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跟妻子姓,岳父只肯將財產贈與二寶,怎麼辦?
2015.7.1更新
感謝知友們對這個問題的關注和許許多多多誠意的回答。
幾個月過去,通過和岳父岳母幾次坦誠溝通,這個問題暫時得到了解決——
1、我們說服了二老打消了直接過戶不動產給二寶的打算。
2、店鋪過戶到妻子名下,以岳父岳母對妻子單方贈與的形式,不作為我們夫妻共有財產。
面對面坐下來談的時候,也理解了老人家原先的顧慮:
一是擔心某一天我反悔把二寶姓氏改回,所以原打算通過饋贈財產的方式讓二寶更親近外家;
二是岳父自己身體不太好,當時妻子的爺爺還很健康,岳父有四個兄弟境況一般,且感情不是很好。老人家擔心萬一自己走在爺爺前面,既擔心按法定繼承最終兄弟和他的妻女爭利,又擔心遺囑繼承我們婚姻有變被我這個女婿分走一半,所以想要提前處理一部分資產。
總之,此事處理過程中,我向老人家承諾:除非孩子成年後自己選擇,否則絕對不會單方面給二寶改姓。另外,我簽訂了書面文件,確認妻子從岳父家取得的財產利益,都不作為我們夫妻的共有財產。(PS:很多知友建議我把二寶的姓改回來,我是不會這麼做的。這是對妻子的承諾吶,我答應過她的事情是不會反悔的,不管岳父富貴還是貧窮哈。)期間還發生了一些事,妻子的爺爺五月底急病過世了。我們夫妻幫著岳父料理爺爺後世的時候,感覺岳父一夜之間老了很多。也是在那期間的幾次長談,讓我們翁婿間的心結解開了很多。
對了,閩南地區的喪葬習俗很繁瑣,經歷過一次真是增長了見識。隨著獨生子女一代的長大,很多風俗習慣也有了變通,越來越顯得男女平等了。比如說當地歷來老人遺像是由長房長孫捧著,岳父是長子,只有妻子一個女兒,所以由妻子捧遺像。又比如以前只有同姓子孫才寫入老人的靈牌還是什麼的,現在不管是內孫外孫都一視同仁——大寶二寶以及妻子堂姐妹的兒子女兒們的名字都在太姥爺的子孫後代里記著。——這場出動半個村莊的隆重後事大概也是岳父放棄姓氏執念的原因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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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家的經濟條件比我家好。我們兩個都是獨生子女,談婚事的時候,岳父岳母沒有要我們家聘禮,女方家裡辦酒的錢也是岳父出的,他們還在婚前在妻子名下買了一套房子,現在一直是我們住著。岳父只提了一個要求,生兩個孩子的話,一個跟妻子姓。如果兩個男孩,老大隨我,老二隨她;如果一男一女,男的隨我,女的隨她。我父母都比較開明,也同意了。現在我們有了兩個兒子,按當初的承諾,老大隨我姓,老二隨妻子。
平時兩家對兩個孩子都是一視同仁的,岳父也沒有表現出對誰特別偏愛。但是最近岳父忽然間提出要把一些財產慢慢過戶到二寶名下,一套房子和兩個店面。我父母覺得岳父這樣做太過偏心,本來姓氏只是一個符號,但岳父這麼做就好像二寶成了他們家繼承香火的人,多少讓我有點入贅的意味。父母文化程度不高,在他們樸素的認知里,分家不平、長輩偏心都是亂家的根源。他們覺得要麼岳父的財產平均給兩個孫子,要麼給我們夫妻,由我們進行分配。哪怕岳父岳母誰都不給,也好過只給一個。
我也認為這樣明顯的偏心會導致兩個小孩長大了心理不平衡,阻礙了手足之情。老人家如果把財產只贈與我的妻子一方,或者自己把財產留著,以後的事情按法律程序辦,甚至是把財產捐出去,我都不會有什麼怨言。
但是妻子認為,岳父的錢是岳父岳母的,他們有權利決定給哪個孫子。財產是平均分配也好還是只給一個人也罷都不是我們能干涉的。
因為這件事私下裡我和妻子爭論了很多次,但總是沒有一個結果。究竟是我和我的父母想錯了呢,還是岳父的做法過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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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兩家的經濟條件:確實有差距。兩家在隔壁省份,城市都是三線小城:我的父親是工人,母親早早下崗,家裡只有早年分配的一套小房子,父母住著(所以評論里有朋友說讓父母把財產都給老大,也許將來會,但差距依然);她的父親是軍人轉業,母親是律師,兩個人都很有投資的理念,經營得很好。關於為什麼會在一起:妻子和我是大學戀人,妻子比我小兩級,但因為我讀研,她比我早一年畢業,到了她家省會城市工作。我很喜歡她,所以畢業的時候也簽了同一個城市。談婚事前,我對她家的情況了解得並不多,已經做好了兩個人租房結婚艱苦奮鬥的準備。
關於住在岳父家的房子:這套房子是妻子畢業到省會工作那年岳父岳母買在省城的,在妻子的名下,是她的婚前財產。我和我的家人從來沒有想過房產加名的事。為什麼住進去,一來我目前確實沒有能力自己買一套房子來結婚,二來登記後妻子很快懷孕,我自認沒有理由因為自己的自尊心要求妻子和我一起租房。
