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和親戚合夥做生意?
父親跟親戚做生意被坑了,我可以跟他提些什麼建議?還有我怎麼安慰他?
別和親戚合夥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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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本來這個問題是1月底看知乎時候,隨手寫的一個答案,不甚嚴謹,也沒當回事。
今天看到 @玄天宗 的答案,特意出來補充一下:
1、」家族企業「和「和親戚合夥做生意」根本不是一回事。請不要混淆。
2、我們說生意,總是指一般正常的商業,什麼權錢交易之類的不在討論之列。
順便歪一點點樓,再補充以下」家族企業「的概念。
家族企業就是指資本或股份主要控制在一個家族手中,家族成員出任企業的主要領導職務的企業。判斷某一企業是否是家族企業,不是看企業是否以家庭來命名,或者是否有好幾位親屬在企業的最高領導機構里,而是看是否有家族擁有所有權。
有人說,我爸爸和他哥哥合夥開公司,是家族企業嗎?
這算是家族企業,但是這是一種很特殊的家族企業,因為這是由兩個家族擁有的企業。
家族這個詞,不是說同一個祖宗,同一個姓氏的人就湊起一個家族。在古代,一個家族,是一個有點類似」法人「的組織。組織內部有家長,有嫡庶之分,有家規,不僅是有共同血緣關係的一群人,他更是一個有管理,有分工的組織。家族內部成員彼此之間,不僅僅是感情關係,更是組織關係。家族所有成員,以族長為首,一致對外。
我拿《大宅門》舉個例子,白家老號百草廳是白家的家族產業,並不等於白家人人都有股份。百草廳,屬於整個白家(家族),誰是家族的家長,誰才對百草廳有發言權。
劉佩琦所扮演的白三爺,不是白家的家長,又不在百草廳任職,所以他除了按月拿家裡的月用銀子之外,什麼權利也沒有。
白家奶奶退居幕後之後,白家是白景琦為族長,家裡一切是白景琦七爺說了算,哪怕白三爺是白景琦的叔叔,輩分比較高,但是論管家裡的事,沒你說話的份,論管百草廳,也沒你說話的份,你唯一有的份,就是按月拿月份銀子。
這才是家族,家族企業的倫理。
換句話說,家族企業,可不是親戚之間合夥,而是以家族為唯一持有者的「單一所有權制度」的企業。
我們建國以後到改革開放,足足40年時間,家族倫理和私有經濟概念,被掃蕩得乾乾淨淨。其實,如果能區分得好公(親兄弟明算賬,公司管理要根據公司管理的規律來),私(私人親戚感情不能代替公司規矩)的關係,和親戚做生意,還是可以的。
但就目前整體水平來看,難。公私不分,反而形成公司內耗和管理的癱瘓,兩相權衡弊大於利,所以還是盡量謹慎為好。這個問題我覺得不是」和親戚做生意」的問題,而是「怎麼和人合夥做生意」的問題。
一般的人創業或者說開始一些小生意,大多是有點想法,然後和親戚朋友聊了聊,覺得意見一致,就開始了。而並沒有對合夥的生意的股份啊,管理啊,工作分配啊做出明確而具體的安排。說白了,就是幾個人合計了一下,覺得可以開干,就開始了。在生意進行的過程中,各種問題慢慢暴露,而之前又沒有什麼規範,所以就會慢慢交惡,直到散夥。
因為一般來說,大多數的人開始創業的時候並不是一個成熟的創業者。他能找到的人,多是自己熟悉的朋友,親戚。這些人能和他關係好,說得來,基本上是因為性格,脾氣合得來,但是這對創業來說並不是理想的選擇。創業的理想合作夥伴應該是要很互補的,這個互補包括性格脾氣,資源,能力等等。但互補並不是合得來,有時甚至是對立的。
所以如果能在創業開始之時就對合伙人有明確的要求,對合夥的生意有清晰的規劃的話(主要是股份,工作任務,利益分配等),找誰合夥都可以。找熟人只是說你對他比較了解(其實也未必,朋友相處時有時不講利益,做生意了就是利益優先了),有信任感一些。
但一般人開始創業時,並不建議合夥。因為大多數的人都沒這個意識。也很難處理好後面的合伙人關係。
當然,如果你是本身就很有經驗的生意人,你周邊也都是這樣的圈子。那就不一樣了。
不怕跟親戚做生意,就怕跟不靠譜的親戚做生意。
