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我知道有些小說可以反映社會,引人深思。
但更多的呢,追求商業化效益,它們為世界的發展帶來了什麼?不是黑,但是我真的不知道類似小時代之類的,看是好看,但是除了滿足人們空虛的精神需求之外,對於世界來說還有什麼意義呢?
還有些幻想小說,快餐有各種網文,大餐有魔戒之類的,它們存在的意義又是什麼?
我很喜歡小說,無論看還是寫,可我不知道它們存在的意義,很迷茫。
等會我會去提個問題,遊戲存在的意義是什麼,能給世界帶來什麼。
或許我想問的是,一個不能推動人類發展的行業存在的意義。
嗯,語言有些混亂,抱歉了。我沒有任何針對,黑的意思,如果有哪些地方寫得不當請指出,以便我更正,謝謝。
因為小說是比現實更真實的現實。
可是現實又是什麼呢?
是我們每天整日面對的一切嗎?
這樣的現實是否就是真實呢?
卡夫卡在《變形記》里寫一個普通職員,他討厭沉重的壓力,討厭壓榨自己的上司,討厭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奔波,如你如我。他的工作是為了撐起他的家庭,但是他從骨子裡憎恨自己的工作。某一天,他變成了一隻甲蟲。
這是在說什麼呢?
異化。
什麼是異化呢?
就是你創造的東西反過來統治你。人類創造了金錢,卻被金錢所奴役。勞動本來是人們為了變得富足而自發進行的,卻反過來變成為了苟延殘喘地活下去不得不依賴的行為。
這是一種極端普遍的情況,包括題主你的問題本身也是小說里寫的「異化」的產物。
意義是什麼呢?人們為什麼去追尋這個意義呢?
因為害怕。
沒有一個虛無縹緲的意義作為終極標準,一切都像是漂浮在海面上,不踏實,摸不著底,沒有歸宿,感受不到存在的價值。
抽象的東西難以理解。
人們就偏向於去制定一個具象的簡單易懂的標準——比如錢。
能值多少錢,就成為了大部分的意義的衡量標準。
於是人的靈魂就能夠作為商品出售了。
《小時代》是真實的嗎?是真實的。
《小時代》從側面反映了我們的精神領域是一片廢墟,我們的靈魂就像一群在廢墟里翻食的餓鬼,別看物質上好像吃飽穿暖,衣著光鮮,可是骨子裡就是一幫精神流浪者。
《小時代》反映了在這種劇烈甚至荒誕的物質對比下,我們的可悲和罪惡。
藝術的意義在哪裡呢?
席勒說了,藝術使人自由。
自由是什麼?自由值幾個錢呢?
美的意義在哪裡呢?
康德說了,美是愉悅的,並且沒有任何利害關係。
愉悅大家都懂,可是大家更關注利害關係。還有比獲得利益更愉悅的事情嗎?
那麼文學的意義呢?小說的的意義?
我如果說,他們承載了人類文明幾千年傳承下來的人類的靈魂,其中包含了愛、救贖、悲憫、尊嚴、正義、樂趣、自省、謙遜、道德……
但是這些值多少錢呢?
比如說尊嚴,尊嚴又能值多少錢呢?
尊嚴並不值錢,但是卻是我們僅有的東西。
那他們有意義嗎?
他們有意義,他們的意義是他們本身,如果我這麼說,你能理解嗎?
或者換一個說法。
某一天人類滅絕了,地球毀滅,什麼都不復存在,作為浩瀚宇宙中和不朽時間中的塵埃消散而去。
那麼當初所有所謂「有意義」的事情,還會有意義嗎?
量子物理?遺傳學?巨大的天文望遠鏡?粒子加速器?安非他命?
到那時,這一切都有意義嗎?
人類是向死而生的生物,這是文學的觀點,你也可以寫進你的小說。
你還可以寫:
你要時刻記著宇宙的中心是一顆心臟,而那顆心臟就在你的胸膛。不要相信什麼相對論,告訴你的物理老師,宇宙是在我出生的前一秒誕生的,而有一天我決定死去的時候,他將在我閉眼後立刻毀滅。「基本上,當我空虛的時候,想要加倍空虛,我就讀小說。在沒有流行音樂安慰我們的時代,小說差不多是引導我脫離現實、耽於幻想的惟一東西,總能滿足我精神上自我撫摸的願望,不跟人在一起也不驚慌。我的情感發育是通過小說完成的,那使我接觸到了另一個世界,在一個個瞬間超越了平凡的生活。總的來說, 我讀小說不是為了更好地生活,尋找教義,獲得人生哲理指南什麼的;正相反,是為了使自己更悲觀。美好的東西在小說中往往被輕易毀滅,看得多了,便也懷疑現實。
「日常生活很平淡,心碎的體驗一般來自閱讀,習慣了,也覺得是難得的享受,又安全,進而覺得快樂是一種膚淺的情緒,尤其見不得那些宏大輝煌標榜勝利成功的敘事,覺得大都是胡扯,自欺欺人,哪個人不是拚命掙扎,誰要你來激勵?