關於女方辦酒席的錢:我們在不同的省份,所以酒席辦了兩次。我家的酒席錢是自己出的,雖然規模不大(父母的交際圈子比較小)只請了十桌左右,但父母已經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力做好了(幾乎花光了積蓄)。妻子家的酒席是岳父出的錢,辦了五十幾桌,據說賓客名單還是縮減了又減。當然,女方辦酒禮金我們夫妻也沒有要,由岳父收取。坦誠說,如果這筆辦酒的費用由我家負擔,確實力不從心。
關於兩家的關係:在這次的事情之前,兩家關係非常和睦。應該說雙方家長都是性格很好的人。妻子從懷大寶開始,我媽媽就過來照顧(岳父岳母都還在工作),一直到現在二寶出生,任勞任怨,對於這一點岳父岳母也非常感激。幸運的是,妻子和我的媽媽相處得很和睦。
關於奮鬥:奮鬥是必然的。擺在我們眼前首先是自己買一套房子。一方面我的父親很快退休,我們希望把他接過來生活。父母始終認為如果他們過來也住在我妻子的房子里,不合適,想把老家的房子賣掉換過來。但我和妻子都認為那個房子是父母對故鄉的念想,哪怕過來生活還是要經常回去的,還是留著吧。另一方面雙方都是獨生子女,岳父岳母年紀大的時候也需要我們就近照顧, 將來我們的婚房肯定是應該由他們居住的。所以我們打算自己買一套房子安置我的父母,也儘快獨立。
關於拒絕:私下我諮詢過律師朋友,結論是我無權替孩子拒絕。「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接受獎勵、贈與、報酬,他人不得以行為人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為由,主張以上行為無效。"而且我和妻子同為法定監護人,在說服妻子取得一致意見前,我也不可能獨斷地替孩子拒絕。
上乾貨:
在題目描述提到的這八個人中,只有一個人有權干涉岳父的贈與,一個人有權影響並提出自己的建議:
有權干涉岳父的贈與:岳母。
一房兩鋪是岳父岳母的夫妻共有財產,岳父贈與必須經過岳母的同意。
岳父要傳宗接代,岳母呢?一個當律師的女性思想會這麼重男輕女、充滿宗族觀念嗎?不見得。否則以他們的經濟條件,早就想方設法生二胎了。
岳母會心甘情願岳父用把共有財產贈與同姓孫子這種方式羞辱自己生了獨生女不能傳宗接代嗎?不可能。除非你岳父也是入贅的!
岳母作為母親,想必很愛你的妻子。
以律師的智慧她一定會意識到岳父的行為會為女兒的婚姻埋下禍根。既然當初沒有反對婚事,現在兩個外孫都出生了,只要你對妻子好,岳母一定首先維護自己女兒的利益!
岳母怎麼做才能使女兒利益最大化?
把財產給二寶,萬一你們離婚,這一房二鋪不是夫妻共有財產,不能分割。誰能保證二寶的撫養權就一定歸女兒?即便女兒取得撫養權,她同樣沒法處分二寶受贈的財產,而且孩子長大對親生父母都有贍養義務,變相還是便宜了你。
正確的做法是:
阻止岳父贈與財產,把財產繼續自己經營,利用自己巔峰狀態的投資理念讓財產繼續增加,最後的遺囑把財產給女兒一個人繼承。
這樣他們在世財產握在自己手裡,免得你們惦記。
他們百年之後,女兒和你的婚姻是好是壞基本有個定論: 如果沒有離婚,那個年紀的女兒對怎麼處分財產能做出比較理智的決定。如果女兒和你過不下去離婚,財產可以確保是她的。
有權影響岳父的決定:你的妻子。首先她說法沒錯,父母怎麼分配財產是父母的自由。請注意她並沒有否認這麼做對孩子的影響!而她為什麼會這麼說呢?是不是你和你的家人在這個問題上過分指手畫腳了以至於引起了妻子的反感?
所以題主你要做的是在家庭關係中和妻子統一陣營,在下次父母開口提及的時候站在妻子這邊!只要你讓妻子明白你不會幹涉岳父岳母財產分配,你妻子就會冷靜下來和你一起考慮如何使利益最大化。岳父在婚事中沒有為難你,說明也很愛你的妻子,不要低估她的能量!
我注意到你們異地是一年期間妻子是工作而你讀研,這種情況下考慮雙方家境她竟然沒有和你分手、沒有被爹媽拉去相親一個門當戶對的人、還在你畢業前去工作後很快搞定父母完成你們的婚事,說明她真的生在一個很開明民主的家庭。
傻子才會把希望寄托在一個一歲小孩子身上,誰知道會被教育成什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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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多了知乎上因為聘禮、首付、房子、異地、姓氏、門當戶對的爭論,再看到題主的這個問題,感觸良多。從女生擇偶的角度談談我的想法吧。
如果你是題主的妻子,會選擇和題主結婚嗎?站在題主妻子的立場,這場婚姻完全就是裸婚:男方沒錢、沒車、沒房,只有一顆愛老婆的心。那麼題主妻子選擇題主,究竟是因為傻?因為愛?還是因為題主帥?
