嵇康的妻子是曹林(曹緯)的女兒的可靠性有多少?如果可靠,曹林(曹緯)為什麼會把女兒許配給嵇康?
關於嵇康的妻子的曹魏宗親的無正史記載(已我目前已知的資料)。只有野史和史書注引有兩條相關記載。
據《三國志?魏書?武文世公傳》中裴松之對曹林的註解:案嵇氏譜:嵇康妻,林子之女也。
而《昭明文選十六卷?志下?哀傷》的《恨賦》的注卻說:王隱晉書曰:嵇康妻,魏武帝孫穆王林女也。
而能把嵇康和曹林一支聯繫起來無非是嵇康的出生地、曹林的封地譙縣。
關於曹林的史書記載:
《三國志?魏書?武文世公傳》:沛穆王林,建安十六年封饒陽侯。二十二年,徙封譙。黃初二年,進爵為公。三年,為譙王。五年,改封譙縣。七年,徙封鄄城。太和六年,改封沛。
關於嵇康的史書記載:
《三國志?魏書?王衛二劉傅傳》: 時又有譙郡嵇康,文辭壯麗,好言老、庄,而尚奇任俠。
《晉書?列傳第十九章?嵇康傳》: 嵇康,字叔夜,譙國銍人也。這裡就不引用《資治通鑒》了,因裡面大都襲用《晉書》和《三國志》
而野史的記載:
《世說新語?任誕 》:陳留阮籍,譙國嵇康,河內山濤,三人年皆相比,康年少亞之。
《水經注》: 左右筠篁列植,冬夏不變貞萎,魏步兵校尉陳留阮籍,中散大夫譙國嵇康,晉司徒河內山濤,司徒琅邪王戎,黃門郎河內向秀,建威參軍沛國劉伶,始平太守阮咸等,同居山陽,結自得之游,時人號之為竹林七賢。
曹林鄄城的時間是黃初七年(226年),而嵇康出生在黃初五年(224)年,也就是說,曹林去往鄄城時,嵇康剛好2歲了。
嵇康的父親,據裴松之說: 案嵇氏譜:康父昭,字子遠,督軍糧治書侍御史。 而治書侍御史在查了一下,在西漢是六品官,也就是比知縣大一級的官。因為史書嵇昭沒有記載,所以我默認他最大做到治書侍御史。而且據《山巨源絕交書》他說自己說:加少孤露,母兄驕恣。
所以嵇康的婚事,最可能是嵇康小時候定下的,也就是曹林去往鄄城的以前。
一個王爺和六品官指腹為婚,對此我懷疑他的可能性。
而且嵇康有個哥哥嵇喜 。《晉書》中,嵇喜最後一次出現是在太康三年(282年)。如果嵇喜和嵇康同歲,那麼太康三年他已經58歲了。按古時長命的人存在的情況稀少,嵇喜大不了嵇康多少。如果指腹為婚,也是嫁給嵇喜,不是嫁給嵇康。
反以想對史書更了解的知友提供一些資料,分析這兩個問題,對史書記載的可靠性進行辯證。
謝謝
首先我覺得裴注還是相對可靠的,題主把裴注、世說看成野史讓我風中凌亂了一會。目前史學界並不質疑嵇康的妻子是曹林女或孫女的記載,也沒有可靠的資料推翻這個記載,為何不相信呢?還有著名的史家大家田餘慶先生在其論著《東晉門閥政治》中大量引用《世說新語》作為史料佐證觀點。所以實在不知道題主是把什麼看成野史的?
首先曹林從太和六年開始,就被封到沛國,嵇康的籍貫是譙郡,而譙沛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被視為一體的。東漢只有譙縣,譙縣屬於沛國,建安中譙縣被立為郡,所以《武帝紀》敘述曹操的郡望是沛國譙人,仍然沿用東漢的郡望,魏時譙、沛同時被立為郡,可能在題主看來就是兩個不同的地方,沛和嵇康不存在聯繫,實際並非如此。因為曹魏行政區劃分變動比較大,史家在敘述籍貫或有不同,如果按照新的行政區劃,曹爽和桓范不存在鄉里親舊的關係,但是按照傳統的行政區劃,曹爽仍然把桓范看做鄉里人。所以我認為嵇康和曹林發生聯繫在沛國是很合理正常的。所以我認為嵇康婚事是小時候定下的不成立。曹林的後半生基本在都在沛國,沛距離譙不遠且按照傳統,譙人和沛人視為一體,曹林在選擇女婿看中嵇康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曹魏的王公被皇帝打壓的很慘,徒有其名,並無其實。陳壽關於魏氏王公的評論我就不貼了,總之曹魏的王爺沒有你認為的那麼顯貴。曹林給嫁女兒,聽說鄉里的嵇康是人中龍鳳,就和嵇康的母兄商量親事,也不是很奇怪。反倒是,一個王爺把女兒嫁給當地的俊傑嵇康反倒是出人意料。魏晉人大都早婚,嵇康15-18正是在魏正始年間,曹魏皇帝大權並沒有旁落,嵇康娶宗室女也不失為一個好的進身之階。
沛穆王林,建安十六年封饒陽侯。二十二年,徙封譙。黃初二年,進爵為公。三年,為譙王。五年,改封譙縣。七年,徙封鄄城。太和六年,改封沛。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並前四千七百戶。林薨,子緯嗣。【案嵇氏譜:嵇康妻,林子之女也。】
乃以宣為左護軍,留統諸軍。還,為丞相東曹掾,出為魏郡太守。太祖崩洛陽,群臣入殿中發哀。或言可易諸城守,用譙、沛人。宣厲聲曰:"今者遠近一統,人懷效節,何必譙、沛,而沮宿衛者心。"
關於譙、沛行政區劃問題參考了田餘慶的《東晉門閥政治》。
雖然題主查了很多資料,但還是想說西漢是沒有官員品級的,何來六品官之說,是六百石吧。魏晉的品級主要指人的品級,而以嵇康的名氣,評價可是很高,由於沒有科舉制度,名士都是靠名氣和關係出頭。結合嵇康的名氣和曹氏關係,再被拜為郎中,很符合曹魏出仕之路。郎中令系統下的郎中、議郎等曾是秦漢官員的來源所在。
還有御史台的人是京官,甚至是皇帝近侍眼線,侍御史西漢時名曰其名為繡衣直指,原本並非常設官員,後來分掌五曹。按照現在的通俗理解,就是錦衣衛。就憑這層關係,跟王室之間就已非常密切。
漢朝的縣令也不是小官,因為那時沒有市級,有的縣真的很大很大。那個滿寵曾任縣令,因為曹洪門下很多人到他轄內犯法,全部被滿寵抓起來斬首。曹操知道後也只能說喵啊喵啊。
更要說的是曹魏國王不值錢,只有封國而無實權,求為庶民也不被允許,如同坐牢一般,他們在司馬氏監獄裡比在曹氏監獄裡還過得好些,女兒的作用還比不上荀氏、王氏、諸葛氏等名門的女兒,從身份懸殊沒法質疑嵇康和曹氏的婚姻。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