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霍亂時期的愛情》中的弗洛淪蒂諾·阿里薩?


要寫《霍亂時期的愛情》讀後感,對我來說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感受太多太複雜,一言難盡,儘管沉澱一天,還是千頭萬緒難理清。


因為文化差異和風土人情,我對西方文學名著向來抱著一種恐懼+敬仰+深愛的心理,所以必得要挑特別空閑的時候一口氣讀完一本書才行。《霍亂時期的愛情》其實去年12月就買了,掐指一算,我居然放了7個月才看。


得承認我看第一章是強忍著違和感,用耐心閱讀的,等到烏爾比諾醫生死了,第二章里男主角佛洛倫蒂諾和女主角費爾明娜相愛,才終於讓我胃口大開


然後每一章都更加抓人心肝,不知不覺我就讀到凌晨四點,直到眼睛痛得受不了才睡覺,第二天看完長吁了一口氣:佛洛倫蒂諾和費爾明娜終於在一起了,儘管那時他們已經七十多歲,儘管這份圓滿,遲到了五十三年七個月零十一天。

看完書之後又看了電影,這裡用電影畫面來插敘,後文會對比書和電影的差別。

如果讓我用言情小說的套路來敘述這個故事,其實是這樣的:富家女費爾明娜明艷傾城,窮小子佛洛倫蒂諾只是個送快遞的,某一天他送EMS給費爾明娜的父親,對費爾明娜一見鍾情,費爾明娜顯然也被少年的眼神打動了:那是一種特殊的純凈,熱烈,凝視,卻又並不無禮。


佛洛倫蒂諾當晚就忍不住給費爾明娜寫情書,他聰慧的母親告訴兒子,你得先搞定女主角的姨媽(因為女主角費爾明娜的親娘已死,她和姨媽情同母女。)


(母親錯了,這愛而不得的痛苦和思念,糾纏了佛羅倫蒂諾一輩子)


佛洛倫蒂諾聽從母親勸告,先搞定偽丈母娘,然後用情書攻勢打動了富家女費爾明娜的心,他們建立了筆友關係,主要是佛洛倫蒂諾不斷的發微信給女主角,吐露自己狂熱的愛意,女主角偶爾回復,也只是無關痛癢的生活細節。


沒錯,費爾明娜用今天的話來說就是高冷女神。然而那個時代的高冷不同於今時今日,她是發自內心的矜持和少女的高傲,那是18世紀少女獨有的情思。

眼看著一對年輕人即將花好月圓,可是天底下哪來那麼多的好事:女主角因為早戀要被學校開除了,父親知道女兒竟然被一個窮小子追求,怒不可遏,自從妻子去世,他不惜做違法生意,賺得盆滿缽滿都是為了掌上明珠,搬到這個陌生城市,也是為了讓女兒順利嫁入貴族,成為一名貴婦人,而不是窮小子的媳婦。


父親蠻橫的要挾女兒,女主角當然沒那麼輕易臣服,她以一把刀頂著自己脖子逼迫父親放棄勸說她的念頭。


然而父親也不甘就此作罷,轉頭去找窮小子,先是動之以理曉之以情,哪知道窮小子死倔,竟然說這必須要尊重你女兒的看法,沒有她同意,我不會和她結束的,父親於是掏出一把槍威脅窮小子。

這樣一對倔強的年輕人,打敗了頑固的父親嗎?


並不,老於世故的成年人都知道,時間和空間,能夠抹殺一切愛情。

於是父親首先把姨媽趕走了,再帶著女兒去了很遠很遠的城市,投奔女主角的舅舅。


在舅舅家,女主角費爾明娜驚喜地收到了一大疊佛洛倫蒂諾寫給她的信,她開心極了。


她堅信,佛羅倫蒂諾會等著自己,別說是一兩年,就算一輩子,她也對他們的愛情有信心。

表姐告訴她,其實,沒有愛情也可以快樂。


是的,沒錯,我認為這是馬爾克斯寫霍亂這本書的「魂」,表姐的論調,讓費爾明娜吃了一驚,少女竟無言以對。


長達一年的分離,高冷少女逐漸變得成熟,優雅。

而窮小子也矢志不渝,他以為,少女既然答應了自己的求婚,那麼遲早是自己的人。


一年後,少女歸來了,父親以為她早已和少年斷了聯繫斷了感情,將管家的鑰匙交給她,承諾給她自由,費爾明娜明白:自己爭取每多一分自由,都是為了獲得愛情。


在集市上,少女帶著傭人去採購,身後忽然傳來一把聲音,那個朝思暮想的少年喊她,我的花冠女神。


明艷動人的少女回過頭。

然而,眼前這個因為太過緊張而面色蒼白,渾身發抖,瘦弱的,可憐的少年,這個少年!


他竟然就是自己愛了一年多的愛人嗎?


