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文章開頭適合網路文學嗎?
本人嘗試寫一些網文,受西方作品影響比較重。這部小說靈感來自於史蒂芬金的《屍體》。在這兒主要想問問文章的水平如何和是否適用網文,畢竟旁觀者清。佔用各位朋友時間回答,非常感激。(在起點發了一些,名字叫《勿言其名》)
【更新:在末尾加上了一些後面的片段】外邊開始下雨了。
如果我身處教室里或者某處咖啡廳,人們一定會談起這場雨。它來的不算突然,雲層積累多時,鐵青色的烏雲從上午開始便逐漸聚集。愛澤爾小姐,我們的法文老師會用她那百靈鳥般的嗓子評判一番雨水(「pluie décevante, ils vont en Angleterre, où il est leur maison.」【掃興的雨,它們該回英格蘭去,那兒才是它們的家】),然後在嘩啦啦的雨聲中繼續解釋陰陽性的區別。而燈塔咖啡的男招待強森則會為避雨的顧客端上一杯暖和的美式咖啡,附上小白袋包裝的調糖和脫脂牛奶。我可以一邊看雨中匆匆跑過的路人一邊用精緻的小銀勺調咖啡,愜意又悠閑。
但在這兒不行。別說咖啡了,連涼水都沒得喝。我們還有兩瓶Dasani果味礦泉水,各喝了一半。但都不敢再喝,沒人說得清楚我們還要在這古堡里尋覓多久。水被佐薇保管著,她擔心我會偷喝。這蠻好笑的,因為當初要我偷出這棟該死城堡宅子鑰匙的正是她,我是被逼無奈的。此刻我本該待在喬治國王街舒適而充滿包裝袋味道的小屋裡,一邊逗弄愛黏人的秋田犬Drei(念這個音的時候,舌頭要勾住門牙,再往後彈),一邊聽屋內絮絮叨叨的電視新聞。
然而此刻我卻在這兒,一座廢棄古堡灰撲撲的窗邊,凝視霧蒙蒙的雨幕淹沒綠林。雨水的清涼氣息撲面而來,夾雜一絲血腥味,但不難聞,我也不為之感到緊張,那是之前被我們幹掉的「看守者」的血。那傢伙活像大號的稻草人,動作卻更加僵硬,你甚至可以一邊編冷笑話一邊和它打個平手。古堡里肯定還有別的古怪生物,但還沒遇到,往好的一面想直到現在我們遭遇的也不過是些笨手笨腳的漫畫書產物。
這處廳堂很空曠,大概有六十英尺長,三十英尺寬,足夠放下標準大小的游泳池。佐薇站在泳池一端,斜挎灰色maleroads背包(標籤被她用紅色簽字筆添上兩個字母「fe」),手裡拿著兩英尺長的鐵棍,正凝視維多利亞式大窗外陰沉的天色。她看起來有幾分吃驚,好像從沒見過下雨似的。我打量著這位把我拉入意外歷險的女孩,麥色短髮左一縷右一束地貼在脖子上,黑色皮夾克沾染幾道灰色印記,一道暗色血跡從牛仔褲的褲腳延伸至大腿中縫,那是怪物的血。我身上也未能倖免,我們倆個活像從低成本恐怖片里跑出來的可憐主角,疲憊地尋找脫逃的道路,娛樂屏幕外的觀眾。
我站在窗邊,看著這雨。雨霧模糊,空氣清涼。世界籠罩在昏暗的鐵青幕布下,四下唯聞嘩啦啦的水落聲與自己的呼吸。我內心忽然產生一種奇怪的感覺,說不出是滿足還是疲累,也許是惆悵,我不清楚。現在我坐在鍵盤前試圖將當時那股強烈的怪異情感寫出來,但怎麼也不滿意。你一定也有過類似的發現:你以為十分重要的事或感情經歷時間的洗刷後,說出來卻壓根沒意思了。我只能這麼解釋。
