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平之戰,面對數以十萬計的降卒,如果白起施加刖刑會如何?

關於《長平之戰,面對四十萬趙降卒,白起有沒有比坑殺更好的辦法?》的提問。

殺光降卒固然可以打擊敵對國家的心理,但也迫使六國團結起來反抗。
假設白起將十萬降卒(這是為了避免人數的爭論)施加刖刑會如何?

刖刑就是砍腳,砍腳的人著踴。《左傳·昭公三年》:景公繁於刑,踴貴屨賤。
受過臏刑的人無法回到到戰場上,不能危及秦國安全。
同時又保留了一定的勞動能力,可以成為農奴來源。
《禮記·王制》:瘖、聾、跛躃、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

如果認為短期內不能利用這些刑徒(比如口糧不足、擴土不易、仇恨、體制問題)
而逐回趙國涉嫌資敵,(雖然我覺得逐回趙國『是猶取之內府而藏之外府也』)
那麼施以斷指之刑,使之不能勞動,豈不是更能增加趙國經濟包袱,加速其崩潰?

所以為什麼白起不使用任何一種肉刑,而仍然堅持殺光降卒呢?


坑殺不是活埋,而是集體殺死後一起掩埋,實施起來極為簡單快捷。最方便的莫過於先繳械,好言安撫後安置起來,然後趁其不備包圍營地放火+弓箭射殺。比起一個個上刑再止血簡直方便到哪去了。項王當時就這麼乾的。


當然這些人顯然也不能作為農奴帶回去。秦國是不缺勞動力的,相反其擴張的最大動力正是因為人口指數膨脹造成的馬爾薩斯陷阱,還需要往回帶殘廢的半勞動力?

當然也不可能編入秦軍。除去你說的幾點因素,要知道這些人可不是後世靠打仗吃飯的脫產軍人,而是亦兵亦農的青壯。父老妻小,宅第產業都在趙國,你說編入秦軍他們就願意跟著走?

至於團結起來反抗就更有意思了,因為各國聯盟時各懷鬼胎,很容易陷入囚徒困境,倒還真不見得能威脅到秦國。況且長平戰前趙國除了經濟實力和組織能力外其餘方面並不落後於秦國。對於紛紛衰落的五國來說趙國和秦國一樣都是王八蛋,都是他們國家安全的大威脅。無論秦勝或趙勝,他們最終的結果也並沒有什麼不同。彼時趙國經歷了武靈、惠文兩代的改革,已經完成了郡縣治和中央集權,而且上下同心,假若歷史出現意外,打垮秦國的趙國一樣會成為一個擋不住的超級大國,開始他們宰割天下的征程。在這樣的情況下談什麼六國聯合。廉頗伐齊攻燕下魏城的時候戰鬥力爆表,卻不願和秦國交惡。無非是他是個明白人,早就意識到了與其結盟鄰國保衛國家安全,不如直接吞併他們增強自己的實力。


最後,被俘虜的這些趙國軍隊,即使按照現在的估算少說也有好幾萬。 被俘後原來的軍內秩序崩潰了,失去了領導者和後勤體系,沒有糧食和補給線的支持,還個個被砍了一條腿(或者斷了手指頭)。即使秦軍給水給乾糧,你確定他們能自己徒步二百公里回趙國?或者秦國給派兵護送回去?那可是數萬人的隊伍,又不是走平直寬闊的柏油路。指揮調度誰來做?秩序誰來維持?秦軍還得負責幫他們重建軍官團和指揮序列,然後再發回一部分武器用以其維持秩序么?


即使秦軍為了噁心趙國真的這麼做,以這些人的傷勢和身體狀況,再加上後勤的缺乏,紮營、給水、防疫這些行軍途中的必要工作都沒有人能來做,這樣走幾天,真正能活著回邯鄲的能有幾個?

拖垮經濟?這就更可笑了。這幫殘廢假若真有幸成功回國,等待他們的也只是死路一條。失去了部分勞動力的他們會面臨土地被兼并和被社會拋棄、最終慘死街頭田間的悲慘結局,難道那個時候自身難保的趙國政府還會建立社保來保障這些人的生計么?或者給他們配給糧?烈士補助?

這造成的後果和直接殺了他們有何區別?趙國如果這時候經濟崩潰,其原因也只能是巨大的健壯勞動力缺口,而不是這些只會吃飯的嘴。


秦軍急攻。一朝城破,邯鄲十萬老幼尚且不能身免,國家難道還會去管你們這幫廢人的死活么?


這就是戰國後期的軍國主義社會形態,你怎麼能用現代社會的價值觀去評判它呢?


在當時那種情況殺是唯一的選擇……
原因如下
你給那幫人剁了腳,人回去雖然勞動力沒有,人小雞雞還好著呢,人還可以生娃,過一陣趙又有人了
剁腳在當時的醫療條件下,秦國自己傷兵不去治療,還憋著給敵人止血?
就算不止血,直接剁了和殺了有什麼區別。
給全殺了,使得趙國再無力抗衡秦國不留後患,秦是要一統的啊。
最後,秦養不起那麼多人,那不是一個講人權的時代,縱使殺降在那時候也不對,殺光也是對秦來說最佳選擇。


無法解決幾十萬人吃飯問題


推薦閱讀:

白起為什麼一生殺這麼多人?
白起真的坑殺了四十萬趙卒嗎?

TAG:軍事 | 戰爭 | 春秋戰國東周 | 長平之戰 | 白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