在長達一年多的書信來往裡,女主角早已用女人的幻想無數次美化了未婚夫,他高大,偉岸,光明,英俊,令無數少女瘋狂的貴族紳士在她眼裡都不屑一顧,因為她心裡只有他。


可是蒼天啊,看看眼前的這個少年,原來那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幻想,所謂愛情,不過是自己對自己撒的彌天大謊。


於是,美好聖潔的愛情「見光死」了。


絕望之下的男主角瘋狂的寫了許多信,但女主角全都拒之不理。


女主角生了一場病,書里的解釋是,父親懷疑她是霍亂,我個人則認為,是心中長久的愛戀之火忽然熄滅,這也算得上另一種失戀了,傷心之後傷身,女主角病倒了。


正是這次生病,讓女主角後來的丈夫,小鎮上最有名氣最受人敬仰而且很有錢的醫生烏爾比諾,得以闖進女主角的世界,從此霸佔了她五十三年。


烏爾比諾醫生在給女主角看病時,同樣被女主角傾城容顏戳中了心窩,簡直是一見鍾情。


女主角的父親想要的,可不就是這樣一個金龜婿,於是立即創造機會想方設法要讓他娶自己的女兒。

這兩人一拍即合,而女主角在對男主角失望之後遇到風度翩翩的醫生,他才是自己心目中理想丈夫的範本嘛。


然後,不費什麼周折的,他們結婚了。

結婚之後的世俗生活當然不值一提,可是,正是這些瑣碎而綿長的婚姻生活,讓費爾明娜和烏爾比諾醫生逐漸衍生出愛情,然後又在愛情里互相傷害,彼此仇恨了一輩子。


佛羅倫蒂諾從此「彷彿」退出了女主角的世界,而她,卻一直留在弗洛倫蒂諾心上,一秒鐘也沒淡化過。


如果不是後來補看了電影,我恐怕還是抱著偏見認為馬爾克斯實在太啰嗦了:在書的開頭,他把一個無關緊要的配角的死亡寫了大半章,差點讓我棄文(放在今天的網文世界裡就是傳說中的「慢熱」),後來寫烏爾比諾為了抓住鸚鵡而死亡,描寫鸚鵡的來龍去脈也耗費了10頁之多!


然而看完全書,就會覺得馬爾克斯正是用這種不急不緩的節奏+漫不經心的敘事方式,從容淡定的講述了一個跨世紀的愛情故事。


是佛羅倫蒂諾因為得不到女主角,五十三年默默注視,在黑夜裡長久的隱忍默念和等待,才在結局時,在烏爾比諾死亡之後,在葬禮上,充滿勇氣的求婚,如此驚世駭俗,卻竟然一點也不意外,不突兀,甚至還十分溫情。


是費爾明娜和烏爾比諾漫長的婚姻里,因為她父親的醜事被公諸於世遭到婆婆嫌棄,因為婆婆嫌棄而丈夫只會和稀泥從不幫助她說半句好話,是生活里的磕磕碰碰,讓費爾明娜和丈夫之間的溫情越來越少,甚至在丈夫出軌之後,他們對彼此只剩下怨恨和折磨。


馬爾克斯把婚姻里所有齷齪的細節,都在一本書里呈現了。如果有人說,他要和心愛的女神結婚,勸他看看這本書,或者他會相信,將來的某一天,自己也可能和烏爾比諾一樣出軌。


因為人生太漫長,愛情,愛情又是我們最無法琢磨漂移不定的,婚姻並不是存放愛情的唯一堡壘。

佛羅倫蒂諾在女神結婚之後,一蹶不振,但看見女神和烏爾比諾在一起並肩齊驅,男人骨子裡的尊嚴驅使他下了一個決心:他要成為有頭有臉的大人物,只為了將來的某一天,在烏爾比諾死後,能夠重新站在女神身邊,成為配得上她的男人。


佛羅倫蒂諾,這個船王的私生子,平生第一次去求自己的舅舅,順利謀得一份工作,最開始的工作是寫公文,但他只會寫情書。


舅舅對他說,如果學不會寫公文,你就去掃大街。


佛羅倫蒂諾說,可是我只會寫愛情,我需要愛情。


「如果你不會寫公文,那就沒有事業,沒有事業就沒有愛情」舅舅的這個邏輯,最終讓佛羅倫蒂諾折服。


我不知道現實中,有多少男人因為被女神拋棄,發奮圖強屌絲逆襲成為高富帥,反正在馬爾克斯的筆下,佛羅倫蒂諾這個私生子,通過自己(其實是默默愛著他的女秘書)幫助,終於成為了公司的董事長,富甲天下。


從那時起,一直到五十三年之後向費爾明娜求婚,這五十三年里,佛羅倫蒂諾始終愛著費爾明娜,一刻不敢或忘,歲月沉澱了他對她的感情,在無人看見的角落默默凝視她,陪伴她,祝福她,無論她幸福時,還是失意,他對她的愛,有增無減。


