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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s: What is the best passage you"ve ever read? Why?
Best Of X: What is the best article you"ve ever read?
令你受啟發的,印象深刻的,獨特新穎的,改變了你原有的觀念的,等等都可以列入。
看到 @曹晉源 提到《明朝那些事兒》後記里的那句話,所以就想把整段補齊。不論隔多久,再重讀那篇後記時,都能感到當初讀《明朝》尤其最後幾本時所受的深深的震撼。
以下為後記中的一段節選:
很多人問,為什麼看歷史,很多人回答,以史為鑒。
現在我來告訴你,以史為鑒,是不可能的。
因為我發現,其實歷史沒有變化,技術變了,衣服變了,飲食變了,這都是外殼,裡面什麼都沒變化,還是幾千年前那一套,轉來轉去,該犯的錯誤還是要犯,該殺的人還是要殺,岳飛會死,袁崇煥會死,再過一千年,還是會死。
所有發生的,是因為它有發生的理由,能超越歷史的人,才叫以史為鑒,然而我們終究不能超越,因為我們自己的慾望和弱點。
所有的錯誤,我們都知道,然而終究改不掉。
能改的,叫做缺點,不能改的,叫做弱點。
順便說下,能超越歷史的人,還是有的,我們管這種人,叫做聖人。
以上的話,能看懂的,就看懂了,沒看懂的,就當是說瘋話。
最後,說說我自己的想法。
因為看得歷史比較多,所以我這個人比較有歷史感,當然,這是文明的說法,粗點講,就是悲觀。
這並非開玩笑,我本人雖然經常幽默幽默,但對很多事情都很悲觀,因為我經常看歷史(就好比很多人看電視劇一樣),不同的是,我看到的那些古文中,只有悲劇結局,無一例外。
每一個人,他的飛黃騰達和他的沒落,對他本人而言,是幾十年,而對我而言,只有幾頁,前一頁他很牛,後一頁就慫了。
王朝也是如此。
真沒意思,沒意思透了。
但我堅持幽默,是因為我明白,無論這個世界有多絕望,你自己都要充滿希望。
人生並非如某些人所說,很短暫,事實上,有時候,它很漫長,特別是對苦難中的人,漫長得想死。
但我堅持,無論有多絕望,無論有多悲哀,每天早上起來,都要對自己說,這個世界很好,很強大。
這句話,不是在滿懷希望光明時說的,很絕望、很無助、很痛苦、很迷茫的時候,說這句話。
要堅信,你是一個勇敢的人。
因為你還活著,活著,就要繼續前進。從前慢
記得早先少年時
大家誠誠懇懇
說一句 是一句
清早上火車站
長街黑暗無行人
賣豆漿的小店冒著熱氣
從前的日色變得慢
車,馬,郵件都慢
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從前的鎖也好看
鑰匙精美有樣子
你鎖了 人家就懂了
爸爸的花兒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了。
我年紀還輕,閱歷不深的時候,我父親教導過我一句話,我至今還念念不忘。「每逢你想要批評任何人的時候,」他對我說,「要記住,這個世界上並非所有的人,都有你擁有的那些優越條件。」
譯本混亂,貼圖:《刺蝟的優雅》
我們都是孤獨的刺蝟,只有頻率相同的人,才能看見彼此內心深處不為人知的優雅。我相信這世上一定有一個能感受到自己的人,那人未必是戀人,他可能是任何人,就像電影中的忘年之交:荷妮與芭洛瑪。在偌大的世界中,我們會因為這份珍貴的懂得而不再孤獨。
《病隙碎筆》
(生命)經過我們然後繼續它的腳步,生命於是前赴後繼永不息止。為什麼要為一個音符的度過而悲傷?為什麼要認為生命因此是虛幻的呢?一切物都將枯朽,一切動都不停息,一切動都是流變,一切物再被創生。所以,虛無的悲嘆,尋根問底仍是由於肉身的圈定。肉身蒙蔽了靈魂的眼睛,單是看見要回那無中去,卻忘了你原是從那無中來。
《圍城》
從前愚民政策是不許人民受教育,現代愚民政策是只許人民受某一種教育。不受教育的人,因為不識字,上人的當,受教育的人,因為識了字,上印刷品的當,像那麼多報紙宣傳品、訓練幹部講義之類。
