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反對安樂死合法化?
鏡像問題:你為什麼支持安樂死合法化? - 法律
在沒有司法獨立和權貴橫行的中國,安樂死合法化無異於
大屠殺
有意思,按照諸位的邏輯,那些一旦開放安樂死就會「被」安樂死的人,安樂死不合法的時候被放棄治療熬到死或者被虐待摧殘倒顯得蠻幸運的??還是大家覺得要能把不該安樂死的人安樂的親人,在安樂死不合法的時候,就會盡心儘力,床前盡孝,堅持治療,在逗我嗎?
因為怕一些患者「被安樂死」!
在中國現在這個時期
實行安樂死=頭疼縫嘴
不實行安樂死=頭疼特別厲害的時候,偶爾治一下
一旦實行安樂死,會有很多的老人,可能僅僅因為一個小手術或者幾萬元的醫藥費,被家裡人逼著安樂死。
或許有的人說,這些老人或者也不會有人照顧呀。但是活著就意味著還有希望。一死了之,看似是解脫,但是很多的矛盾其實還在那裡。社會的行為,應該是解決矛盾,而非是選擇性無視。
我們沒有權力終結他人的生命,即使以「我這是為你好」為理由
如果我們現在對安樂死做不到較為全面的規範的話,安樂死在一定程度上會成為一種合法殺人的手段。
就中國國情而言…
開放安樂死,會有很多老人因為無人贍養等生存問題選擇死亡,被動與主動很難界定。
更不要提一些黑暗的家庭關係了。
對於一些經濟困難的家庭來說,生病是最可怕的事情。
安樂死合法化也許在未來有可能實現,但是在沒有解決好醫保的前提下去討論安樂死+_+真的不會有什麼實際進展。
如果選擇安樂死的,是所有人,我反對。
如果選擇安樂死的是重症病人,我依然反對。
支持安樂死是你的態度,不支持是我的態度。我沒有想法設法請你接受我的觀點,只是在告訴你我當前的態度。無謂對錯,重在探討。
做過一個夢,夢見我給親人安樂死。在把藥劑推完的那一刻我突然很後悔很後悔,可是葯已注射完,後悔也來不及,只能痛哭失聲到醒來。在此之前,我也是支持安樂死的。
只要還有一口氣,就絕不放棄,這樣才有奇蹟。每個人對病痛的耐受度也不同,如何判斷可以到安樂死的程度?
你受的苦的確很苦,生不如死、痛不欲生都是形容此時的你。我不敢保證是否能承受別人的苦痛,但是我也不保證我不認為是苦的苦換到你身上又能否承受。你的確在那一刻經受病痛的考驗,聯想到很多對家人的影響。但是不要放棄任何一個希望啊!萬一呢,我是說萬一,你就是能挺過去呢!
精神、肉體的磨難都會折磨人,哀莫大於心死。只是,我很怕安樂死的那一刻,把藥劑注射到TA體內的那一刻,TA突然後悔了,怎麼辦……
評論里的討論我都看了:我這想法自私;我沒受過苦;生亦何歡,死亦何懼。
既然提出這個問題,那就必定有兩種回答。我自始至終談的全是個人的態度,個人立場。目前當下的我,不支持安樂死。我能替任何一個我的親人朋友做決定嗎?並不能,因為我尊重每一個你們。
還是希望大家的心,能堅持到最後一刻。
你可以選擇體面的死去,我也願意痛苦的苟活。
我不反對
醫神阿波羅,阿克索及天地諸神為證,鄙人敬謹宣誓,願以自身能判斷力所及,遵守此約。凡授我藝者敬之如父母,作為終身同世伴侶,彼有急需我接濟之。視彼兒女,猶我弟兄,如欲受業,當免費並無條件傳授之。凡我所知無論口授書傳俱傳之吾子,吾師之子及發誓遵守此約之生徒,此外不傳與他人。
我願盡余之能力與判斷力所及,遵守為病家謀利益之信條,並檢束一切墮落及害人行為,我不得將危害藥品給與他人,並不作此項之指導,雖然人請求亦必不與之。尤不為婦人施墮胎手術。我願以此純潔與神聖之精神終身執行我職務。凡患結石者,我不施手術,此則有待於專家為之。
無論至於何處,遇男或女,貴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為病家謀幸福,並檢點吾身,不做各種害人及惡劣行為,尤不做誘姦之事。凡我所見所聞,無論有無業務關係,我認為應守秘密者,我願保守秘密。倘使我嚴守上述誓言時,請求神祇讓我生命與醫術能得無上光榮,我苟違誓,天地鬼神共殛之。
以後,安樂死很可能會合法化,為計劃養老計劃鋪路。中國在處理社會老齡化的問題上又給世界一個新思路。想想都可怕。
比起推動安樂死合法化,推動臨終關懷水平的提高、範圍的擴大,不是更溫柔一些么?
作為一個尿毒症患者,說實話,我是支持安樂死的,這個病到後期的痛苦是不可想像的。很希望到時候能夠沒有痛苦的死亡。看過自殺的各種方法,希望找到不痛苦的死法。可惜沒有發現。有興趣了解自殺及痛苦程度的,可以在知乎找找,我就是在知乎看的。
戚夫人走投無路說 我選擇安樂死吧。
戚夫人把呂雉準備的毒酒一飲而盡昏死過去一覺醒來覺得自己被做成人彘。(隨手瞎編的)
你永遠猜不到人心險惡。
你說你安樂死,你以為你真的能安樂死?但是你真的已經死了。
魯迅先生說得好,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測。。。。。。
我贊同安樂死合法化。
因為在我看來合法化不是簡單的合法的問題,而是有配套設施的,法律就其適用條件、基本情形、實施過程做出具體的規定,這才是合法化的要義,其本質其實是免除實施安樂死的人的刑事責任。
真正的安樂死其實是一個選擇權的問題,從自然法的角度講,無論是死者自己不堪折磨選擇安樂死,還是實施者不堪親人受折磨為其實施安樂死,這種選擇權都散發著人性的光輝。
很多人也提到故意傷人殺人的問題,但是我自大一點認為,好的法律能夠解決這些問題,立法技術提升的前提下,安樂死就是安樂死,不是故意殺人。站在旁觀者角度想,當然不希望安樂死。但是一個當事人才能理解,那種折磨是何等痛苦。原來我也反對安樂死,直到一次我牙痛,唉,我就感覺有一個人拿一根長長的螺旋鐵絲一直往我牙齒裡面來回捅,整整一個晚上,沒有睡覺,一直含冷水冷敷,太痛了,那時候我才理解,為什麼有一些人要安樂死,那些癌症晚期比這個痛苦一萬倍。不過我們這個國情還是不太適合安樂死啊,哪天不小心就被安樂死了
醫院靠治療感冒發燒都賺不了錢,老百姓咬咬牙忍就過去了。只有看到親人痛不欲生老百姓才能掏出一輩子的積蓄、賣房、借錢給他/她買進口的葯,用最貴的透析機器緩解痛苦。如果安樂死合法了,醫院怎麼賺錢吶。
先完善醫保制度好吧,安樂死合法化,只能說始作俑者,豈無後乎
不反對
我怕被安樂死……
身患絕症,躺在病床上。
他看著醫生提供的選擇,治療或安樂死,想想他的孩子,他很愛他們,可是不管怎麼樣自己留不下來了。
最好的結果大概就是在安樂死一欄打√
安樂死合法化給老人一條路,最後為自己的子女付出一次。
我沒有承受過生命最後的痛,所以也只能想到,他們的選擇是為了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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