但這,並不妨礙遺傳了父親花花公子個性的佛羅倫蒂諾到處獵艷。


最初是在船上,被一個他至死也不知道是誰的女人強姦破了童身。


然後是一個失去丈夫的寡婦,他用身體安慰她的痛苦,到後來,佛羅倫蒂諾很清楚,自己身上這種「渴望愛」的氣質,以及絕對不會傷害任何女人的氣質,讓所有的寡婦都對他繳械投降。

書里描寫過幾段佛羅倫蒂諾的愛情,有長久的也有短暫的,然而就跟總裁小說里的霸道總裁一樣,他把心留給了費爾明娜,而把身體給了其他女人,似乎那些女人,或者那些短暫的愛情,只不過是他漫長又孤獨的等待歲月里的「止痛劑」,她們能讓他暫時的忘記費爾明娜,不那麼痛苦。


然而,也僅僅是不那麼痛苦,而已。

他學會了尋歡作樂,另覓新歡,卻始終沒學會,忘記費爾明娜,重新愛上別人。


電影里給出了數據,最後一個女孩,也就是佛羅倫蒂諾親戚的女兒交給他託管卻被他「愛上」,是第622個。


書里最後一部分,女孩死了。沒有明說女孩是不是因為他才死,但我們都確信與他有關。在這一部分以及書里其他幾處,馬爾克斯都將死亡淡化,將痛苦一筆帶過,即便是幸福,在他筆下也是鏡花水月,浮雲掠影,這也是這個故事氣韻綿長的組成部分。


當烏爾比諾醫生出軌之後,費爾明娜曾一度離家出走,直到一年?or兩年後,烏爾比諾親自接費爾明娜回家,之後的二十多年裡,他們似乎只有無謂的爭吵,費爾明娜說,(婚姻里,)艱難多過快樂。


(呃,果然是「用一輩子做彼此最好的差評師」的前輩表率)


於是我忍不住要去想,假如當初佛羅倫蒂諾娶了費爾明娜,大概最後費爾明娜也會生出這樣的感慨吧,畢竟,烏爾比諾愛費爾明娜,並不比佛羅倫蒂諾少一分一毫。


費爾明娜漸漸老了,佛羅倫蒂諾也老了,但他始終不服輸,堅持不改樓梯,他害怕承認自己老了,害怕那樣就沒資格站在費爾明娜身邊。


然後,烏爾比諾死了,為了抓鸚鵡爬上梯子摔下來死了。

如佛羅倫蒂諾所期待的那樣,他先死。(所以,戰勝情敵的唯一方式,就是活得比他更久。)


我們的男主人公佛羅倫蒂諾,終於等到這一天,他從小情人的床上爬起來穿上衣服趕去葬禮,然後求婚了。


費爾明娜怒不可遏,她感受到自己的尊嚴被挑釁,怒斥男主人公,讓他滾出去。


經過了半個世紀的人生風雨,生活賜予了男主人公無盡智慧,他知道,她發怒正是她在乎的潛在說明。


他像18歲初遇她那樣,從公司搬回印表機,寫了一封又一封的信然後重寫,最後,以他這輩子寫得最像公文信的方式,給她寄出去了一封印表機列印的信(那個時候列印的信代表新潮,而不是像今天這樣為了節約時間,遠比手寫書信更有誠意,別忘了,他為了寫這封信特意在七十多歲高齡學會了打字。)

那些信,在最艱難的時候幫助了費爾明娜重獲勇氣面對人生,讓她平靜。


而且費爾明娜居然發現丈夫死後,雖然很痛苦,可是再也不用忍受每天早上被吵醒,可以自己獨佔大床,可以「做自己」。

她燒掉了丈夫的一切物品,哪怕是價值連城的古董,她痛恨死去丈夫的一切,當然,也懷念丈夫的一切,哪怕是他睡覺時的打鼾。


一個老年女人對愛情、對婚姻、對生活的點滴思考,都在費爾明娜這裡重現。

他沒有嫉妒她對亡夫的思念,以一個垂暮老人的睿智和智慧幫助她,陪伴她。

最後,他拿出自己收藏了五十多年的照片,那是她年輕時拍的一張照片,他將她細心收藏,溫柔打理。


費爾明娜並不知道這到底是不是愛,但是她喜歡有他的陪伴,喜歡和他聊天,但對過去年輕時的那些記憶,她始終認為是幻想。


可是女兒反對她和佛羅倫蒂諾的交往,她的理由是:


愛情在中年女人身上發生已經很難堪了,到了老年則令人噁心。


這激發了費爾明娜個性里的倔強和叛逆精神,彷彿在丈夫死後,在姨媽被父親趕走之後,藏在她體內那個天真又勇敢的姑娘活過來了。


對於女兒的提議,她只有一個意見:滾出這個家,永遠別再讓我看到你。


書里的原文是(50年前,因為我們都太年輕,人們反對我們在一起;50年後你們依然反對,因為他太老了。)


讓年齡都見鬼去吧!

