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購買歌手正版專輯CD有什麼意義?

隨著科技的發展,硬體對 CD 的支持力度似乎也越來越小,再者受到網路的衝擊,不論從網上購買正版還是下載盜版,都能適應 iPod 等設備的支持。購買歌手正版 CD 是否已經成為一種精神支持,亦或是一種體現逼格的行為?


引用一條微博吧……「你所喜歡的搖滾樂手!買房子也貴,吃飯也要錢,也得生兒育女。他們出唱片你下載,巡演你上班,演唱會你嫌貴!他們餓死了!你在微博微信發倆蠟燭!配一段煽情的短文!永遠的rock roll!rock你大爺!」


因為數字音軌不是這張專輯的全部!

這是一盤貓王的紀念合集 你確定你買的數字版里你能看到這個?
還有這個?

還有這個
這裡面每一張照片都是唱片社精挑細選,選出貓王最自然精彩的瞬間供歌迷憑弔!

這是槍花真正意義上的成名之作 也是他們最精彩的一張作品

這張專輯裡有一張曾經引發巨大爭議的插畫,講的是一個女孩被機器人強姦的故事,最早以前這張畫是印在黑膠版封底的,因為爭議太大,cd版里移到了內頁,你確定在數字版里能看到這個?

這張是ps時代的名作 《月下夜想曲》的實體版

你在數字版里能看到這個?

還有這個?

這是諾拉瓊斯的第二張專輯 牛皮紙包裝盒觸感好的無以復加

還有印刷可愛的內頁

還有製作團隊的工作照 你在數字版里看的到?

這張是呂秀齡的《情咒》呂秀齡是誰,大家可以去百度下,女神級別的人物,而且不是靠臉吃飯那種……

女神正面照片,現在這個cd全淘寶沒貨,我這張還是宣傳版,就是隨正式版里附送,供唱片店裡試聽的版本,這種收藏帶來的收益數字版可有?(收益歸收益,女神的作品我不賣!)

這是九十年代到世紀之交時港台的創作人們當時的歌曲小樣 作者唱自己的歌格外有感覺 從磨損度可以看出 我聽了多久

裡面有作者的休閑照和自拍 數字版里看得到?

這是聖誕夜驚魂的原聲 大家注意看那個月亮

換個角度 傑克背後的月亮也變了 想起小時侯玩的孫悟空會笑的那個尺子沒?

再來看看這張盤的做工

cd的封面設計和印刷的紋理完美體現電影的氣氛 這種東西數字版感受的到?古時有人買櫝還珠被稱為笑談 那麼現在買珠還櫝是否矯枉過正了呢?


只說我自己的經歷。
我有個十幾年的哥們兒自己組樂隊出CD,做民謠金屬風格。在他的影響下我開始聽金屬,了解了在國內做這個小眾音樂類型的樂手們之不易。出CD賣不了太多張,畢竟他們不是流行樂,而辦演出收到的出場費也有限——雖然現在國內聽這個的人我覺著在增加,而且更多人願意去迷笛草莓之類的音樂節噪一把。

他出的每張專輯,我都是花錢賣而不是管他要,然後轉成apple lossless放到ipod classic里,雖然在蝦米上能以便宜得多的價格下載320kbps的版本。
他的樂隊每次有演出,我能去則去,有時是自己買票進,有時他也會免我的票(live house允許每個樂隊免票帶幾個人進去)。

如今也攢了他不少專輯、EP、小海報之類,還有兩件主題t恤,我可以向任何人吹牛逼說這是我兄弟做的音樂,我也能無愧地說我真正支持過我牛逼的兄弟——就算別人說他是你哥們兒所以你很主觀地支持他,那又怎麼樣?

