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怎樣才算真正喜歡一個人?
學生時代喜歡一個人,連作業本放在一起都覺得很幸福。
高中的時候有一天放學回家,騎著自行車聽著歌,想起來下午看了一則新聞,說有個人因為女友病死之後也活不下去,殉情自殺了。
就想哪有人這麼傻逼啊,又不是父母親人去世,女朋友再找個唄。
然後不知道怎麼,突然犯神經病,腦補了一下當時暗戀的女生如果突然今晚死了,我會怎麼辦。
想著想著就懵了,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入戲,連車子也沒法騎了,蹲路邊就開始哭,越哭越難受,哭得稀里嘩啦,天昏地暗。
哭著哭著覺得還是受不了,掏出手機想給她打電話說你別死,剩下的一點點理智又告訴我不能這麼傻逼,然後就更難受了,又抱著樹多哭了半個小時。
滿腦子都是她要是死了我該怎麼活啊世界都沒意義了。
現在其實已經記不得那種心情了——甚至覺得不可思議,自己那時候怎麼能這麼中二,因為幻想了一個人的死就這麼絕望。
可我永遠永遠不會忘記那個十六歲的夏夜,一個莫名奇妙把車子停路邊抱著樹嚎啕大哭的少年。
我覺得這就是喜(Sha)歡(Bi)吧。其實題主不妨嘗試一下「過度午睡」?
知乎上有一個提問,「什麼時候你感到了真正的孤獨」
高票回答說「當你大中午睡覺,醒來時已是傍晚,沒有人叫醒你,腦子裡混沌無比,似乎被世界所遺忘,那時便感到了孤獨」
但是
那個時候如果你還能想著某位姑娘,別懷疑,那就是真正的喜歡了
試一試吧
怎樣能確定一個男孩子真心喜歡你?——你對他做什麼他都願意。
就像我兒子,在這菇涼麵前那叫一個俯首帖耳,如圖所示:
(給觀察力不太好的同學標個注,重點在我兒子頭上)
話說,我兒子在幼兒園裡最喜歡的同學都是女孩子,比較穩定的前3名分別是AA、BB、CC(還有個DD的排名忽前忽後,有時是最好的朋友,有時是「到死也不和她做朋友了」,一對冤家……)。
AA後來轉學了,那麼BB應該是最喜歡的女孩子了,BB也挺喜歡我兒子的,但前一陣兩個人鬧掰了。鬧掰的原因是,BB穿了新衣服正臭美,我兒子上去潑人家冷水說「這一點也不好看!」女孩子非常生氣,翻手就是一巴掌,我兒子非常委屈,氣鼓鼓地去找老師告狀,然後不理菇涼了。
我說,即使真的不好看,一定要說出來嗎?如果菇涼問你「我美不美」,你不想違心,你可以說:「我覺得上次那件彩虹裙更好看」嘛。(我並沒有見過傳說中的彩虹裙,只是知道BB穿過這樣一條裙子,別的女同學喜歡,也想要,讓媽媽去家長群問過BB媽媽在哪買的,就是超市裡買的,已經賣完了,沒能也有一條彩虹裙的菇涼非常妒忌,把BB的彩虹裙扯壞了,所以我猜大概挺好看的。)
但我兒子聲音陡然抬高了一個八度,激動地說:「那條彩虹裙也很難看的好嘛!」
好吧……你不想說違心的話,那閉嘴不說可以嗎?
然後,我忽然想到,有個菇涼,是我朋友家的閨女,姑且稱為EE,不是一個幼兒園的,只有偶爾周末能一起玩(就是上面照片里的菇涼)。我問兒子,EE穿衣服一直很好看嗎?我怎麼從來沒聽見你說她穿得丑?兒子仍然非常誠實:「我不會說她丑的,真的丑也不會說的,我不想她生氣。」
所以,這就是朋友和女朋友的區別,男孩子不管多小,都是分得清楚的,只要他心裡在乎,他一定不會讓自己喜歡的菇涼傷心。
=============被迫追加解釋的分界線=============
EE穿的是紗裙沒錯,但我兒子身上不是毛衣!不是毛衣!不是毛衣!
照片拍攝時間是4月。華北的4月,穿紗裙是稍微早了點,但是,菇涼在自己家裡高興怎麼穿就怎麼穿,就醬。
我兒子身上是全棉紗線針織衫,是全棉!全棉!全棉!不要被看似厚實的高領騙了,這種衣服並沒有多保暖。我也不記得那天穿這件算不算多,也許路上風還挺大的所以挑了件稍微擋點風的,也許是懶媽媽又雙叒叕沒顧上洗衣服,沒當季的乾淨衣服可穿,隨便抓了件給兒子。
不要再問我為什麼倆人不在一個季節了,別說全棉線衫和連衣裙這點季節差,在巴黎地鐵里經常能在同一節車廂里既看到羽絨馬甲又看到短褲人字拖,見多了就不奇怪了。
評論區有EE和我兒子的故事後續,懶得搬運,有興趣請自行展開評論區閱讀。
年少時的喜歡是挖空心思與你分享,無論喜怒與哀愁,真實可愛,夾雜著一份自我,不經意間就會傷害到對方
年紀漸長,發現喜歡不再是一刻間的心靈震顫,也不是孩童待零食般愛不釋手,是體諒與關懷,細膩悠長,看多一眼,堅定一分或許「小王子」這本書中就做了對應的詮釋。
1. 你的每一聲準時的早安晚安,收到之後我都會獨自看著那幾個字發獃傻笑好久。
如果你說你在下午四點來,從三點鐘開始,我就開始感覺很快樂,時間越臨近,我就越來越感到快樂。 到了四點鐘的時候,我就會坐立不安,我發現了幸福的價值。
2. 愛屋及烏,一切與你有關的事物,哪怕很無關聯,我也會想起你,想起你的美好,然後偷笑。
狐狸說:「我的生活很單調。我追逐雞,人追逐我。所有的雞都一個模樣。所有的人也是。所以,我感到有點無聊。但是,如果你馴養了我,我的生活將充滿陽光。我將辨別出一種與眾不同的腳步聲。別的腳步聲會讓我鑽入地下。而你的腳步聲卻會像音樂一樣,把我從洞穴里召喚出來。另外你瞧,看到那邊的麥田了么?我不吃麵包,小麥對我來說毫無用處。麥田也不會讓我聯想到任何事。這是很可悲的!但是你長著金黃色頭髮。當你馴養我以後,這將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麥子的顏色也是金黃色的,它會讓我想起你。而且我也將喜歡聆聽風兒吹過麥田的聲音……」
