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破獲過最大或是最離奇的案件是怎樣的?

最好能詳細點,包括怎麼發現線索、分析案件、破案中的阻礙、具體流程和一般小說中有什麼區別,謝謝!

相關問題知乎的警察帥哥美女們,你們辦過最有趣或者最離奇的案子是什麼?


2014年6月8日凌晨4點鐘,穿著橙色上裝的鐵路清掃工趿拉著破布鞋,拿著笤帚和破布袋,晃晃悠悠走進了幽暗的火車隧道。

現如今火車頭前方都裝有掃石器,再也不會因為鐵軌上的一點小鐵塊或者碎石頭髮生危險。

鐵路清掃工這個工作也越來越「沒用了」。

原來這個機務段上有15個人,縮減到10個,一直到如今只剩下3個。

每個月工資只有1800元。

清掃工幾乎變成了拾荒人。

今天47歲的李銘就是這樣一個一文不名的鐵路清掃工。他的工作就是每天來清掃一下火車隧道,因為這裡太暗,火車司機無法做出提前預判,所以有一定風險。

李銘沒精打採的走進了隧道,貼著隧道邊緩緩向前走著,腳下都是拳頭大的石塊,走起路必須曲著膝蓋很是費勁。

他大約向前走了有200多米,冷不防絆到什麼東西一頭栽了下去。李銘一瞬間嚇出了一身汗,睏倦也變成了勃然大怒。他手腳並用掙扎著爬起來,回過頭,借著從遠處隧道透來的熹微晨光看向絆倒自己的東西,但是左看右看也看不清楚,於是他蹲下身去摸了摸。

一個軟中帶硬的球形物體,陌生又熟悉。

他順著球體向下摸,隨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拚命地蹬腿向後,嘴裡嗚嗚作響。

那手感一直留在了他的手上,

他摸到的是一張人臉。

無論是誰看到這份現場報告,都會驀然一驚,隨後就是一陣無處言說的憤懣和暴怒。

究竟是多大的仇怨,殺了人還不夠,還要將屍體毀成這樣!

一具身高160左右的女屍,大約27到29歲,被人扒光了衣服,只剩下三角褲和乳罩。

被放置的地方是郊外的一個800米長的火車隧道。

經法醫鑒定,屍體無被性侵害的跡象,死因是頸部被扼導致的機械性窒息。

屍身最不尋常的地方,就是她的頭面部被整個燒焦,牙床和眼珠都支愣在外面,頭髮被燒光,面部完全失去辨認條件。

總隊和地區重案隊協同鐵路公安成立了專案組。

開會那天,上百個人擠在一個會議室里吞雲吐霧,每個人臉上都是愁雲密布。特別是我們領導,王局長。

他盯著現場勘察報告,眉毛中間擠出了一個深深的川字。

從目前的條件來看,這個案子,有點懸。

現場周邊屬於偏遠地帶,只有兩個村莊,人煙稀少。沒有監控錄像。

最近一個月的人口走失記錄中都沒有找到符合的對象。

屍體身上沒有找到任何能夠查清其身份的例如手機,銀行卡,身份證之類的東西。

誰都知道,屍體被燒毀面部的原因只有一個,嫌疑人不想讓警方知道她是誰。

因為只要屍源查清楚,案件就破了。

可這沒頭沒尾的案子,該從何查起呢?

技術隊和法醫甚至公開因為工作打起了嘴仗。

技術隊的年輕隊長和老法醫在會上吵得臉紅脖子粗。

工作二十年的老法醫認為,屍體被發現時是趴著的狀態,而她的臀部有大量的屍斑,這說明死者是在死亡後躺了3到4個小時,形成了屍斑之後被拖到這裡的。案發現場距離這裡應該有一段距離。