如今他在美國讀書學音樂呢,好久沒看他演出了。而他的新專輯我前幾天剛拿到,卻因為最近老是加班到快半夜而無暇享受。

有時候CD承載了很多,不僅是1411kbps的比特率。

他的樂隊叫鐵騎,Tengger Cavalry。

m/


這當然是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你不需要花一分錢,就可以在中國的流播平台上 24 小時不間斷地聽到不重樣的音樂。

花 10 美元一個月,Apple Music 每天 24 小時的 Beats 1 直播,加上 For You 里的 12 張歌單,16 張專輯 ,你不可能聽得完。

這樣的 binge listening,最後帶來的,只會是你大腦的 obesity。一年聽了幾萬首歌,真正到了年末,還是要靠蘋果的 Best of 2016、Billboard TOP 100、網易雲音樂年度音樂日曆、來回憶去年有什麼歌讓自己記住。

這未免太可悲了。

但唱片不一樣。無論是實體唱片、還是價格差不多的數字音樂,算起來都是流媒體音樂價格的千萬倍。

所以我們才需要一年只買 30 張唱片,放在車裡,一直聽到能完整哼唱,能記住每一首歌的名字,

就像 10 年前,你的 iPod shuffle 只有 1G 容量的時候一樣。

買唱片,買數字音樂,讓我們有「不被滿足」的感覺、有「難受」的感覺、產生「寧願不吃飯也要攢錢買唱片」的衝動。

這就是精神上的「健身」,把你大腹便便的大腦減下去。


同樣的道理也可以用在遊戲、書籍。

這幾年非常流行的話是:「我們已經浪費了錢在 steam 上買遊戲,為什麼還要浪費時間去玩?」

說這種話的,往往是花 400 塊錢,買了 30 個 90%off 遊戲的玩家。當然,也包括我在內。每年 steam 特賣上買的遊戲 95% 我都沒有玩超過 5 小時過。

而花 400 塊錢去買了首發實體盤的玩家,都會至少把主線打通,全收集的動力,也要強太多。


至於書,「買書如山倒,看書如抽絲」都已經是早已過時的論調了。

說這種話的人,現在根本連電子書都不需要買,Kindle Unlimited 都不需要訂了。

看知乎就好了啊,對吧?知乎又不要錢。


以上。


單純因為太喜歡所以尊重並收藏。


我知道現在很多人看不起竇唯
哪怕了解的僅限他是王菲出軌的前夫

人到中年發福 發跡線退後 不修邊幅 生活潦倒
像這樣

至少
媒體是呈現這樣的一面給大眾的

很多人知道崔健卻不知道八十年代帶黑豹走上巔峰的竇唯
中國搖滾三十年里有他濃墨重彩的一筆


粉絲叫他竇仙兒

《無地自容》那個key也只有竇唯唱得出
而我最喜歡的還是《高級動物》

也許是他的音樂慾望太淡薄 也許是他與現在這個音樂市場格格不入
春分拾琴圖銷量並不好
300RMB一張 我買它 不為音質不為逼格
單純支持竇唯的音樂
音樂人再仙也是人 躲不開柴米油鹽 生活瑣碎
最初夢想是萬萬不能放棄 前提也要物質維持生活
多賣一張專輯 就多一點經費 去做他自己的音樂

昨天是他47歲生日 無論他47還是17
在我眼中永遠是94年香港紅磡舞台上
那個清冷不羈 意氣風發的青年

赤子喻他不為過


答主今年22 我也是這兩年才學會支持正版

之前覺得互聯網簡直是世界上最棒的發明 因為我可以搜到所有的資源
我可以在電影沒上映的時候就在網上搜到資源 朋友說起去看剛上映的xx電影 哦我倆月前就看過了 不好看
有些歌在音樂軟體上因為版權問題被下架 朋友 你知道百度雲嗎
現在實體書都貴的離譜 pdf網上一下 我的手機就是學富五車的大才人
正版cd 正品包 正品香水 出門左拐淘寶十分之一的價格買到一模一樣的
去你妹的誰還用花錢在這些沒用的東西上啊 我要把錢都花在飲食業上

後來不知道哪一天突然開竅了
大概是我自己發在互聯網上的東西被別人直接抄去發在他們自己的社交網站上開始
我開始尊重 知識產權
我突然覺得 盜版 山寨 這種東西簡直罪大惡極
而後我深入一想 連我這種花了一晚上寫出來的東西被別人剽竊我都覺得不開心
那那些用了歲歲年年的積累才寫出來的東西 並且以此為生的人呢
我開始去電影院看電影 我開始買cd
即使不買cd我也會在音樂軟體上付費買專輯後再聽
我開始買書看 有些在網路上免費看完的書 如果我喜歡 也會去書店買一本來放在家裡書櫃以示支持
對 重要的詞出現了
「支持」