《月亮與六便士》
我們每個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獨的。每個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鐵塔里,只能靠一些符號同別人傳達自己的思想;而這些符號並沒有共同的價值,因此它們的意義是模糊的、不確定的。我們非常可憐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財富傳送給別人,但是他們卻沒有接受這些財富的能力。因此我們只能孤獨地行走,儘管身體互相依傍卻並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別的人也不能為別人所了解。
《一隻特立獨行的豬》
對我自己來說,心胸是我在生活中想要達到的最低目標。某件事有悖於我的心胸,我就認為它不值得一做;有個人有悖於我的心胸,我就覺得他不值得一交;某種生活有悖於我的心胸,我就會認為它不值得一過。羅素先生曾言,對人來說,不加檢點的生活,確實不值得一過。我同意他的意見:不加檢點的生活。屬於不能接受的生活之一種。人必須過他可以接受的生活,這恰恰是他改變一切的動力。人有了心胸,就可以用它來改變自己的生活。
《務虛筆記》
如果自由但不平安,如果平安但不自由,就讓往日保存在一個美麗的位置上吧,不要苛求重逢,不要獨鍾實現,不要怨甚至不要說……那美麗的位置也許只好在心裡,在想像里,在夢裡,只好在永遠不能完成的你的長詩里……
《約翰克里斯朵夫》
一個人越是生活,越是創造,越是有所愛,越是失掉他的所愛,他便越來越逃出了死神的掌握。我們每受一次打擊,每造一件作品,我們都從自己身上脫出一點,躲到我們所創造的作品裡去,躲到我們所愛的而離開了我們的靈魂里去。最後,羅馬已經不在羅馬了;自己最好的一部分已經在身外了。
人可回天地之心,天地不能奪人之心。大丈夫行事,論是非不論利害;論逆順不論成敗;論萬世不論一生。志之所在,氣亦隨之;氣之所在,天地鬼神亦隨之。
節選自《疊山集·與李養吾書》。
看了這段文字,我重塑了三觀。
有的人能為正義付出一切,而我卻總是斤斤計較得失、權衡利弊;有的人能活得直指本心,而我卻時時被功名利祿左右;有的人眼裡是千百年的朝代興衰、世事變遷,而我目光短淺,只看得見眼前。
這也許就是聖人和凡人的區別吧。
我自己十九歲的時候,父母之於我,大概就像城市裡的行道樹一樣吧?這些樹,種在道路兩旁,疾駛過去的車輪濺出的髒水噴在樹榦上,天空漂浮著的蒙蒙細灰,靜悄悄地下來,蒙住每一片向上張開的葉。
行道樹用腳,往下守著道路,卻用臉,朝上接住整個城市的落塵。
如果這些樹還長果子,他們的果子要不就被風刮落、在馬路上被車輪輾過,要不就在掃街人的咒罵聲中被撥進垃圾桶。誰,會停下腳步來問他們是什麼樹?
等到我驚醒過來,想去追問我的父母究竟是什麼來歷的時候,對不起,父親,已經走了;母親,眼睛看著你,似曾相識的眼神彷佛還帶著你熟悉的溫情,但是,你錯了,她的記憶,像失事飛機的黑盒子沉入深海一樣,縱入茫然——她連最親愛的你,都不認得了。行道樹不會把一生的灰塵回倒在你身上,但是他們會以石頭般的沉默和冷淡的失憶來對付你。
節選自龍應台的《大江大海一九四九·行道樹》。
正是這篇文章,讓我開始了解家裡長輩的故事。我這才發現,平日慈祥、溫和的外公,竟有如此波瀾壯闊的一生;如今破敗、貧窮的家鄉小縣城,竟有如此悲壯的過去。從前我對近現代史模糊的認知,都在幾個長輩的話語中,變得如此的清晰。
「好了,乒乓,我問你幹嘛放著好好的大學不念,跑去當兵?你用不著搬那麼一大堆玩意兒出來。」
「進大學又為什麼呢?求知識?求真理?還是為了求文憑,求一個穩當良好的社會地位?」
「乒乓,即使上大學是光為了要一張文憑算是錯的,可是,大家不都這樣嗎?」
「跟現實妥協是中年人的事,向現實屈辱諂媚是老年人的事,我還這樣年輕,我還有資格、有責任去跟反情理的事搏鬥。人應該活得年輕,否則就乾脆死去。」
節選自蔣勛的《因為孤獨的緣故》。