提問的信息里很少著墨兩夫妻的個人情況,只有異省、大學同校、男碩士女本科。在不看題主臉的情況下,我們來看看這個婚姻是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題主的妻子在婚姻里得到了什麼:
1.首先是一個自己喜歡的伴侶。大學戀愛、經過一年異地並修成正果、婚後很快有了兩個孩子、夫妻關係和諧,遇到矛盾有爭論但目前沒有爭吵也沒有一方獨斷。
2.其次是一個喜歡自己的伴侶。題主是獨生子,為了愛情在碩士畢業後去了妻子家鄉的省會工作。其實僅憑這一點,題主就已經脫離了鳳凰男的自私。如果這場愛情的結果是妻子投奔題主家鄉,那才真的是一個鳳凰一個傻。
3.一個有理智、責任感的伴侶。不知道題主夫妻今年多大年紀,工作了幾年?從題主的描述可以看出這是一個有責任感的男人,能夠接受客觀事實的情況下儘力維護小家。題主在遇事不決的時候選擇上知乎聽聽第三方的意見,是個很理智的人。愛妻、愛子、孝順父母。整場婚姻,題主和妻子有太多的機會吵得天翻地覆分道揚鑣,但很慶幸他們沒有。我相信換作前面各種嘲諷的知友,未必是今天的情形。
4.一對開明的公婆。他們確實很開明。獨生子去岳父省份定居、接受親家分姓的條件、和媳婦和睦相處、奔赴異省照顧懷孕的媳婦、想過賣掉老家房子給兩夫妻買房……這些都是屬於理想中理所應當、實踐中不容易做到的。僅僅是因為親家有錢嗎?多的是自認兒子聰明優秀白富美都活該倒貼的婆婆。以題主夫妻的實際情況(岳父岳母還沒退休、與娘家不在同一個城市、兩個小孩)如果沒有題主母親的付出,恐怕日子早已雞飛狗跳。
5.一份未來可能的自己的事業。題主沒有提及妻子的工作,我純屬從岳母的職業是律師和妻子家的情況猜測:大學畢業沒有選擇回家享受安逸的生活而是到省會奮鬥,相信題主妻子是個獨立的女孩子,大概不會願意因為生了兩個孩子就淪為家庭主婦吧。而題主想必也不是一個合適的家庭主夫……能夠得到公婆的扶持,難說不是妻子慎重考察和考慮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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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我覺得題主的這場婚姻堪稱各取所需,很美滿。題主的妻子願意嫁給題主,是做了非常聰明的選擇。面對一個聰明的妻子,問題就好辦多了……她一定是愛兩個孩子的,說服她你就取得了勝利。
非常理解這位父親的憂慮。上乾貨。
1、你岳父的財產給誰,是他本人和你岳母的事情,子女不應干預,至於你父母,更不要說三道四,堵住你父母的嘴,這個事只有你來做。
2、跟你岳父商量,由於他的行為可能影響到兩個孩子的成長,那麼財產贈與可以做,但是在兩個孩子成年之前,不要讓他們知道,孩子小時候知道這種人為造成的差異,他們理解不了,確實會造成不良的影響。
3、你能掙多少錢,是你個人努力的結果,能不能達到目標,跟父母,孩子都沒有直接關係,重視你妻子的意見。
4、最後,這個事情最終的發展,還是在你對孩子的教育問題,如果能夠正確的教育孩子,使他們懂得應當依靠自身努力去過更好的生活,他們就不會為了繼承誰的遺產而傷腦筋,他們應當自己努力去掙錢,不因為得到遺產而沾沾自喜,也不因為沒有得到遺產而憤懣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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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來看,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只發生在岳父和二兒子之間,除了題主的岳母,其他人沒有資格對這個財產分配提出異議,但是我們默認題主的岳母完全同意其岳父的分配方法,那麼要解決這個問題,只能從岳父或者二兒子入手。我也不認同岳父的這種分配方法,但是支配個人財產是其本人的自由意志,應當得到尊重,也很難進行說服,那麼實際上唯一的解決方法就是如何良好的教育孩子,再具體說,就是如何培養孩子的金錢觀。
誰都喜歡錢,也需要錢,但是錢不會從天上掉下來,得到錢就必然要有相應的付出,這個最基本的觀念,我覺得是需要幫助孩子建立的,我覺得需要教給孩子,為了得到錢,你願意付出什麼。得到遺產這種事,我把他看成中了500萬,有500萬,當然開心,但是沒有,生活也要繼續下去。我還是說說我的事。
