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比爾·西蒙斯(Bill Simmons)?

如何評價比爾·西蒙斯及他的球評風格?

推特:https://twitter.com/BillSimmons
Grantland :Contributors Bill Simmons ?
Wiki:Bill Simmons


謝邀。

先說誇的話。三年前寫過的:

2008年前後,HC幾位翻譯團的同志說過我那時的文很BS化。然後我和時在加拿大、翻譯過好多篇BS、自己也模仿BS寫文(寫卡爾德隆)的COFFE談論過BS的特色。大致,BS有幾個很表面的、易於模仿的、現在許多人都在模仿的特色:

大堆語言遊戲——比如「誇梅·黃油手抓不住球·布朗」之類。
和流行文化掛鉤——比如他很喜歡拿影星、電視明星舉例。
大量旁逸斜出的插曲——比如他的朋友們、他的老婆(SPORTS GAL)、他老爹們時常出場吐槽。(做個廣告,HC的JKID老師亦擅此道)
各種虛擬劇本冷笑話——這也和BS自己當年編劇出身有關。
強烈的感情傾向——BS一向無所謂是否客觀,張揚自己是凱爾特人粉絲,每天吐槽快船和湖人,愛憎分明到不惜誇張。和郭德綱一樣,愛用誇張數字舉例。

BS的內核,即,我覺得BS真正獨一無二、其他人難以比擬的部分:
他對歷史是真的非常精通,雖然時常雌黃,但根底是老學院派籃球觀。所以他有許多萬世不移的觀點和審美。
他對籃球(以及NFL)是真的熱愛。否則很難想像他十幾年如一日的對交易價值等細節不斷跟進。他不會睡在某些過時觀點上(比如2011年還會有中文寫手說德懷特·霍華德籃下得分步伐差、韋德中投差之類的老皇曆,你不會看到BS犯這類錯誤了)。他FOLLOW得很認真。

追加細節吐槽。

BS的文章,我私人分為三個階段。

1999-2004,第一階段。
這一段,他還是做編劇出身,文筆有段子氣,篇幅也不算很長。寫魔術師、伯德和喬丹那幾篇文章,很好,但不夠豐滿,靠的是文氣和情緒的渲染。

2005-2009,第二階段。
巔峰期。很明顯他這段看比賽認真程度大增,所以對比賽的細節觀察得極好——雖然技戰術角度還是有點mehhhh。而且這時候他行文形式極其華麗多變,用了各類玩法來體現。

2009年至今,第三階段。
因為參與了grantland的事務,很明顯文章頻率降低,而且出現了一個小問題:
文章篇幅長了,但趣味性開始下來,當然這是形式決定的,也沒法子。有些哏開始反覆用了。這時他水平還是維持得好,但不如第二階段了。


現階段,我跟的第一選擇是Zach Lowe的文,因為他看球更細,而且近年來幽默感大增(我一直覺得BS和ZL有互相影響的地方)。WOJ的東西涉及球員和球隊事務的還是很好,但他基本不談籃球場上的東西,所以是我的第二選擇。BS的文更有定期總結的味道現在。當然,論趣味,他還是第一的。


BS有多愛籃球多愛體育大家都說的差不多了。補充幾點其他方面的內容。

一是他跟ESPN之間的關係。BS是ESPN一線撰稿人里最不聽話的一個。他曾經因為ESPN刪掉BS Report的內容而罷工。也因為ESPN的編輯修改他的專欄而拖稿。ESPN今天的撰稿人們所獲得的自由,一定程度上是他當年冒著失業的代價爭取來的。到13年的時候他依然會因為話太狠太直被ESPN停twitter。

二是30 for 30。之前的答案竟然沒有提到這個系列紀錄片。這也是BS發起的項目。雖然是體育(電視)史上的30個偉大時刻的記錄,但其實涵蓋了美國社會生活的好多縮影。BS本人的專欄和播客也是典型的這種風格,貫通體育史,還包羅社會萬象。他現在參與的grantland和FiveThirtyEight都是典型的始於體育終於社會的媒體。

三是他的語言風格。其實這個特別好總結,就是把日常英語做到極致。什麼意思?比如一個北京人講北京話,這沒有什麼語言上的研究價值。但是王朔用北京話寫小說就有了,因為他用到了極致。BS的語言,當然沒有到王朔的高度,但跟一般的體育撰稿人和電台主播比,總讓人覺得還是高了一點點。

第四是他寫的多數內容是真靠譜。什麼意思?比如他講一個人球員的過去,那是他真的看了這個球員的無數曾經的比賽錄像。他講一個球隊一個聯盟的過去,也是如此。而不象國內一些同樣名氣的寫手一樣,不懂的人覺得看起來是那麼回事,但懂得人特別容易挑出錯誤。還有他講的八卦,一般就是一手二手的,很少三手。當然國內的寫手們沒這個條件。但第一條總有吧?NCAA的比賽highlight那麼難找么?

