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用「死亡筆記」殺有大罪之人的行為有錯嗎?
夜神月自然是錯的,因為他初衷就不對,就是為了自己成為神,而且他為了自己殺了很多不相干的好人。
但是如果是個沒有執法權力的普通人,他用死亡筆記殺了很多與他沒關聯的(也就是不存在報仇性質)有大罪之人(足以判死刑),這一行為從本質上(不究其內心真實目的)是不可取的或根本就是錯的嗎?
一個人是否有罪是需要經過法院審判的( 謝謝@Ellery Who 的意見),經過審判的重犯一般日後也不會有好果子吃的。不過沒有經過審判的嫌疑犯呢,有什麼理由認定這個人就是十惡不赦的呢,也許是被人冤枉的,也許是他背負了什麼。死亡筆記的擁有者其實始終都只是按照自己的主觀認識來判定一個人的死活,這本質上就是作惡。
更何況現在的世界並不像以往,比如古代,說一個人十惡不赦,也許是大家都知道的,但是因為他有錢或者有權或者有本事能夠逃脫司法的制裁,但是現在,如果不報道出來,筆記擁有者也許根本就不知道他是個壞人,能讓擁有者知道的也絕大多數是受到了一定的懲罰,被媒體或者其他渠道曝光過。暫且先假設媒體不會煽動群眾,句句屬實。但擁有者如果沒有參與審判,只是借著別人的判定來殺掉罪人的話,就是犯罪;就算參與了,也應該讓行刑者給予罪人應有的死法。就像有壞人被判定有罪,非司法機關的我們可以罵兩句,可以聲討一番,但是一擁而上上去打他,就是違法的。
切不要把自己心中的正義用不正當的方式貫徹下去,想想衛宮切嗣,多少能夠明白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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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補劇,又得到了些啟發:形式的正義比事實的正義更加重要。一個人犯了罪,調查,抓捕,審問,審判等等,經歷了一系列的流程,最終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正義,最終因為證據不足或者通過其他合法流程逃脫了法律的制裁,司法機構把犯人釋放了,哪怕事實上他確實犯了罪,這也是正義,是形式的正義,維護的是法治二字;動用死亡筆記,哪怕殺的是該死的人,踐行了事實的正義,但本質上是人治,動搖了法律的權威,對整個社會來說都算得上災難。
既然要分對錯,那我們得找一個基準點,才能來評判,那就是
1.是否穩定的維持了秩序?
2.是否能長期的維持這種秩序?
3.這種秩序是否是保障了大部分人的利益,並且是大部分人所期盼的?
然後我們來看看法律
法律不是憑空想像出來的,而是從保護人的生命權,意志自由,以及公共利益這個基準點,經過無數的社會精英討論,修改而來,也許他不是盡善盡美,但是至少在統治階級墮落之前,法律無異是保障大部分人的利益,維持社會秩序的最優解。
法律是死的,這是他的缺點,譬如被人鑽空子,讓人恨得咬牙切齒,但正因為法律是死的,這卻是他最大的優點,因為他是死的,他不會以自己的好惡來決定一個人的生死,連制定和執行法律的人,本身也是籠罩在法律的控制下的。正因如此,一個法律健全成熟的國家,人民的生活是不會差到哪去,而法律一旦崩潰,整個社會的人民都將萬劫不復,比如那十年的動亂。人,本身就是一種破壞力很強的生物。
所有人的生死都不是由一套規則來決定,而是由月來決定,那些沒被判死刑的犯人被月殺死,只是因為月認為他們該死,這時候,在月的理想世界中,世界上唯一的法律就是,夜神月的好惡而已,如果他殺得人讓你感覺大快人心,我只能說,那隻能說是碰巧他和你看的是一部法律著作,碰巧月也認同那一條。這就是月的理想世界,規則由他定,其他人連討論的資格都沒有。
萬一,月看的和你不是一部法律著作,或者他所認同的法律和你心中的不一樣,你該如何自處?
在膽戰心驚的一生中,為他殺的那些正好你也厭惡的人而振臂高呼么?
