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不讓養寵物,輔導員檢查宿舍抓到了一隻貓,然後貓被安樂死,他們真有權力這樣結束一條生命嗎?
今天有同學跟我說,昨天輔導員抓到一隻貓,然後養貓的人被處分,貓也安樂死了。我就問為什麼?答:因為學校已經說的很明白,那隻貓是算被沒收的。 我很想知道這到底是對還是不對?一條生命就這樣被結束了,難道不能處分貓主人然後讓她把貓送走嗎?
「學校不讓大一新生帶電腦,輔導員帶人查寢時發現了一台電腦,然後就把電腦砸了。」
如果題目是這樣,會有人認為校方砸的好砸的妙砸的呱呱叫,乃至聲稱學校應該收取五分錢子彈費……啊不,十塊錢鎚子錢么?
學校什麼時候擁有了任意處置學生財物的權力的?
同樣是侵犯學生財產,為什麼砸電腦不行,殺貓就合理合法沒毛病了呢?
想了又想,可能是因為大多數人都認為隨意剝奪一條生命是不對的吧,在這種情況下,我宣稱隨意剝奪貓的生命非常正確,是不是顯得眾人皆醉而我獨醒,帥破天際呢?
所以殺貓比砸電腦要正確一萬倍?
一部提神醒腦片,送給在座的諸位中二病。
【日常系的異能戰鬥】早見沙織連續2分16秒的宣洩怒吼_其他_動畫_bilibili_嗶哩嗶哩bilibili.com視頻我也是輔導員,學校規定不能在宿舍養寵物,然而我班學生在宿舍不止養貓還養了四隻烏龜,六隻倉鼠兩隻金絲熊一隻鴿子一魚缸魚,沒錯,這些都是在一個宿舍養的。每次學校去檢查的時候他們都會把除了烏龜,魚,貓之外的所有動物藏起來,老師檢查看見了也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有時候還會擼擼貓。
作為學生來說,你這麼做確實是違反學校規定,學校有權因為這件事給你處分,但是,學校絕對沒有權利把貓安樂死!
就加了一個貓的標籤 和安樂死 那麼你就只能看到各路貓奴來噴學校 這就是你想要的?要不你再加點其他什麼標籤上去 你再看看?
我能看到這個題 是因為我也是貓奴 但是我很反感你們這些宿舍養貓的 每年因為宿舍養貓的鬧出多少事?就那麼屁股大點空間 還要養個貓? 等你們畢業了 得 有幾個帶回家的 還不是回歸大自然了事 還不說因為貓叫的 貓毛的 貓臭的等等引發的人際矛盾
比起你問學校弄死貓對不對 我更想問問你和你同學 明明知道學校不讓養 你們還要頂風作案 養貓是生活必需品嗎?是學習必需品嗎?你們念得獸醫? 這是對的嗎?你做了一個悲劇的開頭 就不要怪自己得到了一個悲劇的結尾
如果這隻貓一開始沒落在你們手上 而是在一個普通人家裡 估計日子好的多 所以 不要假惺惺的一副學校是劊子手的指控 你們這些倒霉孩子每個人手裡都有血 shame on you
假設你是教育局的工作人員 有一天有人給你打電話 說學校不讓養貓 我的貓被發現然後安樂了 我要投訴 你啥反應?這是個傻逼吧?然後敷衍你幾句掛電話
學校弄死貓是不對啊 你可以讓你的同學去教育局舉報 說貓被學校弄死了 要是不滿意 去法院告他 問題是你不敢 你怕學校報復你 而且你自己也知道人家根本不理你 而且打官司成本多高啊 來知乎發帖大家義憤填膺的譴責一下滿足自己的道德感就好了 然後該幹嘛幹嘛 看我還是那個人見人愛的小仙女小寶寶 大不了偷偷的再養一隻續上 就是可憐了那隻被安樂的貓 莫名其妙的人世間走一遭
沒那個逼本事就別養貓 等你畢業了獨立了你養100隻都沒人敢管你魔都正常安樂死一隻貓的價錢是300-400。。。我很好奇這錢誰出的。。。
另外我覺得可以用毀壞私人財物的名義去報案……畢竟貓也是花錢養大的。。。
雖然我不贊同宿舍養貓的行為。。。但我對於學校動不動肆意處置他人財物一樣不贊同。。。
學校對學生的私有物品沒有處置權,將貓「沒收」並安樂死是對所有權的侵犯。正確處理方式應該是要求學生自己送養出校。
