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人人平等?
1、人類幾千年來就不是平等的,包括地位,人格,尊嚴,中國封建社會主流觀點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當時的人都覺得這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那後來什麼時候開始又憑什麼認為人(包括人格、尊嚴)就應該是人人平等的呢?
2、提倡人人平等會不會阻礙社會進步?這樣問是因為有人努力奮鬥就是為了追求地位做人上人,並不想跟別人平等。提倡平等會不會妨礙他們奮鬥?
3、我問過我朋友什麼是人人平等。他想了想告訴我,人都會生出來,人都會死這點上人是平等的。我答那這不是廢話么。想請教一下到底什麼是人人平等,人人平等意義何在?
加班偷懶答個題。
人人平等的意思是「人與人應該是平等的」,「應該」一詞就揭示了,這句話是一個規範性的表達,而不是對客觀事實的描述。人與人事實上是否平等與「人與人應該是平等的」是兩碼事。做一個簡單的類比,「學生應該好好學習」和每一個學生事實上好好學習是兩碼事。題主的第一問某種程度上混淆了「是」和「應當」。
那麼「人與人應該是平等的」中所指的平等是哪方面的平等呢。這個問題存在許多截然不同的解讀,而且看來不會有一個絕對的答案。如果考察主流的政治哲學觀點,那麼比較保守的說法是,人與人的平等是指人格/法律地位/權利能力的平等,也可以說是一種抽象意義上的平等。
這種人格平等的觀念坦白說是比較抽象的,和我們通常更關心的財產平等、生活發展機會平等其實關係不那麼大,但這種人格平等是近現代政治法律體系的基石之一。不同的思想家可能對財產平等有不同的理解,但是都會承認人格的平等是不可動搖的原則。
那麼人格平等這個原則是如何產生出來的呢?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可以先簡單回顧一下這個原則產生之前的世界。在西歐,一直到美國革命之前,主流的觀點都認為人生來是不一樣的,有些人生來就是貴族,有些人生來就是平民,有些人生來就是奴隸。貴族、平民、奴隸之間的界限在有些年代是非常森嚴的,在另一些年代相對模糊一些。但是古希臘羅馬的城邦制度區分公民、外邦人和奴隸,中世紀直至近代區分貴族和平民都存在嚴格的人格地位上的區分。需要特別補充的是,人格上的不平等和財富上的不平等是兩碼事。在古羅馬和古希臘,一個奴隸有可能是非常富裕的,甚至可能做到城邦的首富。但是再有錢的奴隸在法律上仍然可能低人一等,仍然可能缺少一些基本的權利,比如沒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沒權簽訂合同,沒權訂立遺囑等等。而這種不平等的情形在近代以前通常被視為理所應當的,大多數思想家的理論也捍衛了這種不平等的情況。(順便說一句,中國古代社會在平等問題的情況不太一樣,儘管各朝各代都有各種形式低等的賤民,但是至少上等人和平民之間的人格等級差異是不太明顯的)
當然了,這裡也有一個比較顯著的例外,基督教繼承了斯多葛學派的傳統是主張人與人是平等的,在新約里有非常多打破人與人身份界限的話,基督教也廣泛的向奴隸傳教。但是古羅馬的基督徒仍然普遍承認奴隸制,而到了中世紀基督教同樣和等級社會融合在了一起。這在理論上是怎麼做到的,我沒研究,搞不大清楚。但是從結果上看,既要承認基督教沒能夠阻止古代歐洲成為一個等級森嚴的社會,也要承認基督教的平等精神在近代為人人平等原則提供了巨大的支持。
而這種人格不平等的的情況在近代歐洲在理論上被徹底打破了。近代政治思想的主流理論大都默認了一個前提,人類社會是由無差別的個人組織起來的,人生來是無差異的自然而然的推導出社會規範應當平等的對待每一個人。這種理論在政治領域和法學領域被不斷的精鍊和總結,最後得出了「人人應當平等」的原則,而這種原則做為近代政治理論的核心又成為每一個近代國家政治法律制度的基石。
法律人格上的平等說到這裡就完了,這種法律上的人人平等既可以說是對原本等級社會的巨大革新,也需要承認並不是完全令人滿意的。因為這種平等是抽象的平等,和物質財富沒有關係,比如馬克思就很犀利的吐槽說富人和窮人平等的擁有睡大街的權利。所以接下來要討論的是物質財富上的平等。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法律人格上的平等和物質財富的平等是完全截然不同的兩個問題。對法律人格平等的論證有無比多近代政治理論,康德以及其他德國人的論證比較偏形而上和哲學,霍布斯的論證強調每個人的能力差異不大,盧梭的論證非常文藝。也許這些論證都不令人滿意,但是這些論證至少看上去理論性比較強,也比較有說服力,而且這些論證相互之間可以說是共通的。但是物質財富的平等相比之下遠沒有如此強大的理論基礎,就我個人的觀點,對於物質財富平等的追求很大程度來來源於每個人的道德直覺和對於極端困苦人群的惻隱之心。不嫌事大的吐槽一句,思想家的同情心受限於他們的理性思考可能還要更加薄弱也不一定。所以對於物質財富平等的追求向來是非常樸素和含混的,要在理論上論證這種平等並說明平等的標準大多不太成功。
