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證法真的高於普遍適用於科學的分隔法嗎?為什麼由此得出的結論普遍缺乏價值?
到處是以辯證的眼光看待問題. 辯證本身就如同中國古人之「格物」一樣只要有閑情便能一直辯下去. 辯證法真是高於普遍適用於科學的「分隔」法的么. 即使其有普始性,但由它得出的結論普遍缺乏價值(或請大師舉一例以正其名?) 現在有學者推崇備至,我感到疑惑.
受邀題,我就寫寫自己的感想吧。
辯證法是我很反感的一個東西,如你所說,到處都是「以辯證的眼光看待問題」,都說濫了,其實有幾個人清楚自己說的辯證法是什麼意思呢?
就字面意思來說,「辯證」如果只是泛泛而言的「辨析考證」[1],要你明辨是非、仔細思考的意思。如果只是這樣理解那我覺得沒什麼,但由於大家都知道教科書里有辯證法,馬克思主義有辯證法,所以通常提到辯證的眼光指的就並不是泛泛而言的辨析考證的眼光,而是特指某種思維方式了。
[1] 「辯證法」一詞來自日文,和「形而上學」「哲學」一樣都是明治維新前後出現的翻譯詞,當時有「辯證」「辨證」兩種寫法都有,後來可能想到古希臘的論辯,所以確定用了現在這個「辯證」。
西文的辯證法是 dialectic(s),可追溯到古希臘時代,它和 dialogue(對話)是同源的。原義就是指對話、辯論中的技巧和邏輯。到中世紀,辯證法和邏輯學在很大程度上是攪在一起或者說就是指同一個東西。而到了德國古典哲學(康德、費希特、黑格爾),辯證法又成為一個重要概念。馬克思和馬克思主義的辯證法就直接來源於黑格爾。
到今天中國的馬克思主義,也就是從馬克思經過恩格斯、馬克思主義蘇俄化(普列漢諾夫、列寧、斯大林教科書)再到馬克思主義中國化之後,辯證法通常總結為三大規律:對立統一、量變質變、否定之否定。
至於很多人以為辯證法是好的方面也看一下、壞的方面也看一下這種「一分為二」的觀點,是某個中國人在普及馬克思主義以及政治宣傳的過程中提出來的(毛講過一分為二,但他不是原創,最初是誰說的我一下沒查到)。這個「一分為二」和辯證法的主旨其實聯繫得不算特別緊密。雖然辯證法也是講兩個對立統一的部分怎樣矛盾運動云云……
黑格爾到馬克思的辯證法拋開他們的所謂唯物唯心的基礎不談,很核心的一點就是強調「內部矛盾」,強調內部矛盾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動力。這才是我理解的辯證法的核心內容(並且我認為原作者會同意這個理解)。在這個核心內容之後還有一個重要的歷史觀問題,就是辯證法家們認為歷史的發展和辯證邏輯的推演過程是同一的,叫歷史與邏輯的統一。但這個所謂的內部矛盾以及由此而來的歷史觀很可能是在概念的層面上去討論的,所以很有可能是將語言的邏輯、概念的邏輯看作世界發展的規律。這是我個人反對辯證法的原因。我不認為內部矛盾是發展的動力。但話說回來,人們平常說以辯證的眼光看問題的時候,有幾個人是指的用內部矛盾的視角看問題?恐怕主要還是說以「一分為二」的觀點看問題吧……
至於這個一分為二的問題該怎麼吐槽好呢……
對一件事既看到好的一面也看到壞的一面這通常都是沒問題的,之所以「一分為二」這麼遭人恨在於它在實際應用中往往成了維持傳統看法、為現實辯護的託詞。當有人批判什麼的時候,當然會強調它不好的一面。這時總有人跳出來說,你不能只看到壞的一面,你也要看到好的一面。聽上去很冠冕堂皇也很說得過去,但實際上它沖淡了新增的意見,總是在維護舊的看法,維護舊事物,彷彿一個東西只有全是壞處才值得批判似的,彷彿只要這玩意兒還有一點好處批判它就是不對的一樣。實際上提意見就是要強調某一方面,你想調整車速就必須說這速度到底是快了還是慢了,而不是說既不能太快又不能太慢這種廢話。
-2012 年 5 月第一次回答
2013 年 11 月最後修改
以下為卡爾·波普爾作答。請見《辯證法是什麼》。豆瓣上有個中文版,但不知道是否準確。
我們可以看到,今天的正統馬克思主義是怎樣由官方推薦人們讀黑格爾的《邏輯學》,作為學習科學方法論的基礎——這真是一件可悲而又發人深省的事:這本書不僅陳腐,而且是前科學甚至前邏輯的思維方式的典型。這甚至比推薦阿基米德力學作為現代工程技術的基礎還要糟糕。
豆瓣中文版: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16149665/
英文版:http://www.jstor.org/stable/2250841
如果僅將辯證法理解為三大規律,如樓上幾位所說的那樣,那辯證法就是廢話,比如@曹夢迪 舉出一些事例對三大規律給予的解讀,換句話說,假如一個人從來沒聽說過三大規律,那些「道理」難道就不懂么?說來說去不過都是一些為人處世最素樸的道理,只不過一旦戴上三大規律、辯證法這樣的帽子,反而成了饒舌的變戲法。
