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甘肅永昌 2015 年 12 月 28 日發生的少女超市偷竊後墜樓事件?

事件起因為12月28日中午從城關鎮御山城市廣場E座高層墜樓死亡女孩趙某的家屬到華東超市東街店討要說法,引起群眾聚集圍觀,當日14時30分許,超市門口聚集人數達到上千人,部分人員起鬨並衝擊超市。
為查明事實真相,公安機關調取了華東超市東街店監控錄像並做了調查取證。以下是官方說明:

事發現場散發傳單:

兩圖對比,各位自行評價。網上還有一些視頻可以自己找。


1.這個宣傳紙掩蓋了[趙琴母親在超市裡當眾責罵女兒]的事實
2.刻意在開頭強調[趙琴父親以賣爆米花營生],意在強調其弱者地位
3.[趙琴在超市裡被抓時,旁觀的顧客勸說放人]。我就問,這個時候趙琴母親還沒到超市,而擬制這份文書的人是站在趙琴這一邊,自然獲取的信息來自於趙琴父母。所以趙琴父母又是如何知道「有顧客勸說」這一事實?我看屬於作者添油加醋,假借旁觀者之口,表明立場。
4.未成年人在超市偷竊,如果不請家長,不通知學校,我就問還有什麼處置方法是合理的?

5.私貨:我個人認為,是趙琴母親逼死了自己女兒。當眾責罵女兒,讓其自尊心受傷。管教無方,女兒還去超市偷了不少東西。女兒14:33衝出超市後,也不管她去哪,自己回爆米花攤位繼續做生意,等學校打電話來說沒見到趙琴,她才知道女兒沒去上課。大家覺得這個人配做母親嗎?


依鬧治國,按鬧分配。


目前審查了30多人,26人被採取措施,其中有2人為未成年人、9人為刑滿釋放人員、7人曾受過司法機關打擊處理。主要是這些人在煽動鬧事,利用了群眾的善良,發泄對社會的不滿。


父親在該地任職,以上為從父親處得到的一些後續處理的跟進,事情發展到現在早已不是女孩家人和超市掌控之中,此事也只是被不懷好意的一些人當造成官民矛盾契機來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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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超市和家屬雙方已經達成賠償協議,女孩兒遺體被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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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


案件偵破最新進展:抓獲審查36人,其中未成年人2人。刑事拘留30人,其中受到過刑事打擊的刑滿釋放人員13人、受到過治安行政處罰的7人。還有部分未到案的,公安部門正加大抓捕力度。同時發布通告,敦促涉案人員自首,並請市民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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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老闆同意賠償女孩家屬85萬。


超市老闆為幾塊巧克力逼死女學生,在資本家眼裡人命還不如幾塊糖!淳樸正直的市民們憤怒了!
——我相信事件中群眾和相當一部分網民是被類似傳言鼓動。

看新聞圖:

(圖片來自騰訊新聞) 最開始群眾聚集事件比網路上的爭議更早,微博炒客和坊間大嬸造謠傳謠那個神似我就呵呵了。目前媒體公布警方目前的調查結果大概是這樣的:

經公安機關調取華東超市東街店監控錄像及調查取證,初步查明,死者趙某,女,漢族,生於2003年6月10日,武威市涼州區人,現租住永昌縣城關鎮小壩村一社,永昌縣某中學學生。該學生當日中午到華東超市東街店購買礦泉水時偷竊該超市巧克力、衣帽掛鉤和果粒爽等商品,13時31分離開時被超市營業員發現,讓其打電話叫家長前來處理。14時15分其母親張某某到場,與超市工作人員進行交涉處理,期間張某某對趙某進行了責打,趙某於14時33分自行離開超市。14時55分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群眾報警,稱一名女孩從城關鎮御山城市廣場E座高層墜樓,經查明墜樓女孩系趙某,當場死亡。(騰訊新聞發布)

如我在本文開頭所說,超市方遭千夫所指,成為害一位花季少女死亡的罪魁禍首。
我認為現場圍攻超市討說法的和網路上責罵超市的是同一類人,總結網路上責罵超市的觀點大概是以下幾種:

一、女學生偷得太少,不應視作盜竊行為,更不至於會犯法;

二、超市方沒有執法權,不能扣留女學生,不能罰款私了,超市應該選擇報警;

三、超市方追究過重,未小事化了;

四、超市方有意逼死了女學生;

五、她還是孩子,超市方沒人性。

(判斷來源於瀏覽了數百條微博及網路主流媒體相關報道下的評論)

只要稍微分析一下道理,參考一下道德,引鑒一條法律,使用一點邏輯,這些觀點都是絲毫站不住腳的。我很想反駁他們觀點,卻發現無從說起,解釋一加一等於二的難點不在於難算,在於無法輕易提高對方智商。

如果發表這些觀點的是同一類人,這些觀點本身就自相矛盾,再結合以往類似事件時這類人的反應,更是找不到邏輯和規律,所以我們不應該將它視作一種理念,實際上這些聲音只是意見而已,它來自於某種衝動,也就是說,它的背後動機其實和本案沒啥關係,事件只是給了民意爆發一個機遇,至於事件實情和公理對這群激情澎湃的民眾來說其實不重要。

歷史上有很多類似的事件,黃巾起義、太平天國、義和團和近代那個不可以提起的事(一幫學生湊起來干某事,干著干著嗨了,忘了當初來幹嘛,被驚動的當局問他們到底想要幹嘛,他們想了想說我們要干你丫的!) 都有這個現象在其中起某種作用。

騙人的最高境界是自騙,就好比純粹的肉慾很多時候會被偽裝成純粹的愛,偽裝之深致使偽裝者連自己都相信!

無知是這種惡劣民意形成所需第一個必要條件,雖然無知者有些時候是無辜的。在某些壓抑環境下成長起來的人,指出他們觀念之不合理,他們感覺到的卻是他們的個人意志被忽視,這種時候,他們背後的訴求才是關鍵。此時一切與他們主張相悖的事物他們都反對,有人開始質疑證據有假,有人開始質疑案情有隱瞞,更有甚者言之確鑿地說此事定有蹊蹺,女孩一定被超市方非常對待,否則不會自殺。這種時候他們會與正常的懷疑者有區別,區別就是一般人懷疑被證實前不會採取行動,而他們會繞過證實階段,直接採取懷疑已經被證實後的行動。

市長被打那是必須的流程(誰知道究竟打沒打?反正他需要被打),不然怎麼能顯得咱們屁民當家作主呢!霎時間彷彿又回到紅兵小將時代,讓你明白什麼叫民主!民主就是我們是民,我們是主,你們是奴!

理念合理性尚不完善,卻不將行動致力於探討,而是全力瘋狂推行,諸如此類民意大潮下,常有弄潮兒名利雙收。所以我真的害怕,我怕事情背後那些炒客的嘴臉,怕他們為了可笑的網路知名度關注度,玩弄政府和百姓,怕最後沒人能懲治他們。

媒體報道,群眾事件發生後,市政府主要領導趕到現場安撫群眾,好言相勸,猢猻滿意,散去;空留冤枉的超市老闆,悲痛欲絕的死者家屬,年輕死者的亡魂。網路上的熱議也會歲時間冷卻,誰時下噴得最歡,對事態後續最漠不關心。

此事喧囂過後,誰敢說以後不會再有盜竊?誰敢說不會再有抓賊的超市?誰敢說不會再有私了?誰敢說不會再有不懂教育的父母?誰敢說不會再有意志脆弱的孩子?誰敢說不會再有無知卻願意意氣之爭的圍觀群眾?就這麼回事,風頭一過,人走茶涼。這些從未被解決的問題無人關心,在事後都存留下來,為演出一場新的悲劇做準備。

我真可憐那個超市老闆,人家開個超市還怕賊光顧,如今這賊不能打不能罵,送派出所還有點大動干戈,人家幾天之後沒事出來石頭丟你玻璃窗一下你也得受著,給點錢私了吧,這錢不叫罰款怎麼能弘揚正氣?可是這下好了,被偷之後息事寧人的還沒喊冤呢賊先冤死了,賊冤死了不說,還來一幫替賊喊冤的!