結合屍僵的情況,屍體的上身和下身屍僵情況不同,應該是有人從後面抱著死者的上身將其拖過來的。

技術隊隊長認為,屍體臀部尾椎骨有大量拖拽痕迹,應該是嫌疑人拉著死者的手腕往隧道里拽,將屍體拖進去的。

結合隧道內採集到的痕迹,死者應該就在附近遇害,很快就被帶到這裡來,中間沒有滯留。

不過兩者對於一點達成了共識。

隧道內的拖拽痕迹由外而內一條筆直的線,在靠近隧道內100米處,有一個明顯的向隧道壁折過去的曲線,說明嫌疑人在拖拽過程中曾經遇到火車,他不得不將屍體拖拽到一邊。

案情破朔迷離。

世界上所有的事,最難的,永遠是從0到1的部分。

破案也是一樣。

必須先找到明確的方向。

當你沒有明確方向的時候,就先把手頭能幹的事干一遍,慢慢尋找方向。

100多號偵查員被分為3組。

第一小組奔赴火車站,調取經過該處的火車上的監控錄像。

第二小組查找周邊的村莊調取監控錄像。

第三小組對死者身上的物品進行查訪。

第一小組經過對火車上的監控錄像進行調取,鎖定了案發時間為6月7日晚18時到6月8日凌晨2時左右,因為有幾班火車上的監控錄像失靈,所以只能精確到這裡。

第二小組結合第一小組給出的時間,查找了村莊周邊的監控,但時間範圍太大,沒法有效鎖定嫌疑車。

最不被看好的第三小組卻給出了一個大大的驚喜。

死者的胸罩,是國內知名品牌的產品。偵查員連夜出差趕往電商的商家,商家的工作人員拿來一看,說這一款胸罩是2013年10月份推出的特別款,一共在北京只賣了390套。

390套,這已經是一個可以接受的數字了。

這時候,上海一位全國知名的頭面部復原專家也趕到了北京對死者進行了復原畫像。

沒想到,我們100多個人的努力工作,都敵不過這名專家手上的一支鉛筆和一張a4紙。

正是他的一副畫像,成為了破案的關鍵,因此我也要為他畫上濃墨重彩的一筆。

這名專家今年五十多歲,已經破獲過無數大案,一點架子沒有不說,工作態度之嚴謹,也令我們這些小輩汗顏,

這位專家早上7點坐飛機匆匆趕來,到了之後就奔赴停屍間,

他帶著手套,反覆撫摸屍體的臉,觀察頭頂的所剩無幾的頭髮和毛孔,

隨後拿出一張a4紙,一點點的繪圖,時不時就要重新觀察屍體返工重畫,

一張小小的a4紙,專家眼睛也不眨的畫了兩個多小時。

一直畫到中午11點,整個過程連水都沒喝上幾口,專家就開始收拾行李準備去機場了。

我們當時帶著領導的命令要請他吃了午飯再走,他苦笑兩聲說河南還有一個命案要他去畫呢。

走之前他特別囑咐我們,等到案件破了一定要給他打個電話。

390個胸罩購買者的照片掛在牆上,偵查員拿來一張一張的進行核對。

奇蹟終於發生了。

第9張身份證照片,和這位專家筆下的復原圖一模一樣!

幾乎就是對著身份證照片臨摹了一張鉛筆素描!

單眼皮,蒜頭鼻,稀疏的劉海,簡直太像了!

王局長一向老成持重,不輕信任何線索。

領導如果遇事一碰就跳,輕易下結論,那萬一說錯了豈不是自降身價。

但是他看到照片和鉛筆畫的時候,都忍不住激動的直拍大腿,在群里發了一段語無倫次的音頻:「我日他娘的!肯定是她!太他媽像了!」

我們立刻聯繫了她的家屬來辨認屍體,

果然,就是這名女子!

案件已經破了百分之九十!偵查員們激動的血為之沸!

死者名叫李帥,河北人,今年28歲,未婚,在一家小的保險公司任推銷員。

6月7日還在公司加班,隨後失聯。死者的弟弟在我們找到他時正準備去報警。

我們調取了李帥的通話清單,很快就抓獲了犯罪嫌疑人王建。

王建是一個45歲的已婚村幹部,6月7日晚接到了李帥打過來的推銷電話,百無聊賴的他聽到外地年輕小女孩的聲音,動起了歪念頭,就約李帥出來見面聊聊保險的事。

李帥上了他的車之後,他一邊虛與委蛇,聲稱自己想買保險,想多聽聽利弊,一邊開車把李帥拉到了郊區。

在荒蕪人煙的郊區,平時人五人六的王建終於脫下人皮,露出了本相。

他沖李帥大肆吹噓自己有多少套房產,認識多少大領導,見李帥沒什麼反應就開始試圖親吻,撫摸李帥,李帥拉下了臉推開了王建,冷冰冰的讓王建送她回去。

王建一時精蟲上腦,心說一個外地無權無勢的賣保險小姑娘還不好辦,不就是事後砸點錢嗎?

他撲到李帥身上撕扯李帥的上衣,李帥情急之下想打電話報警,還對王建說了狠話,要讓他蹲監獄,

王建盛怒之下掐死了李帥,並將她衣服扒光,用汽油燒了她的臉,拉著她的手腕把她拖到了火車隧道里。

這個過程中還碰到了一輛火車過山洞把他嚇得夠嗆。

事後他把李帥的手機和皮包,衣物扔到河裡,大搖大擺的回家了。

為了解決一個麻煩,給自己找了天大的麻煩。

精明而愚蠢的王建就這樣殘害了一條無辜的生命,搭上了自己的一生。

回顧整個案件,最牛叉的人就是上海的神筆教授了。

他讓我知道了原來公安局內部還有這麼厲害,能夠獨當一面的專業人才。

如果你也看見了那具屍體,你一定也會發出這樣的感慨。

那樣一張臉也能復原?

那根本就是一個骷髏頭。

特別是髮型的部分,更是讓人百思不解。

當時死者的頭皮已經漆黑一片,頭髮也就剩下幾根,,神筆是怎麼樣將通過觀察毛孔和髮根把髮型推斷出來的?

破案後我給他發微信問他時,他嘿嘿一笑,說這是他吃飯的傢伙,不能輕易告訴別人。

三年後回想起整個案子,還是覺得很懸。

特別是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常常忍不住去想,假如嫌疑人把胸罩也脫了會怎麼樣,難道案子就破不了了嗎?

無數個鏡頭在我眼前閃現。

技術隊的兄弟們在隧道里勘察現場時,不斷側身躲過開來的火車,以免被火車帶起的強風卷過去;

調取錄像的兄弟們頂著酷暑在村莊里步行幾個小時尋找探頭,全身衣服濕透;

總隊的哥們一個接著一個的打電話核實事主身份,忍受著「你是騙子吧」,「傻逼,別給我打電話了」的無端責罵,還要耐心的解釋;

五十多歲的專家腳不沾地的奔波全國各地開展工作,一連幾個小時地繪圖時那一絲不苟的側臉;

一想到這裡,我就會無比踏實的安然入睡。

有這樣的兄弟們,有什麼可怕的呢?

