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荒野獵人》有哪些耐人尋味的細節?
二刷回來,討論一下,劇透慎點:
1,強烈反對 @FanN 答案裡面說的丟了女兒的印第安老大和他的女兒波瓦卡是蘇族的,給別的歷史小白補課前先給自己補一下吧。
實際上他們不僅不是蘇族的,反而是蘇族的世敵阿里卡拉族的,也就是電影中說的『里族』;小李老婆所在的波尼族也是蘇族的世敵,所以在一定程度上里族和波尼族的屬於和平的部族,而且兩個部族都說相同的卡多語(Wiki出來的),所以小李在救波瓦卡的時候,兩個人能用語言進行溝通。
還有一點就是,蘇族之所以能夠洗虐波尼族,是因為他們擅長在馬背上作戰。作為始祖馬的發源地,北美大陸的馬在9000年前的上一次冰河期滅絕,滅絕的原因除了氣候變遷外,還有可能是人類的獵殺,總之,在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之前,美洲是沒有馬匹的,直到1519年,西班牙殖民者荷南·科爾蒂斯帶著500個人及15匹馬闖入墨西哥,美洲才迎來了馬的回歸。
北美的蘇族通過與西班牙人貿易獲得了第一批馬,然後他們發現自己天然擅長養馬和騎馬作戰,然後他們憑藉騎馬作戰的本領而稱霸。而且蘇族的人非常擅長養馬,所以蘇族人不缺馬,正是因為有馬才能讓他們稱霸。缺馬的是被蘇族血虐的里族和波尼族,因此里族老大才會跑到法國人那邊低聲下氣地忍受著低價壓迫找法國人買馬。還有一個細節就是開頭美國獵人團撤退的時候,殺掉自己的馬,然後說道『殺掉也不留給他們』,一方面不想讓里族人撿便宜,另一方面也可以表明裡族人缺馬。
而實際上,那個法國軍官戲虐地說『我要一個大波女人』來換馬,其實他已經私下派人綁架了里族老大的女兒波瓦卡。後來他讓人給了里族五匹馬,然後說到『fair,fair』,預示著他綁架波瓦卡。
還有就是為什麼要找法國人換呢?因為這片土地(路易斯安那地區,北起加拿大,南到墨西哥灣,相當於現在美國中西部的13個州)原來是西班牙人的殖民地,後來被拿破崙從西班牙手裡搶過來了。
2,救了小李子(格拉斯)的波尼族人用樹枝給小李子搭建了一個窩棚,讓他度過了一夜的寒冷。
而那個波尼族人的馬向它的主人一樣,又用自己的身體讓小李子度過了第二夜。
(小李子從法國人那邊搶回來的馬就是救他的波尼族人的馬)
補充個細節,波尼族男人的那匹馬是一批斑點馬,也就是阿帕盧薩馬,這種馬是印第安人用從西班牙那裡換回來的馬自己培育出來的戰馬,有著西班牙血統的美國常見馬種。而他的那批馬的花色是豹紋。
(豹紋阿帕盧薩馬)
同時菲茲傑拉德和布里傑二人路過一個被洗劫的村莊,並且從那邊得到了兩匹馬,洗劫這個村子的應該是蘇族的人。要是里族人攻擊了這裡,他們一定會把所有的馬都搶走,因為他們缺馬。同樣,法國人洗劫的話,一定也會帶走馬,因為馬是重要的交易貨幣。因此只有世敵蘇族的人來了才會看不上村子裡的馬,因為他們不缺馬。而結合救小李子的波尼族人說的話,他的人被蘇族殺了,他要去南邊找些波尼族人來看,這個村子很有可能就是他所在的村子。而且他離開家的時候騎著一匹馬,結合村子裡至少還有兩匹馬來說,這個也很符合。
3,里族最開始是和美國人交好的,同樣交好的還有波尼族。但是電影開頭裡族人瘋狂地攻擊美國人,是為了尋找里族老大的女兒。為什麼里族老大會認為偷他女兒的白人是美國人呢?應該是受到了挑唆,而參與挑唆的應當是法國人。所以整個陰謀是這樣的:法國人偷走波瓦卡,讓里族老大認為是美國人偷的;然後引發里族人攻擊美國人。結果里族人在戰鬥中損失了一些馬,便拿著美國人的貨來換馬,然後法國軍官就壓低價格購入。
歷史上,在美國成立之初這種事情屢見不鮮,參與挑唆的除了有法國人還有西班牙人和英國人。在1803年美國以每英畝3美分向法國購買超過了路易斯安那之後,法國人還經常使壞,讓美國人無法控制這片土地。
4,亨利隊長得知菲茲傑拉德的背叛之後,去追尋菲茲傑拉德,之前他找人的時候每人懸賞10美元,但是這次只有他和格拉斯去了,因為他的錢被菲茲傑拉德偷了,他沒錢懸賞了。所以才有了後來亨利被菲茲傑拉德反殺,割掉了頭皮。對於菲茲傑拉德割掉亨利的頭皮,已經有人說了是為了嫁禍給里族人。而後來菲茲傑拉德和格拉斯在密林里互相射了一下,菲茲傑拉德扔掉了自己的獵槍,是因為這槍裡面只有一發子彈,接下來要填彈的時間很長,而格拉斯馬上追上來了,索性就扔掉減輕重量。而格拉斯依然拿著槍是因為此刻的菲茲傑拉德就像是一直瘋狂逃竄的鹿,他要用槍獵殺這隻『鹿』;關於獵鹿的場景,與片頭格拉斯和兒子在水邊獵鹿與格拉斯在河邊拿起木棍對準過河的鹿的場景呼應。
還有就是最後,格拉斯捅了菲茲傑拉德好幾下之後,說出波尼族男人那句『復仇之劍在上帝之手』後,把球傳給了里族老大,然后里族老大就割掉了傑拉德的頭皮。為什麼里族老大會割掉菲茲傑拉德的頭皮呢,波瓦卡回到里族老大身邊一定會告訴自己父親是法國人乾的壞事,里族人就不應該追殺美國人了,所以這麼乾淨利落地弄死菲茲傑拉德應該是有舊仇。結合菲茲傑拉德在某天晚上對刻木葉水壺的布里傑講述自己曾經差點被裡族人割頭皮,並且反感布里傑弄出的聲響這個場景來看,菲茲傑拉德應該之前就被裡族老大抓住過,他欠老大一個頭皮。
-----------------------接下來是歷史背景------------------------------------------------------
歷史背景要從皮貨貿易說起,影片開頭交代的皮貨生意正是格拉斯他們賴以生存的職業,也是北美長達數個世紀的暴利產業。
說起歐美的毛皮貿易,可以追溯到11世紀。那時候貂皮受到上流社會的追捧,西北歐的一個教士認為,「不論對錯,我們把得到一件貂皮袍子等同於至高幸福。」從神學的角度闡釋了物質的滿足可以帶來精神的富足。到了14世紀的時候,英王愛德華三世頒布了一項法令,規定只有王室成員、貴族和領取100英鎊以上薪俸的教會人士才可以穿著珍貴毛皮。因此在那時候貂皮便是身份和財富的象徵,比如15世紀的時候,一件長款的貂皮袍子要價值33先令零4便士,一件短款的也要26先令,這在當時可是一筆巨款 ,大概相當於05年的140多英鎊。
到了16世紀的時候,時尚圈的風向變了,海狸毛皮製作的氈帽成為歐洲上流社會追逐的新寵。在中世紀,人們根據帽子的高低來顯示社會地位的尊卑,而且在雨傘發明以前,由於海狸毛具有離水即乾的特性,用這種毛皮壓制而成的氈帽不僅不易變形,而且防水性好,可以充當雨具。擁有一件上好的海狸皮製品就是一名男人或女人的上流社會地位的證明。」
(海狸的圖片)
與此同時,從美洲回來的航海家雖然沒有帶回來黃金,卻帶來了新大陸有許多海狸的消息。因為海狸皮非常名貴,歐洲的海狸基本都被捕殺光了,面對市場上與日俱增的需求,法國的商人和政治家發現了商機,決定在美洲開展毛皮生意。(其實英國人和俄國人在北美西海岸做的海獺毛皮生意更賺錢,不過英國的哈德遜灣公司和西北公司基本壟斷了這個產業,外人喝不著湯,補一張超級萌的海獺圖片)
(聽說你要剝爸爸的皮?海獺)
