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存在於這個社會中能創造什麼價值?如果沒有了乞丐,這個世界會有什麼不一樣?
乞丐的存在跟社會良心沒絲毫的關係,社會良心是否存在都是個偽命題。
不留情面地說:人類的同情心其實是世界上最虛偽的東西之一。自以為愛心滿滿善良偉大,其實自己都沒覺察自己已然在用俯視的姿態睥睨眼前的同類。人類的施捨行為是自利的,以消解自身的某種恐懼(如殘疾、疾病、貧窮)或者某些負罪情緒,獲得不自察的優越感。城市職業乞丐是滿足人群此類需求的職業演員,不創造價值,存在只為提醒路人:別不知足啦,看看我,你過得不錯了。
社會救助健全的現代社會城市乞丐跟流浪藝人其實是同一工種(無貶低流浪藝人之意),舊社會荒年遠走討飯的乞丐不在討論之列。
筆者只給盲藝人投幣過,這是為其手藝支付的酬勞。
投餵食物和給錢,差別特別大。古人語,拔一毛以利天下吾不為也,一毛不拔以利天下天下治矣。給食物是拯人於危難,給錢是劫貧濟貧。
有沒有乞丐世界都是一樣的糟糕,現代社會人們宣洩同情心的渠道很多,有中國好聲音有中國夢想秀,並不差乞丐貢獻綿力。但是,惡意驅逐乞丐的體制一定是邪惡的,筆者猶記筆者家鄉某天陡然開來若干輛卡車車上驅趕下來我國某直轄市以影響市容為名拘押來的乞丐,這些乞丐就這樣被「散養」在我們鎮上,有行為能力的假乞丐早就逃之夭夭,剩下的大多精神不正常,每天過著荒誕地生活,給錢也不會花,後來一個個凄慘地客死他鄉。如果在大城市他們至少很容易找到容身之地,公園、橋洞、水泥管道,也很容易在賓館廚餘垃圾里翻檢出食物,可是他們被驅逐了,趕到了一個沒開蒙的小鎮。
所以說,如果非要把乞丐跟社會良心扯上聯繫,給錢的人不能體現什麼「社會的良心」,他們在那裡而沒被趕走才證明了「社會的良心」。某直轄市至今在筆者心裡仍是滅絕人性之都。
對於乞丐不可憐他們,但是包容他們,這是筆者的態度。謝邀。
中國古來小說里就提到過丐幫。不只是金庸,馮夢龍也寫過《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裡面就有丐幫,「桿兒上的」。
雨果也提過歐洲丐幫。《巴黎聖母院》里,乞丐們形成一個「奇蹟宮廷」。
乞丐們存在,而且隱然是社會的一部分,只是大伙兒經常看不見而已。
單個的乞丐,乞討金錢,滿足一部分人的道德需求;歐洲和美國還有若干乞丐賣藝,是街頭文化一部分。
成群的乞丐,是一個龐大的地下組織。他們可能幹些違法的勾當(拐賣孩子逼迫乞討甚至偷竊等等),但他們維持著一個下層社會的平衡。實際上,蘇格蘭場和上世紀60年代剛任阿爾及利亞獨立後內亂不斷的法國警方,都一度得跟乞丐幫派內部溝通,希望他們幫忙來穩定秩序。
看到某人的評論,不得不站出來回答此題。
「不勞動者不得食,請有尊嚴的死去。」
誰有權力用這麼輕飄飄幾個字判斷別人的生死?我知道的是,即使面對極端的困境,人仍然有求生的慾望和勇氣。當他無法用一隻破碗乞討為生時,很可能選擇暴力。
乞丐的存在,給了處境最糟糕的人一個容身之所,避免了更糟糕的情況發生。與此相比,社會良心之類詞語輕得像一根羽毛,
西晉的乞活軍,唐末的黃巢,明末的李自成,都是連乞丐都做不成的流民。社會若至此,便是亂世,所有人都生活在暴力的威脅之下,無人倖免。
這就是乞丐的社會價值,雖然做乞丐很糟糕,但這避免了更糟糕的事情:暴力,動亂和戰爭。我相信,天堂也有乞丐,只有真正的地獄才沒有乞丐。
在新加坡六年,我從未見到過一個乞丐。因為在新加坡乞討是犯法的。具體怎樣規定我不清楚。幾乎所有人,都靠自己的勞動獲得財富。可以說,新加坡是一個沒有乞丐的社會。
我見過最接近乞丐的,是街頭賣藝的殘疾人。他們往往會隨身帶著各種樂器,在地下通道,街市邊唱歌演奏,他們拒絕被拍攝,身邊總會有一塊板告訴你他們是誰。