東野圭吾先生有一部小說叫做《只差一個謊言》。

裡面的嫌疑人不管多精明,都會因為一點點疏忽敗在偵查員手上。

我想對於王建也一樣。

無論他多狡猾,多縝密。

當他對抗一整個警隊時,他必然會失敗。

在群策群力之下,王建和勝利脫逃之間只差一個謊言,也將永永遠遠差一個謊言,

這是他在面對眾志成城的警隊時終將無法抹去的差距。


我這有個案子,是聽一個老警察講述的,應該說這個案子聽完後讓人久久不能平靜,這個案子包含了太多故事,我盡量給大家講完。

這個案子發生的時間比較早,是在千禧年之後,那時候L市W市和Z市發生了多起兒童丟失的案子,而丟失的地點範圍都不固定,下面就說幾個警官提到案子。

案子一,Z市G縣有三個孩子一起去三公里外的村莊看戲,然後一去不復返了。最後的目擊者是在下午六時左右在公路旁邊發現三個姑娘一起往家的方向走,之後就再也沒有消息了。而家人在搜尋中在河中找到了其中一個孩子的外套,但是警方懷疑是有人故意設下的陷阱。

案子二,位於三個市交界的Z市L區發生了一起丟失女童的案件,有目擊者稱看到丟失女童被人抱上了一輛紅色摩托車,但是查找後一無所獲。

案子三,此案更加離奇,陸軍某家屬院里有個孩子丟失了,案件由軍區保衛部和地方公安共同調查,有人反應一個穿迷彩服的男子有重大嫌疑,同樣查完後也是一無所獲。

案子四,某店主向警方報案稱自己三歲孩子丟失,警方聽完描述後推斷出作案過程,也有目擊者看到有兩個中年人抱著一個孩子,根據目擊者的描述推斷出嫌疑人逃走的方向,但是由於那時候城市監控不完善,還是沒能追蹤到。

案子五,一個小姑娘說找同伴玩,然後也失蹤了,此案奇怪的是小姑娘最後被發現的地點是在五公里外的某個村莊,但是小姑娘那天穿的鞋子卻是在所在村裡的小學找到的。

以上只是那個時間段案子的一部分,面對這樣的情況當時的公安局下了死命令,要儘快破案。在那時間段只要是孩子丟了,向派出所報案後會立即通知刑警隊接手,但是刑警隊接手後仍然是撓頭,因為一般孩子發覺沒了去報案最短的有幾個小時,最長的是在一天以後才去,再加上那個時候監控基本上等於沒有,所以只能撒網依靠群眾,但是收集上來的線索卻是十分零散,大家都很無奈。

這事情一晃就過去了一年多,雖然期間公安人員一直在努力,但是就是沒什麼進展。而這時候,遠在幾百公里在的H市的警方的一個發現卻讓案子柳暗花明。

案子的突破點源於一位警官的多問了一句,在H市某個縣,一個婦女帶著小女孩來上戶口,但是一聽要出生證明那位婦女就說時間太長找不到了。辦理戶籍的內勤女民警也沒在意,因為這個時間段正好趕上人口大普查,這種事情不少。於是女警就說你回去找一下出生證明,沒有就補辦一個。那個婦女求了半天也沒用,於是帶著孩子要走。

這時候派出所的副所長正好過來去戶籍室詢問事情,碰到了這一對,當時警官看了一下小女孩覺得不太對勁,總覺得這對母女怪怪的,說不上來的感覺,仔細看一下那孩子手臂上有淤傷。等那婦女和小女孩出門後就問內勤女民警他們是來幹啥的,女民警就說他們是來辦理戶口的,因為沒有出生證明讓他們回去找。這時候副所長覺得不對勁,因為出生證明這玩意一般都是報戶口的重要材料,不可能隨意丟失。於是副所長就問了戶籍女警他們的地址,戶籍女警表示沒太注意,就注意了名字和所在村。沒辦法只能手動查了。

等查出來的時候副所長帶了一個民警到了那個村。一打聽才知道那個婦女的孩子是最近才來的,不是她家的孩子,而且這家裡面經常傳來孩子的哭聲。於是副所長就和所長彙報了這件事,所長也覺得不對勁,決定第二天以辦戶口的名義入戶調查。

第二天一大早所長和副所長帶著鎮政府的人過來了,美其名曰是為沒戶口的人解決戶口問題,到這家的時候賓主雙方進行了愉快的交談。雙方交談完後兩位警官一合計,上報刑警隊吧。

上報刑警隊後刑警隊也贊同派出所的分析,認為這是一起拐賣兒童的案子,於是決定馬上把這位婦女帶回來進行調查,到了所里這名婦女被嚇唬兩句,就交代了孩子的來歷。

這孩子是從一個綽號大頭的人手裡買來的,至於買孩子的原因是因為自己生不出孩子,丈夫因此和她也關係很僵而出去打工,至於為什麼買的是女孩一是因為錢不多,二是因為養女兒將來嫁出去還能賺一筆錢,至於為啥敢去派出所報戶口該婦女解釋不是有政策規定只要登記上不就給戶口嘛……