最後一句話送給最後還堅持替女學生說話說到知乎里的:女學生偷,女學生挨打,學生自殺,和開超市的半點關係沒有。(感謝舉報人,感謝知乎審核,我不敢罵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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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里有朋友說到的事給我提了個醒,我在這裡說一下我看各種新聞類事件秉承的原則:與我有關的信息,我自己來分辯真偽,並不會將自己主觀分辨結果確定化並輕易強加給別人;與我無關的信息,我會先將一切可用資訊信以為真,並通過來源可靠性儘可能推導出客觀的結果來發表見解。
我前面說過以確定的態度對待沒有證據的懷疑是何種行為,如果事件再與自己無關,這不僅是對自己的為人不負責,更是對他人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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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答被封了三天,從絕對領先的得票之驚喜感到目前解封之僥倖,感受頗多。
感謝舉報人,感謝知乎團隊,感謝回答被封期間還看評論點感謝的朋友,非常感謝!我不是諷刺誰,是我聯想到那群認為自己所做之事天經地義的人,其中或有在此的你我,或有過去的你我。所以,於你於我,反思是件好事。
我們想要法律時,莫忘法律的音容笑貌,道德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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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上消息說,超市可能會接受高達八十多萬元索賠,私以為此案一旦廣為人知,惡劣影響或將超過彭宇案。


那些說超市該如何對女孩溫柔以待的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人家開超市是為了賺錢的,你以為是為了拯救世界的嗎?


看到這個新聞我一陣惡寒,為什麼?因為我家在我高中期間也是開超市的,也發生過不少未成年人盜竊的事情。
我家超市很正規,有監控有警報門有店員,偶爾會有人來偷竊,幾乎都是小學高年級或初中生。對於一些小金額,如拿根棒棒糖之類的,通常發現我們只會讓他支付本來價值或歸還原物,基本不會報警和通知學校,但家長一定會請。
有一次,三個小學生在店員忙著早上貨品上架時團伙協作偷了收款機里一沓紙幣,金額超過一千。
一切被監控拍下,這三個小學生也是慣偷,照理請家長,但這次還報了警。我由衷地感謝其中一位機智的店員沒理會我媽媽的話報了警。
那三個孩子其中一個回家遭到了暴打,另外兩知曉後根本沒回家,去了水庫,揚言自殺!!!
這時候,這三個孩子一下子變成了受害者,我媽媽以及店員擔驚受怕在水庫好言相勸害怕他們跳下去。這三個孩子家長更奇怪了,此時嚎啕大哭極盡撒潑之能事,甚至責怪我家超市不近人情將她孩子逼上絕路。
幸好,我們報了警。幸好,監控顯示我們沒跟孩子做任何接觸,並清晰記錄了案發過程。
當圍觀人群越來越多時,我媽媽說錢不要他們賠了,說只是錢不小心掉在地上被他們撿走他們沒有偷。那兩個以死相逼的孩子和他們家長一起露出了勝利者的姿態。
那兩個孩子會真的自尋短見嗎?也許。
他們為什麼去走極端呢?也許是面子,是自尊,也有可能他們是不敢承受來自父母的怒火,也有可能只是純粹想向超市擁有者進行威脅和炫耀。
在那起事件中,我很感激我家沒遇上那樣的暴民,我很慶幸監控和警察可以釐清是非。我更慶幸,我媽媽有先見之明把超市轉手了,畢竟小本經營真沒多少利潤,碰上這樣的一個賠85萬我家還要不要過了。


在超市工作的來答一答,熊孩子在超市偷拿的現象很常見,有單獨來的,有一群來的,最多一次抓到過十一個,一般是偷些吃的,還有偷搖搖車裡的硬幣,也有膽大的偷現金,曾經有一個三年級的小孩,偷了2000多元的現金。
對這些小孩,一般都是叫到辦公室登記一下名字,學校,班級然後通知家長領走,吃了的照價賠,家長要打還得攔著。如果有第二次抓到的,通知學校,把照片發到防損部,到店直接哄出去。

這次超市的做法個人認為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一心想搞個大新聞的媒體,衝擊超市的組織者和粗暴教育的家長。
貧窮不是墮落的理由!

本來想把關於媒體的話刪了,但又看見了這樣的文章
http://3g.163.com/touch/article.html?from=xdocid=BC4O07RK00014Q4P

還是留著吧。
新聞後續說女孩已經火化,超市和家屬簽了賠償協議,呵呵個呸了,為了維穩就不管違法的了。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屍體有時候比活人有用,一群蛆蟲能吃飽了。


為了防止被「和諧」,我把我們的文章也貼在這裡。並且統一答覆一下:85萬屬實。

2016年1月4日

今天,耿直哥想和大家說一件這兩天讓很多人感到荒唐、氣憤、甚至絕望,卻又很無奈的事情…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2015年12月28日,在甘肅永昌縣,一個13歲的初中女生在當地一家超市盜竊了價值128元的財物,但在離開時觸發了超市的報警器,結果被工作人員發現。之後,超市方面搜了她的外套,發現女孩偷了巧克力等不少零食(見下圖)。於是,超市聯繫了女孩的家長,要求賠償100元。

女孩的家長來到超市後打了孩子,然後賠了95元。之後女孩離去,不知所蹤,女孩的母親以為孩子回去上學了,也沒有再去找孩子。

但令所有人意外的是,孩子離開超市後,居然直接選擇了跳樓自殺…

更令人意外的是,在這起主要是由於家庭教育問題而引發的悲劇發生後,超市方面卻遭到了死者家屬的圍攻,並且在死者家屬的惡意煽動和網上一些大V與媒體為博眼球的炒作下,還爆發了群體性聚集事件,連前去維穩的地方官都被打了…

最終,雖然在事件中參與「打砸搶」的多名有犯罪前科的暴徒被抓,但在各方面的「壓力」下,超市卻與死者家屬簽訂了協議,同意賠償85萬….

荒唐!難以置信!——這,是很多在外地、在大城市圍觀此事的網友,看到這樣的結局後,所發出的感慨。

在多條轉發過萬的關於此事的微博下面,網友們紛紛在質問:女孩之所以會跑去偷東西,之所以會走上絕路,難道不是家長粗暴教育,和動手打孩子導致的么?可憑什麼要讓責任不大的超市,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這麼做的法律依據是什麼?說好的「法治社會」呢?

更有網友直白地諷刺說:這哪裡是什麼「依法治國」,分明就是「按鬧分配」!