高三時上課偷看小說,從一本不明覺厲的書里突然看到這一段,渾身一個激靈。人說「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但我們聽從了長輩的那麼多勸告,卻忘了其實我們還年輕。
「你讀那麼多書幹嘛?」
提利昂聞言抬頭,瓊恩·雪諾正站在幾步以外,好奇地端詳他。他用一根手指夾住正讀的書頁:「看著我,然後告訴我你看到了什麼?」
男孩狐疑地看著他說:「你耍什麼把戲?我看到你啊,提利昂·蘭尼斯特。」
提利昂嘆道:「雪諾啊,你是個私生子,卻真是夠客氣。你看到的是個侏儒。你幾歲了?十二?」
「十四。」
「你才十四歲,我卻一輩子長不到你現在這個高度。我這雙腳又短又畸形,連走路都成問題,騎馬還得配著特殊打造的馬鞍,才不會摔下去。你有興趣瞧瞧的話,這馬鞍是我自己設計的。假如我不用它,就只能騎著孩子的小矮馬。我的手臂還算強壯,但仍舊太短,所以永遠也成不了好戰士。如果我生在普通農家,早被扔在路邊等死,不然就是賣進怪物雜耍團。唉,誰知我偏又生在凱岩城的蘭尼斯特家,怪胎更不受歡迎,只因先前眾人對我萬般期待。你瞧,我爹幹了二十年的御前首相,結果我老哥後來竟把國王給宰了,人生就是這樣變幻無常。如今我老姐嫁給了新任國王,而我那脾氣暴躁的外甥呢,有朝一日則會繼任王位,只有我空擔著家族的名譽,總得盡點心力,你說對罷?但是要怎麼做呢?呵,我的腿太短,頭卻太大,總算這腦袋對我還算合適,憑著它我很清楚自己能幹什麼不能幹什麼,它就是我的武器。老哥有他的寶劍,勞勃國王有他的戰錘,我則有我的腦袋瓜……不過人若要保持思路清晰銳利,就得多讀書,就好像寶劍需要磨刀石一樣。」提利昂輕敲書皮,「瓊恩·雪諾,這就是為什麼我讀個不停啰。」
節選自《冰與火之歌·卷一》。
如果你相貌比不上別人,背景比不上別人,智商比不上別人,或者命運給你開了個玩笑,讓你天生就被別人看低,那麼,至少你還可以用知識武裝自己,讓自己得以和他們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角逐。
不知道漫畫里的內容算不算。
截自漫畫《直至死亡將我們分開》第144話。
我以前一直陷入了一個誤區。我爸說女孩子不適合學機械,要搬搬抬抬,你的力氣不夠大;女孩子不適合學航海,XXXXXXXXX@ %#(%¥*……
我一直不服氣,總是反駁,我也可以搬啊,最多別人搬一次我分兩次搬;我也可以抬啊,多鍛煉臂力就好……
我本以為,要事事贏過別人,才能證明自己不比別人弱。後來我才發現,贏的方式有很多種,為什麼硬要用自己的短板和別人的長板拼呢?這樣的話,只能意味著你要比別人努力更多、付出更多,卻可能還是比不上別人。
其實,只要目的達到了,誰在乎你用的是不是所謂「男人的方式」?
以上。人有三樣東西是無法隱瞞的,咳嗽、窮困和愛;你想隱瞞卻欲蓋彌彰。
人有三樣東西是不該揮霍的,身體、金錢和愛;你想揮霍卻得不償失。
人有三樣東西是無法挽留的,時間、生命和愛;你想挽留卻漸行漸遠。
人有三樣東西是不該回憶的,災難、死亡和愛;你想回憶卻苦不堪言。
很好的寫出了愛的特質,無法隱瞞,不該揮霍,無法挽留,不該回憶。
要是有些事我沒說,地壇,你別以為我忘了,我什麼也沒忘;但是有些事只適合收藏,不能說,不能想,卻又不能忘。
——史鐵生《我與地壇》
幾十年在輪椅上掙扎的痛苦,包含了對親情愛情乃至整個世界的思考。
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千里孤墳,無處話凄涼。縱使相逢應不識,塵滿面,鬢如霜。
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料得年年斷腸處,明月夜,短松岡。
——蘇軾《江城子·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記夢》
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歸有光《項脊軒志》