毛皮生意的流程很簡單,商人攜帶一些金屬器具、必需品給北美的印第安人,然後從他們那裡換來海狸皮,然後在拿到歐洲市場加工售賣,利潤通常高達1800%。雄才大略的亨利四世洞察到了在北美殖民的先機,但是由於拿不出那麼多的殖民經費,他便採取授予貿易壟斷權的方式鼓勵商人到北美進行殖民擴張。著名的「新法蘭西之父」塞繆爾·尚普蘭就是依靠皇室授予的貿易壟斷權在現在加拿大境內的魁北克建立了新法蘭西殖民地。
開展毛皮貿易離不開印第安人的合作,因此尚普蘭就開始和印第安人搞好關係,他先和當地的三個部族結盟,然後幫助他們的盟友攻擊敵人,得到了當地印第安人的信任。同時他還派遣白人青年到印第安部落里生活,學習印第安人的風俗。但是光這樣還是不足以完全地獲得對方信任,於是尚普蘭就用了一個中國漢代最常用的手段——聯姻。尚普蘭鼓勵雙方互相通婚,白人青年迎娶印第安少女,而且還要在每個交好的部族裡都娶至少一個,而且奇特的是,每個迎娶印第安少女的白人青年不但沒有把妻子的印第安風俗改變,反而習慣了印第安風俗。電影里有一個畫面,救了小李子的波尼族男子被法國人弔死的時候,胸前掛著一個木牌,法語書寫『我們都是野蠻人』。這句話並不是嘲諷印第安人,而是殖民地的法國人的心裡表現,這句話有著超齣電影劇情的歷史意義,即「當這些印第安人不能變成法國人的時候,法國人就變成了野蠻人。」
(白人與印第安人友好相處)
無論如何,法國人得到了印第安人的信任,毛皮貿易開始了,大量的毛皮收購站建立了起來。白人作為商人,印第安男人作為獵人,雙方開展合作,而印第安女人則可以在毛皮交易中充當翻譯和中間人,並成為毛皮站里的免費勞動力。電影中,獵人們駐紮的Fort Kiowa(基奧瓦要塞)即是這樣的一個毛皮站,裡面的說著蘇族語言的印第安女人就是負責給毛皮站的獵人們製作打獵時吃的干肉餅的。正是因為在毛皮貿易上有著長達一百多年的合作關係,才會有了電影中里族老大找到法國人進行交易,用從美國人手裡搶來的海狸皮換馬的場景。
說完法國那邊再說一下美國。美國獨立之後,也想著做毛皮生意,東部的資源耗盡了之後,他們開始往西走。但是最西面,落基山以西的地區,當時早已被英國的哈德遜灣公司和西北公司壟斷,因此他們只能在落基山以東的地區與印第安人合作。
直到1822年,William Henry Ashley將軍(電影中的亨利隊長是他的合伙人)跳過了印第安人,開創了白人獵手直接進山捕獵的山區集會制度。同年他的落基山毛皮公司徵召了100個獵人,小李子(格拉斯)就是作為嚮導加入其中的。電影的故事發生在第二年,也就是1823年,由於某種原因(大概是落基山毛皮公司的競爭對手為了打擊他們跳過印第安人來減少成本的這一舉措),里族人進攻了在密蘇里河上游狩獵海狸的獵人團,獵人們趕緊帶著海狸皮乘船沿著密蘇里河逃跑。海狸皮非常的輕,電影中也能看出來,三十張海狸皮被紮成一捆,獵人可以輕鬆地扛起來。
但在里族人沿著密蘇里河追殺的時候,乘船跑顯然是不明智的。於是獵人們放棄船改走陸路,然後格拉斯就遭到了拍拍熊的攻擊,同伴擊殺拍拍熊之後,他已經受了重傷。亨利隊長也覺得格拉斯快掛了,就懸賞讓兩個人留下來陪格拉斯,等他死後安葬他,這兩個人就是電影中的菲茲傑拉德和吉姆布里傑。就像電影里那樣,倆人拋棄了格拉斯,回到要塞說宣稱格拉斯已經死掉了;不過不同的是,歷史上格拉斯找到了他倆後,前者因為已經入伍了,後者因為太年輕,所以格拉斯都原諒了他們倆。
(迷路的火槍(格拉斯)野區遭遇拍拍熊和小狗,畫面太美不敢看)
也有說法是,吉姆布里傑沒有拋棄格拉斯,這種說法有可能是給布里傑洗白,畢竟他後來成為了著名的探險家,《無恥混蛋》裡布拉德皮特扮演的奧爾多就是他的後代;而皮特他們割掉敵人頭皮的習慣,也是因為奧爾多有用印第安血統,採用印第安的手段。
(《無恥混蛋》劇照)
說起來印第安血統,格拉斯的兒子霍克,作為白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在當時本應是很吃香的;因為毛皮交易的時候,了解印第安習俗和語言,會更容易獲得對方好感。而電影中霍克反而因為膚色收到菲茲傑拉德的歧視,除了菲茲傑拉德曾經差點被裡族老大割掉頭皮,而對印第安人存在偏見和憎惡之外;還有就是因為落基山毛皮公司已經跳過印第安人實現產銷一體化生產了,因此印第安人已經沒有那麼高的價值了。不過,歷史上格拉斯並沒有這麼個兒子。
最後補充一張格拉斯回到要塞的行程圖,來自Wiki。
左邊的位置是遭遇拍拍熊伏擊的地方,然後他沒有走水路,而是走陸路回到要塞的。
-----------------------接下來是菲茲傑拉德為什麼往德州跑------------------------------------------
從電影里我們知道,菲茲傑拉德拿到三百美金之後想一路往南去德克薩斯,在那邊買一大塊土地。為什麼要往德克薩斯跑呢?
(美國疆域變更圖 菲茲傑拉德從美國的懷俄明州跑到墨西哥的德克薩斯 孔明居士翻譯)
因為那時候的德克薩斯雖然屬於墨西哥,但是住在這裡的西班牙殖民者很少,可以用地廣人稀來形容。而且德克薩斯西南部是一片大沙漠,居住在那裡的印第安人對當地殖民者的威脅與日俱增。儘管墨西哥政府出台了各種優惠與土地補償協議的政策,但還是幾乎沒人願意去德克薩斯定居。為了緩和這種局面,1824年墨西哥聯邦政府通過立法放開邊境,允許移民來德克薩斯土地上定居,並承諾10年不向這些移民徵收外來人口稅以及財產稅,這樣一方面可以緩解印第安人的威脅,另一方面還可以增加德克薩斯的稅收。
事實上,在此之前趁著墨西哥獨立戰爭期間,美國本土已經有很多人偷偷地跑到德克薩斯置地了,這次的法令使得美國人移民去德克薩斯變得更加地合法化。為什麼美國人要偷偷地跑到德克薩斯呢?因為土地的價格實在是太便宜。舉個例子,1832年冬天,領導日後德克薩斯獨立的山姆·休斯頓來到了德克薩斯,他統共花了375美元就購進了4428英畝土地,這相當於17.9平方公里的土地。
按照這個市價,菲茲傑拉德的300美元能在德克薩斯買14.3平方公里的土地,要知道,故宮博物院的面積也就0.72平方公里,這可是相當於二十個故宮的大小。
順便說一句,1824年的法令為日後的德克薩斯獨立戰爭埋下了伏筆。因為十年之後,德克薩斯的美國移民多達三萬人,而墨西哥居民不到六百人,次年桑塔·安納廢除了1824年的法令,並且增加美國的關稅並要求廢除奴隸制,實行軍事獨裁。當時德克薩斯的美國人和美國南部的人並無二異,依靠農奴進行棉花種植,廢除奴隸制以及廢除原先的法令激怒了德克薩斯的人民,德克薩斯獨立戰爭就此開始了。如果對德克薩斯獨立感興趣,推薦看一下美劇《德州崛起》。
萌斯蘭生存指南
小李子被熊襲擊,甚至被劃破了氣管,為啥火藥能救命。
饑渴(餓)難耐的小李子,在空無一人的河邊輾轉反側,卻根本找不到什麼可以充饑的食物,但是鏡頭一晃,他就美美的吃上了一頓烤鳥肉,他!究竟!是怎麼做到的!
為了救治感染並且嚴重發燒的小李子,可敬的印第安人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給他製造了一個隱蔽所。這個隱蔽所是如何被快速搭建起來的呢?