說實話,耿直哥起初也是這麼想的。畢竟,如果這種案子走正規的法律途徑解決,超市需要承擔的恐怕只會是次要責任,賠償金額並不會這麼多。然而,為了維穩,當地卻要讓超市承擔主要責任,這明顯是不公正的。

甚至於,我昨天就已經寫好了一篇怒撕當地政府的文章,準備發表…


然而,當我進一步了解到了超市已經接受這一85萬的賠償協議的內情後,我的氣憤卻變成了一種無奈,甚至絕望…


怎麼說呢…雖然在來自城市的高學歷網民看來,這件事必須走法律途徑解決,可是在甘肅省永昌縣那樣的小縣城,當地人更看重的卻不是「法律」,而是「人情」,哪怕那種「人情觀」是「不顧事實」的,甚至是「不分是非的」…

比如,一個很直觀的例子是,在知乎網這樣一個高學歷城市人群聚集的平台上,網民對於此事的看法,與永昌當地貼吧和論壇中更多的當地網民對此事的看法,就存在著「天壤之別」。

在知乎網,絕大多數網民更關心的是事件的事實,然後才基於事實發表觀點。所以,他們才會普遍認為,雖然孩子的離世是悲劇,雖然超市在處理此事時確實存在一些問題,比如無權搜女孩外套,也無權罰款,應該直接報警——但主要責任應該在家長,是家庭教育不力和簡單粗暴,才導致孩子沒有「是非觀」地去偷東西,才導致孩子被家長打後選擇走絕路。此外,雖然女孩家窮,但貧困不是違法的借口。

但在「永昌貼吧」上,雖然也有不少網友持類似知乎網友的這種觀點,可更多網友關心的則是所謂的「人情」。他們認為,「家庭貧困」、「孩子又丟了性命」的女孩一家,是徹底的弱者,所以「同情」弱者才是正義的,而批評女孩一家的人則是「冷血」的,至於那 「強勢」的超市,更應該無條件地給出賠償…

對比上述知乎和永昌貼吧上的主流觀點,孰對孰錯自然一目了然。可問題是,那家超市畢竟不是開在知乎網上,而是開在永昌縣。所以,才會有來自當地「開明」的知情者無奈地透露,其實超市這麼做,也是為了可以早日了結此事,配合政府安撫當地的「民意」。否則,如果真的要扛下去,恐怕連再開門的可能性都會沒有了…

據悉,甚至當地已經有人揚言,如果超市不賠償死者85萬,就會呼籲當地人都抵制超市,而且超市的人見一個打一個…

其實,也不僅僅是永昌,在我國很多缺乏法律精神、固守「狹隘人情觀」的小縣城和小城市,類似這種「會鬧的孩子有奶吃」的故事比比皆是,不勝枚舉…當然這並不是說大城市就沒有,只是相對來說,出現的頻率遠小於前者。

▲比如「臭名昭著」的醫鬧

可是,很多高學歷的大城市網友都十分清楚:

這種只看「人情」和「民意」、不看事實和法律的斷案方式,雖然短時間內可以讓社會情緒迅速「穩定」,卻無異於一種「精神鴉片」,是在強化「法律在人情社會可以讓步」的錯誤觀念。而這終將反噬我們社會的公平與公正,創造無數的「道德碰瓷」,更給權貴們屢屢突破法律的底線創造無數看似正當的借口…

而這,恐怕也是為何越來越多渴望公平、有抱負的年輕人,不斷逃離小城市的原因吧…


最後,耿直哥想再給大家再介紹一個2012年發生在美國的相似案例:

那個自殺的男孩14歲,在學校的超市偷東西被老師抓住了,結果被批評了。誰知孩子承受不了,選擇了上吊自盡。

事發後,沒有「憤怒的公眾」去圍堵學校,美國的媒體和公知大V也沒有借這個孩子的死炒作,煽風點火。學校也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當年的報道截圖

但孩子身為大學教授的父親卻沒有想開,反而在孩子的學校多次縱火,甚至揚言要槍殺訓斥孩子的老師,並讓全校200多名孩子陪葬!幸運的是,警方提前逮捕了他。

最終,這位父親於2013年被法庭判決入獄14年。

此外,另一個同樣發生在2012年的案子,說的美國一位母親拉扯三個孩子,生活很艱辛。她13歲的兒子因為天冷,鞋子也破了,就到店裡偷了一雙鞋子穿,卻因此被捕。

然而,他們所租住公寓管理員稱社區對犯罪零容忍,把他們全家趕了出去,導致他們無家可歸者…

同樣的,在這起案件中,公寓管理員並沒有承擔任何責任。

而我之所以要給大家介紹這兩個案子,是因為自從事發以來,網上就不斷有公知,先是炒作這個事情是類似於「阿拉伯之春」的事件,是「革命」的前兆。但被網民打臉後,他們又拿編造的美國雞湯故事來說事,宣稱「美國就不會發生女孩跳樓的事情」:

對此,耿直哥只想說,請公知們多做些「珍惜自己智商」的事情,也請大家擦亮眼睛,遠離這些腦子不正常的公知大V。


我就想問問,這個世界上真的有你們說的那種超市嗎?有的話在哪告訴我行不行?
我保證每次進你們超市,一次就拿100的東西,要是被發現了,不是不買就行了嗎?你們即無權表明我是盜竊,也無權扣押我,如果你們一定要扣押我要我付錢,這可是限制人身自由+強買強賣喲,至於你們沒發現嘛,那我一天的口糧可是有找落了。
我終於在2016年找到了無風險套利模型,請各位聖母趕緊把地址給我,謝謝了


百度了下具體經過:

女孩超市偷竊被抓現行
12月28日,記者擠進超市採訪,死者趙某的母親幾度昏厥,當地警方在現場維持秩序,醫護人員也趕到了現場。趙某的父親趙長軍泣不成聲,斷斷續續向記者講述了事件的大致經過:「我和妻子平日里在永昌縣城賣爆米花,供兩個孩子上學。12月28日中午,妻子去小姨家幫忙,我得守著爆米花攤子,因沒辦法做飯,桌子上留了錢,讓女兒自己想辦法吃飯。13時許,女兒趙某離家去學校。13時10分許,妻子接到縣城華東超市老闆打來的電話,說女兒偷拿了超市的巧克力,要求家長前來賠付。妻子連忙趕往華東超市,因妻子身上只帶了30元錢,而超市要求至少賠付100元,只好來爆米花攤點取錢。14時20分,妻子湊了95元錢賠付給超市。」

不堪受辱跳樓自殺
永昌縣華東超市一位姓盧的負責人說,28日13時許,超市工作人員發現一名小姑娘走到超市出口時超市報警器響了。工作人員對小姑娘進行了檢查,結果發現小姑娘的口袋及衣服裡面塞了多條巧克力,於是工作人員要求小姑娘提供家人電話號碼。不一會兒,小姑娘的媽媽趕到後,對小姑娘進行責罵和拉扯。對此,超市工作人員進行了勸阻。由於小姑娘媽媽身上沒有帶錢,又回去取了一趟錢,最後給超市賠錢了事。 當日14時許,趙長軍的妻子回到了爆米花攤點。趙長軍追問:「女兒呢?」妻子回答:「大概是去上課了吧!」趙長軍打髮妻子到女兒上學的永昌縣七中去看看。當妻子趕到學校門口時,正好接到女兒班主任老師打來的電話,老師問孩子為什麼沒有到學校上課?妻子一聽頓時慌了。她和趙長軍及親戚朋友們立即分赴永昌縣城各處尋找。15時許,有人傳言一個小姑娘從廣場的25層高樓上跳下身亡,趙某的母親趕到事發地點,發現跳樓身亡的正是自己的女兒趙某。原來趙某趁母親與超市交涉時,爬上了永昌廣場邊某建築物的17層繼而一躍而下,摔在了裙樓三層的頂部身亡。

