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是否會為了推卸責任而把病情故意說得嚴重?
我52歲的大爺6月5號晚上八點左右突然暈倒,送往醫院急診,醫生說可能是腦幹梗塞,當晚凌晨左右因為呼吸、高燒被送往重症監護室。到這期間醫生提醒我們說病人最好的治療結果是植物人,而且這希望也很渺茫,隨時可能停止呼吸。(我大爺年輕時喝酒比較凶,不過已經戒酒兩年了。去年2月份暈倒過一次,不過當天上午打了點滴就恢復了。)
而其他病人家屬勸我們不要太把醫生的話放在心上,說醫生為了推卸責任一般都把病情說的很嚴重,又舉了好多例子。
曾經有個20幾周的孕婦,重度子癇前期,最近幾天覺得感冒了,有咳嗽咳痰。但是來就診聽診時候發現雙肺有濕羅音,抽血化驗心衰的指標超出正常值30多倍——她的這個咳嗽不是因為感冒了,而是發生了心衰肺水腫。
當我把情況告訴她和家屬的時候,告訴他們目前考慮存在心衰肺水腫,繼續妊娠可能會危及孕婦生命,建議終止妊娠,他們表示很難理解——僅僅一個「感冒」,就要把孩子引掉了,這確實超出了普通人的認知。
在大眾看來,咳嗽咳痰,不過就是傷風感冒,人這一輩子哪能沒個頭疼腦熱的,一個感冒就要到了終止妊娠的份上,這是無論如何都讓人難以接受的。但是我告訴她,這個咳嗽咳痰只是種癥狀,這種癥狀可以是很多種疾病的表現,感冒當然可以有這種表現,但心衰也可以。她有重度子癇前期的病史,這本身就是一個懷孕期很重的併發症,如果再同時出現咳嗽咳痰時,就不能簡單的認為是「感冒」了,更何況她的聽診表現和抽血化驗的結果。而且我告訴她,重度子癇前期這種疾病孕期是不可能治好的,要治好的唯一的方法,就是終止妊娠;如果不終止妊娠,繼續發展可能會危及孕婦生命。
「如果不終止妊娠,繼續發展可能會危及孕婦生命」這句話,怎麼看怎麼像是一句威脅,尤其是在認為自己就是得了「普通感冒」的時候。我不知道這位患者和家屬當時的心裡是怎麼想的,會不會也像題主那樣認為,我說這句話就是為了推卸責任而故意把病情說重。不過他們最終還是聽從了醫生的建議,在引產之後,「感冒」也就好起來了。
我覺得醫生告知病情之後,患者表示懷疑的心理,這是很正常的。一方面,當聽到對自己很不利的消息時,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是拒絕和懷疑。比如癌症患者剛知道自己診斷的時候,很多人的反應是「不可能,一定哪個檢查出錯了」;比如剛聽說親人突然去世的消息是,很多人的反應是「不可能,我前段時間還見到過他」。
另一方面,這裡還有醫生和患者在信息上的不對等,對於自身疾病情況,患者的信息是「未知的未知」,而醫生的信息是「已知的未知」。而正是這個「已知的未知」,才讓患者聽上去像是醫生在「推卸責任」。
患者對自己疾病的認識是「未知的未知」這比較好理解。因為他們缺乏一些醫學知識,僅憑癥狀去判斷,很容易被癥狀表現的假象所蒙蔽,不要說疾病的影響了,他們可能連疾病名都沒聽說過,讓他們展開再豐富的想像,恐怕也想像不到那些他們壓根都沒聽說過的疾病。所以,他們都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什麼。
而醫生呢,照理說醫生應該知道這些疾病,那麼這些情況對醫生來說應該是「已知」,「已知的已知」,就是醫生應該知道自己知道。但事實並非如此,更多的情況是,醫生對於疾病的了解僅僅是「已知的未知」,醫生知道自己不知道。
比如前面提到的這個患者,我給出了重度子癇前期合併心衰肺水腫的診斷,雖然事後的解決證實了這個判斷的正確,但是在當時,我是沒有絕對把握保證100%正確的。
醫生根據病史體征輔助檢查搜集到的各種信息做出診斷,幾乎所有疾病的診斷都有一定的誤診率和漏診率,只是發生率的高低問題。就算我有90%的把握認為這個診斷成立,但仍然有很小的可能,我誤診了,她可能真的只是個普通感冒,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繼續妊娠,可能短期內也不會有太大生命危險。這樣一來,本來可以再繼續妊娠的,我卻讓她終止了,這就犯了錯誤。這就是醫學的不確定性,醫生是知道這個不確定性的,知道這個誤診的風險,這就是醫生「已知的未知」。
可能有人會覺得奇怪,這個患者的病史體征都這麼典型了,心衰指標升高了這麼多,怎麼還不是100%的確定呢?