火藥與致命傷
小李子被熊襲擊,甚至被劃破了氣管,用火藥燒傷口救了自己一命。為啥火藥能救命?
獨自身處荒野之中,又沒有專業的醫生,很多時候,倖存的我們需要自己面對自己的淋漓鮮血。
傳統的救護程序,都是為了使重傷員能夠堅持下去,直到可以獲取專業的醫療救護。然而,如果沒有及時的外部救援,也不得不進行一些極端的醫療措施。
比如上文說到的用火藥灼燒自己的傷口。
其實這種急救方法在電影中並不少見,在奧斯卡小李子之前,周潤發在《英雄本色》,史泰龍在《第一滴血》系列電影中都曾經用過這種辦法治療自己的傷口。
其實通過火燒來燒傷組織防止感染的做法已經被使用了數百年。只是這種辦法大有「反正情況不能更糟了,晚死總比早死好」這樣的決心在裡面。
與燒灼傷口這種粗放的辦法相比,如果有針線可以縫合傷口,事情就要簡單的多,縫合傷口後我們有很多辦法來對傷口進行消毒,如果你帶著一塊肥皂,用熱水和肥皂清洗傷口是一種非常靠譜的抗菌方式。如果沒有熱水,就用尿吧,尿液是無菌的,而且尿酸可以更好的殺菌。
與失血相比,止血治療後的燒傷或許更需要被注意,燒傷帶來的傷口疼痛是持久而高強度的,同時會有體液的外滲,極其容易發生感染。如果在野外燒傷處有水泡千萬不要挑破,一旦挑破就相當於給了細菌可乘之機。
腐肉不能吃?
饑渴(餓)難耐的小李子,在空無一人的河邊輾轉反側,卻根本找不到什麼可以充饑的食物,但是鏡頭一晃,他就美美的吃上了一頓烤鳥肉,他!究竟!是怎麼做到的!
鳥類擁有絕佳的視覺的同時,卻沒有和人類相當的智慧,他們能迅速的發現地面上的食物,卻缺少察覺危險的能力。在這裡小李子利用自己身上的腐敗氣息吸引了食腐鳥類的注意,成功抓住了這隻鳥。
從這件事里我們可以學到一件事,那就是雖然
腐肉絕對不能吃(真實世界不是MC)
但是腐肉卻能讓新鮮的肉自己飛過來。用腐肉做一個小陷阱是一種非常靠譜的辦法。
你問我陷阱怎麼做?? 一根繩子,一根棍子,一個坑,一個比坑大一點的木板或者是石頭。
恩~ 大概就是這樣~
其實抓鳥的話還有一種辦法,鳥類是一種社會性的動物。它們還喜歡對著獵物張望。
這樣一個繩套棍,放在距離誘餌不遠的地方,會有很多鳥兒前來自投羅網。
快速搭建一個遮蔽所
為了救治感染並且嚴重發燒的小李子,可敬的印第安人在很短的時間內就給他製造了一個隱蔽所。這個隱蔽所是如何被快速搭建起來的呢?
類似於這個,這是一種可以最快完成搭建一種簡易遮蔽所,而且這是一種這是在所有快速搭建的遮蔽所中最靠譜的。
一棵被砍倒的樹,利用它天然的樹冠,並在上面覆蓋一些泥土,就可以做成一個非常靠譜的屏障,如果角度良好,它還會擁有非常棒的防風效果。
萌斯蘭肯定不會只說這一種隱蔽方式,如果四周沒有樹, 我們要怎麼辦?
答案其實出奇的簡單。
挖坑啊!
挖一個能讓自己躺進去的淺坑,並且把挖出來的泥土堆在風吹來的方向,一個避風的遮蔽所就算搞定了。
就像這樣~
不要在意本萌的靈魂畫風!
http://weixin.qq.com/r/dzk0LBDE902IrVRP92xl (二維碼自動識別)
大家沒發現這其實是一個宗教故事嗎?
「上帝」一詞在影片中出現的頻率我就不提了。
小李子經歷了背叛、死亡、重生、上天堂的過程是不是和耶穌的經歷很類似。
我們也可以理解為這部電影的故事原型來自於《聖經》。
其中也有大量《出埃及記》的元素,簡單說兩個。
十災的隱喻
血水災
注意河水都變紅了。影片還有很多河水被血染紅的場景,就不截圖了。
虱子災蒼蠅災
抓頭,用刀剃頭髮的戲,演員表情看起來很苦惱。大家注意聽,應該能聽到背景有蒼蠅飛舞的聲音,可能會很奇怪導演為什麼會安排這一幕戲,如果跟十災裡面的虱子災和蒼蠅災聯繫起來應該就理解了。
死長子災
畜疫災
牛骨成堆
食肉動物捕牛
牛在古埃及中是聖物,十災裡面畜疫災也主要死的就是牛,小李子和印第安人生吃牛肉就是進一步的加強這個概念。
泡瘡災
記得電影院裡面的翻譯是化膿了。
冰雹災
黑暗之災
小李子被印第安人放進用樹枝搭的小黑屋,這段中間很長,小李子連續做了兩個夢,估計不止一天。
沒有找到蝗災和青蛙災,你可能會覺得我在瞎掰。那我們來看這個場景。
為何小李子見到印第安人就跪拜,這段其實是《出埃及記》里的故事:摩西在西奈山看到荊棘著火卻沒有被燒毀的奇事,然後有上帝的使者在火中向摩西顯現。
類似的隱喻還有很多,比如躲在馬肚中避寒,其實也是獲得重生的一種象徵,跟耶穌誕生於馬廄,是不是很像。
大家有興趣可以去看看《千面英雄》這本書。世界上大部分故事都能從神話中找到原型,古人真的很牛逼!
(已更新)貌似沒有拍攝技術方面的細節。我來補充一些
內容分為三部分:拍攝細節和取景地點,演員選角
細節方面(高能)
- 背景故事
Hugh Glass 確有其人,在歷史上真實存在過,而他真與熊的打鬥中活了下來。同樣是因為傷勢太重,所以被同伴遺棄在荒野。當Hugh Glass醒來後把自己裹進熊皮大衣,沿著一條河爬行。在爬行的過程中為了防止自己傷口惡化感染,他找到一條腐爛生蛆的木頭,躺上去讓蛆蟲吃掉身上的壞掉的肉,路上吃的東西就是各種蛇蟲、野果子。就這樣爬了6個星期後重返文明。後來他的事迹在1824年被一個律師寫成故事傳遍了美國大街小巷。《荒野獵人》就是根據此故事改編而來。
- 熊是假的,由特技演員 +CGI合成。
特技演員(此人並不是安迪瑟金斯)身穿藍屏工作服,在拍攝過程中由他扮演灰熊,後期人員把毛髮之類的細節添加上去(再次印證了老外強大的毛髮渲染系統),所有動作也是真實的。至於為何熒幕呈現效果如此逼真,兩個原因:1. 阿里桑德羅導演在拍攝這一幕之前曾花費數月請教一位蒙大拿的動物學家,因為此人曾專訪過100多位在熊掌下(花樣)逃命或親眼目睹到這些場景的人,並整理成書,所以關於熊的習性、攻擊行為以及如何逃脫等方面內容記錄的非常詳盡、真實。2. 牛逼的CGI技術(單從動畫片瘋狂動物城 就可以對國外在毛髮渲染這方面的技術水平了解一二,何況這還是真人電影),技術方面導演並未透露過多,不過從言語之中看得出,這應該又是技術性的突破。
- 熊皮大衣
小李片中禦寒用的那件熊皮大衣不是道具,從加拿大一所野生公園「弄」來的真皮。重量有50多磅(22公斤),沾水以後有100多磅(45公斤)。這件熊皮大衣也有另外的隱喻,即:雖然灰熊差點乾死小李,可某種程度上也正是灰熊(們)的皮沒讓他在野外凍死。生死就是這麼個循環。
- 瀑布場景
瀑布場景,由替身+後期合成。合成分兩個方面:第一,瀑布的確是 庫特奈瀑布 (Kootenai Falls,取景地之一,下文有介紹),但是河水兩岸的樹木植被通過電腦替換成了在其他地方(阿根廷)拍攝的畫面;第二,該場景使用直升機上懸掛的攝像機陣列航拍,由兩個穿著熊皮大衣的替身演員下水表演(遠景),同時附近還有一組皮划艇運動員緊隨以便進行安全救助。該「場景」拍攝完成後,小李和其他演員在攝影棚中大水池子里進行拍攝(特寫鏡頭)。 完了後期部門負責把兩場景天衣無縫地合成到一幅畫面中。
Warning! Warning! Warning! 前方高能提醒,可能引起嘔吐等不適癥狀
- 小李身上的傷口
小李所有傷口都是假的(當然是假的),都是有一群頂級的特效化妝師製作出來的。他們為小李全身上下製作了胸部、背部、肩部、腕部、喉部、頭部、面部、腳部等共8處主要的硅膠道具假肢,每次需要花費五個小時裝扮。
其次,傷口的特效化妝還有個牛逼的細節:所有傷口根據電影劇情發展都是不同狀態的,也就是說傷口從受傷到癒合分為不同的階段,呈現不同的癒合程度。
- 小李的鬍子
小李鬍子上的冰渣是石蠟,而湊巧的是,這項方法也曾用於很久之前小李參演的一部電影:泰坦尼克號。