乞丐對我們人生的影響,少之又少。即便我在新加坡生活了六年,也察覺不到乞丐的「消失」。無處散播的同情心,投向了各種慈善機構,老人,小孩。在買老人賣給我的餐巾紙的時候,我不會懷疑他們背後是否有一個集團。看見學生手拿著密封的鐵罐子募捐的時候,我會把零錢倒進罐子上唯一的口子。
可是,總覺得這個秩序井然,人人循規蹈矩的社會缺少了點什麼?所有人都用勞動創造財富,所有人都目不轉睛地盯著前方,所有人都朝九晚五趕巴士搭地鐵。如果每天搭地鐵回家的時候,能在地鐵站門口看見一個一直在那兒的乞丐,那是一件多麼令人安慰的事啊。
即便生活的節奏再快,他們永遠是制度、規則的破壞者。他們打破你生活的節奏,打破你理性的冷漠,打破你對時間的理解。
乞丐是這個文明世界的破壞者。可是如果沒有乞丐,我們就只剩下文明世界了。多麼悲哀。非常不認同目前最高票張凱的答案。
先說一下我個人對乞丐的看法。
乞丐分為職業乞丐和非職業乞丐。
職業乞丐就是我們在廣場、路邊、地鐵里常見到的那種,跟其它職業沒什麼不同,都是賺錢謀生的手段,人們可以選擇去作乞丐,也可以選擇不作。作為一種職業,其價值就像演員一樣,能夠滿足部分人群的某種心理需求,不論是因為給了錢心裡就爽了還是因為不給錢心裡就不爽。區別只不過是,有的人是花錢看了一部電影,有的人是花錢聽了一場音樂會,有的人是花錢讀了一本書,有的人是花錢「幫」了一組乞丐。職業乞丐就像是社會的一款佐料,沒了乞丐這個世界不會有什麼大不同,只不過是少了一種職業少了一點微不足道的口味。但是,客觀的講,只要那種同情心泛濫的人存在一天,職業乞丐就不會消失。
非職業乞丐是在特殊情況下產生的一種走投無路的狀態。比如戰亂、饑荒、經濟危機等時候出現的乞丐。與職業乞丐不同,非職業乞丐沒有選擇,沒有錢賺,他們不願也不會一直作乞丐。這種乞丐是社會不穩定的產物,本身不創造價值,對社會最大的價值恐怕就是社會動蕩的蓄洪池——淪落為乞丐的這些人即使任人宰割也沒有去製造更多的戰亂饑荒和危機。沒有了這種非職業乞丐只有兩個可能,要麼是這個世界更美好更和平了,要麼是整個世界崩潰了人人都是暴徒了。
1,每一個人存在不是為了創造價值,也不是為了有用。
固然,不能用目的來解釋存在,不能因為沒用就否定存在,不僅人是如此,動物也如此,甚至大自然存在的一切物質都如此。這是人的自然屬性。
但是,作為有意識的社會動物,人還有其社會屬性。與自然屬性不同,人存在於社會中就必然也必須要對社會有用——不論是主動創造價值還是被動產生價值,這是社會對存在於其中的每一個人的基本要求。對社會沒有價值的人會被社會無情的拋棄,這種人,要麼走向原始自然,要麼走向滅亡。
而題主問的恰恰是關於人的社會屬性:
乞丐存在於這個社會中能創造什麼價值。
用人的自然屬性來回答社會屬性的問題,看似有道理,實則避重就輕,無關主旨。
2.弱者的存在一方面可以檢視這個社會的良心。
首先,我嚴重不認同什麼社會良心一說。社會,根本沒有什麼良心。社會是無情的,對社會沒有價值的人會被拋棄。
其次,弱者更多的是一種心理狀態,而不是有錢沒錢。人,特別是一個健康的人,只要不自認為是弱者,就肯定不是弱者。
再次,乞丐未必都是弱者。四肢健全無病無災的職業乞丐就更不是弱者——能自由選擇職業的人不會是弱者。選擇成為乞丐只是因為趨利避害。真正的弱者,你可能根本就沒機會見到,他們可能因為對社會無用而不聞於世自生自滅了。
最後,就算乞丐是弱者,就算社會有良心,但是,用弱者來檢驗社會的良心無異於釣魚執法,最後只能證明社會本來就是沒有良心的。我很認同匿名用戶先生的回答:
如果非要把乞丐跟社會良心扯上聯繫,給錢的人不能體現什麼「社會的良心」,他們在那裡而沒被趕走才證明了「社會的良心」。
用職業乞丐來檢視社會良心,就如同用李雲迪來驗王力宏是不是基佬一樣,不!靠!譜!