這一刻,費爾明娜的靈魂終於重獲新生,當她答應佛羅倫蒂諾的請求,一起坐船離開這裡,不斷的走下去,去遠方時,


我想,那大概是姑娘這輩子最有勇氣也最閃光最迷人的時刻:她總算敢正視自己內心的聲音,跟隨自己的腳步做決定。

然後,在船上,一切該發生的都發生了,順其自然,有趣的是,兩個老人的愛情,是互相幫忙灌腸,洗假牙,觸摸彼此的雞皮鶴髮。


並非年輕時所憧憬的浪漫,卻又那麼浪漫。

這段跨世紀的戀愛故事終於走到了尾聲,書里的最後,男女主人公讓船長掛上了霍亂的旗幟,他們決定不再回家,就在海上流浪,有彼此在身邊,就是天堂。


據說,馬爾克斯的這個故事靈感,來源於他在報紙上看到的一個故事:兩位80多歲的老人被人搶劫殺害,而直到他們死亡時,報紙披露出他們秘密相戀40年並且每年秘密約會一次的故事,此前竟無人知曉。


這個故事在書的最後被女主人公費爾明娜看到,她為此悲傷不已。


偉大的巧合,看起來不設技巧,但技巧渾然天成。


對於故事的拿捏,對於敘事時間的前後錯亂,以及故事悲傷部分的悲而不傷,馬爾克斯筆下那種情懷,讓他下筆如流水,靜靜流淌,他有一種君臨天下的氣度,見過了世間一切事。


所以這個故事裡,沒有令人肝腸寸斷的失戀,沒有激動人心的婚禮,沒有大悲大喜也沒有大開大合,但縱觀全書里,不管是女主人公和兩個男主人公的一生,還是各種配角豐富的感情,以及故事背景,細細想來都回味悠長。


就像是男主人公對女主人公的愛,熱烈,綿長,雋永,歷經歲月沉澱越發豐盈,如一條河流,因為比愛還要愛,所以比一生一世還要長久,所以,不需要驚心動魄,只要這一生這一世。


也所以,書和電影兩相比較之後,會發現書里那些瑣碎的敘事,大段落的心理描寫,以及18世紀西方社會的描述,都是有必要的,就像是食物里的食鹽和水分,調和了味道,若只顧著追求快節奏,像閱讀網文那樣要求爽感,只想要跌宕起伏的劇情,那麼電影其實算是做到了。


電影忠於原著,情節里的大起大伏,故事走向以及人物對話都相差無幾,可是,缺少書里那些瑣碎的生活細節,整個漫長的愛情故事顯得空洞而沒有血肉。


如果有耐心,最好還是看書,閱讀才是最盛大的宴會。


阿里薩一定是雙魚座


評價弗洛淪蒂諾·阿里薩可能有不同角度吧。甲之砒霜,乙之蜜糖。

從現實的角度看,用米蘭昆德拉的說法,弗洛淪蒂諾·阿里薩是個畢生將費爾明娜作為愛情象徵放在自己的聚光燈下的人。他心目中只有費爾明娜,被他強烈的愛慕(也許是沒有得到的緣故)照亮的一個形象——但也許僅僅就是一個形象而已。如果這盞探照燈突然熄滅了會怎麼樣呢?成千上萬個別的形象將會出現在白晝的光輝中,而那個象是世上獨一無二的女人就會僅僅變成許多女人中的一個。
關鍵問題在於,這盞探照燈何時熄滅,因何熄滅。

但從文學的角度看,弗洛淪蒂諾·阿里薩是個有信仰的人——信仰說白了不就是這麼回事嗎?這個形象承載著南美文學的那種特別有趣的甜蜜、執著、瘋狂、殘忍和靈性。我一直私人將《霍亂時期的愛情》放在《百年孤獨》之前,就是這個原因,某種意義上來講它是馬爾克斯最甜蜜的小說之一。

從書中與其發生關係的其他女人的角度來看,他是一個對某人的愛至死方休將其變為信仰的人,卻在漫長的日常中無時無刻不將其他女人全部物化或忽略不計,從感情上說,他或者是個冷酷無情極其自我的人。


我覺得弗洛倫蒂諾很猥瑣,從頭到尾我就覺得他是一個很虛偽的人,狹隘陰鬱固執自私,就像書中描述,只想索取,永遠不懂得付出。不錯也許是因為他壓根就沒愛上他的那些情人們,但是,不能因為自己心中有一個不能忘懷的人,就有權利傷害那些無辜的人。弗洛倫蒂諾對費爾明娜的所謂的愛用現代人的眼光看是一種病態的偏執。。。貌似他堅定地等了費爾明娜一生,實際上無論他的身體還是他的心一刻也沒因對費爾明娜的所謂的「愛」而閑著。。。最後還毫無廉恥的對費爾明娜說「我始終為你保持童真」。。。無恥的摧殘了一個十幾歲的少女,是至其放棄年輕生命的劊子手。。。弗洛倫蒂不過是一個打著愛情幌子的齷齪小人。。。