後來警官評價,這思維沒用對地方。

而對孩子的詢問則不順利,孩子時年四歲,對家的記憶不是很深,而且這孩子因為被拐後時常被打導致孩子變得膽小,問詢沒太大進展。

唯一線索就剩下那個大頭,而對於那個大頭的情況那名婦女表示一無所知,就知道是男的,場面一度十分尷尬。

不過好在警方比較較真,一查還真查到了大頭的信息,這個大頭曾經是服刑人員,出獄後無正當職業,以給人打零工和當中間人維持生計,而且調查中還發現大頭這人手頭時緊時松,於是警方找到了大頭,大頭倒也痛快,就把孩子的來歷和怎麼幹上這行一五一十的說了出來。這個大頭其實也只是一個下家,他並不組織拐賣孩子,而是等著上家給他信息來挑選孩子,然後大頭一般是加價3000到5000再賣出,那個上家他也不了解,只知道姓名和是哪裡人,他也是經過獄友介紹認識的。

大家無可奈何,只能順著唯一的線索大頭獄友去找,這下子終於有了清晰的線索,這個上家姓陳,Z市Z區的人,原來曾經和他一起在工廠工作過,後來入獄後失去聯繫,出獄後的一天突然聯繫到他,希望他給找一個交際面廣的人物,這位想了一下就找到了大頭。至於從事什麼這位表示不清楚。

雖然給了姓名和具體地址,但是具體實施抓捕還得當地警方配合,於是H警方就給Z市警方發布了一份協查通報,順便把解救女童的照片一併傳真過去,試試看看能不能有結果。沒想到傳真發過去後沒多一會Z市警方表示,這邊會派人到H市來進行接洽。

當時負責接洽的人是當時市局重案隊的副隊長,這人我在我的另一個回答裡面提到過他,方便稱呼下文就叫他老爺子。當時老爺子接到協查通報的時候有點激動,看到小女孩的照片的時候說這個小女孩看著很像案子二中的那個丟失的小姑娘,於是這邊第一時間聯繫到了女童的家長,同時也聯繫了H市警方表示會過來接洽。

當天下午他們就和女童家長一起驅車趕往H市,等到了H市已經是晚上,一行人不顧疲勞前往公安局,家長到了公安局第一件事就是要見孩子在哪裡,但當父母和孩子見面的時候孩子表現出一副怯生生的樣子,任憑父母如何呼喚也緊緊抱住民警不撒手,後來為確認身份進行了當時剛剛興起的DNA鑒定,後來鑒定結果是女童是案件二中丟失的女童,當然這是後話。

而老爺子一行人則是更關心案件的線索,他到這裡主要目的就是來接觸一下案件卷宗和嫌疑人,當然一尋人看完卷宗和問完嫌疑人後也沒有更多發現。Z市警方查找之後發現陳某雖然戶口是本地的,但是人員活動卻是在J市,老爺子推斷陳某也不會是拐賣兒童的人員,應該是中間人,事情還得從陳某入手。

但是找陳某的過程卻不順利,陳某這個人平時活動時間不規律,沒有工作而且有交通工具,活動範圍又比較廣,給找人工作帶來了困難。不過這時候老爺子和大家推測陳某並不知道自己已經被盯上,外逃可能性不大,還是比較容易解決的。

果然在兩周以後陳某在某娛樂場所落網,而交代的結果讓人大失所望,他表示他只是收購方,不知道販賣者的真實姓名,他就知道賣給他孩子的「老胡」和「小陳」的人,這兩人是L市人。後來才知道這個拐賣團伙販賣方和收購方互相不說出自己的真實姓名,而且均為單線聯繫,一旦查獲一方,就搞不清楚另一個層面的真實姓名。陳某隻是負責收購後中轉,不過他表示他可以把轉手給誰一一交代,案件到此又陷入僵局。

沒辦法老爺子只能把信息給了L市警方,請求他們調查一下「老胡」和「小陳」,當時他們覺得不會太好查,沒想到沒幾天L市警方就給了回信,「老胡」和「小陳」就在他們局裡。一家人聽到這個消息第一反應是天上掉餡餅了,打瞌睡來個枕頭的感覺,怎麼就這麼巧。

後來才知道這純屬是跨越行當而導致的,這倆人嫌掙錢慢,於是決定自己組織嬰兒的拐賣,應該說這倆人組織的挺好,從L地組織嬰孩,手段一般是偷騙,然後尋找人運輸到H省W市,交給指定的下線,然後這些運輸的人再回到L市拿提成。找的運輸婦女一般也是有過孩子的,和孩子熟悉一段時間後再運送。一切看著挺好,但是沒想到在火車上的時候被乘警查到了,原因是孩子哭了驚動了乘警,然後乘警發現他們給倆孩子包裹的毛毯和穿的衣服都一樣,雖然是分開坐的但是乘警一看火車票座位號是相連的,而且這倆人都說不認識對方,但是火車的始發和終到竟然是一樣的,於是乘警就帶著他們審查去了,就這樣「老胡」和「小陳」被抓,而審訊中「老胡」和「小陳」都交代這是他們第一次組織販賣嬰兒,這話說的也沒錯,第一次組織販賣嬰孩,可不是第一次販賣兒童啊,本來他們還想指著矇混過關,沒想到老爺子他們的一通電話把他倆暴露了,緣這個東西怎麼講,妙不可言吶。

言歸正傳,老爺子得到消息後帶著一干民警來到了L市,見到了「老胡」和「小陳」,這倆人一看就是那種滑頭類型,於是按照預定方案提審小陳,先是擔任副手的小警察問,按照研究好的方案,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往下壓,連外行也覺出來了,這警察絕不僅僅是因為販賣嬰孩把這位請來的。