我爺爺在世的時候,給我留了一套房子,挺大的,有十間屋的樓房,還是在市中心的位置,雖然沒有遺囑,但是我爺爺跟幾個孩子都明確表示過,後來這套房改制的時候,我家交了兩萬塊錢房款。我奶奶不太喜歡我父親,所以她想把這套房子留給我三叔的女兒,也就是我妹妹,但是我三叔拒絕了,從他心裡,這套房子是屬於我的,我二叔和我小姑也明確表示,不會要這套房子,但是我大姑家經濟條件不好,2004年我奶奶突然去世,幾個孩子開了個會,結果我大姑提出,她想要這套房,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爸同意了,把兩萬塊錢拿了回來。回來之後,我媽跟他吵了很長時間的架,直到我媽去世,都再也沒跟我大姑見過一次面,我當時也很氣憤,認為是被欺負了,因為我家經濟條件其實也一般,後來2007年我結婚的房子,都是我叔叔給我的,也只有70平米。但是我爸告訴我,不想因為一套房子鬧的全家人分崩離析,我奶奶性格古怪,家裡人本身就不是很親密,我父親作為長子,他覺得有維護整個家庭的責任,當時我也是不能理解的。我奶奶去世之後,幾家人的走動,是越來越多了,但是我也躲著我大姑,好幾年沒跟她見面,我爸跟我說,你不要恨她,每個人都會犯錯,你可以選擇不原諒,但是原諒會讓你得到更多,我那時候雖然成年了,但是也沒明白這個道理。
我家的情況有些好玩,在我媽家那邊,我是同輩里最小的,從小就受寵,三個哥哥三個姐姐都很愛護我,但是在我爸這邊,我是最大的,有三個妹妹,一個弟弟,所以在我姥姥家,我能獨佔所有好吃的,到了我爺爺家,吃飯有時候都吃不飽,但是我爸還是告訴我,你是大哥,你應該讓著他們。
從我工作以後,見到很多事,家庭之中為了爭產,兄弟相殘,母女成仇,我才慢慢明白我爸跟我說的話,親情遠比金錢可貴,在那些家破人亡的慘劇中,不管得沒得到錢,都是失敗者,他們心裡所缺失的部分,遠遠不是金錢可以彌補。人不應該帶著仇恨去生活,如果放任自己自私的一面,就會很快墮入黑暗的深淵,去傷害別人,去傷害這個世界,為了生存,我們需要錢,但是不要為了錢,去傷害別人和我們自己。
還是說說我和我大姑,她還是不太敢跟我說話,但是我會鼓勵我兒子多跟她說話,本身不是平輩,所以聊的也不是很多,但是現在見了面,就沒那麼尷尬。她女兒跟我關係很好,之前去日本學習,回來時還專門給我們全家帶了禮物。偶爾我會在家做飯,招呼幾個弟弟妹妹來吃一頓,一起聊聊天,一起上影院看看電影。我家的車,是借我妹妹的名字貸款買的,我弟弟有了女朋友,先領到我家來看看,我喜歡這樣的家庭,長慈幼恭,兄弟和睦。
希望對題主有幫助。
給你個建議,自己準備大概等額的財產,然後讓你岳父以他的名義給你大兒子
題主本來想二胎雖然是兒子壓力大,但是有丈人家撐著,結果呢,丈人只給老二
一個86,一個88年的,工作沒兩年生兩個(男方讀完研究生出來怎麼也24,25了),還有房,男方家條件非常普通
不是有丈人撐著題主你敢二胎么?
有人解決老二的經濟問題不好?
要是什麼都沒有呢?
所以題主是錢多了燒的。。。。沒事兒找事兒,搬出自己一家人來給岳丈上綱上線
老人的錢怎麼分配,愛給誰,沒關係
現在是兩孩子是同一個爹媽生的,要不是一個爹媽生的,而分別是你岳丈的兩閨女生的呢?你管人家給誰呀。。
怕以後兄弟爭利的,你保障沒這出,這哥倆關係一直就很好?那也得看妯娌合不合,所以你現在就不要操那麼多心了,先堵住你父母的嘴吧,最不該參與是他們了。
你岳父送什麼東西,送多少給誰,那是你岳父的權利,如果是給你孩子的你連拒絕的權利都沒有,只能妥善代管。
你能做的,無非是調整好自己的心態,教育好你們兩個小傢伙,這就是人生。要他們從小知道起點不平等,但是不要絕望於起點不平等。幾套房子幾百萬的差別對於很多人來說一輩子賺不到,對於有能力的人來說不過就是一年工資罷了。
看到題主的經歷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學。
以前高中時候同班同學,有兩個同學的名字很像,到也不是一樣,比如ABC和BCD,他們之間來往也很少,而已是不怎說話那種。
後來我我其中一位混熟了,才發現原來他們是兄弟,而且是親生的!A是父親的姓,B是母親的姓,C和D是家族字譜。
但他們平常在學校真的是,形同陌路,三年來沒見過他們當眾說過一句話。到了大學時候回去聚會時候,喝多了A同學才跟我說明原委。原來和題主差不多是一樣經歷!
