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pokemon go火了城市精靈go沒火?
同樣是以gps定位遊戲為亮點吧
Pokemon Go的成功包含了幾個關鍵因素:
一、超強IP
有一點是明確的,導致傳播速度如此之快的主因,口袋妖怪功不可沒。作為已有20年歷史涵蓋遊戲、漫畫、動漫的超級IP,當年同樣是如日中天的任天堂爆款作品。不要說對於物質相對匱乏的亞洲國家,即使對歐美,口袋妖怪也是深為一代人熟知和喜愛的。
口袋妖怪最初是1996年任天堂發行的Game Boy角色扮演遊戲,此後作為系列作品貫穿任天堂的各代掌機之中。最終成為了世界上第二熱銷的系列電子遊戲,僅次於任天堂的超級馬里奧系列。
當任天堂時隔20年後,再次祭出超級IP大招,已為人父母的一代人童年記憶就此被喚醒,其影響力可謂深入人心。
二、高度易用性
比起獲谷歌、阿里巴巴等巨頭投資超15億美元的AR初創企業MagicLeap,全憑自有資金立項的任天堂顯得有些落寞和過時。而Magic Leap遲遲未能示人的產品需要外設(AR眼睛、頭盔之類)來實現效果,對於使用者而言,無論是不是最終效果如何,這套設備都預計將會價值不菲。反觀Pokemon Go,你可以說,我什麼都不需要,就像下載聊天軟體一樣方便,AR就這樣實現了。
如果從產品使用角度看,PokemonGo和Magic Leap之類應用不存在直接競爭關係,一個是輕度應用,一個是重度應用。但單從推廣角度看,高易用性無疑使任天堂迎合了最大的市場潛力,佔領先機。
三、Niantic技術實力強大
Niantic成立於2010年,最初是作為谷歌的內部創業項目,去年10月谷歌架構調整成立母公司Alphabet時,Niantic宣布脫離出來成為一家獨立的工作室。公司是空間地理位置與移動設備結合的專家,專註於基於空間地理位置的AR應用開發。
此遊戲中涉及AR的部分均為Niantic完成,要知道,有無數借強IP噱頭搏出位的遊戲都死得非常難看(打開APP Store或上17173、3DM溜一圈),其中還不乏官方IP背書及大公司製作的。IP可能在傳播前期起作用,而消費者拿到產品後,IP的作用會迅速淡化,取而代之的是產品體驗。
雖然遊戲所涉AR技術並不高深,但能做到流暢、真實、定位準確實屬不易,對於這一點,產品經理們應該最為了解。「極致-雞肋」的產品差別在外人看來可能並不顯著,但消費者的實際體驗和生產者的背後積累實不可同日而語。Niantic的工作,從國外論壇和APP評價看,應該可以歸為前一類。
從具體技術應用看,Niantic主要使用了LBS位置服務技術(術語釋義:LBS是一種位置服務,使用電信基站或GPS,其隸屬於GIS系統,可以理解為LBS針對個人,而廣義GIS針對公共事務。GPS只是可選非必要手段之一)。就目前產業發展階段來看,足夠吸引消費者在室內深度使用的AR應用從技術和商業模式看還不成熟,這導致了非常適用於戶外場景的位置服務技術成為現階段AR應用的關鍵補充。
pokemon需要你走出門 這是最大的創新
城市精靈只是用了概念 還是在家抱著手機的手游而已
pokemon go被黑的最慘的一次.,...
我小時候沒看過城市精靈GO的動畫,就是這樣,喵!
pokemon go的基礎是pokemon的衍生ip,城市精靈沒有,這個就不如了,就說單在話題性上ingress也不如pokemon,就是因為ip。
其次就是這碗創新飯吃的早,還不算晚。
再然後就是有ingress的基礎,遊戲質量有保證,玩家群體已經成型,能從ingress的玩家拉一票過來。
還有長久的宣傳,從去年開始已經有至少一年的周期了。
第一,城市精靈可以開飛機,還是官方的。
第二,城市精靈的好寵物必須要花錢,你看看Pokemon哪個版本是有錢就行的?
城市精靈可以官方開飛機,它捨棄pokemon go 最吸引人的地方吧
同樣是以gps定位遊戲為亮點吧???
黑人問號?????
以我個人觀點來說....
pokemon go的成功完全在於他是我童年最愛的遊戲,猶記得在初中擁有著一背包的接近100級小精靈的那種自豪感。
偷偷摸摸從媽媽藏的抽屜中偷出來一次一次刷水系道館,SAVELOAD打法在掌機時並不是很方便,但還是願意一遍一遍摸索哪些系亦或者哪些技能是克制這個道館的。
這些年我一直在找尋能夠替代小精靈的在pc或者手機端的遊戲,可惜一直沒有出現。直到現在~!
也就是說:就算pokemon go沒有使用AR技術,只是簡單的復刻回到大家的手機中,他仍然會抓住一大批玩家。而這個什麼城市精靈,就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僅僅為個人觀點,還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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