疼。」

「死沒死?」

「沒死,快了。」

「有吃的沒?」

「有。強盜大人。」我掏出那個被踹的稀爛的雞蛋。

姑娘接過去:「嗯,雞蛋,不錯。我不是強盜,我是妖精。」

「知道了,女妖大人。」

3.

一般長的好看的姑娘,吃東西也應該優雅。這個女妖屬於例外。

她把雞蛋囫圇吞下,然後往外吐著雞蛋皮,不過吐的不幹凈,她嘴裡嘎吱嘎吱,我聽著都牙疼,跟著呲牙咧嘴。

後來我倆在大樹下坐著,她拉著我,抱歉,我實在是走不動了。我開始忿恨起來,這個丫頭揍了我一頓不說,還吃了我唯一剩下的一個雞蛋。

「你也是來捉妖的么?」我問。

「我不是。我就是妖精。」姑娘說。

我怎會相信,我是讀過書的人,各種學校念了十好幾年的,我還看過《論木匠的自我修養》以及《金瓶梅彩圖版》等巨著,一句話,讀書人就是我,我就是讀書人。

姑娘忽然站起來,臉色凝重,開售手舞足蹈,看架勢好像要開始跳廣場舞,然後一陣青煙,嗆得我直咳嗽,青煙過後,姑娘不見了,一隻白兔子出現在我面前。

這兔子好瘦,烤來吃應該僅夠我吃一頓的。

我以為我會「我的媽呀」大叫一聲,然後起身就跑,事實是我長大了嘴巴,根本就沒有力氣起身。

兔子開口說話:「這下你信了嗎?」

「信了,兔子女妖大人。求求你放過我,我是好人,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嗷嗷待哺的……」

「拉倒吧,一看你就是單身狗。」兔子說。

「對,我是單身狗,我還沒娶媳婦兒,我的人生還不完整,我已經兩個月沒洗澡了,身上都臭了……」

兔子站起來——我的媽呀兔子居然站起來了——又是一陣青煙,兔子沒了,姑娘回來了。

「我不吃人。放心。」

「妖精哪有不吃人的?女王大人……我錯了,我不應該來,我從一開始就不應該來,我不來捉妖就不會遇見你,不遇見你就不會被你平白無故的揍一頓,哎呦,哎呦,我的腿好像真的折了,我不遇見你我就還有一個雞蛋可以吃……強盜大人,女王大人,妖精大人,我不是道士,我只是個小木匠,你放過我吧……」

姑娘說:「我真的不吃人。我吃白菜和胡蘿蔔。哎呀呀,你看你,說的人家好想是壞蛋一樣。」

屁!妖精哪有不吃人的。太氣人了,這妖精還會賣萌。

現在就算她要吃我,我也沒辦法,打不過,跑不掉,理論上說妖精都會魔法,哦不對,是法術,我手無縛雞之力,根本不是她的對手。任人宰割吧,希望不要劫色,最好給我留個全屍。

姑娘挨著我坐下,說:「噯,隨便你怎麼想吧。一會雨停了,你就下山吧。雖然我不吃人,但是有個作惡的妖怪,他可真的吃人吶。要是一會他來了,你可就走不了了。」

「還有妖怪?」我心裡叫苦不迭。這可真真兒是,漏屋偏逢連夜的大雨,拉屎沒紙偏偏還要掉茅坑的倒霉。

「是的呀,那個妖怪去年就來了,一年到頭來,剛開始就吃些雞鴨鵝狗,後來吃狼蟲虎豹,再後來就開始抓山下村裡的姑娘,禍害夠了,就吃了。」

「那這些道士什麼的……」

「對呀,都是他給害死的。吸陽氣呀,你怕不怕?反正我是挺怕的。不過,我還是要抓住他,為我們妖界除害。」她還真是一個有理想,有抱負的兔子精。

「我要是有你的本事就好了。我就能幫著你抓妖精了。」我違心的說。

「哈,我這可是修鍊了幾百年才修來的本事吶。你個凡夫俗子,哪能跟我比道行。」她仰起頭,雪白的臉迎著風,雨水透過樹葉子,滴滴答答的打在她的臉上,怎麼看都像是一個待嫁的小丫頭,不像一個修鍊百年的妖怪。但我知道,外表都是騙人的,越是好看的柔弱的女孩,越是危險。這是一個真理,我用一頓揍和一個雞蛋換來的真理。