「我不想變成畜生,很大程度上要靠優美小說保護我的人性,使我在衣食無憂一帆風顧中也有機會心情暗淡,絕望,眼淚汪汪,一想起自己就覺得比別人善良,敏感,多情以及深沉。很多時候,我還以為從小說中能發現人生的真相。
「這就是我的閱讀趣味,從小說中汲取墮落的勇氣和抗拒生活的力量。話說得有點大,似乎又拿小說當先生當武器了,其實也不過是一個密友,需要了,找人家聊聊,不需要了,也很久想不起來打個電話。」
——王朔小說其實就是用文字將一些現實或者人放大,再放大。
你不會在意路人甲乙丙丁,不會在意街邊擺攤的小販,不會知道小餐館老闆娘的生活,不會明白那些中學生為什麼整天掛著一副思考人生的深沉表情,不會理解那些工作時長到十幾個小時的銷售員為什麼苦瓜著臉微笑,不會思考跳橋底的流浪漢有過怎樣的風光人生,不會理會好好的一個花樣少年怎麼說自殺就自殺......沒有小說,你不會注意到這些。
我喜歡看各種類型的小說,就像看著各種人穿插在你面前的人生。可能看了以後,對我的人生不會有太大的幫助,我轉身就會忘掉一些情節,甚至是全部。但是,我可以說,了解了這些不同的人生以後,你的情緒,或者性格,人生觀,總會有那麼一點改變。儘管你不一定察覺出來。
小說存在的意義,就是讓我們低下頭,去思考各種人生,以及人性價值。小說是什麼?有很多關於小說的定義,我個人更傾向於:虛構的故事作品。
尤瓦爾在《人類簡史》裡面所寫的一段話,我覺得放在這裡挺適合的。有點長,但有趣得很。
最有可能的情況是,無論是八卦理論或是「河邊有隻獅子」的理論,都有部分屬於事實。然而,人類語言真正最獨特的功能,並不在於能夠傳達關於人或獅子的信息,而是能夠傳達關於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的信息。據我們所知,只有智人能夠表達關於從來沒有看過、碰過、耳聞過的事物,而且講得煞有其事。
在認知革命之後,傳說、神話、神以及宗教也應運而生。不論人類還是許多動物,都能大喊:「小心!有獅子!」但在認知革命之後,智人就能夠說出:「獅子是我們部落的守護神。」「討論虛構的事物」正是智人語言最獨特的功能。
相較之下,大部分人都會同意只有智人能夠談論並不真正存在的事物,相信一些不太可能的事情。如果你跟猴子說,只要它現在把香蕉給你,它死後就能到某個猴子天堂,有吃不完的香蕉,它還是不會放手。但這有什麼重要?畢竟,虛構的事物可能造成誤導或奉行,帶來危險。某甲說要去森林裡找仙女或獨角獸,某乙說要去森林裡采蘑菇或獵鹿,聽起來似乎某甲就是活命機會渺茫。而且,我們都知道時間寶貴,拿來向根本不存在的守護神禱告豈不是一種浪費?何不把握時間吃飯、睡覺、親親抱抱?