除特殊情況,學生是不應該在宿舍飼養動物的,尤其是貓狗這種相對大的動物。貓狗需要的活動空間大,有領地意識,而且壽命較長,各地校園流浪動物的主要來源之一就是學生在畢業時的拋棄行為,這對被飼養的動物來說也是很不負責任的。學校殺貓的目的並不是為單純的要殺死貓,而是要對養貓的同學進行一次威懾懲罰,並廣而告之進行示眾,對其它同學進行恐嚇。
正如很多中小學校沒收了學生的手機後,公開砸掉一樣。
學校顯然跟手機沒什麼仇恨,正如跟貓也沒什麼仇恨一樣。
殺貓也好,砸手機也好,目的是讓養貓的同學,帶手機的同學痛苦,讓其它的同學看到養貓,帶手機的後果後畏懼,進而達到學校加強管理的目的。
如果養貓被抓的結果是貓被送走,那麼對未來有可能養貓的同學就不構成威懾。
如果手機被沒收的後果是手機還給同學,那麼對未來有可能帶手機的同學不構成威懾。
學校的行為是對是錯是違法還是違規先不論,但學校的目的顯然是為了給當事人造成痛苦,實施懲戒,從而對其它人造成心理威懾。
簡單的說,學校的做法跟楊教授的電擊本質上沒什麼區別,畢竟我國的特殊國情大家都知道,在中國,學校是法外之地,老師面對學生,只要打著「為了學生好」的招牌,真的可以為所欲為。
我很好奇難道校規上寫明了,
要安樂死飼養在寢室的寵物嗎?
如果真是這樣我倒是想見識見識這是哪個學校的校規。
相反,校規應該寫明了怎麼處分在寢室養寵物的學生吧?
你按照校規處分不就行了。
我就不信有人敢冒著被警告記過甚至開除的危險一而再再而三挑戰校規養寵物。
歸根到底,是因為不論是校方還是學生,似乎都覺得砸爛手機電腦,沒收大功率電器,安樂死寵物這些做法比校紀處分更有效。
這就很弔詭了。難道不是貓主人無視學校規定才讓那隻貓白白送命的嗎?
難道不是貓主人間接害死了那隻貓嗎?
且不說偷帶貓回學校的目的是什麼,在輔導員檢查的時候為什麼不把貓藏起來或者暫時送走?
最後回答題主的問題,學校也許有權利沒收貓,但沒有權利給貓實行安樂死。題主也說了,學校不讓養貓,但是養了。
我學校也有很多學長學姐養貓狗,畢業的時候帶不回家或者剛工作負擔不起。丟在學校里了,我學校真的有超級多的流浪貓狗!而且沒有絕育,繁殖越來越多!
世界上大概有兩億到四億的流浪貓狗,大多數都是因為棄養和沒有絕育造成的。
還是不要在宿舍養貓了,公共空間本來就小,而且貓咪晚上跑酷,抓東西,驅蟲,疫苗,絕育等等都耗費很多。你自己養一隻沒問題,但是長久你舍友會願意嗎?
而且去上課了,把貓放在宿舍。如何有檢查衛生,貓咪跑出去怎麼辦?
宿舍人多,空間也小,該如何安置貓砂盆?能確保舍友不反感味道嗎?
貓咪抓人怎麼辦?
我自己也養貓,但是不會在宿舍養,放在男朋友家裡。
我朋友之前抱了一隻別人的家貓,結果真菌感染了。假如養在宿舍的貓得了貓蘚,那麼被感染的受眾就比較大。
而且學校時間相對不自由,最好還是在外面租房子再養比較好。
我舍友上學期養了一隻薩摩耶在宿舍,養到四個月,太大隻了,宿舍放不下他了,就帶回老家了。結果父母也沒時間養它,就送人了。
前幾天我舍友把朋友家的銀漸層抱來養了幾天,又送走了。晚上貓咪跑酷發出聲音,而且女生宿舍東西零碎很多,貓咪又調皮,碰倒了一片。太危險了。
秀一下我家果醬和黃油
在你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你忽悠到軍事禁區居住,並刻意隱瞞軍隊責成你限期搬離的各種警告,最後你因為危害國家安全被擊斃了,是行刑者的錯?
罪魁禍首是貓主人。別扯什麼一條生命了,養貓的也不過是把它當做一個活玩具罷了,就宿舍那環境養貓就是沒打算負責,大街上那麼多流浪貓怎麼來的心裡沒點數嗎都。
學校沒權利。
所以貓的主人,為什麼不能去把貓帶回來?