仔細看了下,要說不堪辱罵也是不堪媽媽的辱罵吧。期間超市工作人員還試圖制止死者母親的行為的。 很可能是死者母親沒有控制好情緒。

另外我不覺得超市有什麼錯。那些說什麼幾十塊的東西罷了,送就送了吧,手有餘香……你妹啊,你當超市是慈善機構?老闆沒直接報警已經顧及她的面子了吧。更何況老闆只是索要賠償罷了,也談不上巨額,據上面的描述,更沒有毆打辱罵死者,對死者母親的責打還進行了勸說。我覺得沒有任何不妥。

其他群眾不過尋釁滋事罷了。

這姑娘,東西是她偷的,事是她惹的,樓是她跳的,可憐可悲但不值得同情。
反正,我挺同情超市的。

(我曾揣測小姑娘是被人指使去偷的,可能本人並不願意,沒證據所以就刪了,風口浪尖不亂說話了)

補充Ps.那些說找警察的聖母,如果警察來了她一樣跳樓怎麼辦?你們是不是連警察一樣罵?找不找警察跟她跳樓沒有關係,不要覺得報警她就不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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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多評論,我基本上一一看過了。講個好玩的段子吧。

某個渣男出軌了,被女友發現了,女友要求分手。渣男尋死覓活,站在樓頂上嚷嚷呼呼表示你要分手我就跳樓。你們怎麼看?
我相信輿論主流肯定是,這女孩真倒霉,遇人不淑遇到這種奇葩,劈腿還有臉以死威脅,這樣的男人真讓人鄙視。趁早分手,誰嫁誰倒霉。

如果這個男人帕嘰一聲真的跳了……
我相信某些聲音就冒出來了:誰年輕沒犯過錯?男人本色,偶爾一次難道不能原諒他嗎?他不是真的愛你怎麼做到如此地步?你這麼狠心,以死相求還不願意複合?你有沒有想過他父母怎麼辦?真是冷漠!最毒婦人心,誰娶誰倒霉。

趕明兒超市負責人表示賠不起錢也跳樓了,你是不是又一邊倒,反過來罵小姑娘父母有錯在先還咄咄逼人了?

……還是那句話,你跳不跳並不能改變我對這件事的看法,難道你高考不順利跳樓了我還要批判應試教育?那麼多人都窮,他們不也沒偷?那麼多人高考失利,他們不也沒跳?

我說不值得同情,不是要責備她什麼,本來只是一件小事,沒必要報警弄得人盡皆知的,偷過了罵過了賠過了,過去就過去了,知錯就改你還是好孩子,媽媽教育下就好了也沒必要當面責打,你也沒必要想不開跳樓惹這麼大事情。
我說不值得同情,是說你們沒必要去替小姑娘說話,偷就是偷了洗不白的,你跳不跳都洗不白。甚至有答主說小姑娘沒偷是被誣陷。這地洗得。你不能因為她跳樓,硬是說超市逼死人太過分,硬是說要對小偷心懷仁慈,硬是說窮人不容易,那你們咋不取消「盜竊」這條罪名呢?共產主義社會,超市的東西都是公有的對吧?

抱歉我沒那麼多人文情懷。如果你硬是覺得誰死誰有理,那我也可以這樣:
你們再反對,我就去跳樓。別逼我。


要撕逼的來這邊:
據我所知的基層教育 - 知乎專欄


難得在知乎遇到家鄉的事。雖然離的很近,但是當時現場到底發生了什麼,沒有親眼所見,所以沒有確鑿證據,我就只以身邊的一個普通人談談我的看法。
這是一場毋庸置疑的悲劇,以一條年輕的生命為代價,而這場的悲劇中沒有一方是得利者。

家鄉是一個很安靜的小城,跳樓這種悲劇可以說很難碰到,所以此事一出,立即引起了軒然大波。女孩跳樓後不久,朋友圈就被這條消息刷屏了。有很多版本,就連女孩偷的東西到底是巧克力、果凍還是什麼有沒有統一的說法,而造成女孩跳樓的直接原因也是眾說紛紜,有說是被父母責罵的,有說是被超市人員恐嚇的,甚至我還聽到說是被超市人員猥褻了!這都哪跟哪啊???

目前,相對比較可信的一種說法是,女孩偷盜被超市工作人員發現後,聯繫了女孩父母,並要求100元左右的賠償。從這點來看,如果其中沒有進行威脅恐嚇之類的行為的話,超市方做的並沒有什麼不妥之處,而在題主所發的內容來看,作為目擊者的「超市顧客」們到現在都沒有出來指證超市是否有恐嚇行為,所以這點內容還存疑。而且,從結果來看,超市自始至終沒有報警,只是要求父母交了一定罰款後把女兒帶走,但是在此過程中女孩的母親對女孩進行了打罵,雖然沒有在現場,不了解真實情況,但是作為在本地生活了20多年的居民,觀察平時本地人對子女的教育方法,特別是農村居民對孩子的教育方法,我更偏向相信於母親對女兒有過「打罵」的行為。

我知道這麼說也許帶有歧視,但是這是我親眼所見親耳所聞。在我們這裡,尤其是在農村地區,大多數父母對子女的教育可以說是極不科學、甚至是完全失敗的。絕大多數時候,面對子女不聽話,基本都採取直接呵斥、毆打等簡單粗暴的方法,更可怕的是這些責打很多都發生在陌生人較多的公共場合,這勢必給孩子留下難以磨滅的心理陰影,自卑而敏感。而且由於家鄉的生活水平不高,成年人大多忙於生計,對於孩子的照顧、教育、了解都不到位,甚至可以還存在「孩子只要吃飽穿暖長大就行」這種比較原始的觀念。在這種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孩子,很多都有缺少是非觀念、自卑且無畏、有點好吃懶做的性格。平時小偷小摸在父母和自己眼裡基本算不得什麼事,一些家長甚至會因為孩子因為偷竊帶來的收穫而感到高興。

我的一個跟我差不多大的本地農村親戚,小時候經常一起玩,長大後就少有聯繫。去年聽家人說他被抓了,罪名是偷盜國家物資。後來了解才知道是因為他夥同同村的小夥伴偷了在本地演習的某部隊坦克的零件(我一直想問,這是什麼鬼,怎麼偷到的???)。在審訊過程中承認了以前還偷過電纜等各類物資。結果,他被判處了14年,而他的孩子才剛剛2歲。

在他被抓之前,他跟小夥伴們就靠偷盜收穫了多筆不義之財,他的家人雖然清楚錢的來源,開始還有顧慮,但是得到了實際的好處之後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到警察上門才追悔莫及。

說了這個事,只是想說一下我們當地教育的問題。看到有人評論這條說:窮山惡水出刁民。雖然不甘,卻也不無道理。人窮志短,在貧困的本地,人民把有限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如何賺取更多的錢上,可悲的是絕大多數人賺取利潤的效率極低,也造成了雖然起早貪黑的忙,一年到頭手裡也沒倆錢的困局。越窮越忙、越忙越窮,在這種窘境之下,能夠陪孩子、教育孩子的投入之少可想而知。

