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S1論壇無授權組織放映aniplex《魔法少女小圓》的行為?
前情提要
泥潭回應:
PS:話說國內對這種私人放映沒有相關的規定來限制嗎?
看了一天的戲。還是忍不住進場了。某些回答真是比大眼評論還有趣。
電影院播放的資源可以去找找正經俠以前的回答。泥潭N1遍地走N2不如狗bd都不知道來回看了多少遍怎麼會在乎這一次線下觀影。
話又說回來。a爹這事乾的也不地道。官博刪了認慫了之後還要繼續補刀。你bd都發售了這麼久擺明了不會引進還要扯龍標的事。脾氣大點真應該學x站剪個龍標貼上懟回去。
至於偷偷放映這事也別站在道德高地上叉腰了。泥潭就栽在自己是公司。擺脫不了這是商業行為。普通人搞搞啥事沒有。誰管你收不收錢呢。說不定你和a爹聯繫下還能給你發片。
這事出發點也是好的。發微博也就是幫成都場多拉點人。都只是希望能在大點的屏幕上prpr一下圓神。到頭來宅宅還是該呆在電腦屏幕前默默自嗨。三次元終究是屆不到的。
來強制複習一下Youtube對用戶版權保護是怎麼說的:
除非你能從正面證明你的合法性,否則你聲稱「沒有盈利」這些基本是沒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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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前提:中國每時每刻都在發生許多起或大、或小的侵權事件。大到《中國好聲音》在未告知也不標明的情況下使用作曲家劉家昌的曲目,中到各地方電視台在綜藝節目里隨意濫用未購買版權的日本影視作品的OST(原聲帶),小到我們在座的大多數人平時習以為常的下載字幕組盜錄英美日韓影視劇的習慣。
小前提:這些行為嚴格上都是侵權行為,我們本應該:1、要麼花錢購買正版/購進使用版權去代替這些行為,2、要麼支付高昂的賠償金去彌補這些已經發生了的行為所帶給版權方的損失,彌補自己的過錯。
現狀:1、這些侵權行為已經司空見慣,已經龐大到了一般人無法撼動、改變,已經深入到我們生活中的每一個角落的程度。
2、我們中的大部分人仍然缺乏版權意識,意識不到這麼做有什麼錯。而剩下的小部分有版權意識的人里,又有絕大部分秉持著僥倖意識,認為:我雖然知道自己這麼做是錯了,但既然別人都這麼干,我姑且這麼幹下去好了,反正也沒有人處罰我,大不了低調一點,在輿論上仍然堅持批評盜版的風氣就是了。答主自己也是這種人。
3、版權方大多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懶得管中國大陸發生的這麼多侵權的事情。雖然花大力氣去管的也有,但終究鞭長莫及。更多的來自民間自行的傳播盜版的行為多如牛毛,隔著遙遠的大海也很難管得過來。他們不是不知道,但也是很無奈。
4、綜上,我們中大部分人一邊享受著:那些為了保護版權已經做出努力的人們,花錢替我們買來的文化商品,一邊不付出任何代價地享受著更多未經授權的免費產品,卻極少有人因此而受到本應到來的懲處。
結論:這很令人遺憾,但是必須去面對,去反思的事實。要想改變這個深陷泥沼的現狀,還要非常長久的努力。雖然比起4、5年前咱們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但距離歐美日那樣的嚴格的版權意識還差很遠很遠。
給這樣的我們一些「偷摸取巧的建議」:1、如果一個影視作品的版權方對中國了解相對閉塞,那麼咱們「正常」字幕組傳播,弄點上映會,別人也不知道,小心別讓內鬼告密就行了。OK
2、如果版權方在中國都開了微博,但只限於一個基本不怎麼管事,也不會中文的人擺個官方的樣子,也沒有在中國開展任何業務,那好,咱們繼續老樣子,上映會什麼的也搞的低調點就行了。
3、如果版權方開了微博,還大力引進產品,推廣業務,尋求合作,希望更好的讓大家培養付費、版權意識。這種情況下,先別說搞一個私人的觀影活動,這本身就是侵權行為了:
《魔法少女小圓 叛逆的物語》版權在Aniplex手裡
這部作品在中國大陸沒有正式公開上映過(CCG只是短時間的節目展示性質)、沒有版權。只在台灣和香港有木棉花的前兩部的代理版權。
Aniplex的說法沒有任何問題。
另外,s1的官博似乎還在不情願的辯解「嘀咕」了幾句「並沒有盈利」:
你看這場掏的錢,能有一分錢流向作品的版權所有者嗎?