因為一個患者的臨床信息實在太多了,甚至有時候都會有臨床表現傳遞了相互矛盾的信息,醫生在做診斷的時候,只是採信了自己認為「有用」的臨床信息,還有一些信息醫生可能就作為「無效信息」處理了。
你在做判斷的時候,對信息進行整理和取捨,這是必須的,你相信哪些信息,給哪些信息更高權重,不同人可能會有不同選擇。大多數情況,醫生對於信息有效性的判斷事實證明都是正確的,但也有些情況會有錯誤。於是就會出現一些疑難雜症,不同醫生給出不同診斷的情況,於是就會出現誤診和漏診。你事後諸葛亮的判斷,當然可以明確哪些信息本來應該採信的,但是在事情進展的時候,做出決定可能就沒那麼簡單。
而至於輔助檢查的結果,這從來都不是臨床醫生做診斷的全部賭注。且不說輔助檢查的結果會存在誤差可能,就是一個絕對準確的化驗結果,產生這種情況的可能也有很多,你仍然需要在不同的可能性中做出篩選和取捨。而且,即使是一個準確率99%的化驗結果陽性了,根據貝葉斯定理,這個患者真正得病的幾率雖然提高了很多,但也是遠小於99%的。這些都是醫生可能犯錯的風險。
所以,醫生向患者的病情告知,並不能使患者從「未知的未知」變為「已知的已知」,而僅僅是到達「已知的未知」,還有很多的不確定性存在其中,醫生有必要讓患者知道這些風險。但既然還存在不確定性,那麼在患者看來,醫生僅僅是給出了一個模稜兩可的說辭,即使按照醫生的建議去做,也依然存在「風險」,這確實挺像是醫生在「推卸責任」。而如果醫生給出的信息完全超出了患者和家屬過去的認知,竟然是一個很差的結局,那麼就像是醫生在「故意把情況說重了」。
比如題主說的情況,患者發生暈厥,相信根據當時的臨床信息,醫生的判斷是腦幹梗塞,「希望渺茫」,「隨時可能停止呼吸」。可能在患者家屬看來,才52歲的人,不過就是暈倒了,但是卻說可能呼吸停止,這是他們想像不到的,於是他們認為醫生故意說重了。而其實這是因為醫生告知了他們「未知的未知」,超出了他們的想像(亦或者是他們拒絕相信)。但是醫生的判斷確實存在犯錯的風險,畢竟當時沒有停止呼吸,所以醫生也只能說希望渺茫;於是在家屬看來,這就是醫生要推卸責任了。
其實,醫生有什麼責任好推卸的呢?醫生只是通過當時的信息給出判斷,如果事後發現當時判斷錯誤,不能以事後結果的好壞來判斷醫生當時行為是否正確,而應該以作出判斷時對信息的處理來看,這就需要專業的醫學鑒定去判斷。如果鑒定認為,擁有醫學資質的人,在那種情況下本來應該做出更好判斷的,結果醫生給出了錯誤判斷,那麼醫生也還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也就不存在推卸責任一說。而如果醫生已經給出了最好的判斷和處理,即使最終結果很差,醫生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奪取人生命的是疾病,而不是醫生。
我的答案其實更多的,是將當時的情緒發泄出來,沒想卻得到那麼多贊。患者有選擇醫生的權利,但是醫生沒有選擇患者的權利。世上沒有哪個醫生是想自己的患者病重乃至死亡的。雖然有時也會想到利益問題,但是更多的時候,想得是如何解決疑難雜症,如何減輕病患痛楚。何況,待得是兒科。稍有差池,耽誤的是小鬼的一生。職責所在,不得不多嘮叨囑咐。不過,家長們的心,或許真的很大。常識和科普之路漫漫。答主已跳出醫院,在某醫療相關公司就職,已不是體制內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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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不要了,愛扣扣去吧。
見多了腦殘、無知、壞良心的病患家屬!他們眼裡,病了就是「病」了。「病」不會發展,不會嚴重,不會並發、不會後遺。出現這些狀況了,就是你們沒治好,沒儘力,沒給紅包,你們這些沒醫德的醫生~~
我QNMB!!老子的名聲還不如這點錢?老子的誓言你當是放屁?
曾經,遇到過某幼童病患家屬。我都明著跟她講,要治趕緊治,現在不治誤終身。結果呢,5年後再來就診。回天乏術。我只能說,儘力了,抱歉。但是,家屬一直哭著跟孩子說醫生沒儘力,治壞了,毀了!老子至今難忘小孩那怨恨的眼神。
曾經,我對術後患兒家屬千叮萬囑,康復訓練一定要按時,要多注意。千萬不要交給老人。他們容易溺愛,疏忽。前腳對我千恩萬謝,半年後回來就要揍我。幾番交待著詢問才知,雙職工沒時間帶孩子,丟老家給老人帶。結果就沒怎麼訓練,當普通孩子養。然後么...反正沒責任,鍋還得背。一年沒獎金,當年不能再做手術。
醫囑不是放屁,醫囑不是放屁,醫囑不是放屁!