3. 自從遇見了你,對於其他人,我已經失去了了解的慾望。
狐狸說:「對我來說,你只是一個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萬個小男孩一樣沒有什麼兩樣。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對你來說,我也只是一隻狐狸,和其他成千上萬的狐狸沒有什麼不同。但是,如果你馴養了我,我們就會彼此需要。對我來說,你就是我的世界裡獨一無二的了;我對你來說,也是你的世界裡的唯一了。」
4. 我不知道怎麼做,但遇到你之後,我怕自己配不上你,我有在努力的讓自己變得更好。
我太年輕了,甚至不懂怎麼去愛她。
那天我外公在家收拾東西,收出來了一大疊信。信紙上字跡雋秀,像是印刷出來的。
我問了一句這是誰寫的呀,你當年還有筆友?他搖搖頭說不是的。
我看了看署名也是個頗風雅的名字,卻又不是什麼上世紀的女人名字諸如淑啊珍之類的,很是好奇,於是便跑去問我外婆。誰料想我一把那名字問出口,我外婆就開始嘆氣,說是我外公的風流孽債。
七幾年的時候,我外公被派去給幹部講課,同去的還有幾個青年教師。外公教數學,因為以前念私塾讀過不少書,所以下課吃飯閑聊的時候就會給大家說說歷史故事。
外公的故事講得好,大家自然就喜歡聽。教師和幹部住的地方分開來的,吃完晚飯到了點幹部們還要上政治課,外公就回宿舍寫教案和看書。他一人睡一間屋,倒也清凈自在,只是當時教另一門課的那個老師總是會來找他閑聊,央他把故事說完。
外公平素也不是健談的人,不過遇見了聽眾難免開心,也就與他聊了起來。一來二往那人也就抱著鋪蓋來我外公旁邊的空床鋪睡下了。一開始還喊我外公一聲老師,我外公長他八九歲,後來就直接喊我外公的字,兄弟相稱。
在我外婆的印象里,那人相貌平平,戴了副金絲眼鏡,一身中山裝穿得拘謹,襯衫都繫到頂上那顆扣。左邊口袋插著一支鋼筆,一副典型的書生樣子。
外公晚上寫教案,他便去幫我外公打水,或者在旁邊翻一翻我外公的書。後來我外公草稿打得多來不及整理,他便幫我外公拿過來謄抄。我外公說他從未見過寫字如此規整的人,就好似一台活字印刷機器一樣,抄著抄著竟抄了好幾本,故事也講了幾大車。
委培大概進行了三四個月,結束之後大家也就分道揚鑣了。兩個人互留了地址說有空聯繫寫信做客,然後那人回了自己城市,我外公也回了部隊。
後來我外公就常常收到他的信,偶爾跟著信寄過來的還有基本難淘到的舊書。我外公說當時也只是隨口一提,沒想到他真能找到。而信的開頭總是不變的:
「墨生兄,見字如面。你那裡天氣可好,你身體可好,嫂子可好,家中孩子可好?」信里有時是閑聊,有時是關於某些問題的探討,洋洋洒洒幾頁紙,最後總以祝好結尾。
在幹校分別之後,他又來過家裡幾次,外公隨著部隊遷了幾回。我外婆看他總是一人,每次總和我外公商量要給他尋一門親事,我外公和他提了幾次他總是婉拒,拒絕得多了,我外公也沒再提過。
就這樣寒來暑往,這信一寫就是好幾年。他也始終沒有婚娶。
我外婆印象里最後一次見他,是八十年代末我外公突然生了一場病,需要住院開刀。外婆恰好在外地搞試驗,趕回來的時候發現那人守在病房前為我外公削蘋果。我外公剛剛拆了線,外婆問他怎麼會在,他說是打電話發現家裡沒人,於是打到部隊去問,坐火車趕了過來。
他臨走的時候給我外公留了封信,信里說自己要去美國了,以後不能常常來探望,國外的信也很難寄到了。有句話這麼多年一直想說但也沒來得及說,只希望我外公多多保重。
我外公一直沒說話,倒了杯水說:「我大概知道他要說什麼話,現在回想那麼多年前諸多事情,我怎麼偏沒往那裡想呢……他年輕,又一直沒結婚,又是那樣的有才情。我早該想到的。」
那一句話一輩子都沒能說出口,但又何須說出口。
又怎能說出口。
外婆今年74了,是一名人民教師。
小時候她教我認字讀詩,對我說,千萬不能做文盲。文盲是沒有人喜歡的。
然後她看了眼床頭柜上外公的遺像,笑了笑,溫柔地對我說:
不過,你外公雖然一個字都不認識。可是人好,就肯定有人喜歡的。
你見到她怦然心動,那就是喜歡了。
1.
不用懷疑,當你見到她的時候,潮紅色的氣息泛上臉龐,自動屏蔽所有其他的感官刺激,眼睛就只想直勾勾盯著她,想這樣盯一輩子,就是了。
你可能幻想過和她流浪,和她嘗試自己從來沒有嘗試過的事,你還想給她做一頓豐盛的晚餐,而你就在對面看著她吃就足夠了——秀色可餐,說的就這意思。
是不是很流氓,很色情,很無恥?
我的經驗是,喜歡一個人,本來就是一件很流氓的事。
不然,怎麼會屁顛屁顛地跑到人家樓下,掐著表數著秒針等她下樓,像一個人口拐賣販子一樣,製造一起蹩腳的偶遇?
不然,又怎麼會吃醋吃到像一個綁匪一樣,深怕她和別人溜走,從自己的世界裡徹底消失?
只要你心動過一次,你就知道我在說什麼。
心動的時候,就是吃西瓜的時候惦記著把中間的那塊留給她,看到一部好看的劇,迫不及待地想告訴她。
還不僅這樣。
有時看到一部好看的電影,不僅想告訴她,還想摟著她一起看,最好,再在她笑得花枝亂顫的時候,喂她幾顆櫻桃吃,在心裡暗暗地想,看,誰能比我還寵溺你。
這還不流氓,不色情,不無恥?
2
是,還有更流氓的。
我腦子裡還蹦出各種奇怪的畫面,比如你和我一起躺在海邊,我看著你穿著比基尼在我面前走來走去,我一把摟住你,然後對你說,你腿這麼美,平時穿牛仔褲多浪費。
這還沒完。
我幻想著我和你一起躺在星空下面,整個夜色里就只有帳篷和你和我。
你一聽到我的聲音,然後耳根子就開始變得紅紅的,我就趁機親了一下你的臉頰。
還要我講嗎?