更加要命的是,哪怕我們都承認極端的貧窮困苦是一種需要被改變的情形,但是在一個更加複雜的例子面前每個人的想法就會很不一樣。比如假設政府本身是清廉的,是否應該徵收累進稅,如果應該徵收,應該如何徵收。有些人會認為極端的貧富差距是一種糟糕的需要被改變的狀態,而另一些人則會認為合法的貧富差均無論如何都是應當被尊重的。這些人通常也會認為對於平等的強調會抑制個人的努力與奮鬥,甚至侵害個人的自由。對於物質財富的平等有無窮無盡的爭論,就我個人觀點根本的原因是每個人的道德直覺本來就不同。所以從結果上看,在物質財富平等的問題上,我們可能沒有辦法找到一個更加清晰準確並且能夠得到普遍認可的抽象原則,只能找到一個大多數人都基本能接受的實踐操作標準。
寫著寫著有點離題了,最後概括一下。人人平等最粗略的說包含著兩種不同的追求,一種是人格上的平等,一種是物質財富上的平等。第一種平等在現代社會被確立為不可動搖的規則,因為正是這種平等塑造了現代社會;而第二種平等則永遠籠罩在爭論之中。我們必須主張支持人人平等,因為如果人分高低、貴賤、優劣的話,我們無法確定自己會被分到哪類,分類標準是很不確定的。
哥倫布發現新大陸還沒多久,西班牙的王宮裡發生過一段爭執:西班牙國王認為新大陸的印第安人不太好管,他們粗俗又沒文化,不信基督教甚至搞基,他們這樣的野蠻人根本不配跟地道的西班牙人一樣擁有財產所有權,所以不能讓他們成為財富的法律主人,應該徹底的剝奪這群野蠻人的財產權。
著名的法學家弗朗西斯.德.維多利亞卻否定了國王的觀點。他認為,隨意對土著印第安人使用暴力剝奪他們的財產是不應該的。因為,儘管這些土著人的受教育程度和宗教信仰和西班牙人不一樣,儘管有時候還搞基,但他們跟西班牙人一樣具有與生俱來的人性與理性,他們的人性和理性決定了他們有先於法律權利的自然權利;這些人所具有的權利,並不是由國家法律決定的,而是自然存在的。
這就是大名鼎鼎的那句「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的思想雛形。
那麼,為什麼人權應該人人平等呢?因為雖然人的才能有大小、品德有高低、貢獻有多少,但在締結、創建這個社會時的貢獻卻是完全相同的。
因為每個人並不是成為了總統、平民、土豪或屌絲之後才來參與締結、創建這個社會的。而是一出生就不可選擇的成為了這個社會的一分子、一股東。每個人之所以不分貴賤、不分貢獻大小都應該平等的分享基本權利,就因為在這個社會IPO時每個人都作出了他們最基本的貢獻、承擔了最基本的風險,正因為他們的加入,社會才成為了社會。
仔細想想,締結這個社會,是不是每個人出生所能做出的最大的貢獻?馬雲之所以成為首富,是因為他生活在這個社會裡,離開了這個社會,他腦袋再聰明,也做不成今天的阿里。今天我們身邊任何一個人能夠有所成就,都離不開這個社會,那麼作為社會締結的原始股東,就應該享有最低的、起碼的、必要的權利,無論國家法律是否承認,這些權利都是永恆的、平等的。
在專制政治下,一切人都是平等的,因為他們都跪著。——孟德斯鳩
從意識形態、道德、法律等方面去討論這個問題,很容易產生混亂,並且也很難得出一個明確的結論。
先說我的結論:人人平等並不是一種人為推行的道德觀念,而是一種自發產生的隱性社會契約。
人類作為一種生物,避免不了生物界的鐵律,即種群始終會選擇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方案。我們所謂的「順應歷史潮流」和「逆潮流而動」,這個潮流本質上就是種群的規模和效率。
在原始社會,儘管人與人之間有著天然的個體差別,但為了整個種群的更好生存,達成了平均分配獵物的契約。這個契約就是最原始的「人人平等」。這就是原始種群選擇的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到了部落、民族和國家產生以後,種群的數量不斷擴大,此時規模對效率的影響不能被忽視了。人們發現簡單的「人人平等」模式開始不利於整體利益的最大化,所以構建了層級結構,以實現資源的有效分配,從而爭取更大的利益。
到了現代,人們又發現,雖然在資源管理的效率上層級結構有優勢,但固定的層級結構導致人力資源本身的利用效率低下,是不利於管理的,也就是阻礙了整體利益的最大化,所以人們開始考慮構建流通的層級結構。也就是,讓層級的上下層之間有流動的通道。現在的「人人平等」觀念就是為了保障這種通道的暢通。
所以,所謂的「人人平等」其實是一種自發形成的隱性社會契約。
下面的三個小問題:
1、過去君君臣臣天經地義,後來憑什麼又認為人人平等呢?
