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到哪都穿著人字拖,包括見我爸媽,咋辦?

是那種丑的不能出街的人字拖,邋遢大漢穿的,腳有10cm寬,來我家幾次都穿著,哦不,去哪都穿。屢教不改,還說人就活那麼那麼多天,愛怎麼穿怎麼穿!


結論:不行就分
服裝在現代社會除了禦寒保暖蔽體還有一個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社交,見配偶的父母時還穿著邋遢並不以為然,我個人覺得這人不太靠譜。


可見你這個男友非常調皮,要麼打一頓,如果打不過還是分了吧~~~~


腿打斷


我是壞人~

每次他穿出去的時候,你提前把拖鞋處理下,比如剪個口~走在大路上的時候,比如大夏天的柏油路、冬天的結冰路面,趁他不注意,從後面直接踩住,讓人字直接斷掉,然後么~~嘿嘿嘿


然後就是樓上說的,忍不住就分吧


。。。你可以買一雙好一點的人字拖給他,逼格瞬間提升。哈瓦那的ipanema都可以


這種人都有女朋友系列

光棍節前夕放出這樣的問題,真的好嗎


你男朋友是馬克·扎克伯格?


我不穿人字拖,跟我吧~


知乎勸分黨又再出現了,不適合就分了吧。


不行就分


分了吧 人生也就那麼多天 何必難為自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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