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體驗」和「購買實物」相比,哪個更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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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購買服務」和「購買實物」相比,前者更值,而且值得多


先定義,商品消費指購買實體商品,如衣物,傢具,文具等。體驗型消費指不購買實物的消費體驗,如到餐館吃飯,參加健身培訓,出國旅遊,到娛樂會所做大保健等。

研究者讓消費者回憶人生中讓自己感到幸福開心的一項體驗性消費和一項物質性消費,並評價這兩者哪樣讓自己更開心。在控制價格變數之後,絕大多數人表示體驗性消費更開心。但在另一組面向未來決策的研究中,人們並不認為自己未來把錢花到體驗性消費會比物質上更爽。體驗比商品對消費者影響更正面的原因有很多,主要的假說有:

  1. 體驗性消費在記憶中會隨著時間的延長變得越來越正面,因為負面事件比正面事件忘記的快。人們通常會忘記10年前旅遊時沒趕上飛機的焦慮和對景區野蠻售票員的憤怒,但很難忘掉震撼的美景和旅途中遇到的奇葩的人。所以即使是不好的消費體驗,也會逐漸變為中性或正面的體驗。多年前看過的一部爛片,或者頭次蹦極之前被嚇尿的恐慌,現在想來往往都十分有趣。相比之下,人們對實物商品的評價一般不會有太大變化。
  2. 體驗性消費的社交價值比物質消費更正面。我們在朋友圈上看到曬美食,旅遊,和健身的照片遠多於曬包的,是因為觀眾們普遍對物質性炫耀有反感,但對體驗性消費的反感低得多。再舉個例子,假設和不太熟的朋友見面的時候有兩個話題可選,你會選擇聊自己最近去過的一個好玩的城市,還是剛買的一個限量款包包?
  3. 體驗性消費比物質商品更獨一無二,更難以與他人的消費經歷比較。買小米5的人,使用起來的感覺都差不多,還要被買iphone的人鄙視。但去雲南的人,每個人都有自己在雲南的故事,且我在雲南的體驗,可能比你去普羅旺斯和托斯卡納的更難忘。
  4. 體驗性消費和個人的核心價值聯繫更緊密,人生體驗比物質商品對消費者的潛在影響也大得多。因為人們更多地用人生經歷定義自己,而非自己的物品。一個旅居過8國的富人,在定義自己的時候肯定更願意用旅居經歷做標籤,而不是用自己的凱迪拉克。同理,刻苦訓練跑完馬拉松的經歷,也比刻苦賺錢買輛車對人身心的改造大得多。

從這一系列研究的結論,及文青的視角來看,把買房買車的錢換來週遊世界,或許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因為買來的商品只能是商品,而買來的經歷,都成為了你生命的一部分。

參考資料
Van Boven, Leaf, and Thomas Gilovich. "To do or to have? That is the ques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85.6 (2003): 1193.

Carter, Travis J., and Thomas Gilovich. "The relative relativity of material and experiential purchase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98.1 (2010): 146.


話不多說,上數據:


大西洋月刊有一份報告是這樣說的(鏈接可戳):體驗類消費帶來的幸福感更強烈,但實實在在地買點什麼東西能讓幸福來得更頻繁。

報告里提到了三種類型的幸福感,分別是期望幸福感、回顧幸福感和即時幸福感,以往的研究認為,鑒於各種美好的經歷、體驗可以讓你同時獲得這三種類型的幸福感,所以體驗比某些實質的物品會讓你感到更開心。


最近刊登在專業心理學期刊 Social Psychology 和 Personality Science 上的一項新的研究里,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研究者 Aaron Weidman 和 Elizabeth Dunn 做了一個實驗,他們給 67 名實驗對象每人 20 美元去消費體驗或實體商品,再報告自己最近收到的一項或體驗或實體的禮物,然後通過簡訊和問卷的形式讓他們反饋自己的幸福感等級。


