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鍾書的名字在規範漢字中應怎樣寫?

問題由來——
錢鍾書還是錢鍾書?

文中說道:

因此,根據錢先生自己的用法,結合我國對於規範使用漢字的有關規定,我們認為,在簡體字的出版物中,要用錢鍾書,在繁體字的出版物中,要用銭鍾書,錢鍾書這一繁簡結合的用法屬於不規範用法,而錢鍾書當是一個錯誤的用法。

可小學的時候媽媽就告訴我錢鍾書的鍾是不能用「鍾」字的,不論在哪種情況下,都要尊重錢鍾書先生與其家人對使用「鍾」字的意願。

故有此問。


題主的「使用」這個用詞太怪了。

「鐘鍾」合併簡化為「鍾」的事情向來有爭議。而主張「鍾」也要簡化為「鍾」的那種觀點,主要依據就是《簡化字總表》的規定。那麼是的,如果非得死腦筋地完全遵從《簡表》,「錢鐘書」只能簡化為「錢鍾書」。
但真的有必要那麼死板嗎?國家的漢字規範有必要 100% 遵從嗎?

更重要的是:
2013年頒布的最新漢字規範《通用規範漢字表》已經在簡化字問題上取代了《簡表》的地位。《通表》的第102頁對「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對照表」中的1528號「鍾, 鐘 &> 鍾」有一條注釋:

32 鍾:用于姓氏人名時可簡化作「鍾」(參見本表序號7679)。

7679號是「鍾 &> 鍾」。「鍾」也在《通用規範漢字表》的8105字範圍內了。
此處「姓氏人名」的意義有點語焉不詳——這條注釋應當是針對「鐘鍾」姓氏問題的,但《通表》的所有注釋都對「姓氏人名」這個概念的「姓氏」和「人名」兩部分不作區分。
但不管怎麼樣,可見在國家的漢字規範層面也已放開了對類推簡化字「鍾」的限制。因此,現在即使要完全遵循國家標準也可以把「錢鐘書」簡化為「錢鍾書」了。

所以,如今的狀況為:

  • 傳統:錢鍾書
  • 簡化:錢鍾書
  • 曾用簡化:*錢鍾書
  • 沒有類推簡化的簡繁混雜:*錢鍾書

- - -

另外,題主引用的那篇文章里,全篇都是「錢」的一個俗體「銭」字,不知為何。但由此感覺,那篇文章的作者水平也不太高的樣子。


首先看下錢鍾書先生本人的簽名,圖來自鸚鵡史航的博客

事實上,不管是錢鍾書、錢鍾書還是錢鍾書或錢鐘書,大家都知道這個名字代表的那個人是誰。糾結於這些問題上又有什麼意義呢?


鍾與鐘是兩個意義完全不同的字,但是在簡化字中,二者都被簡化成了鍾。「錢鍾書」也就成了「錢鍾書」。但錢老生前不認可自己名字中的「鍾」,他的手跡中一直自稱「鍾」。後來為了折中,出現了「鍾」字。錢老的家人,包括楊絳先生的手稿中,也使用「鍾」字。郝銘鑒(《咬文嚼字》原主編、知名文字學家)介紹,「鍾」是後來出現的,專門用於錢老的名字,但於2000年前後被收錄進了漢字字符集,現在也是規範漢字。第6版現代漢語詞典中也有收錄。

資料來源:
https://m.sohu.com/n/451777406


明顯是【金重】嘛~~ 除開史航提供那個本人簽名外,也只有【金重】能做重愛之意啊~~ 不然【鐘錶書本】是個神馬鬼嘛~~~


要看錢老的態度,正如以前陳寅恪先生的「恪」本應讀ke,但其同校的老師卻依照客家話讀que,但陳寅恪先生卻默認了。當事人的態度起主導作用,旁人勿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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