小陳開始出汗,但是還算鎮靜,說東說西,但警察就是不鬆口。說著說著,就沒得說了,場面開始沉寂。只見老爺子摸出一根煙,慢吞吞地問一句:我問你啊……

早知道這位坐中間的是主角,審了半天終於開口,小陳的耳朵都豎起來了。老爺子慢悠悠的說你朋友挺多是吧,「是,朋友挺多。」小陳應了一句,對這個問題顯然有點兒莫名其妙。

「那你跟我說說你的朋友唄。」老太爺又又吸了一口煙,吐了個煙圈。小陳一口氣連說了十幾個人名,「還有嗎?」老爺子悠悠的說道。再次苦思冥想,最後小陳終於搖頭了:「沒了,就這些……」

「嘭!」半夢半醒似的老爺子忽然把桌子一拍,厲聲喝道:「那你和陳XX是什麼關係?!」小陳,當時全身都軟了。

其實,這個審問的關鍵是看準了小陳弱點。從抓人到審問,老爺子早看出來,這位不是個扛得住事兒的人(不過也因此推斷他可能不是主犯)。前面不斷地增加壓力,半夜的連審,都是為了讓他緊張的神經越發繃緊。而後老爺子問他,故意把節奏放慢,會讓他對老爺子的訊問產生一種異樣的企盼。接著,又用問朋友方法轉移其視線,當他剛一放鬆的時候,猛然點出他最怕的人來,作用到一個心裡有鬼的人身上很有效果。

然後就是接著追問唄:你別以為我們是跟你鬧著玩兒的,現在怕了,協助拐賣的時候你怎麼不怕?……不過,揭發還是可以立功的……

狂轟濫炸之後,小陳就「撂」了,他和老胡真名一個是張XX,另一個則是胡XX(姓胡但不是叫這個名字),他們的上線,則是老胡的姐姐,胡X翠,人稱翠姐。

有了這個線索,事情就變得好辦多了,經過調查發現翠姐在Z市H縣,當晚民警就趕到翠姐所在的村裡,當敲翠姐家的門的時候,翠姐看到是警察後哀求道不要驚醒她的孩子,警察照辦了,然後警察等翠姐忙完將她帶走。

翠姐到了公安局,就一五一十的交代了過程她在這裡是屬於第二道,負責轉手。

第一道環節,是汪家兄弟為首的團伙,他們負責物色目標並將孩子拐來。第二道環節是胡氏姐弟以及小陳等人負責聯繫下家和運送。 第三道環節是以陳某、肖某、賴某等10人負責在J市和H市負責中轉出售。第四道環節是大頭這類人負責在不同地區尋找買主。一般按照當地的「市場行情」,一個男孩最低可以賣到15000至18000。在第三四道環節中,這些人一般都是單線聯繫。而經過交代孩子最遠的有賣到了S省和G省。

事情至此已經十分明了,於是幾地警方上報給公安廳,請求聯合行動進行抓捕和解救,省公安廳收到報告後上報給公安部並統一協調指揮這次抓捕行動。

下面的故事就不用多說了,最後一共抓獲了70多人,抓捕過程還是比較順利的,但是解救過程就沒那麼順利了。

參與解救行動的一位這麼跟我說,解救的孩子的行動是困難重重,首先有的孩子已經轉了好幾手,尋找其下落十分困難,其次就是某些地方民風彪悍,這位回憶到當初進某村解救孩子的時候村民把警方圍住,人人拿著鋤頭鏟子什麼的,圍著警察不讓走,最後還是等到縣裡派出大部隊才解圍的。

而到某個村碰到了民風更彪悍的,有人竟然還拿著土製獵槍威脅警察不讓走,被解救的小女孩哀求警察別拋棄她,最後警察拿出手槍鳴槍示警,剩下沒槍的拿著棍子一副拚命的架勢,後來鳴槍那個警官說當時看到女孩哀求的表情後他決定豁出去了,最後村民被鎮上領導威脅再圍著補助不發了,大家才走了。

而最氣人的是解救一個小姑娘的時候發現身上有多處燙傷,最後法醫鑒定燙傷面積佔全身的39%,而被抓那位也振振有詞,說我給她吃的她不聽話我只能打她,我看她可憐收留她,還沒要錢呢。氣的當時在場的某警官要上去揍這人,同事趕忙拉住了他。

最後統計結果是解救了50多個孩子,最小的兩歲,最大的11歲,而根據汪氏兄弟的交代和警方的工作,又抓獲了兩個個在L和W進行人口販賣的團伙,至此案子圓滿告破。

後記

案子破獲後專案民警返回途中受到了市民自發的迎接,當時在公安局門口就和過年一樣,鞭炮不停,被拐兒童家長們又不少給警方送錦旗,有一家還集體給警察下跪被警察給拉了起來,在記者採訪中被拐孩子父母一個勁的感謝警察,有的當著記者的面表示將來一定讓孩子去當警察去。

此案後被央視今日說法報道過,我當年看到過,但是具體是哪一期我也沒查到,具體信息我還需要問一下。

此案還是有遺憾的,比如上面說的案子三和案子五,經查不屬於這個系列案,可能是單獨作案,而孩子至今也沒找到,如果孩子還在的話今年也得20多歲了。

案子中的主辦者老爺子已於幾年前退休,現在的任務就是照看孫子。而當時鳴槍示警的那位警官,現在是分局的副政委,前段時間他去市局的時候碰到了一個小女警,那個小女警主動和他打招呼,說自己就是當年那個被解救的小姑娘,警校畢業後被分配到了市局,也成了一名警察。

後來這位說:那天是我覺得從警最有意義的一天,特別驕傲。


有人在派出所辦完戶口回家路上順路偷了點鋼筋然後把剛辦的戶口本掉在了案發現場………


講一個幾年前我老爹吃飯聊天時候講的事情吧,有些細節記不清了:

我爹是老森警,大家也知道上世紀有一段時間社會治安狀況很差,甚至有些暴力分子全國流竄,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二王」了。而這個案子和一個與「二王」有些相似的持槍流竄案犯有關(不記得名字了,下次要去問問俺老爹才行。)

當年的某一天,俺爹的同事X叔叔騎著單位的警用小摩托正在跑山路,突然發現路中間躺著一個閃閃發光的……,呃,一把閃閃發光的五四式手槍。

當時他就懵逼了,今天啥運氣啊,還有這種東西撿的?好運氣還是壞運氣啊?