我們在網路上下載的無需付款的資源讓我們獲得快樂和滿足
而後我們在知乎、豆瓣、微博、空間、朋友圈發再多消息說xx的歌好聽xx的電影好看
都不叫做支持
我們只是自己爽了而已
根本沒有支持到任何人

什麼叫做支持
你寫了歌出了書 你自掏腰包拍了電影
嗯 我很喜歡 也知道這個過程很辛苦
所以我願意為你的辛苦買單
我希望你能繼續寫下去唱下去拍下去
所以我付錢買這份快樂
如果我很有錢 或是 真的非常欣賞你
我會去買豪華包裝的cd 我會去坐VIP的演唱會
我買二十本你的書送親友 我包一整個場次支持你的電影
如果我沒有錢 或者對你的喜歡並沒有非常狂熱
那我買簡裝的專輯 買看台的座位 買一本書自己看看 買一張票自己欣賞

我得到了滿足感
那是因為有一群人從事著娛樂業的人以我們的喜樂而生
他們是把唱歌跳舞寫書拍電影當作自己的工作 自己的職業
你上班一天到晚辦公室坐著寫報告出報表 結果臨了財務處告訴你沒錢可以拿你樂意?
那憑什麼他們上班就不該拿自己應該的得到的那份工資?


哦 當然 像薛之謙這樣的歌手 自己賺錢出專輯叫粉絲不要買的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對這樣的人來說他們做音樂的滿足感來自於被更多人聽見 而不是求現
因為他們已經有錢了 /攤手
這很像我們在朋友圈發動態 不是為了有錢拿 而是為了那些贊和評論
但是有了解過的朋友應該知道薛之謙在沒錢做專輯沒錢出專輯的時候是多麼辛苦地去賺錢才能走到今天這步
才能淡然說出一句 「大家聽一聽就好了 沒必要買」 的話
而這樣的人並不多
更多的 是那些有才氣有能力有天賦的歌手
因為「沒錢」二字 被永遠的埋沒

所以
支持正版!
支持正版!
支持正版!
有錢出錢啊!
沒錢就別追星了!
好好讀書!
賺錢追星!
(/感覺跑題於是捂臉逃走)


有很現實的意義,在車上你用手機放ape,連藍牙,秒變mp3音質。

320的mp3,聲音放大自帶失真效果,鮑勃迪倫秒變軟餅乾。

還有市面上些個傻屌音樂軟體把一張專輯的歌兒順序都打亂了。一張專輯是個整體,他唱起歌來了之後就應該是坐火車到傳說中的湘南海岸,愛在西元前之後就應該是爸我回來了,straight for the sun之後就應該是desolation。

專輯的整體感完全破壞掉了。


書櫃里放個kindle,cd架上放個mp3。
丑啊!


我還買CD聽,跟什麼意義無關,多年來養成的習慣而已。對於經歷過卡帶、密紋唱片、CD和數字音樂介質變化過程的人來說,應該都知道聽音樂該聽什麼。它包括:一張唱片的製作水準,表演者的藝術表現水準,整體形象設計,以及錄音上的優質效果。對於我們這樣的老年人來說,慶幸的是,能從音樂里聽出這麼多東西。
至於今天的數字時代,人們獲取到的量可以無限增多,但是失去的是對音樂的立體感受。其實也無所謂啦,什麼樣的條件聽什麼樣的音樂,什麼樣的需求聽什麼樣的音樂。過去我們談論音樂,會談論很多東西,現在,孩子們談論的就是一個——唱功。也是,你就能聽到歌手一首歌,能聽出個屁呀?