養了就不能承擔責任?
真的愛貓會忍心讓學校安樂死?
已經違反校規了啊,違反了就好好認錯然後承擔責任。然後給貓找個去處,這不是正確處理方法嗎?
這個學生,就不敢說一句,老師,貓我來處理,老師,我願意接受處分,可是貓不可以安樂死。
說一句都不行嗎?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做救助流浪動物的朋友們,從來不讓學生領養的原因。
因為大部分人,他們嚷嚷著,我是真的喜歡貓狗的,我就算在宿舍我也會好好養的。
能怎麼好好養呢?
讓貓天天鎖在宿舍。
讓貓在宿舍拉屎拉尿,有味道,舍友不投訴嗎?其他寢室不投訴嗎?
學校檢查到不扔掉不弄死嗎?
這些學生,憑著什麼說自己可以好好養?就憑那所謂不值一文的「愛貓」?
真的可笑。真的喜歡他們,就會給他們好的環境。
而不是連這個主人都不能救下自己的貓。
越說越生氣,mmp,要是我在你學校,遇到了這種事,先把貓搶了,我管他的,貓反正不能死,再把你們那個養貓的同學打一頓
學校這樣做和沒收手機然後砸掉沒有區別,所以我認為 沒有這個權利,但是這句話正確且無用。
畢竟敢去把學校告上法庭題主也不會來知乎諮詢了。
然後還有幾點:1:不是全世界都是貓奴,很多人眼裡貓和路邊的螞蟻沒有區別。無論怎麼說貓奴在這世上都是少數。
2:校方是直接剝奪貓生命的兇手,而學生是間接剝奪貓生命的兇手。
3:安樂死說明學校老師並不是變態,只是說明對他們來說除了人類,其他的生命都是可以隨意剝奪的,這不一定懷有惡意,只是價值觀的不同。我之前有過同學帶路邊撿的小野貓上課,然後直接被從五樓丟了下去。
4:在宿舍養貓,除了滿足一己私慾,毫無益處,對貓如此、對室友如此、對學校更是。
如果學校對學生的侵害可以公訴就好了。
學生自己起訴的話,必然會被學校報復的。
結果就是學校無論如何侵害學生,學生都敢怒不敢言。
第一、貓主人沒有遵守規定在先,
第二、不是所有人的想法都一樣,畢竟正常人多
第三、你應該試想下,你是輔導員要雜么做?導員上面還有領導的,他還有其他學生要管理
第四、你說的對,沒有人有權利決定生命,請不要把「生命」隨便灌注。如果那樣「小強」頁要出來喊冤了
首先針對問題,學校沒權力沒收安樂死別人的貓!!!
其次針對宿舍養貓的同學:你這個垃圾!!!以及絕大部分在宿舍養寵物,畢業了就丟掉的同學,你們都是垃圾!!!
希望以後學校遇到類似的情況,不要再對動物下手了,但對違反學校規定的同學,請下手狠一點再狠一點,記過處分太輕,請讓他們自己處理好自己養的動物,第一次發現記過,自己處理動物,第二次發現加重處罰,退學封頂!!!
奉勸所有在校同學,先學會遵守規則,再討論老師有權無權做什麼…
很多本不該有的「權」,都是不遵守規則的人賦予的。
許多事都如此,如果遵守規則,它就不會發生。
我也養喵汪,也非常愛他們。也正因如此,我才認為討論老師是否尊重生命之前,違反校規在宿舍內養貓,你們就首先沒有尊重這個小生命。
無視規則卻讓一個無辜的生命平白遭殃——這種時候,反省自己,比糾結老師是否有權這麼做更有必要和意義。
宿舍不允許燒飯,查出電飯鍋是不是也要砸掉?
這種事完全是有人借規則之名發泄虐待欲,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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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回復安樂死不是虐待,其實吧,第一我對安樂死之說存疑,理由其他回答說了。第二,這些掌握權力的小官啊,他們想欺負的不一定只是貓??
為啥我想起了《逆轉檢事2》第三關結尾的兩難抉擇?
如果從動物的角度來看貓,那麼校方完全可以處死它,就像打死一隻蚊子一樣
如果從物品的角度來看貓,那麼這隻貓的所有權在學生,校方不得擅自沒收銷毀,就跟手機一樣,當然這取決於學生家長的態度
但是把貓說成物品,你恐怕又不高興
我覺得這就和上課玩手機被收
然後當著全年級用鎚子砸手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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