除非吃飽了想撐死,不然幹嘛跟你說這些?就是為了讓你了解嚴重性!就是為了防止最糟糕狀態出現時,家屬無法接受的情況。
怎麼就成了推卸責任了?
把人弄殘了,弄病了,能多拿一毛錢了?
跳槽不幹就是為了不再背不該背的鍋。
樹人說的沒錯,國人病了,非醫者可醫。
我是麻醉科的,我最煩的一種情況就是,跟有嚴重的心腦血管合併症的患者術前談話的時候,我把可能存在的風險告訴患者和家屬,然後家屬會當著我的面跟患者說,沒事你別聽她嚇唬你,哪那麼多風險啊,簽字吧沒事。
一般發生這種情況時我有兩種選擇。
一種是如果看家屬確定就是單純想撫慰一下患者,怕ta緊張焦慮的,我會等他們簽完字,把家屬單獨叫出來再強調一遍風險。
另外一種情況是,家屬就是sb,就是覺得我嚇唬他們玩呢,我會把知情同意書從正要簽字的筆下抽出來,重新交代風險並再一次強調嚴重性,本著如果你不正視我說的內容我拒絕給你麻醉的態度,直到他們至少體現出了嚴肅的態度為止,再讓他們簽字。
也有病人以為我是變相要紅包,呵呵,這麼重的病人我敢收你紅包,幾百幾千塊錢就想買你絕對安全?我犯不著為了這點錢讓我自己處於險境。
其實,麻醉術前談話應該是本著緩解病人焦慮恐慌情緒的目的的,但現在這醫患環境,你不焦慮就換我焦慮了,我還是都跟你實話實說吧。不過有一種情況除外,老年人,七老八十歲數特大那種,我基本不跟他們談風險,都是問完病史然後說一句「老爺子/老太太,放心吧,沒事啊」,然後把家屬叫出來談。暈厥昏迷兩三天了,有反覆暈厥史,急診入院,入ICU,腦幹梗塞存疑,呼吸什麼,高熱,我看了都覺得這得多危重。然後你期待醫生會告訴你:「沒事,放心,一定會好的」??
其他家屬是好心,寬慰你的憂慮。但是醫生的告知你壞的結果和他的把握這是法律規定的!就你提供的信息而言,情況類似的最後人沒了的每周都有,人還在但是因腦梗嚴重致殘的就更多了,病情危重是客觀的。
另外,醫患關係很緊張很緊張,由這個提問也可見一斑——你自己的在這個變故中深感無助和困惑,但卻把這種情緒轉嫁為對醫生毫無理性的懷疑。作為醫生,不會把根本沒可能發生的結果告訴你,但只要有夠壞的結局,他一定得告訴你,醫患關係好壞都一樣,不同的是,現在醫患關係很壞,他不僅要讓你知道這個可能結果的存在而且要讓你印象深刻,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既然結果可能是壞的,那就不要讓你抱好的希望,因為有那麼些人懷著好的期待卻有了很壞的結局第一反應不是承認病情的危重而是歸咎於醫生的不儘力,其中還有些人要幹些天殺的事情來。
抱歉說話方式可能讓你不舒服,但知乎不是給一個人看的。順祝康復
回問題評論中的@馮奎智:"當醫生把病情說的非常嚴重後,會不會出現(或者說有木有這樣一種可能)懈怠治療搶救病人的情況?因為不是所有的醫生都像回答該問題的醫生一樣那麼高尚"
會這麼想的人只能說有病。確實有人在現實中如此陰謀論的看待醫療問題,但他們得到的結果比信任醫生的人要差
什麼叫推卸責任?醫生有什麼責任?是必須要給你治好?還是治不好要被捅死?
