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老公是易性癖患者如何是好?如果離婚,購買記錄、聊天記錄可以當做證據嗎?

我老公,生理性別男,婚後不久發現他是易性癖患者,性格非常娘娘腔。

康熙來了,每期必看。
看了他的淘寶賬號,買過許多護膚品、化妝品、女裝、高跟鞋,常年用脫毛膏刮腿毛,以前還買過雌激素服用過一年多之久。
硬碟里有 GV,也有正常的 AV , 男式鞋子也遠不止七雙。
翻看電腦,發現他經常上朋友別哭、帥同之類的同性戀網站,還有個用來約炮的qq小號,網名叫做傲嬌小受。

有問過他是不是 Gay,他很生氣並且堅決否認,叫我不要誹謗他,也不承認跨性別的事實。
現在他爸媽開始催我們生小孩,我一直在拖延,想到這個變態會成為孩子他爸我心裡真的害怕,怕害了孩子,所以暫時不會生。

他是 Gay 的概率有多大?
我應該怎麼幫助他呢?


首先必須說明,很多答案明顯完全沒有弄明白「異性癖(跨性別)」和「同性戀」的區別

百度百科對跨性別定義:「跨性別通常是用來指那些對其出生時被指定的性別感到無法認同的人。」說通俗一點,比如,一個人的生理性別是女生,但從內心裏面一直覺得自己是男生,並且會因為被當成女生對待,會因為要服從社會對女生的各種期待而感到不適應,焦躁等情緒。

而同性戀並不存在自我性別認同這樣的問題。只是說,對同性戀而言,只有同性才能對他產生性吸引,比如對男生而言,他是同性戀,並不代表他想變成女生。只是意味著,能對他產生性吸引的是男生,僅此而已。

所以,從題主「買過許多護膚品、化妝品、女裝、高跟鞋,常年用脫毛膏刮腿毛,以前還買過雌激素服用過一年多之久」等描述來看,跨性別可能性很大。

事已如此,題主不要再想你能不能幫到他了。我可以明確的給你說,不!可!能!不管是gay,還是跨性別,這都是沒有辦法糾正的。因為,這本來就是天生的,他自己都改變不了。而且,這本來也不是什麼病,不存在糾正一說。只是,和大多數人不那麼一樣罷了。

而且,不管怎樣,也是他騙婚在先。題主問怎麼辦,兩個字:離婚。趁還沒有孩子,回頭還來得及。這樣其實對你和他都好。對你而言,免得終身誤。對他而言,不管最終是跨性別,還是gay,都能更好的去面對自己吧,到時候他想出櫃什麼的,壓力也會小很多。換言之,離婚現在絕對是上策,對你和他都是。

最後,作為性少數群體的一員,我只想說對所有的LGBT說,對自己真實是最重要的。如果不能,請至少不要去隨便打擾和你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兒的生活。順便再譴責一下明明知道自己是gay還去騙婚的人兒們。。。我能夠理解你們的壓力,但是,請不要那麼懦弱和殘忍。為了轉移自己的壓力,就把無辜的人兒牽扯進來。


請不要用「變態」這個詞形容跨性別者。

順便說一句,要是真的吃了一年雌而且現在還在吃的話

你們是造不出小孩的。

以及我更覺得你需要幫助,去看看書,接受這個事實。


這種問題邀我作甚。。
姑娘,聊天記錄、瀏覽記錄是否可以作離婚的證據,我覺得你應該去律師事務所諮詢一下專業人士,而不是在知乎上提問。
我沒經驗所以也沒法揣測你老公性取向。我只能說,在我看來,同性戀/雙性戀/異裝癖什麼的根本不是需要「幫助」的不良品質。問題核心在於你老公跟你交往的時候沒有跟你坦誠自己的這些品質,而被你發現以後還不承認。是為不誠實。這才是姑娘你需要當心的地方。


「變態」這個詞別亂用,transvestite 和transgender或有區別,若他是gay 你並不是最痛苦那個。平靜下來多讀書看資料再嘗試溝通,題主現在的心理狀態並不適合這種敏感情況。


異裝癖、異性別者、同性戀是完全不同的概念。都以男性為例:

異裝癖:認為自己是男,喜歡女,但喜歡私下穿女裝偽裝女人,能過正常夫妻生活(可能不容易興奮)。
異性別者(跨性別):認為自己是女,喜歡男(必須是異性戀男人,不是gay)。無法過正常夫妻生活。
同性戀:認為自己是男人,喜歡男人。無法過正常夫妻生活。

