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地都有哪些奇怪或有趣的法規?這些法規背後都有什麼故事?
比如上課時老師給我們講過,美國明尼蘇達州法律規定人們在跨越州界時頭上不能有鴨子
......不過老師也不知道這條法律的起因
在網上搜郵輪旅行路線的時,我看到了一條特別令人疑惑的要求。
如果遊客選擇在美國登船,從哪裡上船就必須從哪裡下船,中途不能從其他美國城市離開。因為,美國對本國航運業有這樣一條規定:不論是內河還是沿海,貨運還是客運,不同港口之間的船隻都必須是由美國公民擁有,以美國公民為船長,以美國水手駕駛,並且在美國製造。兩個港口之間必須美國船,所以非美國的郵輪只能用一個港口上下
這就非常奇怪了,試想一下,你半夜從深圳開車到東莞,不會在乎車是不是國產車。人們從上海坐飛機到海南,也無所謂飛機是波音的還是空客的。美國號稱自由國度,怎麼就容不下別國的船長或水手呢?難道美國的水手真的比較大力?
出於好奇,我翻了些資料,發現這條叫做「Jones Act"的法規原來大有來頭。
要說這條法律在當初制定時,也不是毫無依據。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為了打仗造了很多的運輸船,戰爭結束後紛紛改作民用,於是市場飽和,造船業難以為繼。在1920年,造船大城西雅圖的鄉賢Wesley Livsey Jones議員提出了這條法案,目的是保護美國本國造船業和航運業。這條以他名字命名的法案在當時倒也無可厚非。可是時過境遷,美國後來不再以造船為支柱產業,反倒立國於金融貿易,這項法律就大大增加了國內貿易的成本。
現在美國本土製造的船本來就少,美國水手的工資又普遍較高,這就讓合法的美國船隻運費畸高,比國外同行貴好多倍。由於運費高昂,弗羅里達的工廠寧願從哥倫比亞進口煤炭,也不買本國煤炭;弗吉尼亞和馬里蘭等地從南美進口路鹽而不用本國路鹽;沿海的消費者買加拿大和阿根廷的牛肉,要比買國貨便宜的多。同樣的距離,在國內的運費反而比國外貴。最慘的還是夏威夷和阿拉斯加這種邊疆地區,和本土的貿易幾乎全靠海運,自然是深受其害,苦不堪言。
根據美國貿易委員會的數據,這條法案每一年都白白給本國貿易增加二十億美金以上的成本,同時還減少了貿易總量。全球化到了今天這個程度,這樣奇葩的法律早已不適應時代。
說起來,美國政府也不斷試圖廢除這個法案,但至今也沒能成功。原因很簡單,這每年幾十億的成本是分攤到許多企業或個人身上,聲音分散,而受益者則是一個小的利益集團,抵抗頑強。造船業從中獲得壟斷地位,航運業坐收高價,軍隊能更方便的招到水手。所以他們就會以重金組建遊說集團來阻止法案的廢除。
一方面,買單的人是夏威夷的農場主,弗吉尼亞的掃雪工人,而另一邊他們的對手則是造船業以及美國海軍。這場公關對抗的結果不言自明,而這條不合理的法規也就維持至今。
然而,我覺得這條法規也並非穩如泰山。隨著頁岩油氣技術的成熟,美國在墨西哥灣煉的石油會越來越多的進入本土市場。現在由於Jones Act,從國內運油的運費比從中東地區還要貴兩到三倍,搞的很多公司不得不先把油運到巴拿馬,再重新賣回美國。於是,這條法規得罪了石油行業。
這些石油巨頭以前不佔理的時候,都能在中東伏屍千里,流血漂櫓。現在有個能夠名利雙收的靶子,他們的遊說力量也一定會有動作。造船業平時欺負百姓商賈也就罷了,石油業可也是個社會人兒:「聽說你造船業上頭有人,你難道能比拉登還難整?」
利益受損的石油公司能量驚人,這法規卻是造船業的存亡所系,想必圍繞著這條奇怪的法規,華盛頓的夜晚里少不了一場暗潮洶湧。這場神仙打架的過程我們無緣得見,但是等這條法案的存廢之爭有了結果,那就是兩個行業已經在暗中斗出了死活。可是像阿拉斯加的漁家女,夏威夷彈吉他的藝術家等等這些普通人,雖然每天都在為此買單,事情的進展卻跟他們沒什麼關係了。
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法律背後呢?當然是各憑本事了。
那法律夠不著的地方靠什麼呢?一想到可能是靠才華或臉,我眉頭輕舒。
微博微博:Blake老實人
在美國經常超市買了東西早已吃完喝完,商家又主動倒找你錢。
最近一次是上個月,突然收到郵件說:在過去14年內,只要你在麻州買過牛奶或奶製品,你就可以獲得一份最高達70刀的退款。
而且退款方式超級簡單,只需要在網站上提交姓名和郵件,他們就會把錢用電子購物卡的形式發給你,不需要任何收據。
全美15個州的居民都符合退款條件,最後申請人數平均下來,每人在10刀左右,大買家比如學校醫院可以獲得140-420刀。
美國商家傻了嗎?