  醫生和費爾明娜的婚姻就像許許多多那個年代的人一樣,先結婚後戀愛。也許婚姻之初確實沒有愛情可言,但誰能否認在長達半個世紀的婚姻生活中愛情真的從沒逗留過?費爾明娜因醫生的出軌而遠避他鄉兩年後,是多麼渴望回到醫生身邊。所以,當醫生去莊園接她回家的時候是那麼激動,誰能說費爾明娜不愛醫生。。。

  每個人都憧憬電光火石般的愛情,但真正的愛情不是風花雪月,不是用甜言蜜語和抒情詩所堆砌的一封封沒有血肉的情書,真正的愛情也不僅僅是大難臨頭相互攙扶的勇氣,踏實的愛正存在於平平淡淡的柴米油鹽中,存在於夫妻間無傷大雅的小小齷齪中,存於在相互之間彼此厭惡又不得不妥協的生活習慣中。。。就這樣從新婚燕爾的卿卿我我,到日常生活的雞零狗碎,從朝霞滿天的青春年華,到夕陽西下的風燭殘年,在歲月的長河裡經過現實生活的錘鍊洗禮,最終白髮蒼蒼,相互扶持著,抱怨著,步履蹣跚抵達生命的彼岸。。。誰能說這樣的婚姻沒有愛情。。。

  即便最後峰迴路轉,洛倫蒂諾貌似得到費爾明娜的愛情,試想一下,如果沒有無聊小報對醫生的惡意詆毀,對費爾明娜父親非法生意的揭露,費爾明娜急需一個避風港來躲避這些她一生中從未遇到過的困境的狀態下,費爾明娜會接受洛倫蒂諾嗎?顯然洛倫蒂諾的堅守是她無奈之下的唯一選擇。實際上洛倫蒂諾和費爾明娜都明白,他們之間所謂的愛只建立在脫離現實的空中樓閣上,面對伸手可及的大陸,逃避是他們唯一的出路。。。在那條掛著黃旗的船上,毫無指望的「一生一世」。。。

  沒有攜手經過人生風風雨雨考驗的感情,虛無縹緲。。。

PS :好像跑題了。O(∩_∩)O


你曾經是否憧憬過,有那麼一個人,窮盡一生只為和你在一起。不論你貧窮還是福貴、疾病還是健康、愛或是不愛。他就站在那兒,靜靜地等候著你,等候著你的接受,你的坦誠,你的擁抱,你的熾熱。此生不離不棄、生死相伴、永不離去。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詩經》

擇一城終老,遇一人白首。——馮驥才

從前車馬很慢,書信很遠,一生只夠愛一人。——木心

這些優美的愛情彷彿已經逝去在那遙遠的年代,與我們相距甚遠。現在的愛情,讓人想到的大多是出軌、小三、分手、離婚這樣的字眼。婚姻逐漸變為利益的代名詞,愛情早已灰飛煙滅、不剩一絲殘渣。


可你想像不到的是,在馬爾克斯的筆下。一對戀人,跨過半個世紀才終於匯合。可悲嘛?他們最後終是在一起了。可喜嘛?年齡的原因讓他們終究不能成婚。跨度大到半個世紀的愛戀,不禁讓我對愛情有了不同於主流社會的看法。


世上沒有十全十美,只有儘力做到最好。當下的年輕人,總想著一步登天,不靠努力就想過上夢想的舒適生活。從不努力提升自己的內在,卻對於外表的細微差別極其重視。整容好像已經成為了一個我們習以為常的日常話題,詫異得只是有些人越整越不成「人」了。曾經看過那麼一句話:外表和身材促使我去探究一個女人的內在,但內在的充盈卻能讓我一票否決她的外在。


這到底是個怎樣的愛情故事?

