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是否信仰自由主義?或者曾經信仰自由主義?


可以說魯迅是一個酷愛自由的人,但未必一定要說魯迅是一個自由主義者,這兩者之間並不天然是等號。

中國知識界的很多人把魯迅歸到自由主義的陣營,特別是有大學中文系背景的人,他們不但把魯迅稱之為「自由主義者」,而且認為真正能代表中國自由主義的主要還不是胡適和他那些留學英美的朋友,而是魯迅。我感到這裡有一個很大的錯位,就是說本來胡適頭上的帽子戴到了魯迅的頭上。因為魯迅不是一個自由主義者,而是一個社會主義者,魯迅不但不是一個自由主義者,從他的內心來講,他反感自由主義。那為什麼會發生這樣一個在我看來是明顯偏頗的誤區呢?我個人認為是知識界,特別是有中文系背景的那些人混淆了自由主義的「自由」和自由主義以外的「自由」。這兩種「自由」儘管都共用一個英文單詞「Freedom」,但我認為這個詞翻譯得實在是不合適的(自由主義的自由是我的網名:liberty)。它們都共用這樣一個「能指」編者註:「能指」,語言學術語,指語言的聲音形象;「所指」,指語言所反映的事物的概念,但它們背後的「所指」卻不一樣,甚至還是相反的。

魯迅一生酷愛自由,他反抗國民黨的高壓統治也是他愛自由的表現,他寫那麼多文章,抨擊性的文章、抗議性的文章,都是他愛自由、追求自由的表現,而那些大學中文系的人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認為魯迅更「自由」,而胡適的抗爭在某種意義上不如魯迅,所以他們說魯迅其實比胡適更自由。

我們可以說魯迅是一個酷愛自由的人,但未必一定要說魯迅是一個自由主義者,這兩者之間並不天然是等號。希特勒不愛自由?可他是自由主義者嗎?他是極權主義者,他一生反對的都是自由主義。正如黑格爾寫《哲學史》的時候談到中國時說的一句話,在中國只有一個人的自由,那就是皇帝的自由。魯迅的自由沒有那麼極端,但他顯然不是自由主義意義上的自由,自由主義的自由是講法律、講義務的。魯迅在日本留學的時候除了接受社會主義思想,還接受了德國施蒂納的無政府主義,因為那時候在日本很流行。魯迅的自由是無政府的,而自由主義的自由是要政府的,非有政府不可的,洛克的自由主義的經典名字就是《政府論》,這樣看來這兩個自由顯然就是兩碼事了。

美國大法官有這樣一句表述,「你可以有揮舞手臂的自由,但必須止於別人的鼻樑之前」。那也就是說自由如果是你的一項權利的話,那你在行使你的權利的時候不能妨礙別人,如果你妨礙了別人,別人的鼻子就沒有自由了,別人再來報復你,於是你又沒有自由了,於是自由就取消了。因此嚴復在翻譯密爾的《論自由》這本書的時候,書名的翻譯他不是直譯,而是意譯,叫《群己權界論》。什麼意思呢?每一個人都有自由的權利,但這個權利是有一定的界限的、有義務的,就是你的權利不能侵犯到他人的權利,不能因為你行使權利而損害別人的權利,這才是自由主義的自由。

可是魯迅在談自由的時候是怎麼說的呢?魯迅在日本留學的時候寫了一篇長長的文言論文叫《文化偏至論》,在這裡面他表達了他對自由的看法,他說「唯有此我本屬自由……眾意表現為法律,吾即受其束縛……在絕義務。義務廢絕,而法律與偕亡矣……凡一個人,其思想行為,必以己為中樞,亦以己為終極:即立我性為絕對之自由者也。」這是他的自由觀:第一,他的自由是絕對的自由;第二,自由是沒有法律義務的;第三,只有我一個人的自由,沒有他人的自由,這些都是違反自由主義語境中的「自由」的遊戲規則的,這樣的自由是很可怕的。愛自由是每個人的天性,而自由主義卻是一種理性,是後天習得的,它不是一個人的自由,而是每個人的自由,每個人都享有自己的權利,每個人都履行不侵犯他人的義務,這才是自由主義。所以魯迅不是自由主義者,甚至他很反感自由主義。

