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創造的大偵探波洛是不是不如福爾摩斯受歡迎?如果是,為什麼?
波羅的確不如福爾摩斯有名,但他已然很幸運了。
同為推理小說黃金時代三女傑之一的鐵伊,她在中國的人氣之低幾乎讓人難過。
時間的女兒
讀完這部神作,我感到波羅夠出名了。
再說一位,菲利普馬洛豈非更可惜?
漫長的告別
這個答案要寫的話會很長。
先把中心思想拋出來:福爾摩斯之所以能取得這麼大的成功,最大的原因跟推理無關,而是跟小說有關。
嗯,我的意思就是:柯南道爾的文筆。
大家可以先去翻閱一下《血字的研究》第二部分:《聖徒的故鄉》
……………1.29更新一點點……………
為了證明這個結論,我必須先說明福爾摩斯系列小說基本上獨創性不多。當然這並不能怪柯南道爾,要怪只能怪推理小說鼻祖——愛倫坡。
愛倫坡的小說很多人都讀過,《黑貓》《過早的埋葬》什麼的,但愛倫坡只寫了五個短篇推理小說:《莫格街血案》《失竊的信》《瑪麗·羅熱命案》三篇系列作,和《金甲蟲》《你就是兇手》。
在三篇系列作中,偵探都是貴族C·奧古斯都·杜賓,首創了天才偵探+白痴助手(我)的形式,首創了性格怪異的偵探,首創了「開口中」的調戲助手模式,首創密室殺人事件,首創安樂椅偵探,首創xx兇手……甚至連平庸的警察,大反派,純邏輯分析,在雜誌上發表小說……等等等等瑣碎的小事,都是愛倫坡首創,而這一切僅僅都存在三篇短篇推理小說中。
你簡直無法否認柯南道爾絕對借鑒了愛倫坡的小說,尤其是《金甲蟲》一篇小說就赤裸裸延伸成了《跳舞的人》《馬斯格雷夫禮典》兩篇小說。還有《莫格街血案》和《斑點帶子案》的相似性……
我無意爭辯爵士是否有抄襲嫌疑,我只想說明,那些說福爾摩斯首創了xx,因為xx才火的,你們真的錯了。我有很認真的想法,但我不想認真回答。
我說福爾摩斯是瘦子,而波洛是胖子——都是書裡面明確描寫過的——是導致倆人受歡迎程度不同的一個重要的原因,你們覺得靠譜嗎?偵探小說迷。
10多年喜歡的就是阿加莎,福爾摩斯也看了幾遍。
福爾摩斯更出名,肯定的,因為故事更有情節感,就是更引人入勝,更驚悚,也是更能拍齣電影。
但是,作為推理而已,阿加莎的作品更具推理性。
誰會和福爾摩斯一樣去研究幾十種不同的煙灰?當然根據寫字的位置推理出寫字人的身高還有可能,這樣的才是推理吧,正常人都能看的見,卻因為各種原因給忽視了。同樣,Poirot在人性記錄一書中,靠著信紙中的痕迹推理出少了一張,且其中一張she,有意地給撕去了s,變成了he。 這更加符合現實吧。
而且我覺得poirot的人物很豐滿,在現實中,我的確看見有些人符合他的性格,他認真,仔細,古板,感情卻很豐富,相對而言,我對福爾摩斯的自負和病態少有好感。
同樣讀書,絕對是福爾摩斯更引人入勝,因為你絕對猜不到結局。四個字:離奇驚悚。
可是,阿加莎的書,就像poirot說的,this is a puzzle. 解開了幾個puzzles 就完成了拼圖。
喜歡阿加莎,每年都要重溫一遍。而且每次都能發現新的細節,單看一遍,你絕對會漏了什麼。
先說我的結論,福爾摩斯確實更受歡迎。
為什麼?因為柯南道爾寫的是小說,而阿加莎寫的才是最嚴格定義上的推理小說。阿加莎將大部分的筆力分配給了線索收集和破案細節這些過程,而柯南道爾的大部分筆力是用於描述人物和故事的。
具體點說,波洛探案的時候,他知道的所有線索你都知道,你還知道他是怎麼找到這些線索的;而想讓福爾摩斯告訴你所有線索?呵呵,人家好基友華生都不知道呢╮(╯_╰)╭
-------------------好了,下面來看些經典作品(涉及原著劇透)----------------------
先來看福爾摩斯系列:
《血字的研究》:故事的第二部分《聖徒的故鄉》完全是對兇手殺人動機的回溯。故事很精彩動人,但裡面有破案嗎?即使在第一部分的破案故事裡,福爾摩斯從那群流浪小孩身上獲得的線索也完全沒有告訴讀者。
《恐怖谷》:故事的第二部分《死酷黨人》也完全是回憶。
《巴斯克維爾的獵犬》:這次華生直接和福爾摩斯分開調查,直到真相大白福爾摩斯才告訴華生他這邊調查到的所有細節。
……
《東方快車謀殺案》:這部作品的經典不需要多說,不過你還記得這本書的目錄嗎——
第二部
證據
PART II - THE EVIDENCE
第一章
卧車乘務員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the Wagon Lit Conductor