天上真的會掉乳酪!
原來這是一項集體訴訟的賠款,這15個州的牛奶廠商在14年間偷偷提前屠宰了還沒到退役年齡的50萬頭牛,用限制產量的方式增加奶製品價格。最終被判罰5200萬美元,均分給我等吃奶群眾。
同樣是牛奶,前些年的毒奶粉事件,因為三鹿破產無法賠償,結石寶寶的家長趙某海在維權時以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這樣的好事在買巧克力時也會發生。去年10月,一個朋友在Godiva買了巧克力,吃完了都忘了,突然商家送了她235刀!
原因竟是因為一個數字!
根據The Fair and Accurate Credit Transactions Act (FACTA)法規,顯示在小票上的信用卡數字只能是後3-4個,而這家巧克力商店,多打了一位,變成了5個數字。
最終賠償了630萬刀,平分給了用信用卡購買過的群眾。
(沒出息的我真的願意被列印個6位8位的~~)
這樣的好事在喝紅牛時也會發生。
有一個顧客說他喝了十年的紅牛,從來沒有感受過廣告上說的「給你翅膀」(give you wings)的效果。
他喝了10年,一直沒有長出翅膀。。。。
消費者以廣告欺詐告上法庭,最終達成庭外和解紅牛公司無罪但願意賠償1300萬美金,用了兩年時間,給每個用戶寄了箱紅牛!
(評論里不只一個人收到啦!也可以選拿10刀現金)
沙特法律禁止女性駕駛汽車。
官方給出的解釋是為了防止女司機被性侵,同時杜絕賣淫、嫖妓和同性戀。
因其嚴格的伊斯蘭教宗教信仰約束,沙烏地阿拉伯女性不允許拋頭露面。若出現在除父親、丈夫、兄弟、子侄、無性慾的男僕,或是情竇未開的小童以外的男性面前,必須頭戴頭巾,身穿長袍,從頭到腳被嚴實地遮蓋起來,且需要由至少一位男性親戚陪伴。
沙特統治者認為,女性暴露身體會引起陌生男人的性慾,導致被侵犯。女性長時間與人交談會引起陌生男人的性慾,導致被侵犯。女性駕駛汽車出門會引起陌生男人的性慾,導致被侵犯。
我特別想知道,沙特男人靠吃什麼讓性慾這麼強?
在德國養狗,狗要上戶口,要交稅(一年一百歐左右),上公共交通工具要買票,經評論朋友補充還要上學。待遇基本就和人一樣。
而貓不用,貓啥都不用。
…………格機格機格機格機格機格機格機…………
居然被知乎日報推送了受寵若驚!!!
評論里有朋友問到吃狗肉在德國會怎麼樣,回答貼上來。等於是殺人。
吃狗沒有聽說過,但是聽說過一個別的事,是我德語老師曾經的學生,為了方便描述就稱作師兄吧。
德國路邊上有鴿子,到處都是,不怕人,而且個個膘肥體胖飛都恨不得飛不動,充分體現了德國人的樂善好施。師兄那個時候剛來德國,很不適應,主要是飲食差距太大,德國的食物大家懂的,如果中國菜是一百分的話德國菜只能是四十分不能再多。那哥們兒天天吃麵包,走在路上自己都覺得自己要暈過去了。實在受不了了,就動了歪腦筋,趁別人不注意在路邊抓了一隻鴿子帶回家宰了燉湯。德國的垃圾是分類的,廚房垃圾必須單獨丟在樓下的一個垃圾桶里,師兄把鴿子內臟和鴿子毛什麼的丟在那裡就回去了。這時候來了個老太太(德國到處都是管閑事的老太太)丟垃圾,她看到垃圾桶里有內臟和血,就報警了。
這裡補充一點就是德國是沒有中國那樣的禽類魚類的現場宰殺市場的,所有的肉類都是經過專業渠道屠宰好了冷凍的或者是半冷凍的,是絕對不可能出現賣給你活物自己回去殺的情況的,德國人認為那是虐待動物,只有經過專業屠宰培訓並且通過資格認證的人才有資格「用正確的方法」屠宰動物。
可憐我那個傳說中的不明真相的師兄,鍋還沒開,警察就敲門了,打開鍋一看,人贓並獲。
結果是我那個師兄被驅逐回國,中午燉的鴿子晚上就被押上飛機。同時上了歐盟黑名單,永遠不能再踏入任何歐盟國家的境內,他在德國存的留學資金全部沒收,並且德國方面派了兩位警察「護送」他回國,他除了支付自己的回國機票錢以外還要支付兩位德國警察往返的機票錢。
這個故事是我們老師講德國動物保護法的時候講的他學生的真事,國內的朋友可能很難想像,但是我來這邊以後確實真的感覺整個社會對待動物的態度和國內完全不一樣。所以就連鳥都有這麼強的保護力度,狗就更不用說了。我自己就遇上過我邀請德國朋友來中國玩,有些就直接特別堅定的說我永遠都不會去中國,因為中國人吃狗肉。讓人哭笑不得,解釋好久。
PS :不辯不黑不站隊,經@姚lucio提醒,德國從1986年起禁止狗肉。在他們的認知里狗就相當於是人,不能理解我國狗肉文化很正常,大家關起門來吃自家肉,沒必要什麼事都上綱上線。而且我只是列舉德國有關的法規罷了。
《曉松奇談》里有一集提到:在德國,如果夫妻倆都工作,會對收入較低的一方徵收超過百分之50的稅,其實是在變相逼迫父母其中一方回歸家庭全職帶孩子。
這話乍聽之下很不對勁,因為如果這樣赤裸裸在婚後對收入低的扣重稅,會對婚姻關係中本來就處於財政弱勢的一方非常不利,從而被家庭 hold up,也就是經濟學上的套牢。
上網查了查,又跟一個曾經在德國工作的朋友聊了聊,才知道德國是六級稅制。夫妻兩人交的加起來要滿8級。比較划算的交法是3+5,即工資高的一方交稅率比較低的三級稅,工資低的交稅率高的五級稅。在這種夫妻聯合報稅的情況下,只要其中一方不工作,比如女方,丈夫只要交稅率低稅額少的三級稅就行了,此時全職在家帶孩子的女方則需要交稅率比較高的五級稅,收入填0。而且在稅收補貼中,三級稅補貼最多。
所以我覺得其實高曉松的表述並不嚴謹,因為德國並沒有強制對夫妻中低收入一方徵收重稅,只是給你提供這樣的報稅選擇。然而在德國這樣一個低生育率高福利的國家,搞這樣的稅收制度,很大可能上會讓家庭結構中辭職回家的家庭主婦人數變多。這一點讓我覺得挺有趣的。