「那妖精一方面是為了吃人,更主要的是為了吸人的陽氣。他還有幾十年就要渡劫啦,所以才會這麼瘋狂的抓人。」

「那,你能打得過他么?」

「打不過,但是他有個弱點,就在脖子後面,有一塊雞蛋大小的黑毛,那是他的命門,只要我能想辦法擊中,就能除掉她。」

「打不過還打,你精神病啊?」

姑娘的眼睛忽然迷離起來,「他吃掉了我爺爺,後來我的爸爸和媽媽也被他吃掉了。我是為了報仇,有些事,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乃是責任。」

「哦……這樣啊,那……我是一個凡人,我幫不了你。」

「不用你幫我。這是我的宿命呀。你們人類中有命中注定一說,我們妖精也是如此。」

宿命呀,一隻兔子居然來跟我說宿命。

兔子的宿命是報仇。

我的宿命是回村裡繼續混吃等死,或者給人家打打桌椅板凳。

我忽然想起阿花,兔子說阿花也被那隻妖怪吃掉了,阿花的宿命不該如此吧。

村長的宿命,又是什麼呢?

好一隻文藝的蘇格拉底兔子,可是背負上了報仇的宿命,如果不是一家老小的仇恨都背在她一個人身上,那麼這隻兔子應該會最後找個漂亮的安哥拉長毛兔子成親吧。

雨漸漸變小,我又坐了一會,天空開始放晴,我試著伸展一下四肢,雖然還是比較疼,但是走動應該沒什麼大問題了。兔子精說:「你趕緊走吧,待會天黑了,你就走不出去了。」

我覺得我還是要努力一下子:「冤冤相報何時了,往事知多少……」

「滾。」

「仇恨迷住了你的雙眼,報仇是一條有去無回的路……」

「再白話,我就生吃了你。趕緊走吧。」

這話正合我意,傻子才願意呆在這兒。

於是我起身抱拳:「既然如此,那我就告辭了。希望咱們以後不要再見。」

我忽然想變成一隻兔子。

4.

我走在泥濘的路上,依舊是拿著木劍當拐棍,草鞋早就丟了,我穿著道士的靴子,還挺暖和。天上出了彩虹,藍天,白雲,一切都是欣欣然剛睡醒的樣子,我走在回家的路上,心裡充滿了……

「小木匠?」

誰在叫我?