3.沒有了乞丐,我能想到的是會有更多的人自殺或者犯罪:因為乞丐基本上是社會的最底層了,那些次底層如果沒有了階層去滑落,將何以安身立命?!同時那些如法在救助體系里存活下來的人,為了生存下去,能做的唯一職業就是乞丐,如果連這都不讓做,豈不是逼人犯罪?
非職業乞丐的確有可能是社會的最底層,也的確是社會穩定的蓄洪池,沒有他們的社會是缺乏彈性的,容易崩潰的。
但是,職業乞丐根本不是社會的最底層!有這種看法的人,我只能認為是優越感太強以至於同情心泛濫到失去理性了,而職業乞丐正是靠消費同情心來賺錢的職業。沒錯,他們跟演員、公務員、工人、農民、警察、城管、地攤小販一樣,都是在賺錢。如果理性還沒泯滅,請像其它職業一樣平等的正視職業乞丐。沒有了職業乞丐,只能是因為社會上沒有這種滿足自己同情心泛濫的需求了,這個職業沒有市場了。
就如同過去補碗的工匠一樣,一種職業消失了怎麼會有更多的人自殺或者犯罪呢?
乞丐的社會意義很大,沒有一個人是沒有價值的。當人因為某種原因陷入窘迫,但還遵守社會秩序,不願意去使用暴力搶劫,做乞丐是唯一的選擇,他們是社會穩定的底線,是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指標。
2006年有一篇雜文正好標題就是 乞丐的價值 ;
我想沒有價值的人在這個世界上恐怕是沒有的。知識分子或工人、農民就不說了,大家都懂得他們的價值。一般健康人也不說了,因為他們肯定會被這個社會推動到需要他們的地方去。我們拿罪犯或病人來說吧,病人的價值是體現在醫術上,醫生把該病人醫好了,醫生就可以拿該病人去宣傳,以示醫學進步了或表示醫術高明了。病人的價值還體現在愛心和孝心上,有人有愛心有人沒愛心,有人孝順有人不孝順。罪犯呢,可以讓你拿他當例子告誡自己或教育子女,讓子女們不要走上這樣一條路。罪犯的價值就是讓人引以為戒。即便是乞丐——被人視為最沒價值的人,其實也有價值,他們的價值就是當你受挫時讓你看到了你的生活還有一線希望,因為你至少還沒淪為乞丐呀,還沒把自己輸得精光。乞丐的價值就是在你倒霉透頂時讓你自慰和自省!能給你一絲信心,而也許就是這一絲信心便拯救了一個人,於是你又會鼓足勇氣在生活中尋找站起來的機會。我想這樣的例子肯定很多。
我個人非常不喜歡這種論點。這是對一件事情既想徹底批判,又要堅持唯物主義凡事必要兩分法的觀點,所以硬擠出來的所謂「價值」,還不如沒說呢。
以前我看過另一本書 乞丐囝仔,真實的故事,一個乞丐家子從最沒有希望的底端到擁有自己的產業,擁有自己的一片天的過程,非常勵志感人。但他的上升通道當中,我們很容易發現一些在現在的中國沒辦法複製的特殊關口:
1、他上學了。以乞丐家孩子的身份,從小學,初中到高中,一路上過來。儘管作為原始積累,他姐姐被迫賣身為他積攢第一筆學費,但他還是可以在家鄉的小學接受教育。
2、在中學,有女孩子看上他——她們知道他家是乞丐家還看上他。儘管後來進一步了解,得知有智障的母親和大弟,都打了退堂鼓。
3、可是還有一個女孩即使知道有智障的母親和大弟還是沒有撤退,並最終和他結婚。女孩還一度和家人關係緊張,他們的婚禮沒有得到長輩的祝福。
4、他們可以買房。
我想,如果和這個乞丐比起來,很多我們當中的人都要感到慚愧,和更多的一種無助,讓這個故事平添一番嘲諷。
這本書現在就放在我家書房的書架上,為了查找資料就翻出來重讀,覺得自己小時候當消遣看的書,終於讀出了一種新的味道。
我們存在於世界上能創造什麼價值?這個問題,不是只要我們自己努力就可以回答的。同樣的乞丐,也可以不同命。
要說包括乞丐在內,我們能為我們自己和別人創造多大價值,一方面要看我們自己的努力,另一方面也要看我們的機會、積累和遭遇。
就像 怎樣的經歷可能導致一個人變成乞丐?一個乞丐如何才可能恢復到普通人的生活中? 舉的例子,機緣巧合,你我當中,說不准誰有可能就淪落至斯。所以為什麼要問這樣的問題呢……乞丐不能為社會創造任何價值。
但或許這正是乞丐的價值所在。他們像是一面鏡子,映照出社會的良心。一個允許人沒有價值,允許人不能創造財富,允許一個一無所長、或遭遇不幸的人有尊嚴的活著的社會,才是一個有良心的社會。
我有一個朋友,每次遇到坐在地上的乞討者,總會在給錢時蹲下身去,顯示雙方地位平等,然後再把錢放在地上的碗中。
這種人的存在,讓我覺得這個社會其實沒那麼糟糕。1:價值不是他創造了什麼,而是他對我很重要。
2:乞丐只是對社會底層的稱呼,你永遠不能去除底層,就像你不可能去除頂層。
3:世事無常,你永遠不知道,下一秒你是不是就是你想去除的那種人。
保持感恩,保持尊重。
應該感謝允許乞丐存在的社會,
沒有逼迫那些社會最底層的失敗者成為絕望的罪犯。
乞丐的價值大約在於指出了一條生存之道,在你無力生活下去的時候你可以用乞討來苟延殘喘,或者東山再起(白孝文)。
如果沒有乞丐的話,那些政客就喜瘋了——瞧,我們連乞丐都消滅了,還有什麼是我們無法承諾給你們的?