德國的稅法文本的厚度,相當於全世界其他所有國家稅法文本加起來的厚度,各個稅法之間一環扣一環,會造成什麼樣的社會影響真不好說。手機碼字,改天有時間再查閱下相關論文。
附上聊天截圖:
In California nobody is allowed to ride a bicycle in a swimming pool.
美國加州,禁止在游泳池內騎腳踏車▼
In Alabama it"s illegal to have an ice cream cone in your back pocket at all times.
在阿拉巴馬州,褲子後兜里插冰激凌是犯法的▼
In Hawaii coins are not allowed to be placed in one"s ears.
在夏威夷,禁止放硬幣進耳朵▼
In Delaware it is illegal to wear pants that are "form-fitting" around the waist.
在特拉華州,穿上一條剛好合乎腰圍(form-fitting)的褲子是犯法的▼
In Taxas it is illegal for children to have unusual haircuts.
在德州,兒童不能剪怪異髮型▼
In Wisconsin it"s illegal to serve apple pie in public restaurants without cheese.
在威斯康辛州,餐廳賣的蘋果派必須有芝士▼
加拿大:禁止加工黃色人造奶油:人造奶油據稱在加拿大被禁止做成黃色,以免同黃油混淆。不過,除了魁北克省,北美已經沒有其他地區強制執行這條法律了。
德國:高速跑沒油要受處罰:德國的高速公路傳統上是沒有速度限制的,但是不要因此就覺得爽歪歪了。如果在高速上開車,半路車子沒油了,可是違法的。幻想下車找點油?別忘了,在高速路上步行也不合法喲。
希臘:禁止穿高跟鞋游古迹:想要美美的穿著高跟鞋與雅典衛城來個合影?No Way!在希臘,遊客們不被允許穿高跟鞋遊覽歷史景點,以免給這些上千年的古迹帶來破壞。
丹麥:白天也要開車燈:在丹麥,即使是白天開車,也一定要打開前大燈,否則有可能受到一百美元(約合人民幣六百五十元)罰款,芬蘭、冰島、挪威也有類似規定。原因在於這些國家緯度較高,日照時間很短,很多車禍都是因為視線不清造成,而開大燈可以有效減少事故。
新加坡:嚼口香糖要小心:有些人覺得嚼口香糖不禮貌,但在新加坡,這樣甚至被視為違法。因為黏在地上的口香糖會給清潔工作帶來巨大麻煩,也可能影響地鐵列車和電梯的操作。自一九九二年,新加坡政府頒布進口及銷售口香糖的禁令,唯一例外的是尼古丁戒煙口香糖,但要憑處方購買。
汶萊、印尼和馬來西亞:部分公共場所禁吃榴槤:榴槤味道特別,有人愛之如命,有人恨之入骨。汶萊、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都是盛產榴槤的地方,在這些國家有最嚴格的規定,即在公交車、地鐵、賓館和機場等公共場所禁止吃榴槤。鑒於榴槤的口味比較小眾,這個規定也許算不上侵犯人權吧。
日本:體重超重或受懲罰:在日本,理論上肥胖是不合法的。即便是四十歲以上的男性腰圍也要小於八十厘米,四十歲以上女性要小於九十厘米。假如超過這個標準,可能面臨強制減肥、接受健康教育,甚至被迫「自動離職」的慘重後果。不過,對於沒有工作的人來說,這些懲罰措施就沒有用了。
以上內容摘自百度,其實,你別看有各種奇葩規定,但多半沒有強制執行,但也沒有取消而已……………(???-???)願意給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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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回復一下評論區對最後一條日本的質疑,我用了很多搜索引擎[包括知乎],都顯示日本確實制定了這方面的法律,正在進一步實施,只是,肯定不會一蹴而就啦
感謝大家的點贊呦,我終於超過十贊了[追求是否太低(T^T)],聽說點贊的人都可以腰圍80cm哦☆~(ゝ。?)謝邀~~~ 澳村村規:
ao"c好吧,其實這個只是一個惡作劇,不要為了不跑步而找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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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一個澳村彩蛋最多的一個法條: Summary Offences Act 1953 (South Australia) South Australian Legislation
其中7A規定:妨礙或者打斷婚禮或葬禮,會被受到最高10000澳元的罰款或者兩年的監禁。
那些想要去前任婚禮砸場的朋友們可要三思了,萬幸搶到了新娘,一不小心有可能沒進殿堂先進了牢房。不過話說回來,婚禮上不總是問會問一句:有人反對嗎?這時候擔心前任的,就該把7A做成個牌子舉起來:你們都給我住嘴!