不講了,太流氓了。
但少年,你發現沒有,這些流氓的事情,你都只敢在心裡想想,你不敢給她講,你藏在心裡,任由自己的血管噴張,也要在她面前裝正人君子。
所以真正的喜歡,是你見到她,突然變得流氓,但又不好意思流氓的那一瞬。
你那個時候心跳砰砰砰,但又深怕被她聽見。
怦然心動,就是這個意思。
少年,這簡簡單單的四個字,其實又一點都不簡單。
韓寒說,喜歡是放肆,但愛是克制。
別聽韓寒的。
喜歡和愛,是對她剋制,對自己放肆。
3
我給你講這麼多流氓的玩意,我不是想給你講浪漫啊刺激啊這種下三濫的東西,我是想告訴你,喜歡就是怦然心動這麼一回事,是你自己的腎上腺素和荷爾蒙的事。
所以,少年,如果你都不知道算不算喜歡一個人,那我怎麼能知道?
不要把愛啊喜歡啊想成多大事,它就是這麼一件粗俗的事情,粗俗到,我腦子裡,天天就是和她躺倒在床上,做羞羞的事。
就這麼一回事。
少年,你問什麼是「真正」的喜歡,難道還有假的喜歡一個人?
你自己的情緒的反應,是最真實的。
年輕的時候,如果太懂如何抑制住自己的情感,難免會有一點點遺憾。所以你喜歡一個人,我給你的建議是:暗暗地愛她,愛到你剋制不住,愛到你沒日沒夜地想她,就去向她表白吧。
沒什麼大不了的,就算被拒絕了,就算有一天那個你喜歡的人,她最後不是你的,她最後跑到了別人的世界裡去,也不過就是這麼回事。
喜歡去追,被拒絕了,就換一種方式,看看能不能再和她走進。不要怕受傷害。受了傷,和幾個兄弟哥們一起,把酒喝透,一覺睡過去,第二天大早,又是一條好漢。
愛本來就沒有你想像的那麼高尚,她也不過就是你人生的一道坎,一年跨不過去,十年二十年,總是能跨過去的。
當你十年後,和她偶遇在街頭,再回頭看這段說不清道不明的愛情時,可能還會流一點點淚,但你也會堅定地告訴她,絕不是因為念念不忘,不過是北風太大,眼睛進了沙子。
這十年間的情愫,就是喜歡了。
PS:歡迎關注我的公眾號:本軟特(gogobrant)與你分享人際交往、思維方式、生活體悟。來找我玩吧。
剛剛做了一個夢。
夢裡夢到和女朋友吵了一架。
吵架的起因很撲朔迷離,總之,在夢裡,我就「你為啥給別人朋友圈點贊卻不回復我消息???」而鬧了半天。
夢裡,我就一直鬧。
不管女朋友怎麼哄,我都是一副「我不聽我不聽」的樣子。
其實夢裡我意識到自己這樣是不對的,可我還是一直委屈巴巴似的「我不聽我不聽」。
然後突然覺得哪裡不對勁。
「啊,原來是我他媽的被活活熱醒了啊!」
醒來之後,後背濕透。
心驚之餘,連忙拿起手機,和女朋友說:「我夢到咱倆吵架了……」
她細細聽完我的夢,一邊笑著說你怎麼這麼可愛,一邊又安慰我說那都是夢放心好了我會一直在你身邊。
然後我突然就覺得情緒控制不住了。
也許這一個星期連著熬夜把精神熬垮了吧。
總之。
我哭了出來。
大半夜的,一大老爺們,對著亮堂堂的手機屏幕,哭得哼哧哼哧的。
怎麼也收不住。
媽的,(夢裡的)我怎麼這麼傻逼透頂啊!
我女朋友這麼溫柔這麼棒的一人,怎麼會看上我這種傻逼啊!
撿到寶了的我,憑什麼在那裡「我不聽我不聽」啊!
反正。
我就哭得跟個傻逼似的。
現在想想,我都好幾年沒哭了。
上一次哭,還是在高中,小說被我爸撕了那次。
你說,什麼是喜歡呢?
噩夢驚醒想到的第一個人是你,這是喜歡。
總覺得心中不安於是替夢裡的我向你道歉,這也是喜歡。
一想到那不遠的將來和遙遠的未來都有你的身影所以覺得幸福,這也是喜歡。
害怕失去你,害怕你離開我,這也是喜歡。
我是該有多喜歡你啊,才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哭成這麼一個大傻逼?
你說,到底什麼才是喜歡呢?
我想,只要是付出了真心的,那都是喜歡。
用我之前說的一句話來說就是——
「我把整顆心都挖空了,給你挪地方,我想請你來住一住,最好是能住一輩子,好嗎?」
完。
十七歲時喜歡一個人,她的名字,就是你的心事。
她喜歡聽陳奕迅,於是你一遍遍的練著十年,只為有一天能夠唱給她聽。
她喜歡看宮崎駿,於是你刷遍了他所有作品,只為有一天能夠和她聊起。
她喜歡買王小波,於是你偷偷的把簽名改成了「你好哇,李銀河。」
她的一顰一笑讓你魂牽夢繞,她的一舉一動是你的喜怒悲歡。
如果能夠和她在一起,你願意拼了命努力。
然而在人生的劇本里,她卻只是教會你成長的角色。
當時得不到時痛得撕心裂肺,後來回首看也只雲淡風輕。
而當你以為你能夠徹底把她忘記,卻又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想起:
那是在KTV里唱著「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的時候,在聽說宮崎駿新作上映的時候。
在書店看到王小波作品的時候,在那個屬於你們的記憶符號重新出現的時候。
十七歲付出的真心實意,換來心底的一道白月光。
二十歲喜歡一個人,再不敢那麼用力。
因為經歷過傾其所有的決心,才會有有所保留的剋制。
你念她時仍然是眼穿腸斷,你伴她時也仍是一心一意。
但表白之話出口,也沒有曾經的濃烈。
再不是非你不可的決絕,也沒有海枯石爛的自信。
第一份感情的喜歡,因為初遇,所以驚艷,所以至死方休。
等到後來的喜歡,因為失去過,所有沒了勇氣。
第一份感情是真的,十七歲的你敢拍著胸口保障。
後來的感情也不假,只是你為自己穿了一層鎧甲。
朋友X君是一位浪子,談過的姑娘一雙手也數不過來。
他長得並沒有玉樹臨風,英俊偉岸,比起大多數人,只是多了份細心。
陪女朋友逛街的時候,他會忽然蹲下給對方系鞋帶。
兩個人壓馬路的時候,他會自覺的站在外面的一側。
手機里記著對象的生理期,玩遊戲時也會理睬對方。
在女朋友生日的時候,他會佯裝不知,最後給她一個驚喜。
所有能夠讓女生感動到的點,他大概都做到了。
可是,這就算真正喜歡一個人嗎?