不可能沒有乞丐,只要有不勞而獲的惰性存在。
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罪與罰》中曾提到「不管怎樣,得有讓人活下去的辦法啊。」貧窮在某些人看來似乎是一種罪孽,實際上,對於真正處於這種情景中的人來說,它體現更多的是一種無奈與無力的選擇。正如說出上面那句話的小文官的女兒。
讓我們回到這個問題。乞丐對社會有什麼價值。
那我是不是可以問:剛出生的嬰兒對社會有什麼價值?
人們不會用價值去衡量新生兒,卻會以價值衡量乞丐。這是一種什麼心理?新生嬰兒和乞丐的不同又體現在哪?
答案是希望,或者說,潛在的可能性。
一個新生兒的未來是無法預料的,他會長大,會習得各項技能。你不知道現在牙牙學語的小孩以後會不會是某國總統,不知道他會不會為推進人類文明做出貢獻。至於乞丐,他所處的現實讓人不敢或不願去相信他也有這樣的未來。
哪有那麼多什麼價值可言。我們明明不是造物主,空談別人存在的意義,到底有什麼資格去以「價值」作為評判標準去量化身邊的人?
得讓別人活下去,也得讓自己活下去。乞丐折射出每個人陷入最低谷時的狀態。人若不滅,希望即不滅。
以上
沒什麼價值,但是其他很多人對社會也沒什麼價值……
其實允許乞丐的存在是給所有人留一條後路,免得最後身敗名裂連個去處都沒有,居安思危嘛1.乞丐不是一個物種,沒有誰天生就註定是個乞丐!
2.如果沒有飛來橫禍,沒有慾望的過度放縱,沒有靠雙手吃飯思想的缺失等等,我想乞丐的數量應該會比現在少很多!
3.正如無論對於一個群體要「少做動機揣測,少做價值判斷」一樣,我們應盡量保持冷靜和客觀去看待,不吝惡意的腦補也不缺善意的展望!
4.真心想體驗,不過又不敢體驗乞丐這個「職業」(如上面有的回答所說,孤妄稱之),有的人是暫時的乞丐,有的確實永久的!
5.好吧,不妨讓我今晚做個「變為乞丐」的夢,然後明早醒來,抓緊的生活!
晚安,世界!