- 小李的牙
他的牙也是道具,因為那個年代獵人有著一口「粗獷」的牙齒,而小李的明顯不符合風格,所以被替換成片中那種歪歪扭扭,稀鬆的風格。為了讓他的臉型更符合角色要求,他還帶了隱形眼鏡,墊高了鼻子。
- 野牛群
小李無意遇到的野牛群是CGI生成的,而那頭死掉的野牛是道具。
可是。小李啃得野牛肝臟是真的。。為什麼是真的?這要從剛剛提到的那位真實版的Hugh Glass說起。據後人對他求生的記載,Hugh Glass在求生的6周里大多依靠搜集一些野果充饑,有一次把一條死掉的響尾蛇泡進水裡,泡軟以後進食,還有一次偶得一顆野牛肝臟,阿里桑德羅導演覺得有必要把這個情節放到熒幕上。本來導演安排道具組準備假內臟,可是首先由於相關製作技術,「牙齒咬到假內臟時沒有那種汁液四濺的感覺」 小李的原話這麼說;其次,據導演在WSJ最新訪談節目中吐露,由於該場景中救小李的那位土著大叔在拍攝時是在真真切切地生啃,小李覺得那我為什麼不行呢?為了尊重電影,尊重真實劇情,所以小李決定也選擇啃生肝,導演再三詢問同意了他的要求(並給予高度的讚賞)給他一塊真的啃,所以那個嘔吐的畫面,其實是小李的真實反應。然而不得不提的是,小李自92年開始就是一個素食主義者了。為了這電影,犧牲蠻大的,都開葷了。
- 那匹馬
據影片藝術指導Fisk透露,被小李當作「帳篷」用的馬,其實也是道具。馬匹屍體是道具組做出來的,那一大坨內臟器官也都是乳膠。所以,小李算是真的爬進去了,只不過不是真的馬肚兒。
- 雪崩
影片末尾的小型雪崩是劇組派的飛機炸出來的。飛機炸出來的。。炸出來的。。。導演在堡壘山(Fortress Mountain, 取景地之一,下文有介紹)上丟爆炸物來製作了一場真實的雪崩,不是特效製作。更難的是機會只有一次,必須和小李、攝影師、馬匹的節奏保持一致。這擱到那個導演身上都會選擇後期製作吧。。不知道這丟個炸藥相比後期是省錢了還是費錢了。
- 電影拍攝
電影拍攝過程中導演只用自然光源,不使用任何人造光源。如果單單使用自然光拍攝的話導演需要尋找某個完美的地點,等待某個特定的時刻,等待某個固定的太陽高度角,而這個最佳時刻往往稍縱即逝,一天也沒幾次機會,所以導致影片拍攝非常耗時。
另外,電影拍攝條件非常惡劣,平均溫度在零下30度,沒信號,通信基本靠吼,交通完全依靠雪地車。電影拍攝期間氣溫曾一度低至-40°,演員們眼都睜不開,連攝影機都被凍住了,這樣,導演才終於暫停了拍攝工作,休整了5個星期。
接下來Calgary(卡爾加里市,取景地之一,下文有介紹)的天氣又突然變暖,導致外景雪量不足,阿里桑德羅導演不希望演員用演技來展現「寒冷」(T_T),所以後來才飛往南半球的最南端-阿根廷 烏斯懷亞(下文有介紹)尋找相似環境進行拍攝。
取景地
阿里桑德羅從一開始就明確了一點: 這絕不會是一部靠後期摳像製作而成的作品。所以整部影片93%的場景均為實地外景拍攝。事實證明最佳攝影的確是實至名歸,畫面分分鐘做壁紙。下面我把自己挖出來的拍攝地點和具體位置貼出來,大部分都是自然景區,推薦各位有機會肉身感受一下。
全片所有的外景一共涉及三個國家、一條山系、兩條山脈:加拿大,美國,阿根廷;貫穿南北美洲的科迪勒拉山系;北美洲的落基山脈和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脈。其中絕大部分外景都在加拿大阿爾伯塔省 卡爾加里市 卡納納斯基斯縣(Kananaskis Country, Calgary in Alberta, Canada)完成製作。
對比圖:上圖為電影中一處廣闊雪原畫面,下圖此處的Google街景(我猜測是同一處)
- 開場的戰鬥場景在阿爾伯特省的印第安莫利保護區(Indian Morley reserve)取景
- 小李與熊搏鬥的場景是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 的 斯闊米什山谷(Squamish Valley, British Columbia)取景。
- 這個場景在堡壘山取景(Fortress Mountain)
- 下面這個場景, 取自卡爾加里市東北方向的Badlands of Drumheller.
- 皮子公司的小要塞位於Spray Lakes Road附近
- 小李瀑布漂流場景在美國蒙大拿的 庫特奈瀑布 (Kootenai Falls,Montana)取景 。該瀑布是蒙大拿市最大的無壩瀑布。
- 影片最後的一些場景突然飛到南半球阿根廷 最南端的 烏斯懷亞取景(Ushuaia, Argentina)。
關於電影選角
首先除了小李、Tom Hardy等幾位大咖以外,荒野獵人的其他重要角色是真實的公開選角,由導演親參與演員試鏡,而且片中幾乎所有的印第安土著角色都是完全沒有任何表演經驗的土著後裔。
選角部門在加爾加里市發布選角消息,號召當地本土居民前來應徵;
本土居民看到消息後往往穿著民族特色服飾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試鏡,最初只是進行拍照,然後劇組(或導演)根據照片篩選出一些比較符合電影的人來進行面對面的試鏡。
He wanted real, solid, raw people,he didnt want to see faces that looked like TV
選角部門的一位工作人員這樣說:導演只想要最真實的,最原汁原味的,最能體現電影背景設定的人員,而不是那些一看就有「表演」經驗的電視熟臉。因為導演不想把一些場景「演」出來,而是想用最恰當的人以最自然的方式「流露」出來。
比如Clarence Hoof ,這個人演的是開場戰鬥結束後邊走邊自言自語的最個老頭,本來帶他兒子去試鏡的,沒想到在排隊等候的時候自己反倒被錄用了。
導演在選角的時候啥也不幹就盯著對方的眼睛看,盯著臉看,然後決定誰被錄用了。有時候選角人員還會故意說一些「傷人」的話來試探演員是否足夠「敞開心扉」,是否能夠流露出真實情感,是否願意分享自己生活中真實發生的故事。「 有些話會讓他們開心,有些話讓他們感到傷心,但只有讓他人感受那種情感共鳴才算是真實的表演。他們跟們沒有任何表演才能,也沒有任何表演經驗,可他們生來就在飾演自己,天生就與大自然有著某種聯繫。」因此好幾個本土居民都被晉陞為正式演員,有些甚至連台詞都沒有,但也不重要。
這個是部落首領
下面是他的生活照片,現實中就是本土居民。看起來除了表情慈祥了一點,還是隱約感覺出一點淡淡的憂桑。
這個是那個牽動很多人心的土著大叔
他在現實生活中是也是土著後裔,在德克薩斯州的做運輸司機,每天的生活很簡單,從來沒想過自己有一天可以做演員。
說句題外話,第二遍看的時候,最打動我的場景居然與人無關:
當熊媽為保護熊孩子而死的時候,兩隻熊孩子在旁邊叫著媽媽,卻得不到任何回應;它們就一直守在熊媽身邊,可是等到其他隊友找到Glass的時候,熊孩子遇到人嚇得不得不丟下媽媽,立馬逃竄
這裡突然戳中了我的淚點。Glass快死的時候,他兒子寧死守護,不離不棄;將心比心,熊媽也是媽,就這麼死了,熊孩子還嚇得四處逃竄。難受。其實導演想表達的主題之一,就是人與自然的關係。
1野牛。有一個場景是,大群野牛很混亂的朝不同方向狂奔,看起來更像是在逃竄。野牛代表印第安人,野牛的逃竄預示著印第安人的流離。美國西部確實有大群的野牛,它們是蘇族人最主要的食物來源和生活必需品的來源(電影《與狼共舞》也可以看出)。歷史上的野牛政策,也是通過大量屠殺野牛,使印第安人失去生活的物質基礎,最終受到致命的打擊,瀕臨滅絕。