醫生的責任是什麼?保證在自己醫療能力的範圍內為你提供最好的醫療建議,給你們全家最全面的分析讓你們及時得到醫療信息以有利於你們全家做出意見。
病情重就是醫生的責任?住進醫院就萬事大吉?什麼叫腦幹梗塞,不都會上網查資料么,查查看看,這個病是怎麼造成的,是誰的責任,這個病有多重。
疾病是進展的,所有的人都會走到任何藥物任何治療都回天乏力的那一刻,你怎麼能認為醫生是在推卸責任呢。
我給你講一個故事吧
我管的一個病人
一個腦幹出血的病人
出血量不多
人一般情況都很好
下了病重,收在監護室
下午家屬來探視
病人和老伴說說笑笑
突然,一下子
病人不說話了
呼吸心跳就停了
這是真的
沒有嚇你
人類管理心跳呼吸的中樞就位於腦幹
腦幹病變煩人的地方就在於它能夠非常快的突然出現心跳呼吸的驟停,沒有意識的變化,猝不及防。
這就是為什麼一個活蹦亂跳的神采奕奕的人要被下病重,要被收監護室。醫生要苦口婆心的跟你談預後。
知情同意書上每一條
都是曾經發生過的
是幾十幾百年來大量數據累積出來的
發生概率可能是百分之零點一
但是一旦發生就是百分之百
而且說實話,
醫生也不知道真的會發生什麼
只能大概知道可能要發生什麼
那些病友又不是醫生,也沒有經歷過那麼多病人,甚至連腦幹小腦大腦都分不清楚,更別說看文獻了。哪裡猜的到什麼預後。而且別人也只是安慰你。
而且如果已經有昏迷了
預後非常不好
最後祝早日康復
http://weixin.qq.com/r/fD92bpLE_s_FrdYN92pu (二維碼自動識別)
我的公眾號
先從我遇到的一個病例說起:
Case One:患者53歲女性,以右側面肌不自主抽搐2年入院。入院診斷為面肌痙攣。面肌痙攣是一種功能性疾病,病人以眼輪匝肌、口輪匝肌不自主震顫為主要特點,嚴重時影響病人生活質量,但不會影響壽命。入院後經過磁共振排除橋小腦角腫瘤,我們科給她做了手術——乙狀竇後開顱面神經微血管減壓術~插播一下關於這個手術(高能預警!雖然與我上次發的照片相比小巫見大巫):
如圖,手術其實不複雜,找到面聽神經後將面神經與旁邊的壓迫動脈用粘片隔開,病人的面部肌肉就不會跳了~但這個手術是有風險的,因為面聽神經我們俗稱第八對顱神經複合體,面神經與前庭蝸神經是在一起的,所以手術後有因手術牽拉造成的面癱、聽力損害、頭暈、耳鳴的風險(大樣本數據統計發生率在5%左右)~術前我們都會向患者家屬及患者常規強調這種併發症~術前一般我們都會要求病人家屬到場,但患者老公認為我們是在故作誇張,患者子女均為到場,後來我們說:子女不來不做手術,子女才過來~即便我們反覆強調這種風險,他們聽不進去,只是認為這個手術是個小手術,的確,這個手術刀口是很小:與神經外科其他手術相比,這是我們科在腦袋上開的最小的刀口了……
(大拇指是我的,這是另外病人的手術刀口)
當時術前我心中有種不祥的預感~
術後,果然~墨菲定律再一次應驗了~
病人術後前幾天還恢復不錯,術後第三天突然出現了面癱、聽力喪失、頭暈、耳鳴~回顧手術錄像,術中對面聽神經滋養動脈、腦幹、面聽神經牽拉均不重,我們也很納悶為什麼會這樣,我們科室做這類手術還沒碰到過這麼嚴重的併發症,甚至80多歲的老太太,身體條件比較差的術後恢復也都很好~幸虧我們術前反覆強調,反覆交代,才不至於發生一起惡性醫療糾紛~
這個病例,我想說的是,有時候,病情的確如此,不是我們交代的重,而是的確有這種可能性~
與病人及家屬交代病情,我們都是客觀來陳述病情的~從患者角度看,我想認為我們是在故作誇張有以下幾個原因:
(1)隔行如隔山。由於醫務人員與患者及其家屬醫療專業背景的巨大差異,許多患者及家屬對醫療人員的所作所為、所言所想不理解甚至誤解,錯誤的認為醫務人員對病情的講解有誇大之嫌~在神經外科,經常會碰到一種腦外傷——雙側額葉的腦挫裂傷,如下圖(引自NEJM):
這種雙額腦挫裂傷的患者神志、意識、瞳反應、肢體活動可以與正常人無異,但有時可突然發生致死性的中央疝,突發呼吸心跳驟停而搶救成功率極低……我們也碰到過活生生的例子,當時一個20幾歲的小青年,因為這種雙額腦挫裂傷入院,我們反覆向患者家屬講解這種病情的突發性,並要求患者絕對卧床,嚴禁下床!但患者家屬認為病人都好好的,「吃飯睡覺活動都很好啊!」直到有一天,患者無視絕對卧床的醫囑,下床上廁所了,在廁所突然就腦疝了,搶救無效~這種疝極具迷惑性~
(2)患者及家屬對醫務工作者天生的不信任感。當前大環境下,由於一些體制原因,醫療服務的確存在過度醫療、過度用藥的問題,由此引發醫患信任危機,並由於互聯網發展,家屬寧可相信百度上的無厘頭知識、朋友圈的各種謠言,也不肯相信醫務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這是骨子裡的一種病,一種心病,對此我們醫務人員都感到深深的無奈。