東坡先生和歸有光對妻子的懷念,幾欲落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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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話我之前註明是納博科夫《洛麗塔》里的,由於知友的提醒,證實不是,同時我也找不到這段話的確切出處,我就刪掉了之前寫的出處,疏忽之處請見諒,有知道確切出處的知友可以知會我一聲,不勝感激。
大鬍子與我結婚以前大鬍子問過我一句很奇怪的話:「你要一個賺多少錢的丈夫?」
我說:「看得不順眼的話,千萬富翁也不嫁;看得中意,億萬富翁也嫁。」
「說來說去,你總想嫁有錢的。」
「也有例外的時候。」我嘆了口氣。
「如果跟我呢?」他很自然的問。
「那隻要吃得飽的錢也算了。」
他思索了一下,又問:「你吃得多嗎?」
我十分小心的回答:「不多,不多,以後還可以少吃點。」
——三毛 《哭泣的駱駝》
看書的時候,書上總有綽綽人影,其中有我,我總在那裡。
《舊約·創世紀》里,墮落後的亞當在涼風乍至的伊甸園把自己藏匿起來。上帝說:
「亞當,你在哪裡?」
他噤而不答。
如果是我,我會走出,說:
「上帝,我在,我在這裡,請你看著我,我在這裡。不比一個凡人好,也不比一個凡人壞,我有我的遜順祥和,也有我的叛逆凶戾,我在我無限的求真求美的夢裡,也在我脆弱不堪一擊的人性里。上帝啊,俯察我,我在這裡。」「我在」,意思是說我出席了,在生命的大教室里。
幾年前,我在山裡說過的一句話容許我再說一遍,作為終響:
「樹在。山在。大地在。歲月在。我在。你還要怎樣更好的世界?」
我回到招待所全身發抖,已經是十一月,天氣已經很冷,煤爐已經熄了沒熱水,但我還是顛顛地去洗了一個澡。我一定要洗一個澡,無論有多冷。冷水潑在身上,我抽一口涼氣,這時候我告訴我自己,是真的,他推開了我。
是真的,我知道。你很喜歡我,但你不愛我。只有愛人才明白喜歡與愛的分別吧。我想我明白,但明白沒有用,我真是傻。
他們都說我是個聰明女子。我後來才明白聰明誤的意思。只有自恃聰明靈敏的人才鬥牛似的往狂牛的雙角沖,還可以斗幾個回合,但畢竟不是鬥牛士,終給撞個肚破腸流。聰明人輕率,自取滅亡。只有愚拙人小心翼翼,唯恐害人害己,時常不敢,心存危懼,因而終得這安穩。我沒有辦法,我從小便很聰明,我父親常說,想你這樣聰明的一個人……唉。
從今我會學得愚拙一些,因而得智能,不愛之慧。
無善無噁心之體,
有善有惡意之動。
知善知惡是良知,
為善去惡是格物。
至今想來,依然字字精闢。
村上春樹的《我的呈乳酪蛋糕形狀的貧窮》。裡面有一句話說,我們年輕,新婚不久,陽光免費。我嚮往這種安貧樂道的生活, 更別說如果有一個人願意陪伴,那是多麼幸福的事情。年輕時候的我們一無所有,但是我們通過努力使自己的生活一點一點好起來。我想等到我們年紀大的時候再去回望會發現那時候的一切真是無比有趣和奇妙。那些貧窮和遭遇都是人生中寶貴的財富。
那時我們有夢,關於文學,關於愛情,關於穿越世界的旅行。
如今我們深夜飲酒,杯子碰到一起,都是夢破碎的聲音。
《且聽風吟》的開頭:
「不存在十全十美的文章,如同不存在徹頭徹尾的絕望。」
這是大學時代偶然結識的一位作家對我說的活。但對其含義的真正理解——至少能用以自慰——則是在很久很久以後。的確,所謂十全十美的文章是不存在的。
儘管如此,每當我提筆寫東西的時候,還是經常陷入絕望的情緒之中。因為我所能夠寫的範圍實在過於狹小。譬如,我或許可以就大象本身寫一點什麼,但對象的馴化卻不知何從寫起。
8年時間裡,我總是懷有這樣一種無奈的苦悶——8年,8年之久。
當然,只要我始終保持事事留心的好學態度,即使衰老也算不得什麼痛苦。這是就一般情況而言。
20歲剛過,我就一直儘可能採取這樣的生活態度。因此不知多少次被人重創,遭人欺騙,給人誤解,同時也經歷了許多莫可言喻的體驗。各種各樣的人趕來向我傾訴,然後渾如過橋一般帶著聲響從我身上走過,再也不曾返回。這種時候,我只是默默地緘口不語,絕對不語。如此迎來了我「20年代」的最後一個春秋。
而現在,我準備一吐為快。