這根本不是費用的事情。不管盈利與否,只要沒有被授權,都構成侵權行為。
這樣的行為侵犯的著作權樓下答案已寫出;
至於國家對於私人影院、點映也是有相關規定的:(沒有看到具體消息,不確定S1組織的活動是具體在什麼地方放映)
《點播影院、點播院線管理暫行規定(徵求意見稿)》
第十五條 點播院線負責向所轄點播影院提供影片放映授權。
除所加入點播院線發行的影片外,點播影院不得通過其他渠道獲取影片。
第十六條 點播院線發行的影片應當依法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
第十七條 鼓勵電影著作權人對其作品設立放映保護期。
電影著作權人對該影片首映後在其他渠道放映有保護期要求的,點播院線不得發行。
第十八條 點播院線發行的影片應當依法取得著作權人的放映授權。
點播院線應當及時將影片著作權授權狀況上傳至影片著作權授權信息公示查詢系統。
第三十二條 點播影院、點播院線違反著作權法律法規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
第四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沒收電影片和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發行、放映未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電影的;
(二)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後變更電影內容,未依照規定重新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擅自發行、放映、送展的;
(三)提供未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電影參加電影節(展)的。
退一萬步說,非要搞的話也就算了,還要在微博上大張旗鼓地宣傳,似不似撒?怕不是這一年來組織各種觀影活動搞慣了,直接大膽跨入國內沒有版權的電影領域,結果偏偏忘了A爹在微博上還活躍著的事情。( ′_ゝ`)
望貴公司的組織者以後能更熟知版權相關的知識,姑且不說做出表率了,但至少不要再鬧出今天這種笑話給人看就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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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當前情況下,即使是aniplex這種業界大鱷,也沒辦法禁止這種活動。在我國付諸法律更是難上加難。
而且即使這幾年有進步,使用盜版仍然不被社會主流認為是非常可恥、應當禁止的事
知道這種情況的泥潭死宅怎麼辦呢
當然是偷偷地進村,打槍地不要。
你非要廣而告之,只能說心大
啊,我不是說什麼著作權的,看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就知道S1是好心做壞事了。
所謂的【好心】就是想給對S1感興趣的人一次線下聚會的機會
【壞事】就是有很多東西是不能放到檯面上的。
雖然現在動畫很多平台買了版權,但是也不要因為自己看的是正版就硬氣了,小說、漫畫還有很多都是在看盜版或者漢化組的【學習交流】。
這種東西放到檯面上說什麼打擊盜版維護正版........想不開
泥潭這次做的實在太大膽......我覺得他們完全忽略了Aniplex在中國是有業務的......
這次撞了個大鐵板,我估計以後這種活動他們要不不弄,要麼就是在論壇內私下弄弄。
先說一下泥潭所違反的法律: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擅自從事電影攝製、發行、放映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電影主管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電影片和違法所得以及從事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違法所得五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複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彙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表演者許可,複製、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複製、發行、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製作的錄音錄像製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未經許可,播放或者複製廣播、電視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採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刪除或者改變作品、錄音錄像製品等的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八)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章 法律責任和執法措施
(我自己也不是學這個的,也會按著關鍵字搜索的...有學法律的可以補充一下謝謝)
那麼現在很清楚一個問題了:包括之前少戰的觀影也是同一性質的侵犯版權的活動(有人說有授權的,但是S1官方微博已經刪光了關於少戰觀影的所有內容)。
至於A爹還有啥操作,吃瓜就行了。
(順便你們那個公關......算了我已經懶得噴了,連個道歉都不會的)
我朋友逛這個問題的時候隨手做的圖
無意攻擊或嘲諷S1,評論區下面的這種言論多半也是釣魚,但從我逛S1和在一些群里聊天的感受來說,有些人可能是真的把自己當作高貴的婆羅門了
從自嘲到自負,有時候真的是一念之間。
不知Aniplex是否會擔心S1大佬們把他的旗下作品全部打成1分呢?