不憑什麼,這不是什麼道德制高點,只是一種順應時代的觀念,是時代選擇了人人平等。無論是過去的綱紀禮樂,還是現在的民主法治,都是為了更好地發展,是與人類的發展相適應的。現在不搞君君臣臣那一套,是因為再搞下去對大家都沒好處了。
實際上,過去我們認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天經地義,現在認為「人人平等」天經地義,都是源於我們潛意識裡對「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模糊直覺。說白了,大家雖然說不出為什麼要這樣,但大家都覺得這樣更好,對吧?
2、提倡人人平等會不會阻礙社會進步?這樣問是因為有人努力奮鬥就是為了追求地位做人上人,並不想跟別人平等。提倡平等會不會妨礙他們奮鬥?
不會阻礙。前面已經說了,人人平等的契約就是為了保證上下階層之間有通道,這是為了合理配置人力資源。社會的進步是整體性的,這就是之前我說的整體利益最大化。儘管有個別人財富和地位上升,也有個別人財富和地位下降,但由於通道是始終存在的,所以整體上社會是向前的。
其實前面已經說過了,再總結一下:
A、人類種群的規模越來越大,資源越來越多,需要層級結構來管理,不然會低效;
B、固定的層級結構對人類自身這種資源(人力資源)的利用很低效,敗家子非常多;
C、「人人平等」的契約讓層級結構的上下可以流通,屌絲可以逆襲,高富帥可以敗家,從而既保證了對自然資源管理的高效,也保證了人力資源管理的高效。
人人平等的核心要義就是:
——我是一個普通的人,沒有特別的聰明,也沒有特別的機智,更沒有特別的道德,沒有特別的捷徑,沒有更好的運氣,沒有特別要體現的自我,沒有超越他人的意志,沒有被人寵愛的特權,也沒有更需要享受的精緻!!!
——我是一個平凡的人,沒有一定要達到的高度,沒有更快人一步的成就,沒有成功的遠大理想,沒有非要喜歡的人幸福一生的奢求!
——如果我有所不同,僅僅是因為在某一領域花了更多的時間,必然也就其他方面的損失,綜合而言也沒有什麼不同,十年磨一劍,劍雖鋒利,但十年沒有出門亦有同等的損失!
——我的不幸,我的苦難,我的錯過,皆是我的幻想!把每個人的經歷翻過來都是苦難和不幸,把每個家庭的故事翻出來都有很多醜事爛事,所謂的不幸其實廣泛存在!所謂的「不幸感「實數幻覺,我並非上帝的棄子,而是自己把自己看得太重,怕被人看不起,幻想自己本來「應該更幸運「!!!
這種問題很複雜,必須投身到實踐領域才能給出答案。同時這個問題又是簡單的,因為我們可以把握大概的脈絡。
這裡面有一個重要的「實然」和「應然」的區分,人人實際上不平等,只是人人應該平等。而這一理想世界註定是無法達到的,人和人生而就伴隨著差異,在社會競爭過程中,差異就會導致不同的結果,不同的結果會繼續造就差異,具體到法律和政治生活中,富人可以請得到dream team ,窮人可能都沒錢打官司,美國早期黑人都沒有讀書的權利,白人卻可以肆無忌憚地屠殺印第安人。
總的來說,人我們所言的「人人平等」可以細化為三種,起點平等,規則平等,結果平等。起點平等因為人和人的差異,是不可能達到的;結果平等因為扼殺個體特殊性,不利於社會良性發展也是不可取的,比如財產均分,人人都是大鍋飯干多干少都一樣,這會極大地挫傷人的積極性。
唯一方便採用的也就是實踐領域最常用的手段就是保證規則平等。比如大學錄取採用同樣的分數線,就業採用同樣的標準,打官司時維護程序正義,網路答題時人人都能發表意見。就像兩個人站在起跑線上,規則指明誰先到達終點,誰就是冠軍,這種規則就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平等的。
這裡面有個問題是:起跑線不一樣怎麼辦?