然而,「虛構」這件事的重點不只在於讓人類能夠擁有想像,更重要的是可以「一起」想像,編織出種種共同的虛構故事,不管是《聖經》的《創世記》、澳大利亞原住民的「夢世記」(Dreamtime),甚至連現代所謂的國家其實也是種想像。這樣的虛構故事賦予智人前所未有的能力,讓我們得以集結大批人力、靈活合作。雖然一群螞蟻和蜜蜂也會合作,但方式死板,而且其實只限近親。至於狼或黑猩猩的合作方式,雖然已經比螞蟻靈活許多,但仍然只能和少數其他十分熟悉的個體合作。智人的合作則是不僅靈活,而且能和無數陌生人合作。正因如此,才會是智人統治世界,螞蟻只能吃我們的剩飯,而黑猩猩則被關在動物園和實驗室里。
只要在150人以下,不論社群、公司、社會網路還是軍事單位,只要靠著大家都認識,彼此互通消息,就能夠運作順暢,而不需要規定出正式的階層、職稱、規範。不管30人的一個排,甚至100人的一個連,幾乎不需要有什麼正式紀律,就能靠著人際關係而正常運作。正因如此,在某些小單位里,老兵的權力甚至要比士官更大。一個小的家族企業,就算沒有董事會、CEO或會計,也能經營得有聲有色。 然而,一旦突破了150人的門檻,結果就大不相同。一個師的軍隊,兵數達到一萬,就不能再用帶排的方式來領導。而許多成功的家族企業,因為規模越來越大,開始僱傭更多人員的時候,就碰上危機,非得徹底重整,才能繼續成長下去。 所以,究竟智人是怎麼跨過這個門檻值,最後創造出了有數萬居民的城市,有上億人口的帝國?這裡的秘密很可能就在於虛構的故事。就算是大批互不相識的人,只要同樣相信某個故事,就能共同合作。
無論是現代國家、中世紀的教堂、古老的城市,或是古老的部落,任何大規模人類合作的根基,都系於某種只存在於集體想像中的虛構故事。例如教會的根基就在於宗教故事。像是兩個天主教徒就算從未謀面,還是能夠一起踏上十字軍東征,或是一起籌措資金蓋起醫院,原因就在於他們同樣相信「神化身為肉體、讓自己被釘在十字架上,救贖我們的罪」。所謂的國家,也是立基於國家故事。兩名互不認識的塞爾維亞人,只要都相信塞爾維亞的國家主體性、國土、國旗確實存在,就可能冒著生命危險拯救彼此。至於司法制度,也是立基於法律故事。從沒見過對方的兩位律師,還是能同心協力為另一位完全陌生的人辯護,只因為他們都相信法律、正義、人權確實存在。(當然,他們也相信律師費這筆錢確實存在。
如果我們說:原始人因為相信鬼神,每次月圓時會一起聚在營火旁跳舞,於是也鞏固了他們的社會秩序;這件事人人都覺得不難理解。但我們沒看出來的是,其實現在社會運作的機制還是一模一樣。以現代商業領域為例,商人和律師其實就是法力強大的巫師。不同於過去部落巫師的地方,是現代人的故事還更扯。
然而,要說出有效的故事,其實並不容易。難得點不在於講故事,而在於要讓人相信。於是,歷史上也就不斷圍繞著這個問題打轉:究竟某個人時如何說服數萬人去相信神,民族或是有限公司這些故事?然而,只要把故事說得成功,就會讓智人擁有巨大的力量,因為能夠使數以百萬計的陌生人合力行事,為了共同的目標而努力。想想看,如果我們的語言只能說些像河流,樹林或獅子之類真正存在的事物,要建立國家,教會,或是法律制度可不是難上加難?
這種通過故事創造的東西,用學術術語來說就稱為「小說」,「社會建造」或者「想像的現實」。
從認知革命以來,智人一直就生活在一種雙重的現實之中。一方面,我們有像是河流、樹木和獅子這種確實存在的客觀現實;而另一方面,我們也有像是神、國家和企業這種想像中的現實。隨著時間過去,想像現實也日益強大;時至今日,河流、樹木和獅子想要生存,有時候還得仰賴神、國家和企業這些想像現實行行好、放它們一馬。
以上。
願本文能給題主解困或深思。好的小說可比現實生活有趣的多。
我想起編劇教材里的一句話:故事是人生的設備。
如果說小說的本質是故事的話,那故事的本質是什麼?故事的出現幾乎和人類是同時的,它讓人與人產生交流,讓人可以分享自己的價值。
它也讓我們能超脫生活的平凡,仰望浩瀚的星河。
小到兒童故事
大到人性之殘酷,無不包含在故事之列。它讓我們有機會體會體會不一樣的思想,見識不一樣的世界。我們從沒意識到,故事對我們來說是如此重要。
相比電影善於表現人與外界的衝突
戲劇善於表現人與人的衝突。
小說則更注重人物內心。
那小說存在的意義是什麼?這很難用語言來形容,就好像問人類存在的意義是什麼?我們只能說,感謝有小說的存在,讓我們看到不一樣的人,不一樣的世界,不一樣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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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聽說圖片多,容易獲贊,是時候檢驗這個真理了。
進入別人所感受到的世界。
「科學的飛速發展很快將人類推入專業領域的條條隧道之中。人們掌握的知識越深,就變的越盲目,變得既無法看清世界的整體,又無法看清自身,這就掉進了海德格爾用一個漂亮的、幾乎神奇的叫法所稱的「對存在的遺忘」那樣一種狀態中。
人原先被笛卡爾上升到了「大自然的主人和所有者」的地位,結果卻成了一些超越他、賽過他、佔有他的力量(科技力量、政治力量、歷史力量)的掌中物。對於這些力量來說,人具體的存在,他的「生活世界」,沒有任何價值,沒有任何意義:人被隱去了,早被希望了。
小說,就是對這被遺忘了的存在的探究。」
人活著不是為了發展和進步,是為了爽。
感受真實的生活,體驗不真實的生活。
每個故事都有其來自。創造一個故事是為了幫助我們將一個混亂的世界具體化,為了操縱權力的不均,為了接受我們無法控制自然、無法控制其他人、無法控制自己的事實。
問題改成「做那麼好吃的飯為了什麼」就好理解得多啦。
題主從實用主義出發提的問題有點點歧義,也很有意思——小說意義是對作家而言?還是對讀者???