我順著聲音望去,村長就站在前面。

這廝手裡還拿著一個雞腿,一邊吃一邊叫我。

雖然我比較討厭村長,但這時候終於能看見一個活著的人類,心底還是有一些高興,畢竟我還活著,活著真好。

「村長,你咋來了?」

「不放心你呀。這不,我給你送吃的來了。」

村長笑著拿出一隻雞腿遞給我。

雞腿呀,我都快一年沒吃過雞腿了。村長啊,你還真是個嘴硬心軟的好人啊。

我剛接過來,就見村長後面的林子里,什麼東西一閃而過,村長警覺的回頭,林子里的東西跑的飛快,蹤跡不見,只剩樹葉子刷拉拉的響。

我的心忽然蹦蹦的使勁跳——村長背對著我,風吹起他的衣領子,他後脖子上,赫然長著一塊雞蛋大小的黑毛。

我吞了一下口水,腿又開始軟,村長這時候回過頭,我覺得他的笑都變了。

我盡量平靜的說:「村長,天色不早了,馬上就黑天了。我看我還是先回去吧。」

「哎呀,著什麼急。回去也沒啥意思……」村長說著就要拉我的手,我急忙閃開說:「村長,那個啥,我真的有事,我看我還是先回去吧。」

村長繼續向我走來,他的眼睛已經變成了紅色:「別走哇,你看你都吃了我帶來的雞腿了,怎麼就這麼著急走呢?」

我把雞腿扔給他,轉身要跑:「村長,雞腿還給你,我先走了。」

村長大叫一聲,忽然變了臉,鋸齒獠牙,鼻子老長,大耳朵忽閃忽閃,好像一頭野豬。我媽呀一聲就要跑,一個白影刷的飛過來,給了村長重重一擊,村長往後退了幾步,站定。

是那個萌萌的兔子精。

村長——野豬精——說:「又他媽是你。」

兔子精跟我說:「你快走。」

我心裡道一聲謝謝。頭也不回的撒腿就跑。我覺得我的速度如果去奧運會參加百米衝刺,起碼能進八強。

我已經跑出去幾百米遠,還能能見野豬精的怪叫聲,大樹咔嚓咔嚓的倒了好幾根。

我繼續跑,不回頭。累的像條喪家之犬。

嗓子里像塞滿了雞毛一樣難受,胸口裡彷彿裝了一台破風箱。跑不動啦,鞋都跑丟了,百寶囊也沒了,木頭劍倒一直拎著。

歇了一會,回頭看看,那邊火光衝天。依稀還能聽見野豬精的叫聲。

這個叫聲很不好聽,無論是從節奏,韻律,以及氣息的把握上都欠缺訓練,一聽就不是一個有夢想的聲音。

兔子精怎麼樣了?

兔子打野豬,我擦這不是嫦娥斗天蓬么?

嫦娥怎麼可能打得過天蓬呢?

兔子那麼萌,這下估計要歸位。

一想到那隻文武雙全的蘇格拉底之兔要成為野豬精的嘴中食,我的心就有些難過。

我忽然對我的宿命產生了懷疑:這輩子大概要碌碌無為的過完一生,成為匆匆時光里的一粒微塵,我改變不了歷史的進程,也註定不會被人家記住。我的肩膀上從來就沒有責任二字。

我略有些羞愧,低頭,看見我身上的道服。如果兔子精死了,我回到村裡,早晚有一天會成為村長的盤中餐。而且,根據《愛因斯坦降妖相對論》裡面第三章第五小節第二段中的論述,兔子精上西天的可能性大概有95%,也就是說,小兔子要在陰曹地府跟一大家子兔子匯合了。

兔子死了,我也活不了。

我咬咬牙,回身,又跑了回去。

中間至少有三次想反悔,但是我的腿呀,從來就不怎麼受我自己的控制!

兔子精果然不是村長的對手——村長身高變得至少兩米,雙臂抓住兔子精的脖子,一米六五點五的兔子精雙腳離地,不住掙扎,手刨腳踢。村長還在咆哮:「小兔崽子,看我今天怎麼收拾你,把內丹給我吐出來!」

小兔崽子,這個稱呼我之前怎麼沒想到?用來形容兔子精再合適不過了。

我舔舔嘴唇,此時我胸中藏著一把火,這種日子不好過呀不好過,於是掂了掂手裡的木劍,悄悄的跑過去,村長發覺了我,已經來不及了,我高高躍起,雙手持劍,向村長的後脖子紮下去。逞英雄,就在這一擊!

木劍不堪一擊,斷了。不過村長也終於把兔子精鬆開,怪叫著沖向我,我一擊不中,心說,這下完犢子了。

於是我就真的完犢子了,腳下打滑,一屁股坐在地上。村長張開血盆大口,這張大嘴直徑至少有一尺,腥臭無比,彷彿在嘴裡塞滿了一百瓶鯡魚罐頭和一百斤榴槤再加上一百雙陳年臭襪子。

這TMD是生化武器。

我閉上眼,禱告:菩薩,佛祖,上帝,真主,阿拉丁,貝吉塔,西門慶,誰都行啊,誰來救救我,我感謝他八輩祖宗!