第二章
秘書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the Secretary
第三章
男僕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the Valet
第四章
美國太太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the American Lady
第五章
瑞典女士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the Swedish Lady
第六章
俄國公主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the Russian Princess
第七章
安德烈尼伯爵和夫人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the Count and Countess Andrenyi
第八章
阿布思諾特上校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Colonel Arbuthnot
第九章
哈德曼先生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Mr. Hardman
第十章
義大利人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the Italian
第十一章
德本漢小姐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Miss Dobenham
第十二章
德國侍女的證詞
The Evidence of the German Lady"s-Maid
第十三章
對乘客們證詞的概括
Summary of the Passengers" Evidence
第十四章
兇器的證據
The Evidence of the Weapon
第十五章
乘客們行李的證據
The Evidence of the Passengers" Luggage
(╯‵□′)╯︵┻━┻&<——這就是當年我看到這個目錄的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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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們都讓我刪掉劇透但是這個回答沒有下面的劇透舉例就沒有說服力了嘛所以提示以下嚴重阿加莎作品詭計劇透看了下面這一段《東方快車》《羅傑疑案》兩部作品你就不用看了的分割線----------------------------------------------------------------------------------------
(防劇透空行)
阿婆並非沒有文筆,有著「小小的灰色腦細胞」的比利時小個子偵探的個人魅力也未必完全比不上福爾摩斯,只是阿加莎把她的筆力都分到了詭計、而不是人物和故事上。《東方快車謀殺案》讓大家記住的是所有人都是兇手的奇特構思;《羅傑疑案》少見的讓第一人稱者既是兇手;《無人生還》開創了暴風雪山莊模式……這些經典的詭計構思影響了後來無數的推理小說家,相應的,人物形象和故事情節反而退居二線了。
而對於柯南道爾,牛掰閃閃的人物和跌宕起伏的故事才是他描繪的重點啊!我們記得的是福爾摩斯破了一個又一個案子、福爾摩斯有個死對頭莫里亞蒂、福爾摩斯有個好基友華生……
這就好像一個只有智商高精尖的學霸和一個臉好身材好智商也不差的大帥哥站在一起你猜普通妹子會選哪個?
撇開人物個性,推理能力,僅憑第一眼印象來說,一個是中年精英高富帥,一個是矮胖傲嬌老爺子,告訴我你的選擇~
只是抖個機靈~並無任何意思~
不過我確實更喜歡福爾摩斯,因為小時候是最早接觸的推理小說,在把書店的那些一分鐘推理翻完後猛然發現了少兒版福爾摩斯四大長篇,然後欲罷不能啊。長大才開始補阿婆,話說阿婆出了辣么辣么多書,你造學生黨攢錢多辛苦嗎?