我相信,逝去的年輕女孩的生命是無辜的,孩子雖然有小錯,但本質上還是一個好孩子。造成她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在超市偷竊被抓,重要原因我更相信是因為母親的責打而自尊受辱(這點存疑)以及超市方可能的恐嚇,而根本原因是家長對孩子教育、關愛的缺失。

再說說這倒霉的市長。題主發的文章在微信圈中也看過到原文。我之前做過兩年記者,我認為題主發的這篇文章帶有明顯的傾向性和煽動性,我身邊很多人,包括我的母親在內,都很容易直接對該超市進行強烈的譴責,對女孩和其家人的遭遇報以深切的同情。

人的天性,是同情弱者。在此次事件里,女孩及其父母是弱勢的一方。當人民的情緒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就容易失去理智和基本的判斷能力,就像一點就著的火藥桶。而導火線也許就是某人能夠相對客觀理智的對此事進行評價。可惜處置事件的張市長就是這個導火線,引爆了公眾的情緒。這種情緒中有對因為女孩逝去而對超市方的憤怒,有對自己也可能作為弱勢一方而被欺負的恐懼,也有不分青紅皂白,大家罵他我也罵他的隨大流。人們需要找到一個發泄口,也沒人去思考到底發生了什麼,超市在輿論面前難道不也是弱勢的一方嗎,超市方又做錯了什麼?人們的心理也許會發問、會懷疑、甚至已經有了答案,但是在這擁擠的圍觀和激憤的浪潮中,這些放在心底的懷疑阻止不了別人推搡著自己走向一場「狂歡」。 @丁明龍 的答案中有更深入的分析,在此不多說了

說的有些亂……
在一些現場的圖片來看,超市肯定是開不下去了,店主和當時的營業員想必也會背負巨大的輿論壓力,孩子的父母失去了可愛的女兒,一條年輕的生命。2015年年底發生的這場悲劇里,所有人都是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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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在班上打的答案,匆匆忙忙,錯字較多,思路也簡單,各位見諒!
對於評論中一些朋友討論超市是否有權罰款的問題。當然是沒有的!
但是,這是法律的規定。而在我們國家內的法制意識和法制體系還不夠深刻和健全。

其實,認真的說,本次事件里出了死去的女孩及其父母家人,超市方也值得我們同情。
據當地的朋友說,這家超市的規模不大,也就是普通的個體經營戶。
做過零售業的朋友都知道,這小賣鋪、小超市利潤基本是靠走量維持,可以說很微薄。
在面對苛捐雜稅的同時,還要防範小偷小摸。
基本我們這裡稍有規模的超市都裝有攝像頭,並在醒目處註明偷一罰十之類的警示標語
但是,如我上文所說,一些小孩子,特別是父母疏於管教、缺乏是非觀的孩子,缺少零花錢,又想得到零食小玩具,很多都會選擇偷竊。他們本性不壞,卻走上了一條危險的道路。
超市商店的店主抓到這些孩子基本也沒有什麼好的辦法,一般都會選擇聯繫家長,這過程免不了會出現矛盾,要麼是店主和家長,要麼是家長和孩子。
就算報警了也沒什麼用,警察來不來一說,就算來了,也無非教育一番,讓家長領走。孩子被領走之後,很多家長都會選擇簡單粗暴的「教育」一番,對孩子心理層面的教育基本為零,很多都會再犯。更有甚者,一些家長直接就在「案發現場」進行教育,在其他路人的目光下,孩子的自尊和心靈都會受到巨大而難以彌補的傷害。

法治與人治之間,基本都會選擇所謂的私了。之前我說超市做法沒有不妥之處是不對的,但是他們在現有條件下實在沒有更好的辦法。

利益相關:姥姥曾經開過幾年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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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第一次贊過100,感謝大家,雖然我希望第一次過百可以是一個更令人愉悅的話題,而非這個。

祝各位新年快樂!願小姑娘安息,願此事中的有關人員都能夠一生平安。


其實這種事不是挺正常的嘛,蜷縮起來,捂住耳朵,關掉電視,拉上窗帘——嗯,對於生活在發達地區的中國人來講,每次看到這樣傷害玻璃心的新聞,這樣的態度其實是墜吼滴!

來,蒙上眼睛,跟哀家一起念,我看不見我看不見我看不見。。。。

嘻嘻,哀家為什麼要這麼說呢?不如聽我詳細分解一下。

咳咳。

事實上的,精神上的分野,教育和資源稟賦的顯著不同,已經釀成了,成了氣候,沒辦法了,這是討論的起點。

面對這個起點,朝廷努力當好維持會,竭盡全力拖延時間,不要幻想自己還有教化的義務,賠點錢了事,這是面對這種事的最佳姿勢。

各地媒體網站為了點擊率,推波助瀾,人血饅頭吧唧吧唧地啃,這也是符合職業道德滴——人家又不是天使,也沒有捏造,無非是說了對推波助瀾更有利的內容而已——要為股東和利潤負責呀!

某些可愛的善良人士,批判一番西部的教育,政府的無能,暴民的無知,家長的扯淡,超市的胡搞,小孩的偷摸和道德敗壞,溫暖地站在心理上的高地上,鳥瞰著一窩蜂一樣的世界,那也是很好滴,這樣的姿勢,帶來的愉悅,比一次高爾夫要大得多。

由此我想到了另一件事,這件事讓我對court的維持會屬性和不甘當維持會,從而把事情辦砸的天命特徵有了更深的體會:

體制內無緣2016國考事件。

這件事坑了誰,自己琢磨去。

總之。。。。。。從精神白痴到精神錯亂之後的天朝街頭是啥樣,參見歐陸工業化時代。

現在還不錯,各種思潮還沒傳遞到暴民那裡呢,人家上街鬧事,無非是泄泄憤,發泄一下力比多,其實,這和看A片的效果是一樣的。

但是。。。。呵呵,總有但是的那一天呀。大量的社會閑散人員,四處亂竄的家長,偷雞摸狗的小學生,無辜躺槍的知府和超市——在這件案例發生的時候,無非還是古老的官民衝突,貧富對立,甚至可能還有邪教的原始敘事,那無非是因為知識分子的觸角還不夠發達,思潮的腕足還沒有纏繞到這些地方的原因,而這種原始敘事遲早要披上新的外衣,不再哀求的呀。因為官逼民反,劫富濟貧,這都是水滸傳的水平,反映的其實是明清時中國人民喜聞樂見的故事。

說到底,無非是太落後啦。

嗯,如何站好工業化社會建立起來前的最後一班崗,這是court必須要努力奮鬥的課題。

之後呢。。。咳咳。之後就不好玩了。目前這還是挺有喜感的。千萬不要現在就哀嘆,否則,你會發現。。。。閥值升高以後,你語氣的誇張程度可能是不夠用的喲。

所以千萬不要覺得人均GDP趕英超美之後就幸福了呀。。。。一幫精神上還停留在水滸傳和建國演義里的人類,突然GDP上發生了躍進,結果是什麼?嘿嘿,土鱉們的結局,請看西山會的袞袞諸公(制曰:無法無天,膽大包天,狗蛋。。。差點忘了無法無天是太祖爺爺對自己的御批,其他屌絲不得僭越,就跟你在我大明不要動不動就自稱淮右布衣一樣),而土鱉們庇護下也發了小財的其他人民,那笑劇才剛剛開始。。。