1.乞討業是一種低端眾籌業,不需要做ppt就能得到投資,門檻較低,有利於李總理提倡的大眾創業,進而促進經濟發展
2.只有馬列主義才認為有能力創造社會財富而不創造社會財富就參與分配的人是可恥的,但是在馬列主義看來,職業資本家才是大敵,職業乞丐最危險的也不過就是「流氓無產者」。西方經濟學通過拒斥勞動價值論為資本家辯護,他們通常認為,價值是主觀的,那麼,乞討業者提供的乞討服務的價值,也只能由消費者用手中的錢評價,因此,職業乞討者靠乞討致富,是因為他們創造了比較高的社會價值。可見,乞討業的存在和被尊重,是西方經濟學邏輯的必然結果,符合市場經濟的原理。
3.有些人對資本家不勞而獲十分寬容,對職業乞討卻如此拒斥,這個觀念是邏輯不自恰的,是嫌貧愛富的人之常情的體現
部分同意
" 一個允許人沒有價值,允許人不能創造財富,允許一個一無所長、或遭遇不幸的人有尊嚴的活著的社會,才是一個有良心的社會。"的說法。
但是要補充,有很多犯罪就是隱藏在乞丐中的,拐賣人口,故意弄殘疾,干擾正常的商業活動……
真實的丐幫恐怕不是武俠小說里那種為國為民慷慨赴死的。
郭靖可能早期就撲街了
沒有乞丐就沒有洪七公,就沒有郭靖 5、蒙古不能統一,也就不會有什麼西征。火藥就不會傳入歐洲。 6、沒有火藥,鐵甲士在歐洲的統治就不會動搖。因此,黑暗的中世紀將延長一千年,也就沒有文藝復興。 7、沒有了文藝復興,自然也沒有大航海。北美洲將始終是游牧的印第安人的家園。 8、同樣,西班牙人不會將鐵炮傳入日本。長筱會戰是武田方面獲勝,日本戰國時代將一直持續不能統一。 9、在另一國度,完顏洪烈沒有包惜弱,只能全力參加權力鬥爭。金國因此會內亂。 10、沒有蒙古,金國又內亂,因此,宋不但不會滅亡,反而會統一。宋朝注重商貿,因此,資本主義萌芽將在中國出現。 11、如果發展到今天,中國將是最發達的國家,遠遠領先於日本,西班牙,西歐,美洲。 12、今天的金融危機也就不會出
寫了點東西,找到這個問題來答的。不一定扣題,但沒地方抒發,權且放在這裡吧。
小時候,姥姥常說,等老了就要飯去。未必儘是笑談。沒有兒子,又不想連累女兒一家,就去要飯,是她心目中理所當然的歸宿。
那時候要飯不似現在的卑賤且詭詐,反而有些許堅韌的意味。身處絕境,又不是《楢山節考》那般消極的等死。而是放下體面,堅強的活著。這其實是中國傳統倫理所包容的行為。正如家裡有事(無論喜喪,標準是會導致財務困難)要張羅親友隨禮湊份子一樣,來自鄰縣或遙遠南方的老人或者災民,總能討到賴以活下去的飯食。這是信義社會下的無擔保眾籌模式。
因為姥姥的這句話,小時候看到老嫗乞丐,就會想起姥姥,就一定會施捨。
今天看到新聞說乞丐月入一萬云云,忽然想想自己多久沒有施捨乞丐了。至少十年里,只記得給過衣著體面並且技藝不錯的街邊藝人,但對於完全意義上的乞丐,應該沒有施捨過一分錢。再想想姥姥的那句話,心裡很不是滋味。
當維繫我們內心深處絲絲線線的倫理崩塌,我們的行為慣性和社會價值觀發生了錯節,豈能不導致如今的扭曲和醜惡。不能完全同意排名第一的答案,認知不足,雞湯有餘。
確實有一部分乞丐必須要以乞討生存,我也從不會吝惜手頭的零錢。即使偶爾沒有零錢,為表尊重,我也會盡量繞後而行,而不是大搖大擺從他們面前碾過。
但我想說的是,實際上有很大部分的「乞丐」一邊享受著社會保障,一邊還好逸惡勞、肆意佔用公共空間。這就無所謂「公平」了:私人霸佔公共空間,對其他人公平了么;欺騙他人的善意,對其他人有良心了么。親眼目睹一個乞丐在地鐵口長期盤踞一年多,中途無數次工作人員請他到保障中心去卻還是死皮賴臉混在那裡(非殘疾、非老弱)。他們在繁華地段月入上萬其實是很簡單的事情,還是親眼目睹乞丐把滿滿一袋子的錢藏起來,擺個空袋子繼續討…現在的乞丐是「騙子加乞丐」的混合群體,讓乞丐這個本來就不應存在的「職業」更加像是個社會的bug…
理想中,社會的良心應該由社會保障制度來完成。人民上交的稅收就是拿來做這個的,讓那些真正缺失生存能力的人獲得生存的機會。真正的乞丐上街,就是對這個社會保障制度的控訴,合情而不合理;騙子乞丐上街,就是對民眾善意的欺騙,構成一種「尊嚴與錢的交易」,不合情更不合理。
綜上,乞丐(不是說喪失生存能力的人,而是指乞丐這種職業)是不應該存在的,對社會而言毫無好處;沒有乞丐,世界會更美好。
但是!那些喪失生存能力的人也必須得到生存的保證,而這種關照不應該仰仗於社會個體的善意——他們不需要靠出賣尊嚴或者做「鏡子」來換取生存的權利。他們之所以需要得到社會保證是因為這關係到社會構建的道德基礎——一個缺乏同理心、同情心的社會不能給人安全感,亦無法使社會更美好(原理類似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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