利益相關:凍鰻賤民,我愛社會主義
病友們狂喜亂舞,好似一場無政府主義者宴會。
「怕不是十年的廣告費都溜了」「草台,草台.jpg」
一樓樓都在端茶嗑瓜子和調侃,可我恍惚間,看到字里字間都是「還我春宵苦短」
晃晃頭,卻又分明寫著obey or die。
不多說了,狗叔叫我,說要給我91許可權。
這次事情發生後,微博用戶很憤怒,知乎用戶在看待,泥潭用戶看到泥潭被懟都很開心。
支持干倒宣傳腐朽二次元文化的小資精日論壇s1。這件事情唯一的槽點就是S1的公關了....
支持Aniplex去法院告,等到他們敗訴了就知道,HF不儘快在內地上映的話,就別想賺內地的這一筆錢!!!!!一毛錢也別想賺!!!!!
他們目前只是開開嘴炮,想利用國人對「版權」並不了解而微博氛圍又是「保護版權是唯一政治正確」給自己推卸責任,給自己賺錢而已
事實上著作權人並不是對作品有無限權利的,可以干涉一切。
aniplex的做法實際是對作品的壟斷
「我,版權方,不給你看,給錢也不給你看」
「想看?你中國人不是人傻錢多麼,給我去日亞刷單,給我飛13區電影院看!」
你口口聲聲說「國內的朋友們也請不要支持這種無授權的活動」,那麼你給我一個有授權的活動來讓我們來支持啊!
根據著作權法及其解釋:
1. 你買了碟片當然可以召集你的好基友一起來看,版權方的干涉反而是違法的。甚至,你可以在學校大禮堂放,你可以在社區的公共區域放。不過這是有一個度的,就是你的行為並不會有一個替代的作用。然而在這個案例里,根本沒有替代一說。Aniplex打算讓作品在內地上映么?打算在內地發行光碟么?如果有,那的確有會產生替代的作用,那的確會有侵權的問題。如果沒有,放映會替代了什麼呢?不管哪一個著作權法健全的國家,都不可能打贏官司。
2.知識產權法是不會允許著作權人對作品的壟斷的。著作權人相當於作品的父母,知識產權法保護的主體是作品,只要是作品,都有被人欣賞的權利。而父母既不打算修改自己的作品,又不讓自己的作品給人看,那麼這樣的父母就應該被剝奪「監護權」。aniplex現在的態度簡直就是,看見自己女兒帶了男朋友回來,結果aniplex就大喊,「你沒有經過我的授權,怎麼可以和我女兒交往?」
3.另一個案例:最近3dm敗訴的案子大家應該都很清楚,3dm破解了若干國外的遊戲掛出來供大家下載,3dm申辯的理由就是原遊戲廠商沒有在內地發行,內地玩家沒有可能通過正當手段玩到遊戲。但是3dm敗訴了,法院給的理由是,3dm通過「網路平台」大面積的傳播事實上阻礙了原遊戲廠商進軍內地的計劃,起到了所謂「替代」的作用。
但是區區若干個觀影會,合起來也沒多少人會去看,實際上也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替代
很多人和我說光碟上會有什麼「僅用於個人,家庭使用」,不過我買的上面通通沒有這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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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慮很多人都在說知識產權的事,請大家先考慮一下以下幾個案例,如果有法律專業背景的歡迎來給大家科普:
知識產權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
小明通過代購購買了《魔法少女小圓:叛逆的物語》的BD,然後他做了以下幾件事,是否侵權呢?