你讓一個手無寸鐵的老人和一個手持火箭筒的戰士在戰場上搏命,規則平等反而是一種不平等。那麼在許多的實踐過程中,我們就需要讓弱者在發令槍響起前就跑上一段距離。在上個世紀60年代,美國的約翰遜總統提議通過了一項法案,即「肯定性政策」((Affirmative Action),它就要求對少數族裔提供更多的就業,升學,醫療機會,優先錄取少數族裔。這項政策到現在都存在爭議,雖然它極大的促進了少數族裔的融入,但是確實對白人造成了「逆向歧視」,企業也想錄取到更好的人,而不想為了「政治正確」而錄取平庸的人。我對我國不是很了解,但對窮人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對貧困生採取一定的生活補助,應該也是出於起跑線的考量。
這裡面有很多微妙的東西需要去給予平衡,不是在這裡喊口號就能體會到的。我只希望我的回答能讓你認識到一個大概的輪廓。「政治正確」是合理的(實踐領域),尤其是當你身處弱勢群體的時候,很多強者將其當做自由的絆腳石,不要忘了,在不同的事情面前,強者也可能會是另外一個標準下的弱者。
PS:人人平等的概念是現代國家政治設計的必然產物,最早或許追究到民主政治體系的形成,一個政權的天然的合法性來自於公民,所以它有必要保證公民的一些基本權利,人人平等就是來源此。先不說人人平等,先說秩序與混亂。
秩序不是天生即有,那天生即有的是什麼呢?是混亂,人和人之間想怎麼來就怎麼來,完全沒有任何規則和信任的。沒教養的小孩子也只能保持一小部分這個狀態,想想看世界上最最討厭的熊孩子是什麼樣的。
所以即便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這樣一種秩序,裡面處於低位的臣、子還有女都是有其一定的權利保障的,而君、父、夫也是有相應的義務和責任的。
在惡劣的秩序也不會比原始的混亂更惡劣。
人人平等也是一種秩序,既然是秩序,也就沒有天生存在的說法,它也是人類後期的努力追求。
人類社會和猩猩、螞蟻的社會有什麼不同,它們不也是有一些秩序嗎?
因為人類社會的秩序更好——即使是夏商的奴隸制也比猩猩螞蟻的社會強得多。
而我們的社會發展到現在,是一直在追求更好的秩序。
目前看來人人平等似乎是可以作為更好的一種追求,當然如何實現又是另外一碼事了。
另外這個世界上真的沒有什麼「就應該」的東西,人人平等現在還只是一個理念,是否實現它,如何實現它才是問題所在。
小孩子才分對錯,成年人只看利弊。
我從社會學的角度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平等vs不平等,在社會學是用「社會分層強度」來定義的。
1. 歷史各階段的社會分層強度
人類幾千年來就不是平等的,包括地位,人格,尊嚴,中國封建社會主流觀點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當時的人都覺得這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社會階層化其實是隨著技術的逐步發展顯著變化著的,發展曲線示意圖如下(參考Sociology by John J. Macionis, 基於Kuznets(1955)和Lenski(1966)):
- 狩獵與採集社會:狩獵者與採集者所得僅為日常必需,無剩餘,平等。其中一些人的收穫可能比其它人多,但群體的生存依賴於人們分享其所獲。於是沒有哪類人比其他類別的人更富裕。
- 園藝、游牧和農業社會:技術的進步帶來了生產的剩餘,不平等程度開始增加。在園藝與游牧社會,少數的精英控制著大量的社會剩餘。大規模的農業生產產量更高,但人類史上罕見的分配不平等使皇族貴族凌駕於大眾之上。
- 工業社會:工業化改變了整個趨勢,使得不平等有所減緩。資本家的出現和能人統治的趨勢削弱了傳統精英的權力。工業生產也改善了大眾的生活水平,而教育的普及使文盲大大減少,受教育的人口在政治決策中施加了影響,減少了不平等。
- 後工業社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財富的集中化程度有所緩和,在20世紀20年代,美國最富有的1%人口擁有全社會40%的財富,而到了80年代,這一數據下降到30%,且財富不平等的在20世紀90年代又開始如20年代那樣增長。
2.1 如何理解「社會不平等」
社會學上有兩個宏觀分析視角:
一為結構功能視角,以孔德、塗爾干為代表,將社會看做一個相對穩定的系統,每一部分都在為保證社會的有序運轉而發揮作用;
一為社會衝突視角,以卡爾.馬克思為代表,將社會看成一個充滿不平等的舞台,正式這種不平等帶來了社會的衝突和變遷。
以不同視角分別看待社會分層,可以總結為下表:
中國學生受馬克思主義影響非常熟悉社會衝突視角,社會不平等是被普遍反對的。而從結構——功能視角來看,社會的不平等在社會運行中一直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戴維斯——莫爾假設,1945)。
戴維斯——莫爾假設認為,現代社會中,有的工作是非常容易做的,比如擦窗戶、接電話;而有的工作,比如工程設計、進行器官移植,這些工作非常難做,需要那些少數有天賦且經過長期訓練的人來從事。而戴維斯和莫爾認為,一個職位的功能越是重要,社會給予這個職位的回報就應該更大。這種策略有利於提高生產效率,因為收入、聲望、權力和閑暇可以鼓勵人們從事重要的工作,並且長時間的努力做好這些重要工作。
總之,這種不平等的回報,將有利於社會成為一個整體。
2.2 提倡「人人平等」的意義何在?