國人講究宗族內部扶持,親屬合夥經商資源互補挺常見的。提供個正面的案例,7,8年前見過三位合夥創業的溫州兄弟當時身家應該在8位數左右,現在已經有資格沖胡潤榜了。和親戚合夥做生意的注意事項與其他類型的合夥創業差相彷彿。 真要說差異的話可能主要集中在血緣紐帶這把雙刃劍上
從正面來講,掌握有稀缺資源的個人更願意通過血親的渠道將其轉換為實際利益,畢竟大家知根知底且情誼甚篤,被黑被賣的可能性小一些,此外由於經營權和所有權一致,可以降低聘請外部人員所帶來的代理問題(例如:外聘的採購傾向於採購低性價比的高回扣產品),其三,親屬關係使得合伙人更願意犧牲短期利益以換取長期發展
從負面來講,親戚關係會使得很多決策討論抹不開面,尤其是當你的合伙人還是自己長輩的時候,說穿了這還是因為大部分人思考時還是首先把ta視為自己的親友而非合作夥伴,利益分配,職權責任,獎懲措施相關的決策如果不在一開始就約法三章的話,遲早會成為家族企業的大患。此外,任人唯親也是家族企業的通病,親朋有自己的親朋,當經營走上正軌後時常會出現親戚拉親戚入伙的弔詭局面,這裡面往往會充斥著大量好吃懶做,志大才疏的反面案例。
(以上內容部分引用自創新與小企業管理課本)
1.和親屬搭夥做生意一定要考慮對方能為你提供什麼? 說穿了合夥就是為了資源互補,這種資源可以是人脈,時間,資金等等 但對方必須要有一技之長,而不能只是因為情分就合夥。
2.合夥最好找知根知底的同輩親戚,別找長輩(輩分會成為溝通的一大障礙),別找姻親(畢竟缺乏了解) 有稀缺行政資源的另當別論。
3.正式合夥前開誠布公的談一次,把所有利益分配,經營管理權,退出機制方面的規章制度整理成書面形式並簽字。
business is business.
不管是什麼人合夥,不管是親戚合夥,還是同學合夥,關鍵要志同道合。
熟悉的人合夥,還要先小人後君子。合夥之初,要把各項規章制度寫好,此時大家要以惡人的樣子去考慮對方,把一切漏洞盡量堵住。
可是,現實中的情況往往相反,一幫子人,你好我也好,寫規章時拉不下臉,跟大幫哄似的,啥都沒想好呢,合夥生意就上馬了,大多數的結果必定是悲劇。
此時你勸這個,哄那個? 那以後賺了錢還好說,賺不了錢接著賠下去呢,豈不是要被埋怨?
說一下個人親身經歷。
我媽媽有姐妹三,關係特別好。(過去式)然後大姨做生意去了。大概是03年,借了我們家五萬。當時我爸爸不想借,因為想入股他當時的工廠。我媽媽是那種特別沒遠見和喜歡佔小便宜的人,而且特別相信自己的親戚,就是她的姐妹,完全對我爸爸的兄弟姐妹仇視!主要也是剛嫁過來的遭遇,我理解。但是不理解她強迫老爸借錢給大姨。就和我爸吵!我那時候12歲。我爸無奈借了出去。大姨說這算是合夥做生意,讓我媽辭掉工作去照顧我姨姐。然後我媽就真的去照顧我姨姐了,最主要的是她把我扔了。本來我們家住在職工宿舍,我媽媽可以照顧12歲的我。就這麼扔了。其實我無所謂,有小夥伴玩,去食堂吃飯就好了。但是我媽媽和我姨姐不和,我姨姐當時16,誰願意讓一個不是自己媽媽的人管著叛逆期的自己呢?我估計我媽媽肯定也有問題,誰有那個耐心照顧別人家的小孩呢?照顧了一年,詭異的事情出現了。說好的年底分紅沒了,因為我大姨說一年下來沒賺錢。我媽媽不信,但我爸爸是那種特別理性的人。一邊勸我媽,注意勸我媽,一邊和我大姨說沒事,合夥做生意正常。後來我姨姐不上了,可能有我媽媽的部分原因。然後我媽媽就繼續回來上班了。第二年大姨買車了,然後告訴我們自己賺不到錢。我爸就特搞笑,很淡定。我媽急了,催我爸要錢!!!當初誰要借出去的?!我爸就到我大姨夫那裡講明年三年了,差不多能賺到錢了吧?該分紅了吧?我大姨夫就說,明年差不多了。搞笑的是我大姨,第三年突然提出來說是當年是借錢。我媽貪便宜的個性出來了,開始在我爸面前說我大姨孬,罵我爸傻,借錢。後來我爸要錢,要了四年,五萬要來了。我爸媽現在有了心理陰影,每次我說自己要和同學搞什麼的時候,他們就阻止。也就是說,從那之後,我媽媽和大姨的關係就淡了。
這還沒結束,後來,莫名其妙,我三姨和大姨姐關係也壞了。主要是我那噁心的三姨夫,如果有機會,我肯定會打他個狗日的,他虐待我三姨很多年。
而中間出現很少的大姨夫是個特別好而且有上進心的人。他完全沒有出現在這種交涉中。
其實要想和親戚做生意也可以,主要是你要透明任何點,分成不能按功勞分,最重要的一點,不要讓女人參與進來。
一堆答案都在說「不要和親戚合夥做生意」,父輩也從小給我這樣的教導。可對比江浙廣東等地,親戚朋友抱團合夥做生意,風生水起,成就一番事業。可能的原因是強大的宗族關係,契約精神。