過了一小會,我沒死,慢慢睜開眼,村長的腦袋離我大概不到五公分遠。

咽喉上露出一支木劍,是我的那半支木劍。

兔子精在村長後面蹬了一腳,我趕緊向旁邊一躲,村長撲通一聲趴在我旁邊。

兔子精也癱軟在地,過了一會,哭了起來。

尾聲

我成了英雄。

能文能武的英雄。村民們推薦我當村長,我連連擺手說,我不想走仕途。村民們見我實在不想當官,就送了我一面錦旗,上書「降妖衛士」四個大字。

村長媳婦哭的稀里嘩啦,我分析她大概是覺得陪野豬精睡了整整一年,有些吃虧。

我把阿花領回來了,那個送我雞蛋的老太太高興的跟中了五百萬一樣,特意給我做了小雞燉蘑菇。

阿花吃的比我還多,不過我也不敢說什麼,因為我怕她揍我,畢竟她文武雙全。

一年後,我把阿花娶回了家。

你猜,阿花,到底是誰?

尾聲的尾聲中的彩蛋:


警察叔叔,這就是我媳婦家暴的原因,我想請政府為我做主。

完!

你可以點贊了。


凡我們戰勝的,都是邪惡的。
凡是邪惡的,正義之士必然揮劍討伐之。


天地有陰陽,故物有兩面。天材地寶所生之處,必有異獸距而守之。人性貪,見天材地寶,則足不旋踵,意欲據為己有。欲得寶物,必先除異獸。異獸者,妖物也。
妖本無罪,懷璧其中。
有能人,曰「軒川埔」,言妖物害人,自此捉妖師出有名矣!


這是一個悖論啊。

如果沒有妖怪,小孩子們怎麼乖乖睡覺。

但是有了妖怪的故事,那就得有正義的使者保護啊,不然鬼故事還要怎麼講下去。


妖想成魔,不禍害人怎麼行?

此外,天生的獸性自身都控制不住,這叫妖的天性。

與人而言妖是陰,人是陽,互相看不慣。(與陰陽和合不是一個概念)

在古代是直接吃人作惡造孽,近代是附體在人身上,吸收人的陽氣,在人身體里修行,人死時煉化人的魂魄增加500年道痕。

這些如果都是真的,你說是不是該捉該斬?

萬萬不能被小說迷惑,人和妖為了能生存下去,上千年來都是你死我活。比如妖邪附體這個問題,妖附在人身上,不弄死妖精,人活下去或者健康長壽的活下去幾乎不可能,為了人能活下去,祖師選擇了斬殺妖邪,於是傳承斬殺方法至今,目的是保護人類。自天師立教,雌雄寶劍誅斬妖邪。蒙天地恩賜,邪終不勝正。縱使道統多沉淪,今朝持法以安民。否極泰來,道法通變。持正法以佈道,以不變應萬變。若有下邪截大道,扶持道法便施行。妖氣當滅,天佑華夏。


人和人之間都不能好好相處,你還想和妖…

前兩天去看了捉妖記(評論一下吧:當初純粹是好奇懷孕男人的日常才去看的,整個觀影結束後感到比較失望,在這裡不細說了),有意思的是裡面也有人多次提出了和題主一模一樣的問題。

人為什麼一定要捉妖呢?大家都是有機生命體,都具有主觀能動性,多和諧啊,所以為什麼就不能好好相處呢?

其實這個問題放到漫威漫畫裡面也適用,復仇者聯盟的大boss偷偷利用宇宙魔方製作武器,理由很是冠冕堂皇:見識過外星人的厲害,才察覺到人類是如此渺小,不製作更先進的武器,我們用什麼來保衛地球、維護世界和平呢? 忘了誰了大致是這麼問的:為什麼保衛、維護就一定要用到武器、戰爭呢?我們就不能和強大的外星人好好相處嗎?就像和雷神那樣,成為朋友?