2狼群。在野牛狂奔的場景中,其中一隻野牛被狼群圍住,野牛群卻沒有對其進行保護,使它陷入了孤立無援的境地。狼群代表白人,野牛代表印第安人。這裡暴露了一點,野牛不團結,印第安人更不團結,這是顯而易見的。從Glass途中遇到的波尼族同伴口中,我們可以知道印第安人之間在殘忍地相互廝殺彼此,看起來,波尼族和蘇族也是有著血海深仇般的怨恨,如此不團結又怎能抵禦白人們的侵略。
3小鳥。Glass妻子在將死之際,小鳥從她的傷口飛了出來,飛出身體,飛向高處,意味著她的靈魂終於得到解放與自由,她也將化為鳥兒守護留在世間的Glass與Hawk。
4母熊。它不是可惡的侵襲者,它只是一位誓死保護自己孩子的母親而已。母熊從未想主動攻擊Glass,是因為Glass闖入了黑熊的家園,而且把槍試圖對準其中一隻小熊。如果母熊不出現,兩隻小熊也勢必會成為被射殺的對象,另外母熊一共走開兩次,第一次走開也是因為聽到了兩隻小熊的呼喚。在與母熊廝殺這一段,我認為母熊和小熊像極了電影中的印第安人,在自己的家園本來生活的很安穩幸福,卻突然被獵人/白人虎視眈眈地盯上,要去破壞它們的一切,搶奪它們的全部,最後沒有能力去守住自己的家園。當母熊死後,白人們過來,兩隻小熊甚至都不敢過去看一下,只能偷偷躲起來,承受失去母親的痛苦。
5熊爪。在Glass受重傷的晚上,火堆旁的Jim串起了一串熊爪送給Glass,熊爪一方面有保佑、驅邪的功能,另一方面也代表著患難與共的意思,但是Jim最後還是拋下了困境中的Glass,(雖然是被Fitz所騙)。當然,這一串熊爪也成了Glass刻下復仇的字,向波尼族同伴證明自己被熊所傷的工具。
6鷹。在印第安人看來,鷹是一種十分重要的神聖動物,鷹具有世界上所有的智慧,能將神的信息傳遞給人,再由人傳遞給神的傳送者。它的勇氣、敏捷和力量令人崇敬,能賜予避災消難之禮。
電影中有三個和鷹有關的地方。第一,Glass兒子的名字是Hawk,鷹的意思。第二,就是在Hawk小時候拿著一隻鷹在玩耍的畫面。第三,在蘇族人和白人的廝殺後,黑煙瀰漫的上空有幾隻孤鷹在飛,顯然,曾經的祥和已然不見,如今只剩殘破和荒涼。
7蝸牛殼。關於蝸牛殼給了兩個鏡頭,其中一個給了特寫,出現在Fitz和Jim、Hawk護送Glass這一段,兩隻縮在殼裡的蝸牛和此時Glass與Hawk的境遇像極了,此時的他們手無縛雞之力,在危險的氣氛中同樣充滿著恐懼,受著驚嚇。而Jim隨手塗鴉畫在水壺上的螺旋線就是旁邊蝸牛殼上的螺旋圖案,當然這個帶有螺旋圖案的水壺是在為後面交代Glass的下落做重要鋪墊。
8岩畫。岩畫是Glass在昏迷時在夢境中看到的畫面,他拿著火把在山洞中看到了一面岩畫。那是基督教堂遺迹的壁畫,圖片上的那隻腳上有一個洞,是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圖片的一部分。
9隕石。隕石墜落是Fitz看到的畫面,這裡暗示著Fitz最終也將走向自我毀滅的深淵。導演的上一部作品《鳥人》中開頭、結尾都同樣出現過隕石從天空中墜落的畫面。去年已經有很多人解讀了這個意象,隕石代表著伊卡洛斯,伊卡洛斯是希臘神話人物,他穿上了用羽毛和蠟做成的翅膀,在天空中飛翔,可惜他飛得太高,離太陽太近,蠟都融化掉了。最後,失去翅膀的伊卡洛斯掉進大海里淹死了。伊卡洛斯的神話就是《鳥人》的核心,它在形容人的慾望膨脹,導致自我毀滅。這裡,也完全適用於Fitz這個貪婪自私的壞人形象。
10割頭皮。割頭皮是印第安部落的傳統。就像中國古代會割敵人首級一樣,印第安人會割掉敵人的頭皮,以此作為一名戰士的榮耀(但也非常殘忍)。電影中三次與割頭皮有關的橋段中都出現了同一個人,就是 Fitz,第一次是他回憶起自己的一半頭皮曾經被印第安人割掉,這可以解釋為什麼他始終對印第安人懷恨在心。第二次是他殺死隊長後割掉了隊長的頭皮,這裡一定是想要嫁禍給印第安人。第三次是他最終還是被印第安人割下了另一半頭皮。殺掉Fitz放過Glass,都是Glass救過的蘇族女人對他的報答,也是上天送給他們早已註定的結局。
11善良的同伴。幸運的是,Glass在路上遇到的波尼族同伴對他很好。不同於白人(Fitz)對同伴的無情拋棄,也不同於印第安人對異族人的殘忍殺戮,他會幫助Glass治癒傷口,搭建帳篷,最主要的是他對復仇的態度慢慢改變了Glass的想法,他始終認為復仇是掌握在造物主手中,結局的最後,Glass終於也明白了這個道理,說出了Revenge is in God』s hands。(如果還不理解這句話,白話翻譯一下就是,人在做,天在看,你不用管,老天會處理的。)
12中尉的身份。屠殺波尼族部落和Glass妻子的軍隊應該不是歐洲殖民軍,而是美軍。從畫面中一閃而過的兩個軍人衣著看,藍色大衣、白色綁腿褲是他們的軍服,同世紀的法軍軍服與之更為類似。但還原到故事情節來看,似乎更像是美軍的作為,Fitz曾說,Glass殺掉了一名中尉,射殺了自己的同類,包括後來隊長在和Glass一起複仇時,對這個問題也始終是耿耿於懷,如果只是外國人無需這樣,關鍵就是Fitz和隊長表達的都是,Glass所殺的是自己的同族,美國人,這就變成一個很大的矛盾衝突了,身為美國人怎麼可以為了印第安人而殺死自己的同族呢。
13結局。結局表面看是開放的,但是我想,Glass還是離開了人世,死在了那片雪地上。片尾他直面鏡頭的眼神中寫滿了找不到存活意義的茫然,我們也可以聽出他的呼吸越來越緩慢。而回到電影片頭,第一個聲音也是Glass的呼吸聲,但不同於結局那個孱弱的呼吸聲,相反,呼吸聲是均勻有力的,妻子的聲音同時在耳邊回想,「只要你仍存一口呼吸,就要戰鬥,你呼吸著,保持呼吸著」。靠著妻子和兒子的幾次幻象,Glass一直在呼吸,在戰鬥,在復仇,但是當他終於完成了復仇,幻象中的妻子卻也不再說任何話,只是微笑,然後漸漸遠去,而他再也沒有支撐自己存活的動力了。
PS:在線翻譯很瞎,不好意思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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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個,那群「文明人」在格拉斯奄奄一息時選擇的是「掘墳墓」,那個「野蠻人」選擇的是為格拉斯搭一座帳篷。
印第安大叔扔給小李子生肉,然後兩個人抱著一起啃的時候,四目相對,鮮血淋淋,熊熊燃燒的大火映射出了兩張震撼人心的臉。
其實,也許,
他們可以把肉放在半米外的火里燒一下
會更好吃。
1.格拉斯被埋的那一刻,我想起了約瑟。哥哥們在牧羊,父親雅各讓約瑟去看看哥哥們是否平安,羊群是否平安。哥哥們卻因為他足占父親的寵愛而對他心生嫉妒,幾人遠遠地看到約瑟走來,就同謀要將他殺害,他們說,來吧,我們將他殺了,丟在一個坑裡,就說有惡獸把他吃了。大哥流便一時心慈,說不可流他的血,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裡,不可下手害他。約瑟才因此保全了生命。
格拉斯也是被自己的同伴丟在了坑裡,是出於他人無端的嫉妒也好,荒謬的排斥也好,他被視作一個已死的人,丟棄在坑裡,其間雖然有人想救他,卻也擋不住惡行的發生。