於是受到了驚嚇的X叔叔就拎著手槍回單位了,交給上面一查槍號:我X,這是全國流竄通緝要犯XXX作案使用的槍支!

然後受到了驚嚇的就從X叔叔變成了省公安廳,一邊上報公安部,一邊把群眾民警到駐地武警全部動員起來了,雖然不知道為啥XXX要把槍丟在路中間,不過大家還是在山上到處設卡嚴密封鎖,表示堅決不讓露出狐狸尾巴的危險逃犯從手上溜走。

可是事與願違,隨著時間一天一天過去,逃犯的毛也沒撈到一根,覺得沒希望了的無奈的領導們只得下令解除封鎖。

終於有一天,逃犯XXX在另一個省落網了,疑惑的辦案民警就此事向他進行詢問,早就撂了的XXX是這樣回答的:

那天俺把槍插在褲腰帶上,坐了台摩托車趕路,鬼知道你們那個破山路太顛了,顛來顛去俺的槍竟然掉了,俺還沒發現。過了段路俺一拍腰帶才發現:完咧,這下俺肯定暴露了。還好那旮沓山多,俺只好爬到一個荒山上,找了個沒人的破磚窯,也不知道蹲了多少天。俺發現不遠的地方有一學校。每天早上有學生出來跑步,俺是實在吃不消了,就把上衣脫了,假裝是跑步的,趁人沒注意跟著學生隊伍後面跑,跑著跑著就混出來咧!

民警:???還有這種操作?


記得有個新聞,緝毒過程被路人拍攝,發了微博,緝毒警察遭到報復,好像全家都遇害了。

不管上面的事是否是真實的吧。
建議如果要回答這個問題,請真正的相關行業從業者匿名,保護好你自己。

偏題但不希望被摺疊。


嘿!雖說不是警察和偵探,不過,這個提問,必須搶答(賣弄)一個!本人高一那年,就憑腦子,親手抓了個賊,以下節選自我qq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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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誌正文
我的第一次系列之----抓賊
青年拖拉機手 2009-4-25

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話說12年前——————
時間:1997年陰曆8月15左右

地點:我家

關鍵人物:未知男子,我媽,我

線索回放:

未知男子敲門:阿姨,程x在家?

我媽:不在,上學去了,他軍訓。

一個小時後,未知男子再度敲門:啊啊,阿姨,程x沒回來?

我媽:他軍訓啊,不是說了嗎?

未知男子:奧奧,不好意思。

中午:我媽:上午有個小孩真奇怪,來找你,我說你不在,住了一會又來了。

我:恩?奧,誰?

我媽:不認識。

一個月後:

我媽:家裡少了400塊錢!!是不是你偷偷拿去花了?

我:我冤枉!!! 突然間我發現我的郵票全部沒了!!!!!!

劇情由此開始—————— 初三暑假,我突發奇想,去剃了個光頭,剃完當場就後悔了,結果是整個暑假沒有出家屬院一步,只能和周圍的小孩玩,本人9歲開始集郵同時本人愛炫同時非常好客,小屁孩們挨個來我家做客,然後我就拿出我的郵票挨個片弄,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古人云:財不能外露,這個教訓真是深刻!臨近開學我的家門鑰匙找不到了,我丟三落四很常見,沒有細想。

各位,看到這裡我想你們心裡已經有了大概的答案,不要著急,繼續,最精彩的事情在後面,反應我聰明才智的情況如下: 家裡丟了錢,我的郵票沒長腿卻集體跑路,這足可以證明有賊!但是,這個賊是誰?怎麼來的我家?當時全部是個迷。

發現郵票飛了當天開始,我連續二天茶飯不思專心思考這件事情,猛然間!我腦子蹦出一個月前我媽說有個傻瓜敲我家門兩次那件事情,啊呀!!這是個大線索!這個事情會不會和我家失竊案有關?然後我讓我媽仔細回想了當天那個未知男子的體貌特徵和長相,然後根據線索鎖定了我們院的一個小孩劉XX,這廝聽說手腳不是很乾凈,但是無憑無據怎麼辦?又經過一天的深思熟慮,我準備了一個壞掉的收音機,一盒印泥,然後在一天的中午帶著王軍和劉偉同學直殺膠南市第十中學門口堵人。

我:你8月前後是不是去我家啦?
劉:沒有啊,沒有。
我:沒有?!我對門鄰居從貓眼裡看到你了,你直接打開我家門進去了?你不承認?
劉:汗流浹背,面色蒼白,強作鎮定。

突然之間我使個眼色,王軍同學按照預定計划上去把這廝按到在地,按住他的手往我帶的印泥上挨個按手印,同時我在一旁繼續忽悠:我家丟東西了,我家報警了,我現在來提取證據,弄你的手印,不用你小子不承認,走著瞧吧。