誠然,難題一個也未得到解決,並且在我傾吐完之後事態怕也依然如故。說到底,寫文章並非自我診療的手段,充其量不過是自我療養的一種小小的嘗試。
問題是,直言不諱是件極為困難的事,甚至越是想直言不諱,直率的言語越是遁入黑暗的深處。
我無意自我辯解。能夠在這裡訴說,至少我已盡了現在的我的最大努力。沒有任何添枝加葉之處。但我還是這樣想:如若進展順利,或許在幾年或十幾年之後可以發現解脫了的自己。到那時,大象將會重返平原,而我將用更為美妙的語言,描述這個世界。
文章的寫法,我大多——或者應該說幾乎全部——是從哈特費爾德那裡學得的。不幸的是,哈特費爾德本人在所有的意義上卻是個無可救藥的作家。這點一讀他的作品即可瞭然。
行文詰齒聱牙,情節顛三倒四,立意浮淺稚拙。然而他卻是少數幾個能以文章為武器進行戰鬥的非凡作家之一。縱使同海明威、菲茨傑拉德等與他同時代的作家相比,我想其戰鬥姿態恐怕也毫不遜色。遺憾的是,這個哈特費爾德直到最後也未能認清敵手的面目。這也正是所謂的無可救藥之處。
他將這種無可救藥的戰鬥鍥而不捨地進行了8年零兩個月,然後死了。1938年6月一個晴朗的周日早晨,他右臂抱著希特勒畫像,左手拿傘,從紐約摩天大樓的天台上縱身跳下。同他生前一樣,死時也沒引起怎樣的反響。
我偶然搞到第一本哈特費爾德已經絕版的書,還是在初中3年級——胯間生著奇癢難忍的皮膚病的那年暑假。送給我這本書的叔父,3年後身患腸癌,死的時候被切割得體無完膚,身體的入口和出口插著塑料管,甚是痛苦不堪。最後見面那次,他全身青黑透紅,萎縮一團,活像狡黠的猴。
我共有三個叔父,一個死於上海郊區——戰敗第三天踩響了自己埋下的地雷。活下來的第三個叔父成了魔術師,在全國各個有溫泉的地方巡迴表演。
關於好的文章,哈特費爾德這樣寫道:
「從事寫文章這一作業,首先要確認自己同周遭事物之間的距離,所需要的不是感性,而是尺度。」(《心情愉悅有何不好》1936年)
於是我一隻手拿尺,開始惶惶不安地張望周圍的世界。那年大概是肯尼迪總統慘死的那年,距今已有15年之久。這15年里我的確扔掉了很多很多東西。就像發動機出了故障的飛機為減輕重量而甩掉貨物、甩掉座椅、最後連可憐的男乘務員也甩掉一樣。十五年里我捨棄了一切,身上幾乎一無所有。
至於這樣做是否正確,我無從斷定。心情變得痛快這點倒是確確實實的。然而每當我想到臨終時身上將剩何物,我便覺得格外恐懼。一旦付諸火炬,想必連一截殘骨也斷難剩下。
死去的祖母常說,「心情抑鬱的人只能做抑鬱的夢,要是更加抑鬱,連夢都不做的。」
祖母辭世的夜晚,我做的第一件事,是伸手把她的眼瞼輕輕合攏。與此同時,她79年來所懷有的夢,便如落在人行道上的夏日陣雨一樣悄然逝去,了無遺痕了。
——每次讀到這樣的文章,就覺得世界上有文學這個東西真好。
「小三爺,煙!」潘子虛弱地叫著,「我沒時間了。」
我把煙和打火機拿了出來,問潘子道:「你在哪兒呢?」
那邊的手電筒亮了起來,我找了一個絲線少一點的空當,把煙和打火機都扔了過去,我不知道潘子有沒有接到,就聽到潘子叫了起來:「小三爺,你就不能靠譜一次嗎?你把煙先給我點上不行嗎?」
我腦中一片空白,什麼話也說不出來。潘子道:「小三爺,別點煙了,你背上是不是有槍?」
「有!」我道。
「把槍給我。」潘子道,「小三爺,我得自己給自己來個了斷。你走吧,如果有時間,我還想和你聊會兒。但是你也沒時間了.你也沒沒工夫可憐我,等下你要是過不去,就會和我一樣,你快走吧如果你能出去,記得找人搜索整片後山,花兒爺出去後,一定是在後山。」
我把槍甩了過去,就聽到了潘子的笑聲:「得了,小三爺,好傢夥,想不到臨死前拿到的是這種槍,這對著腦殼打都不一定能把自己打死。」
我站了起來,就聽到一聲槍響,接著,潘子就笑了起來:「小三爺,走吧。」
「別催我,我前面的路也不那麼好走,等下要是掛了,咱們在黃泉路上還能做伴。」
「小三爺,有我潘子在,還能讓你受累?」隨後,我就聽到一聲拉槍栓的聲音.「小三爺,潘子我沒力氣說別的話了,最後再為你保駕護航一次吧,我去見三爺了,你機靈點,給我和三爺有個好的交代。」