樓主的描述難以判斷先生是哪一種,如果還有性生活,可以排除gay的可能,也不太像跨性別。異裝癖通過心理治療可以矯正。


GAY、異裝癖、跨性別、雙性戀都沒什麼。但如果是騙婚騙子宮,那就是該死的人渣了。沒生孩子是正確的選擇,進一步調查吧。其實既然都開始懷疑了,你們也走不遠了。。。為什麼要和一個可疑的人過日子。離婚又不是什麼可恥的事。用離婚來果斷止損的明明很明智好嗎,有親友笑話那就絕交吧,免得和她一起變傻叉。


如果題主所發現情況都屬實,那很不幸您老公真的是易性癖,不巧的是同時也是同性戀,無須進一步質疑。
雖然我本人也不喜歡這種類型的人,但只是因為自己的狹隘單純的不喜歡,並不認為他們是「患者」,不認為他們有病、該被唾棄、治療等等。只要不損害到他人,我認為他們的存在和行為是合理合法的。
問題是,題主的正常生活受到了很大影響。

我很負責任地告訴題主唯一的解決辦法:離婚。

即使題主老公是異性戀易性癖,那這婚也是得離的。從題主的語氣可以看出題主非常不願意選擇這樣氣質的人作為相伴一生的人,真的沒有必要和自己厭惡的人在一起。但這種情況下離婚對方就不是過錯方了(除非能證實對方已出軌等),因為你並不能證明他是不愛你的,易性癖在法律上不是什麼離婚的理由。反而錯在你沒有了解清楚就倉促結婚。

如果他同時也是同性戀,我想也不必把事情鬧大。掌握了足夠的證據後,私下跟他談,告訴他這婚是一定得離的,孩子是不可能要的。不要再否認了事情已經很明顯了,為了給你顏面所以給你協議離婚的機會,該怎麼辦怎麼辦你放我一馬我也放你一馬,否則鬧到法庭上還是得離。

至於是雙性戀的問題,解決辦法介於兩者之間。雙性戀這種取向,很難證明到底是不是。但並不需要糾結這個問題,因為題主是完全不喜歡她老公這類人的,起碼不能做夫妻,所有什麼性取向都不影響離婚。
當然不論對方是什麼性取向,題主也要知道自己多少都是有責任的。終生大事不是兒戲,婚前不了解清楚也不能全怪旁人。


結婚前都幹什麼去了?既然你說的這麼明顯那麼為什麼之前你看不出來


另外,


你最好先去檢查hiv


弱弱的問一句,結婚前你沒有發現一點端倪嗎?還是說婚後突然就彎啦?題主需要認真思考一下!


他最變態的一點就是不負責任的騙婚,其他的沒有一點變態!你跟他好好談談,不同意你就威脅他告訴他父母朋友。或者聯繫其他同妻維權組織。
最後,異裝癖和同性戀一點都不變態!!!


證據多到沒法洗白+1……
別想著做聖母掰直他了,你被騙婚了哇姑娘!
收集證據,趁著沒孩子,趕緊準備離婚。


1.這些資料不管將來用不用得到,現在先保留起來呀!
2.先別要孩子啦。姑且不說他是gay,他至少是屬於性少數群體(沒有歧視的意思),我想你也是接受不了的。
3.不要想掰直他啦


建議題主去了解下LGBTQ群體,並不是異裝癖就是同性戀,異裝癖大部分都是直的不能再直的直男,但僅僅只是喜歡女裝而已。
但如果確定有同性戀的話,看看有沒有雙性戀。雙性戀也是會和女性結婚過一生的,不要出軌即可。
如果僅僅只是同性戀的話,那麼,可以考慮離婚了。


證據多到沒辦法洗白……


最有力的離婚證據是「沒有生育能力卻沒有在婚前告知」。達到這一點服用雌性激素半年就夠了。

利益相關:MTF


也許是雙性戀呢。


亂七八糟的
gay?
跨?
亂七八糟
你在說啥
離婚吧……


哇你居然還在想著幫助他!
還不趕快收集證據爭取離婚多分點財產!


離婚吧 他或者是她自己最清楚自己的狀態 還拉一個不知情的女生入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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