ps:第一次知道阿婆是因為在書上看到阿婆一個暗夜孤身智斗劫匪的故事,好流逼。
為什麼大家更容易記住一個朝代的開國皇帝呢,道理是一樣的。
我並不是說柯南道爾是鼻祖,但他是第一個用偵探小說引起轟動的人,可以說開創了一個朝代,具體說就是,短篇偵探小說黃金時代。
另一個就是有知友提到的,福爾摩斯是除了偵探小說迷之外的人都熟悉的,以至於成了偵探的一種大眾形象。而波洛幾乎只活躍在偵探小說迷的群體中。
還有個人補充的一點,福爾摩斯是偵探小說剛開始盛行的時期出現的,而波洛則是鼎盛時期到由盛轉衰時期的,也就是上世紀三四十年代,是長篇偵探小說黃金時期,其中三巨頭——阿加莎、奎因、卡爾——在偵探小說成就上無一不超過柯南道爾,更別說那時期大批湧現的優秀偵探小說家了。
實際上在偵探小說(後稱推理小說)迷眼中,福爾摩斯更接近於冒險小說,而當今推理小說迷整日在討論的也早已沒有了福爾摩斯的身影。眾所周知(也許並沒有那麼「眾」),偵探小說在經歷了上世紀三四十年代的頂峰之後開始衰落,但日本卻仍然盛行,接連出現了社會派、新本格派等派別,我可以說,其中大多也是可以超越福爾摩斯的,即使算上文學性亦是如此。
最後要說明的是,那些福吹真是夠了,還長篇大論加以粉飾。我並沒有否認福爾摩斯在偵探小說發展史上的神聖地位,不過,但凡真正的推理小說讀者,都知道阿加莎的文筆絲毫不遜於柯南道爾。
福迷們來搞我啊。只論偵探形象的塑造,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肯定勝於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波洛的。雖然我是個阿婆吹,但也不得不承認這一點。但後世一味地把偵探和福爾摩斯畫上等號,或者說是唯一的等號,實在是無法苟同。
讀福爾摩斯系列,讀者只是一名讀者。福爾摩斯撿起了一根煙絲,意味著什麼,福爾摩斯拜託貝克街的小孩們收集了什麼情報,都是不得而知。作者筆下的偵探與讀者進入了一種信息不對等的狀態。因此讀者無法參與思考,無法享受自己推理一下結果的過程。比如說,血字研究與四簽名,逮到犯人的時候讀者甚至還不知道犯人的名字。血字研究和恐怖谷的後半故事固然有趣,然而。
好了,福吹可能要來打人了。
我認為福爾摩斯系列可以稱為偵探小說,而波洛系列可以稱之為推理小說。前者傾向於偵探形象的塑造,後者偵探只是個工具,而主角是詭計。因為讀兩個系列的小說的體驗是完全不同,我無法把他們歸為一類。
當然,考慮到年代的問題,任何事物都是要經過不斷地發展和演進的。柯南道爾和福爾摩斯,作為先驅的確已經是十分優秀了。
然而,只論偵探人物塑造的話,我最喜歡奎因筆下的哲瑞雷恩,那種悲愴感真的感染了我好久。而且x y兩本的詭計也是絕對的上乘之作。
因此,我個人對福爾摩斯本是路人,然而過高的媒體評價與大眾知名度,過多的後世改編,以及過無腦的福吹,令我對福爾摩斯路轉黑。
我認為入門推理小說只需要四本書。尼羅河 羅傑 東方快車 無人生還。沒錯我是阿婆吹。四本讀完,後世的推理小說一半以上的設定基本如此。四本的詭計無一不是開天闢地的,讀完之後基本不可自拔,便會去自己找推理看,自己找到新的驚喜。
波洛受歡迎度確實不如福爾摩斯,相當程度是因為阿婆塑造的角色本身就不討喜。
福爾摩斯的外形是典型的英國男人,瘦高身材穿著風衣,光是外形就有親切感。他有超強的記憶力、分析能力,還會樂器,最大的缺點大概是不善交際,但也有感情深厚的摯友華生。
反觀波洛,矮胖的身材禿頭如雞蛋,愛乾淨近似潔癖,愛打扮近似花哨,言談舉止有著上流社會的頤指氣使甚至尖酸刻薄,對於自己的優點毫不謙虛地自誇,對於自己的缺點拒不承認。
如果說福爾摩斯塑是才華橫溢的偶像,波洛則是一個惹人討厭的怪老頭。(阿婆筆下的馬普爾小姐,則一個終生未嫁喜歡八卦還多管閑事的老太婆。)看完波洛破案,心裡會覺得這煩人的胖子怎麼又贏了!