「你想幹什麼?」我問他。潘子道:「你往前走吧。小三爺你大膽地往前走啊,往前走,別回頭。」潘子說著說著,就唱了起來,
我往前小心翼翼地探身過去,心中的酸楚無法形容,才邁過去一步,一下子我的後腦勺就碰到了一條絲線,我心中一驚,心說死就死了。瞬間,我聽見一聲槍響,絲線上的六角銅鈴被打得粉碎。
「大膽地往前走!」潘子笑道:
我繼續往前走,眼淚一下子就流下來了,我根本看不清楚前面的路我一步一步地走著,就聽到槍聲在身後不停地響起。
「通天的大路,
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哇。
妹妹你大膽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頭。
從此後,你搭起那紅綉樓呀,
拋撒那紅繡球呀,
正打中我的頭呀,與你喝一壺呀,
紅紅的高粱酒呀,紅紅的高粱酒嘿!」
我終於走到了獨木橋的盡頭,走進了通道里。
霧氣已經逐漸籠罩了整個洞穴,我幾乎無法呼吸,只得往前狂奔。忽然聽到身後一聲槍響,潘子的聲音消失不見了。
我的眼淚止不住地流下來.一路往前狂奔。前面又出現一個樓梯通往水下。我跳了下去,等我浮起來的時候.已經在那個全是水潭的毒氣洞中了。胖子把我拉了起來.說道:「行啊,我都已經在給你念往生咒了,想不到你還活著,」
「繼續念。」我對胖子道。
邊上就是通道,我們一路衝進去,一下就回到了之前熟悉的那條通道里。不知道是什麼驅使著我們,我們覺得非常地恐懼、害怕。我也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力氣,只是一路狂奔下去。終於,我看到前面出現了光亮,接著,我們一下就沖了出去。
選自《一隻牡羊的金剛經筆記》文字不華麗,語言也不生動,純屬作者研讀《金剛經》的心得報告。「不思惡」是常識,可是「不思善」,確實改變了我的價值觀。
書中「寧緩不急,寧小不大,寧公布私,寧待不求」這四條繩索也讓人回味。
幾年前就買了這本書,各種原因一直被閑置,昨天抄寫《心經》時有感,拿出來翻閱。
很遺憾沒有早一些看此書,也許讀書也講求緣分,之前看或許也未能獲得當下的體悟。
現在緣分到了。
來自《挪威的森林》中的一段
我倒在綠子那張小床邊上,久久抱著她,好幾次都險些跌下床去。綠子把鼻子貼著我的胸口,手搭在我腰部。我右手摟著她的背,左手抓住床沿,以免身體跌落。這種環境,實在難以激起亢奮。鼻子底下就是綠子的頭,那剪得短短的秀髮不時弄得我鼻端痒痒的。
「喂,喂喂,說點什麼呀!」綠子把臉埋在我胸前說。
「說什麼?」
「什麼都行,只要我聽著心裡舒坦。」
「可愛極了!」
「綠子,」她說,「要加上名字。」
「可愛極了,綠子。」我補充道。
「極了是怎麼個程度?」
「山崩海枯那樣可愛。」
綠子揚臉看看我:「你用詞倒還不同凡響。」
「給你這麼一說,我心裡也暖融融的。」我笑道。
「來句更棒的。」
「最最喜歡你,綠子。」
「什麼程度?」
「像喜歡春天的熊一樣。」
「春天的熊?」綠子再次揚起臉,「什麼春天的熊?」
「春天的原野里,你一個人正走著,對面走來一隻可愛的小熊,渾身的毛活像天鵝絨,眼睛圓鼓鼓的。它這麼對你說道:『你好,小姐,和我一塊兒打滾玩好么?』接著,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順著長滿三葉草的山坡咕嚕咕嚕滾下去,整整玩了一大天。你說棒不棒?」
「太棒了。」
「我就這麼喜歡你。」世之論者,多譏彧協規魏氏,以傾漢祚;君臣易位,實彧之由。雖晚節立異,無救運移;功既違義,識亦疚焉。陳氏此評,蓋亦同乎世識。臣松之以為斯言之作,誠未得其遠大者也。彧豈不知魏武之志氣,非衰漢之貞臣哉?良以於時王道既微,橫流已極,雄豪虎視,人懷異心,不有撥亂之資,仗順之略,則漢室之亡忽諸,黔首之類殄矣。夫欲翼贊時英,一匡屯運,非斯人之與而誰與哉?是故經綸急病,若救身首,用能動於嶮中,至於大亨,蒼生蒙舟航之接,劉宗延二紀之祚,豈非荀生之本圖,仁恕之遠致乎?及至霸業既隆,翦漢跡著,然後亡身殉節,以申素情,全大正於當年,布誠心於百代,可謂任重道遠,志行義立。謂之未充,其殆誣歟!