他告訴我說,那年十來歲的時候,父母因為一些問題產生了矛盾,並且因為雙方家庭支持的都只是自己兒女,然後他父母就分居了。而因為家庭經濟條件不一樣的緣故(和題主的差不多),外公生前把大部分家產全部過渡給了弟弟B,然後母親和弟弟就過著條件優越的生活。而哥哥A則和爸爸繼續過著普通人的生活。
然後幾年後,他們兄弟就不再說話了,真的是一句話都不說了。
突然莫名為題主大寶二寶擔憂……我覺得大家都被題主故意的把問題的根本轉移了,其實這根本就不是錢不錢的問題,也不是孩子怎麼想的問題,而是教育的問題。沒有良好的教育,就算兩個孩子都條件一樣,也不見得就沒問題。教育得當,這根本就不是問題。小孩子對這些東西是沒有概念的,父母不要太想當然了。
其次,這個世界不公平的事情多了,你能多大程度為你的孩子消除不公平呢?你可以消除兩個孩子的財產差距,你能消除兩個孩子的智商差距嗎?如果小兒子特別聰明,你是不是還要把小兒子弄傻?如果小兒子比大兒子要高大、要帥氣,你怎麼辦?又或者說,小兒子中了彩票500萬,你是不是又要強制小兒子分250萬給他哥哥?面對這些天然的不公平,更加應該的就是教育,讓孩子接受這些,去適應,去改變。題主的做法,有點像朝鮮,沒有辦法讓所有國民都富裕起來,那就大家一起貧困吧。很霸道、很專制。
我覺得從題主的論述,我怎麼覺得題主明顯偏愛跟你姓的大兒子呢?全是從大兒子的角度出發,你怎麼不從小兒子的角度考慮一下呢。這是外公給我的東西,你憑什麼幫我拒絕了?我媽都同意,你為什麼要軟硬兼施讓我媽妥協?而且,這些財產本來就不是你的,也不是給你,作為家長是不是管得太寬了。
反正我對題主這種人,我是很不喜歡的,因為太虛偽。口口聲聲說姓不過是一個標誌而已,那你願意兩個孩子都跟外家姓嗎?口口聲聲說,為了保證兩個孩子的健康成長,寧可不要這筆饋贈。但是我覺得那是因為你早就看準了岳父這筆錢最終會落到你妻子手上,然後會落到你們家裡而已。如果岳父把這筆錢捐給外人,你肯定就不樂意了。虛偽的人,總是喜歡用一些很崇高的口號,欺騙別人,欺騙自己。不敢、不願、拒絕承認人性,那還有什麼好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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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還是單身狗一枚,但是也經常會想想以後自己對子女的一些事情。因為某些很複雜的原因,我早早就決定了,我的孩子,無論男女都跟妻子姓,除非他長大後(14歲)自己要求改姓。
我早早就和我父母說過了,我的孩子以後不跟我姓,跟妻子姓,你的財產什麼的,你願意給就給,不願意給就算,全部給弟弟,我也毫無怨言。現在我弟弟名下有房,有地,各種財產加起來200萬以上,我的話基本上都沒有也沒要,我和我弟弟照樣感情很好,和父母的感情也不差。我覺得這真的沒有什麼,這是自己選擇的路。錢,可以自己掙,有多少是多少,這是自己的實力問題。別人運氣好是別人的事情,不應該嫉妒的。
最後吐槽一下,在中國,生了女兒的父母真的很糟心啊。生了個女兒,在長輩那裡不受待見,自己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撫養大,如花似玉,又要嫁人了。做父母的,好不容易,為女兒積攢到一點還可以的家底,卻又要處處顧忌那邊窮小子的自卑心態。真尼瑪不容易啊。
前一段時間,我的一個表哥結婚了。前幾天,他媽跑過來和我們說,這個兒媳婦居然不幫他兒子洗衣服,家務還要一人一半。她問我看法,我說,以後老婆不把全部家務都丟給我,我就很知足了。。。。。。。。。。。。。。。。。。。。。。。。。。。。。。。。。。。。。。。。。。
難道別人贈送財產給小孩不需要得到監護人的同意嗎?我覺得應該是需要的吧。所以題主覺得不好直接拒絕就行了,讓他留著自己用,別送出去了。
這是你岳父岳母下的很大一盤棋。問題比你想像的複雜。
一笑風雲過大叔的方法恐怕是目前看來最可行的(孩子18歲以後再給),因為這樣才可能讓岳父母接受。
不過我認為,即使這樣,矛盾不過延後了。
等他倆都成年了,小孩子還看看對錯,大人只看利弊,當哥哥的看到弟弟還沒開始奮鬥就已經比自己贏在起跑線了(自己苦逼上學工作奮鬥也就是個屌絲,而弟弟坐擁不動產過上了高富帥的生活),成年人就不會有心思?肯定有!而且會反應劇烈!
而且!最麻煩的還在後面,一旦知道自己不如弟弟的原因僅僅在於自己跟爹姓,有極大的風險會和你決裂。感恩?只怕恨你還來不及呢。他的腦海中會不斷回蕩著艹!憑什麼啊!
這絕不是危言聳聽,相信大家都見多了親兄弟和父母孩子之間因為財產問題而撕逼的事,人是很現實的,年紀越大越現實。
最壞的情況是,你岳父岳母妻子都不改變心意,到時候大兒子成年後要求自己也改姓以求過上更好的生活只怕題主你要吐血。當然,大兒子大義凜然理解你也非常大度不是沒可能,但。。。騷年,你覺得這種人生活中有多少?萬中無一吧。如果岳父岳母再對大兒子說只要你也改姓,我們也給你相同的補償。。。會心一擊,畫面太美我不敢想。
最後,你,包括你父母都無權和沒資格認為人家該怎麼處置自己的財產,更別指望法律上如何,你岳母可是律師,比你門清。
總之,題主你的情況在妻子不和你一塊兒當然最重要是岳父岳母不改變心意的情況下,絕對沒有任何解決方案,好的結果都只是小概率事件。
PS.題主你和妻子門不當,戶不對,這就是禍根,無論上面多少人說什麼不該家庭錢本論,而應該情本論都是雞湯,好喝,不過。。。效果就呵呵了,不解決問題。
PPS.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古人誠不我欺,答主經濟弱勢,說話就是沒底氣,沒分量。這件事,你,你老婆,二寶是直接受益者。你和老婆省了替二寶準備娶老婆錢的心,壓力大大減輕。大寶是間接受益者,這樣一來你和老婆的財產肯定會向大寶傾斜的,大寶原先只能拿到你倆財產的50%,現在可以拿超出一半了
唯二的精神受害者是你爹媽,自家無財力的境況凸顯,玻璃心受損。他們應該懂得閉嘴,可勁地摻乎這事那才是亂家。
最好能說服老爺子把房產轉給你老婆,如果不能,就這樣了也沒什麼不好的。
就像上面人說的,如果你和老婆教育得當,寶寶們感情要好,成年後如果經濟真的很懸殊,讓二寶把房子拿出一部分來跟哥哥分享應該不是什麼難事。如果你家最後兄弟失和,你也別賴到老丈人頭上,只能說你和老婆本來就不會教育小孩。
建議好好周旋,安撫好你爹娘,讓他們明白大寶在客觀上不是受害者,而是間接受益者。說句不好聽的,老丈人現在肯給,你就阿彌陀佛吧,萬一你岳母去世,岳丈討了個年輕老婆,財產你家寶寶一分都拿不到,那對你家多不利。你老婆沒有表示拒絕,並不是不疼大寶,肯定有為你們小家打算的心思,你應該體諒她。罵人的那些回復已經被刪掉了,我也刪掉了對這些人的反駁。直接就是硬貨。後面有更新。
有人說以後努力賺錢多給大寶,想想也是醉了,你以為家庭是做加減法嗎?