這需要提到社會分層的兩個特徵:
- 社會分層是社會的一個特徵,而不是個人差異的簡單反應。大多數人將社會地位理解成個人天賦和努力的結果,這種理解會導致人們誇大對自身命運的把握。
- 社會分層具有代際延續性。財富的傳承衍生了富二代,權利的傳承衍生了官二代,哪怕稀缺資源沒有直接轉移,也會在潛移默化中賦予優勢。
也就是說,即使從結構——功能視角來看,社會不平等可以鼓勵創新和努力、社會的發展,但由於社會分層的這兩個特性,會為真正創新、和努力的人在爭取稀缺資源的時候平添許多障礙。
那麼,
如何從文化角度,削弱人們對社會分層代際延續合理性的認同?
如何降低既得利益者在「馬太效應」下累積資源的效率,使兩極分化減緩?
答:在資源上無法平等,也需要儘可能打破人格、尊嚴上的歧視,給予同等「機會」、「權力」、「自由」。
提倡「人人平等」會不會阻礙社會進步?
a 如果實現了絕對平均,確實阻礙社會進步。完全的平等並不受歡迎,因為只能在效率低的社會中實現。
b. 然而真實的社會中,分層和不平等是廣泛存在,且不平等的強度還呈上升趨勢。由於社會分層的延續性,馬太效應,貴族可通過建立「歧視」「特權身份」等方式,不需要付出太多努力就可以保住其優勢地位,而受損階層無論多麼努力,創造了多少價值都無法獲得報酬,也沒有了使之持續努力的動機。
c.正相反,在現實社會中提倡人人平等,促進社會進步。拆除受損者的競爭壁壘、對得益者施加約束,增加社會流動,給予從分層中的一個階梯置移到另一個位置的可能,提高了社會效率,緩解階層間衝突。
努力奮鬥就是為了追求地位做人上人,並不想跟別人平等。
努力奮鬥是為了爭搶稀缺資源,包括財富、權利,而「成為人上人」只是一個附帶的結果,並非目的。
3.1 通常說的「人人平等」指究竟的是什麼?
對於「人人平等」的來源和範圍 @mossad qd 和某匿名君已有比較清楚的闡明:
美國《獨立宣言》中,原文是"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they are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法國大革命時的《人權和公民權宣言》 以美國的《獨立宣言》為藍本,將「創造」改為「出生」。採用18世紀的啟蒙學說和自然權論,宣布自由、財產、安全和反抗壓迫是天賦不可剝奪的人權、言論、信仰、著作和出版自由,闡明了司法、行政、立法三權分立的原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
所謂的人人平等,是盧梭在《社會契約論》里所言的自然權利平等,而不是除去自然權利以外的任何一種平等。自然權利,既尊嚴、人格、律法、政治、生命、種族等等,那些與生自來的東西。力圖維護一種秩序,一種契約關係。
這是一個叢林法則的社會,就好像冪律分布,前面的極少數人吃掉大頭,後面的大多數為一點點資源爭得頭破血流。在自然權利平等的前提下,所謂的公平,就是用自己的努力去換取相應的公平。
3.2 再來一個挑戰一點的問題:絕對的「人人平等」會怎麼樣?
小說家Kurt Vonnegut在《平等時代》Harrison Bergeron中講了一個虛擬的故事:在2081年的美國,人們已在各個方面變得彼此平等,社會中的任何不公都不復存在。為了消除一個人比另一個人更優越的差異,法律要求相貌姣好的人戴上面具使他們和普通人一樣,要求聰明的人戴上放噪音的耳機以使之分神,如此,再沒有人比別人更聰明,再沒有人比別人更漂亮,沒有了聚光燈,也沒有了知乎大V ~
但作者說,雖然從原則上來說,平等非常吸引人,但平等在實踐中是個非常危險的概念。他的故事描述了一個可怕的社會工程,人們區別彼此的天賦被政府全面地壓制著。所以,效率和平等是矛盾體,不平等是促進效率的。社會的階級差異即不公,反應了人能力上的差別,也反應了不同職業的重要性。完全的平等導致低效。
綜上,現代社會是高效的,最資源的佔用客觀上就是不平等的。而在這一背景下,為了消除既得利益者用合法性、權利、自由來對利益受損者建立社會流動壁壘,且對既得利益者的資源使用進行約束,故提出「人人生而平等」。
謝邀
這個題目太大太難。只能儘可能的寫寫自己的看法。
首先,我們現在說的「人人平等」的來源是基督教教義,和佛教的眾生平等並不相同。眾生平等是建立在輪迴學說的基礎上的。同時「人人平等」這個概念並不是自古以來就有的。比如在印度,種姓制度下面是不可能存在人人平等的。
關於人人平等有兩句話非常重要:
《獨立宣言》中的「我們相信以下的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來就都平等。」(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但是同時,作為獨立宣言的簽署者,約翰·亞當斯還寫過一句話:「全能的上帝給了每個人不同的特質,再完善的計劃也不能消滅這樣深藏在人性中的不平等。」(Inequality of Mind and Body are so established by God Almighty in his Constitution of Human Nature that no art or policy can ever plane them down to a level.)(英語越來越渣了,翻譯大家湊合著看看。)