我買的大部分專輯 iTunes數字版都要比實體便宜 實體要漂洋過海運過來還要加上國內運費 還可能盒裂死在路上

前段時間一個很喜歡的女歌手發首專 我很糾結究竟買實體還是數字

然後問了問朋友

「肯定買實體啊!有什麼好猶豫的?」

最後買了實體

入碟坑不久 才幾個月 收的碟也就幾十張 不過碟子已經佔了一些空間了

突然很慶幸自己選擇的是實體而不是數字

因為我覺得 多年後守著一大堆CD 翻翻歌詞本 用老舊的CD機花幾十分鐘聽完一張專輯 比開著電腦在「已購項目」里下載歌曲好多了


────

_(:з」∠)_

居然得到了贊 好開熏~

來點更實際的理由~

1.音質。有答案提到了,目前網上購買的數字音樂音質基本無法與CD相比。


2.收藏。專輯的設計,包括封面、內頁與盤面等,某種意義上來說本身就是一種藝術品。(不過現在iTunes某些專輯也提供digital booklet下載。)


3.升值。有些碟由於絕版,或者屬於稀有的宣傳或限量盤而價格大漲。說到這裡,收CD想要出坑可以轉手,但如果買的是數字音樂的,拷貝來賣錢就屬於盜版行為了;當然既不買實體也不買數字而是聽盜版來支持自己喜歡的歌手的話,那就另當別論了。


4.支持歌手。(其實這點就不局限於是否是CD了)這一點對那些比較獨立和小眾的音樂人更加有意義。巨星如婕綸公舉和舌舌,曾經直接表示粉絲是不是花錢買自己的音樂都沒有關係,因為唱片銷售只佔他們收入的很小部分,他們賺錢可以通過廣告、巡演、商演……然而對那些並不那麼出名的音樂人來說,購買唱片是對他們的很大支持。

當前流媒體產業正在侵蝕唱片銷售行業,在碟吧有一個帖子討論了音樂人通過流媒體到底能獲得多少收益(以QQ音樂為例),結果讓人很心寒。

霉霉從流媒下架,希望大家購買專輯,很多人說她圈錢無下限。有些人可能只是開玩笑,但有很多人卻是無腦跟風黑她圈錢。請你們思考一下,像她這樣的歌手,唱片銷售的收入她難道真的會在意嗎?

其實,婕綸和舌舌說不在乎粉絲是否購買專輯的時候,我雖然佩服他們,但心裡是有一些失望的。


買CD是因為要放在車裡聽
不喜歡廣播
買正版是因為支持喜歡的歌手
怕她們有一天因為收入太少而不做音樂了


2016年是中國數字音樂付費下載里程碑式的一年。上至鹿晗、李宇春、華晨宇、周杰倫等人氣偶像,下至李宗盛、方大同、李志等「樂迷向」歌手,他們的數位音樂銷售都有很好的成績。下圖為國內某流媒體平台今年上半年的一份內部統計數據,統計截止時間不詳,名字也馬賽克掉,大家看個意思:

在數位音樂有償下載鼓吹了這麼多年後,終於在2016年,初步實現。

因此,這兩年多前提的問題,或許現在可以蓋棺定論了。

或許,我是知乎上,最有「資格」來談論此部分內容的。2010年,我進入星外星唱片工作——那時,星外星佔據了國內正版實體唱片高達70%的銷售,全盛時期代理有環球、金牌(後合併至環球)、滾石、華納(部分)、天娛(賣貨擔當)、華研等幾乎所有主流唱片公司。我進入星外星時,實體唱片仍算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如2011年全年銷量情況:

「比例」一欄,指的是該唱片當年所占星外星銷售總額的百分比。好吧,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不能大大方方地告訴大家,到底賣了多少?沒關係,我來公布下:第一位的李宇春《會跳舞的文藝青年》,約售出10萬張,其他的,大家以此類推。如林宥嘉《美妙生活》,賣到3萬張,就已經可以進入榜單的前十了。

兩年之後,唱片銷量進一步萎縮,我的前司連百分比都不敢公布……如下:

可以告訴大家的是:快男陳翔和超女劉忻都是8萬多張;曲婉婷《我的歌聲里》賣到3萬多張;五月天《第二人生》有5萬多;陳奕迅約7、8千;林宥嘉的爵士專輯為4千多。

全線頹靡。

這還是檯面上的。還有許多獨立音樂人的唱片,原本勉強可按照1000起做,基本消耗完,到了2014年,能賣500已經很厲害了——但對於發行公司來說,一個品相只賣出500張,這是折本的。

至於其他古典唱片之類的,在2010年時,公司每月都有20萬元左右的銷售額,2014年時,一個月均攤下來能有2萬?