至此,劉xx心理防線徹底崩潰,雙膝跪下,從腰間摸出了我家門鑰匙,同時大喊:我錯了,是我乾的,我再也不敢了,饒了我吧。

and---劇終 後記:坦白從寬牢底坐穿,抗拒從嚴回家過年。這廝當天被我逮回家打成一個豬頭,這廝家人賠償我家全部損失,唯一的損失是我的郵票被這廝賣掉了四分之一,這是我至今想想心就痛的一抽一抽的事情。而後,王軍和劉偉在班級里大肆宣揚了我當日的英勇才智,然後我就成了全班人眼裡的聰明人,哈哈。

戲劇性的一幕在十年後發生,2007年這小賊竟然也到我們公司工作,而且竟然和我坐對桌---世界真小。 敬請關注,還有續集,這小子的手腳不幹凈的毛病沒有改,在單位又載到我手裡

現在想想,高中生的智商全面碾壓初中二年級學生,當年這個死小子十分鐘不到就被我拿下,心理素質一般般,一般般


謝邀~但我不是警察。也想不起破獲離奇的案子。

有個朋友在海關工作。脾氣不好,態度惡劣。大概就是屬於形容公務員「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里的那種,經常被投訴。
有次他負責抽檢機場旅客行李,又黑著臉和旅客吵起來,越吵越厲害。最後,他火冒三丈順手拿起旅客的一瓶可樂易拉罐砸了出去。。。
期待中的氣泡沒冒出來,出來的全是白色粉末。

這傢伙破獲了當地建國以來最大的海洛因走私案。立個人三等功。

所以,其實有的案子沒有啥線索,分析,阻礙。。

關於本文真實性問題。本案大概發生在2006年前後,記憶中的具體細節可能有誤,導致的質疑也是有道理的。
貼個新聞來看看,雖然不是本案,不過勉強說明一下易拉罐藏毒過關這種事是存在的。
另外,在破案報告 新聞稿裡面是不可能寫什麼怒砸易拉罐這種情節,內部人不說誰也不知道還有這種操作。
不信的人,就當看段子吧。當個段子手也是極好的~


最簡單的,去最高法裁判文書公開網上搜故意殺人罪,挨個看判決就行,想知道怎麼破的,重點看證據部分。


對這個問題感興趣的強烈推薦一部由退休的偵探Lt. Joe Kanda講述他一生破獲的387個真實案件的半紀錄片劇Homicide Hunter,每一集都復原了當時的場景,案情背後都是撲朔迷離,評分超高。


沒啥離奇的,只是金額比較大。

早期房產部門辦理房產登記先稅後證審核不嚴。今年在審核房產交易申報時,我發現一個政府平台企業上手交易沒交稅,再往上查,乖乖上上手也沒交。

最後補了1.6億的稅款和滯納金。


要搜集資料創作嗎?可以去看看《中國刑偵紀實》,裡面有許多第一手影像資料,畫面粗糲風格詭異,裡面有不少大案要案的偵破過程


聽說老家的一個鎮,發生了人肉包子案,東窗事發是因為包子中吃出了指甲,剛好這個衰仔膽大心細,去報案,最後搞死了黑老大。

因為沒有見過公開報道,也不是這個鎮的,更不是警屆人員,無法考證。但是但是真的是說的有模有樣。


不知道不代表不存在。

有些東西也許是不能隨便講吧。

我們刑偵課上一些案例,尤其是十幾二十年前沒有現在這些龐大的資料庫,系統和先進的警務設備技術,有些案件確實真的完完全全靠人力靠腦子。

印象中也聽老師講過一些碎屍的案件,還給我們看過屍塊的圖片,第一眼看到我的感覺也是……當初高考完幸好沒報學醫院。

我感覺真實的破案畢竟不是寫小說吧,可能不去刻意的關注就不會被廣為人知吧,也許二十年前一些當時在某個地區很驚悚的案件隨著時間影響也就慢慢消磨了,畢竟十年往前的信息傳播和現在沒辦法比的。而且,畢竟不是什麼好事,而且會引起恐慌,所以官方也不太會主動大篇幅報道和描述。

如果你去找一個研究刑偵的研究生或者博士,可能會有很多的驚喜

據我們老師講

他的孩子就是從小聽他講案子睡覺的,每天一個不重樣。


最近在我同學身上發生了一件離奇的案件——警察在垃圾桶里幫她撿回了她被賊娃子偷走的包……

預警:這個答案很無聊,還請謹慎觀看!

那是一個天高雲淡,微風拂面,墜落在地上的銀杏果兒飄著屎一般味道的中午,我和我的同學們三三兩兩,談笑風生,不緊不慢地穿過了學校的羽毛球場。忽然間,前方竄出一道極速賓士的身影,綽約而倩麗,縹緲而迷離……

我的同學甲立馬大叫到:那不是xxx嗎?
我等定睛一看,果然是xxx不假。於是熱情疾呼:「xxx,你斬勁八事滴跑做啥子嘛?」
xxx猛一回頭,只見她滿頭大汗,儼然一副毛焦火辣之狀,說到:我包放操場上丟了,手機,現金,卡都在裡面,我現在去學校查監控………
說完後,她又嗖地一下跑得無影無蹤,彷彿一個武林高手。