《三國志》裴松之注
昔之善戰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不可勝在己,可勝在敵。故善戰者,能為不可勝,不能使敵之可勝。故曰,勝可知,而不可為。
《孫子兵法》軍形篇
子路曰:「不仕無義。長幼之節,不可廢也;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欲潔其身,而亂大倫。君子之仕也,行其義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論語》 高中學論語記憶最深刻的一篇。
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s,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but that no matter--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ch out our arms farther. And one fine morning----
So we beat on,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了不起的蓋茨比》 因為這句話去讀了每一本菲茨傑拉德的書。
王浚沖為尚書令,著公服,乘軺車,經黃公酒壚下過。顧謂後車客:「吾昔與嵇叔夜、阮嗣宗共酣飲於此壚。竹林之遊,亦預其末。自嵇生夭、阮公亡以來,便為時所羈紲。 今日視此雖近,邈若山河。」
《世說新語》傷逝第十七
老大那堪說。似而今、元龍臭味,孟公瓜葛。我病君來高歌飲,驚散樓頭飛雪。笑富貴千鈞如發。硬語盤空誰來聽?記當時、只有西窗月。重進酒,換鳴瑟。
事無兩樣人心別。問渠儂:神州畢竟,幾番離合?汗血鹽車無人顧,千里空收駿骨。正目斷關河路絕。我最憐君中宵舞,道「男兒到死心如鐵」。看試手,補天裂。
辛棄疾 《賀新郎·同父見和再用韻答之》
似乎這篇不能算文章,但是讓我很震撼的。辛棄疾的三首(?)同韻賀新郎格局都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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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鋼走出了我們劉鎮,走到了鐵路經過的地方,他在鐵路旁的一塊石頭上坐了下來,摘下了口罩,幸福地呼吸著傍晚新鮮的空氣,看著四周田地等待收割的稻子,有一條小河就在不遠處流淌著,晚霞映紅了河水。河裡的霞光讓他抬起頭來了,他看著日落時的天空,他覺得天空比大地還要美麗,紅彤彤的落日掛在晚霞的天空里,浮雲閃閃發亮,層巒迭嶂般的色彩彷彿大海的潮水一樣在涌動著。
他感到自己看到了光,斑斕的光穿梭在天空里,而且變幻莫測。接著他的頭低了下來,他重新去看四周的稻田,稻穗全披上了霞光,彷彿紅玫瑰似的鋪展開去,他覺得自己坐在了萬花齊放的中央。
這時他聽到了列車遙遠的汽笛聲,他取下眼鏡擦了擦,戴上後看到半個夕陽掉下去了,火車從掉下去的半個夕陽里駛了出來。他站了起來,告訴自己離開人世的時候到了。他捨不得自己的眼鏡,怕被火車壓壞,他取下來放在了自己剛才坐著的石頭上,又覺得不明顯,他脫下了自己的上衣,把上衣鋪在石頭上,再把眼鏡放上去。然後他深深地吸了一口人世間的空氣,重新戴上口罩,他那時候忘記了死人是不會呼吸的,他怕自己的肺病會傳染給收屍的人。他向前走了四步,然後伸開雙臂卧在鐵軌上了,他感到兩側的腋下擱在鐵軌上十分疼痛,他往前爬了過去,讓腹部擱在鐵軌上,他覺得舒服了很多。駛來的火車讓他身下的鐵軌抖動起來,他的身體也抖動了,他又想念天空里的色彩了,他抬頭看了一眼遠方的天空,他覺得真美;他又扭頭看了一眼前面紅玫瑰似的稻田,他又一次覺得真美,這時候他突然驚喜地看見了一隻海鳥,海鳥正在鳴叫,搧動著翅膀從遠處飛來。
火車響聲隆隆地從他腰部蹍過去了,他臨終的眼睛裡留下的最後景象,就是一隻孤零零的海鳥飛翔在萬花齊放里。
《兄弟》余華
理書櫃的時候看到這本書,腦海里一下就想到了這句「一隻孤零零的海鳥飛翔在萬花齊放里」。
我大概初中的時候看了這本書。嗯,這下半本確實不怎麼適合一個初中生讀,但我當時合上書的時候無疑是很震撼的。看完這本書的感覺有點像我看《第九區》的電影,前面有好長一段都是些讓人不大舒服的劇情,看的時候覺得「哎呀寫這麼多這種幹什麼呀」。但是在結局的時候忽然飛船升空,百花盛放,然後一切都感覺合理了。