我驚訝的,不是波洛本領不輸福爾摩斯卻人氣較低,而是他居然也有這麼多人喜歡。你們的口味和我一樣重啊!小時候我看完福爾摩斯後也會模仿福爾摩斯注意收集細節信息的習慣,偶爾會通過車票的時間、煙蒂的位置、手機的裝飾等信息來完成一次讓神秘感爆膨的裝逼遊戲,體會一把神探的感覺。但看完波羅卻只有嘆息的份兒,把這麼多線索去偽存真、串成真相,感覺自己的大腦無力完成。福爾摩斯更多的在做歸納法,波羅則是歸納演繹法,我們普通人從自己的日常經驗出發,對前者有似曾相識感,而後者對思維能力要求就更高些,所以讀起來代入感遠不如前者。
這是很明顯的,因為出了偵探推理圈,認識波洛的人並不多,而福爾摩斯早就成為流行文化中「偵探推理」的標誌。
這跟超級英雄言必談超人蝙蝠俠是一樣的,福爾摩斯誕生得早,柯南道爾寫得出色,sherlock偶像般的人氣,幾乎是為「偵探」一角定下了最早行業標準——簡直就是偵探推理界的聖經。
波洛是偵探小說黃金時代的人物,角色也非常豐滿:矮胖、鵝蛋光頭、小鬍子、比利時口音,還有強迫症……你很難拿這樣的角色去代表偵探圈吧
你可以看到接近百年來,以話劇、電視、電影改編福爾摩斯故事可謂長盛不衰,就是一次次加深大眾印象的過程
這個比較放在一起,類似於 福爾摩斯=柯南,波羅=金田一,依據現實影響也是一樣的結果
個人認為波洛與福爾摩斯本質上的區別不大。
長著蛋形腦袋的比利時偵探的和藹精緻背後有著晚期強迫症與傲慢狡黠,瘦高鷹鉤鼻的英國偵探也絕非完美的思考機器,他也有絕佳的紳士風度與隱而不發的人性。都稱得上有智慧。
我想補充的原因之一在於人物塑造上,柯南道爾在福爾摩斯身上下了很大功夫,可以說偵探的個人魅力足夠玩年,而阿婆不僅側重於偵探本人,而是一整幅群像:幾本最著名的小說都把一群相關人員的舉止與心理,無論背景、年齡、性別、職業,都刻畫得惟妙惟肖。
可以說,除開詭計,在福爾摩斯系列裡的樂趣是與大偵探一同冒險(歇洛克一出場我們就穩了),而在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說里觀察人性才是真正的主題與樂趣所在。(所以有時候波洛和馬普爾小姐根本沒出場,比如《無人生還》)
所以,福爾摩斯對絕大多數人來說更有名,可以稱得上是偵探的代名詞——就像說起心理學家或者精神分析大家馬上聯想到弗洛伊德。不過,真正入偵探小說坑的人決不會降低波洛的地位。而著名偵探又何止這兩位?1、福爾摩斯更契合中小資產階級式(小布爾喬亞式)的【俗不可耐】的審美觀。英國紳士,百科全書,有背景有家底,思考速度達到人類極限,行動力超強,經過後世解讀還有點腐有點反社會,說白了就是【看上去超凡脫俗的形象,實際上還是意淫超人的套路】。
2、因為1,福爾摩斯更早更多更長地改編成影視作品,並大獲成功。
3、因為12,福爾摩斯更早地被引入中國,並且很有人氣。
大偵探波羅優點:形象更加現實飽滿,情節完爆福爾摩斯探案集任何一集十條街不止,思想高度和情懷更是在小說界巔峰。