實體唱片業,就如九斤老太過年。

我想提醒大家的是:世紀初,如流星划過的達達樂隊,他們在2001年時所推出的首張專輯《天使》,就賣了20萬張;比他們出道早兩年的五月天,第一張創作專輯,在1999年時,光在台灣便賣了15萬張。

如果我們再往前推一推,1993年,張學友的《吻別》,台灣售出130萬張,全球售出400萬張。

所以,我在2014年底,離開了唱片業,加入了當時還被大家認為無比低俗的直播行業,贏得了道德淪喪、low到爆之類的名聲。

而今,2016年已經過去了。據說,星外星唱片也從最鼎盛時的近120人,削減成約30人的規模。我常說,人民幣是商業社會裡檢驗真理的唯一法則。如果一件事是有意義的,那意味著它肯定有價值,值得大家為它掏錢。而「購買正版CD」這件事,先說「正版」,過去我們老用「盜版」作為擋箭牌,各發行商常會用醒目的「正版授權」大標籤貼在封面上,並在宣傳時極盡道德綁架,可實際上,「正版」這一屬性原本就不應存在,就像我們現在玩PS4,根本不存在盜版遊戲光碟一說,包括MP3在版權上法律真空也已被填滿。至於「CD」,唱片行的消亡已經說明一切,連搖滾唱片之打口市場也幾近消亡,連新一代文青、可用書和音樂抵禦貧窮的,也不再為CD著迷——其實根本用不上程度如此高的辭彙,95後的年輕人對CD根本毫無認同感,這種又笨重、又麻煩的東西,一點都不酷。在過去,哪位歌手的專輯只發數位版,不發實體CD,還可作為新聞炒作下,現在根本不會有人在乎。無論是QQ、酷狗、酷我、蝦米,他們已經取代了音像店,成為音樂的發行渠道。CD這一音樂載體,正在快步地退出歷史舞台。

至於尚且抱著「支持偶像」的想法購買實體CD的人——現在支持偶像的方式太多了。數位音樂照樣可以買,還有偶像地鐵專列、寫字樓亮燈、戶外LED廣告投放等,哪怕是在偶像的直播間里刷一組1314,這些應援的行為都要比買所謂「正版CD」強多了。

至於音樂消費本身,隨著數位音樂版權模型的建立,所有介質都可以在同一個語境下進行討論了。就算你是最頑固的保守派,你也不敢拍著胸口說:我只聽CD,絕對不會聽什麼垃圾數位音樂!沒有人敢說這樣的妄語。我們只是尋找一縱平衡,音樂和任何一種產品一樣,不過是貨比三家,在價格、渠道、品質上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平衡。

不妨用多維面積圖來體現這種平衡:

大家各取所需,應時而異。

關於無損音樂的部分,此前我在專欄中介紹了酷我音樂推出的母帶音頻站點,現酷我的新發版中,已把專題頁的內容封裝至客戶端里,還增加了大量CD資源,如下:

嘗試下載Radiohead的There There,2003年時的單曲:

下載後檢查,為Flac文件,碼率充足。

其實,我們可發現,相比於傳統的實體介質唱片,以文件格式進行傳播,無論是流媒體還是無損下載,都在朝著更平衡的方向在補足。流媒體在線試聽的音質也越來越好,無損下載可提供的資源也越來越多。和當年在VeryCD等一眾站點裡尋覓,得靠著壇友極大的分享精神才可獲得想聽的高碼率音樂,現在我們獲得哪怕無損音樂的方式更為便捷。如在酷我中,無論是唱片公司提供的24bit母帶音頻,還是從原CD里抓軌的無損音源,都可通過最簡單、最往常的方式下載獲得。