- 在寢室里和室友一起看
- 在寢室里,收了室友1人5元錢,一起看
- 在教室里和全班同學一起看
- 在學校大禮堂播放,並張貼廣告宣傳,任何本校的學生都可以進入會場免費觀看
- 在學校大禮堂播放,並張貼廣告宣傳,任何人都可以進入會場免費觀看
- 在學校大禮堂播放,並張貼公益廣告宣傳,任何人都可以進入會場付費觀看,事後將收入全部捐給了公益組織
- 上傳至網盤,供人免費下載
- 小明將視頻做了剪輯,製作成鬼畜視頻上傳至B站
- 小明將視頻做了剪輯,併當做原創作品交了作業
- 小明製作了漢字字幕文件,並將字幕文件上傳至網路平台
- 小明製作了蒙文字幕文件,並將字幕文件上傳至網路平台
- 小明私自製作了標題為《魔法少女小圓:叛逆的物語2》的視頻,並公開
- 小明是個老師,為了講課需要在課上給全班同學完整播放了電影
- 小明是個老師,為了講課需要,將視頻傳至QQ群供大家下載
——————分割————補充幾個問題————
15. 小明自行製作了同人作品,並將madoka描繪成一個色情狂,和原作的設定完全相反
16. 小明模仿《一個饅頭釀成的血案》,將《魔法少女小圓:叛逆的物語》剪輯製作,上傳至B站
17.小明剪輯了《魔法少女小圓:叛逆的物語》中未公開的鏡頭,並放在校園新聞中,在學校內進行播放,且上傳至了網路平台
我國是有相關法律規定的,這個問題明顯是個法律問題。來給大家普下法吧。
先說下結論: S1行為侵犯了a社的著作權中的放映權,且不存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許可的免責事由,如存在一定非法經營額,除承擔相關民事責任外,還應接受一定的行政處罰。
下面開始具體分析。
首先,根據《中國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以下簡稱《著作權法》)釋義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其中: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S1的未經授權行為顯然侵犯了aniplex的著作權中的放映權。
再者,根據《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
在下列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一)為個人學習、研究或者欣賞,使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二)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
(三)為報道時事新聞,在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中不可避免地再現或者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四)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其他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宗教問題的時事性文章,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報紙、期刊、廣播電台、電視台等媒體刊登或者播放在公眾集會上發表的講話,但作者聲明不許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為學校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翻譯或者少量複製已經發表的作品,供教學或者科研人員使用,但不得出版發行;
(七)國家機關為執行公務在合理範圍內使用已經發表的作品;
(八)圖書館、檔案館、紀念館、博物館、美術館等為陳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複製本館收藏的作品;
(九)免費表演已經發表的作品,該表演未向公眾收取費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報酬;
(十)對設置或者陳列在室外公共場所的藝術作品進行臨摹、繪畫、攝影、錄像;
(十一)將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已經發表的以漢語言文字創作的作品翻譯成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作品在國內出版發行;
(十二)將已經發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前款規定適用於對出版者、表演者、錄音錄像製作者、廣播電台、電視台的權利的限制。
S1論壇的行為顯然不滿足其中任何一項合理使用條款。
又根據我國《著作權法》在第23條、第33條第2款、第40條第3款、第43條第2款、第44條中對著作權的法定許可(不經著作人同意而有償使用)的明文規定
(1)為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和國家教育規劃而編寫出版教科書,除作者事先聲明不許使用的外,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在教科書中彙編已經發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樂作品或者單幅的美術作品、攝影作品,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著作權法享有的其他權利;
(2)作品在報刊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
(3)錄音製作者使用他人已經合法錄製為錄音製品的音樂作品製作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按照規定支付報酬;著作權人聲明不許使用的不得使用。
(4)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他人已發表的作品;
(5)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已經出版的錄音製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但應當支付報酬。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S1的行為也不滿足法定許可的要求,故即使向a社支付報酬即有償使用,只要未能事先獲得授權仍構成侵權。
而違法的法定依據則是《著作權法》第四十七條: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複製品,並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還可以沒收主要用於製作侵權複製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 未經著作權人許可,複製、發行、表演、放映、廣播、彙編、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其他條款與本案無關,此處略去。
A爹說,這事要能成除了版權方的授權還需要龍標,遺憾的是這看不到任何希望。
在影院看喜歡的電影(未引進)還是非常有誘惑力的一件事情,不過畢竟有這樣那樣的現實問題,或是本身就是小眾需求,最後成為遺憾也無可奈何。
總結:奇蹟與魔法只能靠機票?
純粹站在愛好者的立場上來說其實是有點可惜的,畢竟在電腦上看那些劇場版總覺得缺了些啥。比如去年的少戰劇場就有人組織過放映會。
S1這次幹事情還是太過想當然耳,然而A爹你直接把路堵死我覺得也不怎麼好就是了。
我還以為他們是得到授權的……
參加過白鵝紀組織的活動,連主創人員都能請到,應該不至於沒有授權。沒想到S1這個是這樣……
誰能告訴我S1後台是誰?
付費上映會。。。付費。。。
如果說,只是幾個好朋友,你買了BD,在家裡面看,應該也就算了,我估計你應該也看不懂,因為根本沒字幕,還是要自己想辦法把字幕弄進去才能正常的觀看
那麼你這種上映會,在目前似乎沒有官方中文版的情況下,你的片源,是從哪裡弄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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