福爾摩斯:人酷( 形象更有張力,容易解讀 ),推理更酷,沒了。我是阿婆的書迷,也讀過福爾摩斯全集。我對波洛破掉的案件爛熟於心,對福爾摩斯的案件都沒印象了,但福爾摩斯大偵探的形象和性格特徵依然瞭然於心。這就是二者的區別。
上面的答案都很好,只補充一點看法。
福爾摩斯的魅力來自於他超出讀者對於推理的預料之外的,小說化的那一面:隱藏在強大邏輯能力背後的脆弱,以及隱藏他強大意志背後的溫情,等等
閱讀福爾摩斯的故事,至今我仍然印象深刻的場景,其實大都與推理無關——是的,儘管勘破推理的那一瞬間,讀者會覺得非常愉悅,但相信很少有人能夠真正記住其中的細節。撥動讀者心弦的,卻恰恰是描繪福爾摩斯冷冽面容背後,那瞬間即逝的脆弱和溫情的寥寥數筆。我至今仍然記得一個場景:看到福爾摩斯吸毒的時候,華生是多麼的憤怒,又是多麼的傷心。這一幕沒有任何推理技術含量,甚至也沒有太多刻意的修飾,但卻真正讓情節「活」了起來。讀者沒有想到強大如福爾摩斯也會如此脆弱,甚至依靠毒品來維持活力。這種意料之外的脆弱,讓福爾摩斯的形象更加符合一個「人」,而不是一個「造型」。這種意外性,並不源於推理的智力層面上的博弈,而是來自於一種感性層面上鮮明的對比和落差,從而讓福爾摩斯的小說能夠在推理之外開闢一片自由天空。
反觀波洛,不能不承認小說中的推理布置結構非常精緻,點子甚至可以說超越了福爾摩斯的水平。但波洛這個人物太過扁平,除了聰明,胖,注重修飾和細節,幾乎找不到其他「特點」。這是一個非常典型的偵探形象,也是大多數人腦中想到偵探會立刻蹦出來的形象。他沒有超越讀者的預期,自然也不會帶給讀者任何驚喜。在閱讀波洛的時候,除了推理的技巧,故事情節本身沒有給我帶來任何愉悅,這可以說讓波洛系列成為非常好的推理小說,但也僅僅是推理小說(當然肯定會有不同意見)。私以為這和阿加莎克里斯蒂和柯南道爾的人生經歷不無關係。進一步的討論就會太過寬泛,暫下不表。
客觀來說,真正優秀的推理小說,首先優秀的必然是推理的成分,但最重要也最容易被忽略的,是小說的成分。很多推理小說家們,對小說成分的理解,僅僅限於傾盡全力描述這類經典的「偵探搭檔」模式,這樣將「小說」涵義的外延局限在一種固定的模式中的做法,是永遠無法超越「福爾摩斯和華生」的經典,因為任何描述被模式化之後都會和現實脫節。在柯南道爾之前,沒有偵探小說採取這種模式,而柯南道爾本身也未必想到這會成為一種經典的模式,因此他只是隨心所欲地將他自己理解的友情記錄下來,如同日記一般生動,平實,自然,親切。相比之下,後來的很多偵探小說都在刻意尋求,甚至壓榨這種友情,將之作為一種寫作的技巧,寫作的模塊嵌套在推理的布局中。例如偵探必須有一個包容一切的朋友(甚至團隊),一個致命的死敵(犯罪組織),一個若即若離的愛人(因為各種原因不能見面和滾床單)。至此,讀者不禁會問:能不能來點更生動的?相反的例子是日本暢銷書作家赤川次郎的《三色貓偵探團》系列,其實這種動物偵探的點子本身就是一種魅力。