題主你就算將來掙出一套房子兩家店也不要有偏向,照顧大寶一定也要照顧到二寶。
當初你覺得姓是個符號,這是個錯誤判斷,並且已證明。你怕錢會製造不公平,姓一樣會。二寶問你,為啥我跟媽姓,你說你倆都是爸媽的孩子,這樣多公平呀,你倆是爸媽生命的延續,這樣多有紀念意義呀,二寶說,那別人家的弟弟妹妹咋跟爸姓,難道別人家不公平不恩愛?
二寶的姓本質上就是你岳父的倫理界限的體現。你岳父認為跟了岳父姓是親孫子,跟你姓是外孫子。他把財產只給老二,說明在他眼中老二是自己家人。
很明顯,這種倫理觀破壞了你的家庭平衡。你試圖捍衛,但你無能為力,你現在住的都是你岳父的。你向法律伸手,但法律沒有給你漏洞。
這就是男窮女富的根本矛盾。之前你們的和睦只是人際關係上的,你們僅僅是人格上互相尊重,這是赤裸裸的財產壓迫。你無法拿出相當的財產來平衡。
解決這個問題唯一的辦法就是你老婆的態度。談奮鬥太遙遠,你老婆對你和大寶的愛是你目前唯一能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你要告訴你老婆,你是多麼的愛她,才頂住這麼大的壓力,一步步和她走在一起。你在意孩子的成長,在意大寶的感受。你要喚起你老婆對大寶的愛,懷頭胎的不容易,以及大寶現在的可愛,不知道老大現在幾歲,最好能展現老大對老二的照顧。你可以以前幾日發生的女孩割腕逼父母墮胎舉例,來提醒你老婆兩個孩子之間矛盾的重要性。如果你老婆愛你愛大寶並且明智,她會幫你解決掉,因為你岳父是個很在意倫理界限的人,她親女兒不同意他一定會受到壓力。
如果你話都講到位,你老婆還是同意岳父,那說明你老婆和你岳父想的一樣,都認為一個姓的才是一家人。你只有認命了。
即使是最壞結果,你都是兩個孩子的爹,你是父親,就要擔得起父親的責任。個人有個小建議,在塵埃落定後,給兩個孩子寫封信,要兩個人將來一起看的,記錄下發生過的一切,和你做出的爭取努力。你要告訴大寶二寶,不管你們兩個之間有多少差距,爸爸給了你們所有的愛,也盡了所有力氣讓你們擁有同樣的愛,爸爸希望你們能兄弟齊心,不要因利而斷義。爸爸年輕時窮,有幸能娶到你媽媽,爸爸愛媽媽,你們也不要因為姥爺的態度而對媽媽有分歧,你們都是媽媽生的,你們要一起愛媽媽,如果有天爸爸不在了,也要一起照顧媽媽。
唉,真心不希望因為錢而散了一家人。人生註定要經歷坎坎坷坷曲曲折折。
寒冰烈火更番過,地獄原來在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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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這麼多人贊,也謝謝關注,老夫會努力寫出更多好答案。
這幾天在這個答案中,得到了許多男森女森的支持,說明這篇文字代表了很多人內心的心聲,也說明家庭問題是存在被多數人認可的解決方法的。
那麼說說評論區的一些問題和我的回復吧。複製上來。文字很多,有耐心的慢慢看。
大寶為什麼不也改成母姓?
因為題主是本著夫妻公平的意願,讓孩子一邊一姓公平。題主並不想入贅,否則不會等到二胎才隨母姓。題主並未考慮到姓名不僅僅只是個符號。如果大寶改了,那麼題主就是典型入贅。並且現在再改,岳父或可認為,這是不是看到二寶得了財產,想借大寶再得一份,反則加深了裂縫。
誠心覺得,只要把這件事情隱瞞住,小孩子成年之前保持不知情就好了。
老二:每次去外公家總是感到外公更疼我呢。
長輩們總是會偏疼一個小孩兒的,這情況太普遍不過了
所以這就是對的了?