再來看看52B:販賣或租用42.5升以上的冰箱是非法的,除非能從裡面開鎖。
所以以後再遇到把大象放進冰箱裡面的問題,應該是這樣子的:小明:媽媽媽媽,怎麼把大象塞進冰箱裡面,有三個步驟。
媽媽:傻孩子,我家冰箱不能超過42.5升,大象不可能塞進去的。
小明:…………那假設我們有個大冰箱,能把大象塞進去的。現在要把長頸鹿塞進去,要怎麼辦?有四個步驟。
媽媽:傻孩子,三個步驟就可以了,超過42.5升的冰箱都能從裡面開門哦,大象可以自己出來。
小明:我似乎遇到一個假媽媽……
日本的刑法175條,這是一條對中國人影響最大的日本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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わいせつ図畫販売(わいせつ物頒布等)
第百七十五條 わいせつな文書、図畫その他の物を頒布し、販売し、又は公然と陳列した者は、二年以下の懲役又は二百五十萬円以下の罰金若しくは科料に処する。販売の目的でこれらの物を所持した者も、同様とす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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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意思呢?發布、販賣或者公開陳列淫猥圖片動畫等,處2年以下徒刑或者250萬日元以下的罰金。這就是為什麼大家喜聞樂見的AV、H漫畫要打馬賽克的原因了。
其實如果嚴格按照這個法律,所有色情相關的東西都不可能出現的。70年代日本是沒有馬賽克這個說法的,一般的方法是通過花瓶或者奇特的角度避開直接展示私處。
80年代聰明的廠商開始嘗試很厚的馬賽克,但是還是很影響觀感。
90年代後期,大家開始大膽地使用薄碼,遇上畫質不好的情況基本可以當做無碼。(大家不要把「AV」畫質當做貶義詞了,這是以假亂真的一個方法)
膽子越來越肥的廠商馬賽克越大越薄,就在人們看到曙光時,一個大事件發生了。2008年3月1日,警察因為打碼太薄,不僅逮捕了某AV公司社長,而且因為審查不力竟然逮捕了「日本視頻倫理協會(日本ビデオ倫理協會)」的審查部長。日本AV重歸黑暗時代。
AV那麼嚴,那漫畫呢?2008年,一個男性舉報說「我高中生的兒子在看成人漫畫,你們快點給我想辦法!」然後這部漫畫的作者,出版社總編,出版公司社長全部被捕。原因是「畫得太過翔實,而且被黑線遮擋的部分只有40%」H漫也進入黑暗時代。
大家現在看到的無碼視頻或者圖片,在日本國內都是屬於違法的。一般是在海外架設伺服器的廠商發布的。
如果我是日本人,一定會以取消刑法175條參加選舉,一定會得到很多年輕人的支持吧!
五十六個民族,五十五個加分
一.計劃生育的標語:
1.湖南:"超生就扎!"
『』計劃生育好,政府來養老』
2.雲南:"一人超生,全村結紮!"
3.山東:"一人結紮,全家光榮"
"俺結紮啦!快來俺家喝酒吧!"。
"能引地引出來,能流地流出來,堅決不能生下來。"
4.四川:"該扎不扎,見了就抓。"
"女扎要得病,男扎還能行!"
"一胎生,二胎扎,三胎四胎--刮!刮!刮!"
"一胎環,二胎扎,三胎四胎殺殺殺!"
"該扎不扎,房倒屋塌;該流不流,扒房牽牛。"
5.浙江:"國家興旺,匹夫有責;計劃生育,丈夫有責。"
6.江西:"見證懷孕,持證生育!"
"普及一胎,控制二胎,消滅三胎。"
"寧可家破,不可國亡。"
7.安徽:"寧添十座墳,不添一個人。"
"堅決打擊流產女嬰!"