所以。。。應該謝天謝地的是,秦隴地區的人民還沒有躍進到晉察人民的水平呀。所以還是上演了一次傳統的盲動+沿海三鎮媒體的躁動。。。。無非是不發生在28年罷了。

事實上,1928年的盲動,也有各路媒體和良人進行批判,無非是當時這些人大都在歐美而已。

好了,說完了,忘掉愚昧的家長,偷雞摸狗的小學生,躺槍的超市,鎮壓不成反被x的衙役和折斷一地的水火棍,以及知府大人滿是腳印的烏紗帽和蟒袍。。。睜開眼睛吧:

嗯,感謝媧皇,我們又被傳送回了2015年的帝都。

——————

這件事在人民圍攻衙門時,是明清敘事。朝廷被圍攻派人來彈壓,是九十年代敘事,沿海媒體造勢,是工業化時代敘事,媒體造勢,當地政府慫了,賠錢了事,是當代國情敘事。


這個回答,獻給王尼瑪。
謝謝你極正的三觀。
@王尼瑪


其實現在的中國社會挺脆弱的,幾個nc搞出個破事就能攪得一片地區雞飛狗跳。這種蛋疼的事情,未來的一段時間內會不斷的發生,事實上從九十年代初,這些爛事就沒停過。。。

這事不是孤立的,和大環境有關,我懂得不多。。大概說說。。。

我舉個例子
05年巴黎騷亂,倆熊孩子被警察追的時候躲變電箱里觸電身亡,結果當地移民不滿開始砸搶,結果騷亂蔓延至全法國各地近300座城鎮,6000輛汽車被焚毀、1500餘人被拘留,數十名警察受傷。。。。。損失了大概兩億多歐元。。。。

為啥?
用屁股想都知道不是這倆熊孩子的原因?平時誰管他們死活?你出錢讓打砸的混混殺了這倆小孩都行
原因是有一批人不滿,趁機發泄

為啥不滿?
表面上是移民與當地「土著」文化衝突,失業率高。更深層的原因是,全世界的發展太快了,造福了相當一大批原本窮困的人民,然而社會資源增長的不夠快,無法完全滿足這一批人的心理預期,包括經濟和政治諸多方面的訴求。

這種問題在中國尤其嚴重,因為中國的城市化太快了。而中國的社會資源短時間內很難滿足每年幾千萬新增的城市人口。

這就意味著,中國不滿的人會有很多很多,城市化減緩前,不滿的程度還會增加。至於咋辦,邊維穩邊發展經濟唄。


按鬧分配即將成為基本國策。


這個事件,從新聞報道看,有五個相關方:超市、死者家屬、當地政府、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人、一大群不明真相的無知群眾。

先說超市方面。從新聞報道和本問題下一系列答案提供的信息看,事實非常清楚:死者生前涉嫌盜竊巧克力等商品,價值127.8元,被超市工作人員當場查獲。你要說搜身,嚴格來說超市工作人員肯定做了,但你要想想看,一個12歲的小孩衣服能有多大,這麼小的衣服里,裝了大大小小10塊德芙巧克力外加一盒心形巧克力外加喜之郎果粒爽,還有一個衣服掛鉤。這個很有畫面感的細節不難想像,她的衣服口袋能鼓成什麼樣子。捉賊拿贓,當場人贓並獲了。

從理論上說,超市可以報警,也可以選擇「扭送」當地派出所。但無論怎麼做,報官的結果顯然會讓該嫌疑人付出更大的代價,這時候,超市老闆跟家長說,你掏100塊錢,這事就算過去了。這明明是好人啊。任何稍有理智的家長都知道,掏100塊錢就能讓孩子免去到派出所一日游,這個事情不知有多划算了。畢竟盜竊這種事情,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的,偷人家那麼多東西,總不能說個對不起就走人吧。所以說,超市老闆是不可多得的好人。

再說家長方面。正常的家長,碰到這種事情,難道不是應該對老闆反覆道歉,然後主動提出這些東西我買了,再加倍賠錢嗎?題主給出的煽動性材料裡面,片面強調死者家庭經濟困難,兩口子七拼八湊才拿出95塊錢,但實際上呢?我們看事後的通報材料:

12月28日中午從城關鎮御山城市廣場E座高層墜樓死亡女孩趙某的家屬,約10餘人到華東超市東街店討要說法

你看,花錢消災的時候,好像連100塊錢都拿不出來,等到挾屍要價的時候,七大姑八大姨來的倒挺全,居然能湊齊10餘人跑過來討要說法。

再看:

該學生當日中午到華東超市東街店購買礦泉水時偷竊該超市巧克力、衣帽掛鉤和果粒爽等商品,13時31分離開時被超市營業員發現,讓其打電話叫家長前來處理。14時15分其母親張某某到場,與超市工作人員進行交涉處理,期間張某某對趙某進行了責打,趙某於14時33分自行離開超市。

當媽的自己打了孩子,最後孩子怎麼跑的都不知道。猜測一把,目測當媽的張某某,無非是看到孩子讓她本人在眾人面前丟了面子,惱羞成怒,拿孩子撒氣罷了。孩子氣不過,才跳的樓。然後又遷怒於超市,糾集親屬10餘人,跑來超市門口搞挾屍要價這一套了。

其實,直到死者家屬在超市門口鬧事,都屬於一般性的人民內部矛盾,無非是一點糾紛罷了。轉折點就出現在一小撮別有用心之人的煽動。就像題主給出的材料一樣,這種文本怎麼看都不像是上文提到的死者母親張某某這樣能當眾責打孩子的婦女能寫得出來的,顯然是背後有人在煽風點火。

根據12月31日警方通報的情況看,背後挑頭鬧事之人,多數是有前科的不法分子:

據警方介紹,連續兩天的人員聚集,大部分為居住在縣城的群眾,極少數有衝擊、打砸行為,其中帶頭打砸、現已被控制的10名人員中,有7名曾因違法犯罪受到公安機關打擊處理

該問題下有匿名用戶給出更加詳細的情況,但由於尚未有公開發布消息,暫時不予引用。其實,稍有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無冤無仇,就能持械打砸警車的,肯定不是什麼善良之輩吧。

這樣一來,事情就起了變化,從人民內部矛盾轉化為敵我矛盾。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當地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外,甘肅省部分別有用心的媒體也趁機煽風點火,用人血饅頭去製造大新聞。例如甘肅省的《蘭州晨報》在12月30日刊發了題為《偷了幾塊巧克力12歲女孩不堪受辱跳樓自殺》的新聞報道,使用的畫風是這樣子的。

蘭州晨報·電子版·數字報刊平台

當地上千名不明真相的無知群眾,就是被這樣一小撮人鼓動起來的。而事發當地,往往也是謠言最甚的地方。這些被別有用心的謠言裹挾的無知群眾,又進一步成了另一批別有用心之人的槍彈。例如,事發不久,外地媒體《新京報》立即刊發了一條題為《甘肅一初中女生高樓墜亡 死前因偷巧克力被責罵》的新聞報道。只是從標題就不難看出,該報道完全掩蓋了「責罵」行為的主體,使讀者先入為主的認為是超市工作人員對女生實施傷害而釀成悲劇。正文內容基本照搬了題主給出的傳單內容,等於把傳單的話再廣而告知了一遍。該文章通過網易新聞等網路主流媒體報道,製造的輿論聲浪自然不是《蘭州晨報》這樣的地方性媒體可以比擬的。截至目前,僅網易新聞就有跟貼3791條,有22775人參與。
甘肅一初中女生高樓墜亡 死前因偷巧克力被責罵

反過來,通過這些正規媒體的輿論引導,自然會使得謠言在當地群眾心目中的可信度大大提高。善良的群眾出於對黨的深厚感情,天然的會對《蘭州晨報》、《新京報》這些由甘肅省委、廣東省委、中宣部等黨的宣傳部門直接或間接領導主辦的媒體充滿信賴:甘肅省委機關報下屬的媒體,怎麼都比永昌縣委宣傳部可信吧?