辯證法,如果在蘇格拉底的意義上,這意味著一種探討語詞的意義邊界的方法,而且這種方法是非形式化的,所以必須寓於「對話」(話語)中來探討。也正因為這種方法不能離開具體話語,無法形式化,所以最後無法取得想邏輯學那樣的成就和地位。我覺得,在古希臘,辯證法和邏輯學,應該是從對語詞、語義的研究出發形成的兩個可能的向度,最後發展的結果現在已經很清楚了,邏輯學經亞里士多德的奠基,最終發展為現在一門奠基性的關於元思維形式的嚴格科學,而邏輯學自蘇格拉底、柏拉圖之後,再無創造性的發展,黑格爾雖說獨闢蹊徑,但卻吧辨證發引向了一條邪路,直至最後被利用成為蘇俄意識形態的怪胎。
辯證法之所以這麼多誤解,因為它是純粹哲學。還是挺抽象的。大部分人都完全不懂,很多概念沒搞清楚。
同意包龍圖說的,辯證法是一種思維工具。
辯證法無法證明它是對的,你只能選擇相信它或者不相信它。選擇相信它是因為社會歷史經驗。所以,要懂辯證法,本身需要豐富的社會歷史知識,加上豐富的實踐經驗,加上深刻的思辨能力。
辯證法是很難懂的。可以這麼說,對於百分之九十九知道「辯證法」的人,不知道辯證法是什麼。
學過高數嗎?辯證法沒這麼精微絕倫,但具體理論和實際,比這宏大燦爛
有深洞見,無新認知。
我不是學哲學的,所以不從哲學的角度談(也沒有這個能力),只從實用的角度來談辯證法:我的觀點,辯證法是一種很有用的工具,不要玄化辯證法(認為辯證法看見摸不著),不要神話辯證法(認為辯證法任何時候都用得著),不要異化辯證法(認為辯證法無用)。
先說總體原則:辯證法是一種思維工具,大部分場合都可以用,但不一定都適用,決定用不用的主體是你自己。打個比方:羊角錘是一種工具,可以砸釘子,撬釘子,可以用羊角的尖端來擰螺絲,可以用羊角來扳螺母,甚至可以用羊角來撈麵吃……但是不代表你真的需要這麼干,羊角錘就是在砸、撬釘子的時候用一下,其它功能只是在非常時期才嘗試採用,正常情況下擰螺絲用螺絲刀,扳螺母用板子,撈麵用筷子,如果一個人無論幹什麼都拿出羊角錘上,那一定是神經病。
再說個人所理解的辯證法(不是哲學意義上的辯證法),個人對辯證法的認識主要來自於馬克思主義辯證法,其三大規律是:對立統一、質量互化、否定之否定。下面分別敘述一下
對立統一的工具
意義:兩點1。事物具有兩面性;2。兩面需要統一起來。
告訴我們什麼:1。考慮問題不要一條道走到黑,事物總是有兩方面的,有時不考慮另一方面的原因是概率太小,考慮上的化不經濟,但並不代表不存在。2。需要建立有效的方案來綜合兩條相反的道路,不是說考慮了兩個方面就完了。認為什麼事情都有好也有壞,有對也有錯,各打五十大板,而不是進行綜合絕不是辯證法。
通常什麼時候用:做方案的時候,考慮最佳方案也考慮備選方案,各有什麼優缺點,最後怎麼統一;談判的時候,考慮雙方利益相衝突的地方,也考慮相一致的地方,最後怎麼樣解決衝突,達成一致;
搞科研的時候,考慮目前的科學所能推導出的結論,也考慮出現不能自洽或者不符合實驗結果的時候,考慮科學理論錯誤的可能,最後打成一個既能兼容之前的實驗結果,又能適應新結果的理論;在婚姻生活中,考慮雙方共同創造美好生活,也考慮雙方需要保留自己的特點和自由,最終達到自我發展和家庭和睦雙豐收……
質量互化的工具
意義:兩點1。量變積累會引起質變;2。質變都是量變引起的。
告訴我們什麼:1。要追求質變,就先要積累量變。離開量變空談質變的必要性、優越性、合理性等等都是毫無用處的,必須要先促成量變並且積累才可以。2。要防止質變,就要杜絕或減少量變。不注重量變,認為「只要沒有質變就好」這種偷懶的想法是不可取的。
通常什麼時候用:經濟上,要買房子就要每個月攢錢;政治上,要實現法制就要先依法辦事;科研上,要發論文就要多看多想多試驗;健康上,要不生大病就要有健康生活習慣……
否定之否定的工具
意義:兩點1。兩次否定達到肯定;2。未經否定無法肯定。
告訴我們什麼:1。不要害怕否定,沒有否定就沒法肯定;2。不要害怕再次否定,能經得起多次否定的才是有意義的。
通常什麼時候用:覺得自己「錯了」的時候,如有確切的證據,可以否定自己從前的想法、說法、做法。
「辯證法」最初應該是由黑格爾提出來的。
但後來的幾位德國哲學家把黑格爾批判的跟死狗一樣(包括費希特、馬克思),大家都不理他,可是要搞哲學史又躲不過他。
所以,不知道誰那麼有才,發明了個新詞,叫「變戲法」。
因此,現在一看到辯證法,就會容易讓人想到變戲法,很嚴肅的學術問題娛樂化了。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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