剛一看到書名,立馬就能知曉一些基本信息——這是一個發生在霍亂時期的愛情故事。可不知為何,現在的我,想到愛情,腦中浮現的第一畫面居然是校園、三角戀、墮胎。青春電影的主題,早已逃離不了這三部曲。真是已經深入我心、荼毒大眾。


對於美好的愛情,我設想的最美滿的結局也不過是歷盡千難險阻後的終成連理。可馬爾克斯的結局既出人意料又讓人心痛,堅守半個世紀,最後仍然不能喜結連理,或許還會遭到唾棄與阻撓。半個世紀,半個世紀啊,不是短短的數日、數月、數年。整整的半個世紀,從青蔥少年到步履蹣跚。有多少人能有這個耐心、毅力、信念去等一個未知的愛情呢,更可況心中的少女早已與人成婚。


弗洛倫蒂諾·阿里薩從看到費爾明娜·達薩的第一眼起,就將內心全部交給了她。從始至終,這顆始終充滿激情、活躍的靈魂就都是為了費爾明娜而存在的。寫情書、拉小提琴、改造房子,一切都在為今後生活做著美好憧憬的弗洛倫蒂諾,絕想不到居然會被橫刀奪愛。他的一切努力終究都是白費,費爾明娜還是在最美好的年華嫁給了一位有著顯赫地位的醫生。


故事到這,大概很多人都會想這應該就結束了吧。既然相愛之人已成人婦,難道你還想破壞人家家庭嗎?照現在大多數年輕人的狀態,大概是渾渾噩噩喝酒,之後要麼一蹶不振,要麼化悲憤為力量,重新另尋新歡。可弗洛倫蒂諾卻是等了足足五十一年九個月零四天之後,再次向已成寡婦的費爾明娜告白。這半個多世紀以來,他的不婚讓外人臆想他有特殊癖好、變態心理。可這些他都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是費爾明娜能重新與他相守相伴。跨越了半個世紀的愛情,來的比任何時候都遲,卻比任何人的都強烈、真切、純潔。


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能為了什麼人或事情像他這樣等待:片刻也不曾氣餒。一生所做的一切努力,都是在向費爾明娜表明了他對她的濃烈愛意。甚至他說:我不信上帝,但我怕上帝。死亡讓我感到的唯一痛苦,便是不能為愛而死。他寧願放棄一切,丟開一切,寧願死,也不願有負於費爾明娜·達薩。如此強烈的求生欲,僅是為了讓另一個人知道自己的愛意。


我無法想像這得有多麼強烈、真摯的愛才會促使一個人奮力地活下來,並永遠保持初心。放到現在,絕有不少人會說這根本就是浪費光陰的無恥之徒的一廂情願。沒有自己的婚姻,沒有自己的子嗣,沒有自己的生活,一心只為了一個嫁為人婦的女人活著。這種活法,必會被世俗倫理所唾棄、恥笑、鞭笞。還好弗洛倫蒂諾沒有放棄,堅守了五十三年七個月零十一天的日日夜夜後,他終於能夠帶著心愛之人一同奔赴愛情,即便這遲來的太久、太久······


看完此書,我早已被弗洛倫蒂諾的堅守感動,同時也為費爾明娜最後的勇敢動容。一對男女瘋狂陷入熱戀,卻因為二十歲太年輕而不能結婚;等他們經歷了人生的風雨滄桑,卻因為八十歲太老而不能結婚。唯一值得慶幸的是,最終他們還是在一起了,並終將相伴走過此生。

感悟

看的過程中,我總是反覆問自己一個問題,這樣的愛情值得嘛?耗盡半個世紀的等待終是換來了渴望的愛情,可代價呢?一生未婚,沒有子嗣,飽受誤會,無人交心。弗洛倫蒂諾付出的太多太多,以至於他早已忘記了自己,忘了所有的一切。他完成了生活中所有能想和能做的事,到達了人生的巔峰,而這一切都源自那個刻骨銘心的決心,那就是要活著,健康的活著,直到自己的命運得到費爾明娜·達薩庇護的那一刻。


直到尾頁,弗洛倫蒂諾的那句:一生一世。讓我徹底醒悟,愛情並不強調結果,而是注重過程。為了費爾明娜,弗洛倫蒂諾用盡了畢生保持自己的狀態,不讓自己快速地衰老;用盡心思在公眾場合露面,只為能見到費爾明娜一眼;即使經歷了眾多女人後,他依舊還是不能忘不了他的費爾明娜。此生只為一人傾心,再無他人可闖入。


這讓我想起了民國著名哲學家金岳霖先生。即使林徽因已經嫁給了梁思成,他也始終陪伴左右。不論梁家搬到哪兒,他也跟著搬到哪裡。他與梁思成夫婦文化背景相同,志趣相投,交情也深,始終都是梁家沙龍座上常客。金岳霖對林徽因人品才華讚羨至極,十分呵護;林徽因對他亦十分欽佩敬愛,他們之間的心靈溝通可謂非同一般,甚至梁思成和林徽因吵架,也是找理性冷靜的金岳霖仲裁。


林徽因死後,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飯店請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納悶:老金為什麼請客?到了之後,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真正懂得愛情的是金岳霖,他用一生證明了對林徽因的愛意。

現在的快餐文化,同樣造就了我們快餐式的愛情。不經過深思熟慮的相戀,帶來的代價必然是慘痛的。每個人都有自己對愛情的見解,我不想評價任何人的愛情觀。只想說的是:在這個日漸利益化的社會,談一場真正的戀愛實屬不易。若你有幸遇到了那個奮不顧身、鍾情於你的人,請拋開世俗、權勢、利益,好好談一場真正屬於自己的戀愛吧。