8.江蘇:"寧可血流成河,不準超生一個。"
9.湖南:"誰不實行計劃生育,就叫他家破人亡。"
"結貧窮的扎,上致富的環。"
10.湖北:"喝葯不奪瓶,上吊就給繩。"
"經濟搞上去,人口降下來。"
"通不通,三分鐘;再不通,龍捲風!"
11.貴州: "朋友,你計劃生育了嗎?"
12.北京:"少生孩子多種樹,少生孩子多養豬!"
13.山西:"山區人民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種樹。"
14.東北:"農村想不窮,少生孩子養狗熊。"
二.法制教育的標語
1.河北:"武裝抗稅是非法行為。"
"誰燒山,誰坐牢!"
"不娶文盲妻,不嫁文盲漢!"
"養女不讀書,不如養頭豬!養兒不讀書,就象養頭驢!"
2.貴州:"放火燒山,牢底坐穿。"
3.河南:"不怕死的就到十八里鄉來作案!"
"搶劫警車是違法的!"
"不得襲擊警車!"
"要致富,快修路。"被人改成"要致富,偷鐵路!
4.安徽:"私設路障違法,攔路搶劫判刑。"
"橫卧鐵軌,不死也要負上法律責任。"
"嚴禁觸摸電線,5萬伏高壓,一觸即死,違者法辦!"
"人死債不爛,父債子來還!"
5湖南:"堅決打擊挑腳筋!"
"偷割光纜,討死!"
6.江西:"光纜無銅,偷盜有罪。"
7.山東:"光纜不含銅,偷盜要判刑!"
"光纖沒銅,偷也沒用。"
"集體上訪違法、越級上訪可恥!"
"熱烈歡迎人大代表來我校明察暗訪!"
9.浙江:"偷稅漏稅,來世罰作尼姑。"
10.黑龍江:"誰侵犯投資者,誰就是人民的罪人。"
"教育投資者!"
11.貴州:屠宰場門口的標語"以三個代表指導我們的屠宰工作!"
12.廈門:"違法越界觀光,小心槍彈掃光。"
"農村信用社是老百性生活的貼心人。"
13.山東日照:"熱烈歡迎全國某某系統領導來日!"
14重慶:「人和良種豬配種場。」(人和是廠名)
"我們的工作重點是管好兩個口,填上面的口,堵下面的口"
"你們要淡薄名利,要加強廉政建設。"
"外地車輛在巫山境內一般不被處罰。"
"馬達一響,集中思想,車輪一動,想到群眾。"
15.上海:"垃圾分類,從我做起!"
"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我們自己!"
"敬愛的各界群眾,請攜帶你們的發情母牛前來配種。"
這些宣傳標語多麼的活潑生動,通俗易懂,老幼咸宜。
美國內戰期間,由於充足、健康的食物無法即時供給,南北兩軍士兵都出現了嚴重的營養不良,加上戰場上惡劣的衛生環境,痢疾開始在雙方陣營無差別地肆虐。整個內戰期間,因為痢疾死亡的士兵人數甚至不亞於戰爭本身,戰場上也經常出現士兵打著打著就要找個地方解決內急的情況。
在這樣的背景下,南北兩軍之間有了一個君子協議:不許在對方士兵解決內急的時候開槍,簡稱「Pants down, gun down」。美國人普遍認同:方便的時候擁有一個安全、愉悅的環境是一項天賦人權,不能在任何情況下被剝奪、侵犯,否則就是比支持或者反對奴隸制度更受人唾棄的行為,死後是要下地獄的。
美國人還是挺有意思的,意識形態可以分裂,政治立場可以相悖,但在發揚老牌的人道主義精神和紳士風度的事上竟然達成了驚人的一致。
雖然如此,可當時應該仍然會經常發生這樣的事情:一個士兵愉快地給小樹林灌溉了充足的肥料之後,心滿意足地正提起褲子站起來,結果被埋(觀)伏(看)了全程的敵兵一槍爆頭,倒在血泊和肥料之中——好像也沒有死得更有尊嚴啊?
也許……要體現真正的人道主義,是不是從一開始就壓根不應該有戰爭這件事?
完
Reference: Civil War Rule Of Engagement Protected Urinating With 『Pants Down, Don』t Shoot』 Principle
美國明尼蘇達州法(Minnesota Statute,以下簡稱大明律)609.025條列出了兩種故意致人死亡不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情形:
一是為了阻止行為人有理由認為可能對自己造成嚴重傷害或生命危險的侵害,
二是為了阻止在行為人住所中發生的重罪(「preventing the commission of a felony in the actor"s place of abode」)
第一點並不奇怪,這就是一般人能夠理解的「正當防衛」,但是第二點,細想一下,就有些不合情理了:
法條原文用了「felony」這個詞表示刑法意義上的「重罪」,而在當今的法律中,很多非暴力犯罪以致純粹的經濟犯罪也被納入「重罪」之列。比如說,以下幾個例子都能在法律上構成「重罪」:
--偽造一張2000美金的支票
--冒用他人身份申請信用卡
--冒用他人身份騙取保費
--攜帶1克海洛因
--攜帶42.5克大麻
--盜竊價值1000美金的財物
如果嚴格按照大明律609.065條的規定,如果我發現有人在我家中偽造支票,假裝是我本人要求保險公司理賠,或者是掏出一包大麻,我就可以一槍將對方打死而不用負責。這樣說來,豈不是大部分美國年輕人的周末聚會上,屋主都有理由合法清場?