結果顯示,雖然獲得體驗的實驗對象感受到的幸福更強烈,但買了東西的那些人感到幸福的次數更多,場合也更多樣。從這種意義上來講,有一個漂亮的本子每次寫字都開心一下,比看一個展聽一場音樂會帶來的快樂可能更持久。


Elizabeth Dunn 更早的一項研究還說,很多小型買買買比一次大額消費帶來的快樂更多。就算花了大錢買一樣東西,時間久了也不會一用就激動,但隔三差五買點小東西會持續提供正向情緒,去五次快時尚店總能讓你從亂糟糟的日常中短暫脫身,感受到一種不那麼強烈的心曠神怡,即,小確幸。


所以,到底花錢買體驗和東西哪個更值,就看你選一次稍縱即逝的強烈興奮感還是持久而穩定的滿足感,大家各取所需即可,也沒有哪種更高級。


對於缺乏安全感的人來說,購買實物肯定更重要。其實看著存摺就夠了,壓根就不會有特別多去購買的慾望。


謝邀(帥氣的甩頭髮)。這學期某課程期末項目做的就是這個,於是就被隊友 @芋頭邀請了……
自己小組的模型就要臉一點不放上來了,畢竟只是個(努力拚補起邏輯的)作業;所以講講在提出假設時候看的一些貨真價實的文獻以及理論背景吧。

題主的問題最開始是兩個研究者,Van Boven 和 Gilovich在2003年提出來的。當然了,「值」是一個很模糊的概念,他們問的是,購買體驗和購買物質哪一個給人們帶來的幸福感更高?他們把被試分了兩組,讓他們描述自己大於100美金的物質或是體驗消費(換算到今天中國的消費水平,大概是122軟妹幣),並使用了兩個九點評分的問題來測量購物幸福感,兩個九點評分的問題來測量「你覺得這錢花在別處會不會更好?」
他們發現普遍來說,購買體驗要比購買物質更幸福

但是!
在他們的第二個研究(電話採訪)里,他們讓被採訪者報告讓自己更快樂的消費。他們發現對於低收入水平的人來說,報告物質消費和體驗消費的比例是相當的;而高收入水平的人則更傾向於報告體驗消費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幸福。
什麼意思?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咯。
同樣是100塊錢,讓窮人去看一場話劇,帶來的幸福感比不過吃一頓飽飯,不奇怪吧?
但是對已經飽暖的富人來說,這筆錢用來看電影,用來聽音樂會,比起購置100塊錢的大米和肉,能感受到更多的幸福。

不過其實這不適用於每一個人。比如一個很物質的人,可能願意拿一筆錢買豪車買名表買包買化妝品,而不願意拿這些錢去旅遊去跳傘去攀岩去冒險。Millar和Thomas在2009年發表的一篇研究中就聲稱,那些高物質享樂主義(Materialism)的人,在物質消費和體驗消費中獲得的幸福感一樣高。

其實題主提的問題,也就是這群研究者好奇的問題,挺有趣的,聯繫著大多數人一生都在追尋的兩件事情:金錢和幸福;以及一個更大的問題,即這兩者之間,是不是能夠一定程度上互相轉化?或者哪怕是單向轉換也好啊。
因此很多的研究者步Van Boven和Gilovich的後塵,繼續研究為什麼人們會在購買體驗的時候更幸福。有的人發現,這可能是因為體驗能夠給人帶來更多的談資;有的人發現,這可能是因為購買體驗有助於增進我們和他人之間的關係。總之,體驗之所以給我們帶來更多的幸福感,和人際互動的關係很大。

最後,一個在看文獻中令我聽意想不到的點:購買的價格和感受到的幸福感之間完。全。沒。關。系。
什麼意思?就是在超過100元的消費里(實驗規定的,我也沒辦法),你購買的東西無論是貴還是便宜,都不太影響它帶給你的幸福感。也許意味著我看280的演唱會,不比VIP席接近2k感受到的幸福更少喔~

一點關係不大的小知識:
妹子消費的時候比男同學花同樣的錢、購買同樣類型的物品獲得的幸福感、滿足感更高!
有女朋友的男同學們知道該怎麼做了嗎?
有男朋友的女同學可以把這一段截圖給男朋友看:)

References:

Van Boven, L., Gilovich, T. (2003). To Do or to Have? That Is the Ques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85, 6, 1193-1202.

