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症患者的行為該被無條件體諒嗎?

我的弟弟患有抑鬱症。在看正規的心理醫生,也在吃藥了。

可能我真的缺少同理心,但是他大學畢業找不到工作,沒有自信,在家跟父母發脾氣,要麼整日在家睡覺打遊戲,要麼出門喝酒帶不同的女孩回家,在我看來就是很無能的表現而已。

可是最近獲知了他被父母掩蓋的需要報警的行為(沒有傷害到別人安全/財物),我覺得震驚極了,父母卻非常理解他,覺得都是因為抑鬱症,或者是女朋友的壞影響才做出這些奇怪的行為。

可是,請哪位心理專業或者愛好者可以告訴我,專業來講,是要這樣去包容抑鬱症患者的行為嗎?


謝謝邀請。這種情況,我覺得要考慮雙相情感障礙(躁鬱症)的可能了,最好及時就醫。
在疾病的作用下,患者會做出一些匪夷所思讓人無法容忍的事情。藥物可以有效改善這一情況。
但是,患病永遠不是為所欲為的借口。患病不是患者或者家屬的錯,但患者或者家屬有責任改善病情。


包容不等於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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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身患抑鬱症,我們也是在很努力很努力的生活著呢。
我們會注意盡量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行為。
我們會積極治療。
我們不想給大家添麻煩。
我們不想因為自己的存在讓愛我們的人傷心。
但是,如果什麼時候我們真的沒有控制好自己的行為,做了什麼不好的事情,很希望大家能夠稍稍包容。
因為我們本身也不想這樣,但有時候實在是控制不了自己……
所以更要好好配合治療,至少不能讓這樣的狀態傷害到無辜的人。
至少為了這個目標我們一直在努力著。

但是,抑鬱症本身不是擋箭牌,不是胡作非為的理由。
「老子抑鬱,你們就得無條件支持我體諒我」這種想法,在我看來,和人渣沒有區別。

另外,說句誅心的話,抑鬱症患者還能夠有活力到「喝酒泡妞帶各種女人回家」,反正我是不信的……


=======補=======
評論有補充及賣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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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邀請我,感動,謝邀

我是個抑鬱症患者,雖然最嚴重的時期已經過去了但現在依舊在服藥。之前也患過其他精神疾病就不提了。
我自己的感覺是,患病的時候思維完全不受控制(回憶起自己的過去也覺得諸多不理解),易怒,悲傷,頹廢,很大程度上是抑鬱症的後果。我抑鬱症前後也是性格大變。

如果積極治療並成功治療,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變回積極些的性格的。所以請儘快就醫,不管是心裡醫生還是精神科醫生。

至於包容與否,首先要清楚,他是因為病才這樣的(個體必然有差異)。抑鬱症病人通常敏感,請別責備他。如果是頹廢,你一句話可能點醒,但抑鬱症是病,心靈雞湯沒那麼好用。

如果實在是怎麼看都不順眼,那就盡量別有交集又「不讓他感覺你在躲著他」。


所以就是,別對他發火,受不了就跑路。

歡迎私信or評論討論,這裡抑鬱症玻璃心請別噴QwQ

祝一切都好


不應該被無條件體諒
首先要治療他的抑鬱症也要他有爬出坑的強烈想法,因為抑鬱症的葯說白了就是控制用的,就是拉出坑的。很多都是終身吃藥,很多能停葯的有一部分原因是隨著年齡增長抑鬱症會有減輕的情況。

他要是沒有自我控制的慾望,或者爬坑的慾望,那麼就真廢了。坐等吃藥吃好的夢就別做了。

我B B完還是說點有建設性的意見吧,首先你懷著要幫助你弟弟,治好你弟弟的心理去跟你父母理性的討論這個問題。讓他們明白縱容是對弟弟沒有幫助的,只會加重他的病。然後給父母和弟弟做心理建設,幫助弟弟振作,拉他出坑。
如果你打算真的幫助家裡解決麻煩,那麼就做好長期作戰的準備,正好也可以趁著這個機會磨練下自己的耐心。


抑鬱症也能出門喝酒帶不同的女孩回家?

長跪不起,覺得人生突然灰暗起來


此事本人深有感觸,我也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這裡給出我的答案:朋友,你得了抑鬱症,出軌,傷害別人,而別人沒有追究,不是他多大度或者在乎你,而是怕你做出過激行為之後給自己惹一身麻煩。
對於這種人應該離的越遠越好。


作為一個抑鬱症患者,首先認為不能。
抑鬱症患者法律上應該不算為非民事行為責任人。也就是說違法犯罪了是不能以抑鬱症為理由進行完全免責的。有精神病特性,非民事行為責任人的精神病患者應該是精神分裂症之類的……
——ps,抑鬱症有一個說法是屬於"不具有精神病特性,沒到一發病就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程度"的那種。專業辭彙表達是什麼我不記得了…otz這裡求指正!

儘管我患病期間和前面的答主一樣有瘋狂想法,瘋狂行為
但我仍具有行事控制力,能盡量抑制自己的瘋狂/違法行為並不去付諸實踐。我是重度患者了。不知道你弟弟是什麼程度。抑鬱症診斷中會使用幾種量表,現在我不記得叫什麼。也暫時找不到,不知道放到哪裡去了。那個量表裡我屬於「得分很高,重度抑鬱,但還有人比我更高」的那種。可能你弟弟的得分比我還高吧……可能也會有患者無法抑制,控制行為,具有強烈的不理智。
但是這似乎就超出了單純的抑鬱症了。


另外,抑鬱症需要精神科醫師主治,"心理醫生"這個詞在國內用的比較模糊,個人認為一般指心理諮詢師,心理諮詢師不具有處方權。那麼他看的應該是精神科醫師。希望樓主說清楚啊。假如是心理諮詢師讓他吃藥,然後你家托關係給他搞到而不是在職醫師直接開處方,那麼治療方式就錯了!趕緊回頭。

具體到題主的案例,對於該怎麼處理這塊我也不知道怎麼辦。
然後我強烈建議樓主把該行為告知其就診的精神科醫師以及輔助治療的心理諮詢師(如果有)。請專業人士進行分析,不要在知乎提問了,網上不能告訴你正確的應對方案,因為你不能提供給這裡的專業人士具體案例,即使有他們應該也不能在這個平台進行分析。
網友的意見不應該成為你這件案例的指導。
最後,放任一定是不行的。


葯不能停。

心理學上的不清楚,不過法律上有先例。

看到有個案子,也是抑鬱症患者,故意傷人罪。

法院按照半民事行為能力人判的刑,大概是坐5年以下牢吧。


抑鬱症被黑慘


這個應該是躁鬱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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