我想先偷換一個概念幫題主理清一個思路:吃的意義是什麼?
對於廚師,廚師要賺錢吃飽肚子{廚師喜歡烹飪}。對於我,我要吃飽肚子{我喜歡美食}。假設我不是個吃貨,拒絕了一切所謂美食而只為生存而吃,那麼喜歡與否毫無意義。
然而寫作不是烹飪~
作家寫作或作家喜歡寫作或作家靠寫作吃飯,這幾點都成,可是如果我不喜歡讀,我不讀書,我會餓死嗎?我會因此喪生嗎??我不讀故事我的下一代會滅絕嗎???都不會,因此,題主的問題其實是:小說並沒有成為我們人類最基本的生存資料也沒有發展出任何"製造加工生存資料"的工具,並不是[必要],並不真正[實用]。
這是一個很大的話題,文化共同體發展至今已經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完整的生態系統,文學,繪畫,電影包括遊戲等等都在其中相互多少有所連接——藝術曾經為了記錄我們的生活而生,那它今天所代表的是怎樣的話語呢??我必須提到一個我認為很重要的東西:[受眾],即藝術進入公眾後所攜帶的一種對話功能,商業化或也可依此而生。
當一部小說或者一個故事被講述,被傳播,被修改等進入公共狀態之後,它所代表觀念的會在轉述者中用不同形式表現出來,甚至直接影響到與其對話的受眾。
日常或電視劇里經常可以看到類似這樣橋段:
一幫小孩在街頭聽村裡老頭說故事,老頭說":我們村過十一點還不睡覺的小孩會被##給##了。」小孩嚇尿了,回家問爹媽##是真的咩?媽媽講不是真的~但小孩得早睡早起~小孩不信,媽媽只告訴他你大了就懂了。
一幫村民在王大麻子家院子聽他說他兒子在城裡頭的遭遇「你可別不信哦,我兒子在一個天花板比後山頭還高的地兒幹活~balabala」村民紛紛表示您兒子真出息,什麼時候發達了也給村建個大屋子,也有村民表示那根本不可能,你在吹牛。
老師在課堂上請小明朗讀魯迅先生寫的,並請全班同學討論這部小說抒發了怎樣的思想。
某年輕人看了後情緒異常亢奮加之其文化水平不高,與小夥伴大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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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空更
有空繼續更
當然是給人看啦!這麼簡單的問題樓主可以百度。
給予一些人一個情感或思想的載體。
看小說其實是一種消遣,並不比其他的消遣高貴多少,只是一種更加高明的浪費時間而已。 而人類文明就是節約時間和浪費時間,看小說就是為了浪費科技進步而節約出來的時間。
小說是什麼?小說就是講故事
那麼小說自誕生以來,它靠什麼吸引人的呢?靠的是故事本身的魅力。早些時候大家沒有小說啊文學啊這些概念,只有一個個流傳在民間的民間故事,後來有些人把這些民間故事印成書,再麻煩點的就把它們用自己的話說一遍,說得更好玩更戲劇,然後再印成書,於是就有了小說。
那個時候各個地域因為交通啊地形啊技術啊等等原因,交流十分不密切,所以大家的見識都比較少。而且大家每天的工作都是一樣的,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所經歷的所感受的都是自己這個地域的那些個破事。突然一天給你看了一個從未聽說過的故事,你當然會很興奮很感興趣。然後這個故事你會一遍又一遍地看,故事講得不完善的地方自己還會腦補一下。當然既然你能拿到這一個故事書你也會盡你所能收集另外好多好多故事書。看,你被故事吸引住了吧。其實這一切都是自己見識少罷了。你要是啥都知道你還會對這些故事感興趣?這就是最初的故事魅力。
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大家知道的故事越來越多。出故事書的人為了自己的故事書賣的好一點,更高尚的人為了大家能看到更新鮮奇特的故事,讓本來就忙碌的生活有一點情趣,就開始自己編故事,當然不能編得太離譜,你如果是個宋朝人有人對你說外星人UFO什麼的你一定覺得這個人腦子有毛病。所以編故事的人就得照著當時的社會情況編,不照著當時的社會現實編也得照著當時人們的能想到的最離譜的事情編。編出來了大家一看,就會說嗯這個故事編的好,這個故事裡面的這個人好像是我,如果我還像故事裡面這個人一樣我就會落得他這個下場,所以我不能這樣。於是就慢慢地,小說就有了反映現實,啟迪思想的作用。
後來技術越來發達,地區之間的交流越來越密切,新聞業就出現啦。大家不再目光短淺,坐在一個小小的屋子裡就能盡知天下事,那些編的故事還有什麼意思?再說等你寫出一篇小說來,我新聞都讀了好多了!而且我知道的事比那個離奇多少倍!反映社會現實?難道你說新聞反映的現實沒有小說多?你小說最初的魅力都讓我佔光啦!所以說,你小說存在的還有什麼意義?