Herter, M. M.,, Santos, C. P., Pinto, D. C. (2014). "Man, I shop like a woman!」 The effects of gender and emotions on consumer shopping behaviour outcomes.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etail Distribution Management, 42(9), 780 - 804.

Thomas, R., Millar, M. (2013). The effects of material and experiential discretionary purchases on consumer happiness: moderators and mediators. The Journal of Psychology, 147, 345-356.

Millar, M. G., Thomas, R. L. (2009). Discretionary activity and happiness: The role of materialism. Journal of Research in Personality. 43(4), 699-702.


市場由生產推動變為需求拉動之後,物質極大豐富帶來的結果就是很多商品由供不應求變為供大於求,是的,這使得消費者變得更加挑剔起來。

正如發達國家物質豐富,每天都有大量的浪費產生,而相比貧窮國家反而能夠盡量做到物盡其用。物質豐富滿足我們基本需求之後,我們才能去思考和追求更高的需求,比如文化,比如服務(體驗)。

相比較於物質產品,服務類產品本身就有著很大的優勢,一般服務需要犧牲別人的時間,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而體驗本身是無形的產品,比物質商品具有更為廣闊的增值空間,也就是說能夠不斷發掘滿足消費者更多需求。

由於體驗的存在本身就是直接針對消費者某一種需求,所以消費者反饋情況就是體驗產品的好壞。而物質商品卻不以消費者反饋來衡量的,就像饅頭不好吃但是能填飽肚子,iPhone很好用但依然會有消費者反感。

所以倉稟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你的消費體驗必然取決於你的收入水平和消費觀。人總是滿足剛需之後,才能有餘力去追求更高層次的需求。