最後一點可能比較重複大家已經說過的了,但還是很想說一下,因為以上所有這些都歸結於同一件事。就是他對自己從事的事情是真愛。不只是體育,還有他的寫作,不然不會跟ESPN鬧彆扭,他畢竟也是ESPN成就出來的。一個從小報寫起的體育迷,到今天成為全美國第一的體育撰稿人,跟NBA和NFL的好多球員都是朋友,跟Shaq在同一個桌子上做直播,跟Doc Rivers公開打嘴炮(Doc在NBA教練界現在何等地位)。我覺得這人簡直就是體育撰稿人界的Quentin Tarantino(愛電影愛到賣影碟,賣影碟賣成大導演)。他怎麼做到的呢?答案就那一頭跟他依然年輕的臉不怎麼搭配的白髮里。

(PS,生活在一個自己的主隊剛好跟體育界第一撰稿人的主隊一致的時代是一個體育迷的幸運,所以我來答了這個題。:P )


首先 bs作為一個撰稿人構建了屬於他自己獨特的球員評價體系
就是他對NBA歷史所有巨星的金字塔分層論
沒有對NBA有一個長期深層次的理解是做不了這件事情的
在他的金字塔里他對各個球星都是庖丁解牛般的盤剝屬於該球星的一切優點缺點假設以及在漫漫歷史長河中的影響,這就更了不起了,所以對於大部分的球迷看他的文章不止是閱讀時的暢快感,還有種讀歷史小說的厚重感
推薦大家讀一讀當初三巨頭成立之初時候bs那篇文章
喜劇=悲劇x時間
對凱爾特人那綿綿的愛意與遺憾以及三巨頭成立之時那壓抑數十年的感情,真是我這麼多年讀過關於籃球感觸最深的一篇文章了

經常看bs文章的人多少有個這樣的感覺,拋開華麗的文筆和修辭,bs本人非常善於建立一些非常有趣的數學模型,能讓人從一些特別的角度去分析某段時期nba的大事件以及拋開黑蜜的立場更加客觀的去看待某名球員。這個不知道是不是受他好友暢銷書作家格拉德威爾的影響。(就是那個寫了引爆點的傢伙,他給bs的書寫過序言,二人關係很好)
說到客觀,儘管作為凱爾特人和快船的鐵杆粉絲,bs去黑湖人,當然比如說我科的同時,言辭雖然尖酸刻薄但卻總是一針見血,比如在還沒迎來加索爾的我科的時候,bs是這麼寫我科的

他知道正確的比賽方式,他在季後賽的表現就是明證……但是用那種方式去比賽卻不是他的第一選擇那也是讓科比如此極端化的原因:他是唯一一個了解籃球的真諦卻對它不屑一顧的偉大球員。看著他打球,至少對於我來說,就像一個朋友花了1000萬美金買了一幢豪宅——就像新奧爾良里用來拍攝布拉德-皮特糟糕電影的那些豪宅——然後用詭異的顏色來粉刷它,拒絕聘請清潔工,然後用笨拙的現代化傢具來裝修一樣,基本上把它給毀了。夥計,你知道你TM在幹什麼嗎?你知道你擁有的是什麼嗎?科比從來都不知道。他用一個人的思維方式在打球,他堅信開發自身的潛能會提升他的隊友,他只會偶爾間歇性的用傳統意義上的方式來讓隊友變得更好。當他在關鍵時刻的數據越來越漂亮,失望和遺憾離他遠去,我看到他正朝著下一個奧斯卡-羅伯特森的方向發展。他所能到達的高度取決於他接下來的幾年:如果科比能夠再拿下一個總冠軍,並且/或者在生涯後期放開懷抱,恪守籃球的秘密(想想1972年的張伯倫),他將會一舉超越奧斯卡和韋斯特,成為史上排名第三的後衛。

bs寫作還有一大特點就是他對於娛樂圈的深深了解,以至於我現在看他文章的一大習慣就是從裡面搜電影看。

評價bs?一個純粹的賤人,一個狂熱的體育迷,一個文筆風騷觀點獨特對nba歷史博古通今但是又不裝逼非常毒舌的真球迷。


很不巧,最近正在看比爾西蒙斯在2010出版的《the book of basketball》,書的序文介紹了bill這個人為什麼有資格寫這樣一本書。如果想了解一個人,可以先看看他的書。
本來想找一找上面提到的那本書的中文翻譯,但是並沒有找到。於是斗膽自己翻譯了一個序。畢竟不是科班出身,不能一句一句地譯。意譯為主。如有錯誤,還請指教,不要亂噴。