2.格拉斯在逃亡的路途中遇到一個土著,他們同病相憐,因著殘酷的殺戮,他們失去了至親。土著給格拉斯肉吃,讓他騎上自己的馬,替他醫治傷口,在一個風雨交加的夜晚,他奮力砍樹,徒手為格拉斯造了一座遮風避雨的「療傷房」,第二天清晨,續完命的格拉斯從「療傷房」里走出來,卻不見了土著的身影,我正在納悶做好事不留名是出於什麼原因,就見土著被弔死在不遠處的一棵樹上,胸前掛著一塊牌子,上面寫著,我是可恥的野蠻人。再遠幾步,一群文明人正在歇斯底里地狂歡。諷刺的是,就是這個野蠻人,幾個小時前一直在玩命地救一個文明人。
一個多星期前看了《上帝之子》,在這個時候,影片中耶穌受難的情節很自然地浮現在眼前,耶穌來到世上,醫治疾病,赦免罪孽,安慰憂傷,傳達真理。卻被那些曾經受他恩惠的人高呼釘十字架,他們也在十字架上釘了一塊木牌,寫著他獲死的罪名:猶太人的王。
3.再說菲茨傑拉得,有幾次我會覺得他像猶大,譬如他那麼愛財,猶大是為了30個銀子出賣了耶穌,他是為了300塊錢假意留下陪伴苟延殘喘的格拉斯。他管理隊長的財寶,卻因為貪財而監守自盜,如同猶大這個12門徒中管財政的人經常從錢袋子里中飽私囊。後來我覺得他簡直具備魔鬼的各種特徵,他藐視人作為生命存在的價值,他只重視自己的利益,他驕傲無比,撒謊成性,僭越稱自己就是上帝,他貪婪無度,並且絲毫沒有罪惡感。
4.後來他來到隊長跟前,毫不心虛地信口雌黃,論功領賞。當時格拉斯也已經脫離險境,當菲次傑拉得撒謊時,我再次想到約瑟,約瑟的哥哥們也是謊稱約瑟已遭野獸撕裂,後來因約瑟的再度出現,謊言不攻自破,我就十分興奮地期待格拉斯王者歸來,但心裡隱隱有個問號,約瑟最後是原諒哥哥們的,難道格拉斯也會?
5.我有個朋友說自己有暈血症,她說要是看到小李子躲在馬肚子里,估計會當場嘔吐,我想劇情中安排這一幕絕不僅僅是為了營造血腥的視覺效果,因而格拉斯躲進馬肚子里,是否與先知約拿躲進魚腹相關。約拿違背神的命令,神安排一條大把他吞進肚子里,他在魚腹中向神禱告,我遭遇患難求告耶和華,你就應允我;從陰間的深處呼求,你就俯聽我的聲音。你將我投下深淵,就是海的深處;大水環繞我,你的波浪洪濤都漫過我身。我說,我從你眼前雖被驅逐,我仍要仰望你的聖殿。諸水環繞我,幾乎淹沒我;深淵圍住我,海草纏繞我的頭。我下到山根,地的門將我永遠關住。耶和華我的神啊,你卻將我的性命從坑中救出來。
被放逐的格拉斯不曾放棄生的希望,依舊仰望,依舊相信上帝正義之光,當約拿從魚腹中出來時,宛然獲得新生,而格拉斯也是一樣,當他從馬肚子里出來時,也如同是重新活過一次。
6.格拉斯回來後說的話並不多,其中有一句大概是這樣說的,他貪戀的太多,而我唯一的兒子,他竟將他殺害了。當時我也想到了神差遣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來到世間,而世人因為自己所要掙的東西太多,就將耶穌當作攔路虎眼中釘,殘忍將他殺害。
7.來到影片的最後,格拉斯與菲茨傑拉得殊死搏鬥,我沒再抱著格拉斯會原諒他的念頭,畢竟是復仇的信念支撐他活了下來,約瑟原諒哥哥們時,說了這樣的話,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這句話在我腦海中盤亘時,格拉斯放棄了奪走菲茨傑拉得最後一口氣的機會,他說,復仇之劍不在我手裡,在上帝手裡。
懲罰惡人是上帝的事,我們應該學會饒恕。——艾米莉·勃朗特《呼嘯山莊》
……glass這個角色簡直是天煞孤星。
先是死老婆,後面兒子、救命恩人、救命恩人的馬、隊長,最後終於,仇人也死了。
誰跟他一起走,誰就得死。′_&>`
如果沒錯,最後他自己應該也是死了。
真是寂寞啊,兩個半小時的人生。
批艾斯,救命恩人和救命恩人的馬掛了的場景我簡直火大…特別熏疼。世間少有的好人啊……′_&>`1,把傷口燃燒,止血,燒壞/結痂止血。
2,馬是歐洲人傳過來的,印第安畜力不發達。密蘇里是印第安人活躍的地方。
3,油性大的樹木容易著火。
4,貧窮戲劇的味道,
5,和法國人交易皮草,和理性之惡做交易,與虎謀皮,也會被法國人傷害。法國人理性典範,因為理性所以極度自信,法國人以高盧精神自居,其實骨子裡是人類精明理性的典範,因為自信可以胡作非為的浪漫,理性的胡鬧。
6,篝火下,人們眼睛裡燃燒著火焰。
7,熊爪,印第安象徵著勇敢,陪伴,祝福,吉姆渴望勇敢,意思是他也不想自己那麼懦弱,吉姆就是那個放空槍,刻水壺的人。
8,人討厭刮玻璃的聲音,是因為人被獅子咬頭蓋骨,狼的牙齒磨過骨骼的聲音,與刮玻璃的聲音相似,所以進化出來的人討厭刮玻璃的聲音,吉姆刮水壺的聲音,使菲茨傑拉德回憶到了過去被割頭皮。
9,格拉斯的妻子被槍殺後,胸前飛走一隻鳥,鳥兒一般代表著聖靈,聖靈的形式一般是鴿型靈,格拉斯的精神支柱,妻子就是她的聖靈。
10,菲茨傑拉德說格拉斯你為你的兒子的生命眨眨眼吧,眨眼就當默認了,默認我就可以殺死你了,格拉斯一直不眨眼睛,最後眨一下,眨眼睛就當做默認這樣的故事也有一些。
11,烏鴉會隨著腐敗的氣味而來,冬日寒鴉最為飢餓,烏鴉叫的意思是報喪,所以大家認為烏鴉不吉利,叫聲傳達出身邊有生命已經死亡腐敗了,當物體發生腐敗的時候,就會吸引烏鴉。背景的意思是:一直都有人死亡。
12,把水丟給格拉斯,水是希望,是救贖,水壺是活下去的希望,水壺在後來一直會出現。那個形狀代表著希望,最後的希望。
13,一個鏡頭裡葉子被凍了,生命被環境囚禁,隨後烏鴉在樹上,之後格拉斯身邊一隻鳥類的骨架,他吃了烏鴉,吃掉了死亡,於是也不怕死亡了。這一組鏡頭展示格拉斯心理變化。
14,熊爪是勇士,友愛,夥伴的象徵,所以把熊爪給吃野牛的印第安人看,印第安人接納了格拉斯。
15,格拉斯順著大河就被沖走了,水意味著聖水,聖水是凈化人的,在大河裡得到拯救,回歸上帝的懷抱。
大河讓人凈化,一部意識流小說,講的也是要被行刑前,跳入大河,得到拯救。後來菲茨傑拉德,也是通過水流到里族人手中,交給里族人審判了。水是聖水,洗滌靈魂,所以人死了的臉在水底映現,意味著回歸上帝。
16,放空槍的吉姆,丟給格拉斯的水壺,都是他的善良,無心殺人。他是善良的。
17,印第安流浪者搭窩救了格拉斯一次。第二次他的馬又救了他。在路上,兩個人吃雪花,雪花是微弱的細微的快樂,他們兩個孤獨悲傷到極致的人,已經接受現實,一點點快樂,就可以活下去了。
18,鐘錶壞了,他們失去了時間,他們都死了。
19,科曼奇人,以劫略為生的部落。
20,火,性慾,力量,原始,回歸生命本源,所以被送到部落里學習的白人青年,都回歸了原始,回歸了自己,後來法國人殺了那個印第安人之後,把他吊在樹上寫「我們都是野蠻人」
21,格拉斯眼睛下有黑斑,這是獵人故意抹上去的,像獵豹眼下的黑斑一樣,是為了避免太陽光線從眼下皮膚反射到眼睛裡,導致追捕獵物時,視線受到雜亂光線的干擾,格拉斯是一個技術很高的獵人。
22,好電影就是看的,要那麼多廢話,就太傻逼了。
23,電影中給幾隻火蟻,留了一個鏡頭,抱團是因為家園被毀滅了。暗示印第安部落被破壞很嚴重。
24,殘破的精神家園是那座教堂,兒子第一次在戰爭中,救贖了自己的靈魂,後來又一次救了自己的生命。信仰雖然崩塌,但依舊救贖了自己。
25,格拉斯回到要塞後,隊長用豬油治癒傷口,加速癒合,這點生活經驗滿滿。
26,在人類生活的地方,人們接水,而人類要塞的小溪流里水是有的,可是很少,意味著人們的信仰很少,這裡有信仰的人很少。為什麼呢?因為隊長是一個資本家,是一個精於算計的美國人,在格拉斯受傷上山時,他決定殺了格拉斯,以免隊伍出現更多死亡,第二,他計算成本和死人,第三,他錢丟了之後,憤怒爆發的更為強烈,第四,他說他信仰上帝,這是很可笑的,所以要塞處水流稀薄。
27,你真的殺了一個軍官么?