必需品實物>服務>奢侈品實物
在買車和每天打車上,我選買車。
在環球旅行和買飛機上,我選買環球旅行。


先寫結論:
值不值在於你有多少錢、你想要什麼、你能買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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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情的分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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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前面30個回答,我覺得大家都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前提:
「購買體驗」與「購買實物」時:
1、你使用的是同一筆錢。
同一筆錢。
同一筆錢。
2、「購買體驗」和「購買實物」消耗的金錢是不同的。
「購買體驗」和「購買實物」消耗的金錢是不同的。
「購買體驗」和「購買實物」消耗的金錢是不同的。
花錢買體驗是直接獲得快樂,花錢買實物是間接減輕痛苦。讓我選我選哪個?體驗!買體驗是享受生活,買實物基本就是為了生存啊喂!快樂直通車誰不喜歡?
但是!
但是!
但是!
買一次體驗的錢,通常可以買很多實物哪!
除此之外還有其他的前提條件也沒講清楚:
發生購買行為時你的經濟處境。
發生購買行為時你的需求。
總而言之,你用不同的錢在不同經濟處境不同需求下進行購買行為產生的感受(即劃不划算值不值)是不一樣的。
不在這個前提下的一切論證都是耍流氓。
一、現在假設灰白雲小盆友現在是個大二屌絲,每個月600塊包吃喝拉撒地在一線城市已經生活了接近兩年,現在灰白雲手上有3W塊錢(不是搶來的反正),現在她有兩個選擇:
A、去歐洲體驗一次豪華旅遊。
B、給自己買以下物品:
1台中配MacBook;
1輛在校園裡瀟洒馳騁的電瓶車;
2套分別價值2K的晚禮服;
2套香奈兒化妝品;
2整套中端護膚品
10套不同款式風格的日常服裝;
6雙高跟鞋;
6雙不同風格的休閑鞋;
床單四件套;
洗衣機;
電冰箱。
你覺得灰白雲將選擇A還是B?
二、現在假設灰白雲小盆友是個月入3W的都市白領,每個月3W RMB月光,在一線城市已經生活了接近兩年,現在灰白雲手上有3W塊錢(不是搶來的反正),她有兩個選擇:
A:去歐洲體驗一次旅遊。
B:給家裡添置一套歐式沙發。
你覺得灰白雲將選擇A還是B?
三、現在假設灰白雲大哥是個每分鐘入賬3W的成功人士(本來想寫每秒鐘,但發現比爾蓋茨每秒鐘入賬是250美元,嚇得我趕緊改了單位),現在灰白雲手上有3W塊錢(不是搶來的反正),她有兩個選擇:
A:去歐洲體驗一次貧困旅遊。
B、給心愛的小外甥女買個玩具。
你覺得灰白雲將選擇A還是B?
說到這裡在重複前面已經寫到的結論:
值不值在於你有多少錢、你想要什麼、你能買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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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情的分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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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們在購物的時候還需要思考的問題是:
發起購買行為需要幹什麼?
花錢。
花錢的終極目的是什麼?
快樂。
怎樣讓購買行為最有價值?
花最少的錢獲得最大的快樂。
怎樣才能獲得最大的快樂?
買到自己當下想要的東西。
俗話說「千金難買心裡爽」。想買東西的時候一口氣買了,獲得那種「身心舒暢」的快感,這時候花的錢是最划算的。因為沒有什麼體驗比輕而易舉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更讓人愉悅了。
值不值不在於你是買體驗還是買實物,而是在於你有沒有買到快樂。
怎樣才能得到快樂?說實話你每天往我的支付寶里打錢,不買我都比現在快樂。
好了,說到這裡,其實我想說的是題主這個問題真的很無聊,講了這麼多純屬愛你(還有錢)。
【以上回答純屬歪理,請勿輕信】


買蘋果手機不是為了更好順暢的體驗嗎?買沙發不是為了坐的舒服嗎?買肉吃難道不是因為吃起來很爽嗎?


體驗和實物哪一個更值,一方面要視個體需求而定,即消費者能否從中得到足夠的滿足感。
另一方面,購買體驗者能否從體驗中習得知識或進行內化思考也是衡量購買行為是否值得的因素之一。體驗者如果沒有經過任何內需的轉化,而是直接將體驗所得進行輸出,則體驗並不會完成消費增值的轉化。
反之,如果實物在購買之後物盡其用,甚至極大改善了消費者的生活,給消費者帶來了便利和享受,這種情況下,實物的購買行為同樣也是值得的。


在理論邏輯上,這個問題是無意義的。
但是,這一問題卻代表著很多人對現代商業所產生的認識誤區。

為什麼說這個問題沒有意義?
首先是「更值」的問題。同一件商品,拋開購買力的因素,其「值」與「不值」是因人而異的,並無統一標準。比如說小轎車,同等價位下,有人可能選擇A牌,有人則選擇B牌。有的人偏向於選擇動力優越的,而有的人可能會偏向於選擇油耗低的。。。。。而在他們各自的心目中,都認為選擇了「值」的商品。
所以,「值」與「不值」,要看不同需求而定;購買服務,亦是如此。比如說,你買回一套傢具組件,如果你希望自己來組裝,並從中得到動手的樂趣,則你絕不會再去花錢請售後來為你組裝。反之,你可能會在組件與實體傢具之間,反覆衡量,即便買回家居組件,也還會繼續花錢請人幫你組裝。

所以,拋開具體的需求來談價值,就是在耍流氓。
只有在同等需求下,才能考慮價格與價值之間的關係,即所謂的性價比——需求價值:商品價格——比值越大,購買就越「值」,反之則不值。
需求價值,亦可轉化為消費者對商品價格的預判,當這種預判價格等於或大於商品實際售價時,該商品的購買就是「值」的;這種消費者預判價格大於商品實際售價,可稱為「消費者價值剩餘」。這種消費者價值剩餘越大,越容易促成消費者的購買行為。