不久之前,Bill simmons 決定競選(lobby for)森林狼隊總經理的職務,如果你經常讀bill的文章,你會知道這個新聞,因為他會在他的專欄里反覆提及這次競選。但是即使你經常閱讀他的文字,你也會對究竟是什麼讓他成為假定的候選人有一點不確定。bill有很強的幽默感,他喜歡和人們搞在一起,他憑藉幽默的方式和Isiah thomas(維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wiki/Isiah_%22Zeke%22_Thomas) 混的不錯。 (以下幾句是揣測他有著很好的交際圈,所以角逐這個職位是有競爭力的,略去)
以上這一段說明了bill有很強的溝通能力和幽默感。

下面這一句有意思:
Bill是一個記者嗎?他只是一個粉絲而已。他僅僅知道你從電視直播中知道的那些。(he only knows what you know from watching games on TV),但是當你閱讀這本非常棒的書的時候,我已經了解到我錯了。Bill 懂籃球,他很認真(我不是為了輸贏,我就是認真,像不像?)。
下面是重點:
what is Bill simmons like ?
bill是個怎麼樣的人呢?
很簡短的回答是Bill就像是你我,他是一個粉絲,他是一個超級(obsessive)粉絲。我有一個朋友的兒子看著鼎盛時期的洋基隊(美國職棒的一支球隊)長大的,他作為一個球迷僅僅考慮等到秋天洋基隊就能再得到一個world series ring。但是有一天球隊錯失冠軍之後,孩子受不了了,他哭了。他幾天都不說話,他所知道的這個世界已經傾塌了!這個孩子就是一個粉絲,而Bill也就是那個樣子。
Bill與普通的粉絲的不同之處在於,普通的粉絲,像你我這樣,我們會控制我們的痴迷程度。我們有我們的工作。我們有女朋友或者妻子。無論何時我請我的一個朋友Bruce來我家看美式足球,他總是借口說他要問問她女朋友是否他可以過去(插一句:你們是這樣的嗎?)我懷疑所有的成年人都有類似我這位朋友的情況。但是Bill不是這樣的!
這又是為什麼呢?因為看球就是他的工作這時候你可以停下來設身處地地把你自己放到他的位置上來。你對你的妻子說「親愛的,我不得不工作到很晚了」這句話意味著湖人隊的比賽進入了加時賽(triple overtime此處不知怎麼翻譯,請教)!
在他的辦公室裡面有5個平板電視。因為你很難知道那一場比賽更加激動人心,所以他需要同時觀看5場比賽。
作為一個普通粉絲,那麼他總是一個outsider(局外人)。大多數的體育寫作者卻並不是這樣。如果定義粉絲的話,那麼他們把接近運動員看的十分重要。(可以想一想是不是!)他們可以和科比聊天,科比可以說他的手指快好了(不要忘了這是2009年的東西)。這並沒有什麼錯,但是他有限制。而所謂的insider(圈內人)呢?這些圈內人寫東西不敢批評得太狠了,因為要是科比不再接他電話怎麼辦?這本書不是一個圈內人的作品,它是一個「辦公室」裡面有5台電視的人的作品。他會看看1986年東部四分之一決賽的第六場,僅僅是因為他要確保他的記憶不會欺騙他。在去年的春天,在幾個周二的早晨,他拿到那場比賽的錄像帶,然後重新看了三遍。而這種事情,你我都不可能做到。因為我們都沒有空餘時間。那也是為什麼我們不是西蒙斯。
後面開始講這本書的內容,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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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看了一下其他人的答案,有人說bill的電視出境方面的能力還不太強。於是google了一下,發現關於他的最新的動態是他離開了NBA countdown這個他工作兩年的節目,理由是和其中的女主持人不合。現在他正在籌劃一個新的節目,而這個節目也將會以他作為核心來進行,相信這也是espn對他本人的信任吧。
參考:Bill Simmons leaving NBA Countdown for new Grantland Basketball Show


和虎撲翻譯團的一些同學認識,共識是翻譯BS的文章就是噩夢:
據說最極端的情況下,如果把他一些文章里的注釋單獨摘出來(翻譯團的習慣是直接附在後面),有可能比正文本身還長。