該分手時,他絕不含糊,等要追下一個女生時,又誠意滿滿。
套路可以學,感情可以偽裝,所謂的細節,也可以是表相。
很多時候,一個人是不是真的喜歡你,只有他自己知道。
曾經在微博上看到過一副圖片。
畫面中的老太太白髮蒼蒼,低坐在椅子上,深情沮喪。
旁邊的是她的老伴,雙眼緊閉,顯然已經離去。
配字是:與君百歲亦須別。
我悵然良久,將這七個字當作下聯,擬了一副上聯,留在評論里:
恨我年華終有盡。
真心這東西,每個人都有。
只是有人心口不一,有人有始有終。
一段感情沒有走到最後,誰也說不準結局。
崔氏甘願跟著朱買臣過清貧日子的時候,未必不是真愛。
但是窘困的生活,經不起柴米油鹽的打磨。
她另尋張木匠,夫妻二人勞燕分飛。
後來朱飛黃騰達,崔氏苦求重好,朱買臣將清水潑在馬前,留下一段覆水難收的故事。
而與之相反的,是樂昌公主與丈夫徐德言的兩心相知,患難不改,破鏡重圓。
這世上覆水難收的愛情太多,破鏡重圓的美滿太少。
我想大抵是因為,人心易變。
你說你愛她愛得磐石不移,可見父母時,你爸媽不喜歡她,你便猶豫了。
你說你戀她戀得鏤骨銘心,可當有條件更好的人追求你時,你便放棄了。
你說你對她泰山不改其志,可如果她遭遇了不好的事,你還願意接受嗎?
怎樣是真正喜歡一個人?
我想一見傾心面紅耳赤的時候大多數人都有,但這就是真正的喜歡嗎?
未必。人都是七情六慾的動物,金錢名利牽絆,滾滾紅塵難測。
當你青雲得意的時候,對她不改其意。
當她老病窮衰的時候,對她不易其心。
不畏時光驚擾,不懼世俗考驗,才算是真正喜歡一個人。
任時光匆匆過去,我只在乎你。
縱有三千弱水,今生你只認一瓢。
想貼近她的身體聞她的發香。
想在細碎的陽光下死死的捏她的手。
想在並排走的時候把放在腰上的手滑倒臀上。
想在自導自演的嬉鬧中把手伸向她的胸。
想在答應只親嘴的時候卻把舌頭伸進去。
想從後面抱住她壞心思的頂撞她。
想和她做愛
用一萬種姿勢。
想和她生小孩
最好是一對雙胞胎。
想和她養小狗
給狗的關懷絕對不能比他多。
想吃她爸媽做的飯菜
一口都不剩。
想看她從十八變二十
忍受她的無理取鬧與天真。
想看她二十變三十
享受她的嫵媚動人與成熟。
想看她三十變四十
安慰她的彷徨與饑渴。
想看她四十變五十。
用當初的誓言填滿她的所有要求。
不太會浪漫
但是是真的喜歡。謝邀。。。在我看來,真正喜歡一個人,就是願意在對方身上花時間。當你向自己的朋友家人誇她,你是真的相信她有那麼好,而不是想表達「你看,能當她的男朋友我多厲害。」
給你看這個,我剛上大學時看到的一篇【空間轉發】文章,發布者名字忘記了,我認為寫得非常對,一直放收藏夾:::
【大學開始半個多學期左右,聽說周圍不少人都脫團了。劇情大同小異,無非是聚會上或是活動中見了一兩面,微信qq上扯兩句,然後遍直奔主題:「你有男朋友了嗎?」「還沒。」「那你要男朋友嗎?」
總之就是,泡一碗杯麵需要三分鐘,泡一個姑娘,可能用不了那麼多。
不再有耐心好好了解一個人
這一點我的感觸非常深,因為自打高考後類似的對話就在生活中層出不窮,「你有男朋友了沒?」「有啊」然後人家就再沒興趣和你說第二句話,馬不停蹄立刻轉向下一個目標——這種詭異的行蹤常常使他們看起來與地鐵口賣碟的無異。
固然大學的獨立自由的生活方式,使我們不再有長時間和某一群人親密相處的機會——這讓我們不再那麼容易了解一個人的品質性格等等——但更重要的是,大多數的人已經沒有了耐心。有時候覺得用急功近利來形容某些人的某些行為真的不算過分,因為我不能理解,在任何一個時代,一個人有沒有男朋友或女朋友這一點竟然有可能比這個人的性格、品質、甚至是生活經歷、背景更重要。
我和我男朋友是高中同學,高二的同桌,高三也幾乎是朝夕相處,所以我深知耐心這一品質的重要性。正是因為長期的接觸,我才確信他與他所表現出的擅長調侃、打趣相對,事實上十分具有溫柔、謙遜、低調這些紳士風度;如果只是短期的接觸只會知道他喜歡足球和燒烤,永遠都不會發現他熟背唐詩宋詞,三國魏晉時期的種種故事更是爛熟於胸,更令人驚訝地是從backstreet boys到周杰倫,他像個雖然調不準但詞絕不會錯的電歌台……當然,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近兩年的時間裡感受到他對我的照顧、包容、默默的支持,我也不可能相信除了我父母以外有人可以如此無條件的喜歡我。
我記得《舌尖上的中國》里有一句話「剩下的,就留給時間慢慢去發酵。」的確如此,有些事情,比如紹興的黃酒東北的酸菜或是游牧民族的奶豆腐,也比如一個人真實的樣子,只有時間能給出答案。
常常看到《非誠勿擾》里女嘉賓說「抱歉男嘉賓,我覺得你還不夠了解我。我想找的是一個可以理解我的人。」我就納悶了,竟然你選擇了一個兩小時內集中見五位男嘉賓的快餐式約會,你究竟是怎麼定義了解和理解的?你既然瞧不上那些天天翻你微博的跟蹤狂,那你所期待的白馬王子必然是有著超乎常人的理解力才可能在你說不定一句話都說不上的二十分鐘里了解你、理解你、愛上你。
再比如說我們宿舍吧(我這可是在用生命舉例子啊),有兩個姑娘都在短短兩個月內找到了男朋友——一個是活動上認識的學長,一個是同鄉會結識的老鄉。學長和老鄉,很自然地得出結論,他們最多也沒見過超過10面。好吧,我們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信息化時代,所以他們可以發微信啊,聊qq啊。確實如此,但是實驗表明,在交流中僅有30%的信息是通過語言傳達的,剩下的諸如這個人習慣性的咬嘴唇、皺眉、推眼鏡、抖腳、玩頭髮等等都藏在屏幕的另一頭。也可能是由於我是個比較感性的人,我堅信沒有這些細節我是無法真正了解一個人的。當我說我了解一個人的時候,我的意思是即使我長期見不到他/她,只要收到一條微信甚至一個表情甚至甚至只是@了我,我都能猜出他/她的語音語調語速。