但請想像一下吧:你站在遺棄舊宅古色古香的窗前,外邊涼霧霏霏,雨聲瀝瀝。天空昏暗如灰色濾鏡。把你拉入這一切瘋狂冒險的女孩就在不遠處,手中鐵棍血跡未乾。說不定一會之後那上面粘黏的就是自己的血。威脅如此接近,身處生死邊緣的我反而不害怕了,倒覺得怪異地興奮與惆悵。
這就是我想說的。讀到這兒你或許好奇我們為什麼要到這座古堡里來,為什麼會有怪物,那個女孩又是誰,這一切因何而起。我想我能保證你們會得到答案的。
當然,那些我至今無法弄明白的詭異謎團除外……【追加的片段】
「我想沒區別。」佐薇道,拉起伊馮娜的手繼續柔言細語地安慰。她很少在外人面前流露溫柔的一面,此景看起來有點怪怪的,不覺尷尬,僅是溫馨。我一邊邁步回屋一邊回憶剛才與她的那番對話,心底有溫水漫溢。
房間為月光浸泡。歐文太過勞累直接躺在兩張空床墊上睡著了。佐薇細聲勸伊馮娜好好休息,後者抹著眼淚入睡,哭聲漸停,化為平穩偶有抽噎的呼吸。我無心闔眼,與佐薇背靠背地坐在卧房正中,一守大門,一觀空窗。夜風寒涼,她的體溫如此真實。
帶我步入這一切冒險的牛仔女孩。她知道,我知道。未來的路已然照亮,只差邁過這道深不見底的溝壑。
「帕蒂。」她喚。
「嗯哼?」
「還記得那本書嗎?」
「禁書。」
「對。書上有段話,我想和謝爾堡有關。」她稍頓緩聲道:「「舊神難測,勿言其名。災星齊至,審判將行。人為塵灰,浮撒暗流。智崩理壞,唯留此吟」。帕蒂,我們將要面對的東西超乎想像,比你最瘋狂的夢境還要可怕。你……有準備嗎?」
「當然。」
「不要離開我。」
「我說過三次了,不介意說第四次。」
她輕笑。
「佐薇。」
「嗯。」
「我們一定能平安離開。」
……
「我知道。」
黎明前的黑暗彷彿永遠也不會消去。我聞嗅她身體的氣息,心如止水。
【文段2】
【以及本文的完整版在半次元有發:https://bcy.net/novel/set/detail/63743】【以及請畫師作的插圖】
謝邀,文中修改部分想讓關注我的朋友學習一下,所以取消匿名了。
1.自己找一段,刪去修辭和渲染,看看剩下的主要內容能否闡明故事情節。開頭比較模稜兩可,但追加的比前面的好很多,不失優勢。
2.風格不是問題,只是讀得吃力,這和你的語言組織能力和字詞敏感度有關係。
舉例:
房間為月光浸泡。歐文太過勞累直接躺在兩張空床墊上睡著了。佐薇細聲勸伊馮娜好好休息,後者抹著眼淚入睡,哭聲漸停,化為平穩偶有抽噎的呼吸。我無心闔眼,與佐薇背靠背地坐在卧房正中,一守大門,一觀空窗。夜風寒涼,她的體溫如此真實。
一句一句來,很少人能有這樣的待遇
房間為月光浸泡。
「為」作「被」的情況下,文言文使用比較多,實在要用就需與「所」連用。因為文言文的「為」作「被」的時候會忽略「所」字,但在白話文則不可忽略,保持介詞的完整性。
(評論朋友建議不要古文,即改成,月光浸滿房間。)
歐文太過勞累直接躺在兩張空床墊上睡著了。
話不要一口氣說完,原為補語的後面再上補語,句子則會顯得倉促,而且「上」作為兩個補語的歧義字詞,可看出結構略顯粗糙,刪減動詞「躺」,刪減副詞「直接」,使補語只剩一個。應改為「歐文太過勞累,在兩張空床墊上睡著了。」