我覺得這個大概有些誇張,但確實說明BS成分相當複雜,絕不僅僅是個籃球專欄作家,涉及領域大概有:
籃球,棒球,NFL(誰叫波士頓那麼強…)、時事吐槽、三級片、刑房電影、黃金時代的明星們、無處不在的八卦、電子遊戲、樂隊……
真是數不過來。

其實對BS的認識還是碎片化的,最早大概是作為湖人球迷,經常看到這廝在《灌籃》和很多翻譯團的文章出鏡,死黑我湖那叫一個酸爽——從來沒見過這麼口無遮攔、態度鮮明的評論員;而且和另一個齊名的業界大牛火靈哥(John Hollinger,NBA數據帝,現在灰熊管理層)完全兩個路子,看著看著就愛上了——當生性愛吐槽的人遇到了吐槽的祖師爺,立場什麼的都不是事兒了。
感覺如下:
1.似乎是最出名的凱爾特人球迷,子承父業的那種愛,不過最近兩年越來越有拿自己主隊開涮的趨勢…一篇寫KG的文章節奏帶得飛起;

2.想了解他就去看《籃史通賤》——《the book of basketball》,可以做一本活色生香的NBA百科全書看,而且各種球員比較,歷史排名,很對中國球迷的胃口…同樣引人入勝的還有各種球場趣事和猛料;

3.似乎是編劇出身,所以經常在正文中穿插一些故事比如「大學的時候我迷上了水門事件」這類的,而且文體也很多變很有趣,比如「時間順序流」,「數字編號流」(手機貼不了鏈接,回頭補上);

4.冷笑話之王,毒舌之王,雖然基本上中國人沒幾個能全看懂,但讀著就是舒坦,有種「不明覺厲,媽媽問我為什麼跪在電腦前」的感覺…

5.愛用數據,但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數據黨:各種奇奇怪怪的數據,還有很多DIY的模型,然後大力出奇論(巴克利的職業生涯原本會比現在好15%…),語不驚人死不休的風格;

6.本人長得文質彬彬,文章里的小賤樣兒完全不見,口活同樣了得,詳見他今年和杰倫羅斯的新節目:BillJallen*s;

7.其實覺得和張公子真的蠻像,同樣高產、引經據典、插科打諢和專業性兼顧,而且不知是不是翻譯團有意往公子的風格上去靠攏,有些細節真是像極了。不過區別也很明顯啦,公子想像中就是儒雅平和偶爾喪心病狂抖機靈,BS就是純粹一路賤到尾,然後給你一些小感動。

感覺好絮叨…總之評價BS就是三句話:
媽媽問我為什麼跪在電腦前;
看懂他的所有梗是我學(fan)習(qiang)的動力之一;
請繼續黑我湖,停了不習慣,痒痒。


首先,可以參見張公子在這題下面的回答,已經非常全面。
怎麼能把籃球文章寫得像比爾·西蒙斯一樣有趣?

我的偶像。
ESPN著名專欄作家,自稱The Sports Guy。
體育迷,主攻棒球籃球,尤其精通NBA。
評論犀利毒辣一針見血,專欄內容永遠和時代潮流掛鉤。
現在是他自己創辦的http://Grantland.com網站總編(http://Grantland.com其實也隸屬於ESPN)。

除了專欄以外,還是個非常有趣的Podcaster,十分推薦他的The B.S. Report。(FYI: B.S. = Bill Simmons = Bullshit)

作為籃球評論員,BS卻一直毫不忌諱自己的真·凱蜜身份,總喜歡開湖人熱火等強隊(死敵)的玩笑。最近幾年凱爾特人三巨頭老化後,甚至毫無節操的開始頻繁拿自己主隊開涮。

我們之所以愛他,最重要的便是他寫的東西既有意思又有營養

他是真的熱愛體育,看球,懂球。十多年如一日的認真,專欄產量驚人,卻鮮見殘次品。如果你也是同樣的熱愛體育,看他的球評時你總會發現些也許只有資深球迷才能看的懂的(冷)笑話,那酸爽,你懂的。而看到被剖析的陳年舊事時那種「卧槽原來當初是這麼回事啊」的快感也是無以復加的。

另外他的文章中最著名的便是那些冷笑話。不管是美劇英劇電影還是小說流行樂和電子遊戲甚至八卦新聞以及隔壁老王家的糗事,都可以無縫拼接變成他專欄里的素材,抖機靈抖的恰到好處。(於是也導致翻譯的時候搬運工大大總要加上大量的譯註,辛苦了……)對於不那麼資深的球迷來說,你也許參不透許多細枝末節,但他行雲流水的文筆和大量有意思的比喻也絕對可以引得你一口氣看完。