有個叫威爾斯(Herbert George Wells)還提到過一個很有趣的想法:假如每個人都信仰一個宗教(基督教),受同樣的教育,世界上也沒有軍隊,那麼人人就很有可能平等。
但是看起來,這並不可能。人人平等很多時候被用來當做一個指導思想,來消弭社會差距。因為社會的兩級分化嚴重會嚴重傷害社會的運行,降低整個社會的效率。極大的不平等帶來的往往就是階級分化。階級不同往往帶來的就是革命或者是屠殺。比如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法國大革命甚至是紅色高棉。
在這個思想的指導下,我們有了義務教育,因為每個人都應該有受教育和免於愚昧的權利。在社會條件較好的國家,就有了全民醫保制度,來幫助大家免於疾病的威脅。無論出生如何,每個人最基礎的生存和受教育的權利都應該得到保障。
這應該就是我們現在提到的人人平等了。個人認為人人平等純屬扯淡。呼籲人人平等的絕對是現實中的弱者,因為遭遇不公待遇又沒能力扭轉,才有這種愚蠢的想法。真正的強者不可能追求平等,他更喜歡自己高人一等的感覺。比如想要收入平等,那就得由富有者主動把自己的收入分攤給別人,窮人樂意,富人肯定不樂意;如果要求地位平等,那就得由地位高的人主動紆尊降貴,卑賤者樂意,高貴者不樂意。很顯然,實現人人平等需要強者主動做出犧牲來實現。可作為強者肯定不會要求與弱者講平等,而是轉而與比他們更強的人講平等。由此看來,強者不願與弱者平等,弱者沒能力讓強者與自己平等,所以平等也就無從實現。當然,強者為了不激化與弱者間的矛盾,也會與弱者虛與委蛇,同意並口頭上支持弱者追求平等的想法,這就好比每次鬧革命的時候
帶頭的 都會忽悠群眾說要均貧富一樣,只是愚民之術而已,最終還是帶頭的幾個人分享了勝利果實,而大部分人根本無緣分到一杯羹,更別說平等了。
不這樣說你們活不下去啊
我其實是被邀請來回答另一個關於「人人平等」的問題,但是那個問題限制太多,這個問題比較單純,所以我改來回答這個。
正如問題補充中所提到的,我想先回答一個問題,人和人之間,事實上是否平等?
當我們說平等時,我們究竟是在說什麼呢?
是在說所有人都相等嗎?顯然不是,每個人都因為自己獨特的基因和後天環境而有所不同。這裡的平等,更多是在說某種地位上平等。
比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比如,發生了重大災情,在救災疏散時,人人平等。
那,事實上,人人是平等的嗎?
並非如此,在法律面前,有錢人能請更好的律師,沒錢就沒有好的律師。在發生重大災情面前,可能領導先走,也可能小孩先走,這就使得每個人生存下來的機會變得不同了,不過這也可能是出於其他考慮,比如成年男性有更高的生存概率,所以為了彌補小孩的劣勢地位,讓他們先走,來實現平等。前面的律師制度也可能是出於類似的考慮,法官也被要求平等地對待原告與被告。
正如我前面所說的,每個人一出生就不一樣。有的人高大強壯,有的人矮小瘦弱。有的人天資聰穎,有的人先天愚型。有的人貌美如花,有的人面部殘疾。有的人家庭富裕,有的人貧困如洗。一出生,每個人都會帶著不同的先天特質和後天環境。這就已經導致了將來的不平等。
而這種現狀,是我們樂意接受的嗎?我們希望看到有世襲的貴族嗎?比如有的人一出生就比別人高貴,哪怕其在其他特質上都不如別人?這是我們不喜歡看到的,所以大部分國家都沒有皇族或者血統上的貴族。而且也會徵收巨大的遺產稅,對富人征更多的稅,補貼給窮人。這些制度上的措施,都是希望能彌補一些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
我們為什麼希望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呢?
因為,人與人之間的不平等可能造成嚴重的,我們不希望看到的後果。我們可以看看自己的表親,黑猩猩。黑猩猩則是一個有著明確階級劃分的物種,這和人類以前很像。它們之間也會有殘暴的暴力衝突,甚至可以稱之為戰爭。而在種群內部,大部分雄黑猩猩其實過得略悲慘,因為它們都受一隻頭領雄性所轄制。在古代,大部分雄性人類受一個名為皇帝或者王的雄性轄制,而大部分女性其實是雄性的附屬物。
今天的我們,看到這樣一種不平等的現狀,會覺得不公平,很憤懣。除了啟蒙運動等等一系列文化上的影響,大家從小都接受一種人人平等的教育,共產主義的夢想也源於此。我不從這些文化角度回答人類對於平等的期待,我要從心理學角度來回答,人類為何會希望平等。
這一切,都源於人類擁有的一個強大的情緒機制:共情。人類能體會到別人的情緒,能在別人痛苦時,自己也感受到痛苦,從而不希望別人痛苦,從而去同情弱者,去幫助他人,作出利他行為。
而平等也是利他行為的表現,在不平等的情況下,弱勢的一方會被我們同情。我們甚至會對「不公平」有一種自然地情緒上的反感。
從理性的角度看,我們也不希望在制度上允許不平等,因為我們總會擔心自己也可能成為弱勢的一方而無法翻身。
我們又是如何去實現人人應該平等的願望的呢?