Taylor Swift有一句歌詞深入我心「I love the gap between your teeth and I love the riddles that you speak.」 我想這是那些「杯麵式愛情」中欠缺的。
虛榮心都是白菜價
說到為什麼學長泡學妹如此盛行,就我淺薄的理解80%是虛榮心作祟。學長說「嘿嘿,今天勾搭上個大一的。」學妹說「今天被一個大三的搭訕了。」
當然我不能排除其中確實有一見鍾情的啊,天造地設的啊,但畢竟是少數。當我時不時時不時聽同宿舍的姑娘發表「我男朋友是學生會xx部部長,我可以讓他幫忙xxx」的獲獎感言時,真的覺得虛榮心再不拿卡車拉走就要爛在地里了。
事實上,當各路姑娘要我給她們看我男朋友的照片的時候,我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做好心理準備!!」雖然這麼說有點損吧,不說難看不難看,至少他長得絕對不算帥,要說身材有料更別扯了,一米八不到60公斤,6級風他還停留在地面上我就感謝上蒼沒有帶走他了。成績也就是跟我一水平,不好不壞,差不多能混下去。而且他既不是學生會成員也不是社團骨幹,沒有任何拋頭露臉的機會。總的來說,這樣的凡人只有在日本輕小說里能當個男一號。
所以當我說很多人是抱著顯擺的心理去找男女朋友的的時候,你大可認為我是在嫉妒,儘管我並不那麼想。
這接近半年裡我學到了,當你真正認真對待一個人的時候,一次網測的滿分,一個進球,甚至是一個寒冷的早晨成功爬起來打了早卡——即使是小小的成功你也會為他自豪,那時的笑臉是發自內心的,而不是擺出來給誰看的。當你向自己的朋友家人誇他,你是真的相信他有那麼好,而不是想表達「你看,能當他的女朋友我多厲害。」
充電多久放電多久
幾期前的《非誠勿擾》上討論了到底是已開始就異地還是先在一起一段時間後來異地成功率大。經驗告訴我們,成功率都不大。
所以說並不是我們特別的矯情,看人人上大家都在轉「一生應該談一次異地戀」所以我們就背對背數一二三然後一邊喊著撒喲那啦一邊在夕陽下背道而馳。而是說我們在不得以的情況下選擇去接受異地戀,盡量讓自己不排斥不恐懼它。
我始終覺得就像是充放電,或者像暫時在水下活動的陸生動物一樣,儲備約多就能支撐越久,相處越久、了解越深,羈絆越難斷開。
反過來講,你說你為了一個三分鐘不到就勾搭上的人苦守寒窯,潔身自好,即使他離開你你也死心塌地,我只能說你傻。還是那句話,既然選擇了杯麵式的愛情,那就甘心去接受杯麵的味道和它可憐的營養吧。
宿舍的姑娘只能看到我男朋友在我生日還從南京跑回來見我,她們覺得我太幸運了,找到了一個這麼好的人。事實上真正了解我和他如何在兩年里朝夕相處的人都在問「他是怎麼捨得這麼久才回來找你?」
時間的力量就是如此。
所以說在等杯麵泡好前的三分鐘里,你可以閱讀一下說明書,配料表,拿出手機刷SNS,別急著用它去了解一個人。人和人相處,最急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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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的評論我都有好好看過。每個人的經歷不同,看法不同,都能理解。知乎這個平台本就是讓大家自由發表觀點,相互分享,一晚上多了好多贊和關注,真的謝謝大家(●"?"●)??那天我在巷口看到一棵長得怪異的榕樹,
當我的第一反應是拍給你看的時候,
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
大清早發現她洗完澡一絲不掛的鑽進我的被窩,我揉了揉眼睛:我靠,我沒做夢吧,上天這麼眷顧我?
我趕緊掐了自己一下,胸口的疼痛感瞬間襲來,果然不是在做夢。
我俯身欺向她,看著她一馬平川的胸部,她嬌羞的問我:你會不會嫌我小?
我笑笑:我的胸肌大,你摸我的吧…
然後她主動索吻,我才意識到剛睡醒肯定有口氣,我得先嚼顆口香糖,讓她感覺舒服些,她一臉嬌羞,讓我快點…
我起床去客廳拿了益達,回到卧室的時候,床上卻空空如也,我看著整齊的被窩,裡面沒有一絲她存在過的痕迹…
然後,我醒了,眼眶紅紅的,我才想起來,前天她生日的時候,我們倆徹底不可能了,我卻接二連三在夢裡與她相會,我努力讓自己再次睡著,想續上剛剛的夢境,可是,我知道再也不可能了…
一個大男人,在夜裡哭的像是找不到家的孩子,想必是真愛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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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關注也無所謂
妳不喜歡做的事情我不會勉強
「我跑上門,打開樓梯,說完睡衣,穿上禱告,關上床,鑽進燈。所有這一切都是因為,道晚安時你給我的一個吻。」
他會在晚上睡醒起來上廁所,盡量不發出聲音,回到床上,偷偷親我一口,然後心滿意足的接著睡……
他會在我姨媽期,默默的抱著我弄髒的床單去洗乾淨,洗完帶著紅糖水,熱水袋,來哄我睡覺......
他會在看我洗完澡,不擦腳,嘆口氣,拿著毛巾走到我身邊,給我擦腳.......
他喜歡在我睡著的時候偷偷親我,然後把我摟的更緊……
我睡覺做夢,夢見他欺負我,我假裝生氣,他默默抱住我,說 是我不好,惹寶寶生氣了……
無論大雨小雨,只有一把傘,我從來沒被淋濕過......
我誇他飯做的好吃,他笑的像個得了獎狀的孩子........
他看我的眼神裡面有光.......