佐薇細聲勸伊馮娜好好休息,後者抹著眼淚入睡,哭聲漸停,化為平穩偶有抽噎的呼吸。
句子順序不佳,會導致表達情感不暢,應改為「伊馮娜抹著眼淚入睡,佐薇細聲勸其好好休息,哭聲才漸漸停下,化為平穩偶有抽噎的呼吸。」
我無心闔眼,與佐薇背靠背地坐在卧房正中,一守大門,一觀空窗。夜風寒涼,她的體溫如此真實。
這句沒事,不必擔心。
修改之後的段落如下:
月光浸滿房間。歐文太過勞累,在兩張空床墊上睡著了。而伊馮娜抹著眼淚入睡,佐薇細聲勸其好好休息,哭聲才漸漸停下,化為平穩偶有抽噎的呼吸。我無心闔眼,與佐薇背靠背地坐在卧房正中,一守大門,一觀空窗。
夜風寒涼,她的體溫如此真實。
其餘多數地方,就不一一細說了。
3.行文意識比較薄弱,文風尚未成熟,濫用狀語和無關要緊的定語,妨礙讀者情感投入,另一方面傷眼睛。
4.開頭短短几段,已經用了六個「一邊」二字,切勿在相鄰段落重複使用相同關聯詞,普通人可能看不出來,我就不一樣了。
5.題主花在寫作的時間和精力似乎不少,仍有此類問題可見缺乏正確性的引導,放慢自己撰文速度,仔細審校。
6.走出版路線未必不可。有商業價值的話,出版社甚至願意出錢,編輯也會幫你校對,所以不用那麼擔心自己的基本功。除非你對自己的要求比較高,這樣一來可以避免人家把你的東西改偏了,也可以以最大力度爭取出版方的認可,只有好沒有壞。
7.網路文學質量參差不齊,無論什麼作品,所以也沒適不適合了。晉江挺好,寫得好,一傳十,十傳百,不用太在乎熱度,除非以此為生,但過程都一樣的,還是需要慢慢累積,保持好心態,靜靜寫作,該來的總會來。
8.好像邀請了我兩回,批量點的嗎
最後,我要洗澡了。
忍不住吐槽。。
一個在亞洲文化背景下成長起來的中國人,要用中文寫一個以西方為背景的故事,但還是以中國人的視角,以中國人為受眾,時不時夾雜個古詞(「古色古香」,「涼霧霏霏」,「雨聲瀝瀝」)。在我看來,這本身就是一件非常非常矛盾的事情,就像一個人用刀叉去吃餃子一樣可笑。如果你認同西方文化,可以用英文法文去寫,試圖在西方國家出版,這比較符合邏輯。
之所以提出文化背景,因為這是一個極其關鍵的問題。反映了一個作者寫作的初衷和動機。Dickens寫倫敦,Hugo寫巴黎,都是在本國的文化背景下寫的,懷著一種感情。能寫出深刻的東西來。如果換作一個不同種族,不同文化背景的,不是在當地出生的,甚至沒有多少年的生活經驗的強行去寫。就算能大概寫出形,也寫不出那種神,或曰精髓。有一種:畫虎不成反類犬的感覺。
比如咖啡館,在西方國家幾乎就是遍大街都是。是非常日常平民化的消費場所,在國內就是一種類似高端大氣的地方。
如果你想要借用咖啡館描述一種精緻,愜意,悠閑的生活。那麼在西方的背景下,就需要寫出咖啡館的細節。此咖啡館有何獨特之處,是XXX開的,老闆是什麼樣的。但問題來了,你恰恰沒有寫出細節,反而寫了最一般最平常的東西。
而燈塔咖啡的男招待強森則會為避雨的顧客端上一杯暖和的美式咖啡,
附上小白袋包裝的調糖和脫脂牛奶。
凡是喝咖啡的地方,就得有cream and sugar.