無所謂對不對,但是沒必要特殊對待就是了。
岳父大人連房都送了,他老人家是把老二當親孫子。他老人家認為跟我姓的就值得特殊對待。偏向在老二出生就偏出幾百上千萬的差距,這還不算大嗎?孩子他爸到現在都沒賺出房,老二已經富三代了,嚴重的家庭失衡。別太樂觀,沒什麼用。
同意部分觀點。但是說能不花錢就娶到富家小姐那就是自己的本事,這種說法和農村婆婆的見識就一個樣子了,純屬得了便宜還賣乖。和騙子騙到了錢是本事一個道理。
這個世界歸根結底還是錢和地位來說話,這種入贅的,沒權利對岳父母的做法說三道四。
富家小姐必是閱人無數方才擇木而棲,題主能修成正果也必有非常之處,否則常理之下豈有此情。兩個人結婚本就是平等相待。如果先入為主認定窮的一方定是佔得便宜,那反而是小人之心。題主若真把錢財看得眼裡,何不如某些人所言將大寶也改成母姓以搏利更多?再次強調題主並不想也並非入贅。
窮的和富的結合,窮的一方從客觀上就是佔了便宜,這個也不見得就可恥。但是話語權,地位自然就會低。就如同公司裡面出資多的,董事會席位就多。
要是把大寶也改母姓,那才是真的要了題主的命了。
家庭不同於公司。公司是錢本位思考,家庭是情本位思考。我說了不要用錢本位家庭觀。題主老婆如果也這麼想當初就一定嫁的是富二代。
只能說,家庭是錢本位外面包裹了一層情本位。
呵呵,居然還有雙本位的說法。
首先是你的表述問題。你想說的是家庭就是錢本位,所謂親情倫理是建立在金錢利益上的。不存在錢本位還包裹情本位這種說法,本位只存在一個,那麼你的表達是感情包裹在錢本位上,應該表述成感情是金錢利益的表現。
「窮的一方從客觀上就是佔了便宜,這個也不見得就可恥」,窮人娶了富人就是佔便宜嗎?那麼按照你的錢本位思考,富人應當選擇更能帶來利益的富人結婚,作為可以輕易拿出一套房兩家店的岳父,其多年經商經驗不可能連這點道理不懂。他允許女兒嫁給他必然是因為他給了別人給不了的東西,使得岳父心甘情願接受男方窮的事實也放心把女兒嫁給他。你說窮不可恥,那麼富可恥嗎?窮與富和可不可恥是兩回事。你之所以能得出這樣的結論,是因為你是站在一個僅僅看到富人嫁給窮人這一事件的外人角度上來看的。
其次,這種錢本位觀念是非常幼稚的家庭觀。ok,如果夫妻雙方任何一方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喪失勞動力,按照錢本位邏輯,應該把喪失勞動力的一方拋售交易倉位——這段婚姻關係已經不能給你帶來利益升值,那麼就不宜持有。同理,按照錢本位的邏輯體現在家庭教育上,假設嬰兒出生髮現患有腦癱這類先天性疾病,按照錢本位邏輯也應當拋掉——這樣的親子關係註定父母要付出更多金錢而子女無法回報甚至難以產生勞動力價值,事實上很多父母也按照這樣的想法棄嬰,這樣的新聞常常見諸報端。
情本位則可以很好的約束住金錢,真正做到不離不棄。錢本位堅持金錢體現一切意志,那題主假設日後獲得巨大成功必將拋棄妻子。因為男方有了錢,可以娶到更年輕的女人,而妻子註定衰老。按照金錢體現一切意志而感情不形成約束的角度拋棄妻子是符合錢本位的。
家庭的本質是感情綜合體。家庭的形成源於雙方經驗一段親密關係——戀愛,而非雙方簽訂合作意向。親密關係成功建立發展,使得雙方願意共同生活並共同接受法律認可——結婚,而非雙方達成合作目的。成功的親密關係還可衍生出新的親密關係——親子關係。這就形成了兩個原生家庭以外新的三口之家的家庭。他們相親相愛而彼此幫扶,並非按照資本增值的邏輯而合作。
錢只是家庭基礎中不可缺少的一環,錢的多少可產生影響但並非決定因素——生活中愛情多半輸給金錢,但這不能說明題主的成功是在錢上佔了便宜。
非要窮富結合?難道不知道自古有句話叫做門當戶對嗎?
能娶到富家小姐就是自身有本事,這其實就是一俊遮百丑,有了這個結果,然後就吹噓自己有多麼多麼的強,那中彩票的人是不是也要吹一下自己的本事有多大呢?
至於剛出生的孩子如果是腦癱,說實話就應該立馬斬倉出局,對自己好,對孩子也好,孩子自身相比也不願意用這種方式苟活在世上。
第一,沒有人說非,要,窮,富,結,合。是你自己認為非要的。
第二,沒有人說娶到富家小姐就是靠臉,你不相信感情不代表別人不相信。
第三,既然你都說了對待腦癱兒的方式就是不讓他們「苟活」,我覺得也沒必要和你多辯了。你再次留言我會刪除的。
曬評論結束。
特別是最後一位的——出生的孩子是腦癱就不該苟活——使我對這世界有了新的認識。人喜歡扣帽子貼標籤就算了,不尊重殘疾人的話,我只能說你很沒家教。
然而這並非極品,更有某評論一句侮辱性留言,你說我是不是該舉報呢?