魯迅自己對自由主義的態度如何?魯迅說自己不懂《群己權界論》,「看得最吃力,連書名都很費解。」這是魯迅他自己對自由主義明確表示不感興趣的一個地方。再比如,魯迅曾翻譯了一本日本學者鶴見佑輔寫的隨筆集叫《思想?山水?人物》,這個日本學者是學法學的,是傾向自由主義的,他在這個隨筆集里有一篇文章就叫《說自由主義》。這本書整本都是魯迅翻譯的,他在前言寫序的時候有這樣一個評價,「作者的專業是法學,這書的歸趣是政治,所提倡的是自由主義。我對於這些都不瞭然。……那一篇《說自由主義》,也並非我所注意的文字。」他說的也是很委婉的,並非是「不瞭然」,而是他不感興趣。魯迅不喜歡英國,不喜歡英國文學,他早年翻譯的那些文學都是東歐那些弱小國家的反抗文學,那些英美文學魯迅是不感興趣的。

魯迅這個人是相當感性化的一個人,這種人可愛,也可怕,他愛屋及烏,反過來也恨屋及烏。他不喜歡英國人,就連英國的自由主義、連那些留學英國的人也不感興趣,比如徐志摩。魯迅非常反對留學英國的徐志摩這些人的「偽善」、「偽君子」做派。推廣來看,其實那些留學日本的人對留學英美的人都沒有好感,這裡邊有文人相輕的那一面,但有個更複雜的因素在裡面,就是北大思想的山頭,以下插一段閑話:

北京大學最早主持的是嚴復,他深受桐城派的熏陶,做北大校長的時候接納的教員都有桐城派的背景。後來辛亥革命勝利了,進入北大的都是誰呢?魯迅在文章里有這樣一個詞,叫「某籍某系」,都是些什麼人呢?籍即浙江,都是浙江人,系就是中文系。這個「某籍某系」的這撥人都是章太炎的弟子,他們隨著辛亥革命的成功一起進入北大,把桐城派就趕走了,自己就成了北大的主人了。當時皖籍教授就兩個,一個胡適,一個陳獨秀,在某種意義上他們還是很孤單的。所以有人當時問胡適孤單不孤單,胡適就給自己壯氣,說不孤單,你看那些小動物、狐狸都是成群結隊的,老虎和狼都是獨往獨來的。但正是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不幾年北大的局面又變了。很快留學的方向變了,留學的主流到美國去了。那些留學英美的人回來了,留學日本的浙籍教授就惴惴不安了。果然沒過多少年,是留學英美的人主宰了北大的局面。所以有時候學者爭吵都是用宏大敘事的名頭吵,其實背後有很多拿不上檯面的背景,都有私人的東西在裡面。

魯迅是愛自由的,但不是自由主義者,在這裡一定要把自由和自由主義分開來,兩者不是一回事,搞不好就會進入到一個誤區。像最近的一次誤區就是范美忠在地震的時候第一個跑,然後在博客里寫「我是一個追求自由和公正的人」,很多人就說,你看看,這就是自由主義啊。這實際上就是對自由主義造成了一種污名化了。這個范美忠是酷愛魯迅的一個人,他愛的這個自由恰恰就跟魯迅愛的自由是一樣的,但跟自由主義的自由是不沾邊的,自由主義的自由是講責任、講義務的。作為一個教師,當地震發生的時候,你對同學們說別慌,然後自己一撒腿跑出去了,我可以理解那是你的本能。我們不打道德的棒子,只是說明你這個自由不是自由主義的自由。魯迅說他的自由「在絕義務」,他盡自由而絕義務,斷絕義務的自由肯定不是自由主義的自由。

西方的自由是屬於一種權利,是在西方文化中長出來的,在東方文化中就沒有這個詞,但偏偏要在東方文化中找一個詞來對應它,我覺得這恐怕就找不到一個合適的詞。它倒不像桌子,西方有桌子,東方也有,你叫「Table」,我叫桌子就行了,這可以對應得上去。而文化的東西有時候是你有我沒有的,現在要翻譯的時候就要用我沒有的東西來翻譯你有的東西,這找詞就非常困難。因此今天有很多詞,比如「權利」,它也是翻譯過來的,在英文里它是「Right」,我們就經常混淆它。所以對於這些西方文化里本有,而東方文化里沒有的詞,我們硬要去找一個詞來對應,就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混淆,這裡面就包括了「自由」,所以在上世紀90年代我們在認同自由主義的時候就產生了「胡冠魯戴」的混淆。