這類似於,他端上來一碗香噴噴的白米飯,旁邊放了一雙竹筷子和一張紙巾。
一般大街上的咖啡館,都是顧客自取,不會有招待的。
美式咖啡是最普通的咖啡,可以直接說咖啡。
想有點格調,更native,可以換成Espresso。一小杯,一喝一下午,再上點甜點啥的。
既然你後面說
我可以一邊看雨中匆匆跑過的路人一邊用精緻的小銀勺調咖啡,愜意又悠閑。
我猜你想要一個稍上檔次一點的咖啡館,而且前面還有侍者。至少侍者就應該端上來一個托盤,盤上有小糖缸和奶壺。你還要細分sugar是brown 還是white,一小包糖有一種sweetener的感覺。
如果你想描述精緻,與其說「精緻的小銀勺」,不如花文字描述一下茶杯是XXX的,鍍了一層內金邊,托盤是啥樣的...讓人感覺到「精緻」,而不是直接拋出一個「精緻。」
況且,勺子一般都那樣。
另,如果在英國,路人在雨中基本上是不跑的,很淡定。
細細考究起來,都是bug
再來談談表達。描述冗雜,廢話過多,有些不知所云,尤其放在第一段是大忌。即使是英文小說,也不會這樣肆無忌憚地挑戰讀者耐心,尤其是在這種無關緊要的事物上。
而且,網路小說面對的是普羅大眾,實在想寫,用中國人的視角去寫,也便於理解。
這處廳堂很空曠,大概有六十英尺長,三十英尺寬,足夠放下標準大小的游泳池。
「英尺」的概念,作為在中國背景下成長起來的中國人來說就很不直接。比如你說:這條三文魚有十磅,就不如說這條鯉魚足有十斤來得直觀。
再次,但從文字來看,實在沒啥節奏感。如果想要英國這種keep calm and carry on的冷峻淡定,總體來說,文章沒有一種精氣神,不知所云的感覺。
如果你是想以一個西方人的視角,去寫西方最平常的東西,而且還寫不出任何特點,無疑是奇怪的。如果你以一個東方人的視角,寫西方最平常的東西,明知道99%的中國人都沒學過除漢語英語外的第三門語言,還要展示你那法語老師百靈鳥般的嗓音以及陰陽性(個人感覺百靈鳥這個比喻有點爛大街,可以用知更鳥Robin...況且對於本土人來說陰陽性是最基本的入門知識,小學生就了解的,難道主角小學一年級嘛...)明知道99%的中國人沒有喝咖啡的習慣,還要給中國人展示你那精緻的小銀勺與悠閑的格調。
不禁讓人懷疑你寫作的動機是什麼。你想表達的什麼?刻意表現出這種四不像的「格調」,首先網民在文化背景上就很難有共鳴,估計就算翻譯成英文也很奇怪,本土人也未必會買帳。任何文學作品,雖然文化背景不同,但表達的東西都是差不多的。
寫自然,寫人性。
東方的寫意,西方的寫實。
東方的浪漫,西方的思辨。
東方有老子,西方有蘇格拉底。
深入到本質的東西,寫出最精氣神,而不是停留在表面的皮。
文風方面我覺得很像那種外國的怪談/驚悚小說?老實說我很喜歡這種絮絮叨叨卻又充滿詩意的文筆,但這種風格真的不適合網路小說,網路小說最大的特點是通俗易懂,你的文風比較貼近小說繪之類的雜誌,但小說雜誌的話你的文筆又顯得太啰嗦了。建議選准一個大方向加以改進!
謝邀。
題主似乎是想走西幻輕小說風格?
比較不正經的日系輕小說網站,我只知道歡樂書客……江湖人送外號,污客……
目前大多網文站,以市、玄幻無線文為主,可以去起點的二次元試試水,但效果不保證。
以前雜誌上這樣的小說是挺受歡迎的,現在不知道,很多年不看雜誌啦。
有些人會喜歡這種翻譯腔,如果是寫神夏的同人你可以這樣寫
或者是其他外國小說同人
不過我建議你減少副詞形容詞的使用,看著會舒服些
不要寫太多品牌
不知是起點男頻還是女頻,男頻這種應該很容易撲街
謝邀。網路文學的三個要素:短,平,快。
在最短的時間內,快速把自己的亮點拋給讀者,才能留住讀者的眼球。
信息爆炸的年代,如果你做不到這一點,99%的可能是撲街的。
所以,你問適不適合,我的觀點是——
不適合。
先不說文筆風格的翻譯腔,很多翻譯腔的網路小說也是很火的,比如一些寫美娛的,關鍵在於,在我看來一些完全沒必要的描述上。
我是「刪繁就簡」的忠實信徒。所以下面說的東西可能跟你的理念是相悖的:
你的開頭第一句話很好,直接代入意境,非常簡潔幹練。
接下來。
如果我身處教室里或者某處咖啡廳,人們一定會談起這場雨。
這句本身也沒什麼問題,是想引出「我」是經常喝咖啡的,而這個習慣到底有沒有必要特意放到開頭來提起,會對整篇小說的主體起到什麼作用,因為不知道接下來的情節,所以不好判斷。
它來的不算突然,雲層積累多時,鐵青色的烏雲從上午開始便逐漸聚集。
考慮一下,「雲層積累多時」是不是可以刪掉。
愛澤爾小姐,我們的法文老師會用她那百靈鳥般的嗓子評判一番雨水(「pluie décevante, ils vont en Angleterre, où il est leur maison.」【掃興的雨,它們該回英格蘭去,那兒才是它們的家】),然後在嘩啦啦的雨聲中繼續解釋陰陽性的區別。
愛澤爾小姐真的有必要出現嗎?接下來有關於她的情節嗎?即便是有,放在這裡合適嗎?