我常想,以酷我為代表的、以下載(獲取)音樂、作為本地音樂進行播放為主要功能的應用,是否會進一步加速實體CD的消亡?你在出街時,通過流媒體的點播,稍作緩衝,即點即播,當然稱得上便捷。可如上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實際情況和使用訴求,就像華晨宇的粉絲們願意為花花的專輯沖榜、創造了人均購買數字音樂專輯拷貝高達7份以上的令人瞠目結舌的紀錄,也自然有人願意就這麼真誠點,就簡簡單單地聽自己喜歡的歌便好。因此,酷我在PC版才會做了這麼個精巧的設計:當你在HI FI專區進行播放時,呈現的播放頁面,不是明星桌面背景,而是一台老式Discman擬物狀,拉絲的質地、圓環設計和背光線控,都像極了當年松下經典的CT系列,這也暗示了這是對純粹樂迷的呈現。

總之,每個人都有謹慎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用怎麼樣的姿勢去打開音樂,也是我們生活中重要的組成部分。你是更喜歡Old School傳統CD的質感,還是隨時會從兜里拿出一根耳機線、插在手機上,再或是願意為了更優質的音樂多花一點點等待下載的時間,這都是你選擇的自由,甚至各者之間也可並行不悖。對於把音樂當做是空氣的人來說,每一個選擇都代表了另一種的可能,這,好像也沒什麼不好。至於正版CD到底有沒有意義什麼的,時間早已默默寫下答案了。


那些還購買實體CD的人兒們,除了喜歡這個歌手,這支樂隊的音樂本身,其實是還喜歡那種把專輯捧在手裡的感覺。

自己購買的每一張實體專輯都有一個故事。

這兩張圖片是我高中時,左右來深圳演出時現場買的一張。準確來說這已經不是一張CD了,而是一張藍光。不過這絲毫不影響拿到手時的興奮和激動。我買實體專輯有一個習慣,那就是要在現場去購買,特別是看完演出之後。我喜歡和那些志同道合的人一起吹水交流的瞬間,看著喜歡的樂隊在距離自己不到三米的地方和樂迷們握手擁抱拍照,然後把CD交到每個樂迷的手裡。這張碟上面有著左右四個人的簽名,裡面還有一張樂隊的畫冊,還有著他們在「末時代」在北京的演出現場藍光光碟。2013年時,「左右七年,與你同在」,而現在是2016,左右十年。他們馬上又要來到我的城市,又要在一次出現在我們的面前,然後我在一個星期後去看他們時,揣著這張碟去現場,會是什麼樣的心情呢?比對著手機看他們的介紹,聽他們的歌,看網上的照片有意義的多吧。 儘管封面會落滿灰塵,也許唱片會漸漸磨損,可是他們真實地存在過,而不是出現在那個虛擬的空間,看不見也摸不著,只是一堆數字和代碼。他們真實停留在我的世界哪怕那麼一秒鐘,然後帶著他們的印記奔赴下一站。在約定後的某個時刻,我們在相見時,還能帶著我們的信物再次揮舞著拳頭聲嘶力竭的吶喊,在一夜狂歡後又匆匆趕往下一個月台。

就像電子書和實體書一樣,總有些人喜歡把一本攤開的書慢慢翻薄,喜歡聞書本紙張沒散開的味道,拿著一支筆在白紙上畫上一隻童年喜歡的兔子,用顏料塗鴉。手指上的觸感清楚的告訴自己正在閱讀,正在擁有,然後也提醒自己正在失去。

人們喜歡擁有,人們渴望佔有,人們害怕失去。

數字音樂的今天,很多歌曲都可以免費下載,版權保護較好的也可以花很小的成本就購買一首歌或一張專輯。數字音樂時代大大降低了歌迷樂迷們的成本,下降了十倍甚至是百倍。互聯網讓一切資源變得簡約,儘可能讓所有的東西都變成代碼,都變成數字,都變成可以在線上完成交易和支付的彈窗和界面。所以學生黨們為了追星不必花半個月的生活費買高價的專輯,腦殘粉們也不必日夜排隊買限量版的唱片了。