也許這就是喜歡吧
謝邀。題主問怎樣是真正喜歡一個人?心理學家們也一度對這個問題感到困惑——怎樣才能分辨出自己的感覺究竟是真正的喜歡,還是只是「好感」?真正喜歡一個人是什麼感覺?會有哪些表現呢?
我們來分享這些研究親密關係的心理學家們得出的結論:
真正喜歡上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1. 你會對這個人感到「上癮」
愛情會改變我們的大腦。在「喜歡」到來的初期階段,我們所感受到的幸福愉悅感來自於大腦中多巴胺等神經遞質,而這跟我們大腦中的「獎賞機制」有關,換句話說,我們像追求「獎賞」一樣的去喜歡一個人。
此外,研究還發現,喜歡一個人會刺激我們大腦中的前扣帶回——它與我們的強迫性思維(obsessive thinking)有關,而這是我們墜入愛河的最典型生理反應(Aron, Fisher, Mashek, Strong, Brown, 2005)。簡單來說,你的大腦會控制你不由自主、反覆多次想到對方。
這種不由自主體現在,愛上一個人後,你會有許多關於對方的「侵入性的想法(intrusive
thinking)」。
你會不受控制地想起TA所說過的話,TA的笑容。你會想TA會如何看待你正在讀的書本。你會重溫你們之間相處的每個時刻。剛開始,這些侵入性的想法只是偶爾出現,但隨著迷戀的程度增長,一個人可能會花費一天中85%~100%的時間在想著自己愛的人,以至於在日常任務中頻頻分心。
2. 會美化對方的缺點
一個沉浸在喜歡中的人會「結晶化(crystallization)」自己所愛的對象:你可能會注意到對方身上各種細小的特質,並將其過分美化。
結晶化與「理想化(idealization)」不同,理想化意味著無法看到對方身上的缺陷。但陷入愛河中的人能夠羅列出對方身上的問題,但是他們會把這些缺陷放到一邊,或者告訴自己,對方身上的缺點很獨特而迷人。
3. 你會改變自我意識,發現全新的自己
在愛上一個人之前,與愛上一個人之後,你會發現一個不一樣的自己。當人們喜歡上一個人之後,在了解對方、與對方建立聯繫以及受對方影響的過程中,往往會發掘出自己身上更多的特點,發掘出以前被自己所忽視的特質 (Aron, Paris, Aron, 1995)。
4. 你會吃醋,但不會疑神疑鬼
心理學家McConnell和 Bringle指出,一定程度的「吃醋」不僅是你喜歡上一個人的表現,同時也是一種利於建立健康關係的情緒感受。吃醋感會給人一些小小的「危機感」,讓人們對潛在的「威脅」更加敏感,從而可以對最終與對方建立起親密關係的目標感到更加明確,也更加上心。但那些「疑神疑鬼」的嫉妒則完全不同,比如試圖追蹤對方的所有行蹤,偷看對方手機等等,這些行為是與低自尊、關係焦慮等情緒相關,並不是來自對一個人「真正的喜歡」。
5. 越被拒絕,往往愛得越狂熱
在墜入愛河的過程中,你可能會遭遇各種障礙,比如對方可能會拒絕你,或者因為其他社會因素使得你們無法在一起。但這些阻礙反而會助長你對愛人的渴求,越得不到就越想要。
那麼,真正喜歡一個人又會有哪些表現?
1. 你會真誠的希望你的朋友或家人也很喜歡這個人
新的研究發現,當人們開始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他們會非常渴望「親友團支持」,他們會真誠的希望自己的朋友或家人也喜歡這個人(Patrick Faw, 2014)。他們可能會不停地跟周圍人「安利」這個人的好,當身邊有人無意中提到對對方的一點點負面評價時,他們就會立刻感到不悅(即便未必會直接表達出來)。
2. 我們會凝視我們所愛的人
人類學家Eibl-Eibesfeldt發現,如果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感興趣,TA會凝視對方2~3秒,然後轉頭。
用凝望表達愛意的方式也許是進化帶來的。除了人類之外,有些靈長類動物也有類似的表現,比如黑猩猩會在一場鬥爭後用凝視來表示和解;倭黑猩猩也會在交配前凝視對方。
3. 會說些無意義但動聽的話
人們會用說話方式表達愛意。當我們對自己喜歡的人說話時,往往音調較高,聲音更柔和,有一種彷彿在唱歌的感覺。相反,談論的內容並不那麼重要,甚至毫無意義,比如人們可能會聊「你覺得這款手機好嗎」,「這裡的食物不錯」等等。
4. 會與對方動作同步
如果兩個人彼此情投意合,他們的動作會逐漸同步。比如,當一方拿起水杯的時候,另一方也端起了水杯;或者當一個人的腿湊近一些,另一個人也會做同樣的動作。
最後,可能還有一個小tip能幫你們確定「這是不是真的喜歡」——看到這裡的時候,你想起了誰?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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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中最酷的心理學社區,人人都能看懂,但只有一部分人才會喜歡。
這不是一道送分題,這題稍微答不好就是一道送命題啊!!!前排表白女票。
其實這段差快五個月就滿兩年的戀愛才讓我知道,什麼是真正喜歡一個人。
和女票是2015年11月27日在一起的。當時可能是因為都剛上大學。遠離家鄉身邊又沒有什麼可以交流的人。所以我表白的很草率,她答應的也不怎麼成熟。但,又怎樣。完全不妨礙我們兩個人現在感情好呀。
所以題主我告訴你,感覺有好感就去追吧,真正喜歡一個人是在一起以後才應該考慮的事情。不管你是因為她長的好看,有氣質,學習好,我喜歡她的性格等這些理由對她有好感都沒有關係,只要是你對她有好感,那就去追。
追到了,在一起了再考慮真正喜歡一個人這件事。是完全不遲的。而且只有在一起以後,你才有可能知道,你是不是真正的喜歡她。
我為什麼要這樣說呢?因為我就是這麼過來的。而且我思考過後才發現。其實兩個人在一起之後,以男女朋友的關係相處一段時間,你才會知道你是不是真正的喜歡她。
為什麼我要這樣說呢?因為在你們雙方彼此都有好感的時候,你們是帶著濾鏡去看對方的,也就是說,在你們還沒有建立男女朋友關係的時候,你們看到的對方都是經過大腦美化過的。
她的缺點你也會覺得是優點。她的優點你都會覺得卧槽簡直是完美好嗎!請仔細想一想是不是這樣。
我為什麼會知道的這麼清楚?坦白講其實當時我也是這麼過來的。
一開始對女票有好感其實是因為我覺得她長得好看啦。(逃)
但是當我真的追到她的時候,突然發現,額。。。好像我還真的沒有準備好談一場戀愛。因為那個時候的我還是一個很冷的人。剛剛進大學的時候還想的是要多把精力放在學習上。(雖然後來發現學大學裡的課程真的對我沒有什麼卵用)
所以剛剛追到女朋友的時候我還是很冷,她不主動找我說話我也不會主動的去找她說話。做事情也沒有很體貼,更多的好像是她在像當媽一樣照顧我。
我有輕微的鼻炎,每次吃完飯都要擤鼻涕,不然就很難受,但我又總是忘記帶紙巾。她注意到之後就會每天帶著紙巾,每次吃完飯之後就會拿出來遞給我。這可是每次都會喲。真不知道為啥她記性那麼好,每天都能記得帶紙巾。