我只是殺了一個要殺我兒子的人。
翻譯一下,
你真的是反抗體制了么?
我只是愛護我的家人。
格拉斯:「我已經設下了陷阱」
陷阱就是隊長的身體。
28,傑拉德割掉長官的頭皮,假裝是里族人乾的。
29,最後菲茨傑拉德死了,也是被水帶走,凈化了。
30,最後格拉斯換了衣服和隊長,從熊皮,換到了制服,代表裁決者,蝙蝠俠就是有罪的裁決者,是不被上帝寬恕的人,所以格拉斯將菲茨傑拉德交給了上帝去審判罪惡。
31,西方文學作家裡,人在死後得到救贖,都是他所愛的人,帶他得到上帝,得到寬恕,回歸天堂。所以格拉斯看到自己的女人殘像走了,他大仇已被上天結束,電影結束的呼吸聲結束了,是因為放棄了仇恨。並非是死了,而是得到了解脫。
最後的嘆息,解脫。
都去看《荒野獵人》了嗎?
裡面有一場戲,千萬頭野牛在曠野之中狂奔而過,把小李子看呆了。這段戲很重要,因為野牛曾經也是北美大陸的主人。
『野牛』(buffalo)其實是誤稱。東部美國人在西進運動之中初初來到中西部的大平原,不認識那裡的一些特有動物,就隨意亂叫。這種動物的真實名稱應該是bison,譯作中文,『犎牛』可能更合適。犎是漢語古字,讀feng第一聲,指背部隆起的野牛,正符合bison的特徵。
不過『野牛』傳播已廣,我們也就這麼叫吧。
它渾身長滿粗毛,有像駱駝一樣的隆峰、獅子般的毛髮。一頭雄性野牛站立時高5英尺6英寸至6英尺,體長為9英尺,體重為2000—2800磅。雌性野牛稍小一些。野牛的壽命為20年。
周鋼,《野牛的滅絕與大平原印第安人的命運》,《史學月刊》2002年第7期(以下引文皆出自此文)
野牛原來在北美大陸東部森林地區也有一些。到1850年,它們在西經95度以東地區幾乎消失了,但是在此線以西,它們的數量多不勝數。
在西方殖民者來到之前,北美大平原上的野牛大約有1500萬至5000萬頭。南北戰爭結束後,也就是十九世紀六十年代中期,還有1200萬至1300萬頭,最保守的估計是400萬頭。
《荒野獵人》的故事發生在1823年,正是野牛仍然得以自由奔跑之時。獵人對它們的捕殺只是食物鏈的正常現象。
但自從人們修建了鐵路,情況就不一樣了。
1869年,橫貫美國東西的鐵路大動脈建成。野牛群被分割成南北兩邊。
這是破壞大平原野牛和印第安人之間生態平衡的第一個嚴重的信號,也是對野牛實行野蠻大屠殺的開始。
為了向築路工人供應肉類,鐵路公司開始僱傭獵手大規模獵殺野牛。
獵手威廉-科迪就是因為善於獵殺野牛而得到『野牛比爾』的綽號。他每天跟著一輛貨車沿鐵道行進5至10公里,從被擊斃的12頭野牛身上取下可以食用的肉,運回築路工地。他在17個月內殺死了4280頭野牛。
聯合太平洋鐵路通車以後,獵殺仍在繼續。這時候的目的是保證火車的行駛安全。
1867年春天,一列行駛在哈克至海斯間的火車,因遇到一個巨大的牛群像一股持續不斷的流水般地通過而被耽擱了8個小時。1868年秋,一列火車從埃爾斯沃思到謝里登行走了120英里,通過這個不斷有野牛群吃草的地段,牛密得使火車司機不得不停車好幾次。
除了實際需要,鐵路公司還招攬業餘愛好者來捕殺野牛,這對他們來說是為了贏利,對顧客來說是為了娛樂。射擊場就是火車車廂,又安全又方便又刺激。
堪薩斯太平洋鐵路在勞倫斯站立有一塊醒目的廣告牌,登著二則廣告。一則是從利文沃斯經該站至謝里登的『鐵路短途旅遊與野牛打獵』,登載著開車時間、抵達及返回的日程,聲稱乘客有足夠的時間遇到一頭大野牛。另一則『在平原上打獵』的廣告,語言富有鼓動性,不僅講所有旅客能吃到價錢公道的便餐,往返車票僅為10美元,而且還舉出一名乘客在6小時的狩獵中打死了20頭野牛。
先是為了吃,再是為了安全,然後是為了娛樂,到人們找到野牛的商業價值之後,它們的命運就不可逆轉了。
野牛被殺死後,骨頭被磨成粉末作為肥料出口。
在靠近鐵道邊的地方,常常能見到數百噸的野牛骨被堆成大堆。用白骨鋪成的路直達運貨棚車的車頂。
是的,《荒野獵人》出現了好幾次的小李子在夢境中走到一個巨型骨頭堆前面的鏡頭,那就是野牛的屍骨堆。
兩張照片是不是如出一轍?現實的那張還更嚇人一點。
雖然時間似乎提前了一點。或許那是小李子已經預見這種動物的命運?