這樣一來,不明真相的無知群眾便自認為自己是掌握真理的先進分子,追隨少數不法分子製造出了群體性事件。至於背後的一些諸如經濟困難、社會撕裂等等所謂「深層次」原因,反而是不重要的。這樣的「深層次」原因,哪個省哪個縣沒有?甚至於比中國發達得多的「別人的國家」也有啊,你看美國的大西北,最近不就爆發了150多人衝擊並佔領縣政府的群體性事件么。重要的,只是這些不安定因素,是如何製造出不安定事件的。

最後再看地方政府。其實事件發展到上千人聚集,地方政府已經很難應對了。就連永昌縣的上級金昌市市長張應華本人出面,也因此負傷(擦傷)。出動的警車,也被不法分子砸掉。這時候,能做的只有通過善後工作,先把死者家屬搞定,使群眾散去後才能開展下一步工作。

畢竟,超市背後什麼都沒有,而死者家屬背後有上千無知群眾。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這八個字,面對上千無知無畏的群眾,自然是萬分沉重,如果依法治國那麼好做,又怎麼會被和建成小康、深化改革、從嚴治黨這樣的大事相提並論呢?為了息事寧人,只有對超市方面小錯大罰了,通過說服後者向死者賠償85萬(據本題下其他多位答主提供數據)巨款,滿足死者家屬的要求,讓「苦主」先行散去,才能讓聚集群眾散去,才能接著去打擊那一小撮別有用心的不法分子。

從中,大概也能看出基層行政的無奈。由於對「混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的黨史國史的反思,長期以來把批判的重點放在「用解決敵我矛盾的辦法解決人民內部矛盾」上面。然而,這樣一來勢必矯枉過正,在實際工作中往往存在著「用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辦法解決敵我矛盾」。試問,一群持械沖砸超市甚至沖砸警車的襲警的暴徒,還能用「解決人民內部矛盾的辦法」解決嗎?這不是一目了然的敵我矛盾嗎?

但是地方政府根本沒有底氣去依法行政。如果依法行政,超市老闆這樣的無辜群眾是保住了,但是接下來市長就要去面對激憤的群眾,就要去面對洶湧的輿情,更要去面對棄車保帥的上級領導。而他很顯然知道,他就會是被棄掉的那隻車。因此,為了保他這個帥,他就只能去棄超市老闆這個車。同樣被棄掉的,還有依法治國啊。

當然,對於市長張應華本人沒什麼好指責的。作為共產黨員,他為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已經儘力了,甚至手上被劃開了兩厘米的口子。他派去的公安幹警,既保護不了自己的警車,也保護不了自己的市長,還能怎麼辦呢?只能等著混在無知群眾中的戰友收集線索,等著事後再去清查那一小撮別有用心之人。

而這一小撮別有用心之人,多半是有案底的,本來應該在勞教所里呆著的。有些人,以為自己挖山放出來的是孫悟空,結果放出來的是蠍子精和蛇精啊。


  • 對於中等偏上收入階層(超市老闆、堅持「依法處理」的那些網民)來說,這個事件中缺了隨叫隨到的警察。無論是扣押盜竊者還是和監護人談判,單方面做出的個人決定都不具備現代社會定義的公正性。必須警察(輔警不行)到場執法或仲裁,乃至把事件轉交輕罪法院,處理方案才能體現出「依法處理」的權威性,才能在出現偏差時根據程序被糾正。中國的警察和公務員比例相對其他工業國過低,只能在惡性事件爆發後插手處理,不能插手工業人口的日常生活,嚴重影響了那些抱怨稅額太高的中等階層的現代化進程。

  • 對於中等階層底部和貧民階層(盜竊者所屬家庭、贊同超市經營者支付高額賠償的網民)來說,這個事件說明主流社會並沒有積極性去改變他們的現狀,並不想主動改變階級下層永世沉淪的的社會結構。當年曾經承諾的那個無階級社會,不僅不再是現實,甚至也不再是發展目標。

具體說來就是政府平時對底層社會解決內部矛盾的方式不聞不問,幾乎不去干預他們所謂的「維護公平」或者「找場子」的方式,甚至會鼓勵所謂的「自治」。直到出了人命,威脅到了中間階層成員的生活,才搬出「法制」來推行所謂現代解決方案。如果說對100元賠款覺得壓力大是缺乏現代生活的物質基礎,是缺乏「硬體」;那麼被默許平時可以用另一套私法來解決內部矛盾,則是主流社會根本不想推行現代社會的「軟體」。

甘肅:「鄉賢」成為鄉土治理新力量

在位於中國西北的甘肅省,這種利用「鄉賢」進行鄉村基層治理的方法正在逐漸推開。許多地方邀請鄉賢評估村民的道德狀況,評議結果成為村民的「道德檔案」,在無抵押貸款、村民資金合作等方面發揮著參考作用……

  • 對於尚未最後確定階級的未成年盜竊者來說,這個事件說明了底層缺乏「主流社會」定義的「合理教育」,往往只用簡單的利益誘惑和打罵懲戒來傳遞生活規則;另一方面說明政府並不打算干預底層的教育模式,從不剝奪不合格父母的監護權,就像默許信教貧民向子女傳教一樣允許底層製造新的底層。

總而言之,這個事件體現了中國社會在「現代化」浪潮中的階級分裂,以及偽「現代化」做定義的「主流社會」拒絕主動彌合裂縫的事實。需要為此負責的社會集團當然包括一切以「維穩」為先、已經失去理想主義的官僚,但也包括許多在精神上自詡「主流社會的中等階層。如果政府真打算把警察/人口比例提高到日本美國的千分之三乃至於香港的千分之五,把政府開支佔GDP的比例提高到美國、西歐的40%-50%,你覺得中國當前的「主流」會乖乖交稅嗎?反過來說,官僚們可有足夠的公信力提高稅率?平民是否相信政治貴族的理想主義還能推動社會進步?

上面提到的矛盾是一個幾乎要纏成死結的線團。所以,類似的事件還會以各種面貌重演(包括宗教和地域)。但這也並不比其他「現代」國家更過分,富庶如美國,不是也保留了大量貧民區提供炮灰和娛樂金字塔的基礎?歐洲屢遭恐襲,還不是坐視伊斯蘭原教旨主義繼續制定社區秩序?只要「現代化」依然是一個和資本主義綁定的概念,就不要指望整個社會能攜手走進現代化的天堂。

  • 關於底層被「默許」的秩序什麼樣,正好可以用 @楓藍 同學的兩個回答提供一些樣本:

如何看待浙財大教授@謝作詩 的「低收入者可以幾人合找一個老婆」的觀點? - 楓藍的回答

同樣處在社會底層的你我,是什麼支撐自己活下去? - 楓藍的回答

  • 最後選幾段此前的回答用來解釋上面的闡述。

如何看待「最美鄉村教師候選郜艷敏:被拐女成為山村女教師」相關新聞? - 馬前卒的回答

這個解決方案可能不太合乎某些網友的口味——為什麼我們要花錢去補貼一個犯罪率高漲的群體?為什麼我們要為不認同主流道德觀的人消耗社會資源?