從波洛和福爾摩斯形象的對比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到不同時代傑出作家對於推理這個技巧意涵的不同理解,和對於小說這個文化意涵的不同理解。是小說的推理化,還是推理的小說化?相信這是每一個推理小說作家需要在動筆之前思考的問題。在這個意義上,也許可以說波洛是屬於技巧的,而福爾摩斯是屬於文化的,這從兩者在文化中的流行程度的巨大差別就可見一斑。福爾摩斯的形象儼然已經變成了當今流行文化中不可或缺的符號和資源,被用各種方式各種演繹;而波洛永遠是偵探,也僅僅是偵探,甚少有超越其形象之外的改編。
如今,當推理已經服務於福爾摩斯這個形象時,波洛的形象卻仍服務於推理這個概念。兩相比較,前者自然比後者更加具有生命力和魅力。說實話,波羅的形象遠不如福爾摩斯那麼豐滿,阿加莎克里斯蒂塑造的人物大都有模式固定的問題。基本上知道主人公就知道接下來的案情走向——倒不一定能說明兇手就是誰,在構造案情模式上,阿加莎還是有很多創造的——倒是一些業餘偵探題材的,沒有形成系列的,時有亮點。
=============下面有一定劇透,請慎重考慮是否閱讀==========
福爾摩斯故事裡,經常有一些不太像偵探故事的故事,這反而使福爾摩斯看起來不是那麼程式化。
這倒不一定是阿加莎克里斯蒂本人文筆功力不行,在她那個年代,偵探小說已經是一個比較確定的,成就輝煌的文學流派,相反柯南道爾本人作為這一門類的開拓者,倒是經常有想要脫出這個派別,撇清關係的努力。這種按照具體的程式寫作的方式,限制了阿加莎的發揮,例如一個故事裡一定會有至少一次謀殺,要有受到嫌疑但是最後被推翻的配角,以及作者本人總是喜歡殺死年輕貌美心地善良的女繼承人(印象里只有一位逃脫厄運)等等。在不受模式限制的地方,其實她塑造人物的能力未必就比柯南道爾差。
比如阿加莎克里斯蒂曾經在珍妮馬普爾小姐的系列中,有一個配角——大富翁拉斐爾。在《復仇女神》中,拉斐爾未出場已經病逝,他臨終委託親信去找馬普爾,託付給她一筆錢和一樁舊案。原來是他的兒子,因為碌碌無為,輕浮好賭,被父親嫌棄,最終因為牽扯上一樁情殺案被判刑。他找來馬普爾,希望能夠徹底清查這樁陳年舊案。
拉斐爾在另一個故事中出場時,並非什麼翩翩紳士。他刻薄、睿智、喜歡玩弄人心,因為一時興起,跟馬普爾一起做了一回業餘偵探。他彼時已經暮年,一生商戰無敵,富可敵國,從不憐憫對手,對貼身的手下也不親近,要不是他三觀還算正常,近乎是一位暴君了,至少,也是一個冰冷、苛刻、不喜歡錶露感情的人。
一個勇敢的人,如今卻死了,她真難過。雖然他上了年紀,又是個病人,但這
世界好象因為他的死去,而失去了什麼,她無法形容這種感覺,在事業上,他無情
、粗暴、壓制和具侵犯性,是一個英勇的攻擊者。但—卻是一個好朋友。他心地仁
慈卻從不在表面上露出。是一個她願意讚美和敬重的人。唉!她真難過他逝去;希
望他死得很平靜。無疑的,他將會被火化,安葬在某處寬大、美觀的大理石拱形圓
頂墓穴里。關於他,她甚至不清楚,他有沒有結過婚。他也從未談起過是否有妻子
。她懷疑他是個孤獨的人?或是他生活得很充實,根本沒時間感到孤獨?