這種命運也同樣屬於北美壯美的荒野與在這片荒野上生活的印第安人。
除了骨頭,野牛的皮毛也進入了商業貿易之中。傳送帶、皮革傢具、地板和牆壁的覆蓋物、皮革車廂、雪橇、櫃車、馬具、皮帶、皮鞋,人們發現野牛皮大有用場。賓夕法尼亞的製革廠以每張1至3美元的價格收購野牛皮。堪薩斯的獵手約翰-R-庫克和他的同伴交出了2000張,他一個人就佔了892張。
1872年至1874年,運向東部的野牛皮為137萬8359張,野牛肉為675.1萬磅,野牛骨為3238.065萬磅。
就這樣,種族滅絕式的大屠殺持續多年。有統計表明,1872年至1874年每年有300萬頭野牛被殺死。1883年,某個博物館的遠征隊去西部尋找野牛標本,他們只找到不足200頭。1903年,北美大平原的野牛隻剩34頭。
這是加拿大最後的野牛,拍攝於1902年。
一個數量曾經多到令人瞠目結舌、任何人都認為永遠不會滅絕的物種,就這樣被人類全部消滅了。
與野牛的命運相同的是北美大陸的原住民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的歷史你們都知道,不多說了。有論者認為:
野牛的滅絕使大平原的印第安人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使他們最終不得不接受美國政府的強制同化政策。美國政府對印第安人推行的縮小保留區政策和軍事『討伐』的戰爭政策並非是使他們屈從的根本原因。白種人之所以最後戰勝印第安人,是因為職業獵手對大平原野牛的大屠殺使野牛滅絕的結果。
野牛對印第安人實在太重要了。它的毛被織成毯子和披肩,比較長的毛編成馬韁繩。皮被製成皮革,用來做帳篷和床,縫製皮衣和做鞋,沒有鞣製的皮革用來做小舟、馬鞍、馬籠頭、栓馬繩、套索、鞭梢。角可以做長柄勺和湯匙。骨頭做馬鞍架、戰鬥用的棍棒、刮牛毛的刮刀、裝大碗的器具、錐子。跟腱做弓弦、穿珠子和縫衣服帳篷的線。胃做喝水的水袋。蹄熬成膠,用來粘箭頭和別的東西。尾巴做繩刷。牛糞晒乾後做燃料。野牛的油脂用來做蠟燭和肥皂。
渾身都是寶。有人說,野牛就是印第安人的『賓士的百貨商店』。
1867年至1883年,是野牛滅絕的17年,也是印第安人反抗白人開拓者和美軍鬥爭最壯烈的時期。這不是偶然的。
在野牛群沒有被屠殺殆盡前,儘管美國軍隊的每次武力征討能使一些印第安人被迫回到保留區,但只要有巨大的野牛群在草原上漫遊,他們就會不時越出保留區,尾隨牛群回到故地,繼續維持其狩獵的流動生活方式。然而,1883年大平原上的野牛被滅絕後,印第安人就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只能在不斷縮小的保留區接受聯邦政府的施捨了。
回到《荒野獵人》這部電影。它講的是一個復仇故事,是血債血償,但這個『債』只是菲茲傑拉德欠格拉斯的債嗎?
導演顯然並不這樣想。
它還是美國欠印第安人的債。
人類欠自然的債。
這樣的債,又該如何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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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發在了『美麗閱讀』專欄里,《荒野獵人》那群野牛背後有一個悲慘的故事:沒過多久它們就被人類無情滅絕了 - 美麗閱讀 - 知乎專欄。
這個專欄還講了很多有趣的故事,歡迎關註:美麗閱讀 - 知乎專欄。
說兩個我看到的:
1.小李子被瀑布沖走的時候水是清澈流動的,象徵著生;而湯老師最後被殺死扔進水裡的時候水是渾濁骯髒的,象徵死。
2.那個螺旋(?)圖案的水壺出現了三次,每次都有不同的深意。
格拉斯對抗菲茨傑拉德。
導演你一定是個文學愛好者吧!
遇到那個分他肉吃的印第安人大叔那段,後來小李因傷從馬上摔下來,當晚大叔給小李搭了個棚子,把石頭燒熱然後放在棚子里,再拿雪蓋在石頭上,蒸出水蒸氣給小李保暖!!當時就驚嘆土著人的智慧!!如此原始的桑拿方式,太炫酷了
細思極恐
〔劇透慎點〕~~~~~~~~~~~~~~~~~~~~~~~~~~大壞蛋菲茲傑拉德途經被襲擊的印第安部落時,提醒布里傑說"要時刻注意背後,這些印第安人有時會裝死"。片尾Glass為了引出暗處的菲茲傑拉德,利用樹枝將死去的隊長偽裝成自己,而自己則裝死偽裝成屍體,首尾呼應。知乎首答~好緊張~
儘管網上已有高清資源,仍強烈建議大家去影院觀看,攝影師近乎炫技,鏡頭下的冬季北美風光恢宏,蒼涼,堪比《瘋狂麥克斯》,每一幀都可以做屏保,恍惚間我以為自己在看《人與自然》《動物世界》……《國家地理》上刊登的攝影作品不過如此,如果不在大銀幕下觀看效果會大打折扣。
另外,看得過程中想起了幾年前的一部講台灣原著民抗日的電影《賽德克·巴萊》,我也不知道為啥,腦洞是天生的……
最後,As long as you can still grab a breath, you fight. 只要一息尚存,就不得不戰-《荒野獵人》
蟹蟹點贊的盆友們
1 給本片背景音樂打101分 不怕配樂製作者驕傲
故事情節在配樂的轉換下 自然過渡
主角格拉斯悲傷回憶時與多次遇險時的大提琴弦樂與重鼓點 總是讓我想起命運交響曲或者是悲愴 如悲壯的英雄史詩 相當打動人
果然是坂本龍一 太棒了
追逐奔跑時的 快速打擊鼓點 緊張氣氛的營造非常成功感覺到觀眾都不自覺屏住了呼吸
2 我注意到 影片內對最大的反派菲茨傑拉德的性格塑造
傑拉德在殺害主角兒子 拋棄主角後 在山洞和對拋棄格拉斯感到內疚的小年輕對話時 露出了難得的真摯表情 大概也能解釋傑拉德的這種極端自私是為何
反派傑拉德說 他父親從不信什麼宗教 只相信自己 在一次遇險後 陷入了斷糧的絕境 在那時他父親看到了他眼裡的閃著仁慈光環的上帝---一隻胖胖的松鼠。是的,他父親在心中虔誠的讚美了這個給他希望的上帝之後
「Then I eat that son of bitch"
傑拉德所受的家教與他的極端性格可見一斑
滿臉鮮血大口吃著生肉的野蠻人 內心卻善良 待人卻真誠
號稱是文明世界的西方人 卻盡顯人性之惡
同時 那位部族長老在跟法國人談交易時憤怒的對白也讓我印象深刻
「你們有什麼資格跟我們談條件 你們現在所擁有的 全部都是我們的 土地 牲畜…」
真大實話
《荒野獵人》影評
這是一部讓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成功得到夢寐以求小金人的片子,這部影片在2016年1月獲得第73屆金球獎劇情類最佳電影獎,最佳男主角獎和最佳導演獎,2016年2月29日該片在第88屆奧斯卡金像獎同時獲得最佳導演獎,最佳男主角獎和最佳攝影獎。
影片根據麥克爾*彭克同名長篇小說改編,講述小李子飾演的修*格拉斯護送一批皮草商人運貨,在一次打獵行動中被熊所傷,船長顧菲茨和布里傑留下來照顧他,然而菲茨的目的竟然是為了錢,於是他殺了格拉斯的兒子,並說服布里傑將格拉斯拋棄在荒野中,但是格拉斯卻憑著強大的怨氣從活埋坑中爬出並踏上了自救與復仇之路。
這部戲很容易讓人感受到小李子的誠意,無關於功名,他在片中的付出絕對值一座小金人,為了力求顯示在荒野中生存的艱苦,他生吃魚,吃動物內臟,為了取暖剖開新鮮的馬屍取出內臟,脫光衣服躲在腹腔內取暖,活脫脫站在食物鏈的頂端,堪與貝爺媲美。這部影片最讓人震撼的便是其真實性,真實的在雪地里摸爬滾打,這充分的顯示出了一位優秀演員的職業素養。
與此同時,影片引發了我對人性的思考,到底是充滿殺氣的大自然可怕,還是變幻莫測的人心可怕,我想應該是後者,格拉斯通過搏鬥戰勝熊,最後卻差點死於被隊友活埋,他在原始森林裡受凍,還要躲避里族人追殺,自己的殺子仇人卻在大本營中開心的數錢,還在編自己已經妥善為道格拉斯處理後事,並假惺惺的自責沒能為他立個十字架,人性的可怕就在於這裡,你原以為隊友在你身邊,自己可以放心的把後背交給他,然後好好應對面前的敵人,但隊友卻給了你一刀,還告訴別人這是為你好。
影片中格拉斯經常出現幻覺,他總能看到死去的妻兒回來了,用土著於對他說:「颳風的時候,你就站在樹的前面,你會看到樹的葉子掉下來,可他的枝幹卻紋絲不動,格拉斯便是這樣一棵樹,因為有了妻子和兒子的愛在心中,他便有了可以讓他勇敢地在風雨之中頑強的活下去,這也許就是影片的真諦吧。
越是艱難的處境越能認清一個人的本質,是好是壞是高尚是低賤,在沒有法律約束的蠻荒之地,一切邪惡都會衝破牢籠,真正重要的是一個人能否在沒有法律的約束的情況下依舊善良,用自己心裡的善念來約束自己,這便是我看這部片子最大的收穫。
就一個!二十年前小李子在《泰坦尼克號》裡面沒登上去的浮木,在二十年後終於在瀑布里救了小李子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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