從純粹個人主義的角度來說,這個質問不無道理。近代的歐洲貴族、紳士們也這麼想。他們覺得窮人犯罪是基因低劣,活該一輩子在監獄和貧民區度日,只需要嚴刑峻法保護文明人的利益就好。所以英國法庭會因為幾便士的盜竊罪弔死孩子,因為私自砍了一棵樹絞死貧民。但犯罪並沒有因此減少。相反,貧民區飛速擴展,警力不勝應付,革命的火種四處傳播,統治階級們也沒法困在富人區里過好日子。19世紀前期,英國進行法律改革,把死刑罪名從幾百項收縮到四五項,但並沒有出現犯罪爆炸,因為飛速擴張的工業經濟和逐漸建立的福利-就業政策讓大多數貧民逐漸認同了主流價值觀。1888年,悉尼?韋伯對此總結:

「三百年前,由於害怕那連絞刑也消滅不了的『健壯的乞丐群』,明智的塞西爾想出了建立普遍的貧民救濟制度的辦法,即扣除一部分租金和利息來救濟那些不能直接享有它們的人。

農村教育是存在種種不足,但更重要的不是農村學生的心態嗎? -馬前卒的回答

最近十幾年,工業化令中國天翻地覆,經濟意義上的小農幾乎已經被消滅,勞動力幾乎全部轉移到城市從事工業和服務業。這給中國人帶來了前所未有的財富,也順便摧垮了許多人們已經習慣的社會結構——替代品未必會自然出現。比如過去的鄉野和街道曾經是少年們自由活動的空間,現在物質豐富了,文化繁盛了,少年們反而進了監獄式中學。這算是整個社會進步過程中的局部倒退。


既然整個社會在進步,局部的倒退就不難扭轉。但前提是思想不能守舊,能跟上進步的大趨勢。城市化、教育社會化、技術工具廉價化,這都是大勢。順著社會發展大趨勢制定政策,問題會迎刃而解;否則,逆潮流而動,解決了眼前的問題,還會製造更大的惡果。

如何評價中國政府全面放開二孩? - 馬前卒的回答

總而言之,在工業化的飛速衝擊下,中國是一個飛速改變的國度,從我的祖輩到我的同齡人,每一代人都有獨特的生活方式和受教育方式。我爺爺在偽滿的學校里被迫學日語,我父親在文革期間的中學聽下放的國民黨軍官講課,我被21世紀的工科大學培養成了一個網站編輯,每一代人之間都隔著天翻地覆的變化,我的子孫也不會和我過一樣的生活。所以,在設計社會的時候,除了理智和邏輯,還應該替後代加一點想像力。如果實在是想像力不足,起碼也不要抱殘守缺,固執地以為當下的一切制度都不能改變。

眼下,二胎遇冷,大量的兒童被父母留在家鄉,這說明階級分化和舊的教育制度已經嚴重阻礙了生產力的長期發展,甚至開始阻礙人類社會的正常更新。按照馬克思主義的理論,此時應該有一場社會革命來解決問題,至少也需要用唯物主義思考來指導社會主動改良。否則的話,現有的教育-人口再生產體制早晚會自行崩潰,帶來更大的動蕩。是主動改造社會還是被動地迎接轉型衝擊,就看這一代人的選擇了。

怎樣才能消滅 ISIS? - 馬前卒的回答

現代社會必須用重建基層社會、提升文明定義的方式去解決恐怖主義。走老路去對付,絕不會有好下場。正如我前幾天那篇反響相當不錯的回答:新聞自由是否應該尊重宗教? 我對尊重古代社會的所謂信仰毫無興趣。但按照同樣的邏輯,我也認為現代人不能認為現在的社會制度盡善盡美,以至於不能有任何改變。封閉的社會必然自我爆炸,無論是宗教社會,還是小資產階級用「存在即合理」的庸俗哲學自我辯護的社會。

以另外幾個回答的方案去對付isis,最佳結果不過是消滅isis,然後建立起我們認同的「文明社會」。實際上呢?isis是當前文明社會必然產生的一個產物,是當代文明內部斷裂的結果。以純粹的軍事討伐解決問題,實際上是給下一個isis鋪路。至於下一個isis是否以伊斯蘭為表皮,那就是隨機因素主導的另一個問題了。無論如何,用治療兒童自閉症的方式去治療宅男啃老問題,肯定是治標不治本。南疆部分地區現在已經在打烈度不低的治安戰了,這個問題不好說太細……

  • 補充:關於「中等階層」的劃分,參見:中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到底怎麼樣? - 馬前卒的回答

看剛剛過去的2014年統計數據,其中第七部分寫得很清楚:


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17570元,比上年名義增長12.4%。按全國居民五等份收入分組:低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4747元,中等偏下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0887元,中等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17631元,中等偏上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26937元,高收入組人均可支配收入50968元。

看明白沒?每人每年有2萬多塊的可支配收入,你就是中等偏上人群。每月有1000多塊錢花,你就比一半的人過的好,這和前面從gdp反推的估算基本一致。年薪稅後十萬的人,養一個四口之家,全家依然是中等偏上的生活。夫妻兩個月薪都是7000,家庭顯然是高收入組中的高收入。加薪10%,你的收入增長就明顯超出了中國的經濟增長率,你的相對社會階層就會提升,又有幾百萬人被你甩到了身後。

可見能開一家超市的老闆顯然和知乎大多數成年用戶一樣屬於中等階層。


就事件本身而言,上面很多答案把該說的都說了,我想換一個角度。
新聞中用了「不堪受辱」四個字,這不堪受辱是受的誰的辱?
很明顯,大家都覺得所謂的「辱」恐怕是來源於母親的責打更多一點,如果說有人要為此負責,女孩的母親應該負主要的責任。
然而她是女孩的母親,於是搖身一變從加害者變成了受害者,於是理直氣壯糾結親友去「討說法」。女孩的父母覺得這理所當然,圍觀群眾似乎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對。
我搜了一下類似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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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女孩被父母打罵後跳樓自殺新聞頻道__中國青年網
新聞裡面,死了的不斷描述他們父母如何悔恨如何悲痛,沒死的也要說他們父母痛改前非,然而並沒有覺得應該有人為此負責。
但如果其中牽扯到其他人的,父母是一定要「討個說法」的:
少年因被「瞪」自殺 父母起訴要求賠償30餘萬
15歲女孩逃學遭父親責罰 喝農藥自殺(圖)_法治中國
事實上,惡意侮辱他人致其自殺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女子侮辱農婦致其自盡而獲刑
然而侮辱孩子致其自殺的父母似乎並不適用。
孩子在父母面前不算人這樣的事情大家都習以為常了,說出來都知道不對,但做的時候也就這樣做了。
孩子不是人是農業社會的道德觀,工業化幾十年了,舊的道德觀依然深入人心,這不得不說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這裡面固然有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原因,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還是要靠發展。但司法機關不但不對其進行糾正,反而放任自流著實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對自己的烏紗帽有好處,對維穩也有好處,但說好的共產黨要砸碎一個舊世界呢?


價值127.8元……
如果圖片上的內容為真的話,我想某幾個答案里,上躥下跳口口聲聲只能等價賠償「100塊太貴啦」、「居然要100塊!」的某幾位應該要被打臉了吧
【圖片內容存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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