好奇怪,大家都是跑出來曬苦難史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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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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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跟親戚做生意
沒能力告訴題主如何做,我只是想告訴樓主我們家的故事。
故事一、我媽和親戚甲在小城鎮合夥開了個雜貨店,4個門面。剛開始兩人各出資50%,兩個人都在店裡忙,不定期分錢(扣掉必要的流動資金還有萬把塊現金就可以分了),比例1:1。後來,我媽叫了另一個親戚乙在店裡幫忙,她自己去公司上班,偶爾去店裡幫忙,分錢時我媽和甲1:1,然後我媽再給乙發工資。如今已經10多年了,還是很和睦。
故事二、我媽和親戚丙在三四線小縣城合夥開了家傢具店,6個門面,上下兩層。出資比例不清楚,不過目測丙出得多一點。後來這門生意黃了,兩家都賠了錢,關店分財產。大家沒有絲毫不愉快,仍然是走得很近的親戚。
好吧,也許我們家的生意都比較小。不過確實存在可以合夥做生意的親戚的。如果被坑了,那要麼找錯了人,要麼選錯了合作方式。
2、提什麼建議
既然提了這個問題,我就大膽猜測以題主的閱歷還不足以向令尊提出特別建設性的建議。不過有一點我認為是可以提的:吃一塹長一智,生意黃了大不了從頭再來,關鍵是要吸取教訓,知道有些人(不是所有的,是有些人)是不足以合夥的,以後做生意就繞開他們,與其他人的合作也要更慎重。當然意思是這麼個意思,怎麼表述比較合適還要題主根據對令尊的了解自行斟酌。
3、怎麼安慰
推己及人吧,如果我出了這麼一檔子事,我肯定是希望家人站在我身後支持我就行。至於安慰,老夫還沒這麼容易垮掉。雖然這麼說,題主還是要看這件事對令尊的打擊程度處理,但是不管怎麼樣,一定要讓令尊知道,你們會一如既往地支持他。
老話說的好:親戚不能共財,共財兩不來。
是被親戚坑了么?無論和誰合夥,在投資之前把協議簽好,比如賺了怎麼分錢,賠了怎麼算,等等……
實名反對所有說和親戚合作不好的人,太片面。那要看你的親戚是什麼人,老婆都還有會坑你的。父輩們合作了20幾年,雖然一起合夥有時候會吵鬧。但是感情只有越來越好。父親說過,和朋友一起一旦涉及到金錢會翻臉,但加個親戚關係那就是雙保險。我深以為然,當然,最主要的是你得會看人!
我以前安慰我爸說:我賺錢了,以後會越賺越多,所以咱家一沒房貸二沒外債,洗洗睡了就好~
另外我爸很能幹,所以我順便預言了他老人家在某領域五年回本,然後三年他老人家就回本了,小日子比我還滋潤,各種青春煥發啊~
然後有餘錢下回存定期買國債就好了,不救世不追求高利息,想虧也很困難的。商場無父子,
越是和熟人,越是要避免牽涉到利益關係。如果牽涉,親兄弟,明算賬,不要不好意思,你不好意思,你就等著被坑。
別和親戚合作生意,就身邊幾家公司,員工500-600。舉個一家公司例子,親戚間容易因為面子,拉自己的親戚做主要幹部,這幹部懶做事不麻利,那些經過多層面試進來公司的人見他沒把事情做好不敢說。有的說了,反而被開了。導致公司沒多少人敢說真話,公司也由上坡路走下坡路。
96年我爹被坑了160萬,至今未追回,還是隔壁村的,呵呵
親兄弟明算賬。可以的話盡量避免吧!就當是買個教訓吧!
親戚,和親兄弟做遲早都要鬧出問題,別說親戚了
掙錢了是他的厲害,虧錢了是你的無能。真有這個自信創業掙錢自己也能拼,省得錢沒掙到每天氣吃個飽。
哎,我跟親戚合夥做生意被坑了,盡量還是單幹,如果沒實力單幹,那就把協議寫清楚,不能出現所謂的口頭協議。
當然不存在絕對的定論,比如說跟親戚做生意就一定會失敗,但是這是個概率問題,比如說有能力有良心好溝通的親戚合夥做生意,當然好。可惜太少了,有多少?一百對親戚合伙人裡面有一對這麼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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