另外,百靈鳥真的有點爛大街。
以及接下來的「燈塔咖啡的男招待強森」,前面說的是「某處咖啡廳」,這裡變成了特指,而且提到男招待叫做「強森」,特意提醒讀者記住這兩點,如果在下文再也不提及的話,也是不妥當的。
以及後面的喬治國王街、秋田犬Drei,強行把讀者的精力分散,如果後面沒有戲份,就像電影中的路人角色突然有了特寫鏡頭,會給人不必要的期待感。
看得出,你很注重細節的描寫。
包括這裡
「斜挎灰色maleroads背包(標籤被她用紅色簽字筆添上兩個字母「fe」)」,
但細節要麼為故事情節服務,要麼就要為渲染人物性格服務,否則就是累贅。
所以這個細節其實很不錯,故意添上「fe」兩個字母,說明佐薇是一個獨立自主,說不定還有點自我和女權主義的女孩子。
後面的描述有些地方也很啰嗦。
現在我坐在鍵盤前試圖將當時那股強烈的怪異情感寫出來,但怎麼也不滿意。你一定也有過類似的發現:你以為十分重要的事或感情經歷時間的洗刷後,說出來卻壓根沒意思了。我只能這麼解釋。
這一段直接把讀者從你描述的環境當中拉出來了。如果開始你定下整篇文章的基調要跟讀者互動起來,那倒沒什麼,但前面看,你並沒有這個意思,所以這裡有點失敗。
「也許是惆悵」、「怪異地興奮與惆悵」
惆悵的感覺是怎麼來的?沒有代入感,在這種環境下,反而會讓人覺得莫名其妙,甚至認為主人公矯情。這裡本該細節的地方反而偷懶了。那麼,我是不是可以認為,你只是想讓主人公有「惆悵」的感情,而沒有考慮他為什麼會「惆悵」。
另外,感情是很抽象的,直接說出來給讀者的代入感很低,但是如果用行動表示出來呢?比如「興奮」,可以寫我的手到現在還是微微發抖,或者雖然雨水很冷,但身上仍然微微發熱之類的,讓人有更直接的感受。
後面,與讀者的交互越來越多,這裡已經脫出環境的氛圍了,所以那些描述跟前面的不同,沒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不過「古色古香」讓我感覺有點違和。
然後是追加的地方。
此景看起來有點怪怪的,不覺尷尬,僅是溫馨。
這句語感很怪,是順承,而不是轉折。
一守大門,一觀空窗。
跟整體的翻譯腔有點不搭。
「帕蒂。」她喚。
這裡用「她輕喚」比較好,畢竟有人在睡啊。
我聞嗅她身體的氣息,心如止水。
「心如止水」,一下子把你的翻譯腔打破了好么,我感覺主人公馬上要修道了……
以上胡言亂語,看看就好~。~
另外,習慣啰嗦的作家不是沒有。比如我很喜歡的西尾維新,但是他的啰嗦要麼是為了渲染一種氣氛和情緒,要麼是借主角的口在討論一些其他的命題,所以並沒有違和感,醬紫~
去投小說繪或者其他什麼雜誌吧,那才是適合你的舞台。
掃了一眼,竟然很喜歡。
然而作為網文,真的百分百撲街……很顯然,不適合。如果你想寫紅的話。
網路文學,郭德綱的相聲,網紅直播主播,《屌絲男士》類搞笑視頻,這是我們剛跨入互聯網時代遇到的四大網路文化現象,影響力是空前的。
觀察這四大怪獸,仔細分析我不在行,但從受眾來看,可以說這四類現象是因為「接地氣」,因為「二八原理」中的八成俗人可以通過簡單的點擊表達這種需求而崛起。
少數人掌握著大量資源,在傳統時代,他們甚至可以掌控文化的走向,推出所謂精英文化,然而進了互聯網時代,他們怎麼掌握底層的滑鼠和手指?
我的意思是,冠以「網路」的事物,用戶對象即是全社會的人,其中精英和草根哪個占多數,還用說么?