BS其中一種最出名的體裁便是比賽復盤「倒計時體」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稱呼這玩意,但我習慣叫他倒計時體。舉幾個栗子吧,分別是比賽復盤和選秀大會復盤(……這個只能是正向計時了):
[翻譯團] 比爾-西蒙斯:馬刺-雷霆G2復盤
[翻譯團][Bill Simmons]Lopez兄弟的逸事--BS的選秀大會記實
一眼望去似乎絮絮叨叨,全文看完卻不得不讚歎BS那精準的切入點和適時點綴的笑料……

另外他的人物小傳也非常有意思。因為他根本就不是個旁觀者。他和很多球員、記者、經理和圈內人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吃飯喝酒聊天打屁。於是他的文章中可以穿插大量真實的談話和圈內猛料。再來幾個栗子:
[翻譯團][Bill Simmons]體壇風雲人物----麥克
[翻譯團][Bill Simmons]憶禪師――莫愁前路,誰人不識

當然,作為專欄作家肯定少不了大量的時事評論,比如最新的這個:
[翻譯團]比爾-西蒙斯:天佑克利夫蘭

賞心悅目,嘆為觀止,欲罷不能。


世界上最懂 NBA 的撰稿人,沒有之一。


為什麼邀請我?我從來沒看過他寫的任何東西啊
唯一對他了解的就是大概兩年前,他開始出現在espn的評論席上了
當時我還在想,這人誰啊?
也許他是一個很好的寫手
不過作為一個電視評論員,他還蠻稚嫩的
基本山他的作用類似於一個引導其他人說話的主線作用
就像好聲音里的哈林,inside the nba里的Ernie
不過他的主持功力顯然不夠
對於嘉賓們的談話指引性一般
並沒有讓nba countdown變得很好看
他肯定比Ernie懂球
可是Ernie基本上就是抓住幾個適合那些前球員們發揮的點進行引導
然後偶爾說個笑話來活躍氣氛
Bill明顯的常常想插入自己的觀點
不過他一說話氣氛就有點干
因為一般比賽前後大家並不是真的去期待你給出精確的分析
而是要拋出一些吸引人的話題點
這點他自己沒做到,也沒引導別人做到
不過就他對籃球的了解和寫作的才華
大概多一些時間會好很多吧


1、長得好看(真的不是因為經常和賈倫羅斯坐在一塊兒的原因……)
2、聲音好聽(啊啊啊!)
3、懂球帝
4、還會說段子


太適合當代媒體了。

ps最近因為遭遇了和Skip Bayless完全不同的待遇,很多人給他打抱不平……一直不明白Skip Bayless這種人市場在哪裡……


得分能力靠蒙,傳球靠浪,指揮靠裝。唯一優勢在於年輕。


有這樣一個人,他——

23歲戴上博士帽;

26歲闖入情報界,搖身變為破譯密碼的特工;

30歲成為紐約大學石溪分校數學系帶頭人;

37歲贏得幾何學最高獎項;

44歲闖蕩華爾街,成立掀起業界變革的傳奇對沖基金公司。

照這節奏判斷,又是一段學霸進軍華爾街賺得盤滿缽滿的發家史。不過現實生活有時遠比故事精彩:

從56歲開始,他創辦了一系列慈善基金,扶持一些連政府都不願、也無力支持的科研活動,還義務舉辦宣傳科學的講座,資助公立學校的數學教師。

69歲,他合作發表新的代數幾何學術論文,此時距離他邁入花甲之年的第二次喪子之痛還不到五年。

72歲,入選福布斯財富榜全球百大富豪,他簽署書面承諾,要將自己畢生的大部分財產都捐給慈善事業。

此人就是詹姆斯?哈里斯?西蒙斯(James Harris Simons)。

這樣一位走向耄耋之年的老人,半個多世紀以來,外界送給他太多頭銜:數學大師、解碼專家、億萬富翁、對沖基金大佬……可要找個貼切的名詞作為他的代稱實在有難度。《紐約時報》列出一串稱呼:探索者、行動者、給予者、思想者。

這四個名詞的確概括了西蒙斯的人生歷程。時下國內有個流行詞也合適他:人生贏家。現在,就讓我們循著西蒙斯近年唯一一次公開演講,追溯他一生不斷探索、行動、給予和思考的「贏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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