儘管如此,他在臨終之時,託付給手下的是,找來最好的(儘管不專業)偵探,去儘可能再查一次兒子的陳年舊案。故事裡絮絮叨叨了幾頁,講拉斐爾如何不喜歡兒子,如何不在乎兒子,希望的不是兒子犯罪而逃脫懲罰,而是希望理清案情,搞清楚到底是不是兒子殺了人。我並不在乎兒子我在乎的是真相,「讓正義象流水般源源不絕,公理象青山般綿綿常存」,如是如是。
然而我彷彿看到一個富可敵國,令人敬畏的老人,垂死之時,念念不忘自己無能的兒子,又放不下顏面在人前軟弱。那個從不憐憫誰,從不廢話的強者,最後一刻卻要一遍又一遍的念叨著自己不在乎,不喜歡,不想念。念叨著身後這個世界上,希望還有一個人可以為他做最後一次嘗試。
我從沒有讀偵探小說時,為誰感動落淚,拉斐爾的死,大概是唯一的一次。那個老父親的故事,只用了幾頁紙,就足夠了。
確實是,我是阿婆粉。但確實福爾摩斯更受歡迎
其實接觸福爾摩斯更早。當時也是一直追的,後來看完了就開始看阿加莎。簡單來說分一下幾點吧
1.福爾摩斯形象對作品來說很重要。就是書里對福爾摩斯本人的描寫,對華生與他關係的描寫都很多,但是有時候案件其他人物出現的就不怎麼多,甚至找到兇手的時候感覺兇手真的很沒存在感。而波洛系列來說,案件本身比較重要,把波洛換成馬普爾小姐,或者換成二便士夫婦我都覺得沒什麼違和感,但是兇手和配角都讓我印象深刻,比如啤酒謀殺案里的凱瑟琳,尼羅河慘案的格爾達。現在回憶起來。福爾摩斯除了四簽名和獵犬,我其他的故事真的不怎麼記得了,就記得他帥帥的風衣和臉。但波羅系列,作案手法動機什麼的還是很記得
2.環境的話,波羅的故事恨生活化,很英國田園氣息,喜歡分析小人物內心的故事,剖析人性,適合陽台喝下午茶看。福爾摩斯的話在大都市,有莫里亞蒂等各種大人物,探險,激烈。這個沒有好壞,看個人喜好。
從這兩點可以看出為什麼福爾摩斯商業上更成功,有人物,情節激烈有大場面就比較容易拍成大片。波羅拍出來的就是英國電視劇的感覺。
文筆上,不知道是不是我看的譯本的緣故其實我覺得文筆也沒有那麼的出彩,波羅的話我覺得蠻直白樸實的。有人覺得波羅的啰嗦,但是我覺得還好,很詳細,對於我這種人蠢但記憶里不錯的人來說,看的很舒服。
各有優缺點,之所以成為阿婆粉是因為,每回看完她的小說,心裡就會有一種:人啊,就是這個樣子難懂的想法。看空谷幽魂和啤酒謀殺案看完就哭了,心裡覺得兇手以及案件相關的人都各有各的不容易,可憐又可恨,對人性會有懷疑的感覺。而福爾摩斯的話他假死那次我哭了,就是覺得一個英雄沒了,但這兩種感覺不一樣的。所以說,我喜歡福爾摩斯,但相比柯南道爾我喜歡阿加莎,寫人的那部分太戳我
不管是什麼類型的小說,文學的首要評分標準必然是文筆。雖然經過翻譯之後和原文多少有些偏差,譯者的水平也會有所影響,但不妨礙大體的判斷。克里斯蒂文筆確實不如柯南道爾,這是很明顯的。不客氣的說,克里斯蒂選了一個對的領域發展,她的筆力在文學上根本不算入流。
其次從推理的角度來看,波洛的破案和情感聯繫非常緊密,他的一些案子更像是三姑六婆間流傳的各種逸事,有時甚至顯得很八卦,推理上明顯的弱於福爾摩斯。當然你可以說波洛這個人物的定位本身就是一個老於世故的人精,但克里斯蒂其他系列也並沒有跳脫這一類型的題材。《四大魔頭》可以說是克里斯蒂試圖寫類似福爾摩斯類型那種類型宏大題材的一部,結果很明顯,推理不堪一擊,完全不堪卒讀。
福爾摩斯相對於波洛,可以說是走理性派路線的,以物理證據為最主要的推理線索,人際關係和情感在其中多數是障眼法,甚至可以說華生某種程度上就是克里斯蒂筆下那種通過既定社會經驗作出判斷的代表。
克里斯蒂留下的小說,雖然我沒有去統計過具體數字,但明顯是柯南道爾的好幾倍,說白了就是寫太多了必然水掉,不夠精雕細琢。隨著讀者對推理小說和各種詭計的熟悉,她很多作品放到現在看都顯得不太經得起推敲。但可以說她勝在量多,總能跳出幾部水準之上的。
綜上,波洛地位不如福爾摩斯,那是必然的。極端一點推斷,她的作品將來也許只有開某些先河的意義而失去文學價值。驕傲的人到哪裡都不受歡迎。謙虛好學低調的人到哪裡都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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