會這樣提問的都是善良的人,出發點總是好的,然而你們可能忘了現實有多殘酷。說白了這就是個弱肉強食的社會,就像長大之後的我們開始明白世界上所有事情並不是非黑即白的一樣,在動物體系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局面是很容易被打破的——除非我們勢均力敵並且雙方都深知這一點——否則大自然法則持續生效,優勝劣汰。為了不被妖族取代我族目前在自然界的領導地位,捉而誅之勢在必行,這是其一。

其二是:人類在經過漫長的發展歷程,終於形成了比較完善的社會體系,還成功利用主觀能動性制服了數不盡的各種兇猛野獸。這種情況下有些人類難免洋洋自得,覺得天下為我族獨尊。而妖是一種神秘又強大的生物,未知而可怖。雖然在唯我獨尊的人眼裡妖流不足掛齒,但是更多的普通人表現出來的是萬分恐懼啊。這樣的恐懼激發想像力,越想就越害怕。唯我獨尊的人為了安撫這些感到恐懼的普通人,只得提起武器去捉妖,以證明妖是可以被打敗的並不可怕,就像我們人類之前征服過的各種豺狼虎豹一樣。

其三,故事都是人編的,題主不能只看那些宣傳一定要捉妖的,也多看看一些人妖共存和和美美的故事啊——誰知道有哪些的給題主推薦一下,我腦子當機了一時想不到——不過這樣會不會又問:為什麼人和妖可以和平共處?…嗯…

我想靜靜,別問我靜靜是誰我要睡覺了,別問我覺是誰覺不是誰!


也不是每個妖都抓吧,而且抓妖的人是一些道士什麼的,神仙好像很少去抓妖的,因為妖精有好有壞,比如白素貞不也是得到了觀音菩薩的指點。所以,抓妖的人應該有兩種,一是只抓壞妖,二是是妖都抓。除開這些我沒有任何體系的因素,那應該是人類的認知裡面,妖是壞的,是會傷害人的,而人抓妖呢,是為了珍惜生命,以免自己受到迫害。


按照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謝@許路遙提醒xD)的心理,就好像你看見一頭老虎沖你張嘴你難道不會覺得他是要吃了你嘛?其實人家說不定沖你笑呢


東北這邊出馬的很多,有些人家好幾代都供一個大仙,算是和諧共處吧,不過意志力不強的很容易被大仙影響,就是思想跟行為會發生一些變化,有的甚至會瘋了,我二師兄專門給我說過這個問題,所謂請神容易送神難,你真被它纏上了,想送都送不走,要是真碰到這種情況,只能找個道行高的用考召科儀(這是對於附體的來說的,大家想像之中的什麼符咒一點,妖怪就現原形,趴到那不敢動的捉妖科儀也有,不過要求更高,程序更加複雜,現在基本沒人弄了,想看故事的同學可以翻翻紀曉嵐的《閱微草堂筆記》,他跟當時的張天師是朋友,所以記了許多當時張天師跟天師府的法官收妖的事情)給你弄走,這個活不僅麻煩,而且你一旦鎮不住它,不僅解決不了別人的問題,自己也容易惹禍上身,所以很少有人願意接這個活…我師父接過一次,還是看在熟人的面上才給弄的。另外再說一句,人身修行尚且艱難無比,更不要說其他動物了,所以對於這種修鍊有成的動物,或者稱之為妖的東西,我們一直是以敬而遠之的態度來對待的,只要它們沒幹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是沒有人吃飽了沒事幹跳出來降妖除魔的,而且就算它幹了什麼壞事,很多時候也輪不到我們去懲治,每年被天雷劈死的多了去了


我只想說我看成了【為什麼要捉人妖】,細思恐極ˊ_&>ˋ


因為單身的男道士太多了……


東北,說一個人特別能鬧騰,能作,就說你咋這麼能捉妖兒。
這裡還要加一個兒化音,尾音上揚才能體現出這句話的意味。
比如小劉的女朋友特別能捉妖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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