當然,具體到消費行為的動機,本身有著諸多複雜因素的影響,包括購買力因素、社會文化因素等等。
比如國內對於「購買服務」這一消費行為,因為過程中缺少實體交換物,且許多內容消費者自己完全可以操作,比如家庭保潔服務。於是很多人就認為購買這類服務「不值」。
這其間受到了一些傳統觀念的影響,比如象傳統的自給自足經濟體系的影響,認為凡是能夠自力更生的,都沒有必要去買;還有傳統的人情觀念,認為只有實際花費金錢的實體,才應當支付金錢報酬,對於朋友間以智力或體力的幫助,更願意當作是一種人情——因為那沒有花錢。即便是陌生人之間的服務買賣,由於缺乏實體交換物,也會認為賣方隱瞞了實際成本、虛報了高價。而完全沒有考慮到服務支出方投入的精力和時間成本。

實際上,出售的服務本身,就是商品。只是在中文語境中,將這種商品,稱作「有償服務」,將其與實體商品割裂。
然而,現代商業,服務與實物商品是不可分的。一方面,實體商品需要相關的服務來增加其價值外延,比如現在我們常說的體驗性,主要即是靠商品銷售過程中,售前服務和售後服務兩個部分來實現的。你去餐館吃飯,消費的實體是廚師提供的菜品,但如果沒有契合的就餐環境、服務員的服務,那將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你買套房子,沒有物業公司為你提供各種維修服務、社區保潔服務、安保服務,又將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另一方面,服務本身也是一種生產過程,需要各類實體化的生產資料。而且,隨著社會分工的日益細化,再簡單的服務項目,都需要更為專業的知識作為基礎。
試想,在現代社會,你忙於上班掙錢,養活家小;子女年幼,老人年邁,你無力照管,如果沒有人提供專業的托幼、養老服務,你將是一種怎樣的體驗?生病後,沒有相應的醫療服務,你又將如何?同樣,你給政府繳稅,政府則為你提供各種社會化服務——這同樣是一種服務購買行為。你又認為它值不值呢?恐怕也不會有一致的答案吧。。。。

所以,從現代商業角度而言,購買服務與購買實體商品本身是一回事,不存在非彼即此的不同。其次,值與不值,當看消費者自身需求與觀念認識而定,難以獲得一致性的答案。

=============6月26日補充====================
剛看見題目將[購買服務]改作[購買體驗],更改得更不恰當。
體驗本身,是體驗者的情感體現,不是商品,不能購買。所以[購買體驗]只能理解為消費者在購買過程中的[體驗],這與[購買實物]的概念不具可比性——這並不是在咬文嚼字。

但既然提及「體驗」,我們就來說一說這是怎樣一回事?其在購買和使用商品這一行為中的作用有是怎樣的?

所謂「消費體驗」,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使用商品時所產生的「情感回饋」。這種情感,包羅萬有,比如需求滿足感、安全感、愉悅感、舒適感、社會身份的認同感、交際圈層的歸屬感等等等等。。。而對於這些情感,對不同類型的商品需求,有不同的側重。

這種情感回饋的好壞,促使消費者對所購商品的「值」與「不值」來做出判斷——消費過程中與消費後,消費者產生好的體驗,就會認為這次消費是「值」的,反之,如果產生不好的體驗,則會認為本次消費「不值」。

所以,「體驗」是人對自己所接觸到的事物,產生的主觀情緒判斷,在購買行為中,[消費體驗]是消費者對所購買商品,做出價值判斷的主觀依據之一,是由「消費需求」決定,且在價值判斷過程中,作為一種多層次的驗證性依據。
「需求」是消費者實施購買決策的根本依據,而在購買和使用商品時,對商品價值屬性的感知,就是[消費體驗]。
[消費體驗]自消費者實施購買決策伊始,就產生了,並隨著購買行為與商品使用過程,而持續變化著。也可能越來越好,也可能越來越糟。。。。