那是一個非常真實的人,那些所謂為了一個人守身如玉一生恐怕只有在幻想中,但阿里薩從來沒有放棄過費爾明娜。阿里薩和眾多女性風流實際上是內心對於失去費爾明娜的補償,越風流成性越說明他無法割捨,也註定除了費爾明娜沒有第二個女人能穩佔他的內心。


一個十分了解女人,卻十分渴望愛情的男人——從結局的年代看弗洛淪蒂諾。

自從費爾明娜嫁給醫生,弗洛淪蒂諾和各種各樣的女人上過床,其中有寡婦、有少婦甚至有少女,可以說弗洛淪蒂諾是了解女人的。特別是從他的計劃,「要等到醫生死後,再和費爾明娜在一起」。其中充滿了對愛情的喝望,但也有他的智慧,因為他了解寡婦。他是一個有心機、有城府的人,可以爬到公司的頂層,可以在公眾面前一直隱瞞與其他女人的交往;他也是一個有毅力的人,為了和費爾明娜在一起堅持鍛煉身體和跟女人做愛——他相信「只要一直保持鍛煉,那個東西就不會衰老」。

在船上,他和費爾明娜終於結合了,他們希望這愛情一生一世。但我在想,這是愛情嗎?對於弗洛淪蒂諾,這是愛情,是他夢寐以求的,並在他有了得到她的能力的時候,得到了。對於費爾明娜,這是愛情嗎?我覺得至少不全是,在年輕時拒絕弗洛淪蒂諾時,她是不愛弗洛淪蒂諾的。嫁給醫生後,經歷了生活的歷練,經歷了乏味,經歷了枯燥,使她有時也想起年輕時的弗洛淪蒂諾,那個在給她帶來無數溫暖的幻想,和現實中的可憐男子。醫生死後,弗洛淪蒂諾在大膽表白後,循序漸進,慢慢進入了費爾明娜的心,使得她最終也承認愛上了他,但這就是愛情了嗎?我認為不是,也許是孤獨,是人性的脆弱。

從某種角度,把一生當做時限,把愛情當做目標,弗洛淪蒂諾是一個成功者。


打著愛情的名義,約了一輩子的炮。


一個特別渴望純真愛情的正常男人。


人有兩種愛情:柏拉圖式靈魂戀愛,肉體之愛:人的心也可以很寬廣,同時愛著數以百計的人。
阿里薩表現出靈魂戀愛永遠高於肉體戀愛,但是你不能否認即便是純肉體的碰撞也能產生精神上的愛情,靈魂與肉體這兩種愛情還能同時存在。


阿里薩用世俗眼光看對愛情的追求接近病態的程度,和童話式觀感的愛情相去甚遠,我第一次看的時候極為不解。但他真的做到了海枯石爛,至死方休,從一而終。
後來我才慢慢明白,他的心中一直有一盞明燈,在黑暗中指引著前進的道路。當愛成為一種信仰,生命的意義也就顯示出來了。
你仔細回想一下你已逝去的年華,有沒有那種強烈的,在心頭一直揮之不去的一個東西在那裡。 如果沒有,說明你的那些舊往生活的碎片已經死去,前路,你依然不知道要去向何方。
阿里薩的生命是活脫脫的,是有靈性的,他所有做的事情,都是為了費爾明娜,他的生命因此而運轉,他所經歷的一切,不再是一堆毫無關係的碎片,而是一個生機勃勃的整體,一個活的人生。
這讓我想起了《飄》里的斯嘉麗,無論現實如何殘酷,心中對Ashley的愛慕始終沒有放棄,無論你如何評價斯嘉麗的所作所為,在我看來,那是一種無法抗拒的生命之美和感動。


阿里薩懷著年少的執念踩著無數女人的肉體講費爾明娜捧上了精神的神壇,並在五十年七個月零一天的時間裡時刻為費爾明娜保持著精神上的處子之身。
如果這種癲狂,痴迷的感情是愛情的話,那也是染了霍亂的。烏爾比諾用五十年七月零一天的堅守來呵護與費爾明娜之間柴米油鹽的愛情,阿里薩在一次次肉體縱慾狂歡又精神排斥所有其他女性的時光里強化對費爾明娜的愛情,費爾明娜卻愛著自己,不能說費爾明娜就是自私的,也許她只是沒有遇見那個可以更深愛的人,阿里薩對於其他女人的輕視物化難道不是自私么?
誰能保證給阿里薩一個柴米油鹽的與費爾明娜半個世紀的廝守,他真的會做的像烏爾比諾那樣好呢?想起了張愛玲的《紅玫瑰與白玫瑰》,娶了紅玫瑰,白玫瑰就成了窗外皎潔的一輪月光,紅玫瑰就是牆上的一抹蚊子血,娶了白玫瑰,紅玫瑰就成了胸口的硃砂痣,白玫瑰就成了粘在衣領上的一粒白米飯。
誰的愛情也不比誰的高尚多少。