當你擁有死亡筆記的那一瞬間,你就不是普通人了。
人殺人有法律上的懲罰,神殺人則是天罰,你可曾見過有人的親屬被雷電劈中後去找老天爺報仇的?
程序正義是必須的。通過非正義手段實現的正義是偽正義,是泡沫正義,早晚會變成邪惡。
殺掉一個人渣,有可能改變後面被他殺掉的無數人的命運。如果這是事實,為了這個目標,犧牲自己墮入魔道手染鮮血又何妨呢。這是一種殉道,自我犧牲。
想起某小說還是什麼的,一個人不停的殺人渣,結果他自己成了很多人眼裡的人渣,最後他說了一句,這是最後的清潔了,砰,開槍自殺了。
以上不代表本人想法。只解釋某些代入上帝模式的主角的可能的心理: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我想說另一點:一個人渣同樣是死,是死於上帝模式的主角還是死於法律制裁還是有區別的。
死於法律制裁,加強了法律和國家機器的威懾力,很可能某些未開始的犯罪念頭就這麼無疾而終,俗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就是對於天網的誇大。
死於主角,只是加重了對主角的恐懼,對比看得見的龐大的政府,這恐懼帶來不一定是懸崖勒馬,很可能是心存僥倖。
題主所謂的這種行為,在傳統上稱為"俠".太史公曰"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
金聖嘆批水滸,梁山好漢必須被張叔夜剿滅,因為他們是魔頭.而金庸則說,洪七公一生殺過二百三十一,"只要不殺錯一個好人,那就是問心無愧。"
天天喊著廢除死刑的自然會認為這是根本上錯誤的.天天嚷著除暴安良的會覺得這當然是正確的.
《死亡筆記》對世間正義的討論是引人深思的,天朝廣電總局對作品的污衊讓人無奈,也許我們在討論何為正義的時候,他們還直勾勾盯在那本根本就不存在的黑色筆記本上。直到今天還有人支持夜神月的Kira行為,在這裡要說下這點,為什麼不能支持這樣的一種行為。夜神月要成為「神」,繞過法律憑藉「神」的意志懲治罪犯,但畢竟夜神月不是「神」。誠然現在的法律存在各種各樣的漏洞,也不能兼顧所有人的公平正義,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維持了大多數人的權益,但是將對人類個體裁決的權力賦予某個人,即使是精英,也是太過冒險了,精英也是人,也會膨脹,也會犯錯,因為是一個人,這種錯誤幾乎是難以挽回的。所以我們還是不要將這樣一種正義寄託於Kira,因為絕對的正義根本不存在,我們能做的就是努力維護現在擁有的相對正義。
沒有人有權利剝奪其他人的性命
真遺憾...是死刑!!
嗯~~~~迷信犯不被認為是犯罪的·····
我認為這是錯, 但是我估計會這麼做......
個人觀點:沒錯,但違法,不過無法證明你有罪,所以無罪
我覺得必須先定義正確與錯誤的範圍,正義與邪惡的範圍.
對個人來說,我認為正確與否,正義與否,其實兩個概念,對個體來說應該是不存在.只要這個個體認為是正確的,那麼對於這個個體而言,就是正確的,同理,正義也是如此,只要這個人認為是正義的話,那麼他就是正義的化身.
那為什麼正確與正義會存在?
我更傾向認為這兩個詞是一個集體,一個社會整體的規則,體系所帶來對某事某人某物的認知.
比如,某個人殺人了,基於媒體,法律等對他的懲罰,並將他定義錯誤的,邪惡的.
所以,回到你的問題,對於那個普通人來說,只要他認為他自己是正確的,那麼,他就是正義的,當然,這是他自我認為的.但是,我們卻不能簡單地就說他是錯誤,人是不能審判人的,因為人不高於人,必須要讓某種高於人的機構去定義他的行為,從而代表我們對他的認知.
好吧,扯了這麼多,就算作為個體的我不能去批判他的行為,但是,我也想說,沒有人有權利剝奪其他人的性命,無論他正義與否,無論他正確與否,只因為他是人,他不高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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