「哎,她咋楞個背時喲……」
我等幾人著實為她著急,於是連忙給她的手機打電話,電話通了幾十秒就被撿她包包那個砍腦殼滴掛了,看來那個哈兒是不打算把手機和包還給我同學了。於是我們又各種商量如何發簡訊去曉之以情動之以理,讓他把東西還給我同學。
信息發過去了,終究是無果。看來這拾金不昧的美德和那個砍腦殼滴實在是無緣啊

下完課回宿舍,詢問我同學丟包的具體情況,原來她當時在操場跑步,包就放在旁邊,跑一圈回來包就離奇消失了。她去保安室查了監控,監控里一個身材瘦削年紀與我們相仿的男子嗖地一下,抓鬥她地上的包就跑了。。。。

媽喲,原來這包不是被撿走了,是被偷求了。

我同學報了警,凍結了銀行卡,換了所有社交軟體和支付軟體的密碼。
她那包包頭不僅有手機,銀行卡,現金,還有她剛買的一大包新筆,專業課筆記本兒……
辛苦八苦記的筆記本兒丟求了,這讓我的同學痛心疾首,肝腸寸斷,撕心裂肺,心如刀割……
然而最糟心的事還是手機和現金的丟失,這使她繼被一群貓吃垮後,又不得不再一次踏入貧窮的河流。因為怕被媽媽批評,所以她只能獨自承受一切經濟損失,而這對一個天天在學校上學沒得任何收入來源的學娃子來說,無疑是莫大的打擊和難以跨越的經濟危機。
然而事已至此,已無力回天,只有哀嚎以示痛心。哀嚎完畢,她去借了一筆巨款回來,買了手機,打算以後慢慢來還這筆錢。

事後,吃飯,睡瞌睡,打豆豆兒,哦呸!是上課學習的日子還是一如既往,過了一天又一天……

斗在今天晚上,我同學突然告訴我,警察蜀黍找到了她的小包包~~~~~


卧槽!!!這回兒警察蜀黍簡直屌爆了!!!這樣一個對他們來說微不足道的小案件,他們竟然離奇破獲!!!要曉得,在成都這個盪你丟個自行車丟個錢包兒丟個手機,警察蜀黍根本不得張時你,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兒他們不稀罕給你辦,你丟個手機丟個車就報警的話,他們會覺得你是不是腦殼有包,這種事報啥子警嘛,簡直是吃飽了沒事幹,浪費國家公共資源!!!一般遇到這種事,外人都是勸你,算了嘛,找警察也沒得用,找不回來的!你要是摁要找人民警察,警察蜀黍們也會勉強給你立個案,但是會語重心長的告訴你:找不回來的!!!
這回兒,對於警察蜀黍的高效作為我一定要點一個大大滴贊!!!我要替我同學和她的小包包給警察蜀黍說:那你們很棒棒哦~~~~你們想一哈,在茫茫宇宙中找一個小包包可比抓獲一個蓋世大毒梟要難多了啊,抓毒梟還有諸多線索可尋,可是找小包包這是大海撈針的事兒啊~~~是不是覺得警察蜀黍超級牛逼哄哄,牛逼閃閃,簡直就是牛逼克拉斯啊!!!

我連忙問同學,警察蜀黍咋找到的啊?他們咋介么牛掰!

同學:在高升橋地鐵站門口垃圾桶撿到的啊。。。

我。。。。。

我趕忙又問,那你手機呢?在嗎?

同學:手機和現金都拿走了

那你心愛的筆記本還回來了嗎?

同學:還回來了啊

那你的那一袋子筆呢

同學:還在呢,他甚至把我手機殼取下來還給我了

我再一次。。。。。。

這失而復得的被賊娃子嫌棄又嫌棄的手機殼。。。

這機去殼空的趕腳。。。。。真令人感到無限蒼涼啊。。。。哎!手機殼殼應猶在,只是朱顏改。。。。。


以上,就是我在成都見過的唯一一起成功破獲的盜竊案!可喜可賀!可喜可賀!警察蜀黍成功幫我同學撿回了她的小包包,銀行卡,筆袋兒,筆記本兒,一塊錢鋼鏰兒,還有。。。。手機殼!!!

僅以此文,獻給所有在成都丟過東西卻沒有找回來的背時鬼們,請時刻銘記,人民警察永遠是你們的希望!


最後,秋天到了,大家一定要去聞聞掉在地上的銀杏果,那個味道真的跟屎一模一樣!真呢!豁你們的是豬!


……………………………分割線…………………….………

如果看完了這個答案的勇士,覺得這答案確實無聊,那麼恭喜你!

你的笑點不低!!!


好好寫小說吧!不要釣魚!我們這工種的。說多了全是紀律問題!
畢竟我更想去我們局檔案室翻卷宗。可是知道的太多了。會被滅口的(大霧)。
洗洗睡吧。


我破獲的最大的案子是這樣子的

往下看

快到了

我一直不知道我家的抽屜為什麼總是開,最後發現是我家的狗會開抽屜


線索:知乎+有沒有+嗎?

分析:大概是小便沒題材了,跑出來炸魚。

阻礙:目前沒有證據。

流程:複製,粘貼,搜索。

和知乎上其他的抖機靈沒啥區別(ˉε(#ˉ)逃


出於維持社會穩定的角度,重大影響的案件一般不會曝光,而沒什麼影響的案件一般又不會很離奇,更何況離奇的案件大多是破案組共同完成,非要讓一個人把整合案件完整敘述很不容易。題主偵探小說看多了吧。


你是想來這套破案手法?還是多看柯南吧


中國應該有很多離奇的案件沒有被偵破吧 說不定都沒發現案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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