(3)患者及家屬從內心不接受對病情的解釋。腦轉移瘤的患者,MRI上多發的顱內佔位性病變,我跟患者家屬講,有可能是腦轉移瘤,患者家屬就說了,他平時身體很好啊,大夫你沒看錯吧,怎麼可能是腦轉移瘤,於是轉身就走……
(4)囿於當前醫學科學技術發展,一些問題仍無法解釋;當前醫療環境惡劣,傷醫事件頻發~在這種情況下,交待病情,寧重勿淺也是對自身的保護,這個,你懂得!尤其是神經外科專業,還有心外科 @咖喱雞,有時前腳看到病人還好好的,後腳轉身病人呼吸心跳沒了~其實這種現象,醫務人員也難辭其咎,主要存在醫患溝通技巧欠缺。以專業知識向患者及家屬交代病情,這是基本原則,但用專業名詞解釋,病人及家屬根本聽不懂。我講顱神經解剖、腦幹的血運供應及支配,病人家屬很快就不耐煩了,「大夫,我根本聽不懂」。後來我明白了,我們需要一種通俗易懂的方式來解釋一種現象,這是一種本領,有時是一種藝術。面肌痙攣就類似於電線的絕緣皮破了,電線漏電;腦挫裂傷就像西瓜掉地上,西瓜皮沒破瓤爛的一塌糊塗……這需要我們醫務工作者花心思去積累。
我對你的最後一句話很感興趣,別誤會,不是讚賞,是憤慨!下面我來說一說原因好了。
你提的問題,前面諸位前輩與老師已經對你的問題回答很詳細了,我也不再針對問題本身多說什麼,以免班門弄斧。
我學中醫出生,後來考了西醫的研究生,是最後一屆允許中轉西的研究生,專業為心血管內科,業內都知道這個科室向來是如一把科研尖刀般的存在,但是對於醫生,這個可是就是一把剃骨刀,剃的都是自己!
一般來說,心內科最煩兩類病人,注意,是煩,不是怕,第一,高血壓很多年未得到有效控制並且在入院後仍然不配合醫生治療的,第二,胸悶待查,伴有高脂血症,代謝綜合征等等,另外,這類病人很多伴有心臟神經官能症。在兩類人在治療的過程,依從性往往較差,在此基礎之上,我們通常的手段就是反覆告知患者高血壓或者高脂血症的危害,但誇大的成分其實不多。但是!但是!但是!說三遍,當病人之間,或者病人與親朋好友相互溝通的時候,總有那麼幾個刁民!總是要說!高血壓有什麼關係,高脂血症有什麼關係!於是!於是!於是!總有那麼幾個不是很聰明的病人選擇不再聽從醫生的意見,好吧,我激動了,通常來說,負責任的說,高血壓到最後的結局要麼房顫等心律失常,要麼心功能不全,冠心病嗎,也許會導致心梗,而大量的循證醫學研究表明早期的干預治療對高血壓和冠心病伴有高脂血症的進展大有益處,這就是不聽醫生,而聽所謂的病友或者家屬,或者朋友的後果!
望三思!
新人進駐,拋磚引玉!也順帶致敬諸位前輩和老師!也希望看到的人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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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新人收穫了近二十個贊(是不是太屌絲了),還是很高興的,跟大家說一個具體事情好了,冠心病都知道吧,植入支架之後是需要長期口服血小板聚集藥物的,一般推薦阿斯匹林和氯吡格累雙聯抗血小板聚集,阿斯匹林還好,服藥依從性尚可,但氯吡格雷受制於價格偏高,很多人不一定能堅持口服,直接導致支架的效果大打折扣,曾經接受過一個在上海植入支架的患者,放了兩個,結果服藥半年之後覺得負擔太高,再加上身邊的人一慫恿,就停了氯吡格雷,後果,你懂的,最後已經不等接受內科治療,搭橋去了,不過好在這個人吃一塹長一智,搭橋之後學乖了,現在過得挺滋潤,所以啊,遵醫囑永遠都不是一句空話!
晚上正好比較空,再補充一個關於高血壓的事例,中年女性,很多年前就有了高血壓,當時尚未出現嚴重靶器官損害,有職工醫保,所以還不能申請特種病補助,看過之後建議服用培垛普利和氨氯地平,這兩種進口葯以前都比較貴,當時也特地交代要堅持服用,服用大概半年後,血壓控制得很好,所以嗎,很自然的,停葯了。。停葯了。。也木有再來門診看過,接著。。幾個星期之前因為頭昏難忍過來就診,查下來,高血壓三級,左心肥厚,室間隔增厚,幸好射血分數還算正常。
本來完全可以避免的一件事情,就因為患者的依從性問題導致了心臟出現了幾乎不可逆的損害。不是故意把病情說的嚴重,而是把疾病最嚴重的情況給你們交代。的目的就是萬一病情真的嚴重了,起碼我告訴你了,家屬有心裡準備,不會接受不了、嫌醫生沒提前告訴病情而砍醫生。如果病情不嚴重,那豈不是好事?