除了前面提到的,用收稅的方式進行財富二次分配之外。我們在一些制度的規定上也體現了我們對人人平等的願望。首先就是,我們取消了貴族制度。其次,我們規定了每個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甚至義務。每個人都有一些基本自由(言論、宗教等)。每個人都有機會進入公職系統,掌握公權力,以此來進行制度的設計。不過,這些措施不一定嚴格地實施了,並且,它們的實施也不一定能實現人人平等的目的,說不定還會帶來新的問題。
最後,我回答一下問題補充中的幾個例子。
1.人類的觀念確實出現了改變,人人平等並不是從一開始就被當作規範性真理的。但這個改變的具體發生,我並不太清楚,由研究這方面的歷史學者來回答,更為合適。
2.社會進步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人人平等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個模糊的概念。如果分配製度是完全的平均分配,這顯然會降低生產效率,但平均分配不一定是人人平等的要求。讓所有人在經濟社會地位上平等,是幾乎不可能做到的,所以,對人人平等的提倡也是不會妨礙人們為自身福利的奮鬥。
3.人人都會出生,都會死。這些都是人的特徵。我們也都還能說,人人都有一顆心臟,兩隻眼睛(特殊情況例外)。這些特徵,應該說相同,而不說平等。關於人人平等的含義,我前面提到了,人人平等是希望人們在某些地位上平等,比如法律制度上平等,求生機會平等,平等地享受公共福利,有平等的機會獲取高的社會經濟地位等等。- 何謂平等?
平等,不是地位的平等,不是財富的平等,而是機會的平等。
平等的基礎,是基於「與生俱來的因素」。亦即獨立宣言的「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人人平等,意味著在有利的選擇面前,每個人得到的機會是平等的,不因其出身、種族、性別、身高……這些「與生俱來的因素」而有所偏倚。
就像,你不能因為一個兒童是黑人就不允許其入學,也不能因為一個人是女性就拒絕聘用她。
一個富人,可以比窮人擁有更多的資源,享受更多的東西,這無可厚非。但是,富人的孩子與窮人的孩子,在入學的時候,應該一視同仁。在受到懲罰的時候,也應該一視同仁。
這很好理解:
1)每個人與生俱來的因素,沒有明顯的優劣。
黑人與白人,男性與女性,除了體力之外,並沒有其他方面的顯著差異。
在不需要考慮體力的場合,如果僅僅因為他們的種族和性別,就對他們區別對待,這是不合理的。例如,一個黑人兒童,原本有機會成為美國總統,但童年時因遭歧視被學校拒絕錄取,就有可能失去上學、奮鬥、出人頭地的機會,從而走上另一條路。
從個體和集體的發展來看,這都是極為不利的。2)與生俱來的因素,每個人都無法選擇。
你可以選擇讀任何一個專業,但你無法選擇你的外貌。
如果你讀某個專業,畢業了找不到工作,這是你自己的問題。
但如果因為某個人無法選擇的因素對其歧視,這是不公平的,他不應該對此負責。為什麼我們要拒絕不公平?
因為,每個人都不可能在所有條件上優於其他人,每個人都有不夠完善的部分。如果我們默許不公平的行為,那麼,這種歧視,終有一天會落到我們自己頭上。 - 選擇一個平等的世界,是符合理性和道德的。
顯然,如果自己能佔據優勢地位,每個人都會傾向於選擇一個不平等的世界。
問題是,由常識可知,在一個不平等的世界中,佔據優勢地位的永遠是少數。
亦即是,如果選擇一個不平等的世界,我們每一個人,有更大的可能性是處於被欺凌的地位。另一方面,從心理學上講,人對於止損的敏感度,遠遠高於收益。
亦即是說,面對同樣的數額,更多的人會傾向於避免損失,而非冒著風險去獲取收益。因此,對每個人來說,選擇一個平等的世界,犧牲較小的期望收益來避免較大的損失,是符合理性的。
什麼是符合道德的?