杭州的雨季很煩,有時候早晨不下雨中午開始就開始下。你說我一男生,沒帶傘是真的不好意思打個電話讓人送傘來。但是一下課。她就打電話過來說:「你帶傘了沒?沒帶傘的話等我,我去教學樓找你。」哎,真的很感動。
快入冬了破天荒的感冒了還伴隨著發燒,整個人跟要死沒埋似的。她說陪我一起去醫院,我嫌麻煩懶得去,她就給我拿了一大盒子的葯。我去,看到第一眼我特么都震驚了,不知道她上個大學帶這麼多葯幹嘛。好在吃了葯病情慢慢好轉了。
老實講其實我不是很懂為什麼當時她忍得了我那麼的冷。後來我問過她,她的答覆是:「本來想著就忍我一個學期,要是下個學期還這麼冷的話,就分手,把能做的都做了,至少不會後悔。」
我的天,還好第二個學期我良心發現,開始慢慢改變了。不然後果簡直不堪設想。
我開始變得會主動找她聊天,看到有好看的段子就想要分享給她看。有好玩的話題就想跟她一起討論。
她早上去上課時穿的少了我會去給她送衣服。
她來大姨媽痛經我會給她帶上枸杞泡的水而不是像以前一樣跟她說多喝熱水。
她這個人很挑食的,吃蛋撻只吃KFC的,吃鴨鎖骨只吃絕味鴨脖,有一天跟我講說她想吃蛋撻,想吃鴨鎖骨,因為對學校附近不太熟悉,我就開著地圖去找KFC去找絕味鴨脖,然後給她買了回來。叫她下樓吃飯的時候,拿給了她。
她當時露出難以置信的眼神說:「你真的假的?」感覺眼睛裡含著淚水,感覺好像是:哎,養的兒子終於懂事了。
以下是分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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噹噹當,敲黑板了!所以你發現了嗎?
當我真正喜歡一個人之後我和僅僅對她是有好感有什麼區別?
沒錯,我開始變得願意為她付出了。
注意哦,這一點非常重要。
當你只是對她有好感的時候,你不會對她有太多想要付出的感覺。就算是想要付出,也是期待著有所回應,就好像是我女票在我們戀愛的第一個學期一樣,她對我可能也不是真正的喜歡,而是對有好感對答應了在一起的一份交待。
而當我真正開始喜歡她之後我會開始變得想要為她做很多的事情。就算是沒有太多回應也沒有什麼關係。
你會感覺你就是想要對她好。她是你的心,她是你的肝,她是你的寶貝甜蜜餞。
有這種感覺就對了。
還有一點就是:
你會想和她一起去很多的地方,領略很多的風景。你會希望你的一切有關美好的時刻,她都在你的身邊。
慈溪在方特被過山車支配的恐懼
寧波老外灘的狗狗很可愛
,
杭州的宋城超級有意思,是我們第一次出去玩的地方
杭州太子灣公園的鬱金香很美,你也很美
蘇州太湖的迷笛音樂節也好有趣,雖然朋友丟了手機。
無錫黿頭渚的櫻花講真好看,明年我們還要來
未來還會有很多美好的記憶,你都會希望這些記憶里有她的陪伴。
真正喜歡一個人感覺很特別。你會願意為她付出,你會希望有她陪伴,你會試著為她改變。當你遇到她,你會想要變成最好的自己。
一生中,可以對很多人有好感,但喜歡的,只有一個!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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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性格真的有點奇怪,是那種得不到會自己很難受,在一起以後又覺得食之無味的人。所以經歷了兩段感情以後,我選擇了單身。想法也很簡單,如果還不會好好愛人,就先一個人活的自在洒脫點也好。以免耗費自己,還會傷害到別人。
後來我才明白,要學會喜歡一個人,最重要的是接受認可自我,人心是一面鏡子,我們怎麼對待自我,就會怎麼對待這個世界,就會怎麼對待愛情。如果自我逃避,對自己有諸多不信任,不敢去做決定,不敢去面對答案,那麼在親密關係里我們也很難去信任和理解對方。一個無法認識並且接受然後嘗試去改變自己的弱點的人,就不會真正全心全意去喜歡別人。愛這個世界的前提是愛自己。當我們真正拋開外界的評價標準和自我的苛責壓抑時,就能真正明白喜歡一個人到底是什麼感覺了。
很多所謂的感情不過是自我感動,或者滿足表面的需求。這樣的感情是對自我的不誠實和不尊重。人最怕的就是高估自我,在內心把自己刻畫成全然付出而不求回報的聖人,感天動地,唯獨對方無動於衷。這樣的人害怕面對真相,殘酷的事實就是,你只是活在自己的愛恨情仇里,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導自演,你所謂的付出很可能也只是無病呻吟的矯情,妄想把一時激發的荷爾蒙上升到直教人生死相許,忽略了感情的本質並不是把自己當成假想的主角,而是在其中折射出真實的自我,學會坦誠的面對一切。
還有的人把感情當成展覽品,把愛人當成可以炫耀的資本。有些在朋友圈頻繁秀恩愛的朋友們(不針對所有),往往分手後也能夠很快進入下一段感情。如果是真的全心全意去喜歡過一個人,那麼分手將是一部分自我的坍塌和失去,意味著需要時間來幫助我們填補失去的那一部分,才能變得更完整,才能有勇氣去尋找下一段愛情。當我們習慣於彰顯自我的主權,習慣於提醒別人這段戀愛關係的存在的時候,這份感情很可能是容易被推翻和質疑的。因為我們人為的給感情附加了外界的因素,讓它成為一個可以衡量人價值的標準,如同名牌衣服首飾一般,可以帶來虛榮心滿足的快感,招致所謂的羨慕嫉妒。這時候的感情是無法純粹的,甚至可以說是為了滿足自我的自私產物。所以即使失去了也並不在意,因為重要的不是那個特定的人,不是曾經和他/她一起經歷過的坎坷曲折和熱淚盈眶,而是男女朋友的身份,一個空洞的外殼,僅此而已。
我曾經也習慣去逃避,也害怕失去,害怕被放棄。人的成長總是需要一個很漫長曲折的歷程,其中的滋味只有自己能夠體會。但最重要最重要的是,一定要對自己誠實,所有的優點缺點,學會去認可和接受,跟自己說,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啊,雖然並不完美,但總會有人愛我,總會有人願意靠近我給我溫暖啊。反過來,任何人都會有瑕疵,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啊,所以我們也要學會去包容我們的愛人,就像包容我們自己一樣。包容不等於縱容,放縱自我,而是更加明白這個世界本來就是殘缺的,只有去擁抱殘缺,才能成為更好的自己。只有這個時候,我們才能學會怎麼去喜歡一個人。
分享一段我很喜歡的對於愛情的解釋。
The beginning of love is to let those we love be perfectly themselves,and not to twist them to fit our own images,lest we love only the reflection of ourselves we find in them.