之所以說得很嚴重,是因為疾病確實有可能出現這麼嚴重的情況,儘管可能只有0.1%的可能。其實本來就是嘛,得個感冒都有死人的。
再舉個例子,現在做手術,中等規模以上的手術,術前談話基本都是往死里交代。
誰都別怨誰。都是醫患關係逼的。做了交警才知道開車多可怕,當了律師才知道不懂法多可怕,當了4s售後才知道4s多黑,當了醫生才知道疾病多可怕。
對於這種寧願相信毫無專業背景的人隨口一句話,也不相信專業人士基於大量客觀證據做出的判斷的人也只能呵呵了
我不是醫生,醫學常識也不多,只能跟你分享下經驗。我媳婦生女兒的時候,七個月羊水破解,胎位倒置,羊水都流光了。縣醫院不敢接,到市婦產醫院生產。當時醫院點名必須我簽署病情通知書。我看通知書上的內容,從發生概率由大到小排列,但是後果一個比一個嚴重。醫生責備我不早點送產婦過來,跟危急了。反覆跟我強調可能的嚴重後果,讓有心理準備。我還強迫自己笑了笑,其實簽署的時候,哪還管那麼多,快點手術,不耽誤時間才是主要的。手術很成功,母女平安。但我清楚記得當時通知書上孩子保不住的概率將近十分之一,救活孩子但是是痴呆的概率也很高,最後一項是羊水栓塞,這個大家都知道,基本必死無疑。好久之後我才以開玩笑的方式跟妻子,父母說起這件事,但是他們不知道我簽完通知書之後在外面等待時,腦袋一遍遍想著萬一發生不幸怎麼辦,又一遍遍安慰自己,沒事的一定會母子平安的。
直到現在,我也很感謝手術醫生,保住了妻子和孩子。我不認為當初她是故意誇大病情。也許十分之一,百分之一甚至千分之一概率很低,但一旦發生就是百分之百。可能哪怕很低的一個概率事件對醫生來說也是一個很高的風險,醫生有義務讓患者知道接下來可能會發生什麼,有怎樣的後果。我覺得這是對患者的基本尊重,也是從醫道德的基本要求。我們可以安慰病人,安慰自己,但是一定要對病情足夠重視。我有很多當醫生的朋友,他們說的很明白,醫患緊張受害的還是病人。「你不相信我,不找我治療就是了,我又沒什麼損失,但你可能失去最好的治療時機。」
我是整形外科醫生,我也來說幾句。
扁鵲見蔡桓公,立有間,扁鵲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桓侯曰:「寡人無疾。」扁鵲出,桓侯曰:「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
居十日,扁鵲復見曰:「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桓侯不應。扁鵲出,桓侯又不悅。
居十日,扁鵲復見曰:「君之病在腸胃,不治將益深。」桓侯又不應。扁鵲出,桓侯又不悅。
居十日,扁鵲望桓侯而還走。桓侯故使人問之,扁鵲曰:「疾在腠理,湯熨之所及也;在肌膚,針石之所及也;在腸胃,火齊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屬,無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無請矣。」
居五日,桓公體痛,使人索扁鵲,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看到題主提的這個話題,以及這個話題各位醫生同行的回答,我不由得想起了《扁鵲見蔡桓公》的故事。《扁鵲見蔡桓公》這篇故事有什麼寓意,我學到的可能和大家一樣,但是現在我突然有這樣一種感覺——醫生覺得患者不可理喻,患者覺得醫生無恥黑心,這種醫患關係似乎從歷史到現在一直沒有變過。
我非常理解同行是怎麼想的,因為曾經以及現在某些時候我也是那麼想的。但是現在換一個角度思考一下,「任何手術都存在風險和併發症」,這種常識的不能再常識的常識東西竟然在相當多患者的腦子中都找不到,這能說明什麼呢?中國患者普遍智商堪憂還是中國醫生這個集體沒有做好知識普及?
其實醫生留下一下可能就會發現,某些對醫生來說可能是基礎的不能再基礎的常識,但是這些常識在大多數中國人腦子裡是不存在的。這應該歸咎於誰呢?客觀現實結果是這樣的:幾塊錢的挂號費只能排幾小時的隊面診醫生不超過幾分鐘,這是中國大部分患者與醫生打交道的時間,這一般不超過3分鐘時間能溝通明白什麼問題?我相信,假如中國醫生是30-60分鐘接診一位患者,結果肯定不是這樣。
無論我們是否承認或者是否情願,客觀現實就是你花十幾元掛主任醫生的號,也只能購買主任級別專家一般不超過3分鐘的知識。現有體制下,全國醫生都一樣,流水線式的看病,患者在抱怨我排隊幾小時,醫生不到2分鐘就給我打發了,醫生在抱怨,一上午看N多個病人,喝水上廁所的時間都沒有。
在這種體制之下,醫生和患者都是受害者。無最基本的接診時間保證,醫學知識從來沒有良好的普及過?這怪誰呢?