在消費決策過程中,對商品信息進行搜集、甄別這一過程,即是消費體驗的開端。你會依據你的感官體驗(比如視覺、聽覺、嗅覺、觸覺等)來判斷商品是否符合你的需求,進而決定取捨。。。

其次,在你與銷售人員的交流中,進一步確認你最初的判斷,由此來決定最終的購買選擇。。。
之後,在消費實施行為的過程中,以及購買後,使用商品的過程中,對商品的功能、質量、服務等進一步體驗。

如上,在整個體驗過程中,即有了一個逐級深入的層次,如果每一層次上的體驗,都能為你帶來新鮮、喜悅,甚或「驚喜」的感受,則你會越來越喜歡你所購買的商品,由此,你會認為本次購買是「超值」的。
反之,隨著層次的深入,感受卻越來越差,則會認為本次購買是「不值」的(因為最初決策時的體驗較好,才能促成你的購買行為)。

從營銷的角度來說,[消費體驗]的原理是極為基礎的,也是極為重要的。對於這一原理的應用,貫穿在產品設計、傳播推廣、以及銷售與服務方式等各個營銷環節中。比如產品的功能設置與結構、造型的設計、傳播語境與調性的策略、廣告語的採用、銷售模式的構建、銷售平台或賣場的環境布置、集客的方法、服務政策等等,所有這些,無不為了解決目標客戶的[消費體驗]這一問題。

比如,象汽車、手機、家電這些商品,製造商總是不斷地推出更新換代的產品,是為了使用更優秀的技術,為消費者不斷增加新的消費體驗。。。。
象許多高價值、高技術的耐用品,強化售後服務本身,也是在為消費者帶來不斷的消費體驗。。。
快速消費品則主要通過廣告,來為目標消費者帶來良好的情感體驗。。。

此外,對於商業品牌的樹立過程,以及商業模式的創新過程,也無法離開[消費體驗]這一基本原理。


實物不也是通過體驗產生效用的嘛。你看,殊途同歸了。問題不成立。


當年我入手第一代iphone的時候,興奮了好幾天。對,就是好幾天。也只能是好幾天。"Once you have it , you will get used to it ."物質的東西, 一旦擁有了,也就習慣了。而我花錢在加拿大生活一年,這種體驗確是跟隨我一輩子的。


你知道什麼是拆包裹的樂趣嗎?


這個著實分人。

說實在的,不管錢多錢少,實物都比體驗更讓我個人覺得值


——因為我記性不好…


問題很奇怪,建議題主仔細想想,好好修改。


相比一次性的服務,我還是想要個娃娃,電動的充氣都行


我的原則是:
有錢就追求體驗,讓店員為自己辦事,收結果。
沒錢就追求實物的價值,能自己做的不要麻煩店員。

當自己的時間值錢,就花錢雇店員節約自己的時間,自己的時間不是很值錢的時候,就自己完成。當然目前停留在後者。


還不是看你有多少錢。沒錢的話當然是實物更重要,原本一個月三十天都需要吃盒飯,你購買體驗,去星級酒店搓一頓,導致其餘29天饅頭都沒得啃,這樣划算么?
有錢只要你願意,在消費能力所能承擔的起的範圍之內隨你怎麼折騰。


這個問題讓我來,讓我來!!!

對於像我這類人來說,購物體驗更值吧。
舉個很簡單常見的例子。

抓娃娃很多人都玩過吧,抓的過程是很快樂的儘管沒有抓到,抓到就更開心了,不是嗎?

如果購買實物更值,為什麼不直接買個娃娃呢?


至少先保證個人體面的能生存下去(但同時這個標準又是因人而異了),花錢買體驗才會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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