希望大家都能在感情里找到自己。
更新:看到有朋友翻譯的這段英文的含義,其實一千個人眼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我就談談我的理解好啦。愛的最開始(本質)在於愛他/她本來的模樣,而不是企圖強行去改變我們愛的人來迎合自我的想像和期許,否則我們就只是在別人身上尋找渴望實現的那個自我倒影而已。其實這段話闡述的應該不止是愛情,還包括世界上所有的愛,親情和友情。
比如一位母親年輕時一直很想成為一位舞蹈家,但由於種種複雜的現實的因素失敗了,她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她的女兒身上,一心想把她培養成一位優秀的舞蹈家。但卻忽略了女兒天性喜愛的是畫畫而並非舞蹈。即使這位母親傾注了所有的精力在女兒身上,我也無法認同這種所謂的愛,她只不過把對自己人生的殘缺的實現強行灌輸給別人。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即使之間存在再親密的關係,也不應該以愛的名義去強行扭曲對方,以此來彌補自我的缺憾,這是再自私不過的了。
同樣的在愛情里,很多時候我們會習慣去指責埋怨對方,為什麼他/她不能更成熟?不能更為我著想?不能更努力工作更有上進心?不可否認,也許他/她是有或多或少的缺點和不足,但我們要明白的是,這其中有多少抱怨痛苦和不甘,是因為無法認清自我內心的真正需求。當我們指責對方不夠成熟的時候,也許想要的只是一個能夠時時刻刻站在自己的立場為我們考慮的人。但捫心自問,我們為對方又付出了多少?當已經開始計較得失的時候,內心就無法平靜。
人都是趨利避害的生物,會習慣於把自己的不足轉嫁到別人身上,以此來逃避和掩飾自我的軟弱,在親密關係里就演變成氣急敗壞的指責和抱怨。因為缺乏內心的認同感和安全感,所以遇到事情總是害怕被否定,無法心平氣和的去面對,一旦出現什麼自己無法解決的狀況,就把責任推給對方。這是自我的無能為力,我們應該先從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用憤怒和指責來掩蓋我們脆弱的本質。
但其實承諾和安全感都是自己給的,沒有人會時時刻刻為我們著想,這是不存在的。只有我們自己學著成熟和長大,學會承受結果和承擔責任,才能更好的去愛一個人。我們總是因為自我的不成熟而盲目地希望對方按照自己想像的去做,為什麼你不能成熟?不能包容我?可我們自己都沒有嘗試著寬容對方,又怎麼能奢望別人按照我們的意志而活呢?這是一種責任的推卸,自我的逃避,我們不是在真正愛著對方,而只是想從對方身上找到我們自己缺失的那一部分。因為自己不成熟不強大,才會寄希望於別人變得成熟,做出改變,學會包容遷就。試想一下如果我們已經學會不斷去成熟和自省,那我們就會日漸擁有完整的人格,就不會固執地在喜歡的人身上尋找自己沒有的特質,因為我們知道,很多東西通過自己的努力是能夠實現的,那麼只要去行動去執行,總有一天我們能夠擁有現在所缺失的;而那些不可能實現的,就連我們自己都無法做到,又怎麼能苛責別人去做到呢。
現在微博上很多類似的言論,「女生就應該當小公主被男生寵著」,或者「一個人一旦成熟就會活得很累」。我自己也是女生,但我是堅決反對這樣的言論給有些人錯誤的價值觀引導。現實就是,沒有人會在毫無回報的情況下無限制地付出,也沒有人有義務要這樣做。感情是天平,一旦失衡,就很容易失去。還有,成熟是懂得寬容,明白人的複雜和多面性,世間萬物皆有其因果規律,所以從不輕易去讚美和苛責,不用偏見去看待他人。而不是所謂的謹小慎微,委曲求全,成全別人,犧牲自我。這是不自信的典型表現,跟成熟是有本質區別的。真正成熟讓人身心平靜愉悅,不會為了無關緊要的人和事煩惱。
愛讓人成長,它是一面鏡子,是一條通道,它讓我們看到自身的諸多不足和缺陷,在這個過程中,反反覆復地追問和探索,不斷去質疑和挑戰曾經的固執己見,最終明白,這個世界上沒有完美的愛情,沒有完美的人格,而不完美本身,卻也是一種完美。愛情最好的地方在於,兩個人互相理解互相拯救對方,這種互動需要我們放下內心的偏執,放下得失的計較,學會用新的眼光來看待這個世界。
喜歡一個人只跟自己有關嗎?從某種程度來說是這樣的,因為戀愛會讓人不斷豐富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每一個愛過的人都在幫助我們成為更好的自己,生命中每一個人的出現都有它的偶然和必然,正是命運的反覆無常才更讓我們體會到能夠全心全意地付出和投入,是一件多麼難得可貴的事情。生命的本質是粗糲的,而愛卻是溫柔而又強大的。
所以當我們遇到一個人的時候,先別急著去給這份感情下定義貼標籤,我真的愛他/她嗎?他真的愛我嗎?到底是我愛他/她多一點還是他/她愛我多一點呢?感情很難去量化,人性太過於複雜,不要急於馬上得到一個確切的答案,急著去證明什麼,只有時間和耐心才能帶來一切。我們的所有不安和困惑,都能在真正的愛中找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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