我聽過廣州這邊一些醫生在嘗試改變這種現狀,具體情況我無了解,大概是和某民營醫療合作,只看病,治病還去其所在的執業機構。等於說,醫生是真正在以市場價售賣自己的時間,患者可以花大概500-2000元費用購買醫生30-60分鐘時間,在這時間內醫生盡心儘力地給患者方方面面講解個明白。據說,這種模式雙方都覺得值,醫患非常和諧。這種事我有耳聞,正式報到是在朋友圈看到《南方周末》一篇報到,原文我沒有找到,印象可能有出入。
找打了報到原文:- 南方周末 - 從「飛刀」到「出走潮」 醫生的「革命」與「改良」
- 南方周末 - 解放醫生:如果市場能為醫生定價,醫院就可以不再全靠藥品供養
我個人認為這些同行的嘗試應該是未來的方向,我個人認為未來中國應該和歐美一樣,最頂尖的醫生不會成為醫院的僱員,而是自由執業的。
我相信中國的患者大部分也都是智商正常的正常人,而不是奇葩,中國醫生的真實樣子也不是齊桓公們認為的那樣,但是中國的醫療體制確實有問題。
醫生是否會為了推卸責任而把病情故意說得嚴重?
現在正式回答這個問題。前面醫生同行關於幾個普通疾病的可能風險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現在我來補充一個患者應該都熟悉了解的「打屁股針(肌肉注射)」的可能風險,以及整形美容中普遍認為和打屁股針一樣安全的「微整形」的可能風險。
我相信大部分普通人在想起打屁股針的經歷時,想到可能疼痛、嚎叫、罵醫生,應該沒有幾個人會想到風險之類的詞。但是最平常不過的打屁股針,也存在注射性肌攣縮症、局部硬結、周圍神經損傷、局部感染、局部無菌性炎症反應、出血、斷針、壞死性筋膜炎等併發症。肌肉注射的併發症基本無患者重視,可能許多的醫務工作人員也不重視,但是這些併發症不是哪位醫生髮明出來的,而是醫生這個群體總結出來的——每一個併發症都在不同患者身上出現過,並且即使做了可以做的一切,這些併發症依然還會在不同的患者身上出現。
肌肉注射,在普通人腦子裡聯想不到風險,在醫生眼裡也很安全。但是這種貌似安全的醫療行為也能導致非常嚴重的併發症——壞死性筋膜炎!壞死性筋膜炎,在過去一般是因為無菌技術差造成的,但除此之外,局部注射刺激性大的藥物、注射深度不足未達肌層而僅在筋膜層,也可能導致此疾病。
寫到這裡我應該配一張圖來說明壞死性筋膜炎,但是鑒於壞死性筋膜炎圖片一般非常重口味,所以圖片就算了,如果你做足了心理準備,你可以自己檢索壞死性筋膜炎的圖片刺激一下你自己。
肌肉注射出現壞死性筋膜炎的幾率非常低(但是存在),對於80後來說,注射性肌攣縮症可能較為普遍。部分80後,在兒童期反覆打屁股針,則可能出現注射性肌攣縮症與周圍神經損傷這兩種併發症,而這兩種併發症會導致局部功能障礙,比如,無法像常人一樣跑步或做某些深蹲之類的動作。
那麼,題主以及看這個話題的知友,醫生告訴你這些是嚇唬你嗎?在理想情況下,醫生應該每一種醫療行為的利益與風險,然後你自己權衡,並且承擔自己的責任。這些一般應該都包含在術前知情同意書上,知情同意書上的風險可能很低,但是確實存在,而且很多風險和併發症都不是醫生可以控制的。
當然,我是不是利益相關胡說八道?關於肌肉注射的併發症,你上知網一檢索「肌肉注射 併發症」就知道,英文好,你還可以檢索英文文獻。
然後,再以整形美容中非常流行的「微整形」為例,說一下情況。相當多的求美者,包括部分整形醫生,都認為微整形和打屁股針一樣簡單、安全,甚至不少人覺得注射肉毒毒素、玻尿酸不需要什麼技術,所以現在那些微整形培訓班6天包會不知道培訓了多少江湖游醫,這些游醫也在搞微整形。但是事實呢?注射玻尿酸,如果誤打進血管,可能導致血管栓塞,進而可能導致失明、鼻尖壞死、上唇部分壞死等,並且局部注射量過大所可引起血管壓迫,亦可引起一定程度的缺血、壞死。
注射透明質酸隆鼻,導致鼻尖組織缺血壞死及治療案例(圖片引用自《 中國美容醫學》)
(關於非法微整形的危害,詳情參考:打過瘦臉針和玻尿酸的感受如何? - 王世虎的回答)
你看,打個屁股針而已就這麼多事,微整形也不是微風險,更何況哪些較為嚴重的疾病或較大的外科手術?