其實感覺當代有許多作家的文章都是追求這樣的境界,「雖多俚語,而高處足冠恆流」「只在一二筆間,便爾破壁飛去」。
我現在依然覺得《兄弟》下有些寫脫韁了,也依然覺得這是本好書,因為整本書讀完,我再想起它,腦海里浮現的總是花海中只鳥飛行的景象。
去年我和爸爸講到余華,他回想家裡有他哪些書,數到兄弟的時候忽然橫眉對我:「這本書你不好看的哦。」我笑而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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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的時候,我們真誠地相信未來會是一個光明的、美好的世界,一個自由的、民主的世界,一個繁榮富足地世界,好像對這些完全沒有疑問。這種信心對全世界的人民也是一種鼓舞....
《上學記》何兆武(口述)
對這本書的其他部分印象不深(除了對一個個教師的名字流口水),但是文章的最後一段看了許多遍,記下來,受到很大的感動。除了悵然的部分,更多的卻是嚮往。這樣一個時代。天真的,最壞的,最好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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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early morning on the lake sitting in the stern of the boat
with his father rowing, he felt quite sure that he would never die.
「Indian Camp」,In Our Time, Hemingway
以為如果要舉美國文學史上最好的結尾,了不起的蓋茨比的結尾和這一句是無論如何也逃不掉的。In Our Time可以一讀再讀,這篇結局與「the three-day blow」和 「big two-hearted river」一起看非常有味。讀海明威越多,越討厭他的為人,卻越愛他的文章。
我的敵手就是我自己,我要他美好到能使我滿意的程度 .----王小波
"那一天我二十一歲,在我一生的黃金時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愛,想吃,還想在一瞬間變成天上半明半暗的雲。後來我才知道,生活就是個緩慢受錘的過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後變得像挨了錘的牛一樣。可是我過二十一歲生日時沒有預見到這一點。我覺得自己會永遠生猛下去,什麼也錘不了我。 "
《小王子》裡面關於「馴養」和玫瑰的段落。
①一隻小狐狸跑來。小王子對它說:「我很難過,陪我玩吧。」
小狐狸說:「不,我沒有被馴養。」
「什麼是馴養?」
「就是這個意思。比如說咱們兩個,對我來說,你只是一個小男孩,和其他小男孩一樣。我不關心你,你不關心我,我呢,也只不過是一隻狐狸,與千千萬萬狐狸一樣。但是如果你馴養了我,我們就成了彼此不可缺少的夥伴。我在世界上只有你,你在世界上只有我。」
「我好像明白了。」小王子說:「我好像被一朵花馴養了。」
小狐狸又說:「在我的眼裡,所有的雞都一樣用來吃的。所有的獵人看我們也一樣。生活還有什麼意思呢?煩透了。你馴養我吧!那我的生活就完全不一樣了。聽到別人的腳步我不會搭理,但你的腳步迴響音樂一樣召喚我。看到那些麥田了嗎?本來與我無關,可認識了你以後就不一樣了,我會想起你的頭髮,風吹麥田的響聲也會讓我想起你。」
於是小王子馴養了小狐狸。
「那時候,我什麼都不懂,我判斷她的情感應該依據她的所作所為,可我卻根據她的話加以判斷。她為我綻放,給我芬芳,使我的生活充滿色彩。我真不該離開她跑了出來。我本該體會到,在那些並不高明的花招後面隱藏著許多柔情蜜意。花兒本身就是這麼自相矛盾的! 可惜我那時候太年輕,不懂得愛護她。」
我知道,雖然小王子看上去像死了一樣,那只是他回去的一種方式,他還是回到了那朵玫瑰花的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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