理解「自由主義」這個被嚴重濫用的詞的關鍵在於還原它作為一種政治哲學的本來面目,它與其他很多學術流派最大的不同在於在於它僅是一種政治哲學。這裡就不得不提到李澤厚關於兩種道德的區分:政治道德(或「公」德)和宗教性道德(或「私」德)。如果理解好這個區分,很多爭議都不會存在了。自由主義僅僅是前者,而且大多數自由主義或保守自由主義理論家都有意識地迴避後者(對消極意義上的自由的堅持)。

自由主義不是修身養性、內聖外王的理論,自由主義恰恰要阻止那種強迫人人都做聖人的企圖。自由主義僅僅要求政治制度最大限度地提供個人自我實現的一般條件,而什麼是自我實現,則盡量交由個人自己判斷。所以自由主義在個人修養和追求方面是蒼白的,這也錯誤地成為很多人批判政治自由主義的出發點。

魯迅先生執著於國民性的問題,是宗教性道德的問題,所以自由主義自然不適合大先生。或者說,魯迅談的自由,不是自由主義作為一種政治哲學的研究對象。在此也反對將自由一詞局限於自由主義的自由(尤其是消極自由)。無論是尼採的超人,存在主義的反抗,馬克思主義的人類解放,還是老莊的超越自由,這些都是關於自由的理念,自由主義不能霸佔「自由」。只是在討論中必須明確說的是什麼意義上的自由,政治自由,還是個人意志相對於這個荒謬世界的自由。當然這對於很多學術界人士甚至都是一個過高的要求。而是否存在一個普遍通行的自由理念,我個人認為這要麼是一個偽問題(即最後發現不同的「自由」根本上是不同的東西,只是語言誤把它們統稱為自由),要麼就是哲學的「大一統」理論。出於學見,個人評判:自由主義伸張的自由,不是最徹底的自由,但一定是最真誠的自由;而反自由主義追求的自由,大多自奉為「徹底的根本的自由」,但往往在現實生活層面中,他們連人最基本的自由都給不了。人類六千年歷史到今天,若談自由,已經實現並大抵運行正常的自由還只有自由主義。

但是對於中國社會,自由主義的理論內核——個人主義和理性主義在個人素養方面依然具有巨大的意義,因為中國是一個在精神層面尚未完成現代化甚至近代化的國家,啟蒙依然是必要的。甚至有學者認為我們連啟蒙的基本條件都還沒有,因此必須先期盼一場中國的「啟蒙運動」,但有一點很重要,「啟蒙」別人之前,自己先把問題弄清楚。


我覺得他和&<1984&>的宗旨有著一些若隱若現的相似


他那個年代大致還沒有我們現在這麼清晰的對於「自由主義」的認識與區分,因此也談不上對自由主義有信仰。只能說,魯迅對於由自由主義為思想底色的現代工業文明社會,是有著一定的認同的。


魯迅對西方文明其實陌生的很,與同時代的胡適和他之後的殷海光等人根本就不是一個檔次。他有強烈的「弱國弱民情結」和「愛國主義情結」,對俄國、日本`德國那樣的武力強國很嚮往。他的矛頭指向國民的愚昧、麻木、遲鈍,與當時所謂喚醒強國意識的大多數人思想一致。主張以暴制暴,所以,他的思想與斯大林`毛是相通的。如果魯迅活到49年以後,想必也會變成郭沫若第二。
魯迅,缺少文明的思考,這是他最大的短板。 
而且,魯迅也並不懂得作為哲學概念的「自由」的靈魂性內涵是什麼。也就是說,魯迅不僅不是「自由主義者」,魯迅也不「熱愛自由」。一個真正熱愛「自由」的人,絕對不會說出」痛打落水狗「」一個也不寬恕」這樣的話,也不會崇拜赤俄的「社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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