任何一種手術都存在風險和併發症,這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區別只是你是否了解。這就像開車一樣,無論你技術多好,車多好,無論你多麼小心謹慎,事故總是會出現的,甚至是車禍。在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醫生都有義務在術前告知這些風險,以讓患者做出知情的明智決策,這些知情權本身就是受法律法規保障的,在國內現有體制下這一切都變了味。在國內,多數醫院在這方面都流於形式,患者很少有機會真正理解這些風險,也很少能做出知情的明智決定,因為患者並不清楚術後預期哪些是正常的,哪些是不正常的,於是所有的責任都是醫生/醫院的,然後雙方都覺得委屈。制度不能發揮作用,醫生和患者的權益都沒有保障,患者沒有機會做出最佳決策,醫生為不是自己的過錯買單,雙方互相埋怨和憎恨。
就整形美容方面,我見過真正把這類工作做到位的模式。這方面我推薦國內整形醫生同行看看美國隆胸大師約翰·特貝茨的做法,他的《Augmentation Mammaplasty: Redefining the Patient and Surgeon Experience》一書非常值得讀一讀(這本書國內同行有翻譯),不僅僅是學習其最前沿的隆胸技術,也包括其患者教育理念。(圖片來自網路)
會有一些情況,就是往重里說,因為本來就比較重或者很有可能隨時加重。
不過題主應該諮詢一下其他輕病號家屬或者感冒時候去看病,看看醫生怎麼說。
我想,醫生給你看感冒的時候不會往重里說的,我一般都對病人說:沒事,多喝熱水,多休息就好了。
所以歸根結底,說的重是因為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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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補充一個我跟這種病人及家屬的談話:
家屬:真的有這麼重嗎?我以前(我鄰居)都是這樣,也沒怎麼樣啊,還不是好好的?
我:我現在說的是有這種可能,並不是一定會發生,當然,我也不希望這種結果,就是我說的這種危險的可能發生,但是,從我從醫這麼多年經驗來看,這種可能真的是有的,而且我也見到過。它的可能性不大/還比較大/還是很可能發生的(根據病情來定)。但是一旦發生,就是百分之百。就好像醉酒駕駛,你也可以說,我以前喝酒照樣開車,從來沒出過事。交警也不希望你出事,但是醉酒駕駛確實很容易出事故,有很多例子擺在哪裡,也有沒出事的,我承認,但是我們不能拿自己的(親人的)生命來賭博啊。咱們做最壞的打算,但是該儘力一定會儘力治療,安全才是最重要的,對吧?
難道家屬該說:醫生都這麼說了,八成是沒救了,準備後事吧。
然後救醒了豈不顯得很沒品?救不醒少不得被發泄「都是你咒的」。
正如人情留給家屬的只有一個選擇。
法律留給醫生的也只有一個選擇。
我知道題主想要一個什麼答案,那麼我就告訴你吧:會。
醫生會故意把輕的病情病情說重,以便於推卸責任;而且萬一治好了,他們會說是自己妙手回春。用文言文叫「醫之好治不病以為功」
要不要猜猜這句話是誰說的?這人後來怎樣了?我每次都會好好的患兒家屬談病情~如果他們接受度比較高並且很配合我~我會覺得治療起來順手許多並且盡心儘力~不到實在要轉院我都不會趕人~但是他們總是存在質疑並且拒絕我的建議~我一般也就盡量治~不過我會主動建議並鼓勵他們帶孩子去上級醫院繼續治療呢~畢竟我也沒義務幫他們省錢~~況且多跑幾趟大醫院回來都很配合工作了(笑)~
醫生有什麼責任?病是你自己得的哎
大多數人都太相信電視里太多的類似於「救活的可能性是70%」「還有三個月的時間可活」的傻台詞,以為醫生都是精算師,是一定可以給出準確預知的半仙。
概率都是大樣本的統計學上得出的結論,人群中5%的概率,放你身上沒準就是100%。誰也不知道你是不是就是那5%,很多人接受不了自己是那不幸的5%的事實,就容易認為是醫生那裡出了什麼差錯。
所以,如果你是醫生,你會說統計學數據,還是老實回答說,這個事,真的得看你人品。
醫學是典型的專業壁壘型學科。
那些隨意給白衣天使們扣帽子的傢伙們,估計連專業壁壘這個名詞是什麼意思都不知道。
我不是醫生,不懂醫學,但我把自己的身體交給醫生的時候,我百分之百地相信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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