另外,不足以造成生命危險的人身傷害行為,除非情節特別輕微,也足以構成重罪。
在1994年State v. McCuiston 514 N.W.2d 802 (1994)一案中,法院指出:我們也不能忽略大明律609.06條,其中特彆強調對於詐騙,盜用身份等非暴力犯罪,受害者不得採用暴力手段阻止犯罪。這可以說是對609.065條的限制。
然而,法院在State v. McCuiston一案中和了一把稀泥,判詞僅僅指出對於非暴力犯罪不得使用暴力手段進行制止,但並沒有否定609.025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這裡節選一段判詞
We share, however, the state"s concern with the breadth of the "defense of dwelling" language. The notion that a person may kill to prevent a felony inside the home may exceed what most people would think permissible under the law. But it is not our role to debate the wisdom or parameters of the statutory language。」
「我們理解對於法條中『守衛住所』部分的顧慮。誠然,多數人可能認為允許一個人在家中為了阻止重罪而殺人的主張超出了法律所容許的限度。然而,我們的職責並不是對法條背後的哲理進行爭論。「
此案中,法官令陪審團判斷被告是否面臨暴力犯罪的威脅,並指出,如果被告的確面臨暴力犯罪威脅,那麼大明律609.06條將不再成為障礙,被告有權依據609.025條就殺人指控作出辯護。
為什麼「住所」在法律上具有如此獨特的地位?
這來源於普通法中的"城堡法則"(Castle Doctrine)
在古代英國法律中,一個人在面臨他人的不法侵害時,有主動退避的義務("duty to retreat"),只有當退避不能保障自己生命安全時,才有權利使用暴力進行自衛。而「城堡法則」就是退避義務的一種例外:當一個人在自己的城堡里收到侵害,則根本不需退避,可以毫無顧忌地懟回去。
社會逐漸發展,擁有城堡的貴族日益式微,社會上掌握話語權的,更多是擁有房屋和其他地產的的中產階級,他們也同樣希望能夠理直氣壯地合法保衛自己的一畝三分地。
17世紀的英國法學家Edward Coke隨之提出了這一觀點:
「每個人的房屋都是他的城堡,每個人的房屋都是他最安全的庇護所。」
For a man"s house is his castle, and each man"s home is his safest refuge。
美國的立法,在這一點上也借鑒了英國的普通法傳統。一般來說,面臨不法侵害時,美國法律同樣要求受侵害者進行退避,只有在退避不足以防止侵害時,才可以採取足以阻止侵害的方式自衛,且自衛手段必須合理。這一點類似於我國所講的」比例原則「,即只有當面臨可能造成嚴重傷害的侵害時,受侵害者才能使用致死手段自衛。
基於」城堡法則「,大部分州都對於住所都做出了特別規定,允許人們在住所中收到暴力侵害時直接採取致死性手段進行防衛,哪怕防衛的手段和侵害行為不成比例。
在近幾十年,「城堡法則」也逐步擴展到了租戶長期租住的房屋,個別州甚至將汽車、船舶和臨時下榻的酒店房間也視為「城堡」。
環顧自己十幾平米的卧室,我儼然覺得自己是個執劍披甲,睥睨眾生的一代梟雄,
因為--這就是我的城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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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提問者說「美國明尼蘇達州法律規定人們在跨越州界時頭上不能有鴨子」,我並沒有在法律資料庫里找到這條,但看到一個網站鏈接,標題就叫「明尼蘇達州愚蠢的法律」,其中提到了關於鴨子這條,但這個鏈接里的「愚蠢法律」只有一條我找到了具體法條依據:
大明律609.725條:不得無理由站在建築物下 (2005年已廢除)
鏈接:Dumb Laws in Minnesota
Cottage Grove市:地址結尾是偶數的居民不得在奇數日期澆花,31號除外;
禁止把飛機降落在市內公園
Minnetonka市:駕駛輪胎髒了的卡車違法;
邀請他人在夜間十一點之後去按摩違法
1.在加拿大丘吉爾城,給車門上鎖是違法的,以便有人需要用來躲避北極熊。
丘吉爾城是加拿大最北的小鎮,已經靠近北極圈。這裡是北極熊遷徙的必經之路,每年9月到11月,大批可愛的北極熊就會扶老攜幼經過這裡。這些熊有的是三四米高的龐然大物,有的卻是憨態可掬的熊寶寶,它們並不躲人,有的甚至會將頭伸向汽車窗並向里張望。
這裡有世界上唯一的北極熊監獄:
丘吉爾城--關於北極熊的法律和監獄 - 知乎專欄
2.在法國,和死人結婚是合法的。
這起源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有很多未婚的法國士兵戰死,後來政府便允許女朋友和未婚妻可以通過代理人和在戰爭的犧牲的愛人結婚,以方便發生繼承。
這起源於第一次世界大戰。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有很多未婚的法國士兵戰死,後來政府便允許女朋友和未婚妻可以通過代理人和在戰爭的犧牲的愛人結婚,以方便發生繼承。
它是在法國議會在20世紀50年代正式起草。最終被編入民法典,被稱為遺囑結婚。
3.在莫斯科天氣預報不準確是會被罰款的
莫斯科氣象局的天氣預報多次未能預測出降雪天氣,而且無法準確預測當年1月是否有「雪暴」到來,如果到來將會向這座城市「傾灌」多少毫米的降雪。
這讓時任莫斯科市長盧日科夫對氣象部門的不實預報極度惱火,為了改變這種狀況,便想了個很簡單的方法,即規定天氣預報員預報錯了要被罰。
於是不久以後,莫斯科天氣預報員就接到一個通知:如果他們提供錯誤的天氣信息,就會被罰款,而且是重罰。
ps:我國執行的《氣象預報發布與傳播管理辦法》規定,科研教學單位、學術團體和個人研究形成的氣象預報意見和結論可以提供給氣象主管機構所屬的氣象台製作氣象預報時參考,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會公開發布。
4.在英國,農民必須為他們的豬提供玩具!