可是用大拇指就能完成的操作,顯得太過於簡單和輕浮,缺少了一些重量,因為一切都得到的太快,一瞬之間就發生的我們總是很快就遺忘了。而刻在專輯上的文字,印在CD上的圖畫,花了錢,排了隊才拿到手的厚重感,讓人心裡產生一種歸屬感和滿足感。數字音樂的浪潮襲來的時候,很多人的反應和現在的「當初小眾變流行,就像初戀當了雞」是一樣的不開心,嘴都差點要撇到腳後跟去了。而剩下唯一還能宣誓主權,證明自己是死忠的方法就是去購買正版CD,既是對自己的交代,也是對音樂的支持。

而這一張專輯,同樣是2013年,我在迷笛音樂節逃跑計劃的演出之後在人海中搶到的一張《世界》。他們適時糾正了我對搖滾樂的概念,並且在我高中的叛逆和迷茫期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而且在迷笛音樂節上,還和一個女孩有了一系列悲喜交加的故事。我們曾經在迷笛波光粼粼的湖邊一起聽音樂,也在萬人的推搡擁擠中看著舞台上的燈光閃爍,燈光閃爍下也是萬千揮舞的雙手和一頭扎進人潮的長髮和寸頭。我們從日出的晨曦,一直瘋到日落的晚霞,在焰火周圍轉圈跳舞,奔跑和歌唱,她輕輕搖晃著臉,對著台上的人傻笑。哦對了,她只是我的好朋友。不過我卻把她當成像小妹妹一樣照顧和愛護,在去年的聖誕節,我讓聖誕老人和他的雪橇犬幫我把這張專輯捎給她,放在她的襪子里。她同樣喜歡著這支樂隊,還保留著幾年前的純真和可愛。我知道她會看到這次的回答,所以呢我還要拜託她一件事。在我每年生日的時候,我都會拿出這張唱片完整的從頭聽到尾,翻翻樂隊的照片,想想那些美麗的焰火和炫目的燈光,說說那些吹過的牛皮和許過不可能實現的願望,忘著天邊那顆最亮的星,也許還會抱著琴唱上幾句。只不過今年《世界》已經在你的世界,從一個深處跑到了另一個深處。所以請你在三天後我生日的那天拿出這張CD,幫我完整地聽一遍,再放回書架上屬於你的一角。

購買CD的意義也許就在於此吧

回憶一下傻逼的青春

想想見不到的友人

放下那些該死的寄託


為你喜愛和支持的樂手,音樂人,歌手點贊最現實的鼓勵和支持,而不是到貼吧去打嘴炮。

沒玩過音樂,我不會知道音樂這玩意有多燒錢,並且有多難掙錢。其實掙錢也容易,難得的是掙良心錢。不是說寫點口水歌賣了不良心,而是指你寫出你覺得有意義的作品時能得到echo。


喜歡的專輯,我都有買CD的習慣。我喜歡一張實體唱片拿在手中的感覺,正如我對實體書的喜愛。

現在聽音樂都數字化了,但我還是喜歡回到家捧著歌詞本一首一首往下聽。

嗯,我懷念傳統唱片時代。我就是個老人。


購買正版對所有人來說都有意義。購買CD對大部分人來說沒有意義。


1. 買你喜歡的歌手CD,他就可以有收入,可以糊口,就不用上各種通告來賺錢養活自己,被主持人耍猴似的,就可以認真做更棒音樂,你才可能聽到他的下一張專輯。
2.你不買他的CD,碰巧他的長相偶像派,像科特科本那樣,他可以上通告,收視率不錯,運氣好,拍電影,錢就更多,做音樂賺幾個錢啊,不做了,然後你就沒歌聽了。
3. 你不買他的CD,碰巧長相實力派,沒人請他上去了節目,他就沒錢,就不能做音樂,當民工去了,慢慢地,你的喜歡的音樂就沒人做,你就沒歌聽了。


因為知道那是我喜歡的人的勞動。


為什麼現在有人不願讀電子書,還是喜歡看紙質書,我想這種感覺是一樣的,我就是喜歡實體,就是老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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