康德認為:當你這樣對待別人,並且願意別人也這樣對待你,同時推廣到所有人,成為普遍的準則,就是符合道德的。對每個人來說,選擇一個平等的世界,更安全一些。
誰知道,你會不會遇上一個奇葩公司,因為你身高在180-185之間,或者因為你發色是棕色,就拒絕錄用你呢? - 貴族制分崩離析,共和治國需要底層民眾的支持,底層民眾顯然支持平等。
他們不在乎出人頭地,只在乎不受欺凌。
公平是相對的
追求人人平等是追求相同的規則
不信題主為什麼你的DNA和我的不一樣呢。
@桃喵喵謝邀
關於平等的問題,首先應該弄清楚什麼是不平等。根據盧梭的理論,人類的不平等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自然狀態下的不平等,體現在身高、體重等方面。這種不平等的特點是先天的,伴隨這每個人的出生就存在的。另一種是社會性的不平等,體現在社會地位的不平等。這種不平等的特點在於它是非固有的,伴隨著人類社會的產生而產生的。我想我們比較感興趣的是第二種不平等。人類社會地位之不平等產生是由於人們佔有社會資源的不平等。佔有更多社會資源的人享有更高的社會地位。由於人類的活動需要使用社會資源,因此佔有社會資源多的人自然成為眾人需求的對象,大家都得跪舔他們。反之,佔有資源少的人們對於其他人來講沒有什麼用,於是就屌絲了。
那後來為什麼會提出平等的觀念呢?值得注意的是,強調平等觀念的都是社會地位低的群體。時至今日,美國的民主黨和英國的工黨這類左翼政黨的支持主要都是來自於較低的社會階層。所以,站在這個社會階層的角度上看,他們對平等的訴求其實就是要求分割到更多的社會資源。不過弔詭的是,這種訴求的力量來自於工業革命中社會底層佔有資源的增加。這使得他們佔有足夠多的資源與上層社會進行博弈。如果他們一如既往地貧窮,這種平等的觀念即使形成,也無法與上層社會對抗。
提倡平等觀念會阻礙社會進步嗎?個人認為這不一定,關鍵看社會心理決定以一種什麼樣的方式實現平等。如果是簡單粗暴的劫富濟貧,打土豪分田地,那麼必然會毀滅大量社會資源,嚴重阻礙社會進步,歷史上的教訓簡直不勝枚舉。但如果是決心開發更多的社會資源,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更公平的分配,我想這樣並不會阻礙社會的進步。當然,這麼做很難,公平和效率一直都是社會發展中的一對矛盾,如何在二者之間取得平衡,需要社會各階層耐心地進行博弈。
而相反,社會的進步會使得人與人越來越平等。現在和古代相比,已是「尋常人家酒肉臭,路邊少有凍死骨」了。整體財富的增加使得每個人的生活都能得到改善。
本質上,平等問題就是在一段歷史時期內人與人之間對有限社會資源的分配進行博弈的問題。所以平等並非什麼天然正確的真理,只是每個人都有爭取更多資源的慾望。所有的動物都是平等的,但是有些動物比其它動物更平等——喬治·奧威爾《1984》
實際上,人人平等雖然是近代概念,但沒有比中國人更崇尚人人平等的了。「王侯將相,寧有種乎」,「皇帝輪流做」……之類。中國等級制度並不是強調人之間不平等,而是強調等級本身。一個皇帝和一個平民的區別不是人本身,而是地位。
說飛了……人人平等是西方觀念,因為西方人缺乏人人平等的歷史。而在現代,個人的生產力顯得越發重要,所以通過強調人人平等來提升普通民眾的心氣,讓他們明白,自己可以干出一番事業——哪怕努力失敗了,你也和成功者是平等的。這樣民眾就會心甘情願貢獻出自己的力量推進社會發展,而且幻想自己是處在一個平等的充滿希望的環境中。
題主提到,是否會影響努力和競爭。不會的,對於真正的從心智到肉體都努力的人來說,往往並不是這種只為「人上人」的想法,而且他們的行為也是不會受這種現實觀念束縛的。甚至,如果他們的目標真的是為「人上人」,那麼平等的社會他們也會想辦法推翻。
所以,強調人人平等,會推進社會的發展。
瀉藥,腦洞開~所謂的人人平等,是盧梭在《社會契約論》里所言的自然權利平等,而不是除去自然權利以外的任何一種平等。自然權利,既尊嚴、人格、律法、政治、生命、種族等等,那些與生自來的東西。力圖維護一種秩序,一種契約關係。
這是一個叢林法則的社會,就好像冪律分布,前面的極少數人吃掉大頭,後面的大多數為一點點資源爭得頭破血流。在自然權利平等的前提下,所謂的公平,就是用自己的努力去換取相應的公平。
問題里偷換了好多概念。通過奮鬥能得到更多的成就,這本身就是一個平等的體現。
人從來也沒有平等過
也將永遠不會平等
你沒有權利要求別人施與你平等,也沒有義務給予別人平等
認為平等是可以給予的人,那麼給予者和被給予者一定不是平等關係
認為平等是可以爭取到的人,那麼爭取到的人和沒爭取到的人就不是平等的,甚至試圖爭取的人和不想爭取的人也一定不是平等的
你要為得到什麼而高興嗎?那一定不是平等的
你要為失去什麼而傷心嗎?那可能才更平等
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不是因為平等而得到的,我們所失去的一切也不是因為希求、實踐平等
想活著,想看到更多的東西,就接納自己的醜陋,不要矯飾,不平等地活下去吧
人並不會因為不平等而改變,人只是因為「認識到」或者說「認為」自己不平等而改變,可能這就是他說的、我一直相信的、將一直相信下去的「每個人都是平等的」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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