歐盟曾頒布法令,要求農民必須在豬圈中給小豬提供玩具。因為,歐盟官員認為,即便是豬,也應該快樂地活著。英國政府據此宣布,給農民90天時間為小豬準備玩具,屆時如果不能達到法令規定的標準,將被課以1000英鎊的罰款,甚至被處以監禁。
歐盟曾頒布法令,要求農民必須在豬圈中給小豬提供玩具。因為,歐盟官員認為,即便是豬,也應該快樂地活著。英國政府據此宣布,給農民90天時間為小豬準備玩具,屆時如果不能達到法令規定的標準,將被課以1000英鎊的罰款,甚至被處以監禁。
5.在義大利錫耶納,如果取名為瑪麗做妓女是違法的。
來由好像是因為在《聖經·新約》中,耶穌赦免了妓女瑪麗·瑪格達萊尼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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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近日通過——老子天天不加班法案
不請自來,看到題主的這個題目,不由心裡一緊,想到近期法國剛通過的一項名為「離線權」的法案(Disconnected Act),俗稱「老子天天不加班法案」。
離線權法案規定: 聘用50名員工以上的公司,不能在員工下班後寄Email,員工有權利「已讀不回」,以保障其私人空間。
根據該法案的內容,員工可以對正式工作時間之外僱主、同事以及客戶發出的工作指令Say No!
2016年中旬,該法案正式通過並施行,下圖為該法案被西方媒體進行報道的情況 ↓ ↓ ↓
該法案在其未獲通過之前,已經在歐共體內部特別是法國本土引發了深入討論。即使到今天,政府及民間針對該法案的討論仍未停歇。
贊同的觀點認為,這是保障人權,尊重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勞動者在與企業的制衡關係中佔據有利位置的推手。同時,對於絕大部分追求享樂主義的法國人民來說,少加班兒誰不願意?
但與此同時,反對的呼聲也異常高漲。其核心觀點認為,在經濟全球化大背景下,企業若要保持市場競爭力,在世界商業舞台佔有一席之地,員工加班是在所難免的(看看日本、台灣和咱大陸的血汗工廠:-))。同時,結合全球人民對於法國同志們的了解,以及法國人民寄幾個兒對自身惰性因素的準確認知,法國企業近年來被全球經濟大變革折磨的不行,這一法案勢必導致本土企業國內外市場空間被進一步擠占。
一些明眼兒的法國民眾也會從長遠利益角度出發,分析這條法案背後對他們實際生活帶來的影響。對於帶有逐利性質的企業來說,追求性價比是企業經營的根本手段,員工為公司付出勞動的時間減少,進而會導致公司總產出量的下降,指望公司按照原來的薪水給你付錢,你以為這些公司是中國某些國企啊?!把頭轉左看看你們東邊兒的亞洲人民(特別是勤勞勇敢的中華兒女)(+﹏+)~你們還好意思嘛...