怪不得有人感嘆知乎世風日下。
鄭重聲明一下態度:
歡迎留言提出不同觀點,老夫不吝文字與之論辯。
一次無恥就當你無知吧。再次被我發現侮辱性言論,我將把你的賬號和評論曬在這裡示眾再舉報。
再次感謝點贊和關注。
=======================已舉報示眾區=============================
倒不如讓你大兒子也跟你老婆姓也讓老丈人給傳個一房兩鋪的,反正跟誰姓都是你兒子,這一條才是最重要的。當然,我是開玩笑的,這種事能怎麼辦呢,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能溝通就溝通,不行就按老丈人的意思辦吧,生活哪有這麼多公平。更何況在自己沒有能力去要求公平的情況下。
1. 首先姓氏永遠不是一個符號, 這是事實, LZ你在這個問題上鑽牛角尖就永遠不會理解你岳父的行為
2. 你岳父母的財產怎麼支配的確是他們的自由, 你沒權利干涉
你家老二是14年9月生的, 那這事好辦多了,因為小孩小, 根本不知道,我的建議, 和岳父母坦誠交流你的顧慮, 盡量達到如下共識:
- 財產可以給老二,但是平時不要提
- 給予你和你老婆在老二滿18歲前參與處分財產的權利, 比如小孩以後15,16歲, 突然他知道他名下有房有店面了, 想賣了換錢, 這時候他必須有你和你媳婦的同意才行, 當然你和你媳婦單獨是沒有處分財產的權利
這世界本來就不公平,你試圖給的小小的貌似公平,除了培養玻璃心,還有什麼用?
將來你一個兒子個子高,一個兒子個子矮。
一個兒子學習好,考上重點,一個兒子學習一般考專科,一個兒子會哄小姑娘都是女朋友,一個兒子老實找不到老婆。你咋辦?
你從小就教育他,別人贈與的錢財奈身外之物。只要自己優秀,努力奮鬥一切都會有。別送給或者不給能有多大影響。
一種是索取,家庭內部向內競爭,對遺產看的很重,認為財富是別人賜予的,其他人都是對自己資源的競爭者。這種人往往也是堅定的計劃生育支持者,因為他認為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給予那個唯一的孩子才是最好的,每多一個孩子,都是對第一個孩子的財產的侵害。如果父母是這種心態,那麼題主遇到的問題將會是個大問題。因為孩子從父母那裡接受到的是,財富是別人賜予的,這樣的家庭,家庭內部關係往往也很冷淡或者緊張。
另外一種是擴張派,認為財產主要依靠自己獲取得來,別人贈予的,自己沒本事,再多也守不住,而且自己的價值主要應該通過自己拼搏得到。這種人往往是堅定的有思想的反計生者。因為在這種心態的人看來,人是資源生產者和自己生產資源的消費者。特別是跟自己有親密關係的人,擁有的資源越多,對自己的幫助就越大。這種家庭往往傾向於合作向外拓展而不是向內索取。所以家庭關係也往往更加緊密。如果是這種心態的話,那麼別人給孩子贈與與否,影響微乎其微。
乾脆你也改姓了吧
我的回答跑題了,但不賴我,是問題修改了。原來的問題請參考日誌:知乎 - 與世界分享你的知識、經驗和見解
原來的問題是:《二胎跟妻子姓,岳父只肯將財產贈與二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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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沒有什麼怎麼辦的,這是你岳父的權力:
別說是你岳父,就算是你親爹;
別說還給你二寶,就算給外姓旁人;
你也絲毫無權干涉。
有人跳出來說題主的問題不是錢,重點是孩子的心理。親兄弟一個姓張一個姓王你都不考慮孩子的心理,涉及到錢又考慮孩子心理了。再說,我當初回答的時候,最初的問題可不是孩子的心理,問題的焦點就是財產,幾種方案都是關於財產的分割的,咱都實誠一點,別虛頭巴腦的。
照這麼說:皇帝要選老二當駙馬,為了保護老大的心理要婉言謝絕嘍?除非皇帝再拿出一個公主給老大。
人生的際遇是不同的,即使是雙胞胎也不會一模一樣,就順其自然就行了,不要自尋煩惱。
把兩個孩子改成一個姓就好了。
我兜里的錢願意給誰好像是我的自由。
問題不在於 岳父的財產怎麼贈送,而是 過早讓兩個孩子知道自己的屬性(財產、身份)差異,會嚴重影響各自的心態(以及發展)及相互的關係。
如果小孩成人後,再知道有這樣的差異,應該合適一點,雖然心態也會受影響,但畢竟成年了。
可以拿這個理由請岳父晚一些公開。
給孩子留過多的財產、不公平 都可以接受,關鍵是要在孩子成年後再贈送或公布。
監護人應該有這樣要求的權利吧——不能阻止未成年人得益,但可以要求晚公開吧,否則如果真的害了小孩(財產受益,但心態、發展受損),誰能負責?!
看完了所有的答案,為什麼沒有一個人想出來這個問題最簡單的解決方案呢?
兩 個 孩 子 都 隨 姥 爺 姓 不 就 完 了 嗎?!!
本來姓氏只是一個符號,——這句話是題主自己說的啊!
既然這樣,大兒子也隨母姓就是這個問題最簡單最簡單也是最完美的解決方案了。
兄弟姓氏統一了,會更加促進和睦。姥爺財產均分了,不會影響和睦。
我相信你妻子會很高興。
這是對孩子最好的方案啊。
如果你真的單純的是為孩子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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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評論區的討論
哎,知乎文明程度下降的速度簡直超過我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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