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天你被抓進精神病院, 你如何證明自己沒有精神病?
如何證明
謝謝邀請。
丁香醫生的公眾號昨天恰好有一篇文章,標題是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我自己一句話概括,把精神病院當做正常的地方,正常表現即可。
具體的文章大概講了這麼幾點:
1.遵守病房作息時間
2.多和醫生護士交流
3.不要因為別人把你送進醫院而有情感上的波動
4.情感協調
5.行為從眾
6.別自作聰明的發明新詞
7.眼神交流時別左顧右盼
8.思維連貫,邏輯正常
9.記住醫護人員的名字
10.能分辨現在是早上還是晚上,知道自己目前在精神病院里
千萬不要喊「放我出去,我不是神精病。」
沒用的,你把下面這段這段背熟,喊這段就好了。
「我是玉皇大帝的女婿.丈人教我領十萬天兵來殺你江州人,閻羅大王做先鋒,五道將軍作合後,與我一顆金印,重八百餘斤,殺你這般鳥人!」
轉自丁香醫生 註明了是轉的哦 。。 1972 年,斯坦福大學心理學教授羅森漢想知道精神科的診斷能否禁得起考驗:偽裝的精神病患者是否會被識破?
他招募了 8 個正常人,並進行了培訓:假裝存在幻聽,其他正常,並在入院前不做個人衛生,渾身散發著酸臭。然後連他一共 9 人去精神病院看病,都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
結果公布後,一家精神病院表示不服,讓羅森漢放馬過來。羅森漢表示,近三個月會安排一些正常人去看病,看他們能否區別出來。
三個月後,這家精神病院稱發現了 41 名假病人。讓人意想不到的是,羅森漢並沒有安排任何人去。
實驗告訴我們,精神科醫生很難判斷刻意裝病的人是否真的有病。
「被精神病」了,
該不該反抗?
目前沒有任何儀器可以客觀證明個體是否患有精神病,只能依靠精神科醫生根據客觀癥狀標準進行主觀判斷,但癥狀是可以捏造的。
那麼問題來了:假若你的家人因經濟利益,杜撰你的癥狀,將你送入精神病院,你該如何證明自己沒病並儘快出院?
這就像一個死循環:
否認有病?是精神分裂症的典型特徵之一;
承認有病?趕緊的吧,精神病院正等著您!
反覆強調自己沒有病?
精神科醫生不會買賬的,因為重性精神障礙的患者缺乏判斷自己是否有病的能力,你的話沒有可信度。
激烈地進行抗爭?
這樣做,你就給醫生留下了興奮躁動、傷人毀物的有病印象。此外,因為有危害社會的風險,出院之日也可能會變得遙遙無期。
如何證明
自己沒有精神病?
難道只能當一隻逆來順受的小羔羊嗎?
不用怕,丁香醫生來幫你,手把手教你從以下 10 個方面全方位證明自己沒病,這也是精神科醫生評估患者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細節:
睡眠:遵守病房作息時間。如果睡不著,不要在病房裡瞎轉悠,更不要大吵大鬧,建議在床上眯著,假裝睡得很不錯。
交流:與醫生和護士交流時,要注意語速適中、語調平穩。按照溝通的情景,適時切換主動問和被動答。
情感:不要因至親的背叛而過度消極。要知道你現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儘快出院,暫時拋開情緒,保持平穩的心態。
面部表情:面部表情與自己的言行要協調。簡單來說,講述開心的事要露出笑容,不愉快的事則表現出痛苦。
行為:重新審視自己的平時的言行,是否和大眾一致,若存在一些可能被懷疑的行為,請盡量隱藏起來。比如一些人喜歡睡前盯著屋頂思考,切記不要這麼做,因為精神病患者有時候喜歡凝視某個地方,陷入幻覺。
語言:用詞要得當,別自作聰明發明一些新詞;用語要得體,符合當前的對話,不能問你吃飯沒,你卻說上了廁所;不虛構內容,別吹牛。
眼神交流:眼神要與醫護人員進行互動,交談時別左顧右盼。
思維與邏輯:思維連貫,邏輯要經得起推敲。
記憶力:要記得為你診療的醫護人員姓名。
定向能力:能分辨你目前處於什麼地方,能判斷現在是上午、下午還是晚上。
上述 10 個方面,對於正常人來說輕而易舉,所以不必過分擔心,順其自然,積極配合醫護人員的工作。
不幸入院,
這些要注意
1. 不要頻繁解釋自己沒病
精神病患者所說的可信度不高,需要精神科醫生從細節入手。醫生和護士會時刻觀察每一個新患者的言行,評估是否真的患病,所以不要怕自己被忽略,從此永無出院之日。
2. 不用過分擔心服藥
入院可能會被要求服用藥物,可以向周邊的病友請教如何藏葯或吐葯。如果檢查較為嚴格,無法躲過,也不要過分擔心。服藥後可能會乏力、發困等,但短期不會造成嚴重影響。
3. 不建議嘗試逃跑
每個精神病院都有三防:防逃跑、防自殺、防傷人毀物。精神科有一套防逃跑的機制,若嘗試逃跑,被抓回來反而很有可能會被約束在病床上。
「被精神病」沒那麼容易
精神分裂症患者大多不能判斷自己是否有病,陳述的內容往往也往往不可信,入院時診斷的依據往往是來自監護人。
然而,因為存在個體「被精神病」的風險,精神科醫生也會多留一個心眼,不會完全按家屬所說來進行診斷,而是會進一步核實評估。
精神科醫生也不是「吃素」的。
精神醫學已發展了 100 多年,作為診斷依據的癥狀學非常豐富,若不是裝病者擁有豐富的精神病學知識、了解診療程序以及精湛的演技,短時間內就會被識破。
在評估和觀察期間,並不意味著你「被精神病」了,而是病情判斷需要一定時間,這和其他疾病住院觀察一樣。
若患者不能診斷為精神疾病,且無危險傾向,一般能在一周內出院。
國家立法
防止正常人「被精神病」
2013 年 5 月 1 日起正式運行的《精神衛生法》規定:若個體不存在危險或傷人行為,若非自願,精神病院不能收入患者進行治療。
若發生傷人或危險行為,一些醫院考慮到可能存在危害社會的傾向,留院觀察也是合理合法的,但幾天內也會出院的,而且並不是說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了。
即使被誤診,還可以向原機構或其他具有資質的精神病院提出再次診斷的申請,由另外兩名精神科醫生再進行評估。如果對再次診斷的結果存在異議,還可以自主委託依法取得執業資質的鑒定機構再次進行精神障礙醫學鑒定。
真正的難題
我們目前患有精神疾病的人數已達 1 億以上,患有重性精神障礙的約有 1 600 萬人,但實際上「被精神病」的案例並不多。
昨天剛剛從精神病院出來 而且是重症病房 誤診 進去四天 三天停葯 見到主治醫生第二天出院 要足夠的心理素質和意志力 才不會被同化
無法證明
被精神病嗎?
可以看一下電影《A面B面》
還真沒想過這個問題,出來應該不難吧,醫生也不傻,除了是故意迫害你。
謝邀
像正常人一樣,該吃吃該睡睡。
另外這個問題其實百度就能找到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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