他在自己馳騁的想像里深愛著費爾明娜
在他浪漫主義的詩歌情懷裡
他自認為對費爾明娜的愛純真無比
自欺欺人搞得自己都深信不疑了
他一邊親熱玩弄傷害著那622個女人
一邊又暗示自己,這只是一種慰藉
事實上,對費爾明娜的愛已經成為他風流成性的一個借口
當他最後說出那句「我一直為你保持著童貞」時
我覺得他可能是真的發自內心地覺得自己特純潔
他媽媽曾經對他說,要享受各種各樣的體驗感
然而體驗感在一定程度上會上升成一種儀式感,為了體驗而去體驗
所以他記錄下每一個陪他做過愛的女人,還編上號
他心裡一定覺得自豪無比,自以為不虛度人生之歡愉
比起真正發起內心的性愛的快樂,他更享受622這個龐大的數字
比起內心真正對費爾明娜的愛,他更享受自己一生只愛一人這種純情boy的標杆
老年後和費爾明娜在一起,是為了完成這篇浪漫詩作的儀式感吧
他把一生過成一篇浪漫主義的詩
還深陷其中

別把五十多年的等待想得多美好
他又不是千萬個晝晝夜夜都在為情所困

一個與你幾乎沒有交集,只在你精神的殿堂里與你進行過如同ghost般愛戀的人
能有多大的感情?
這種愛能延續五十多年
只有在浪漫主義的想像中無線延伸
只是真真假假可能對於他來說已經沒什麼區分度,也不重要了

真愛與假愛
它們的界限本來就是非常模糊的

假愛著愛著
沒準就變成真愛了
就像婚姻可能會滋生愛情一樣

喪夫後費爾明娜一方面說著不相信他的純真
一方面又選擇接受他
互相自欺的愛
也可以算是愛啊


裹著文藝氣息的渣男啊!!!


終極的解釋了男人把性跟愛是分得很開的。 是相當的開啊!


他比蓋茨比幸運的多


我很喜歡這部小說,作者花費大量筆墨寫醫生的鸚鵡,開篇一個無足輕重配角的死亡,混亂的社會,不僅僅是講愛情,而是講那個社會。

阿里薩說:「我唯一感興趣的是愛情。」面對洛倫索-達薩的手槍,他說:「沒有比為愛情而死更光榮的事情了。」
阿里薩的愛情任性又純真,我愛死這種純粹的激情了~


愛情中的理想主義者。


他是一個屌絲,他也是一個文藝青年!他熱愛詩歌,也愛音樂。屌絲的出身強化了對愛情的幻想,同時也強化了其逆襲高富帥的鬥志。於是,在愛情里,他先是垮下來,後來又站起來,這都是愛情的力量(如果可以把單相思也當作愛情的話)。他一生保持了上半身對愛情的信仰,也用下半身體驗者各種愛情。他隨時懦弱的,然而卻是人生的大贏家!因為沒有自卑與懦弱,就沒有後來的崛起,就沒有一生600多個情人的經歷,就沒有比情敵多活的動力,也就沒有最後迎來女神的夕陽紅!


初看阿里薩,我是很厭惡他的。我覺得他是個虛偽的「痴情鍾」,一面表現著愛費爾明娜,一面卻與那麼多女人發生關係。
以至於我都在存疑,他是真正愛著費爾明娜還是愛著一種愛而不得的自我感動。
可後來,經歷一些事情後,回過頭來看阿里薩,我發現他是個很勇敢的人。
從他決定與醫生比誰活得更久的那一刻,他的勇敢就開始閃耀了。
最初看到這一段,只覺得搞笑。要等到一個人死去要何等漫長,萬一自己先死於對方呢?就算對方逝世比自己早,費爾明娜就一定會跟自己在一起嗎?
這期間存在著太多不確定因素,所有匯聚在一起組成了三個字:不可能。而這種決定,正常人哪怕不用思考,都知道不切實際。阿里薩是個聰明人,自然更知道幾率是多麼的渺茫。可他,卻仍做出了這個勇敢的決定,換句話詮釋,就是等她一輩子。
一輩子不是一句話那麼簡單的。一般人在其愛人結婚後,一切都死心了,因為結局早就書寫上了不可能,幾乎沒有人有勇氣在不干擾對方生活的情況下等下去。
愛是真的需要勇氣的。愛情里愛只是一種基礎,勇氣是支柱。少了支柱,愛情就不是立體的了。
無可否認阿里薩私生活很糜爛,但他對費爾明娜的愛仍是純潔的。
一個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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