事實上,無論是經濟繁榮的西方國家,還是經濟高速發展的亞洲N小龍,加班文化都是社會發展過程中被海量吐槽,但又被當做職場上升必不可少的一部分,被廣大勞動群眾有愛有恨著。我們在這裡不探討加班的效率性和必要性。只能說在邁向共產主義的過程中,我們要為今後徹底不加班的人們當鋪路磚,這樣想想,肩上的擔子還很重呢。
而對於法國,這一浪漫情節嚴重,常常不按常理出牌的國家來說,這也與其民主歷程發展的背景有關。To be honest, that"s a very long story.如果大家感興趣,後續會繼續分析這一法規所產生的歷史原因,以及我國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中關於加班的規定和槽點,歡迎大家喝茶品鑒。
————————————————持續更新2017-3-2——————————————
謝謝大家的點贊。
「離線權」法案的產生與法國其民主歷程發展背景息息相關,具體怎麼相關法呢?今天從自己的觀點出發,給大家做一些簡要介紹。
「離線權」法案作為法國勞工權利強勢的縮影之一,與法國啟蒙運動和1789年大革命有著重要關係。
相信大家高中時期都在世界歷史部分學習過1789年法國大革命,對於大革命的歌頌也不絕於耳。而大家是否還記得,在1789年法國大革命這一章之前,有一章非常重要的內容——啟蒙運動。 啟蒙運動誕生於17-18世紀,法國作為啟蒙運動的發源地和主戰場,強調反對專制主義和蒙昧主義,提倡自由、平等和民主。在啟蒙運動當中一系列耳熟能詳的代表性人物:孟德斯鳩、伏爾泰、盧梭,大家可以看看都是哪國人。
啟蒙運動對於歐洲世界,特別是法國產生的影響一直發展到了今天。民主觀念,在法國已經深入到了孩童的心中。而民主觀念伴隨出來的衍生品,就是自我意識的空前高漲。如果大家和法國人接觸較多的話,可以發現法國人,乃至整個西方社會,對於落實到生活中的集體主義觀念是缺乏理解和認同的(政治上和戰時的集體主義另當別論)。
啟蒙運動在政治上的體現,全面、系統地表現為法國1789年的大革命。
1789年大革命的爆發有一系列的原因(在這裡不贅述),但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也可以說是導火索),便是路易十六一意孤行,對底層人民增稅,以擺脫政府財政危機。具體發展是這樣的:
當時,法國社會被分為三個等級:
1. 以教室及國王為代表的的最高王權、教權階級
2. 法國貴族階級(這一階級在18世紀呈現大幅增長態勢,進一步壓榨了底層人民群眾)
3. 農民、市民等底層民眾階級
1789年前後,法國由於戰爭、自然災害、通貨膨脹等一系列問題,國家被路易十六造的一塌糊塗。路易十六為了讓國庫有點兒錢,便想出了個損招,向第三等級的人民群眾增稅(聽到這,大家是不是覺得很熟悉...)。路易十六忘了之前法國剛經歷過啟蒙運動(自己把自己作死的典型兒後期)...法國人民立刻反彈,成立國民議會,最後將路易十六送上了斷頭台。送你們一張高中課本照片兒:
路易十六下台之後,法國又經歷了歷次權利的變更,吉倫特、雅各賓、熱月黨、拿破崙最後到波旁復辟,前後折騰了十幾年之久。一個國家經歷了數十年的理論思想變更,其人民對於這類思想的接受程度是可想而知的。
所以直到今天,法國人民一直將法國大革命遺留下來的寶貴財富深入到自己的骨髓中,像
「離線權」法案這類在我們身邊聽了覺得羨慕嫉妒恨的規定,可能已經不能刺激到法國民眾的神經了。
未完待更...
建國後不許成精。
2017年2月份,荷蘭的大-麻合法化(Legal)了 [1]。
在此之前,很多人就覺得大-麻在荷蘭是合法的,其實並非如此。荷蘭政府在20世紀70年代開始研究怎樣降低大-麻的成癮率,發現禁止並不是好辦法。所以在1976年荷蘭開始實施大-麻的非刑事化(decriminalization)[2]。但這並不代表大-麻是合法的,這隻代表一個年滿18歲的少年,在街上吸食大-麻,並且身上帶著少於5g的劑量,警察叔叔並不能帶走你。善於經商的荷蘭人當然沒有放過利用這個政策的掙錢機會。各種「咖啡店」 (Coffeeshop 而不是Coffee Shop/Cafe,其實並不賣咖啡,而是可以買到大-麻)如雨後春筍般湧現。
阿姆斯特丹的Coffeeshop
但是奇葩的是:在今年之前,在荷蘭種植大-麻是非法的。
以前我就很奇怪那Coffeeshop裡面賣的的大-麻是哪裡來的。後來發現,荷蘭的非法大-麻種植業有很大的市場。因為種植大-麻需要大量的光線,大-麻種植者又不敢直接在室外種植,所以只能在室內利用強光來培育。不過強光很耗費電,這樣警察就可以隨時上門檢查一些耗電奇高的住戶。或者直接通過直升機和紅外檢測設備來查看哪些人家在產生大量的熱量。在冬天的時候如果下雪,而你家的屋頂不沒有積雪,那就非常值得懷疑(如果你家閣樓沒有桑拿房的話)。甚至有些種植者開始偷鄰居的電來減少被懷疑的機會,真是無所不用其極。
無雪的屋頂
提交種植大-麻合法提案的D66黨魁Alexander Pechtold說大-麻合法之後,可以為政府創收(你可以的),提高Coffeeshop大-麻的品質(沒有愧對你們的政黨名字,簡直666)和減少檢查非法種植的警力(警察叔叔要失業咯)[3]。
參考資料:1. Dutch MPs vote in favour of regulated marijuana cultivation - DutchNews.nl
2. 5 Myths about Dutch Weed - DutchReview
3. How snow is defeating Dutch drug l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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