確實,有段時間翻譯自國外的作品代表了高大上,甚至現在也有那麼點意思,但那是我們自己文化產品匱乏,被迫引進國外作品的結果。看的時間長了,真以為中國人都喜歡翻譯腔嗎?
當然,翻譯腔終究也不是作者或譯者的問題,而是兩種語言在語法結構上有差異的問題。這個問題,只有少數貫通中西的翻譯大師能夠解決,比如嚴復譯《天演論》,比現在的翻譯水準不知高到哪裡去了。
除了翻譯腔,中西文化差異在文化藝術上也很明顯。最簡單的例子是油畫和水墨。西方畫人,每一寸畫紙都打磨細節,以至於一幅畫就能講個故事出來。中國畫人物,人就是人,余處大都留白,名曰重意不重形,其實就是典型的實用主義。
在如此大的文化差異下,不光是翻譯腔的文字完全體現不出漢語在音律上的美感,更把中國傳統只抓主幹少修枝葉的故事規律給搞丟了。你看你的開頭,花了不少篇幅寫雨天,我知必然此雨有重要的鋪墊作用,可也不用這麼啰嗦。想施耐庵先生寫天氣,一句「那雪下得正緊」,也就夠了。
考慮現在很多人就連《水滸傳》都看不下去,何況這個呢?
所以我說翻譯腔不適合寫網路文學。而且這種問題不值得到處探討,你完全可以抓住一個外賣小哥,說:小哥我是個網文作者,我寫了個故事你幫我看看?給你好評哦!
如果外賣小哥能看下你的故事開頭去,我說的這些就是狗屎。
話說回來,就算翻譯腔現在是小眾,也不代表將來完全不會成為大眾。只是我個人覺得,它曾經在「五四」以來風光了近一個世紀,該走下神壇了,以後是十億國人自己說了算。
還有你借雨抒發內心,似乎想在開篇向讀者示「我」的人物形象,實際並不成功,因為你什麼事情也沒講,換一個成熟的西方作家來寫,即使開頭的心理活動,也大概會講一個短小而有代表性的事件,以展示文章主題。
例子:《鮮血與榮耀》-魔幻小說-克利斯·梅森
一陣清涼舒緩的風吹過壁爐堡森林裡高大的橡樹,祥和降臨在這片安靜的森林裡,留下提里奧·弗丁孤獨的思緒。他灰色的戰馬,米拉達,沿著小徑一溜小跑跑來。儘管這幾周來獵物一直不足,提里奧還是不願放棄。比起城堡大廳的陰冷局促,鄉間清新的空氣是多麼美好。對於這片從小就開始打獵的林地,縱橫的阡陌就如自己的手背那樣熟悉。每當官僚政治令他不堪重負時,這裡就成了他的避難所。他想著,或許有一天他的兒子泰蘭會和他一起來,孩子便能親身感受祖國的壯麗。
作者在開頭也寫了環境,和你的開頭寫雨是一樣的。注意,作者也用客觀視角寫了人物(主人公提里奧·弗丁是一位英雄的領主)的內心活動,但這內心活動是以一個事件掛鉤的,可以說講了一個小故事出來,並點明了小說的主題:英雄有所守護。
再再說一句,就算寫得這麼精彩的小說,也只是小眾又小眾而已。如果你想走網路文學的路,最好是說中國話,給中國人看。
非常的不合適,對很多讀者來說是根本看不懂的程度。
有點郭敬明的影子
不適合網文,但不是匿名用戶說的背景不適合,而是你的文章根本不能第一時間讓人明白要寫的什麼。
第一人稱的好處
容易代入,多加利用心理描寫,然後文字可以加一點想像力。參考一些文學小說寫得有一種很強的張力,至於什麼風格其實無所謂了。
現代真正想看書的沒幾個,網文~~~~
恐怖如斯就夠了
不過還是給你贊!