其實小說存在的意義一直沒變,就是解悶。從大家什麼都不知道的時代到大家什麼都知道的時代,知道那些跟自己沒關係的事情的意義好像並不大,對自己又沒有什麼影響。只不過大家一直都很無聊而已,每天的都要勞動,每天都要拚命,每天都要在社會裡面裝孫子,要累死啦!我能不能有點別的活動解解悶?新聞是解不了悶的,你能說讀報紙跟讀小說一樣?新聞多沒勁啊,我嚴肅了一天了我為什麼還要看那麼嚴肅的新聞?多悶啊,找點樂子看看小說吧!來看看那些科幻小說,誒你說我要在這裡面我肯定不這麼干,我要是這主人公我肯定得怎麼怎麼地。或者去看看那些經典小說?哎這主人公太慘了,人心也太黑暗了吧?我以後不能像他們那樣害別人,我如果出生在那個年代我會這樣做…
反正看小說只是想想,而且是毫無負擔地想像,又不消耗體力。你不必在讀小說的時候還在想股票是漲了是跌了,你也不必在讀小說的時候想家裡的地還沒拖,菜還沒買,孩子成績不好。你只需要把你的腦子全都用來想這本書里的故事,這些跟現實用不著的東西,你可以跟小說主人公同呼吸共命運,也可以罵這個主人公一無是處,隨便想,愛怎麼想怎麼想。這時候你會覺得,人生還是挺有意思的。
這個小說呢,其實就是故事。人生百態,各種故事。這個世界有兩種人,一種是編故事的,一種是聽故事的,而大多數人是聽故事的,為了滿足聽眾需求,就要有人出來不斷編出精彩的故事,精神食糧嘛!不可缺,這個世界需要故事,而且是精彩故事!私以為,這是小說存在的意義。
題主說的意義如果是一定要給世界帶來什麼,那世界上很多東西存在都沒有意義。
一個極度普通的嬰兒,出生只是讓他的父母感到愉悅,而沒有讓世界產生任何進步,那麼這個人也是沒有意義的。
面試的前一天,看一本小說,看完產生很多想法,思維收到啟發,感覺受益良多。但抱歉,這並沒有什麼意義,因為它只是讓我受到啟發,沒有給世界帶來什麼。
一段戀愛給世界帶來了什麼?參加戀愛的雙方從中獲得了愛情、親情、快樂、悲傷,然而世界沒有感受到,所以也沒有什麼意義。
題主你否定了反映社會,引人深思的意義,只認同改變世界才是意義,那麼除卻遊戲有什麼意義這個問題外,你還有很多問題可以問。
這個題目讓我立刻想到了村上春樹在耶路撒冷的那篇與卵共存的演講。
「以卵擊牆,我願與卵共存亡。」
「我寫小說只有一個理由。那就是使個人靈魂的尊嚴彰顯,使它呈現光彩。故事的用意是敲響警鐘,用光明使體制透亮,以免它網羅和貶低我們的靈魂。我堅信,小說家的任務是通過寫作故事來不斷追求釐清每一個靈魂的獨特性——用生與死的故事,用愛的故事,用讓人潸然淚下的故事,用讓人不寒而慄的故事,用讓人笑逐顏開的故事。這才是我們日復一日一絲不苟寫作小說的理由。」
閱讀小說也是一樣,說深一些就是,在深度和廣度上讓有限的生命變得無限,在閱讀時靈魂相聚時所帶來的溫暖,讓孤獨的人生得到撫慰。
其實,喜歡讀、高興讀就讀下去,存在本身就已經是最大的意義了。一旦過分探究了,反而影響和異化了小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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