我全部看完了,細節還需要打磨。大體沒毛病
網路小說,新人開頭。
戒場景描寫。
情節快速展開,最好以對話切入。
主角第一時間出現,但切忌過分交代背景。
開篇展現主角性格,能力的情節為主,最好有女主同時登場最好。
以上這些,如果你已經是大神請當成放屁……
不要用翻譯腔,不要用翻譯腔。翻譯腔看起來很高大上,實際上是翻譯界的敗筆。其實我覺得描述的很有畫面感,然而真的不要用翻譯腔。太生硬了。我最近在看一本外國小說,作者的翻譯腔簡直讓我想狗帶。
來自小白的忠告。謝邀。
文筆不錯,氣氛渲染和調調都還可以,能看出你寫的比較用心,甚至有些過於用力了,這就導致讀者讀起來會很吃力。
這樣的話,導致你很可能會太監,而讀者也難以跟下去。
理想的網文,就是讀者閑庭信步走馬觀花,看到一處不錯的風景,停下來看看而已,太用力,對大家都不好,那是文學家的事。除了描述產品品牌的時候讀起來很怪異,有些尷尬以外,其他部分寫的很細緻
但是.這部分文字我想起的是郭小四,香港某一時期的那種文藝騷騷的電視劇,而不是史蒂芬金。
有點刻意。
可以試試晉江,那邊對文的題材和種類,風格包容性強一些。
在描述上題主有點用力過猛,部分橋段和文字在力求「文藝范」……作為網文不太好。
為什麼不好,主要是切入主題很慢,所以我說晉江那邊還好,如果在起點,一大部分人會看不下去。
建議控制文藝的篇幅,哪怕是要文藝,也結合劇情文藝。
另外,這個「我」的形象有點趨於扁平,可能是篇幅太少沒有涉及到這方面的內容,但也有塑造的鍋,因為用這種感覺塑造主角的方式在我那個年代的青春雜誌里見得太多了,那是郭小四安妮寶貝肆虐的年代。所以在我看來,這個「我」太普通了,沒有血肉,只是一個視角的感覺,很寡淡。
村上春樹同樣很喜歡用第一人稱,也同樣很淡,也一樣很喜歡用品牌啊歌曲啊老車啊名著之類的搞氣氛,但是他筆下的「我」有又比較鮮明的性格,而且不會給人刻意的感覺。
綜合來說,不適合網文。
這種文章,不是撲定了,是撲慘了。。。沒故事,沒故事,沒故事!明白嗎?
西方人也許喜歡看這種,但是亞洲文化圈看文章從古至今都不是為了看描寫的,看一場佔了大部分篇幅卻什麼改變都沒有的雨,而是故事!
駢文這種文體曾盛極一時,但是一場古文運動就下去了,知道為什麼嗎?國人,乃至整個亞洲文化圈要看的都是故事,而不是故事發生的時候你的感受!
好吧,我看的都有點激動了,你這文化崇洋主意啊。。。從西方文學眼光看來,你這文章寫的不夠發人深省,從東方文學看來,你這文章太空洞,從網文角度。。。好吧,不說網文了,因為根本就搭不上邊,還是精鍊下語言吧感謝邀請哦~
首先說一下我認為合適的網文的開頭:
1.言語不能太拖沓,節奏要快,這樣才能引起讀者的興趣,否則有些沒耐心的讀者很容易棄坑,先用快速緊湊的劇情抓住讀者,然後再慢下來發展劇情。
2.說話要接地氣,網文的受眾多為學生或者是比較有空閑時間的人,人們看網文的目的是消遣和打發時間,如果文章裡面出現太多專業名詞或者英文單詞,不容易產生親近感,讀者也不能輕鬆代入身份。
然後發表一下我個人的觀點:
1.你寫得很有自己的風格,我就比較喜歡這種細緻的描寫,但是裡面比較專業的辭彙有點多,我看了一會兒也有些沒耐心了。
2.你的這種文章風格,適合作為那種名著,但是要寫得深刻,有意義,能使人反省什麼的,而且就目前來說,還沒有這種能成為名著的條件,不過誰知道以後呢?加油吧,只要堅持,總有一天會有人欣賞的。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另一種解讀,不要等遇到欣賞你文字的人,你才知道自己寫的文字也是很好的,要有自信,加油!)
「外邊開始下雨了。」
嗯,這句話讓我齣戲了。說真的,下雨天我同事就經常跟我說這句話,這難道不是極普通的口頭表達嗎?
然後,閱讀的阻抗感還是很明顯的。分段上讓人看得會很累,畫面感欠缺點,鏡頭似乎太平太緩了。
還有那一堆短對話,又尷尬又懵逼。
最主要的一點,缺乏一個快速出現而且吸引人的爆點。
嗯,說完了,這就是看完後最主要的感受。希望對你有些幫助。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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